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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档案都是些生平资料,一共十二份。其中十一份都是些剪报、访问、具结书及文件正本等原始资料,第十二份则是前十一份资料的简述。第十二份档案厚得像本中世纪《圣经》,读起来则像本书,它叙述了阿姆斯壮毕生的故事。每个独立事件后面都用括号写着一个数字,数字代表以一到十来评断每个事件的真实性时所能得到的分数。大部分的数字都是十分。

        故事第一页写的是他父母。他母亲在奥勒冈州长大,为了上大学而搬到华盛顿州,后来回奥勒冈州当药剂师。她的父母与兄弟姊妹也被写了进去,而且她从幼稚园到研究所的教育背景也都在里面,她早期的几个雇主也被依序列入,她自己如何开始成为药商的过程则另外记录了三页。她现在仍是药厂所有人,也从中取得收入,但她已经退休,现在患了某种病症,而且被诊断出恐怕已不久于人世。

        里面也写出他父亲的教育背景,其中提及他何时展开军旅生涯,还有何时因伤病退伍,但除此之外没有多写什么。他本来也是奥勒冈州人,退伍变成老百姓后娶了药剂师,他们搬到该州西南部一个偏僻小村,他用家里给的钱开始经营木材生意。这对新婚夫妇很快生了一个女儿,布鲁克·阿姆斯壮则在两年后出生。他们家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生意也小有规模,接下来又写了好几页纪录,总之这个事业确保了他们全家可以过着愉悦的乡村生活。

        有关于他姊姊的传记大概有半吋厚,李奇直接跳到阿姆斯壮自己的教育背景。他跟其他人一样上过幼稚园,内容非常详细,但因为太多而无法专心阅读,于是他继续往下翻并跳着读。阿姆斯壮一直在当地学校念书,他是个运动健将,成绩优异,他父亲在阿姆斯壮离家上大学不久后就因中风去世。他们把父亲的公司卖掉,母亲的药厂则仍旧生意兴隆。阿姆斯壮用七年时间读了两所大学,一开始在纽约州北部的康乃尔大学,接着是加州的史丹佛大学。他也曾是长发嬉皮,但没留下嗑药纪录。他在史丹佛认识了一个来自俾斯麦市的女孩,他们都是主修政治科学的研究生,两人婚后在北达科塔州定居,他的政治生涯开始于角逐州议会席次。

        史汪说:“我得回家了。今天是感恩节,小孩还在家等我,再不回去我老婆一定会杀了我。”李奇继续往下看,才写到阿姆斯壮第一次参加的那场小规模选举,接下来还有六吋厚的文件要看。他用大拇指快速翻着档案。

        他问:“里面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吗?”

        史汪说:“没有。”

        “从头到尾都写得那么细吗?”

        “越来越细。”

        “如果我用一整夜读完,会有收获吗?”

        “不会。”

        “这些东西曾在今年夏天的竞选活动中使用吗?”

        史汪点头说:“那当然。这是很棒的传记资料,他一开始会获选为副手也是因为这些资料。事实上,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是我们在竞选过程中获得的。”

        “而你很确定没有人因为竞选活动而被惹毛?”

        “我很确定。”

        “那你的感觉到底从何而来?谁那么恨阿姆斯壮?理由又是什么?”

        史汪说:“我也不是很清楚,就是种感觉而已。”

        李奇点头说:“嗯,你回家吧!”

        史汪拿起外套后匆匆离开,李奇从剩下几年的纪录中挑了些出来看,法兰西丝则翻着那些为数庞大的原始资料,一小时后两人都放弃了。

        法兰西丝说:“结论呢?”

        李奇说:“史汪的工作可真无聊。”

        她微笑说:“我同意。”

        “但这些资料很快让我想到一件事。重要的不是里面有什么,而是里面缺了什么。竞选活动就像狗咬狗,对不对?他们会拿任何往日的光荣事迹往脸上贴金。举个例子,他母亲的大学学历跟药厂背景被拿出来大作文章,为什么?”

        “这个诉求是针对独立女性与经营小本生意的人。”

        “嗯,里面还提到她生病的事,为什么?”

        “要让阿姆斯壮看来像个孝顺的儿子,非常负责而且重视家庭价值,展现他人性化的一面,而且也帮他强化健康照护政策的真实性。”

        “还有,很多资料都是关于他父亲的木材事业。”

        “这又是跟商业游说有关,而且触及环保议题,就是树木、伐木等等相关议题。阿姆斯壮可以说自己有实务经验,他可以说他的上一代就是做这行的。”

        李奇说:“没错。不管针对什么议题、什么选民阶层,他们都可以找到文章来做。”

        “那又怎样?”

        “他们把服兵役这件事一笔带过。在竞选活动中,这通常是最受欢迎的事迹。一般而言,如果一个候选人的老爸当过兵,他可以拿着扩音器到处宣传,然后用这件事来大作文章。但是这里没有任何细节,只写到他从军,然后退伍,其他一片空白。妳知道我的意思吗?其他地方有一堆细节,但是这里没有,所以显得特别突出。”

        “他爸已经死了几十年。”

        “那无所谓。如果这方面能有加分效果,他们一定不会放过。而且什么叫作因伤病退伍?如果是因为负伤,即使只是训练时的意外,他们也一定会大作文章,会把他吹嘘成大英雄。还有妳知道吗?我不喜欢看到原因不明的伤病退伍,妳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让人有想像空间,不是吗?”

        “我想是这样,但是这跟案子有何关连?那件事发生时阿姆斯壮都还没出生,而且他老爸三十年前就死了。而且你自己也说过,这一切都是阿姆斯壮在竞选期间的作为而引发的。”

        李奇点头说:“但我还是想知道详情,我想我们直接去问阿姆斯壮本人好了。”

        法兰西丝说:“没必要。如果你真想知道,我可以查出来,打几通电话就行了,我的关系很好。那些家伙总想在退休后到我们公司谋份差事,所以通常会事先给我们留下好印象。”

        李奇打个呵欠说:“好,就问吧!明天一早。”

        “我今晚就问。军队还是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的,我们退伍后也完全没有改变。”

        “妳该去睡觉。他们跑不掉的。”

        “我睡不着。”

        李奇又打了个呵欠说:“好吧!但我要去睡了。”

        法兰西丝说:“糟糕的一天。”

        李奇点头说:“不能更糟了。如果妳想打电话就打吧!但不要为了告诉我结果而叫醒我,明天再跟我说。”

