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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戴上手套擦泪结局是好是坏29

29

        几小时后,本杰明在欧莫佛斯站下车。这趟旅程就像他的拉斯穆斯多年前的旅程一样,只不过是反方向。他一手抓着花店买的红色郁金香,另一手提着手提箱。假如要坐飞机,手提箱还可以直接带上飞机,多方便,还有小轮子与伸缩式把手,可以将行李拖着走,不用手提,更不用肩扛。

        两个男孩在月台上练滑板。其他也在欧莫佛斯下车的零星旅客急匆匆地赶向停车场,准备发动车子。

        火车驶远以后,他举目四望:黄色的木造车站,铁轨另一头是一间小吃店,屋顶上有个麋鹿雕像,和真正的麋鹿实际大小相当。

        白麋鹿。

        他没看错,小吃店就叫这个名字:白麋鹿。

        本杰明笑了。他的拉斯穆斯曾经多次提过,小时候曾看过一只白麋鹿。现在连他都看到了。

        一位年纪远比本杰明大的男子走上前来,带着浓浓的维姆兰省口音问候寒暄。他的眼中散发着光芒。

        “火车竟然准时到站,真是不可思议!”他边笑边伸出手,“我就是霍格。欢迎!”

        他们问候了彼此。

        “好漂亮的花啊!”霍格喊着,又笑了起来。

        本杰明这下子可糗了,这些花其实不是要给霍格的。他该帮他也带上一束花的!这些红色郁金香是要给拉斯穆斯的。

        拉斯穆斯最喜欢红色郁金香,每次只要买花,一定就买红色郁金香。拉斯穆斯去世后,只要花季一到,本杰明就会在两人的照片旁边摆上一个花瓶,插上红色郁金香。

        “这是要给……我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花店……”

        霍格微笑着挥挥手,想让本杰明不用感到羞赧,同时从本杰明手中取过手提箱,身手之利落,令人惊讶。

        “不,怎么好意思麻烦您呢?请您等一下!”本杰明从这位矮小的男子手中取回手提箱,拉长把手,向他示范如何毫不费力地拖动手提箱。

        霍格看了惊奇不已地叫道:“他们在斯德哥尔摩还真会变新花样!”

        本杰明一时无言以对。

        “不会吧?你没见过有装轮子的手提箱吗?”

        霍格大笑起来,笑到几乎要岔气。

        “我只是跟你开玩笑的啦!哈哈哈!”

        他友善地从侧面推了本杰明一把,又取过手提箱开始拖着走。

        “你知道的,我们维姆兰省的‘村民’都有点鬼鬼祟祟的,大家从来就不知道该把我们摆在哪里!不过你跟一个维姆兰小子同居过,这你当然知道啦!”

        他说着说着,朝那家小吃店的屋顶意味深长地点点头。

        “你看到屋顶上那只白麋鹿没有?这可是小吃店前一任老板花钱买来的。”

        “听起来很像轻歌剧!”

        霍格又咯咯笑了。

        “也许吧。我的车停在那边。”

        霍格和本杰明驾车驶过整个欧莫佛斯,一路驶向科彭镇。途中经过一家已歇业的加油站,铺着柏油的地面上停着几辆已生锈报废的车子,其中一辆的轮子还被拆掉了。

        霍格叹了一口气。

        “唉,现在这些老地方都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不过欧莫佛斯倒还有剩下两家比萨店。”

        他又咯咯笑了。

        “以前有三家比萨店,这些店彼此之间斗争的历史可复杂了。先是来了两个库德族人买下了比萨店,他们是亲戚。你应该看到了铁路天桥底下那家店吧?那家的老板是叙利亚人,人很好的。那两个库德人中的其中一个心地也很好,他在市中心开比萨店,和叙利亚人合作,一切本来都其乐融融,好得很。可是,后来那个心地很好的库德人离了婚,他的大伯就把以前那家五金行买下来,开了另一家比萨店,想要把原先那一家搞垮!对,你一定觉得这个库德人很坏。最后那个善良的库德人只有关店走人,搬离这里。但这很快就会剩下那个善良的叙利亚人了,因为那个笨大伯对人施暴,被关进监狱。就是这么一回事。你听懂了吗?”

        本杰明只微笑着摇摇头。

        “太糟糕了!”他只能勉强挤出这句话来。

        “可不是吗?”霍格轻笑着,听起来很是满意,“人跟人一旦不合,就会变成这副德行。”

        “我们离科彭还有多远?”

