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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外史上(13-2)

        “原定两条宗旨,一条按律定罪,一条加重,请惇王定夺。如今第一条行不通,自然是行第二条,竟无须乎再跟惇王请示了。”

        这是理所必然,势所必至的办法,但张之万不敢作主,他吞吞吐吐地说:“我看,再琢磨琢磨,仍旧要请会办诸公合议。”

        越说越不对了,这样明白的道理,竟还要“琢磨,琢磨”!薛允升心想,张之万但求长保禄位,只要不妨碍他的前程,尽可放手办事。因而退了下来,亦不必再跟阎敬铭等人商议,径自交代司官,衡量情罪,斟酌加重,大致应减二等的,都减了一等。

        定谳以前,还有一道画供的手续。薛允升分访会办各大臣,说明不得不加重定罪的缘故,约定五月十九齐集刑部“过堂”,就请惇王到刑部商量复奏结案。

        这天午正时分,会办五大臣都已到齐,刑部大堂的公案已经移去,一字并列五张太师椅,正待落座之际,有人匆匆来报,说是惇王驾到了。

        原来约他未正议事,不想提前了一个时辰,是不是他也要参与过堂?在大清会典上,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事例。不过这时没有工夫去考查,只能先接了进来再说:

        亲王仪制尊贵,又是在衙门,自然依礼行事。张之万与薛允升是本部堂官,在大门外站班,其余的在二门站班。等惇王的轿子一抬进来,又赶到大堂阶沿下,肃立相迎,停轿启帘,只见惇王穿的是公服,一路跨出轿子,一路拱手,连声说道:“少礼,少礼。”

        照开国之初的规矩,一品大员见亲王都是两跪六叩首的大礼,以后礼数稍减,但也得磕头。不过惇王赋性简略,不喜欢闹排场,所以照他的意思,五大臣都只是半跪请安。

        “刑部我还是第一次来。”他四面看了一下问:“这就是陆炳的‘锦衣卫大堂’吗?”

        惇王口中的“锦衣卫大堂”,大概是戏中的说法,但陆炳当过锦衣卫指挥,而刑部亦确是前明的锦衣卫,说得并不错,所以张之万答应一声:“是!”

        “那么‘镇抚司’呢?在那儿?”

        张之万回身向西南、西北两个方向一指:“就是如今的‘南所’、‘北所’。”

        “北镇抚司有杨椒山种的一棵槐树,如今还在不在?我看看去!”说着,惇王就要举步。

        张之万大吃一惊,又称“南监”、“北监”的南北所,是暗无天日的地方,岂能让亲王入目?而且从恭王上年七月,一病至今,惇王颇有不甘于投闲置散的模样,眼前为云南报销案,主张严办,纠葛不清,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如果见了监狱中的种种不堪情状,找上什么麻烦,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因此,只好硬拦,“回王爷的话,”他屈一膝说道:“刑狱是不祥之地。王爷金枝玉叶,万不宜到这种地方。再说,杨椒山手植的那株老槐,早就不知道在那年枯死,当柴烧了。”

        惇王倒不是发了恻隐之心,有恤囚之意,只为索性好奇,从来没有见过监狱是什么样子,想开开眼界,既然张之万这么说,自不便坚持,便笑笑作罢。

        然而张之万仍旧在为难。过堂画供,是不是请惇王参与呢?稍微多想一想,便知不符定制,决不可行。但不请他参与,又将他安置在何处?如果不是大堂正坐,便得请他到堂官聚会办事之处的白云亭去休息。无奈刑部地势最低,连附近的都察院,大理寺常要闹水,有名的“水淹三法司”。如今五月里霪雨不绝,白云亭“宛在水中央”,进出都用几案排成桥梁,又如何请惇王去坐?

        就在他这踌躇之际,惇王已窥出端倪。喊一声:“青翁!”

        “是!之万在。”张之万很尊敬地回答。

        “你们过堂。”他指着东面说,“我就在那儿坐一会,你不必张罗我,办你的事。”

        “这,这屈尊王爷了。”

        “不要紧,不要紧!就当我观审的老百姓好了。”

        这句话,大家都听了进去,也都有了戒心,看样子惇王是特意来看过堂的,得要当心,别弄出什么毛病,让他抓住。

        “丹翁,”张之万低声说道:“惇王在这里,咱们不宜南面正坐吧?”