        夜班值勤警官帮他们叫车回乔治城的汽车旅馆,李奇直接进房间。房里还是一样没有动静,空无一人,有人来打扫过并把东西整理好。床重新铺过了,乔伊的盒子已经被清掉,他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心想史拓桑是否记得把芙萝莉丝的房间退掉?接下来夜间的寂静袭上心头,他有种强烈的失落感,感觉有东西不在了,那东西本来该在但却不在。到底是什么?当然是芙萝莉丝。他的心好痛,因为她应该在这里,但却不在,上次他待在这房间时她还在的。当时她说:“今天我们得跟他们拚个你死我活。”他回答她:“死的绝对不是我们。”

        有东西不在了。可能是乔伊,也可能是其他很多事物,他生命中有太多人事物已经不在,有太多事没有完成,太多话没说出口。到底是什么?也可能是阿姆斯壮之父的兵役问题他还搞不清楚,但有可能不只这样。还有什么东西不在了吗?他闭上双眼,希望努力想出解答,但脑中只有芙萝莉丝的粉红色鲜血在阳光下喷洒出来的画面。于是他睁开眼睛,脱掉衣服,洗了当天的第三次澡。他发现自己低头凝视,恍然间好像还想着浴室地板会变成红色,但往下流的都是干净的清水。

        床舖又冷又硬,新床单因为上过浆所以也是硬的。他独自一人滑进被窝,接下来一小时只是瞪着天花板,努力想着事情。接下来他决定不再想事情,逼自己睡觉,梦中他看到哥哥和芙萝莉丝在夏天手牵手绕过整个蓄潮湖,金色的阳光感觉好柔顺,但她颈部血流不止,在温暖的空气中好像一条闪闪发亮的五呎红色缎带,尽管路过的人潮不断,但那缎带一直挂在那里,等到他俩走回起点时,那拖地的缎带已形成一个直径一哩宽的圆圈。然后她摇身一变成为史汪,乔伊变成俾斯麦市那个警察,警察一边走路,他的外套下摆也随之摆动,然后史汪逢人便说:“我想我们算错了。”接下来史汪变成阿姆斯壮,他脸上挂着政客般的灿烂微笑,并说着:“我很抱歉。”然后那警察转身后从外套下亮出一把长枪,慢慢拉下枪机拉柄,一枪击中阿姆斯壮的头。这一切画面都没有声音,因为那是把灭音枪,即使阿姆斯壮跌入水中漂走,四周依旧寂静无声。

        桌上的闹钟在六点响起,一分钟后有人来敲门,李奇从被窝中滚出来,在腰际裹了条毛巾,透过门上猫眼看到法兰西丝拿了杯给他的咖啡站在外面。她已着装完毕,随时可以离开。让她进门后,他坐在床上开始喝咖啡,然后她在那条通往窗边的窄路上慢慢踱步。她看起来很紧张,似乎喝了整晚的咖啡。

        她说:“嗯,阿姆斯壮他父亲是怎么回事?”好像在帮他提出问题。接着她说:“他是在韩战接近尾声时接受征召,没有上战场的纪录。但他通过了军官训练,官拜少尉,被派到一个步兵连。部队驻扎在阿拉巴马州,那军营早就不在了,虽然大家都知道战争就快结束,但还是要奉命保持随时可以上前线的状态。你也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对吧?”

        李奇带着睡意点头,啜了口咖啡。

        “有个白痴上尉要部队不断竞赛,做什么事都要评分,犯什么错都要扣分,如果B连击败了A连,月底时就可以在营房上面插旗。”

        法兰西丝说:“阿姆斯壮他老爸的单位通常都会赢,他带兵很有一套,但有情绪管理问题,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爆发出来。如果有人搞砸了,害他的单位被扣分,他就会突然暴跳如雷。这种事发生了两、三次,跟一般军官欺凌小兵的状况不一样,在纪录中的描述非常严重,他会陷入无法控制的怒气中。他太过分了,好像停不下来一样。”

        “然后呢?”

        “前两次部队不跟他计较,因为不常发生,纯粹是偶然。但第三次发作时,他把手下狠狠揍了一顿,后来被踢出部队。不过这丑闻基本上还是被压了下来,他们让他因为心理因素退役,纪录上写的是他无法面对一般战斗中的压力,不过他这个军官连战场都没去过。”

        李奇的脸抽动一下,说道:“他在部队中一定有朋友,跟妳一样,否则妳怎么拿到这些深入的纪录?”

        “我整晚都在讲电话,史拓桑接到旅馆的帐单时恐怕会心脏病发作。”

        “有多少人被他修理过?”

        “我一开始也想到这部分,但不值得注意。一共三个人,每次一个。其中一个在越战中身亡,一个十年前已在棕榈泉去世,还有一个已经七十几岁,住在佛罗里达州。”

        李奇说:“又一条死巷。”

        “但这可以说明为什么竞选期间他们没有拿他父亲当兵这件事来做文章。”

        李奇点点头,啜了口咖啡后说:“阿姆斯壮有可能遗传这种脾气吗?芙萝认说她看过他发脾气。”

        法兰西丝说:“我第二个想到的就是这点。这可以理解,看他坚持要参加她的告别式,就知道他的个性不是表面那么一回事,对不对?但我想在更早之前我们就能看出更重要的一点。这家伙一辈子都在角逐各级民代席位,却在今年夏天竞选活动过后才出事。这点我们都有同感。”

        李奇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也说了声:“竞选活动。”他拿着咖啡杯静静坐着,眼神笔直凝视着墙壁,这样过了一分钟、两分钟。

        法兰西丝问他:“怎么样?”

        他没有回话,只是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百叶窗后隔着隙缝看着黎明昏暗天色中的华府。

        他问:“阿姆斯壮在竞选期间做了什么事?”

        “他做了很多事。”

        “新墨西哥州的众议员有几个?”

        法兰西丝说:“不清楚。”

        “我想是三个。妳叫得出名字吗?”

        “不知道。”

        “如果在街上看到他们,妳认得出来吗?”

        “认不出来。”

        “那奥克拉荷马州呢?”

        “不知道。五个吗?”

        “我想是六个。妳叫得出名字吗?”

        “我只知道其中一个是浑球,但忘了他的名字。”

        “那田纳西州的参议员呢?”

        “你的重点是什么?”

        李奇凝视着窗外说:“我们跟特区里的人一样,都得了一种病而不自知。我们没有用一般人的角度来想这件事,对于全国各地的百姓而言,这些政客其实都是些无名氏。妳自己说妳对政治有兴趣,但妳也没办法讲出一百个参议员的名字,而大多数人对政治的热忱可能不到妳的千分之一。大部分人如果走在路上被其他州的菜鸟参议员痛扁一顿,也认不出他是谁,或者就像芙萝莉丝亲口说的,之前没人听过阿姆斯壮这号人物。”

        “所以呢?”

