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药的坏处自然是药效太强了。
到了周一早上,迷幻药终于开始失效。我九点钟的时候醒过来,发现贝克已经悄悄出门了。前一天晚上我一直到凌晨三点半左右才睡着。嗑药后我兴奋得睡不着,到了那时候终于困乏得产生了幻觉。在我最后的记忆里,我躺在黑暗中,双手张开,手指相对,五道铁蓝色的火光咝咝地从指尖窜出,仿佛我在操控着一个隐形的特斯拉闪电球。我对着这绚丽的场景足足看了好几个小时,尽管躺在身旁的贝克早已入睡。我插上耳机把球体乐队的专辑《极端世界之外的冒险》里的曲子听了个遍,指尖上的“闪电”也随着音乐起舞。
然而我醒来后看到的世界是那么无聊,原本拥有的趣味在现实生活的冲刷下褪色。我并不是很想起床。我想躲在羽绒被下直到夜幕重新降临。但是我知道这是最糟糕的一种度日方式。而且,我隐约觉得如果我能仅凭五个小时多点的睡眠熬过一天,也许就能重置我的生物钟,让我在接下来的夜晚安然入睡,不会半夜醒来。
于是,我起床了。
贝克在咖啡机上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你比玛丽·马丁和1977年的黛比·哈里混合体都要漂亮一千倍。今天要对自己好点。”
贝克的举动很贴心,却没能让我感觉更好些。我清楚自己没有那么好。我把纸条折成邮票大小,放进钱包里。
客厅里,我的裙子和高跟鞋被摆在地板中央,像用来练习素描的静物一般。两只鞋子并排站立,如同在商店橱窗里一样,而裙子却皱巴巴地团坐在鞋子后面。这种视觉效果富有戏剧性,看起来仿如衣服的主人凭空消失了般,就像村上春树笔下那头离奇失踪的大象。人消失了,鞋子留在了原地,裙子则在主人消失的那一瞬间充满艺术美感地垂落到地上。我没动它们。我坐在沙发上,抽了根烟,开始想今天要做什么事。思考要做什么看起来是个极其重要的任务。
听起来很疯狂,但最终我不得不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宠物——一只柔弱的、需要我在接下来十个小时内精心呵护的小动物。这让我列出了简单的待办事项:
我知道第三点尤其重要,因为我懒得只想穿着睡袍整天待在公寓里。至于其他几点,嗯,自从昨晚餐厅的那顿饭后我就再也没吃过一口食物,而且我也没洗澡。我暂时还不清楚要拿什么犒劳自己,但我觉得必须为完成了清单上的其他事项而奖赏自己。贝克说我应该对自己好点。
吃东西是第一位的,否则我很可能会在淋浴时昏倒。我需要补充糖分、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所以我给自己准备了一碗穆兹利,并在里面加了酸奶和蜂蜜。然后我拿起洗衣篮往浴室走去,把里面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里。
我们的洗衣机住在浴室里。这不是我们的主意:我们搬进来的时候它就住那儿了。浴室是不规则的L形,放不下浴缸,但是洗衣机恰好能放进其中一个角落。而且,由于厨房里也放不下洗衣机,所以把它放在浴室里也不是一个那么愚蠢的安排,虽然挤得让人坐在马桶上时会感觉幽闭恐惧症随时要发作。洗衣机的位置带来的唯一的好处是,你在浴室里脱完衣服就可以直接扔进洗衣机的圆筒里,因此我们只需要一个非常小的洗衣篮。
我喜欢用很烫的水洗澡,感觉热水能像化学脱皮那样把身上的泥垢冲走。但是今天的水压似乎有点问题。从软管里滴出的细流勉强称得上温热。洗完澡后我并没有觉得比洗之前干净多少。
一旦开始收拾屋子我就会停不下来。我干劲十足,像20世纪50年代的家庭主妇一样。我脑子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所有地方都打扫得一尘不染,就能像重置时钟一样赋予这周接下来的时间一个新开始。而且贝克会很高兴,因为当他回到家时会看见我并没有浪费时间坐在沙发里哭上一整天。
我打扫的时候需要用音乐来填满空荡的房间。舞曲、摇滚、流行,打开唱片柜后看到的音乐流派太多了——贝克和我收藏的唱片在我俩一块儿搬进公寓后混在一起,显得杂乱无章,仿佛它们的主人有着多重人格。今天,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那些拥有较为黑暗、抑郁“人格”的唱片吸引——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迷墙》,电台司令乐队的《A小子》,治疗乐队,莫里西,尼克·凯夫——但我抵住了沉迷于坏情绪之中的诱惑。但同时,我也没有精力听过于积极向上或是充满活力的音乐,假装兴致高涨反而会让我觉得痛苦。我选择折中,挑出了一堆介于欢快和悲伤之间的唱片:波莉·简·哈维的《城的故事,海的故事》,莫比的《18》,以及感染蘑菇的《致命美味》。