        “这话倒也是。”

        “我看这样子,咱们分坐两边,中间空着。丹翁看这个章程,使得使不得?”

        “妥当得很。”阎敬铭环视同列说道:“咱们就坐了吧!时候也不早了。”

        于是又要谦让一番,最后还是按科名先后分上下,阎敬铭居首,坐了东面第一位。

        西面第一位是张之万,然后是麟书、翁同和、薛允升,一一坐定。司官按名册逐一传提犯人到堂,按罪名轻重分先后,第一个是孙家穆,第二个是周瑞清,长跪阅供,伏在地上画了花押,随即押了下去,全案人犯一共二十多人,费了两个钟头,方始完事。

        接着,便请惇王居中正坐,拟议罪名,薛允升呈上一张单子,惇王接过来轻声念道:

        “己革户部云南司主事孙家穆在司主稿,宜如何洁己奉公,乃因核办该省报销,得受赃银七千两入己。虽据查明均系应销之款,于法无枉,究属贪婪不职。按:有禄人不枉法赃一百二十两以上,罪应拟绞。现据该革员将赃完缴,若照一年限内全完例,减罪二等,未免轻纵,孙家穆应于完赃减等拟徒三年例上……。”

        念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大声问道:“怎么死罪一减,减成三年徒刑吗?”

        “是!”薛允升答道:“死罪减一等,是流刑,流刑减一等徒刑。徒刑分五等,最少一年,最多三年。”

        “那不太便宜他了?”

        “是。”薛允升说:“所以拟照应减二等,酌加一等,仗一百,流二千里。”

        惇王不响,接着往下看:

        “已革太常寺卿周瑞清,虽无包揽报销及分赃情事,惟以三品正卿,入直枢垣,辄敢商令龙继栋向孙家穆说合,并由伊过付银两,实属荒谬。受财人孙家穆业经于完赃减二等罪上,酌加一等拟流,周瑞清合依‘说事过钱为首,受财人同科’例拟仗一百,流二千里。”

        惇王将单子一放,用一种近乎负气的声音说:“不用再看了。我只请问:案情牵涉很广,是一案一案奏复,还是都叙在一个折子上?”

        问到这话,该由与惇王一起奉派的翁同和答复,“想一起奏复。”他说,“应治罪诸人,当然用奏折,此外用夹片。”

        “用几个夹片?”

        “想用三个。”

        “那三个?”

        这样一句接一句号钉着问,颇有咄咄逼人的模样。翁同和不免感觉威胁,但他说话一向从容惯了的,所以表面上还听不出来,平平静静地答道:“第一个是奏复洪良品参景廉、王文韶;第二个奏复陈启泰参云南督抚贿遣道府,蒙办报销;第三个,户部、工部堂官,包括区区在内,均难辞失察之咎,应请交部议处。

        惇王听了又不响,乱眨着眼在思索,一堂寂然,空气僵闷。好一会,才听他问道:“崔尊彝来京里办报销,云南督抚说是毫不知情,这话你们大家想想,说得通吗?”

        “说不通也没有办法了。”阎敬铭慢吞吞地说:“只有寄望以后切实整顿。”

        “照这样说起来,云南督抚,难道一点儿罪过都没有?那岂不太不成话了。”

        罪过是有的。”翁同和答道:“不过是‘公罪’。”

        大清律规定,居官虽犯错误,不涉于私,叫做“公罪”。应交吏部议处,与刑部无关。所以薛允升接着说道:“云南督抚的公罪,共有两项:第一、崔尊彝所动用的是捐局‘平余’,这跟州县钱粮的‘火耗’一样,照例不入官库,但究系公款,而且动用至十余万两之多,该省督抚,不应漫无稽考。其次,崔尊彝劣迹昭彰,而该省督抚拿他保列‘卓异’,送部引见,难免失察之咎。”

        “卓异?”惇王纵声大笑,“云南出这样子的卓异官儿,难怪滇越边境多事了!”

        这是他题外的牢骚,没有人答他的腔。薛允升将话题拉了回来,他说:“此案在王爷亦只能请旨交部议处。”

        这句话很有分量,大家都暗暗佩服。惇王等于无形中碰了个软钉子,只好放过云南督抚,提到他念兹在兹的景廉和王文韶,特别是王文韶。

        “那没有下落的三万多银子呢?”

