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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那是他们极为熟悉的白色高级信纸。它摆在地上,与条状橡木地板对齐。摆放的位置刚好是走廊正中央,靠近阶梯底部,就是前天晚上李奇摆放那两袋衣物的地方。信纸上用熟悉的时报新罗马字体整齐地印了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字体是十四级粗体字。那句话只有七个字,分成两排打在信纸中央——“那件事快发生了”。头三个字摆在第一行,第二行是后面四个字。这样的书写方式就像在写诗或是歌词,好像是为了某种戏剧效果而故意把句子拆开,两行之间该有个停顿,或该换气,又或者该用一连串鼓声或敲击鼓边来营造气氛,像是“那件事……砰,……快发生了”。李奇瞪着那行字,仿佛它有符咒般的催眠效果,“那件事快发生了……”“那件事快发生了……”那声音不断地在耳边响起。

        芙萝莉丝说:“不要碰它!”

        李奇回答她说:“我本来就没有要碰它。”

        他把头伸出门外,看看街上,邻近的车上都空无一人。四周房屋的窗户都关了起来,窗帘也都放下。街上没有行人,也没人在黑暗中闲晃,没有任何动静。他回到屋内后慢慢把门关上,这才不会引起空气流动,把纸吹动。

        芙萝莉丝说:“他们怎么进来的?”

        李奇说:“从门进来的,可能是后门。”

        她从枪套里抽出席格索尔P226型手枪,他们一起经过客厅,走进厨房。通往后院的门关着,但没上锁。李奇把门稍稍打开,从一呎宽的视野往外环顾四周,但什么都没看到。接着他把门往后拉,这样里面的灯光才可以照射在面向外面的门板上。他靠了上去,看着钥匙孔周围的刮痕。

        他说:“留下的刮痕很小,他们很厉害。”

        她说:“他们现在在华府,没待在中西部的酒吧里。”

        她的视线穿越厨房,凝望着客厅。

        她说:“电话被动过了。”

        话机被拉到壁炉边椅子旁的桌上。

        她说:“他们用过我的电话。”

        李奇说:“可能就是用妳的电话打给我。”

        “会有指纹吗?”

        他摇头说:“他们一定戴了手套。”

        她说:“他们来过我家。”

        她离开门边,走到厨房流理台旁,低头像在看着什么东西,然后突然打开抽屉。

        她说:“我这里摆了一把备用手枪,也被他们拿走了。”

        李奇说:“我知道,那把老旧的贝瑞塔。”

        她打开旁边的抽屉,又说:“弹匣也被拿走了,里面有装子弹。”

        李奇又说:“我知道。藏在隔热手套下面的弹匣。”

        “你怎么知道?”

        “我星期一晚上查看过了。”

        “你为什么要看我的东西?”

        他说:“只是习惯,我无意冒犯。”

        她瞪着他,然后打开那个藏着钞票的碗橱,他看到她查看着陶锅,但没多说什么,所以钱应该还在里面。从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看来,他认为眼前所见跟自己长久以来相信的一件事情相符:搜东西时,谁都不喜欢动手翻找头部高度以上的地方。

        然后她的身体好像被定住似的,因为她脑中突然浮出一个念头。

        她说:“他们可能还在屋里。”

        但她没有进一步的动作——这是他第一次在她身上看到恐惧的情绪反应。

        他说:“我来看看。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回应挑衅的方式真是太低级了。”

        她没说话,只是把手枪递给他。他把厨房灯关掉,这样一来他的人影才不会被映在地下室的楼梯间墙上,接着他慢慢走下去。他仔细聆听,但只听到屋内隐隐出现微微的声响与空气流动声,还有暖气机运作的声音。他站着不动,让视线适应黑暗的空间,但他看不到地下室有人,楼上也没人躲藏等待着。躲起来的人会发出人体自然的颤动声,总会有微弱的气息与震颤,但他完全没感觉到。屋里是空的,没有外力干扰——除了电话被移位,贝瑞塔手枪被拿走,走廊上摆了一张纸外。他回到厨房后抓着手枪枪管,把枪柄递了过去。

        他说:“安全了。”

        她说:“我最好打几通电话。”

        四十分钟后,特别干员班侬跟局里三位同仁一起搭着调查局的车过来,五分钟后史拓桑也开着局里的萨伯本赶来了。他们都并排停车,车上的闪光灯也都亮着,红、蓝、白三色光线不时打在邻居房屋的墙上。大门开着,史拓桑站在门口不动。

        他说:“没想到会再收到威胁信。”

        班侬跪在地上看那张纸。

        他说:“这只是一般的威胁信。我们本来就不预期他们会提供明确的讯息,到目前为止确实如此。他们说快发生了也没意义,因为没有时间、地点,只是要戏弄我们而已。我们应该对这种聪明的手法感到印象深刻。”

        史拓桑说:“印象真的很深刻。”

        班侬抬头看着芙萝莉丝说:“妳今天出门在外的时间有多长?”

