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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戴建业个人资料6、不治则治

6、不治则治

        以法制、典章、禁令这些“正”的方法治国,以阴谋、诡谲、险诈诸种“奇”的方法用兵,以清静、无欲、无为来取天下。

        为什么以法制、典章、禁令这些“正”的方法治国不足以取天下呢?

        在修车人的眼中也许辆辆车都有毛病,在医生们的眼中几乎个个都是病人,在老想着如何“治”国的君主眼中,国家处处都急于需要治理,在天天考虑重整乾坤的人眼中,好像国家无事不在等着他去“整顿”,他们对每个人、每件事都看不顺眼。于是,统治者就订下多如牛毛的法律、规章、禁令,以它们为准绳来“正”社会之所“不正”,规定人民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做,哪些话可说哪些话不可说,弄得人民开口触讳,举手违禁,投足犯法,大家时时刻刻都诚惶诚恐、畏首畏尾。一条条禁令就是一条条捆绑百姓的绳索,一个个规章变成了一个个桎梏百姓的枷锁,禁令越多百姓越是手足无措,规章越多百姓越是举步维艰,忌讳越多百姓越是贫穷潦倒。

        如果法律、规章、禁令只是让老百姓动辄得咎,那么人们就不得不追问:统治者这些用来“正”社会之所“不正”的东西本身是“正”的吗?人们的确有充分理由怀疑这些法律、规章、禁令的“正当”性,一种法律、规章、禁令带给老百姓的只是贫穷痛苦,让老百姓失去的则是自由和天性,能说这些法律、规章、禁令具有“正当”性吗?

        拿这些本来就不“正”的东西去“正”社会,去“正”人心,难怪社会越“正”越“歪”,难怪人心越“正”越坏了。人们一旦怀疑法律、规章、禁令的“正当”性,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来逃避法律,冒着生命危险去破坏禁令,这就是时下人们所常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人们用心计、机巧对付法律禁令的过程中,大家会变得越来越狡猾,人心会变得越来越阴险,世风也会变得越来越浇漓。

        退一万步说,即使那些法律、规章、禁令是“正”的,法律也只是对那些守法的人才有效,对于那些不守法的人来说,你有你的千条法令,我有我的万般诡计,法令从来就管不了不法之徒。“锁只能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君子不上锁也不会去偷,小人上锁了也有办法偷。守法的人无须法律来束缚,不法之徒有法又全无用处,那我们要这些法律、规章、禁令干什么呢?法令越繁琐人民就越滑头,禁令越严密盗窃就越高明。

        当法律、规章和禁令不能有效进行管制时,剩下的就只能靠警察、特务、军队来控制了。于是,“立法”便变成了“用兵”,“奇”的手段便代替了“正”的方法,“以正治国”必然要导致“以奇用兵”。

        立法令以止邪却邪不止,订规章以济民却民更贫,造利器以强国却国更乱。统治者去慈爱而行苛政,改宽厚而用严刑,丝毫无助于社会的安宁和国家的强盛,更不可能使民风返朴还淳,这无异于手执弹弓而想招来飞鸟,挥动棍棒而想呼来狗猫,其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刑罚不仅不能敦风化俗,反而会使风俗更为败坏,道德更为堕落,杀戮不仅不能禁止奸邪,反而会使奸邪更为猖獗,正如扬土以除尘只会使灰尘更大,抱柴以救火只会使火烧得更猛一样。

        对此前人比我们有更清醒的认识。战国时期惠施奉命为梁惠王起草法律文件,文件初稿完成后送给梁国的大臣和缙绅传阅。大臣和缙绅们阅毕文稿后无不拍手称善,接着就把这些法律文稿奉奏梁惠王。惠王看完后也非常满意,并很快把它转送给老臣翟煎,翟煎读后也连声叫好。上朝后梁惠王对翟煎说:“大臣们既然都对法律文稿称善,我们现在可以在全国施行吗?”翟煎断然回答说:“不行!”惠王大为不解地问道:“你们一边说它好,一边又说它不可行,这是什么原因呢?”翟煎冷静地向梁惠王解释说:“陛下看看那些抬重木头或大石头的人,前面的人喊‘哼唷’,后面的人也应声喊‘哼唷’,这就是举重劝力的歌声,并不是没有郑、卫那些优雅动听的音乐,而是它们不适宜抬木头的苦力歌唱。治国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治理国家不在于严法酷刑,而在于大王无为无欲,古人说‘法出奸生,令下诈起’,愿大王三思而行!”

        领导者如能无欲、无为、无事,就无须施与而有仁,无须言说而有信,无须求取而有得,无须法令而成治。君主无为人民就自然归化,君主清静人民就自然端正,君主无事人民就自然富足,君主无欲人民就自然淳朴,这样的社会里无邪可禁无奸可捉,还用得着刑法律令来禁邪捉奸吗?

        这听起来近于逻辑悖论:有心于“治”则国不治,无心于“治”则国大治。庄子早就向君主们发出过警告:“‘治’既是国家动乱之因,也是君主致祸之根。”(《庄子·天地》)“治则不治,不治则治”,人们听到这一“怪论”可能要大摇其头。然而,恰恰是这一“怪论”揭示了治国的本质,不信,你去问问汉文帝,你去问问唐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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