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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莱恩总是被冻得半死,这就是他对博户斯漫长严冬所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

        多年后,他和一群新朋友住在斯维兰路的同志公寓内,他就是这样对他们形容博户斯的寒冬的。

        真冷。海面的湿气与寒意穿透每一面墙壁、每一间隔离病房。

        他们已经用丑陋的亮色壁砖包覆起古老的木屋,但收效甚微,反倒是壁砖受到湿气与霉菌影响,颜色变得灰暗,甚至弯曲龟裂。

        陶德伯父非常小气,尽可能不烧柴火,不用壁炉取暖,然后非常伪善地告诉母子俩,在阴凉的房间才会睡得安稳。

        厨房使用电炉,客厅里还有功能正常的壁炉。房间里也有暖气设备,不过只有最冷的时候才能使用。

        “如果感觉冷,就多加一件毛衣。”妈妈这么跟他说。

        结果,莱恩把他所有的毛衣都套在身上,还是一样着凉了。

        陶德伯父一天到晚咕哝着,说莱恩真是个娘娘腔,要是他妈妈继续纵容他,他永远不会“变大人”。

        莱恩真是骨瘦如柴。

        海洋就像寒冬一样,轻易地穿透他单薄的身躯。

        海洋与寒冬就像一对兄弟。寒冬的风轻轻一吹,他就像稻草人般被吹散开来;冰冷的海浪袭来,他转瞬间就化为冰柱。

        “老天,我自己的小孩才不会这样,整天自怨自艾。”陶德伯父成天碎碎念。

        这倒是真的,格特和杨从不抱怨他们会着凉,倒不是因为他们毅力过人。一来,他们本来就自闭到极点,从不说话;二来,他们身材魁梧,不像莱恩个头小小,瘦得只剩皮包骨。

        有时候,格特就是这样嘲笑莱恩,边嘲笑边抱住他,使劲摩擦他的胳臂和背部,让他觉得温暖一点。

        这段故事,倒不像人们先入为主想象的那样:两个异父异母的坏哥哥以强凌弱,欺负新弟弟。事实正好相反。

        格特和杨也许永远不会真正了解莱恩,但必要时他们一定会保护他。

        他们坚决地保护他,没有丝毫妥协的空间。

        搭校车时,他们就坐在他旁边;在学校里,他们挺身对抗霸凌莱恩的人,看到他被欺负,马上冲上前猛力还击。

        也许陶德伯父曾经私下跟他们这样讲过:“你们这个新小弟,活像个女孩子。你们要保护他,不要让他被欺负。”

        有那么一次,杨甚至为了莱恩当着全班人的面放声大哭。那是秋天的事了,莱恩在塔努姆小学的第一个学年。下课时间,杨班上的几个男生结伙欺负莱恩;杨使出浑身解数,奋力对抗霸凌者,保护自己异父异母的弟弟。事后,杨又怒又气,竟然当场在教室里哭出来。这下子,原本还在一边纳凉看戏的女老师也不得不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我要他们放过我弟弟!”杨边啜泣边咬牙切齿地说。

        事情过后,杨班上其他同学才告诉莱恩杨所说的话。

        他称莱恩是他的亲弟弟。

        不容否认,莱恩恨透了住在芮索岛上的岁月,他讨厌陶德伯父,讨厌那个家,但他并不恨自己异父异母的兄弟。

        杨是陶德伯父最小的儿子,却是父亲最得力的助手。

        每天大清早,他们得坐船出海钓青花鱼,总是杨负责把哥哥摇醒;每次要动手捕比目鱼或其他种类鲽鱼时,都是他负责撒网。他总是焦虑万分,催促哥哥快点,仿佛在渔船上的表现生死攸关,他不能让爸爸失望。

        杨似乎非常鄙弃青少年的稚嫩感,一直想早点变成大人,一直想拥有像大人一样粗糙多茧的手掌和饱经风霜的面容。他一点都不羡慕弱不禁风的美少年,一心只想快些变成成年人。

        成年。身材魁梧,多毛又粗壮结实的臂膀,还有墨色浓密的胡须。

        杨只比莱恩大两岁,走起路来却越来越沉稳缓慢。不论大小事,杨都努力仿效父亲,学他的举手投足,像他一样吐口水,模仿他面露不悦的样子,学他用右臂拄在餐桌桌面上,右手掌托在耳朵上,不耐烦地舀着饭菜。父亲还会向后朝椅背一靠,双手抱住后颈,这样就表示吃饱了。

