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的“灵粮之夜”结束后,本杰明穿上夹克并围上在时装店买的围巾,换上他最“平常”的穿着,探头朝客厅一望,发现父母正在看着电视。
他清了清喉咙,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静,不受影响。
“我出去一下。”
英格玛不悦地轻轻哼了一声。
“你要去哪儿?”
“散步,透透气而已。”
父母都知道,本杰明有时会在傍晚时出去散步。他们当然不能阻拦他,毕竟他已成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要说傍晚散步不符合基督精神,实在太过牵强,但他们并不喜欢他的这个习惯。
身为父母,他们有责任引导自己的孩子,但本杰明傍晚散步的习惯比较像良心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家中最年长、最有权威者都无法决定对错。这是本杰明自己与上帝的关系,他必须自己决定。
斯德哥尔摩这种大城市,晚上只会有一堆危险的诱惑,这是不争的事实。本杰明对此心知肚明。父母也只能叮咛他,要他小心谨慎。对他脖子上的围巾,父亲还念叨了他一下,不确定这种服装是否合宜。但本杰明说外面很冷,父亲只好让步了。
“假如我回来时,你们已经就寝,那就……晚安了。”
他抢在耻辱感追上他并把他打倒在地之前快步走出门外,步下阶梯。
最后一次,他向自己承诺,这是最后一次。
这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除了公园、中央车站与公厕,还有克拉拉教堂北街。
大家都朗朗上口的“淫荡克拉拉”。
通常,每个欧洲城市在中央车站附近都有一条街道,人们可以在那里找到一堆情趣用品店与性爱俱乐部,各种男女卖淫者就等在那里拉客。
德国汉堡有瑞柏街,哥本哈根有因斯塔街。
在斯德哥尔摩,我们有克拉拉教堂北街。
在老桥街与酿酒人街之间,街道两旁尽是情趣与色情用品专卖店。20世纪80年代初期,这些商店还是以色情杂志刊物为主,毕竟那时录像带尚未达到量产阶段。大多数商店外都摆着迎合各种品位与癖好的杂志。
进入这些情趣用品店,往里面走,就是脱衣舞娘专用的隔间,通常用玻璃隔出两块狭窄的区域,一边摆着一张矮凳与一卷卫生纸,另一边就是搔首弄姿的脱衣舞娘。舞娘的空间狭小无比,以致她们必须叉开双腿才能勉强挤进去。
然而,脱衣舞娘的魅力已渐渐不敌店内新设的录像带放映区。主顾们挑选一卷录像带,付了钱,然后进入装有小荧幕的放映间观赏。除了荧幕,当然还有一张矮凳和一卷卫生纸。
下个街区位于酿酒人街与萨谬尔师傅街。这一带完全没有店家,街道笼罩在庞大的邮局建筑物阴影下。宛如宫殿般富丽堂皇的邮政总局办公室落成于20世纪初,由红色砂岩与橙红色砖墙搭建而成,街道的另一边则是新盖的附加建筑。
男同志最主要就是在这一区搭讪。有时会有男子卖淫,不管对方是不是同志,反正醉翁之意不在酒,要的不过就是性经验,付不付钱早已不是问题。
他们独自驾着车,缓缓在周围巡视,找寻目标。
侦察着,搜索着,找寻着。绕着这一区,一圈又一圈。
不时会有一辆车停在街边,车窗摇下。原先站在人行道上等着“猎物”的男子上前协商,假如双方两情相悦、一拍即合,就要事先讲明双方喜好与厌恶的习惯,在哪里办事,还有车内男子愿意出价多少。
贴在摇下的车窗旁,把对方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打量一遍,有时还会口齿不清地讨论要用什么玩法。
公园。公厕。克拉拉教堂北街。
这差不多就是他们所有的选项。
本杰明傍晚的散步路线总是相当固定,市政厅、同志圆环、中央车站的厕所、克拉拉教堂北街、亨姆勒花园,最后是东矿公厕。
他并不孤单。他只是夜间在这一带漫游的众多男性之一。他们活得不快乐,食不下咽,寝不成眠。
他的心怦怦狂跳。他在这一区反复逡巡,兜着圈子。眼神谨慎地侦察着,渴望着。
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敢做。
他就是没胆。
本杰明当然看过其他人在树丛间办事,他可以在公园路灯旁随便挑张长凳坐下,看着那些孤独的男子从一片树丛移动到另一片树丛,简直就像在进行某种接力赛。
但他只敢隔岸观火,没胆亲身尝试。
本杰明没胆到可以在克拉拉教堂北街上站一整晚,只是痴痴地张望着。这期间,许多人早已谈妥条件,卖淫的男孩坐进身份不明的车辆,朝不明的地点开去。
假如真的看到别人正在办事,他还会不知所措。他最常见的反应就是脸红,红到像西红柿一样,然后快步离开。
不管怎么说,他无法否认这些地点对他有着莫名的吸引力,让他一再光顾。他和这些人之间仿佛存在某种同志情感。
充满罪恶、不洁的同志情感。
但这毕竟是一种确认,一种托付。
偶尔还是会有全身皮衣的小流氓,开着黑头车,故意在他们附近停下,不怀好意地朝这些人吼叫:“恶心!死娘炮!”