        又提到这话,会办五大臣无不头痛,面面相觑,无人答话。

        “还有,”惇王似乎突然想起:“那,那三万两呢?”

        跟孙家穆约定的数目是八万两,付过五万,待付三万,惇王所指的就是这三万两,“那是公款,还存在顺天祥。”张之万答道:“等结案以后,自然责成顺天祥缴库。”

        “这就想不通了。既说是八万,何以付了五万就准奏销了?”惇王问道:“存着那三万干吗?难道孙家穆怕银子烫手,竟不敢要?”

        就案情而言,这是最讲不通的一点。翁同和却有个说法:“大概是怕丹翁清正,赶快结案要紧,那三万两就顾不得要了。”

        “承奖,承奖!”阎敬铭拱手答道:“这是不虞之誉。”

        “哼!”惇王冷笑,“只怕不是孙家穆不敢要吧?”

        大家都懂他的意思,是说这三万两银子,原是留着送景廉和王文韶的,只为陈启泰一奏,平地掀起波澜,景、王二人就不敢要这笔钱了。

        事涉暧昧,无法深论,麟书便说:“回王爷的话,案子办到这步田地,也就差不多了。别的不说,起码赃款就追出来上十万,公家损失也有限。而况,这笔赃款,也原不该入官库的。”

        于是你一言,我一语,无非准理衡情,劝惇王不必坚持,又说法国正在越南用兵,滇越边境吃紧,慈禧太后宵旰忧劳,不宜再拿这一案上烦廑忧,宜乎早早结案,好齐心合力对付外患。

        惇王再能干也对付不了五个人,而且他的理路亦不十分清楚,词令则更非所长,只好无言告辞。

        但从第二天起,惇王接连“递牌子”请求召见。据宫里传出来的消息:他向慈禧太后面奏,力主严办,说会办五大臣,有徇私情事。可是,当慈禧太后问到:应该如何严办,徇私的事实证据何在?他却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这样到了第四天,传谕召见云南报销案会办五大臣,惇王当然也在内。依照预先的约定,五大臣中,发言不由军机大臣翁同和,也不由刑部尚书张之万,而是阎敬铭领头奏复。

        “案内,一个人不敢放松,案外,一个人不敢牵涉。”

        阎敬铭这两句话,慈禧太后大为欣赏:“原该无枉无纵,案外更不必牵涉。”她停了一下说:“这一案的罪名怎么样?”

        于是阎敬铭掏出一张单子来,从孙家穆、周瑞清开始,将案内官员的罪名,逐一回奏。一听有这么多人牵涉在内,慈禧太后的神色变得沉重了。

        “国家多故,皇帝还没有成年。执法的人,敢于这样子舞弊。你们是不是办得太轻了呢?”慈禧太后又说:“惇亲王!你有话,尽可以说。”

        这似乎有点不测之威了,五大臣都有些困扰,唯独惇王精神十足,大声回奏:“潘祖荫丁忧回南以前,就定下了‘完赃减罪’的章程,私底下授意给大家,现在就是照潘祖荫的章程定的罪。”

        这是公开的指责,当然要答辩,而对付惇王,则翁同和曾有承诺,所以他义不容辞地代表大家发言。

        “潘祖荫已经去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即使不去,亦不是潘某一个人所能主持全案的。”

        “此案关乎风纪。”惇王的语气很固执,“总须遵旨严办。”

        这句话中有了漏洞,翁同和针锋相对地顶了过去:“迭次上谕,都指示秉公办理,务期案情水落石出。至今为止,未降严旨。即有严旨,亦当依律例办理,岂能畸轻畸重?律例者,祖宗的成法,国家的宪章。而且旧例似此案情原只减一等,嘉庆年间方始减二等,仰维仁庙圣意,岂肯姑息舞弊之人?为的是不枉法则情有可原而已。”

        “枉法不枉法,怎么分别。”慈禧太后问道:“翁同和你讲来我听。”

        “是!”翁同和答道:“以报销案来说,受了贿,不该销的销了,就是枉法,如果原来就是该销的,虽然受了贿,于公事并无出入,就是不枉法。云南报销案,经户部查核,不过所引成例彼此有出入,归根结蒂来说,到底都是该销的款子,自然不是枉法。”

        这一说,慈禧太后释然了。惇王却又有话,他说:“如今是太后垂帘办事,倘或轻纵了,将来皇上亲政的时候,必有议论。”

        这话说得很不得体,慈禧太后当然觉得逆耳,翁同和又一次抓住机会,反驳着说:“惇亲王失言了!皇太后垂帘已久,事事秉公持正。就拿这一案来说,一再面谕:务须斟酌妥当。

        将来怎么会惹起议论?”