        芙萝莉丝说:“出去一整天。我们今天早上六点半出门去跟你开会。”

        “我们?”

        她说:“李奇也住这里。”

        班侬说:“不能继续住了,妳也是。这里太危险了,我们会帮你们安排安全的住处。”

        芙萝莉丝没有回答。

        班侬说:“他们现在在华府,可能在某个地方集合。或许在你们回来两、三小时后,他们也跟着从北达科塔州赶来,而且还知道你们住哪里。还有,我们必须在这里展开作业,这里是犯罪现场。”

        芙萝莉丝说:“这里是我家。”

        班侬又说一次:“这里是犯罪现场。他们来过这里,我们可能必须把这里整个翻过来搜证,最好等我们把这里复原后,你们再回来住。”

        芙萝莉丝不说话。

        史拓桑说:“别跟我争这个。我希望你们接受保护,住到汽车旅馆,一直到这件事结案前,都会有法院执行官在门口守着。”

        李奇说:“还有法兰西丝。”

        芙萝莉丝看了他一眼,史拓桑点点头说:“别担心,我已经派人去接她了。”

        班侬说:“那邻居呢?”

        芙萝莉丝说:“没有真的很熟的。”

        班侬说:“他们可能看到了什么。”他看看手表后接着说:“大家可能还没睡,至少我希望是这样。把证人从床上拖起来,他们一定要抓狂了。”

        史拓桑大声说:“你们收拾一下行李,现在就走吧!”

        李奇站在芙萝莉丝家的客房里,突然强烈感觉到自己不会再回来了。所以他从浴室拿走盥洗用品,也拿走了在大西洋城买的那袋衣服,以及乔伊那几件干净的西装与衬衫。他一手拿着所有衣服,另一手夹着乔伊的硬纸盒。下楼后他走进夜空下,突然想到五年多来他不曾像这样离开某处时还带着东西。他把东西丢进萨伯本的后车厢,绕过车尾后上了后座座椅,坐好等着芙萝莉丝。她走出屋子时带着一个小手提箱,史拓桑帮她拿过来放进车里,他们俩一起坐进前座。车子沿着街道往下开,芙萝莉丝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他们一路往北开,转向西边后经过沿途所有观光景点,然后从另一边出城,进了乔治城后在一家汽车旅馆前停下那里离阿姆斯壮家只有十条街远。旅馆外停了一辆旧型福特的维多利亚皇冠,旁边还停着一辆新的林肯礼车,车里有个司机,维多利亚皇冠里没人。这家汽车旅馆虽小,但很整齐,建材使用很多深色原木。旅馆招牌毫不醒目,周围有三间围着围栏的大使馆,大使馆隶属靥于三个新成立的国家,李奇连它们的国号都没听过,但围栏做得倒毫不马虎。旅馆被防护得很好,只有一个入口,而且有个法院执行官在大厅守着,回廊里还有另一个充当第二道关卡。

        史拓桑订了三间房间。法兰西丝已经先到了,他们在大厅遇到她。她正在贩卖机前买汽水,并且跟一个大个子讲话——他身穿一套便宜的黑西装,脚上穿着巡警鞋,无疑是个执行官,维多利亚皇冠就是他开来的。李奇心想:他们的配车预算一定比秘勤局少,置装费也不如人。

        史拓桑在柜台填完登记表后拿了三张卡式钥匙一一发给他们,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但又有点尴尬。他跟他们讲了房间号码,房间是连号的,然后从口袋里把萨伯本的钥匙掏出来交给芙萝莉丝。

        他说:“载法兰西丝过来那家伙会带我回去,明天早上七点钟办公室见,你们要一起来跟班侬开会。”说完他就转身离开。

        法兰西丝手忙脚乱地拿着钥匙、汽水和一个衣物袋,先去找她的房间,芙萝莉丝跟李奇也拿着自己的钥匙跟在后面。进入客房的回廊前,又看到另一个执行官,他正坐在一张难坐的餐椅上,为了舒服点,他把椅子往墙边斜靠。李奇手上拿着一堆凌乱的行李走过他身边,在他的房门前停下,芙萝莉丝的房间不在他隔壁,她也到了房门口,但没往他这边看。

        进房后看到的景象他不知已经看过几千次——只是这个房间更简洁,只有一张床与桌椅各一张,一具普通的电话机及一台较小的电视机,但剩下的部分跟其他旅馆都一样。放下的窗帘上有花朵状饰纹,床罩上的花纹也是花朵,而且做过防污处理,因此感觉有点硬。墙上摆着一些没上色的竹织品。床舖上的花色一看便知不是高级货,画的是古希腊神庙的局部,印刷效果想呈现出手绘建筑图稿的感觉。他把行李放好,把盥洗用品摆在洗手台上方的架子,看看手表,发现已过午夜,现在是感恩节了。他脱下乔伊的西装外套摆在桌上,解下领带后打了个呵欠。有人敲门,结果出现在门口的是芙萝莉丝。

        他说:“进来吧!”