我拖了地,用吸尘器把家里各处清理了一番,然后把厨房的台面擦了一遍,清洗了炉具上的搁架,倒干净垃圾桶和烟灰缸,晾好洗完的衣服,用力刷洗淋浴器,然后点上几根香熏蜡烛,让公寓里充满香气。
午饭之前我已经把显而易见的地方都打扫干净,于是开始清理脏得没那么明显的角落。我擦亮镜子,给烧水壶除水垢,擦去橱柜上面的积尘。然后我决定把我们的床上用品都洗一遍——羽绒被、枕头、床垫的保护罩,全部。这个想法很完美,因为我没办法在公寓里清洗这些床上用品。我需要走到马路那头的自动洗衣店,这样能让我外出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的计划是把床上用品搬到洗衣店,将它们塞进机器里,接着去合作社买些农家干酪——为了补充色氨酸——然后回到公寓带上我的笔记本电脑,回到洗衣店里把洗衣机里的枕头被套搬进烘干机,接下来去咖啡厅点一杯意大利特浓咖啡和一块蛋糕(我给自己的礼物),坐下来观察别人一小时,查收电子邮件,直到烘干机完成它的任务。然后我只需再消磨几个小时,贝克就会回家了,这一天也就过去了。
有人在跟踪我。我走了不到五十米就感觉到了。被人盯着、跟踪的感觉如此强烈。可问题是我无法确定我的直觉,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让别人相信有人跟踪我。我正双手熊抱着塞满羽绒被和枕头的黑色垃圾袋,我的周边视觉差得可怜,转身也不够快,没法把跟踪者抓个现行。我能看到的只有偶尔余光瞥到的一个灰色身影。我甚至看不清那个人是男是女。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是假装自己没有注意到跟踪者,表现得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等我到了洗衣店把袋子放在机器上后,就立马冲出门,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安全地和跟踪者当面对峙。
这是我的计划。
然而当我冲出洗衣店,却看不到跟踪者,甚至找不到有一丁点儿异常举动的行人。我只看到了一个推着婴儿车的母亲、车站里排队等公交的路人、普通的购物者和吃午饭的上班族。
我觉得自己荒谬可笑。
我回到洗衣店,开始把枕套、被套放进机器里。
没想到查收电子邮件会令我这么紧张不安。在垃圾邮件箱——里面通常都是些推销伟哥和阴茎拉长术的广告和带有钓鱼网站链接的诈骗邮件——我看到了一封来自米兰达·弗罗斯特的邮件,还有一封来自《观察家报》的杰斯。我带着些许惶恐点开了前一封。
收件人:
发件人:
发送时间:2013年6月2日,11:03,星期日
主题:(无主题)
干得漂亮,威廉姆斯小姐!我的编辑告诉我,我现在是亚马逊畅销诗人排行榜的第一名(我肯定你会欣赏这个矛盾修辞法)。我们的收入很有可能达到五位数。我想我可能小瞧你了。看来老话说得没错:任何宣传都是好宣传。谁能想到你的文章会有这样的效果呢。
我相信你的职业生涯也同样因为这次报道而前景一片大好。
米兰达·弗罗斯特
附:你喜欢猫吗?
我盯着这封邮件看了大概十分钟,仿佛在看填字游戏的提示一样,然后点击回复键。
收件人:
发件人:
发送时间:2013年6月3日,14:40,星期一
主题:RE:(无主题)
我非常喜欢猫。它们比人容易相处多了。
阿比盖尔·威廉姆斯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写完这封回信,因为我的脑子里像灌满了糖浆一样。不过反复读过回信三遍之后,我至少对自己写了两个连贯的句子而感到满意。
杰斯的邮件回复起来则更为复杂。
收件人:
发件人:
发送时间:2013年6月3日,10:13,星期一
我就直奔主题了。你看了网上对你文章的评论吗?我们收到了几百条评论,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如果你还没看,请当心:相当一部分是恶评。不过我肯定你会从大局考虑:你的文章拥有了很多读者。
所以,给我们写个续篇怎么样?你有什么好主意吗?你能写篇相关主题的文章是最好的,但也不用限制你的创意。在选题方面,我们给你充分的自由:生命,死亡,性爱,广泛的文化评论——你来决定。我们也非常期待你撰写其他的题材。我们甚至可以为你开辟一个定期专栏。
我猜这封邮件传达的是个好消息。很难判断这是好是坏,因为我现在很不在状态。人们总是谈论黑色、阴暗的情绪。但是抑郁不算黑色的情绪。它是灰白色的,或者是浅褐色的。
杰斯的邮件里有太多信息要处理了。我没有立刻回复,而是打开了新窗口,搜索出我写西蒙的文章,开始阅读文章下面的一些评论。
theodoraEdison:文章的内容是真的吗?读起来像小说。作者又是一个想当作家却受挫的人吧?