        以前,他就像浪里白条般矫健活泼,但现在他再也不戏水了。晒太阳和戏水都是娘儿们爱玩的游戏,都是养尊处优的夏季泳客爱做的事。

        印象中,陶德伯父从来没下过水,莱恩有点怀疑捕鱼的继父是不是旱鸭子。此外,他总是着装而行。夏天他的脸晒得黝黑,活像棕色皮革;但罩在毛衣与衬衫下的皮肤其实相当苍白,一如冬雪。

        杨也学着爸爸的榜样。记住,别跟那些只有夏天才到这里的游客一个样,渔夫可是要靠这活儿养家糊口的。看到他们这副德行,这种衣着、举止、体态,他只是摇头叹息。

        哼,娇生惯养的都市人!

        追根究底,游客多半是都市人,都市人除了口袋里多几个臭钱以外,一点价值都没有。他们会特地花一堆钱,大老远跑来住在湿热不堪的渔村小屋和装潢简陋的家庭旅馆。这些从挪威、哥特堡和斯德哥尔摩来的家伙都一个样,都是娘娘腔,办公室坐太久,不耐风吹日晒的窝囊废。他们其实啥都不会,却自以为了不起。

        杨想追随父亲的脚步,当个讨海人。他坚定地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够循着父亲的典范,跟着陶德爸爸在船上捕鱼。对,就从现在开始,直到地老天荒……

        美中不足的是,格特才是家中的长子。换句话说,他才有权利继承父亲的职业,包括捕虾船在内的所有家产。

        杨不是继承人。

        格特与杨迥然不同。

        格特向来与其他人迥然不同。他最大的秘密就是“多话”。

        在他们这样的家庭,废话少说是最高原则。谁要是多话,谁就是自以为是,自以为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沉默是金,沉默是最有效的抗议,最犀利的言语。

        博户斯北部的方言就是为了符合生活需要而产生的,一字不多,一句不少,恰到好处。这些精简的话语流转在岛屿间、山壁间、海岸边、陆地上。这就是岛民的小天地,他们的人生在此开展,一代接一代。

        与这种环境格格不入的赘字和言语,都会造成噩梦。这些噩梦不会与岩壁相撞后彻底分解,反而会像气球般缓缓升高,再升高,在远端山壁间遥想另一片天地。

        芮索岛当然也不例外。赘字与言语就像偶然出现在博户斯海岸的鲨鱼、海豚与小鲸鱼。习惯南方温暖海域的它们,一不小心游到北方水域,很快就变得无精打采、有气无力,仿佛被斯卡格拉克的冰冷海水彻底麻痹了。海峡的溶氧量也与它们生长的水域不同,一旦误入北方海峡,它们就会缓慢而痛苦不堪地死去。

        能够靠近瞧一瞧搁浅在海滩上、不住喘息的格陵兰鲨鱼,是很奇异却又令人心酸的经验。这些庞然大物平时可是能将人类生吞活剥的。

        然而它们只能怪自己。

        这种死法,和这片水域无关。

        它们本来就不适合这片水域。

        它们是不速之客。

        和格陵兰鲨鱼相比,言语甚至更糟糕。言语不只是诡异、陌生的存在,甚至充满威胁,足以使人不快,甚至生病。

        因此,语言的使用必须恰到好处,点到为止。

        在陶德伯父家里,唯有在拒绝对方看法,或强迫别人闭嘴时,才使用言语。

        本质上,言语就是一种疾病,一种疥疮。格特本来是他们当中最健康活泼的,上了初中九年级之后却染上了这种疾病。

        格特本人并非体弱多病。他会染病,真是匪夷所思。

        他相当早熟,身强体壮,身手矫健,比同龄孩子发育得都好。

        说到干脏活,动手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他当仁不让。他一向直来直往,不会故作优雅而轻声细语。他还相当听话,交代他的事一定能做好,没有半句牢骚。