        “哦,大概再有一刻钟就到了。到那边时千万别眨眼哦,不然你会错过一整座城市。”

        霍格又笑了,不过这次他马上又止住笑意,变得正经八百起来。仿佛他这时才想到本杰明为什么千里迢迢从斯德哥尔摩跑到这里来。

        “拉斯穆斯死了一年后,哈拉德也死了。”他的口气全变了,“可怜的家伙,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大,他挺不住了。莎拉则是去年过世的。我想,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你来这儿,就直接联络你了。”

        本杰明微笑:“你人真好。我还在想,这乡下地方怎么会有人认识我?”

        “没有……有……哎呀,这要怎么说呢?这里的人你用一只手都数得出来……”

        这回本杰明忍不住笑开了:“呵,你真数得出来?”

        霍格清了清喉咙:“我在想,你要不要先去拉斯穆斯坟前看看?”

        “好的,就这么办。”

        “而且要赶在天黑以前。”

        他们不作声,继续向前行驶,穿过茂密、无尽延伸的树林。

        他们终于通过那块蓝色的路牌,上面用大写字母写着“科彭镇”。

        本杰明的心灼烧着,全身上下不禁一阵颤抖,心开始怦怦狂跳起来。

        “好了,我们到了。”霍格柔声说道,同时放慢速度。他们缓缓穿过整个小社区。

        “啊,真的就是这里吗?”

        本杰明的声音开始变得含混不清,只好清清喉咙。

        “这就是有名的科彭镇……”

        他努力想摆出轻松诙谐的口气,但一说出口却全变了调。他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声音是多么空洞。他的声音仿佛来自一片虚无,话刚出口,就只剩下空洞的回音。

        和爱人生离死别,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了。

        就是那时,科彭镇将拉斯穆斯这个游子一把抓了回来。

        他脑中一再想着这一幕。

        社区。森林。旧工厂。拉斯穆斯亲口描述过的、那条位于欧颜与欧莫佛斯之间的路。

        老家。客厅那面窗户——拉斯穆斯总是站在窗前,额头贴紧冰冷的玻璃,对着玻璃吹气,在雾气里写下自己的名字。

        一切就像回忆一样,真美,历历在目。

        拉斯穆斯一定记得这一切的,即使他从来没……

        霍格的话打乱了他的思绪,所有想象一时间烟消云散。

        “拉斯穆斯儿时大部分的风景都在这里了。这里有好几家银行,I超市,国民社保局和派出所,以前甚至还有一家旅馆,不过现在早关门了,就像大部分的商店一样。超市开始卖花以后,连花店也关门了,你事先带花来真是有远见。”

        霍格微笑,望着本杰明膝前的郁金香点点头。

        “现在已经没有五金行了,维德玛文具店还在,不过为了生存不得不卖起衣服来。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对吧?他们也是不得已的。最早还有广播电台,不过80年代后就撤掉了,差不多就在拉斯穆斯死时……”

        他安静下来,小心地咳了两声。

        “不过嘛,爱丝崔德女性发廊还在!”他笑道,“而且我们至少还留下一间加油站,现在叫‘小城加油站’。”

        霍格搔了搔头发。

        “现在要购物,大家全往挪威、往夏洛特堡挤。我们离边境这么近,挪威人当然乐得我们从瑞典去购物啰。”

        突然,霍格拐到路边,停下车子,将引擎熄火。他朝右边点点头。

        “这就是药店,我以前就在这里上班。现在药店已经私有化了,店名叫‘爱心药店’。不过,省政府当时已经决定将医疗服务中央化,还要将地区医疗服务分给夏洛特堡管理,就算没私有化,药店也很难不关门大吉。地方政府和议会财政吃紧,能省的,他们全省了。”

        “你们难道不能抗议吗?”

        “当然可以,要是现在还有帮助的话……”霍格指了指,“整栋建筑最古老的部分就在这儿,省立医院接待中心和医生宿舍。后来一度改为保健中心与牙医诊所,不过现在全撤了。”

        “莎拉不就在保健中心上班吗?”