EastofJava:我讨厌这篇文章。讨厌它。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0100011101000101:@EastofJava:完全同意。这篇文章读起来太可恨了,以致我不得不读两遍才把它看完。难以置信。
Jamesolip:该条评论因不符合讨论区留言标准而被移除。
Doctoroctopussy:有人和我一样,觉得她抽死人的烟有点儿性感吗?
ExistentialSam:这篇文章的意义是什么?
我没再继续读下去。至少网友Doctoroctopussy从我的作品中找到了优点。他明显是个离经叛道的人,但是,好吧,我愿意接受任何赞美。
我又打开了邮箱,努力集中精力给杰斯回信。
收件人:
发件人:
发送时间:2013年6月3日,14:58,星期一
主题:RE:请为我们写更多文章!
你好,我也许能写个续篇,有关猴子的。事实上,猴子的话题是我偶然发现的。文章将会探讨为何人类生来并不适合在城市生活。给我几天时间。
这似乎是个合理的回复。
虽然食之无味,我还是把蛋糕吃完,然后回到合作社买了更多的农家干酪。
回家的路上,我再一次感到有人跟踪我。我明白这只是妄想症在发作,我的大脑事实上没在正常运作。但明白这一点并没有带来任何改变。我依然觉得自己被跟踪。
我戴上耳机,打开iPod,听着多莉·艾莫丝的歌曲,尝试把自己与外部世界隔离。
不奏效。
当我走回公寓楼时,已经紧张得像根绷紧的弓弦。回家的路上我没去洗衣房:我想先回家放下笔记本电脑,好减轻身上的负担。
我刚踏进公寓楼就意识到了有点儿不对劲。楼梯井里吹来一股风,夹杂着窸窣的人声,但我听不清对话的内容。我拔出耳机,犹豫了一会儿,蹑手蹑脚地往楼上走去。
西蒙公寓的门开着。我看到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正站在他家昏暗的门厅里。
“……你来这边看看,我们有一个现代、开放式的客厅。保养费很低,最适合……”
说话的男人停下来,看着我。我正站在门外盯着他们。尽管今天天气闷热而潮湿,男人依旧穿了一身西装。门厅里另外那对男女则是一身休闲打扮,男人穿着t恤和短裤,女人穿着短裙和背心。
“你好。”我打了声招呼。这是我今天第二次开口说话。我的声音像煎饼一样扁平。
“你好?”西装男回了一句,听起来更像是一个疑问句。
我看着女人,说道:“你们要搬进来?”
“呃,还在看。你住在这儿?”
“是的,隔壁。”
“噢,太好了。我们也许会成为邻居。”她咯咯笑起来,略带紧张。
“是的。”我想不到其他回答。
一阵沉默。
房产中介清了清嗓子:“嗯,你有什么事吗?”
“没事。我只是看到门开着,而且……”我在想该怎么结束这句话,房产中介盯着我,“我想我有点吓到了。毕竟是我发现了尸体。”
“尸……体?”另一个男人开口了。我注意到女人抓住了他的手。
我不是很想继续这个对话,但没有别的选择。
“西蒙,”我开始解释,“他以前住在这里。他死了。”我往房产中介站着的房间门口指了指,“死在那里面。”
“这真是……”男人看着他的妻子。我猜那是他的妻子。她看起来已经嫁做人妇,“事实上,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没关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房产中介朝我投来了我看不懂的目光。
“我最好还是先告辞了,”我说,“我要去取洗好的衣服。”
我回到自己的公寓,放下笔记本电脑,然后把耳朵贴在前门上,等着他们离开。听到他们下楼的脚步声后我又等了五分钟,确定他们已经离开了,才出门回到洗衣房。
当我最后一次折返回公寓时,我看到门缝里塞了一张纸条。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把纸条折叠好,放进我的钱包,挨着贝克上午留给我的纸条。
然后,我点了支烟,坐在了一尘不染的客厅里。我一边单曲循环地听着约翰尼·卡什翻唱的《伤痛》,一边阅读更多网上对我的恶评。这首歌我听了得有六七遍。我知道自己这是在找抽,但我停不下来。我想停下来,打电话给芭芭拉医生。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事。但我就是没法再和人说话。
我又抽了一根烟,闭上双眼,等着夜幕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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