        她说:“只要一下就好。”

        他走回房中,坐在床尾,把椅子让给她坐。她的头发很乱,好像刚用双手拨过,这样的她也很美,可能是因为看起来更年轻、更娇弱。

        她说:“我现在已经忘记他了。”

        他说:“嗯。”

        “但我可以了解为什么你觉得我还没忘了他。”

        他再说一次:“嗯。”

        “所以我想今晚我们应该分房睡。我不希望自己人在这里,你却担心我为什么要跟你在一起。”

        他说:“妳高兴就好。”

        “只是你跟他实在太像,看到你的人不可能不想起他,这点你也了解吧?但我希望你很清楚,你绝对不是他的替代品。”

        “妳还是觉得我害他被杀吗?”

        她把头转开:“把他害死的是其他因素,可能是他的想法、他的背景,总之有种因素促使他认为自己可以打败其实无法对付的敌人。有种因素让他觉得自己撑得过去但他没撑过去。这种事情也可能发生在你身上·如果你不了解这点,那就太蠢了。”

        他点点头没说话。她起身后走过他身边,他感到一阵香水味迎面而来。

        他说:“有需要就打个电话给我。”

        她没有回话,他则是一直坐着不动。

        半小时后又有人来敲门,本来他以为又是芙萝莉丝,结果却是法兰西丝。她还没换上就寝的衣服,看来有点倦容,但很平静。

        她问他:“你自己一个人吗?”

        他点点头。

        法兰西丝问:“她在哪里?”

        “离开了。”

        “是有公务要处理,还是不想跟你待在一起?”

        他说:“她很困惑。有时候她希望我就是乔伊,但有时候她想把乔伊的死怪在我身上。”

        “她还爱着他。”

        “显然如此。”

        “可是他们已经分手六年了。”

        “这样正常吗?”

        她耸耸肩说:“你问我?我想有些人会好一阵子忘不了旧爱,他一定很棒。”

        “说真的,我跟他没那么熟。”

        “真的是你害他被杀的吗?”

        “当然不是我。我们相隔十万八千里,而且好几年没说过话了,我不是跟妳说过了吗?”

        “她的想法是什么?”

        “她说,因为他拿自己跟我比较,所以逼自己遇到事情就往前冲。”

        “真的是这样吗?”

        “我不相信。”

        “当我们看监视录影带时,你也跟我说过,事后你有罪恶感。”

        “我想我的意思是我很生气,不是有罪恶感。”

        “生气也好,罪恶感也罢,还不都是那一回事?如果不是你的错,你为什么要有罪恶感?”

        “现在换妳来怪我?”

        “我只是问你,为什么要有罪恶感?”

        “在成长过程中,他一直有种错误的印象。”

        他讲完后陷入一阵沉默,接着往房间里面走,法兰西丝跟着他。他躺在床上,伸长手臂,双手伸出床缘悬空。她则坐在芙萝莉丝刚才坐过的那张扶手椅上。

        她说:“什么印象?·”

        李奇说:“他是大个儿,却是个书呆子。在我们读书的那个学校,当个书呆子就像在脸上写着‘来揍我吧’。而且他虽然个子高大,却不够强悍,所以对他来说,被欺负就像家常便饭。”

        “然后呢?”

        “我比他小两岁,但我又高又狠,也不爱读书,所以我开始罩他。我想是我觉得该忠于自己的兄弟吧!而且我又喜欢打架。当时我大概六岁,不管在哪里都会出手救他。我学了很多,也开始了解气势最重要,如果大家知道你不是好惹的,谁不会退缩?但有时候他们不怕,所以第一年我被一堆八岁学生打得很惨,不过后来我把局势扳了回来。我就像个疯子,谁惹我就死定了。这件事大家一定都知道,所以每到一个新地方,其他人就会知道别去碰乔伊,否则会被我这疯子追杀。”

        “听起来你像个可爱的小男孩。”

        “那是在军队办的学校里才有这种好事,我如果在其他地方,早被送去少年感化院了。”

        “你是说,乔伊在你的保护下长大?”

        李奇点头说:“这样大概过了十年。麻烦来来去去,当我们越大,找麻烦的人就越少。但当麻烦真的找上我们时,却一次比一次凶险。我想他把这种事给潜移默化了,十年的成长过程足够他把那种印象固定下来了。因为我这疯子老是罩着他,以至于他养成一种不怕危险的心态。所以我想就某方面来说,芙萝莉丝是对的,他确实很不怕死。不是因为他好胜心强,而是他内心深处觉得自己可以承担一切后果,因为我总是罩着他,就像在家里总是有饭吃,在部队里总是有地方住一样。”

        “他死时几岁?”

        “三十八。”

        “李奇,那是二十年的时间。他有二十年可以调整自己,我们不也都这样吗?”