        “所以我们可以说,阿姆斯壮在竞选期间做的最起码、最基本的一件事,就是在全国老百姓面前现身。他这辈子第一次让本州以外以及自己朋友圈外的一般老百姓记住自己的脸,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我想这是这件案子最基本的要素。”

        “怎么讲?”

        “假设他的脸被很久以前认识的人认了出来,完全出乎那人的意料,就像突然一阵青天霹雳。”

        “例如什么人?”

        “例如你是来自某处的某某人,很久以前有个年轻人突然暴跳如雷,把你痛扁一顿。像这种情况,例如在酒吧里跟你争风吃醋,为了羞辱你而揍你,却从此再也没跟你见过面,但这件事深深烙印在你心里。多年后,那家伙一夕之间跃上所有报纸版面与电视时段。他是个竞选副总统的政客,之前那么多年你都没看过他,是因为你不看有线卫星公共事务网(C-Span)或有线电视新闻网()。但现在他的脸却无所不在,想躲也躲不掉,那你会怎么做?如果你了解政治是怎么一回事,你会打电话给对手阵营爆料。但你不了解,所以你才会在酒吧里被揍之后一辈子再也没看过他,那你会怎么做?他的脸把以前的回忆召唤了回来,你心里痛苦不已。”

        “你觉得这是报复?”

        李奇点头说:“所以史汪才会说,他们希望他感到痛苦。但史汪的方向可能是错的,我们也可能错了。因为这种个人恩怨针对的可能不是阿姆斯壮这个政客,而是他这个人本身,完全是私仇。”

        法兰西丝不再踱步,她在椅子上坐下后说:“这说法没有根据。时间会淡化一切,不是吗?”

        “真的能忘掉吗?”

        “大部分人都是这样。”

        李奇低头看她,说道:“不管因为什么而让妳不喜欢被别人碰,时间也无法淡化那件事,不是吗?”

        房里陷入一阵沉默。

        她说:“好吧!那应该说正常人都是这样。”

        “正常人不会绑架女人,不会割掉别人的大拇指,也不会杀掉无辜的旁人。”

        她点头说:“好吧!这是个假设,但它能提供什么方向呢?”

        李奇说:“可能要从阿姆斯壮本人下手,但要跟一个副总统当选人谈这种话题,实在很难启齿。还有,他会记得吗?如果他遗传了那种害他爸被赶出军队的坏脾气,他很久以前可能跟人打了几十场架。而且他又是个彪形大汉,在他能控制自己之前,可能早就到处把人打得东倒西歪了。”

        “那他老婆怎么受得了他?他们俩很早就在一起了。”

        李奇没有说话。

        法兰西丝说:“该走了。我们七点要跟班侬开会,要跟他说吗?”

        李奇说:“不用。说了他也听不下去。”

        法兰西丝说:“去冲个澡。”

        李奇点头说:“先说另一件事。有件事让我昨天有一小时的时间睡不着,不断纠缠着我。我感觉到好像有件事物不在了,或者是有件事还没完成。”

        法兰西丝耸耸肩说:“好,我会想想。你先准备一下。”

        他穿上乔伊的最后一套西装。那是件炭灰色西装,布料感觉像丝质。干净的衬衫也是最后一件了,衬衫上了浆,颜色跟初雪一样白。最后一条领带是深蓝色,上面有一个个相同的小图案,如果仔细看,会发现每个图案都是投手的手部,紧抓着一颗棒球,正准备投出指关节。

        他跟法兰西丝在大厅见面,在自助餐吧吃了松糕后又带着一杯咖啡上了秘勤局的林肯礼车。他们进会议室的时间较晚,班侬与史拓桑已经到了。班侬还是穿得像个警察,史拓桑则换回“布鲁克兄弟”的西装。李奇与法兰西丝坐在史拓桑旁边,但与他隔着一个座位,班侬凝视着那个空位,他好像因此想到芙萝莉丝已经不在了。

        他说:“调查局不会派探员到怀俄明州的葛瑞斯镇,这是阿姆斯壮透过局长请我们不要去的。他不想让告别式变成一场闹剧。”

        李奇说:“我就喜欢这样。”

        班侬说:“你是在浪费时间。我们同意的原因是本来就不想去——那两个坏蛋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是高手。他们知道他的声明是个陷阱,所以不会出现。”

        李奇点头说:“我去很多地方本来就只是消磨时间。”

        “我已经警告过你,绝对不能单独行动。”

        “如果你说得没错,我根本用不着行动。”

        班侬点头说:“弹道测试报告来了,发射明尼苏达州那颗子弹的枪枝就是在仓库发现的来福枪。”

        史拓桑说:“枪到底怎么来的?”

        班侬说:“昨晚我们至少动用了十个探员。我只能跟你说他们没有采用的运送方式,就是搭飞机。我们查了抵达八个机场的民航机班次,没有任何人托运武器。我们也查了飞往这八个机场的私人飞机,完全没有可疑迹象。”

        李奇说:“所以他们是开车来的?”

        班侬点头说:“但从俾斯麦市到华府的路程超过一千三百哩,最快也要二十小时才能开到,而且开车的人得是个疯子。因为时间并不相符,所以那把来福枪没有去过俾斯麦市,而是直接从明尼苏达过来的,意思是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一千一百多哩路程,就算是你祖母也办得到。”

        李奇说:“我祖母连开车都不会。你还是觉得是三个人干的?”

        班侬摇头说:“不是。仔细想想后我们还是觉得只有两个人,这样整件事会比较合理。我们猜这个小组在星期二当天分别在明尼苏达与科罗拉多犯案,后来也都是分开行动,伪装成俾斯麦市警察的那家伙在教堂里也是一个人。照理说他应该只有一把冲锋枪,原因在于他早就知道那把诱饵来福枪曝光后阿姆斯壮会被一堆干员团团围住,而如果目标是一群人,冲锋枪会比来福枪更适合,特别是h&K的MP5型冲锋枪。我们局里的人说,在一百码范围内它跟来福枪一样准确,而且火力更强。一个弹匣的三十发子弹用来撂倒六名干员并干掉阿姆斯壮,可说绰绰有余。”

        史拓桑问:“如果这样就得手了,另一个家伙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开车赶来这里?”

        班侬说:“因为他们是你们局里的人。他们是务实的高手,知道有可能失败,他们了解无论在哪里都有可能无法一击毙命。所以他们事先核对阿姆斯壮的行程表,一个在这里,另一个就会到下一站去做准备,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史拓桑没说什么。

        李奇说:“但昨天他们一起行动。照你这样讲,带着贝姆来福枪的那家伙开车来这里,但我在俾斯麦市看到的那家伙也在仓库屋顶上。”

        班侬点头说:“因为不用再到下一站准备了。昨天的活动结束后,有好一阵子不会有下手的机会。俾斯麦市那家伙一定是搭民航机来的,就在空军军机把你们载回来不久后抵达。”

        “如果是这样,那枝MP5型冲锋枪在哪里?他一定要在离开俾斯麦市的教堂后,到机场搭机前把它丢掉。你们找到枪了吗?”