        “是的,不过这一切很快就要消失了,只剩下殡仪馆和养老院。”

        他又咯咯笑了。

        “所以啊,等到老的全死光、埋光以后,就什么都不剩了。”

        “听起来真是可悲。”

        “现在大家拼命想搬出去,连我都在阿尔维卡找了一间公寓。”

        霍格又叹了一口气,随后推到一挡,缓缓开回路面。

        突然,他眼神一亮,又笑了起来。

        “不过,你知道吗?这里竟然开了泰式按摩店!”他狂笑起来,笑到上气不接下气,“该死的,也许改天应该去试试看,体验一下……”

        本杰明说,他曾经在泰国做过一次泰式按摩浴。霍格则说,他从没去过那种地方。

        右边出现一座加油站,还有附属小商店,招牌上写着“小城加油站”。霍格又停车,这次指指左边。

        “就在那儿。”

        本杰明看见一间不起眼的小屋,外墙刷成浅粉红色,除了四方形小窗户外,还有一扇落地窗,想必是后来增建的。窗帘、天竺葵、砾石路面、几棵老苹果树,还有秋千。

        拉斯穆斯就在这里长大。

        本杰明不胜惊异地打量着这小小的屋子。

        几个孩子在庭园里玩耍,看见霍格,他们停下手头的游戏,朝他招了招手。他也朝他们挥了挥手。

        “好可爱的孩子啊!”

        然后他开车离去。

        霍格停车,熄火。两人下车走进墓园。

        秋季的斜阳低垂,依依不舍地逐渐聚集,在靠拢的乌云下投映最后一抹留恋的夕照。地面上的阴影越拉越长,冬天的脚步近了。

        路的一边是农田,更远处是一片森林。另一边是一座建于17世纪的教堂,墙面刷得粉白。斜阳映照在教堂的尖塔上,向聚拢的乌云发出幽微的反光。

        整座墓园外围着一道低矮而老旧的石墙。本杰明双手冰冷,全身冷得发抖,但还是紧紧抓着红色郁金香。

        他们朝墓碑走去。

        他朝拉斯穆斯走去。

        自从20年前5月的那一天,拉斯穆斯离开人世后,两人就不曾再见面。

        这些日子里,两人一直失落着,不知对方究竟在何处……

        霍格点点头:“远处那一座墓就是了。我就站在这边。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本杰明朝远处一排墓碑走去。

        这时,霍格又从后面喊他。本杰明转过身来。

        “对,还有一句话,我一定要说完。这真是太遗憾、太可耻了。这一切,太遗憾、太可耻了。”

        这位矮小的男子声音已经嘶哑。当他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的声音时,只好别过身去。

        本杰明握紧拳头。

        他现在还不想哭出来。

        他想再忍一下,不要被内心涌出的情感击倒。

        他再次转身走向那排墓碑。然后,他看到了。他看见了拉斯穆斯。

        这块灰色的石墓碑和其他墓碑不太一样,只有正面经过粉刷。正面是哈拉德与莎拉的名字及生卒年。看得出来,莎拉的名字还是新刻上的。然后,就是拉斯穆斯的名字。

        拉斯穆斯·史达尔:1963—1989。

        他望着这个名字,这个年份,一读再读,泪水溃堤而出。现在,再也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阻止两人重逢了。

        他把郁金香放在一个用柴枝固定在地上的小容器里。这些远道从斯德哥尔摩来的红色郁金香已经有些枯萎了。

        本杰明站在墓前许久。

        他终于回到爱人的故乡了。

        他一语不发。千言万语在脑海中打转,然而话一出口就只剩下这几个字:“拉斯穆斯,我是多么爱你。”

        多年前,那个梦境一般的圣诞夜,他们初次邂逅。整座空荡荡的城市里,大雪纷飞。所有人高声唱着“平安夜,圣善夜”,只有本杰明不知所措——他没听过这首歌,根本不知道怎么唱,甚至第一次听见这段歌词:“……静享天赐安眠!”

        唱完歌没多久,拉斯穆斯就走向门口,穿上大衣,谢谢保罗安排今晚的盛宴,准备告辞离去。本杰明见此情景,也跟了上去。

        “你要走啦?我们一起走吧,这样路上也有个伴。”

        保罗忍俊不禁,哈哈大笑。

        “呃,你要上哪儿去?”拉斯穆斯问道。

        本杰明直接说:“有区别吗?你上哪儿,我就上哪儿。”

        他俩一起走入暗夜。

        本杰明与霍格走到教堂旁一处长凳,坐下来休息。

        两人都沉默不语。本杰明的眼神望向前方远处的墓碑以及墓碑后的石墙。

        石墙后面,又是不见边际的森林。

        他好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霍格双手握紧,手放在膝上。

        他耐心地等着。今天不急,他有的是时间。

        既然都等了这么多年了,再多等一下也无妨。

        一阵犹豫,迟疑,呢喃,结巴。找到正确的字眼至关重要,然后,所有情感就能乘着音韵,宣泄而出。

        本杰明说话时,甚至没有看着霍格,仿佛他不是对着霍格说话。

        他只是一直说,一直说。

        他的话语,穿过20年的岁月,同时对生者与死者陈述;他对着墓碑,对着缓缓下沉的斜阳,对着石墙,对着农田与不见边际的森林,更对着自己沉重且无以名状的孤独与渴望说话。

        “拉斯穆斯死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

        他迟疑一下,继续说下去:“……才25岁。他生命中的最后两年……一切都糟透了,烂透了!跟地狱一样!”

