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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此地不宜久留的藏头诗52

52

        我搭到R线列车。

        R线沿着百老汇大道一路延伸到时代广场,之后行走方向会稍微打直,接到第五十七街——第七大道站,并在那里向右转个大弯,行经第五十九街——第五大道站、第六十街——莱辛顿大道站,最后钻到东河下方,往东朝皇后区驶去。我不想去皇后区。那确实是个不错的地方,但到晚上就不太刺激了,我也总觉得冲突不会在那里发生。一定会在曼哈顿。大概会在东侧,而且离五十七街不远的地方。丽拉·侯斯曾经拿四季酒店当假巢穴,可见她真正的大本营就在附近,应该不会错。不会近在咫尺,但会在移动起来还算舒服的近处。

        还有,她的大本营是连栋住宅,不是公寓或旅馆。因为她带着一队人马,也因为她需要待在一个进进出出都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

        曼哈顿东侧有很多连栋住宅。

        列车行经时代广场,有一群人上车。

        在列车抵达四十九街站前的一分钟内,车上共有二十七名乘客。其中五人在四十九街站下车,之后乘客也一路减少。我在第五十九街,第五大道站下车,但没有出站。

        我就只是站在月台上,目送少了我的列车离去,然后在一张长椅上坐下等待。

        我猜人在二十二街的那些探员已经用无线电发布消息了。一队又一队的警力大概已倾巢而出,前往R线各站。我想像守在某站的警察坐在车内或站在人行道上估算着列车到站时间,绷紧神经,最后认定我已经通过他们脚下、前往下一站了,于是又放松下来。

        我猜他们等五分钟左右就会放弃离开,因此我按兵不动。

        整整十分钟过去后,我才离开。

        我走到地面上,没发现有谁在注意我。我独自站在无人街角,历史悠久又著名的广场饭店就在我眼前,灯火通明。而中央公园在我后方,一片漆黑。

        我只要往南过两个路口,再往东走一点五个街区就能抵达四季酒店。

        往东过三个路口,就能到达苏珊·马克原本搭六号线预定要去的车站。

        就在这时,我想通了一件事:苏珊·马克绝对不是要去四季酒店。

        她穿得一身黑,准备好要和人枪战,所以不可能去那里。在饭店大厅或豪华套房或走廊上是不可能开打的,在灯火通明处穿一身黑也不会有优势。

        换句话说,苏珊的目的地是在他处。她大概是要直接去对方的秘密据点,而那据点位于低调的暗巷内。也一定位于我起先推估出的六十八个街区中,也就是四十二街、五十九街、第五大道、第三大道围出的区域内。根据这区域的特性来判断,秘密据点最有可能是方形区域上侧的象限内。不是左上角,就是右上角。左上那十六个街区,或右上那十六个街区。

        里头包含多少地标、建筑?

        大约两百万个吧。

        数量减为八百万的四分之一,但还不值得我蹦蹦跳跳表达喜悦之情。

        我往东横越第五大道,继续像刚刚那样漫无目的地游走,注意来车,躲在暗处。

        和二十街那附近比起来,这里的游民少多了。躺在建筑物的门口反而会引人注意,所以我就只是观察着来车,准备好要逃跑或作战。就看是谁先找到我了。

        我横越麦迪逊大道,朝公园大道走去。

        现在我置身于四季酒店正后方,只要往正南方走两个街区就可以到达那里。

        街道非常安静,附近几乎都是某某店的旗舰店和精品女装店,现在都没在营业。我往南转上公园大道,接着又往东转进五十八街。

        没看到什么值得注意的。

        这里有些连栋住宅,但看起来全都一个样:五层或六层楼高的门面豪华但单调乏味,低楼层的窗户加装铁栅,高楼层的窗户装百叶窗,没有一个窗户是亮着的。有些是小国的领事馆,有些是慈善机构和小公司用来炫耀自己功绩的办公室。有些人是给人住的,不过里头会隔出许多隔间。也有些一看就知道里头只住了一户人家,不过感觉上他们在紧锁的门后很快就进入梦乡了。

        经过公园大道后,我走向莱辛顿大道。

        苏顿普莱斯酒店(Suttonplace)就耸立在我眼前。四周静悄悄地,散发出住宅区的气氛。过去,这个区域的中心其实是位于更偏东南方的地段,但乐观进取的房仲将它的边界往西北推(尤其往西推进最多,一路推到第三大道)。

        这些新房子都没什么特色。

        因此很适合当藏身处。

        我继续在附近漫步,往东西南北方四处乱绕。五十八街、五十七街、五十六街、莱辛顿大道、第三大道、第二大道。我踏上许多街区,但没捕捉到什么突出的场面,也没什么东西突然冲出来捕捉我。我沿途看见许多车,但它们都欢欣鼓舞地从A地冲向B地,没有一部放慢速度、犹疑地前进,让人觉得驾驶正在扫视人行道。

        我也看见许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在长途跋涉的途中,看起来也完全无害。

        有睡不着的遛狗人,离开东城医院、下班回家的医疗人员,清洁队员,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公寓门房。有个遛狗人走到足以和我交谈的近处。她的狗是上了年纪的灰色混种狗,而她自己是上了年纪的白种人女性,目测大约八十岁。她顶着精心设计的发型,盛装打扮。身穿一件老派的夏季洋装,就是一定要搭一双白色长手套才完美的那种。她的狗悲伤地看了我一眼,她似乎认为这样就算是足够的自我介绍了。

        她说:“晚上好呀!”

        时间将近三点了,所以理论上已是凌晨时分。

        我不想让她觉得我喜欢找人吵架,所以我只回了一句:“哈啰(hello)。”

        她说:“你知道你用的那个字是近代的发明吗?”

        我说:“哪个字?”

        “哈啰。”她说:“那是电话发明后才发展出来的打招呼方式,大家认为拿起话筒后总该说点什么。哈啰是旧有单字‘哎唷’(halloo)被讹用后发展出的新字。‘哎唷’其实是表达一时之间感到震惊或意外的用语。你碰到某个意料外的状况,就会说,哎唷!也许是某个人被尖锐刺耳的电话铃声吓到才那样说吧。”

        “是啊。”我说:“有可能。”

        “你有电话吗?”

        “我用过电话。”我说:“我当然也听过电话铃声。”

        “你会觉得那个声音很烦吗?”

        “我总是认为电话铃声本来就该引人注意。”

        “嗯,那再见啰。”那位女士说:“我从没和别人聊得这么愉快。”

        我心想,她应该要补上“在纽约”三个字。那位女士走了,老狗跟在她身旁。我看着她的身影往东移动,然后往南转进第二大道,最后消失了。我掉头往西走,结果前方二十英尺处有辆金色的通用Chevy Impala紧急煞车,停在排水沟上。雷欧尼走出了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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