        这才是持论得体,一方面有春秋责备贤者之意,一方面颂赞了慈禧太后的圣明。她深深颔首,“我亦并无从重治罪的意思。不过,”由于惇王在前两次面奏时,一直忽视律例,所以她加重了语意说:“治国以法,总得要照律例。”

        “回皇太后的话,”阎敬铭答道:“无一字不符律例。”

        一看惇王又要开口,翁同和心想,如说得罪亲贵,反正也得罪了,不如趁此机会,争个结果,否则就不划算了,所以抢着说道:“臣的意思,本想依律减二等定罪,现在减一等,由徒刑三年改为充军二千里,已经从重,如说还嫌轻,莫非要杀两个人?”

        说到这里,翁同和有些激动,引用慈禧太后和惇王都知道的一个典故。为汉文帝执法的“廷尉”张释之的故事:有人盗取高祖庙的一只玉环,张释之按“盗宗庙服御”律治罪,文帝嫌轻,要改为族诛。张释之力争,以为盗高祖庙一只玉环便须族诛,那么万一有人盗高祖长陵,又将治以何罪?

        同样地,“如果不枉法是死罪,枉法又是什么罪?”翁同和又说:“臣等在书房,日日为皇上讲明的,不过一个仁字,一个义字。倘或言而不能行,难道是要导君于刻?这决不是惇亲王本意,更不是皇太后的本意。”

        这番话引古喻今,还搬出“圣学”这顶大帽子,说得相当透彻。慈禧太后决定依从,但亦不愿意使惇王难堪,便用嫂子劝诫小叔的语气,望着惇王说道:“你不妨仔细看看律例,找人讲解明白,跟他们五个人好好商量。”

        惇王完全不了解,这是慈禧太后为他找个借口好收篷,依然力争,“臣的意思,总宜在此刻就在皇太后面前议定。不然,臣一个人怎么敌得过他们五个人?”说着,便磕下头去,大有乞恩之意。

        慈禧太后有些啼笑皆非。人家口口声声谈律例,没有一个字不在理上,而他竟出如此幼稚的言词,不但不明事理,而且有失体统,唯有微微苦笑。

        解铃系铃,还是翁同和自己转圜说道:“惇亲王不熟悉律例,臣等将治罪诸人,所引法条,一一签出。惇亲王就明白了。”

        “这也好。”惇王接口说道:“先将律例都摘了出来,请皇太后过目,引用得不错,臣等再正式具折奏复。”

        “这倒是句话。”慈禧太后说道:“就这么办。”

        惇王再粗略,“这倒是句话”这句话,总还听得明白,意思是说他先前所说,都不象话。慈禧太后虽不是有指责,在他听来,却很不是味道。

        等退了下来,惇王又碰了翁同和一个钉子。他跟翁同和去商量,孙家穆和周瑞清在流二千里以外,是不是还可以加一些别的罪名,如罚金之类?翁同和很不客气地说他,对律例一点不懂,违法处置,会教天下人耻笑。

        惇王装了一肚子的气,反倒老实了,答应第二天就“画稿”。

        于是,翁同和随即写信告诉薛允升,连夜准备复奏的底稿,依照在御前的决定,将定罪所引用的律例条文,一一查明出处,在专稿上加贴浮签。原说呈上慈禧太后阅定,其实只要送请惇王看了就可以了。

        第二天一早,刑部司官携带着预备妥当的文件,进宫直奔内务府朝房。惇王在宫里各办事处所,除了军机处以外,那里都可以休息,但他经常坐内务府朝房,因为第一,内务府朝房的供应最周到,起坐最舒服,其次,惇王爱打听市井琐闻,无事可以找内务府的主事,笔帖式来聊天。各部常有内廷差使的司官,都晓得这情形,所以有事要见惇王,都上这里来。

        到了内务府朝房,但见惇王只穿一件米黄葛衫,大马金刀地坐在一张竹榻上,一手一大碗豆汁,一手一条酱瓜,喝一阵豆汁,咬两口酱瓜,“唏哩呼噜”和“嘎崩、嘎崩”的声音交替作响,喝豆汁喝得热闹极了。

        等喝完了,听差接过空碗,就手递上一条热气腾腾的手巾把子,惇王接过来抖开,吹两口气,然后没头没脑地使劲一阵乱擦。

        “好痛快!”他将热毛巾丢下,一眼瞥见刑部司官,便即问道:“你来找我不是?”