        班侬说:“没有,但还在找。”

        “还有,州警在旁边社区里看到的家伙是谁?”

        “我们没把他算进来,几乎可以肯定他只是个老百姓。”

        李奇摇头说:“所以这家伙得一个人把当作诱饵的来福枪藏好,然后带着MP5型冲锋枪步行回到教堂?”

        “我看不出哪里不对劲。”

        “你曾经躲起来开枪打人吗?”

        班侬说:“没这种经验。”

        李奇说:“我有。那可不是件有趣的事,你必须找出一个舒服的姿势,让自己放松,同时保持警觉。肌肉的状态是关键——你必须早早抵达现场,把东西弄好后开始调整位置,算出距离,测试风向,判断子弹上升或下沉的角度,估算弹道。然后你得趴下,眼睛直视前方,把呼吸变慢,降低心跳次数。而且你知道,在开枪那一刻你最希望的是什么事吗?”

        “什么?”

        “你会希望自己信任的人在后面掩护你。当你所有注意力都在前方,就会开始有种背脊发凉的感觉。如果这两个家伙如你所说是高手,他们绝对不会像你说的一样单独在教堂行动。”

        班侬无话可说。

        法兰西丝说:“他说得对。最好的猜测是,旁边社区那家伙就是在后面掩护的人,当时他藏好来福枪后正在返回教堂的路上。他把东西藏好后远离围篱,绕着路往回走。狙击手藏身在教堂里,等着他回来。”

        李奇说:“那问题又来了。这样一来,正从明尼苏达州赶来华府的那个人又是谁?”

        班侬耸耸肩说:“好吧!所以应该有三个人。”

        史拓桑带着客观的语气问:“都是我们局里的人?”

        班侬说:“那不是不可能。”

        李奇摇头说:“你太过火了。那你怎么不逮捕秘勤局的所有离职员工?里面可能还有些是罗斯福总统时代当差的百岁人瑞。”

        班侬说:“我们的理论不会错。”

        李奇说:“没关系。那你就别再来烦我。”

        “我已经两次警告你不准单独行动了。”

        “两次又怎样?”

        会议室里陷入沉寂,班侬的态度软化下来,他看着本来应该坐着芙萝莉丝的那个位子。

        他说:“我完全能够了解你的苦衷,但你还是不能这么做。”

        李奇低头看着桌面说:“是两个人,不是三个。我同意你,这样比较合理。像这种事情,最理想的状况是一个人单独犯案,但这作法不切实际,所以一定是两个人,不是三个。如果多一个人参与,他们的风险就会高出一百倍。”

        “如果是这样,那把来福枪到底是怎么运来的?”

        李奇说:“显然是寄来的。他们可以找联邦快递(FedEx)、优比速(UPS)或其他公司,搞不好是去邮局寄的。他们可能把枪跟一堆锯子、铁锤混在一起寄,说是工具样品,或者编个类似的故事混过去。寄件地址写这里的一家汽车旅馆,先来这里等东西寄到。不管怎样,是我就会这么做。”

        班侬看来很尴尬,他没说什么,只是起身离开,门在他身后“喀哒”一声关上。会议室里再次一片静默,史拓桑还是坐在他的椅子上,看来有点不好意思。

        他说:“我们得谈谈。”

        法兰西丝说:“你要我们走路。”

        他点点头,把手伸进外套内侧口袋,拿出两只薄薄的白色信封。

        他说:“这已经不再是内部查核了。你们也很清楚,案情已经比原先严重太多。”

        “但你也知道班侬搞错办案方向了。”

        史拓桑说:“我希望他终究能看清这点,这样他或许就能转往正确的方向。同时我们还是要保护阿姆斯壮,第一要务就是要让他活着度过疯狂的怀俄明州之旅。那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而且我们也只能做到这点。我们只能见机行事,扮演防守的角色。聘请外人来做防御工作于法无据。”

        他把第一个信封推过闪闪发亮的桌面,那力道刚好足够滑动六呎,然后停在李奇面前。推第二个时则少出点力,信封刚好停在法兰西丝面前。

        李奇:“等等,晚一点再叫我们走路。再给我们今天一整天的时间。”

        “为什么?”

        “我们得跟阿姆斯壮谈谈,就我跟法兰西丝。”

        “谈什么?”

        李奇说:“谈一件很重要的事。”说完后他继续保持沉默。

        法兰西丝问他:“是我们今天早上讨论的那件事吗?”

        “不是。是昨晚我在想的那件事。”

        “好像有件事物不在了,或者有件事还没完成?”

        他摇头说:“是有件事还没说出来。”

        “什么还没说?”

        他没回答,只是把两个信封摆在一起,然后从桌面推回到史拓桑面前。史拓桑把信封按住挡下,拿起来抓在手上,似乎不很确定。

        他说:“我可以让你单独跟阿姆斯壮谈话。”

        李奇说:“那是一定的,只有这样他才肯谈。”

        史拓桑没说什么,李奇望着他说:“跟我聊聊你们的收发系统。你们帮阿姆斯壮过滤信件已经多久了?”

        史拓桑说:“从一开始就是了,从他被挑选成为候选人那时候。这是我们的标准作业程序。”

        “运作方式呢?”

        史拓桑耸耸肩说:“简单得很。一开始,在他家有几个干员会打开每件寄到那里的邮件,还有个人负责打开寄到参议院办公室的东西,另一个人则处理寄到俾斯麦市的当地邮件。但在收到前几封威胁信后,为了方便集中管理,我们把所有东西都转来这里。”

        “但是,除了威胁信之外,你们还是会把所有信件都给他看吧?”

        “当然。”

        “你认识史汪吗?”

        “那个研究员吗?不是很熟。”

        “你该帮他升官,或者给他奖金,甚至该好好亲亲他的额头。因为他是你们局里唯一有创意的家伙,连我们也不如他。”

        “他有什么创意?”