        他们可从没听过他这么多话。

        他心地善良,有些害羞,任何人都比他喜欢闲聊;在他们当中,格特比谁都沉默。

        讽刺的是,他们当中居然只有他被言语这种危险的病毒传染。

        一开始,他安静得出奇。全家人已经很安静了,但你会发现,他真的很安静。

        春天,他开始上九年级时,显得更加阴沉忧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就像一颗刚长的牙齿让他觉得隐隐作痛着。他把自己锁进房间,躺在床上,眼神呆滞地望着天花板,任凭家人唤他下来吃饭,他就是不开门。

        每个人都试着鼓舞他,想让他快活起来。莱恩为了表示对这位异父异母哥哥的好感,甚至不惜帮他打扫房间。莱恩的妈妈则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煮了一桌格特平时最爱吃的菜。

        杨认为哥哥一定是情窦初开,正在闹情绪,摆脸色给大家看。陶德伯父则一再坚决地声称,这小子只是彻底厌倦了学校生活,并反复安慰他,保证这学期过完就让他整天上渔船帮忙,不用再到学校活受罪了。

        春至,冬雪融化,被冰雪覆盖大半年的地面终于裸露而出。南风捎来友善的信息,这片东面靠山、西边滨海的小天地,从漫长严冬的昏睡中苏醒,重拾活力与生机。

        外面一片春意盎然,格特却宁愿将自己锁在阴暗的房间里。

        经过大家三催四请,他才不情愿地走出来,在草地上跟大家踢足球。草地上有一个手制的球门,每个春天与夏天的傍晚,只要不下雨,大家都会在那儿踢球。但就算进了球,格特还是毫无雀跃之情。

        过去,格特只要进了球,都会兴奋地使出罗兰·桑德贝经典的体操翻滚动作,而现在进球竟然无法带给他丝毫喜悦。

        其实,他一直在准备忏悔。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开口了。

        那天晚餐时,大家正吃着莱恩的妈妈做的麦片粥、夹着火腿片与小黄瓜的三明治,搭配切片香肠。他突然从房间冲出来。莱恩的妈妈站起来,想帮他盛一碗麦片粥,但他只是自顾自地凑到餐桌边,简短地宣布:“好啦,我现在已经决定了。”

        陶德伯父头也不抬,继续用汤匙舀着麦片粥,大口大口嚼着,右手肘撑在桌上,手掌盖住耳朵。

        “好啦,我现在已经决定了。”

        “决定?你想决定什么?”

        陶德伯父喃喃自语,又咬了一口三明治,手指不住地在脸颊上搔着痒。

        “我要念高中,到乌德瓦拉念人文学科,三年。他们已经收我了,我以后要当新闻记者。”

        然后是一片死寂。所有人都暂停了动作,没有人敢咀嚼。

        杨的汤匙还咬在嘴里。

        甚至没人敢呼吸。莱恩、杨和莱恩的妈妈一会儿望望格特,一会儿瞧瞧陶德伯父。

        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陶德开口了。

        “你去死吧。”

        说完他继续安静地吃麦片粥。

        “我最生气的是,你竟敢看不起我们,看不起我们的生活,”随后,陶德这样告诉他,“你竟然觉得这样不够!”

        “当然够!”格特反驳,“我只是想要别的。我想念书。”

        “是,你最高尚,自以为比较了不起啦,”陶德说,“野猪屿那个尤汉松,他家的劳夫七年级刚开学,他可是亲自到学校,把他抓回钓虾船上帮忙的,这你也知道。劳夫当年才13岁,从此不敢再提上学的事。”

        但格特已经不理会老爸了。

        陶德恼羞成怒,索性动手打他。

        狠狠一顿毒打。

        “他妈的,我早该这样做了!”陶德事后这样辩白,“这样什么都不会发生了!”但事情已经发生了。

        生米已成熟饭,木已成舟,只有上帝能在已发生与未发生的事情之间自在游走。

        没错,事情已经发生了。上帝可不会将太阳一手拦在轨道上,更不会把太阳往回推,让时间倒转。

        时间就像一只顽固的小老鼠,头也不回地往前跑。一转眼就到了高中毕业典礼,格特领到毕业证书回家。他的成绩,坦白说,实在非常难看。陶德伯父两眼睁得斗大,定定地瞧着格特的成绩单。