小流氓知道,只需这样吼上一句,就足以使同性恋者作鸟兽散,将这种同志情感硬生生拆散。
同性恋者听到这一吼,顿时被吓得噤若寒蝉,紧张得要死,害怕会被小流氓暴打一顿,但最主要还是为自己的行为被发现而惊恐不已。
他们完全符合某人用来形容奥斯卡·王尔德的话:“做这种事情还被发现,这真是我所见过最粗俗可厌的行为。”
唯有落实“沉默是金”的至理名言,同性恋者才有存活的可能。
唯有遁入黑暗,他们才能生存。
就像害虫一样。
滚开,闪到一边去!
所有人当中,就数本杰明最胆小。
他,堂堂一个阳光、开朗的布道者:“您好!我叫本杰明·尼尔森,我是耶和华见证人。”
他骄傲地抬起头来,直视对方:“我想向您介绍这本手册。”
“你们大家,认识耶和华吗?”
一旦遇上小混混,他跑得最快,远远地躲到街角,躲进黑暗。
耻辱感在他后颈怒视着,恫吓着。
时间已接近午夜,本杰明小心翼翼地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脱了鞋,一声不响地脱去夹克。由于刚才急急忙忙跑回家,一下子从严寒中贸然进入室内,鼻子里满是鼻水,怪不舒服的。
他偷偷摸摸溜进自己房间,轻手轻脚脱去牛仔裤与衬衫。
拜托,千万别惊动任何人。
但门外随即传来敲门声。是父亲的声音。
“是你吗,本杰明?”
爱情与控制。
两者互为表里,密不可分。
本杰明屏息凝神,然后回答:“是,是我。”
父亲显然无意让他多说:“你显然在外面晃了很久嘛。”
他该怎么回答?他根本无言以对。他可以听到父亲站在门前的呼吸声。
但父亲并没有开门。虽然他用了陈述句,而非问句,但他还是在等着儿子的回应。
你显然在外面晃了很久嘛。
“晚安。”最后,本杰明低声说。
今天并没有发生什么需要他特别解释或回答的事情。过了一会儿,父亲的语气就平和多了。
“晚安。”
他匆匆说完就回到自己和妻子的寝室。
本杰明换上短裤,爬上床,熄灯,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在高度紧张状态之后,全身松弛下来。
他眼神呆滞地瞧着天花板。才刚放松的身体顿时感受到房间里的寒冷,又再度紧绷起来。他简直冻坏了,这段漫长的路程让他的小腿酸痛不已。
他走了又走。
但还没找到目的地。
莎拉在刚出炉的橙黄色小圆面包上加葡萄干等新鲜馅料,准备端给老邻居霍格。这种小圆面包称为茹丝卷,大家通常在主降临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享用,正式为节庆揭开序幕。
大家坐在客厅里喝着咖啡。莎拉建议喝点芳香的利口酒,霍格顺水推舟答应了。哈拉德坐在稍远处一张圆木扶手椅上,读着《新维姆兰日报》,抽着烟。
窗外,12月初的天空阴沉暗淡,了无生气。现在才下午3点,天色却已经全黑了。松木餐桌上摆着铸铁制的降临灯灯座,灯座下垫着红色手工针织桌布,这两样都是在科彭运动俱乐部的秋季大拍卖上买来的。灯座上的第一根蜡烛被点着了。
往年,莎拉觉得这样的布置很有过节的温馨气氛,此刻她却感到莫名的孤单。
直到现在,她还无法适应拉斯穆斯早已离家的事实。一整个秋天,她都为此而情绪低落。
她又为自己倒了一点利口酒,啜饮一口,突然打了个冷战。然后才回过神来,向客人赔不是,也为他斟了一小杯。
霍格比莎拉与哈拉德整整年轻十岁,但这些年来,他已成为他们最亲密的朋友。他是持有执照的合格药师,选择在科彭执业,与母亲住在隔壁的小屋里。母亲长年卧病在床,还在排队候补阿尔维卡养老院的床位。在她顺利进入养老院前,霍格都得照顾她。莎拉是助理护士,与霍格在职业上理应有很多话题,然而他们的对话却沉闷地停滞在此刻。
说穿了,拉斯穆斯才是他们所有人生活的重心。
霍格和拉斯穆斯之间虽有年龄上的代沟,但霍格待他如同自己的亲弟弟。他们一起去钓鱼,一起打乒乓球,一起去游泳。拉斯穆斯在科彭镇很难交到同龄的朋友,与霍格的友情对他来说分外重要。说霍格保护着拉斯穆斯并不为过。也许拉斯穆斯在某种程度与意义上,也保护了霍格。