        “是!”刑部司官疾趋而前,请个“双安”,接着捧上卷宗,“请王爷画稿!”

        “好吧!画就画。我先瞧瞧。”

        奏稿共是四件,一折三片。他不看折底,先看第一个夹片,正就是他要看的那一个:

        “臣等查御史洪良品奏请罢斥舞弊枢臣一折,先经臣奕誴,臣翁同和遵旨详询洪良品,据实复奏;奉旨:‘此案必须崔尊彝、潘英章到案,与周瑞清及户部承办司员及书吏号商,当面质对,庶案情虚实,不难立见’等因。嗣经给事中邓承修奏参,枢臣被劾无据,事实有因等情。奉旨:‘着添派惇亲王、翁同和会同查办’等因在案。

        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潘英章解送到刑部,臣等遵即会同将潘英章、周瑞清及户部司员提集,一面查照洪良品说帖内,关说贿托各节,逐层研究。

        据周瑞清供:伊系军机章京,入值十有余年。该处承办事件,向在公所面呈堂官核定,从不至私宅回事。云南报销一案,伊与潘英章托龙继栋向承办司员商办,系实有其事,并未向堂官关说。

        据潘英章供:伊汇京报销一款,内中已付过五万两,未过付三万两:系津贴该部承办司员及经手书吏,并无分送景廉,王文韶巨万之款。

        据孙家穆供:本部堂官,委实无分用此款情事各等语。质之承办书吏及各该号商,均供并不知情。复将顺天祥,乾亨盛两号帐簿详加考核,并无潘英章等馈送景廉、王文韶之款。臣等再四研诘,各处查对,所有科道原参枢臣报销案内各节,委实查无其事。”

        看到这里,惇王停了下来,总觉得为景廉、王文韶洗刷得这么干净,实在于心不甘,想提笔改动几个字,却又一时想不出适当的字眼,便先搁下,再往下看:

        “惟各省动钱粮军需报销,与年例奏销,判然两事;该省因军务倥偬,将两项笼统报销,原属权宜办法,现在军务已平,自不应仍前并案办理。该尚书等未经查出,实属疏忽;且于司员孙家穆等,并保刊京察一等之员外郎福趾,得受不枉法赃,均无觉察,亦难辞咎。应请旨将景廉、王文韶并各该堂官,均查取职名,分别交部议处。”

        看到这里,惇王气平了好多,因为景廉、王文韶的“公罪”上,措词甚重,而且“各该堂官”也包括原任兵部尚书的张之万和工部尚书翁同和在内,无形中等于自请处分,总算是光明磊落的。

        这样一转念间,加上正是神清气爽,精神痛快的时候,便提笔画了两竖,是个草写的“行”字,然后又照规矩只署爵号“惇亲王”。此外一折两片,亦都判了行,将笔一丢,大声说道:“行了,拿走吧!”

        刑部的司官,喜出望外。原以为这趟差使,必定极其罗唣,惇王会得提出许多疑问,就算能够一一解答,他也不见得肯痛痛快快同意,往返传话,总要来回跑个两三趟,才能了结。这么热的天,就跑出痧子来,也只好认命了。

        那知不费唇舌,也不费等候的工夫,便都画了诺,这一诺,何止千金?自己办了这么一趟漂亮差使,赏识的还不止于本部堂官,真正是得意之事!

        于是他笑嘻嘻地先请个安,将卷宗取到手里,然后再请一个安,口中说道:“谢谢王爷!”

        这一谢,反成蛇足,惇王随即问道:“怪了,要你道谢干什么?”