        “哟,你不是很行吗?不是很会念书吗?哈哈!”他像看笑话一般,狞笑着。

        格特不搭腔,只是走进自己的房间。

        莱恩的妈妈为此特地煮了一顿丰盛的大餐。讽刺的是,没人愿意赏光。陶德窝在船屋上,修补几张破得一塌糊涂的渔网。格特本人根本不在家,跟几个朋友在外面彻夜狂欢,直到破晓时分才回家。

        然后,小老鼠继续往前跑,又跳又闹,刮抓着地板,吱吱作响。没过多久,夏季游客又从城里回来,涌入渔村的度假屋、小套房、船屋。这会儿,格特当仁不让,主动上前与他们攀谈。

        他主动上前与他们交朋友,侃侃而谈,想尽办法掩饰自己的口音,一心一意模仿最标准的瑞典语。

        “忘本的小畜生,还好意思爬过去,像狗一样摇尾巴。下贱!”

        陶德极为不屑地哼了一声。莱恩的妈妈忍不住搭腔——她和莱恩说到底也都是夏季游客,根本就不算岛民。一家人至少要在岛上生活三代以上,才能算名正言顺的岛民。

        妈妈边说边笑,试图缓解紧张的场面,但陶德伯父一言不发地离开餐桌,重重地将门关上。一直到就寝时分,他才满身酒臭回到家。

        仲夏节前夕,一群青少年从城里到岛上度假,格特主动与他们交谈,成了朋友。

        他们邀请格特、杨和莱恩一起喝酒烤肉,庆祝仲夏,不过杨可不想去。

        “我才不想跟这些臭都市人窝在一起。”他难掩自负地说。

        莱恩则选择跟去,因此有机会与格特独处。

        仲夏夜前的星期三,格特到酒鬼朋友谢尔的家里,胁迫加利诱,要他到公卖局搞些啤酒来,代价是让他留下空铝罐回收换钱。哥哥把那些啤酒藏在床下,要是不慎被老爸抓到,他准会暴跳如雷,那可不是好玩的。

        妈妈买给兄弟俩一整袋热狗,让他们带去烤。

        莱恩和他俊秀的异父异母哥哥一同搭乘家中那艘小小的机动船出海。天气清爽,天空澄澈无云。当天稍早,当所有人在足球场偌大的草坪上,围着花柱跳着仲夏节舞蹈时,忽然就下起雨了。这些夏季游人依旧冒着雨,追逐着草地上的小青蛙,继续在阴冷迷蒙的细雨中跳舞。

        5点钟左右,天空终于放晴——黑云迅速地悄悄掠过天边,好似一道被拉开的帘幕,露出一座蔚蓝闪亮的喷泉。

        天空一放晴,风就静了下来。

        清新的空气有些微凉,莱恩庆幸自己出门前在救生夹克下多加了一件毛衣。

        整个天空将光线毫无保留地映照在闪闪发亮的海面上。他们的小船劈开海面,向前行驶着。

        阳光映照,海鸥鸣叫,格特坐在小船的马达旁边,痛饮一罐啤酒。还没见到朋友,他已有些许醉意。莱恩则半躺在船首,仰望着澄澈的蓝天,头部随着马达的震动规律地起伏着。

        这将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这是莱恩有生以来第一次可以不用看大人脸色畅快地过仲夏夜。

        三年来,他寄宿在乌德瓦拉,并在当地上高中。此刻,眼前飞逝而过的景色变得多姿多彩,沿途各站以反方向向他袭来。先是乌德瓦拉,然后是海尔利永站、拉克索站、卡特琳娜霍尔姆站、富林站、南泰利耶,最后在斯德哥尔摩下车。他被波博斯新闻学院录取,将要搬到斯德哥尔摩。

        莱恩转了好一大圈,现在终于回家了。

        他在斯维兰路一栋偌大公寓内租了间寝室。和他签约的房东名叫保罗,人简直好得不得了,只不过有一个癖好:喜欢一丝不挂地在公寓里晃来晃去。保罗是电视台录音室的工作人员,负责搜集各种背景模型以及东方剧场用面具。当时莱恩刚进城,还在熟悉环境并寻找住处,两人在RFSL(全国性平等与平反协会)的会馆“提米夜总会”相遇。保罗听完莱恩的遭遇,毫不犹豫就让他包租公寓的睡房。