        “我们必须尽快跟阿姆斯壮见面,就我跟法兰西丝。然后这差事就不再跟我们有关了,我们跟班侬也都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因为你的问题两、三天后就会解决了。”

        史拓桑把两个信封又都放回他的外套口袋里。

        感恩节隔天,阿姆斯壮刻意不理会所有公务与活动,但要约他见面还是非常困难。早上会议结束后,史拓桑就从芙萝莉丝原来的六个男性竞争对手中挑一个出来接她的位置,那家伙一开始就处处展现他的男子气概,那臭屁浑球的态度好像在说:“局里终于做对了一件事。”但因为不想触及某些敏感问题,他在史拓桑面前还算非常克制,但只要有什么事碍着他,他一定会全力排除。他搬出一块绊脚石来阻止他们与阿姆斯壮见面:几十年来局里的一个死规定是·绝对不能让访客与被保护人见面,至少要有一位干员在场。李奇能了解其中的顾虑——像他和法兰西丝即使被人脱掉衣物搜身,完全不带武器进去,两人还是只需要一秒半就能把阿姆斯壮肢解。但他们一定得单独见面,这点是关键,史拓桑虽然不愿看到新任小组组长第一天上任就被打回票,但终于还是拿出五角大厦的安全查核纪录给他看,并下令只要有两个干员在门外守着就够了。然后他打电话到阿姆斯壮家,跟他本人约时间。挂掉电话后他说阿姆斯壮听起来好像正担心着某件事,只说等一下会回电。

        等到阿姆斯壮回电时已是二十分钟后,他跟史拓桑说了三点:第一是他母亲的健康突然恶化。第二,他当天下午要飞回奥瑞冈州。最后一点是他跟李奇与法兰西丝的见面时间会很短促,而且因为他得打包行李,所以要延到两小时后。

        本来李奇与法兰西丝要去芙萝莉丝的办公室继续等待,但那里已经被新上任的家伙接手了。她种的小盆栽已被清掉,周围的摆设也都改过了,唯一留下的是办公室里仿佛还闻得到一点她的香水味。于是他们又回到接待区,两人靠坐在皮椅上,看着静音的电视。播放的是新闻频道,不断重复用慢动作播放的是芙萝莉丝殉职的画面,完全没有声音。他们也看到一部分阿姆斯壮的声明,还有班侬在胡佛大楼外接受访问的片段。他们没有要求打开声音,反正他们早知道他都会说些什么。接着播放的是感恩节当天日间美式足球赛事精采画面,然后史拓桑打电话叫他们回他办公室。

        他的秘书不在,显然她正在家里享受长周末的假期。他们走过空无一人的办公区,坐在史拓桑那张一尘不染的桌子前面,而他一边向他们交代规则。

        他说:“不能跟他有身体接触。”

        李奇微笑说:“连握手也不行?”

        史拓桑说:“我想握手是可以的,但那是极限。而且你不能跟他透露任何案情,他毫不知情,我不希望他从你嘴里听到。懂吗?”

        李奇点点头。

        法兰西丝说:“懂了。”

        “不要惹他不高兴,也不要骚扰他。要记住你们是在跟谁讲话,更何况他现在正为母亲的事操心。”

        李奇说:“嗯。”

        史拓桑把头转开说:“我已经决定不想问你们为什么要跟他谈,如果后来发生什么事,我也不想知道。但我真要感谢你们做的一切,你们的安全查核对我们会很有帮助,而且我想俾斯麦市那次也多亏你们的解救才没出事。从头到尾你们都尽心尽力,我非常感激。”

        没人答腔。

        史拓桑说:“我要退休了。我现在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公职生涯,但我发现这份差事还没让我喜欢到能够全力捍卫它。”

        李奇说:“那两个家伙绝对不是你们局里人。”

        史拓桑说:“我知道。但我失去两个手下,因此我的公职生涯算是走到尽头了。无论要怎么做都该交给我来决定和操心,我要说的真心话是,很高兴让我有机会认识乔伊的弟弟,而且与你们共事非常愉快。”

        还是没人答腔。

        “而且我也很高兴你们在这里为芙萝莉丝努力到最后一刻。”

        李奇把头转开,史拓桑又从外套口袋里拿出那两个信封。

        他说:“有关怀俄明州的那件事,我也不知道你们是对还是错,总之我们会派三个干员过去,还有一些当地警力。如果真的出事的话,人手真的会有问题。”

        他把信封推到桌面另一边。

        他说:“楼下有车在等你们。车子会载你们一程到乔治城,会面结束后你们就可以走了。”

        他们坐电梯下去,李奇绕到大厅。广阔的大厅一片灰暗,里面空无一人,他每在冷冷的大理石地面踩上一步,就会发出回音。他在浮雕的大理石壁板下驻足,抬头看着他哥哥的名字,再看看芙萝莉丝的名字即将出现的地方。接着他转头往回走,跟上法兰西丝,推开那扇有铁丝玻璃窗的门后找到那辆要载他们的车。

        阿姆斯壮家前面的人行道上还是设有白色遮篷,司机把车对准停在遮蓬出口,然后对着手腕上的麦克风说话。一秒钟后阿姆斯壮家的大门开了,走出三位干员,其中一人走过遮篷通道帮他们打开车门,李奇下车后法兰西丝也滑出座位跟着他。那干员关上门后面无表情地站在街边石上,车子随即开走。第二个干员伸出手示意他们站好别动,让干员搜身。他们在阴暗的白色遮篷里等待,当陌生人的手沿着法兰西丝的身体往下拍时,她全身紧绷起来。但搜身也只是个形式而已,他们几乎没碰到她,而且他们也没搜到李奇藏在袜子里的陶瓷刀。

        干员领着他们走到阿姆斯壮家的走廊上,然后把门关上。屋子内部看起来比外表宽阔,这栋坚实的大屋子看来好像已经在此屹立超过百年,而且这么好的屋况可能还能再维持一百年。走廊上有些暗色古董,墙上贴着条纹壁纸,到处都挂有裱框画作。室内每两道墙之间都铺有地毯,地毯上铺着一块块毛毯。墙角摆着一个老旧的衣物袋,可能是为了奥勒冈之旅而临时准备的。

        其中一个干员说:“这边请。”

        他们被带到屋里,经过一道弯曲的走廊后来到一个可以在里面用餐的大型厨房,看起来好像原木屋的内部一样令人觉得舒适。厨房建材全是松木,其中一边有张大餐桌,另一边都是餐具。厨房里咖啡香气四溢,阿姆斯壮夫妇坐在桌边,桌上摆着厚重的陶瓷马克杯,还有四份不同的报纸。阿姆斯壮夫人穿着慢跑装刚刚流了很多汗,看来地下室应该有居家健身器材。她似乎没有要和丈夫一起回奥勒冈州,没化妆的她看来有点疲倦而无精打采,好像感恩节那天的事情让她有了完全不同的观感。阿姆斯壮看起来比较镇静,他身穿干净的衬衫,外罩的夹克往上拉到手肘处。他没打领带,正同时读着《纽约时报》与《华盛顿邮报》的社论。

        阿姆斯壮夫人问:“要喝咖啡吗?”