现在,拉斯穆斯已经长大成人,离家追求自己的生活。霍格和莎拉试着找话聊,然而他们之间最重要的联结已经消失,两人虽相识已久,彼此的互动却突然变得僵硬、生疏,甚至令人无法适应。
尤其是现在,拉斯穆斯离家未久,聊到他,仿佛是种禁忌。他们必须向彼此证明,他们之间绝对有话可聊,不会感到空洞无聊的。
但霍格只是静静地坐着,轻轻咳两声,拇指来回轻触着桌上小盆栽的枝叶。最后,莎拉还是聊起拉斯穆斯。
“拉斯穆斯离开我们,也过了好一阵子了。”
莎拉语带保留,带着试探性的口吻,好像霍格不知道这件事似的。
“是啊。想想,他高中毕业以后,一切过得好快……”
两人的话听起来都有点沮丧。
“他今年春天才毕业呢。”莎拉急切地同意着。突然,她眼神一亮。
“对了,你看到他戴学士帽的照片没!他真的好帅啊!哈拉德,你把相簿拿来。”
哈拉德不搭腔,只是作势翻着报纸,表明不想参与他们的谈话。
“他是到了卡尔斯塔,还是别的地方呢?”霍格非常有礼貌地问。他其实知道问题的答案,但他必须找话讲。
“斯德哥尔摩。”
霍格啜饮一小口利口酒。
“老天爷,斯德哥尔摩。去念书吧?”
“是的……嗯,是的。没错,他去念书。”
今天是主降临后第一个星期天。拉斯穆斯驻足在克拉拉教堂北街一家色情书刊店前,脸庞紧紧贴着橱窗玻璃。后方缓缓驶过的车辆倒映在玻璃上。他从窗中突然发现有辆车停了下来,转身时眼神和驾驶者撞个正着。车内男子摇下车窗。拉斯穆斯的心脏开始怦怦狂跳。那男子有着褐色、温和的眼眸,下巴蓄着墨色胡须,微笑时露出洁白剔透的牙齿,相当漂亮。拉斯穆斯感到自己全身瘫软,完全失去抵抗力。也许,这将是他第一次美好的邂逅……
男子从驾驶座探出头来。
拉斯穆斯想都没想,整件事就像心脏必须跳动、肺必须持续呼吸一样自然,他走了过去,坐进车内。两人四目相望。
点点头。
确认彼此。
驾驶座的男子放开刹车踏板,车辆缓缓开动。
“他这样做,好像这一带都鸟不拉屎,没别的学校可读一样。”
哈拉德愤怒的声音冷不防从报纸后方飘出。自从拉斯穆斯表示他要搬到斯德哥尔摩后,两人吵了又吵。
对放宝贝儿子独自进入斯德哥尔摩这个超级大染缸,两人吵了又吵。
“哈拉德!”莎拉怒斥一声。
“是啊,是啊,”哈拉德不理她,继续喃喃自语,“反正你知道,我是对的。”
拉斯穆斯搬到斯德哥尔摩后,哈拉德内心的空虚与无助比莎拉更严重,也更难熬。
也许,他从没真正了解过自己的儿子。
他感觉拉斯穆斯总是在逃避他。如此脆弱,如此无助。全家人仿佛都有这项特质,但又总感觉,这项特质并不真正属于他们。拉斯穆斯就像一株无法适应气候的珍奇盆栽,哈拉德始终挂念着他,生怕他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这种不安早已在他心中牢牢扎根,就像一种深不见底、绝望、无助的感情,全然无法用言语形容。
一想起拉斯穆斯的成长过程,这个不寻常的小男孩,哈拉德的心就不由得抽痛起来。
他曾经将儿子保护得密不透风,但同时又小心翼翼地试着磨炼他。是的,他必须被磨炼,在磨炼中成长。
自小,拉斯穆斯就有某种异于常人的特质——他们异于常人的儿子相貌竟是如此俊美,然而在群体中,与众不同并不会让日子更好过。哈拉德是业余猎人,他深知,大自然会淘汰无法证明自己的弱者,大自然会进行物竞天择的流程,过滤、净化。不论哈拉德亲眼见到什么,大自然全然无动于衷。
深挚的感情,是不需要费神理解的。
这份感情,这种忧虑,经年累月蚕食着哈拉德。
他们就这样让拉斯穆斯消失在保护伞外,从他们的视线里消失。假如拉斯穆斯发生了什么事……
哈拉德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你们竟然就这样放他一个人去斯德哥尔摩?”