        他的重音强调着每个字、每个音节。

        跟地狱一样。

        此话不假。活生生的地狱。

        “那些庸医不断恶意误诊,发病也不能紧急送医,同事背地里耻笑他,举目所见尽是谴责的眼神。他染病后大部分时间都窝在我们的公寓里。他肉体上所承受的痛苦很恐怖,非常恐怖!一个年轻、强壮……”他停顿一下,找寻着正确的字眼,“充满生命力的男人,竟然慢慢萎缩成一小团干枯的……”

        他拼命摇着头,似乎在抗拒、否认自己所说的话。

        “我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干枯的包裹!”

        他只能找到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心爱的人,真是心痛极了。

        包裹。

        “……他的双脚被癌细胞啃噬,逐渐干枯,最后只能坐轮椅。他双眼的血管干枯,最后终于失明,完全看不见。他开始忘记自己说过的话,甚至失去了开口说话的能力。我只能从早到晚守在他身边。晚上更糟,他受到带状疱疹的影响,全身像被刀割一样,痛得要死!他每天夜里一直叫,一直尖叫!癌症把他美丽的脸毁了,他那上天赐予的美丽身体被癌细胞啃噬殆尽,逐渐干枯。我就这样看着生命中最珍贵、最亲爱的人被疾病给摧毁。一切都毁了!”

        本杰明声嘶力竭,双手掩面。他试着调整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

        霍格继续握着双手,一动也不动。

        静静地倾听,斜着眼望向前方。

        “每次,我帮他推轮椅、用试管喂他吃饭、帮他换尿布的时候,我都知道,下一个就是我了,可是到那时候已经没人能帮我了!”

        他哽咽着,吸着鼻涕,突然觉得自己这样丢脸极了。

        “抱歉,请你原谅我。我今天……真的不知自己到底怎么了。”

        “哪里,”霍格静静地叹了一口气,“不要紧的!”

        本杰明抬起头,视线掠过远处低矮的石墙。

        “不过你也知道,后来发明了抑制性药物。一开始,人们只能接受各种并发症侵袭,无助地死去,后来大家逐渐了解到,自己还是有机会活下来……”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似乎是感到羞耻、惭愧。

        “这种心境的转换才是最困难的……还要接受自己死不了的事实。”

        然后他沉默了。他说完了。所有感情都宣泄殆尽了。

        他俩静静地坐着。夕阳早已低到不能再低,身影拉得好长、好长。霍格又清清喉咙,似乎有话要说。

        “我想问一个问题,”他试着开口,“我无意冒犯,但……”

        本杰明飞快地瞧了他一眼。

        “没有,我没有再遇见其他人。从来没有。”

        霍格倾身回到原来的坐姿,他也望向远处那道低矮的石墙,望着天空。夕阳已无意眷恋,正急速下沉。

        “不,有时候就是这样。”

        两人继续坐着,一语不发。

        然而,霍格有话要说。

        “这些年来……我都只能一个人。”

        这是一句自白。这些年来。谁都看得出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他可以对本杰明这么说,却无法对莎拉、哈拉德或其他任何朋友说出口。

        本杰明望着他。霍格垂下头去,望着自己的双手,随后说道:“该走了。不然,你会赶不上火车。”

        霍格和本杰明从停车场倒车出来,转向,开上大马路,将那座坟墓抛在身后。

        众多墓碑中的一小块墓碑。

        他的名字。绳子的长度。他所获得的时间。

        他的人生。

        拉斯穆斯·史达尔:1963—1989。

        他们回到火车站。等待火车进站时,两人沉默地站着,凝视小吃店屋顶上那头白麋鹿许久。

        本杰明心想:这座雕像竟然在这里出现。仿佛某种禁锢,甚至几近于阉割。他觉得很不自在。

        “维姆兰省这一区有白麋鹿群出没。”霍格向他说明。

        “我知道。拉斯穆斯曾说过。”