        “我们会吗?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还跟六岁时一样,每个人都从眼角余光看着我这疯子。”

        “像谁?”

        “像芙萝莉丝。”

        “她有说什么吗?”

        “我显然让她仓皇失措。”

        “秘勤局的人毕竟是老百姓,最多不过有些地方像部队而已,其他地方几乎跟平民没什么两样。”

        他脸上露出微笑,没有作答。

        法兰西丝问他:“好吧!那你到底被判了什么罪?从今以后你走到哪里都忘不了是你把你哥害死的吗?”

        他说:“或许就像这样吧!但我会淡忘的。”

        她点头说:“你会的,而且你也应该要。错不在你,他都三十八岁了,不会等着弟弟出面救他的。”

        “我可以问妳个问题吗?”

        “什么?”

        “有关于芙萝莉丝说的一件事。”

        “我们没在一起让她很纳闷吗?”

        他说:“妳的反应真快。”

        法兰西丝说:“我可以感觉到。之前她似乎对我有点戒心,有点嫉妒,甚至有点冷淡。不过当时我刚突破她的戒护措施,这也难免。”

        “妳真的把她修理得很惨。”

        “你知道吗?我们根本连碰都没碰对方,一点肢体上的接触也没有。你没拍我的背,也没握过我的手。”

        他看着她,回想两人过去十五年来的交情。

        他说:“我没有吗?这样是好是坏?”

        她说:“很好啊!但别问我为什么。”

        他说:“嗯。”

        “我自然有我的理由,不要多问。但我不喜欢别人碰我,你也没碰过我,我总是认为你感觉得到,也很欣赏你这点。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那么喜欢你。”

        他不发一语。

        她说:“尽管你本来可能被丢进少年感化院,我还是没有嫌弃你。”

        “搞不好妳跟我一样,本来都有可能被关进去。”

        她说:“我们以前是好伙伴,现在还是。你该跟我一起回芝加哥的。”

        他说:“我喜欢流浪。”

        她说:“好,我不逼你。至于芙萝莉丝的事,往好的方面想,给她点空间,她可能值得你对她好,她是个好女人,你好好享受吧!你们在一起是好事一件。”

        他说:“嗯,我想是吧!”

        法兰西丝起身打了个呵欠。

        他问:“妳还好吗?”

        她点头说:“我没事。”

        然后她在六呎外对李奇比了个飞吻,走出房间时没再多说一句话。

        他累了,但内心很激动,而且冷冷的房间与凹凸不平的床让他睡不着。所以他又把西装裤与衬衫穿上,走到衣柜边把乔伊的纸盒拿出来。他想里面应该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只是他留着没带走的杂物。如果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溜走,谁会在女友家里摆什么贵重物品?

        他把盒子摆在床上,打开盖子。一开始看到的是双鞋,盒子一边被鞋塞得满满的。那是双正式的黑皮鞋,皮革品质很好,当然也很重。鞋的两边有缝线,鞋头有饰皮,细细的鞋带穿过鞋面上的五个孔。可能是进口的,但不是义大利制的,因为太坚硬结实了,可能跟那条皇家空军领带一样都是英国货。

        他把鞋摆在床罩上,让两脚鞋跟相距六吋,鞋尖稍微往外开。右脚鞋跟的磨损比左脚厉害,这是双又旧又破的鞋子。透过鞋形,他仿佛可以看到乔伊的整只脚,还有矗立在脚上的整个身躯,这双鞋有着遗容面具般的功能。

        盒子里有三本书,把盒子剩下的空间都塞满了。第一本是《在斯万家那边》(Du Cote de cemps perdu)第一卷。那是本平装法文书,封面极度简洁是其特色。他拿起来翻阅,虽然字都看得懂,但内容对他来说太深奥。第二本是本有关统计分析的大学用书,书本厚重,内文密密麻麻。他看了几页后,发现他既不懂里面使用的语汇,也不懂内容,于是把书叠在床上的《在斯万家那边》上面。

        他拿起第三本书,凝视着它——这本书他认得,是他很久以前,为了乔伊的三十岁生日买来送他的。那是杜思妥也夫斯基的(Crime and Punis)。书虽是英文版,但他是在巴黎一家二手书店买到的,连价格都还记得,并不贵。那家书店把它摆在外语书区,书也不是初版或其他珍贵版本,只是印刷精美,而且故事很棒。

        他把书翻到扉页,当时他在上面写着:乔伊,不要犯罪也不要受罚,好吗?生日快乐,杰克敬赠。他跟书店借笔来写,墨水把书弄脏了,墨色现在已稍微褪去。然后他还写了张地址标签,因为书店老板提议帮他寄书。他留下的地址是五角大厦,因为当时三十岁的乔伊还在军情局工作。那老板还觉得这地址真特别:美国维吉尼亚州,阿灵顿郡,五角大厦。