霍格显然不知道,他踩到了哈拉德与莎拉最大的痛脚。
莎拉马上还以颜色:“不然要怎么办?他19岁了,住在我妹妹家里,没问题的。”
霍格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低头瞧着装着利口酒的酒杯。
“是啊,这要怎么说呢,拉斯穆斯总是有点,有点独……”他试探性地说着。
哈拉德和莎拉几乎不约而同、条件反射般地还击:“这不是他的错!”
驾车者将车停在一幢靠近水边的小屋后方,熄火。
随后是一片寂静。
这里是位于斯德哥尔摩市区南郊的汉玛毕港,但拉斯穆斯初来乍到,还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一路上,拉斯穆斯胆怯到几乎不敢看开车的男子,只敢从侧面偷偷瞅上几眼。现在,男子转向他。拉斯穆斯马上发现,这人绝非自己的梦中情人。
当然啦,这男人有着棕色眼睛,墨色胡须,但他其实比第一眼看上去时老了许多,甚至还有啤酒肚。
要不要继续下去?只能顺其自然了。拉斯穆斯打算尝尝禁果,现在反悔也已经来不及了。
男子倾身亲吻拉斯穆斯,强行将舌头伸进他嘴里,鼻息里带着浓厚的烟草味,还有某种难以言喻的东西。他的手笨拙地摸索着拉斯穆斯的裤子。
拉斯穆斯任由男子“上下其手”。
“唉,反正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夹着尾巴逃回来。”
“哈拉德,闭嘴!”
“嗯,反正你知道我是对的。”
“但是他在科彭这里也一样不适应。你说对不对啊,霍格?”
哈拉德不屑地哼了一声。
莎拉的声音听起来更加绝望,更加无助。
“要不然,他继续留在这里会比较好吗?你说话啊,哈拉德。”
莎拉越说越气,连问都不问霍格就继续为他倒咖啡。
“我不怕,我不担心!我一点都不担心。我了解我的小拉斯穆斯。他不会想不开干傻事的。”
“我还听说,他们会偷偷在果汁里下药,引诱不知情的人喝下去,然后不知不觉就上瘾了。”
霍格一脸困窘,但不忘快速补上一句:“但我觉得这只是谣言而已。”
“在斯德哥尔摩吗?”
哈拉德的口气听起来相当凝重,思忖着霍格话中的可信度。
莎拉又坚决地为霍格的小圆面包加了点馅料,同时毅然决然地驳斥他的说法。
“拉斯穆斯就像个将军一样,他会很小心的。他绝对不会干傻事的。”
床单上身份不明男子的体味,房间里昏暗不明,外面一辆车呼啸着飞驰而过。
拉斯穆斯爱抚着陌生男子,双手亲昵地逡巡着。突然,他感觉触摸到某种异物,动作顿时停止。好像是胎记或者是湿疹之类的。
每次想到斑疹与疣这类东西,拉斯穆斯就感到浑身不舒服。高中一年级时,他手上长了个疣,最后还是霍格从药房弄来某种像指甲油的玩意儿,在他皮肤上刷了一阵子,这个疣才逐渐消失。老爸觉得皮肤上长个疣没什么大不了,认为他大惊小怪,像个女人和傻瓜一样,忸忸怩怩。
老爸哪会知道,皮肤上的疣有多恶心!
他忍不住了。他一定要问对方。
“这是什么?”
“你说背上那玩意儿?”
对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还是从疯狂的抽插运动中停了下来。
“喏,我这里也有一个!”
他转上身,袒露出胸口正下方一处红褐色湿疹状的东西。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可能是过敏之类的。应该没关系吧?”
拉斯穆斯的兴致大减,但还是摇摇头。
两人紧拥彼此,激情舌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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