        李奇点点头,她站起来走到厨具旁,从挂钩上拿下两个马克杯来倒满咖啡,回来时一手拿着一杯。李奇说不出她是高是矮——有种女人穿着平底鞋时看来很矮,穿高跟鞋时看来很高,她就是其中之一。她把马克杯递过来,脸上没什么表情,阿姆斯壮则在此刻抬头,把视线从报纸上移开。

        法兰西丝说:“听到令堂的消息,我至感遗憾。”

        阿姆斯壮点头说:“史拓桑先生说你们想跟我单独谈谈。”

        李奇说:“私下谈比较好。”

        “我老婆可以在场吗?”

        “那要看你对私下的定义是什么。”

        阿姆斯壮夫人看着丈夫说:“你可以事后再告诉我。如果有需要的话,你离开前跟我说吧!”

        阿姆斯壮又点点头,仔细把报纸折好,然后起身绕到咖啡机旁帮自己续杯。

        他说:“走吧!”

        他带着他们走回那道弯曲的走廊,然后到了屋子侧边一个房间,两个干员跟着他们,站在门外两侧守着。阿姆斯壮往外看,用像是道歉的眼神看着他们,然后把门关上,绕到一张桌子后面坐下。那房间的摆设像个书房,但休闲的味道重一点,不怎么严肃——里面没有电脑,那张大桌子是深色木头制成的老旧木桌。里面有几张皮椅,摆出来的书只是因为书背好看,纯粹装饰用的。房间里到处装有饰条,还有张老旧的波斯地毯。不知哪里摆着一台空气清净机,在寂静的空气中注入一缕芬芳。墙上挂着一幅裱框独照:照片里的人站在一块浮冰上,看不出是男是女。这个男的或女的举起一只手打招呼,穿着一件厚重的连帽填充外套,连指手套的长度直达手肘,脸部完全被滑雪面罩遮住,黄色护目镜里也充满雾气。

        阿姆斯壮说:“我女儿。我们很想念她,要她给张照片,结果她寄了这张给我们。真幽默。”

        他在桌子后方坐下,李奇跟法兰西丝也各找了张椅子坐着。

        阿姆斯壮说:“感觉上你们好像要谈什么机密。”

        李奇点头说:“我想,到头来我们都会同意把谈话内容当作机密。”

        “你心里在想什么?”

        李奇说:“史拓桑先生交代了一些基本规则,但我一开始就不想遵守。秘勤局拦截了六个针对你发出的威胁讯息。第一个是十八天前寄来的威胁信后来又出现两封还有三张直接送到局里的信纸。”

        阿姆斯壮没说什么。

        李奇说:“你看来不怎么惊讶。”

        阿姆斯壮耸耸肩说:“干政治这行的本来就见怪不怪。”

        李奇说:“我想也是。六个讯息都用一枚拇指指纹署名,我们靠指纹追查到加州一个老人,他的大拇指被截断带走,被人当作图章使用。”

        阿姆斯壮还是没说话。

        “第二个讯息是被摆在史拓桑桌上的一张信纸,最后我们查到那是个叫南迪克的监视录影带技师摆的。他老婆被绑架,不得不从。他因为知道自己一定会被盘问而危及她的性命,所以陷入了瘫痪状态。但我们猜当时她应该已经被撕票了。”

        阿姆斯壮沉默不语。

        “局里有个研究员叫史汪,他联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他觉得我们算错了威胁讯息的数量,他想到南迪克本人应该就是个威胁讯息,所以应该是七个讯息,不是六个。接着我们又加上那个被截肢的加州人,他算是第八个。然后还有周二发生的两桩谋杀案,算是第九和第十个讯息,一桩发生在明尼苏达,一桩发生在科罗拉多。凶手为了示威而杀了两个跟你没有亲属关系的陌生人。”

        阿姆斯壮说:“天啊!”

        李奇说:“所以是十个讯息。全都是要用来折磨你,只不过你完全不知道而已。但我又开始想,我们是不是遗漏了其他讯息?这点我很确定,我想至少有十一个讯息。”

        阿姆斯壮问:“第十一个讯息是什么?”

        李奇说:“被忽略的讯息。是寄来指名给你的,但秘勤局的人看不懂其中隐藏的威胁,对他们来讲没有任何意义,对你却非如此。”

        阿姆斯壮没有说话。

        李奇说:“我想那是最先送达的讯息,可能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当时连秘勤局都还在状况外。我想那是只有你才会懂的声明,所以我想一直以来你都很清楚,我想你知道是谁做的,也知道原因。”阿姆斯壮说:“死了那么多人。你这是很严重的指控。”“你不承认吗?”

        阿姆斯壮没说话。

        李奇把身体往前靠,他说:“有些话很重要,但你却没说出来。事实上,如果站在那里分发火鸡大餐的是我,然后突然有人乱开枪,有人压在我身上,然后因为流血过多而死,迟早我会问那些家伙是谁?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乱来?起码我会问这些问题,一定会大声而清楚地问别人。但是后来我看到你两次,一次在白宫地下室,一次在秘勤局会议室,你都没问他们。你说了很多话,你问他们被捕了没有,那是你最关心的。你从来没问嫌犯是谁,还有他们动机何在。为什么你不问?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你已经知道了。”

        阿姆斯壮还是没说话。

        李奇说:“我想你老婆也知道。你说她怪你不该让大家这样冒险,我想这种说法不是针对一般情形。我想她知道你了解这整件事,而且她觉得你早该说出来。”

        阿姆斯壮沉默以对。

        李奇说:“所以我想你现在有点罪恶感,因此你才会答应我在电视上说那些话,也是为什么你突然想亲自参加告别式。因为你知道,但却没告诉任何人,所以良心不安。”

        阿姆斯壮说:“我是个搞政治的。我们树敌无数,没必要去揣测是谁干的。”

        李奇说:“胡说。这跟政治没关系,是你的私事。你的政敌是谁?是北达科塔州那些种大豆的人,因为你改变了补助办法,害他们一周少赚十分钱。或者是某个你拒绝投票支持他的大牌资深参议员。豆农报复你的方式可能比较不积极,大不了下次不投你一票,参议员可能会等待时机,在议会里找机会修理你。这两种人都不会用这种方式报复你。”

        阿姆斯壮不发一语。

        李奇说:“我不是笨蛋。我只是个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在我怀里死去的男人,现在的我有满腔怒火。”

        阿姆斯壮说:“我也不是笨蛋。”

        “你不是才怪。你被过去的仇人缠上了,却妄想不理他们,希望自己没事。你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吗?你们这种人可真没概念。你真的觉得自己一进参议院跟白宫就会变成世界知名人物?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一直到今年夏天的竞选活动前,没人听过你的名字,也没人知道你有那些小秘密。”

        阿姆斯壮没说什么。

        李奇问他:“他们是谁?”