        他翻过印著书名的那页,开始看第一行:七月初的暑气始终未消,某天傍晚有个年轻人从他租的房间走上街头。然后他继续往下翻阅女房东被斧头砍死那段,结果有张折起来的纸从书里掉出来。他猜那张纸是被拿来当书签的吧?书大概已经看到超过一半了,也就是看到拉斯科尼科夫(Raskolnikov)与斯维德里盖洛夫(Svidrigailov)争吵那段。

        他把纸摊开。从颜色与纸的纹路可以看出那是部队用纸,是黯淡的乳白色,纸的表面光滑。乔伊在上面用整齐的字迹写了一段信的开头,看来极为熟悉。时间是他生日过后六周,上面写着:亲爱的杰克,谢谢你的书,我终于拿到了。我会永远珍惜它,甚至可能拿来读,但也许不是最近,因为我很忙。我在考虑转换跑道,前往财政部服务。有个人要给我一份工作(那人的名字你也听过),还有……

        他只写到这里,信纸用掉了一半,但还没收尾就停笔。他把信纸平摆在鞋子旁边,三本书都放回盒子里。他看着鞋子和信纸,仔细聆听脑海里会不会浮现什么声音,那专注的程度就像寒冷海洋里一头鲸鱼聆听着千里之外另一头鲸鱼发出的讯息——但什么声音也没有。所以他把鞋也塞回盒子里,把信纸折好,丢在盒子里的最上面。他阖上盖子,走到房间另一头,把盒子稳稳平摆在垃圾桶上。走回床边后他又听到有人敲门。

        这次是芙萝莉丝。她穿着裤装和夹克,夹克下没穿衬衫,或许连内衣都没穿。他想应该是因为回廊上有个执行官,所以她才随便拿件衣服往身上披。

        她说:“你还没睡。”

        他说:“进来吧!”

        她走进房里,等着他把门关起来。

        她说:“我没生你的气。不是你害死乔伊的,我没那么想。我也没气乔伊为什么害死自己,事情都发生了,我也没办法。”

        他说:“但妳生气另有原因。”

        她说:“我气他抛弃我。”

        他走回房里,坐在床尾,这次她坐在他身边。

        她说:“我已经忘了他,彻底忘了,我可以跟你保证。我好久之前就不再爱他了,只是我无法忘记他怎么可以那样抛弃我。”

        李奇没说话。

        她静静地说:“所以我很气自己。因为我内心深处希望他受到伤害,后来我恨不得他被人撞死、烧死。没想到他真的死了,所以我的罪恶感好强烈,现在我担心你会因此怪我。”

        李奇顿了一下。

        他说:“没什么好怪的,也没什么好自责。妳的想法任谁都能理解,他的遭遇怎么会跟妳有关?那不可能。”她陷入沉默。

        李奇说:“因为他不自量力,理由就那么简单。他决定冒险,但运气不好,不是妳、我造成的,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

        “但每件事都有理由。”

        他摇头说:“不见得,事实上并非如此。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不是妳的错,妳无须负责。”

        “你真的这么想?”

        他又说了一次:“妳无须负责。除了开枪杀他的人,没有人该负责。”

        她说:“但我曾经希望他受到伤害,所以我必须请求你的原谅。”

        “没做错何必需要原谅?”

        “我要你说出口。”

        李奇说:“我说不出口。妳不需要被原谅,这不是妳我的错,甚至也不是乔伊的错。这件事只是跟其他事一样,毫无理由就发生了。”

        她有好一阵子没开口,然后才微微点头,再往他身边靠近了点。

        她说:“好。”

        他问她:“妳是不是只穿着外面这件衣服?”

        “你知道我厨房里有枪。”

        “我是知道。”

        “你干嘛搜我家?”

        “这就是我跟乔伊的差别,所以倒楣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妳现在有带枪吗?”

        她说:“没有。”

        接着两人都没说什么。

        她说:“我确实只披了外面这身衣服。”

        他说:“有些事我得亲自确认,因为我生性谨慎,跟后天训练无关。”

        他解开她夹克上的第一颗纽扣,接着是第二颗,然后顺势把手滑进去。她的肌肤是如此温暖滑顺。

        清晨六点,汽车旅馆柜台就打电话叫醒他们,李奇心想:定是史拓桑昨晚安排的,真希望他不记得这件事。芙萝莉丝在他身边一阵碎动,然后睁开双眼,坐起身来。

        他说:“感恩节快乐。”

        她说:“真希望是个快乐的感恩节。我有预感,今天我们得跟他们拚个你死我活。”

        “我喜欢这种日子。”

        “是吗?”

        他说:“当然。死的绝对不是我们,那表示我们会活过今天。”

        房里的暖气本来不够,但现在又变得太暖,所以她把被子拉开。

        她说:“穿得轻松点。这种节日在收容所的厨房里穿正式服装好像很奇怪,提醒一下法兰西丝好吗?”

        “妳自己跟她讲吧!等一下妳会经过她门口。她不会咬人。”

        “是吗?”