        那人也很有急智,接口答说:“谢谢王爷体恤下情,大太阳下,不教司官多跑。”

        “喔,”惇王性情率直,脱口说道:“我倒没有想到该体恤你,让你少跑一趟。好了!你回去吧。”刑部司官精神抖擞地,将一折三片传送会办五大臣,分别判了行,随即发抄呈递。第二天齐集朝房候旨,慈禧太后竟未叫起,一打听,才知道因为折子太长,要留着细看。这是情理中事,但到第三天,尚无消息,而且翁同和以军机身分照例进见时,“上头”亦未提到这一案,那就很可怪了。

        最着急的,当然是奉父之命,在京里打听消息的王文韶长子王庆钧,四处钻营,毫无头绪,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倒是他家的一个老仆,随着王文韶的宦辙,到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人情熟练,断言决无他故。

        “大少爷,你不要急!定下心来细想一想就知道了。惇王领衔的折子,已经将老爷洗刷清楚了,太后难道竟不顾王爷跟那么多红顶子的面子,硬要翻话,不会的。”

        “就怕惇王表面一套,暗地里一套,当面见太后,节外生枝有许多诂。

        “这也不会。这两天的‘宫门抄’没有惇王的‘起’。”

        “啊,啊!”王庆钧觉得这是个好现象。

        “再说,还有李总管在里头说话,一定无事。”

        王庆钧听得这番解释,略微宽心了些。果然,到了月底那天,云南报销案终于有了下文,完全依照复奏治罪。景廉、王文韶“交部分别议处”。这一案办到这样的结果,言路认为差强人意,都不再说话,案子大致算是定局。当然,也还留下一条尾巴:第一是追赃;第二是吏部议处。

        照常例,象这类议处的案子,至多三天,一定会有复奏,但这一案却牵延了好多天,因为投鼠忌器,吏部尚书李鸿藻和广寿,都觉得该保全景廉。多方设法,研究律例的空隙,竟无缝可钻,只好依例处分,专折奏复。

        折子没有交下来,慈禧太后在召见军机的时候,用惋惜的口吻说:“这一案的处分,别人都无可惜。只有景廉,他当差一直很谨慎,而且有军功,在边疆辛苦了好多年。如今降两级不准抵销,未免太过。不过,王文韶也是实降两级,如果加恩景廉,就变成同罪异罚,似乎也不足示朝廷一本大公的意思。你们看,有什么办法,开脱景廉?”

        于是李鸿藻复奏:“皇太后圣明!臣等查核旧案,咸丰十年,曾奉朱笔,不敢违例。”接着便陈奏这件旧案的始末。

        咸丰十年正月,刑部尚书瑞常,因为秋审案中,复核发生错误,得到“降一级留任”的处分,但随后发觉承办此案发生错误的司官,上年京察,由瑞常保送一等。京察一等,立刻可以升官,所以是件很郑重的事,堂官保送不实,依律例“降二级调用,不准抵销”。

        当时文宗特旨,改为降调留任,但朱笔特别批示:“以后有类此者,实行实降。”景廉误保福趾,情形正是“类此”,既有成宪,自然不敢违背。

        慈禧太后当然亦不便违反文宗的朱谕,只好宣示:“既然如此,就照吏部所议,实降两级,不过,仍旧在军机跟总理衙门行走。”

        “是!”宝鋆答应着,再次颂扬:“皇太后圣明。”

        “各部侍郎有什么缺,可以安插景廉?”

        既然降调以后,又在军机,就不必亟亟于调补侍郎,而且这一案中,降级的侍郎虽多,大多可以抵销,一时亦无缺可补,所以宝鋆建议,将景廉降调为内阁学士,慈禧太后同意了。

        “那么,景廉的原缺呢?”

        景廉是户部尚书,因为有云南报销案的风波,得要找一个操守格外好的人去补缺。李鸿藻便保荐他的同年,镶蓝旗籍的额勒和布,他的外号叫“腰系战裙”,跟“额勒和布”是个无情对。此人沉默寡言,除操守以外,别无所长。

        此外当然还有大倒其霉的,第一个是已调吏部左侍郎的前任户部侍郎奎润,跟景廉一样,实降两级。第二个是云南巡抚杜瑞联,滥保崔尊彝大计卓异,以及听任属员,移挪公款,实降三级。云南巡抚由藩司唐炯升任,这是一个颇为人所注意的任命。因为中法越南交涉,正趋严重之际,唐炯以举人在四川带过兵,临阵有进无退,外号“唐拚命”,用他补杜瑞联的缺,意味着对法交涉,有不惜用武之意。而最可以表明朝廷意向,也最令人感觉意外的一件措施是:特旨“派醇亲王奕譞会筹法越事宜”。闲散将近十年的“七爷”,到底出来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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