        阿姆斯壮耸耸肩说:“你猜呢?”

        李奇顿了一下。

        他说:“我想你的脾气很暴躁,跟你爸爸一样。我想在很久以前,你还没学会怎么控制自己,害很多人吃了苦头,有些人把那些事忘了,有些忘不掉。我想那些陈年往事已经变成某些人生命的一部分,他们觉得受到伤害,伤了他们的自尊或狠狠羞辱了他们。我想这些事被他们藏在内心深处,直到三十年后有天打开电视,才再度看到你,旧恨又涌了上来。”

        阿姆斯壮坐在椅子上,很久都没有动作。

        他问:“调查局对这件事了解多少?”

        “他们追错了方向,一直对着没人的草丛开枪。我们的进度不知比他们快多少。”

        “那你的目的又是什么?”

        李奇说:“我想帮你。不是因为你值得我帮助,帮你只是附带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要为南迪克夫妇,为那个叫安德瑞提的老人,为两个叫阿姆斯壮的无辜受害者,为克罗塞提伸张正义——还有,特别是为了我哥的朋友芙萝莉丝。”

        房里陷入一阵沉寂。

        阿姆斯壮问:“你会保守秘密吗?”

        李奇点头说:“一定会的。我是为了自己问的。”

        “听起来你好像准备大干一场。”

        “谁教他们要玩火自焚?”

        “这是丛林法则。”

        “难道你以为这世界不是丛林?”

        阿姆斯壮又沉默了好一阵子。

        他说:“所以我把我的秘密告诉你,你也会告诉我你要做什么。”

        李奇点头说:“对。然后我们就可以快快乐乐继续过日子。”

        大家又沉默了很久,有一分钟没有任何人说一句话,李奇看得出阿姆斯壮渐渐褪去他政客的外衣,准备敞开心胸。

        他说:“你有很多地方搞错了,但猜对了一些事。”

        他屈身往前坐,打开一个抽屉,拿出一个装着气泡垫的信封,把它丢在桌上。信封在光亮的桌面上滑动,在距离桌子边缘一吋处停下。

        他说:“我猜这应该算是第一个威胁讯息。信在大选当天寄到,我想秘勤局应该有点困惑,但又看不出哪里不对劲,所以他们直接把东西交给我。”

        那个信封是标准办公室用品,收件人写着:华盛顿特区,美国参议院,布鲁克·阿姆斯壮收。信封地址印在一种他们非常熟悉的自黏标签上,字体也是看过很多次的时报新罗马字体,十四级大的粗体字。寄件地点是犹他州某处,时间是十月二十八日,信封封口被打开两、三次然后又封了起来。李奇把信拿过来后往里看,他让法兰西丝也可以看到里面。

        信封里除了一支袖珍棒球球棒外,什么也没有。那像是一种拿来贩售或赠送的纪念品,棒子是蜂蜜色软木做的,表面上了一层亮光漆。棒头部位宽约一吋,长度本来应该有十五吋,不过握把接近尾端处已经断了。那是故意弄断的!有人故意把握把锯开一部分,然后从锯开处折断。断掉的地方还故意弄得很不平整,看起来好像是不小心弄断的一样。

        阿姆斯壮说:“脾气暴躁的不是我,但就像你说的,我爸有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住在奥勒冈州一处人烟稀少的偏僻小镇,基本上那是个伐木的地方,各种人杂居其中。锯木厂老板的房子比较大,领班的房子小一点,木工住的则是木板搭的小屋或分房出租的屋子。当地有个学校,药局是我妈开的。沿路往南走,可以到奥勒冈州其他地方,往北走的森林则是一片处女地。当地会让人觉得像未开发的边界地带,虽然政府不太管得到,但也不算化外之地。镇上偶尔会来些妓女,酗酒的人很多,但总体来说还是很有美国小镇的样子。”

        有一会儿他没继续往下说,他把手掌摆在桌上凝视着它们。

        他说:“那年我十八岁,高中刚毕业,在家里再待个几星期就要去上大学了,当时我姊姊出门旅行去了。我家门口有个信箱,是我父亲亲手做的,外型就像个迷你锯木厂,很漂亮,是用西洋杉木条拼成的。前一年万圣节的时候那信箱被人砸碎了,我想你也知道每年都会有这种事,就是些野孩子拿着球棒在外面沿路游荡,看到哪家有信箱就砸掉。我父亲听到声音后追出来,但没看到是谁。我们都有点懊恼,因为那是个很漂亮的小信箱,做这种事实在有点无聊。但他又做了个更坚固的,后来想尽办法要保住那个信箱,有时他还在夜里躲起来守着信箱。”

        法兰西丝说:“结果那些小孩又回来了。”

        阿姆斯壮点头说:“夏天快结束时有两个小伙子开着卡车,带着球棒。两人身材都很高大,我不算认识他们,但在附近看过他们几次。我想他们是兄弟档吧!很顽皮的小孩,乡下地方那种不断闯祸的小霸王,谁也不会想招惹他们。他们挥棒去砸信箱,我爸跳出来跟他们争吵。他们对我爸冷嘲热讽,威胁他,还不三不四地说了些跟我妈有关的话。他们说:‘带她出来,我们一定用这根棒子让她爽一爽,让她见识我们的厉害。’你可以想像他们说话时做出的姿势,所以他们打了一架,我爸运气好赢了。可能是他凑巧给了他们两下重拳,也可能是因为他受过军事训练,球棒可能因为打到信箱而断成两截。我以为这样就没事了,但是他把两个小伙子拖到院子里,用伐木的链子跟锁头把他们绑在树上。他们面对面跪在树干边,我爸已经失去理智,怒气一发不可收拾。他用断棒痛打他们,我想阻止,可是挡不下来。然后他说他要用棒子断掉那头让他们爽一爽,除非他们求他。所以他们大声哀求了很久。”

        他又停了下来。

        他说:“我一直在旁边看着,试着让我爸冷静下来,我只做了这件事。但那两个家伙看我的神情好像我也有分,他们的眼睛透露出一种讯息,好像我目睹了他们毕生最难堪的时刻,好像他们在我眼前完全抬不起头。我想对他们那种恶霸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事更难堪了,看得出他们对我恨到了极点,那眼神好像在说:你看到这一切,这下你该死了。我觉得他们是认真的。”

        法兰西丝问:“后来怎么了?”