        “这种麋鹿平常很难见到的。不过很多年以前,有那么一次,在圣诞夜那天,一只白麋鹿在科彭镇上漫步。好像魔法一样,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冲出来,盯着它瞧。”

        他沉默下来,凝视着那座雕像。

        “现在,它就站在那里,再也不能为所欲为了。”

        “再也不能为所欲为了。”

        两人又沉默下来,静静地站着,凝视着那头白麋鹿。

        “到底是该生存,还是该毁灭呢?这是挪威白麋鹿目前所面对的问题。村民都希望留它一条生路,猎人则只想置之于死地。”

        《晚报新闻》刊出一篇关于瑞典维姆兰省与挪威东福尔郡史万达尔小镇附近森林里的白麋鹿的特稿,文章一开篇就开门见山地这样写道。

        根据报道,这种白麋鹿“盗取村民果园中掉落的果实”。即便如此,村民们还是将它视为己出,呵护之至。

        “这种麋鹿非常特别,我愿意下跪恳求,恳求狩猎协会放它们一条生路!”克里斯汀·佛斯·韩森,一位想尽办法保护白麋鹿的村民如此说道。

        其他人则希望将白麋鹿赶尽杀绝。摩顿·布朗达尔是奥斯陆分子生物学研究院院长,他就认为应该猎杀白麋鹿。“在乡下看到白麋鹿可能很有趣,然而,从物种繁衍的角度来看,不应该让它们存活下去。它们是大自然错误的产物。”

        几年后,《南瑞典日报》有一篇关于斯科讷省东北部欧肯尼镇一只遭猎杀的白麋鹿的文章。

        在欧肯尼镇,白麋鹿生存的权利也是众人争辩不休的话题。

        当地狩猎协会的会长班特·安德森就指称:“白麋鹿不管是鹿角还是性器官都发育不良,恐怕无法受孕、生育。”

        协会干部班特·派生更是直接判其死刑:“白麋鹿根本不属于动物圈。”

        约因厄地区狩猎保护协会的看法则与之相同:白麋鹿就是背离群体常态的个体。然而还是有部分狩猎协会认为白麋鹿很独特,不应该猎杀。

        “我们从麋鹿保护观点讨论这个问题,决定让各狩猎协会自行决定是否猎杀白麋鹿。”这是班特·安德森面对《南瑞典日报》专访时所做出的结论。

        许多人认为应该将白麋鹿赶尽杀绝,他们甚至乐于引用生态保育的观点。

        这完全就是种族净化的问题。

        一位狩猎爱好者写道:“我最不解的是,许多反对狩猎的人显然对生态保育理论所知不多。我现在所说的并不是从狩猎者的角度出发,而是完全从生态保育观点出发。动物保护人士提倡让这些物种继续自由繁衍,其实是在抹杀其他物种的生存机会。他们还真以为这种动物能一代又一代繁殖下去……呵呵。”

        他继续写道:“若提到牛之间所产生的异种(尤其针对那些吃肉、假道学的动物保护人士),例如比利时蓝牛,那些生态保育人士都觉得蓝牛很恐怖,应该彻底根绝。但一说到麋鹿群体中的异种,他们顿时就觉得诗情画意起来。既然没有人想要比利时蓝牛,整个麋鹿群想必也不想留下白麋鹿,它们只会拖累整个群体的生存与繁衍。如果白麋鹿真是优秀的物种,现在数量就不会这么少了。”

        “拉斯穆斯!看,原野那边!”哈拉德一边低声耳语,一边用手指向远方。

        那只白色雄鹿就在开阔的原野上漫步。它是许多人想猎杀、除之而后快的目标。

        这只鹿就只有颜色与其他麋鹿不同,却感觉犹如从神话传说中走出来的圣兽,走出了阴暗的森林。

        “怎么会有人想要猎杀这么美丽的动物?”莎拉问道。

        “这种人多得是,”哈拉德客观地说,“他们觉得这种动物不适合群体,它的存在就是一种错误。”

        “可是它们明明就存在啊!”拉斯穆斯反对。

        “是啊,它们的确存在,”哈拉德叹了一口气。

        爸爸继续为猎人的观点辩护:“整个物种,整个群体,都比单独一只麋鹿,或者说单独的个体来得重要得多了,更何况是这种……腐败的劣种。”

        不管爸爸怎么苦口婆心地解释,拉斯穆斯还是为了那头可怜的麋鹿号啕大哭。不管哈拉德的声音如何轻柔,拉斯穆斯永远也无法了解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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