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拉斯穆斯与本杰明吃着晚餐,两人一语不发。
本杰明注意到拉斯穆斯手上有个东西,好像是一处脏迹。
“那是什么?”他问拉斯穆斯,朝他的手指了指。对方一时还没会过意来。
“什么?”
“你手上是什么东西?”
拉斯穆斯伸开手掌,瞧了瞧。手掌上写着:吉尔,416702。
“哦,你说这个啊?没什么,一个电话号码而已。”
拉斯穆斯耸耸肩。
“是谁的号码?”
“不就是吉尔的号码吗?只是我遇见的一个男生,他希望我之后打给他。”
“你把它写在手上?”
他们继续用餐,一语不发。本杰明顿时觉得食不下咽,嘴里饭越塞越多。实在不应该变成这样的。
所有人都到齐了:保罗、班特、赛尔波、拉许欧克、拉斯穆斯与本杰明。他们先是在提米夜总会喝酒,然后转进一家男同志迪斯科舞厅。这家舞厅的名字叫“五彩碎花”,位于格雷夫·图勒街,东矿广场附近一条较阴暗破落的小巷内。
欧克伯父一如往常坐在内房角落,手里的酒杯哐当响着。穿着也一如往常,西装笔挺,内搭背心。他习惯称他们是“小朋友”,看他们进来就友好地点点头。
保罗与赛尔波都迎上前去,热情地拥抱他,让他喜滋滋的。保罗心想,大家窝在这里也好几年了,总该问候一下、打打招呼吧。
本杰明刚问过大家想不想买点喝的,现在已经挤到吧台前排队。
他们都注意到,酒吧里其他的人都色眯眯地打量着班特。他们想必已经看过或听闻过他主演的电视剧,一眼就认出他了。
这使班特显得特别。毕竟,没几个出现在电视上或广播电台的名人会以行动证明,自己是同性恋。
杨·哈玛伦德算是一个例子。那位曾经主演著名电视剧、一炮而红的卡尔英瓦·尼尔森也算一个例子。除了他们以外……还有谁呢?
雅各·达林曾经接受《革命》的专访,照片中的他戴着一顶怪帽子,活像装新鲜水果用的纸箱。不过,从来没有直接证据显示他也是同志。
其他已被确认属于同性恋“大家庭”的名人还包括伊娃·达尔格林与雷纳·史汪恩,不过他们可是低调得不得了。赛尔波说伊娃·达尔格林有点怪异:多年前,她曾在解放运动的庆功宴上献唱一曲,但之后又好像把自己锁回衣柜里了。
更不用说克利丝特·琳达罗丝这个被誉为“全瑞典最美丽的女人”的家伙了。
要是你问他,是不是同性恋,他可不会理你。
因此,像班特这样已经在电视、电影圈小有名气的人,会大大方方出现在提米夜总会,真令人大开眼界。这其实也没那么奇怪,他在一炮而红以前就是提米的常客了。
“对了,他们打算把南站旁边那个大洞填补起来,整顿整顿。你们听说过没有?”
拉许欧克堪称斯德哥尔摩的万事通,他兴致勃勃地问大家。
“你说那个垃圾坑啊?”
“对啊,差不多。他们说,要把那里变成斯德哥尔摩的曼哈顿。”
“老——天——爷!”保罗喊道,“我也看到了,听说会有摩天大楼,还有一堆店呢!那里以后会很漂亮哦!”
“真的?”
“看来会是三十层的大楼。”拉许欧克说。
“是,是,是,”保罗漫不经心地应着,“会很漂亮哦!”
提米夜总会位于南岛区的公民广场与马利亚广场之间,斯德哥尔摩南站也在这附近。长期以来,这区一直是都市计划中的烫手山芋。
这个街区里有好几个垃圾坑,夜幕一降临,成群野狗就围在这里觅食。道路甚至没铺柏油,更别说照明设备了。整个车站活像一座横跨铁轨的天桥,直通月台的阶梯相当丑陋,仿佛蜘蛛细长的脚,只有通勤区间车会在月台停留。
本杰明端着一票人的啤酒走来,将酒杯、酒瓶与托盘放在桌上。
“你们在聊什么?”
“南站啊!”班特插嘴,“嘿,我16岁的时候就在那里被老头搭上过,代价是50克朗。”
“恭喜!”保罗反应很快。
所有人哈哈大笑,唯有本杰明叹了一口气,愁眉苦脸。
“喂,你现在是怎么啦?”拉斯穆斯火冒三丈。
他推了本杰明一下。
“不要推啦!”本杰明杯中的啤酒洒在自己的牛仔裤上,火冒三丈地顶回去。
“我还是青少年的时候就在克拉拉教堂北街混了。”班特继续吹嘘自己辉煌的历史。
“就是啊,”保罗打断班特的话,对拉斯穆斯眨眨眼,仿佛另有深意,“世界这么大,还真有那么个维姆兰小子,恰巧在那里被我碰上!呵呵!”
本杰明呻吟一声。
“好了,不要再说啦!”
“行,行,行,”保罗不耐烦地摇摇手,“可爱的本杰明小弟弟,我只是要告诉你,拉斯穆斯和你结婚时,绝对不是处男身就是了。”
这并不好笑,但大家还是哈哈大笑。
就是这样。保罗动动嘴巴,所有人跟着哈哈大笑。他玩的,不过就是用那些万年老梗挖苦别人,一次又一次地使用同样的招数。
本杰明彻底厌倦了这群人,以及他们千篇一律的笑声。每次都要高呼“解放运动万岁”,假清高个屁啊!