        公寓占地竟达两百多平方米,是70年代后期城里少数的宽敞公寓之一。保罗自己睡最大的卧房,然后把其他房间包租出去。莱恩的邻居叫拉许欧克,不过当莱恩搬进去时,他已准备搬出去跟芬兰男友赛尔波同居。另一个原本是会客室的房间住着古那,他是图书馆管理员。一开始,班特也在这里住过几个月,后来找到小丘街另一栋正待整修的公寓,签了合约之后才搬出去。

        公寓大门前有块大门牌,拉许欧克将它漆成水蓝色,上面写着“欢迎来到‘公鸡’”,旁边贴着一张针对异性恋访客的会客办法,整套规则是由保罗从英文翻译过来的。上面明白写着:请异性恋者搞清楚,他们的性倾向在这里是少数族群,他们的行为举止在这里不受欢迎,而且会对这里的居民造成困扰。因此,他们不失友善但坚决地要求异性恋者:尽可能谨言慎行,请勿张扬自己的性倾向,严格禁止亲吻、牵手与其他肉体亲昵接触。

        他们准备了各种寝具,从睡袋、防潮布到小帐篷,一应俱全。两人来到小岛,准备搭起帐篷,和这些都市人碰面。

        莱恩将睡袋布置好,他和格特一定要睡在彼此身旁。睡袋铺在摊开的防潮布上,看起来真是整齐舒适,简直就跟真的床没什么两样。他甚至在帐篷里玩起扮家家酒的游戏来:在其中一个角落摆着汽水与整包薯片,假装是厨房;另一个角落放着化妆镜、牙刷与牙膏,假装是盥洗室。他觉得这样真是好玩,有点像角色扮演,有爸爸、妈妈,还有小宝宝。

        他幻想着,自己和格特会住在这里,住到地老天荒。

        哥哥生起一团小营火,静候其他人的到来。他又是一罐啤酒下肚,还拿着啤酒凑到莱恩旁边,要他试喝。莱恩小心翼翼地啜饮一小口,生怕自己马上就会不胜酒力,烂醉如泥。

        趁着酒兴,格特聊起在乌德瓦拉的秋季学期,他已经与一个夏季常来岛上度假的家庭讲好,秋季时让他寄宿。

        “所以现在轮到我从井边打水啰!”格特大笑。

        莱恩跟着笑了,然后跟格特保证,乌德瓦拉可不像这里穷乡僻壤,室内水龙头一定会流出饮用水的。

        虽然到井边打水一点也不好玩,但他们还是趁势拿这件事开开玩笑。格特用手指轻轻抚弄着莱恩的头发,最后整条胳臂搭在莱恩的肩膀上。

        莱恩丝毫不敢动弹,甚至不敢呼吸。

        他感觉到哥哥胳臂的分量,感受到格特下臂的暖热一再轻触他的脸颊。

        这一切真是太神奇、太销魂了。

        不到一分钟光景,海面上就传来小艇马达的嘈杂声。格特收回搭在莱恩肩上的胳臂,站起身来,随手一捏就将空铝罐捏得严重变形。他真是太强壮了!

        其他人在隔壁小岛上扎营,离他们帐篷所在的小岛只有一水之隔。他们当中一个女生觉得另外一座岛比较漂亮,大伙就顺了她的意,在此扎营。

        莱恩开始焦虑起来,他好不容易才把帐篷内布置得如此别致,他可不希望拆掉这一切,重新跟着其他人到对面扎营。

        最后,格特决定游到对岸与其他人会合。他跟其他岛民一样,游泳技术欠佳,对于他为何不直接搭小艇到对岸,这件事一直令人费解。

        也许是当时一堆朋友在对岸瞎起哄,高声怂恿他秀一下泳技,他的好胜心才被挑动起来了吧。

        然后,格特开始脱衣服。

        从里到外,牛仔裤、夹克、毛衣、衬衫,他把衣服叠好,装在放着啤酒罐的ICA超市塑料袋里。

        在耀眼的阳光下,格特雪白的内裤闪闪发亮,和晒成古铜色的健康肌肤形成鲜明的对比。年轻健壮的肌肉,紧实而富有弹性的肌肤,那是跃动的青春、饱满的活力。任谁都想象不到,这美好的胴体终有一天变得粗糙、僵硬……