        他说:“是。”

        她穿上裤装后就离开了。他慢慢走向衣柜,拉出那袋在大西洋城买的衣服,全部倒在床上,然后尽可能把衣服上的皱折弄平,再去冲了个澡,但没刮胡子。他想,她要我穿得轻便点。到大厅后,法兰西丝已经先到了,她穿牛仔裤和运动衫,外面加了件老旧的皮夹克。大厅里有张自助餐桌,上面摆了咖啡与松糕,大部分东西都被执行官吃掉了。

        法兰西丝问:“你们俩和好了吗?”

        他说:“大概吧!”

        他倒了杯咖啡,挑了个葡萄干口味的麦麸松糕,这时芙萝莉丝也出现了。她冲澡后换上黑色牛仔裤和黑色马球衫,外面穿了件黑色尼龙夹克。他们把剩下的东西吃完喝尽,然后一起走向史拓桑留下的那辆萨伯本。那是感恩节清晨七点,全城的人像是前一晚都被疏散撤离了,到处都静悄悄的。天气很冷,咸觉空气平静柔和,太阳高挂在浅蓝色的空中。阳光把石造建筑照得闪闪发亮,路上一片空旷,车子很快就开到办公室。史拓桑在会议室里等他们,至于他对‘轻便服装’的定义是:一条熨过的灰色宽松长裤,一件粉红色毛衣加淡蓝色高尔夫夹克。李奇猜那些衣服也都是布鲁克兄弟店里买来的,而且尽管今天是感恩节,史拓桑的老婆还是跟每周四一样去巴尔的摩的医院上班了。班侬坐在史拓桑对面,他还是穿着花呢外套与法兰绒衣裤,不管哪天看到他,他都一副警探的样子,似乎他的衣柜里就那几件衣服。

        史拓桑说:“开始吧!我们有很多东西要谈呢!”

        班侬说:“第一点是调查局想正式提出建议,希望取消今天的活动。我们知道那两个浑球在城里,当然暗杀的危机也就迫在眉梢。”

        史拓桑说:“取消活动是不可能的。在游民庇护所分发火鸡肉听来是小事一件,但在这城里却有象征意义。如果阿姆斯壮不参加,将会严重损害他的政治声誉。”

        班侬说:“如果这样,那我们也要待在现场。不是抢你们的差事,阿姆斯壮的安全还是完全由你们负责,但如果真的出事了,我们在现场会让大家都好办事。”

        芙萝莉丝问他:“你们有什么详细情报吗?”

        班侬摇头说:“没有,只是有感觉,但我劝你们这次要当作来真的。”

        芙萝莉丝说:“每次我都当他们是来真的。事实上,我要把计划全盘更新,把活动移至室外举行。”

        班侬说:“室外?那样不是更糟吗?”

        芙萝莉丝说:“不会。整体来说,对我们还比较有利。那是个很长的矮房子,厨房在后面,到时会很拥挤,门口的金属探测器根本派不上用场。现在已经十一月底了,那些游民身上至少都会穿五件衣服,天知道他们身上还会携带什么金属物品。而且也不能搜身,除了浪费时间,谁敢保证他们身上没有传染病?就算要搜身我们也不能戴着手套,因为那样太侮辱人了。所以我们得承认,他们有可能混在里面以得到靠近的机会,我们根本没办法阻止他们。”

        “那在室外举办有什么好处?”

        “庇护所侧边有个院子,我们可以沿着庇护所墙壁把放食物的桌子摆成一直线,直接从厨房窗口把东西递出来。我们可以让阿姆斯壮跟他老婆还有四个干员排成一线站在桌子后方,背对着院子围墙,安排游民从左边排成纵队走过来,在我们整群干员的注视下一个个通过。拿到食物后他们可以走进去坐下用餐,电视台的人也会喜欢这种方式,他们总是比较喜欢户外转播,而且这样也比较有秩序,让人群沿着桌子从左往右走。阿姆斯壮分发火鸡肉,火鸡里面的馅料由阿姆斯壮夫人提供。一个一个走,拿到东西后坐下吃,我们也容易一目了然。”

        史拓桑问她:“优点呢?”

        芙萝莉丝说:“多得是。比较好管控人群,而且如果有人要拔枪,一定得等到靠近阿姆斯壮,因为他们前进时会一直被所有干员盯着,唯一的机会是跟阿姆斯壮隔着一张桌子面对面时。但如果他们等到这时候才下手,阿姆斯壮还是有四个干员护着他。”

        “缺点呢?”

        “很少。院子的三面有墙壁屏障,但院子前方有开口。对街有排五层楼高的建筑,是老仓库,好消息是它们的窗户都已经用木板钉死。不过我们还是需要在每栋楼的屋顶部署一位干员,如此一来就不能考虑预算问题。”

        史拓桑说:“这我们办得到。好计划。”

        芙萝莉丝说:“天气帮过我们一次忙。”

        班侬问她:“这是你们一直沿用的部署方式吗?秘勤局的人一般都是这样思考的吗?”