        “我爸把他们丢在那里,说要让他们在那里待上一整夜,明天一早再好好修理他们。我们进去后他就去睡了,一小时后我偷偷溜出来,本来要把他们放走,但他们已经走了。他们想办法挣脱链子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我也没再看过他们。我后来就去上大学了,回家也都只是小住几天而已。”

        “后来你爸就去世了。”

        阿姆斯壮点头说:“他有高血压,我想那不难理解,一定跟他的个性有关。我几乎忘了那两个小伙子,因为那只是过去发生的一件小事,但真要把他们从记忆中抹掉却做不到,因为我永远记得他们的眼神,到现在还是历历在目。那是种冷酷的恨意,好像两个臭屁的恶棍不想被看到时就不应该有人看到他们,好像我凑巧看到他们被打败就是犯了死罪,好像是我对他们做了什么事,好像我是他们的仇人。我不再想去了解他们看我的眼神,因为我不是心理学家,但我永远忘不掉那两双眼睛。当信件寄来时,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他们寄的,尽管那已经是快三十年前的事了。”

        李奇问他:“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阿姆斯壮摇头说:“对于他们的事我知道得不多,不过记得他们是住在附近的小镇。你要怎么做?”

        “我已经知道我想做些什么了。”

        “做什么?”

        “我想把你的两只手扭断,然后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你。因为如果你在大选当天就说出来,芙萝莉丝可能也不会因你而死。”

        法兰西丝问他:“你到底为什么不说出来?”

        阿姆斯壮摇摇头,热泪盈眶。

        他说:“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是认真的,真的不知道,我愿意用我女儿的性命发誓。你们看不出来吗?我只是觉得他们想提醒我或让我不安。我不知道他们心里是不是还觉得当年我有错,而且我想他们只是要让我在政界出糗,或者爆料什么的。如果是那样,显然我不必担心,因为当时我没有错,每个人都能了解。而且我想不出他们有什么理由要寄那封信,既然我们都已经老了三十岁,他们应该跟我一样是理性的成年人,所以那也只是个令人不快的玩笑,我不觉得里面暗藏了什么危险,这我绝对可以跟你们保证。我有什么理由想到这点呢?所以我只担心了一小时就把东西丢在一边,或许我隐约觉得接下来会有些小麻烦,但我决定等发生后再来处理。而且我压根不知道麻烦找上我了,因为没人告诉我。直到现在你是第一个跟我说的,而且如果照史拓桑的说法,甚至你现在也不该跟我谈这件事。而且,有人遭殃,还有人死了,他为什么还是不让我知道?天啊!只要他开口问,我可能早就把整件事的原委告诉他了。”

        没有人答腔。

        他说:“所以你的猜测有对有错。我知道是谁也知道理由,但这件事从一开始到最后,整个过程我都不知道,相信我,我是发生枪击案后才知道的。我的意思是,我到那时候才了解,实在让人难以置信,简直像青天霹雳。我那时候的念头是:这就是接下来的麻烦吗?他们根本疯了。那种感觉就像隐约觉得有人会拿烂马铃薯来丢我,没想到最后飞过来的竟然是核子导弹,我觉得这世界根本就疯了。你要怪我没说出来,我可以接受,但我哪有可能预测得到?这种疯子的行径根本就在我的预期之外。”

        房间里又沉默了一会儿。

        阿姆斯壮说:“这就是让我有罪恶感的小秘密。不是我在三十年前犯了什么错,我的错只是缺乏想像力,想不到三周前收到的那个小包裹居然暗藏杀机。”

        没人答腔。

        阿姆斯壮问:“那我现在该告诉史拓桑吗?”

        李奇说:“说不说随你。”

        顿了好一会儿后,阿姆斯壮又恢复了政客本色。

        他说:“我不想告诉他,对他、对我都没好处。有人遭殃,还有人死了,大家会觉得我们俩都有判断错误的责任,他应该主动问我,我也该主动说出来的。”

        李奇点头说:“那就交给我们来办。你会知道我们的秘密行动,而我们也清楚你的秘密。”

        “然后我们就可以快快乐乐继续过日子。”

        “嗯,死的不会是我们。”

        法兰西丝问:“你可以形容他们两个人吗?”

        阿姆斯壮说:“只是小伙子,年纪可能跟我差不多,我只记得他们的眼神。”

        “那小镇叫什么?”

        阿姆斯壮说:“奥勒冈州的昂德伍镇。我母亲还住在那里,我一小时后就要过去。”

        “那两个家伙也是那里人?”

        阿姆斯壮看了李奇一眼,他说:“你觉得他们会回故乡等我吗?”

        李奇说:“我是这样想过。”

        “那我还是得回去。”

        李奇说:“别担心。我的猜测已经跟现况不符。我想他们也觉得你会记得他们,但应该没料到秘勤局没把资讯传达给你。为了避免你派秘勤局直捣他们老家,他们一定换地方住了。他们应该已经搬离奥勒冈州,这点是我们可以确定的。”

        “那你要怎么找到他们?”

        李奇摇头说:“我们不可能找到他们。现在还没办法,时候未到。应该说他们会来找我们,他们一定会去怀俄明州的告别式。”

        “我也会去,只有几个人会在场保护我。”

        “那我们就祷告这件事在你抵达前就能了结。”

        阿姆斯壮又问一次:“那我现在该告诉史拓桑吗?”

        李奇又说了一次:“说不说随你。”

        “我不能取消这次行程,那样是不对的。”

        李奇说:“没错,我也这么想。”

        阿姆斯壮没再说什么,李奇起身离开,法兰西丝也跟着站起来。

        李奇说:“最后跟你说件事。我们觉得那两个家伙长大后当了警察。”

        阿姆斯壮坐着没动,开始摇头,然后又停下来,低头看着桌面。他的脸罩上一层阴霾,仿佛三十年前的往事又开始纠缠着他。

        他说:“他们被打的时候,我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但我确定当时自己不以为意。他们提到他们的爸爸是警察,可以好好修理我们。”

        李奇没有再说什么。

        保护阿姆斯壮的干员带着他们出去。他们走出白色遮篷,踏过街边石后走上大街,往东走回到人行道上,继续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再过不久就到中午了,空气冷冽而清新,街头四下无人。法兰西丝打开史拓桑给她的信封,里面有张五千块的支票,支票备忘栏上写着“专业咨询费”。李奇打开信封发现里面装着两张支票,其中一张一样是五千元,另一张则用来支付他在安全查核期间的支出,金额跟他报销的数目丝毫不差。

        法兰西丝说:“我们该去买些东西。到怀俄明州办事不能穿着这身衣服。”

        李奇说:“我希望妳不要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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