        那年夏天,莱恩才12岁。

        他紧紧盯着格特赤裸、美好的身体,意乱情迷,目眩神驰。最后,还是格特问莱恩到底在看什么,才把这异父异母的弟弟唤回现实。

        有那么一瞬间,莱恩以为自己会被毒打一顿。

        但出乎他的意料,格特用手臂圈住他的脖子,半勒半抱住他。

        “你这个小傻蛋!”他咯咯笑着,笑声明亮而爽朗。他将莱恩的头紧紧压在自己胸前。莱恩再次感觉到自己的脸颊贴着格特的肌肤,竟是那样平滑、那样柔顺。他发誓有那么一瞬间,他清楚听见了对方的心跳。

        这是格特的生命,是他跃动的心。

        他的青春,属于叛逆革命的夏天。

        就在对面一水之隔的岛上,他的新同伴正高声呼喊他。

        他放开莱恩,告诉弟弟等一下就回来。

        他用发音标准的瑞典语对其他人叫喊着要出发了,把装着啤酒罐与衣服的塑料袋放在头顶上,纵声大笑。

        “呃——好冷!”

        然后游了过去。

        他的初恋如暴风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席卷而来。

        一个来自北部诺尔兰省的男孩,把整栋公寓搞得天下大乱。

        整段过程就像拙劣的言情小说一样浮滥。他们先是在国王岛的“佩平花园围墙咖啡”相遇,莱恩鼓足勇气,问那位俊秀的年轻人是否愿意和他跳最后一支舞。然后,他们直接回到莱恩位于斯维兰路的房间。

        莱恩全然无从防御。过去,他本能地对威胁自己生命、凶险难测的海洋以及烦乱辛苦构筑起高耸的坝堤。然而爱情像决堤的大水,带来无以名状的混乱,使人陷入绝望。

        这就是爱神光临莱恩的方式。

        而且只针对莱恩一人。

        莱恩彻底受到了影响。对方则像若无其事一般。

        男孩从未真心爱过莱恩,他的纯情很快就变质为阴郁晦暗的肉欲。

        那是一种深沉、阴冷的执着,痴情。

        可笑的是,对方甚至并未住在斯德哥尔摩,只是在附近的耶夫勒市服替代役,来斯德哥尔摩只是为了找乐子,跟其他人厮混,本来就无意借住莱恩家里或与他联系。

        而莱恩还是坚信,这个周末对方也许会不打电话就杀进城,给他一个惊喜。莱恩在心中编织了一个梦幻的剧本,心焦不安地赶到中央火车站,手里捧着精致的礼物,等待对方出现。

        他竟坚信,对方会突然搭火车抵达斯德哥尔摩。

        由于莱恩完全不知道对方会何时从何处而来,他还得注意每一班到站的火车。

        就这样站着,心急如焚,在每一个月台寻寻觅觅。

        这就是执着。这就是痴情。

        痴情让莱恩像一头忧郁、没人爱的动物,心焦地在每个月台徒劳地寻找一个根本不会出现的人。

        对方真正来到斯德哥尔摩的那几次,总是会在现身前先寄张明信片或者打电话。一接到通知,莱恩简直欣喜若狂。男孩大剌剌地躺在卧室的床垫上,睡在莱恩身旁;莱恩清醒着,忘情地盯着男孩瞧。

        两人之间的关系极其扭曲。

        其中一方彻底占有另一方,只有主奴关系,没有对等的本钱。

        男孩主张双方都应该有与其他人做爱的自由,这在70年代真是司空见惯,几乎被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莱恩只能乖乖遵命。他甚至失去了自我判断的能力,当对方不在时,他便与成打的男同志欢好,只因为对方讲过“可以随便和任何人做爱”,他就把这句话奉为圭臬。