        芙萝莉丝说:“我不是很想回答这问题,我们的人不能公开讨论作业程序。”

        班侬说:“小姐,妳可不可以配合点?我们可是同一国的。”

        史拓桑说:“妳就说吧!都火烧屁股了。”

        芙萝莉丝耸耸肩说:“好吧!我想这计划是我们沿用已久的。像那种场地,我们实在没有太多选择。你问这个干嘛?”

        班侬说:“因为这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我们花了很多心思在上面。”

        史拓桑说:“那又怎样?”

        班侬说:“我们考虑了这案子的四个特定因素。首先,这一切是从十七天前开始的吧?”

        史拓桑点点头。

        班侬问:“那么,谁受到了伤害?这是第一个问题。其次,想想他们用明尼苏达与科罗拉多的两桩谋杀案来当警告,你们有警觉到什么吗?这是第二个问题。第三点是,他们用什么武器?还有第四点,他们的最后一封威胁信为什么会出现在芙萝莉丝小姐家的走廊上?”

        “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这四点都指向一个方向。”

        “什么方向?”

        “那些信背后的动机是什么?”

        芙萝莉丝说:“威胁。”

        “威胁谁?”

        “当然是阿姆斯壮。”

        “是吗?有些是针对妳,有些是针对他。但他看过其中任何一封信吗?恐怕连直接寄给他的他都没看过。他知道这件事的任何端倪吗?”

        “这种事我们是不会跟被保护人提的,一直以来的规定都是如此。”

        “所以阿姆斯壮根本不担心,对不对?那担心的是谁?”

        “我们。”

        “所以,就一般人的了解而言,那些讯息真的是传达给阿姆斯壮本人,还是要传达给美国秘勤局?”

        芙萝莉丝不说话。

        班侬说:“好。那现在想想明尼苏达与科罗拉多这两州。那种警告可真要命,不是很容易办到——不管你有多厉害,总之杀人就是要有胆量与技巧,如果不谨慎行事,不小心思考,也不做准备,是不容易办到的。这种事并不轻松,但他们还是做了,那是因为他们有意见要表达。然后他们还做了什么吗?有提供你们暗示或线索吗?”

        “没有。”

        班侬说:“一点也没错。他们花了那么多心血,冒了那么多危险,然后就躲起来什么事也没做,只是等着。而且地方警局会把刑案回报给国家犯罪资讯中心,联邦调查局的电脑不但每天都会搜寻这个资料库,阿姆斯壮这个姓氏也一定是我们搜寻时的关键字,一查到资料我们就会通报你们。”

        “所以呢?”

        “所以我要你们告诉我,有多少老百姓知道这种运作情形?如果做这件事的人是老百姓,难道他们不会担心自己导的这出戏完全不受注目?或者等你们在报上看到这两桩命案时已经是一、两天后的事了?”

        “所以你想说什么?他们到底是谁?”

        “他们使用的是什么武器?”

        李奇说:“一把h&K的MP5SD6冲锋枪,还有一把贝姆MK2狙击来福枪。”

        班侬说:“那都是很难取得的枪枝。因为它们都有灭音器,所以一般人没办法透过合法途得,只有政府机关单位可以购买,也只有政府单位同时采购这两款枪枝。”

        史拓桑小声地说:“就是我们这个政府机构。”

        班侬说:“对,就是你们。还有最后一点,我想从电话簿里找芙萝莉丝小姐登记的电话,但发现她的名字并未列在上面。而且哪个秘勤局人员会公开刊登广告宣传自己的住处?如果是这样,那些家伙又是怎么知道要把信送到哪里去?”

        会议室里陷入一阵长久的沉默。

        芙萝莉丝说:“他们认识我。”

        班侬点头说:“很抱歉,各位。现在联邦调查局锁定的对象是秘勤局的人,但不是在职员工,因为如果是现任员工,会知道威胁信提早寄到,所以会提前一天行动。因此,我们要找的是离职不久对局里还很熟悉的人,也知道你们不会把这件事告诉阿姆斯壮本人,同时认识芙萝莉丝与南迪克,也知道去哪里找他。可能是因为把事情搞砸而离职的人,怨恨的对象不是阿姆斯壮,而是秘勤局。因为我们的假设是,阿姆斯壮只是他报复的手段,不是目的。他们干掉一个副总统当选人只是为了让你们出糗,就像他们把两个姓阿姆斯壮的人干掉也是一样的道理。”

        会议室里没人说话。

        芙萝莉丝问:“动机是什么?”

        班侬的脸部抽动了一下,他说:“还需要动机吗?这些愤怒的离职员工不管走路、讲话,甚至是呼吸时只要还活着,不是时时刻刻都想着报复?我们都知道这道理大家也都吃过这种苦头。”

        史拓桑说:“那拇指指纹该如何解释?”

        “我们假设有两个人犯案。根据我们的判断,盖下指纹那家伙身分不明,他只是跟你们的离职员工有渊源,你们的人实际上戴着乳胶手套。所以把两个人归类为他们,只是为了求方便的说法,并不是说他们两人都曾在这里工作,因此想报复的有两个人。”

        “只有一个人想报复。”

        班侬说:“这是我们的假设。但是说他们也没错,因为两个人是个小组,所以我们必须把两个人当成同一条船上的人,因为他们共享情报。所以我想表达的是,其中只有一个离职员工,但两人都熟知你们的秘密。”

        史拓桑说:“这个单位很大,很多人来来去去。有些人辞职,有些人被开除,有些人退休还有些人是被强迫退休。”

        班侬说:“我们还在查。我们直接从财政部那边拿到人事资料,从五年前开始找起。”

        “那资料可能会堆积如山。”

        “我们可不缺人手。”

        没人接话。

        班侬说:“很抱歉,我想没人愿意听到家里养了个贼,但我们的唯一结论就是这样,而且这对今天这种活动很不利。他们就在城里,而且也知道你们的想法与详细部署,所以我建议取消活动。如果你们不取消,我会建议你们提高警觉。”

        史拓桑在一片寂静中点点头,然后说:“我们会的,你放心。”

        班侬说:“我们的人会提早一小时就位。”

        芙萝莉丝说:“那我们会比你们早一小时到。”

        班侬脸上挤出浅浅的微笑,把椅子往后推,站起来说:“到时候见。”他离开会议室时把门用力关上,但没有发出声响。

        史拓桑先看看手表,然后说:“接下来呢?”

        大家坐着有好一会儿都没说话,然后才到接待区去倒咖啡,然后又在会议室集合,大家都坐回原位,每个人都望着刚才班侬坐的位置,好像他还在那里似的。

        史拓桑又说了一次:“接下来呢?”

        没人回话。

        史拓桑说:“他们不能把留下指印那家伙赖在我们身上,但另一个绝对是我们自己人。胡佛大楼里的人不笑翻了才怪,每个人都咧嘴大笑,暗地里把我们当笑柄。”

        法兰西丝问说:“但是他们没搞错吗?”

        芙萝莉丝说:“没错。那两个家伙知道我住哪里,所以我想班侬是对的。”

        史拓桑的心凉了一截,好像才一上场,裁判就大叫:一好球!

        他对法兰西丝说:“那妳怎么想?”

        法兰西丝说:“他们知道用口水沾信封会留下DNA,这点像是局里的人。但我想不通一件事——如果他们熟悉作业程序,那俾斯麦市那次他们却搞错了。你们说他们预测警察会往那把当作诱饵的来福枪移动,阿姆斯壮则往车上冲,所以会进入他们的射击范围。但他们算盘打错了,阿姆斯壮一直待在射击死角,等车子来接他。”

        芙萝莉丝摇摇头说:“恐怕那次又被他们料到了。一般来说,阿姆斯壮会待在活动场地中间,这样大家才都能看到他,他会是全场的中心与焦点。我们不常让他像那样沿着场边走,是最后一刻才因为李奇的建议而决定改变他的动线。而且通常我也不会让后轮驱动的加长礼车开进草地里,太容易卡住而动弹不得,这点大家都了解。不过我知道那天地面又干又硬,根本可以说是结冻了,所以我随机应变。这种撤退方式会让局里的人完全抓不到头绪,他们根本猜不到,当场一定都觉得很惊讶。”

        大家都没讲话。

        法兰西丝说:“如果是这样,班侬的假设就很可能成立。”

        史拓桑慢慢地点点头,心想:两好球!

        他说:“李奇,你觉得呢?”

        “完全无法反驳。”

        三振出局!史拓桑的头往下一沉,好像完全失去了希望。

        李奇说:“但我不相信这种假设。”

        史拓桑的头又抬了起来。

        李奇说:“他们的追查方向让我觉得很欣慰,因为清查是必要的,我们必须排除各种可能。他们会像疯了一样抓住这点不放。如果他们没错,他们一定会帮我们处理这问题,我们也少了件麻烦事。但我很确定他们是在浪费时间。”

        芙萝莉丝问:“为什么?”

        “因为我很确定那两个家伙都不曾在这里工作过。”

        “那他们是谁?”

        “我想他们都不是局里的人,两人年纪都比阿姆斯壮本人大两岁到十岁,而且两人都在偏僻的乡下地方被扶养长大并接受教育,他们的学校还不错,但不用缴什么税金。”

        “啊?”

        “想想我们手上的所有线索,还有经历的一切,仔细抽丝剥茧,每个小地方都别放过。”

        芙萝莉丝说:“解释给我们听。”

        史拓桑又看看表,摇头说:“现在没时间我们该走了,你可以等一下再说。不过你确定吗?”

        李奇说:“他们都不是局里的人,你们看看美国宪法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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