        有天晚上,对方突然来电,问能不能借莱恩的床垫打地铺,说他刚搭上一个无敌性感的挪威男,但现在一时找不到地方办事。

        莱恩说:好。

        他用抑郁寡欢、闷闷不乐的声音说好。他几乎一天到晚咳嗽,喉咙好像老卡着什么东西。但他还是说:好。

        对方来了,喜形于色,全身散发着浓浓的酒臭味。他带着一个金发帅气但称不上特别俊美的男生,名叫奥拉夫。他们又叫又笑,摸摸抱抱,使出浑身解数聊天。莱恩只能在一旁,眼巴巴地瞧着他们那肉色、闪闪发亮的舌头紧紧交缠。

        莱恩大可以跟保罗睡同一间寝室。但事实很残酷,他睡不着。

        隔天早上,男孩和挪威新欢继续卿卿我我地爱抚着,男孩给新欢煮咖啡、煎蛋、倒果汁,对远道而来的贵客体贴得不得了。

        莱恩一语不发,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努力使一切看起来正常、和谐。

        当对方再度打电话来时,是保罗接的。他口气严厉地禁止对方再次出现在这间公寓,不然大家走着瞧!

        莱恩伤心欲绝,整整两个月不吃不喝。然后他邂逅了来自美国在斯德哥尔摩学管风琴的安东尼,再次坠入爱河。

        只不过他再一次所托非人。

        他们一同前往加州旧金山——全球男同志的大本营。从美国回来以后,莱恩兴奋地向大家描述,那里有一个叫“卡斯楚”的城区,居民清一色是同性恋!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和安东尼搬到旧金山定居。

        他们信誓旦旦地约定:安东尼负责搞定在旧金山的住宿问题,莱恩则顾好自己在斯德哥尔摩的学业。然后,两人一起远走高飞。

        不到两个星期,莱恩就收到安东尼的分手信。事实是,在两人共同前往旧金山的旅程中,安东尼又跟另一个男的好上了。

        老样子,还是老样子。

        先是被宠得像天之骄子,然后从云端重重地摔进无底深渊。沮丧、绝望。

        一次又一次。他越来越没信心,也越来越无足轻重。

        那些从哥特堡、乌德瓦拉与斯德哥尔摩来的朋友窝在对面,高声怂恿格特,起哄,笑闹着。

        他用头顶着塑料袋,游泳前进,模样真是逗趣。由于只能用单手划水,他的行进速度并不快。

        格特可能也觉得,这段距离比他下水前所预想的还要远。在他的朋友尚未抵达时,他没想到自己会需要游泳。然后,那些新朋友们临时起意在另一座岛上扎营,他只得游向他们。

        他越游越慢,一度高声叫着:“好冷!”

        另一头,新朋友们还在高声大笑。

        从他头部第一次低于水面,他们就笑个没完。

        但那毕竟不是恶劣、不怀好意的笑。那是只属于青春的笑颜,纯真、快乐、无忧无虑……

        然后,他们全都安静下来。

        格特的头再度浮出水面,高举一只手,挥着摇着,仿佛在求助。另一只手仍紧紧地抓住塑料袋,浸了水的衣服早已重如铅块。

        那位从哥特堡来的最年轻的女孩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傻傻地向他挥着手。

        为什么不放开塑料袋呢?里头湿透了的衣服直将他往水里拖。

        另一位来自乌德瓦拉的金发女孩突然高声惊叫:“不!他快要淹死了!”

        莱恩直到这时才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他快要淹死了!”

        所有人惊慌大乱,高声尖叫着。

        “他要淹死了……他快要淹死了!”

        莱恩呆若木鸡,一句话也挤不出来,独自呆站在他们原先讲好要扎营的小岛上。他疯狂、无助地摇着头。他会永远记得自己是如何无助地摇头。

        他动弹不得。

        他叫不出声来。

        一切都是他的错。

        最后,终于有人回过神来,启动小艇马达前去营救;另一个家伙跳下水,游向还在水中时浮时沉、无助挣扎的格特。

        他还在发出求救声。

        那是垂死之兽恐惧、绝望、无助的叫声,疯狂地用一只手拍打着水面,努力用那只空出来的手臂想办法让自己浮出水面……

        另一只手紧紧握住装着衣服与啤酒罐的塑料袋。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他们终于将他弄上船。他的拳头握得太紧,让他们不得不将塑料袋撕碎。

        格特被放进棺材时,手中还握着一小块塑料袋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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