他现在竟然跟这群人鬼混,竟然选择放弃进入永生殿堂的机会。爸妈要是看到他现在这副鬼样子,保证将他碎尸万段。他想都不敢想。
“各位!我说,各位!”班特又躁动不安起来,“让我把故事说完嘛!有天晚上,警察来了,杀到克拉拉教堂北街。要死了!我马上跳进其中一辆车,直接就说:‘快开啊!我要你!我好想要你,快开车啊!’”
他努力模仿娇嗔的娘娘腔,大家好像事先说好的一样,又大笑起来。
“然后,我抬头一看——天哪,不看还好,一看竟然是个脏老头,至少有60岁吧!干!”
班特又爆笑开来,笑到岔气,可是每个人都看得出来,他笑得很紧张,很不自然。
但他就是控制不住。他的身体边笑边摇晃,让他顿时变得非常没吸引力。
“好了,各位,听我说,”本杰明好不容易插上嘴,努力和颜悦色,保持轻松的语气,让自己不要大发雷霆,“我实在不太想听这些东西,能不能请你们……”
班特正说得兴起,继续高谈阔论,哪管本杰明抗议。
“不知为什么,这次我记得特别清楚!我坐着抽烟,朝窗外瞧,老头把车子停在南站旁边,直接占有了我!”
然后大家又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整天只会讲这些,占有他人又被他人占有,然后像傻子一样哈哈哈。性交的经验越肮脏、越恶心,他们就笑得越大声。这样很好玩吗?
“喂!”本杰明大吼道,声音震耳欲聋,“闭嘴!拜托,闭嘴!一定要这么恶心吗?一定非要占有不可吗?”
所有人顿时陷入一片死寂,瞧着脸红得像西红柿的本杰明。然后,保罗轻佻的一句话,就将他的抗议化为乌有。
“没错,我的小心肝,我们就爱那样,不然你想怎样?”所有人再度哄堂大笑。
拉斯穆斯气急败坏地对着本杰明耳语:“不要跟老太婆一样乱说话好不好!很扫兴啊!”
班特边笑边继续讲自己的丰功伟业。本杰明不屑地瞧着这位朋友,觉得他笑起来真是难看死了,活像一匹嘶叫个不停的驽马。但是下一秒,班特变脸比翻书还快,他失去控制,声音一沉,竟像要号啕大哭起来。
“反正,我记得,那时我只是坐着,望着熊园街的出租公寓,一楼公寓的其中一扇窗户,里头灯亮着,我的初恋情人就住在那里,他当时就在那里,我应该去找他的!可是我只是坐着,被恶心的糟老头占有,还真荒唐!你们说,是不是很荒唐?我真的,真的……好不甘心……”
班特沉默下来,紧抿着下唇。一切突然变得不好玩了。不应该这样的,他最初开口就是为了搞搞笑,当当小丑,不是来这里哭丧着脸的。但有时情况就是会变成这样。
其他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大家都习惯了,也都能感同身受。
就像玩平衡木一样,难免会踏空、跌倒、摔跤……
拉许欧克抓起班特的酒杯,声音平静异常:“我想,我们的明日之星今晚不会想再喝酒了吧。”
班特突然挺直了腰杆,双手合十,面露喜色。
“大楼里还有一家精神科医院,还有狼狗在外面看守!”他眼神一亮,愉悦地叹息一声,美好回忆历历在目,“我几乎要忘了……”
忽然,他转向本杰明,口吻简直不可理喻,是要挑衅,还是要献殷勤?是挑逗,还是只为了告诉本杰明,自己也受得了苦?
“最糟的是,这些臭老头老问我叫什么名字。你懂吗?就像嫖客问妓女的花名一样!”
保罗翻了个白眼。
“老天爷,你这小公主病啊!被你讲得像世界末日一样!在座各位谁不是三不五时被臭老头占有?这样会死吗?班班,你这小心肝,你怎么跟他说的?”
班特露出一个微笑,又演起欲火焚身的小娘娘腔。“我叫汤玛斯,我好……爽……”
所有人哄堂大笑。危机解除了。
“喂,本少爷的酒杯跑哪儿去啦?”
班特这时才发现,拉许欧克喝了他的酒。他脸色顿时一沉。
“你好大的胆子,敢喝我的酒?”
拉许欧克羞赧不已:“噢,我只是……喝一小口,对不起……”
“怎样?”赛尔波插嘴,听起来非常不爽,“他喝过,你就不喝啦?啊?”
大家看着班特。他犹豫不决。
黑死病的阴影再度笼罩着他们,就像楔子一样,越收越紧。
所有的信息,都是双重的。
《快捷报》写道:“每五个有性行为的同性恋者,就有一人染病。”《今日新闻》更用了一整版,刊登一个匿名而猥琐不堪男性的背影,搭配两行冰冷且毫无感情的大字:“半年内,瑞典境内艾滋病例呈倍数增长。他,只求活命,痛悔年少轻狂。”
另一方面,医学界试图放出信息:正常情况下的社交行为,不会传播艾滋病原,更不会通过食物与空气传播。
可是,要怎么知道会不会传染?众说纷纭,到底该相信谁?
5月24日的一篇访谈中,研究人员保证:“没有证据显示蚊虫会传播艾滋病原。”然后不到一个星期,《快捷报》又刊出斗大的头条:《蚊子会传播艾滋病!》
内页照片是一只又大又肥的蚊子,好不吓人!
《今日新闻》则在5月15日写道:“只要病患轻轻咳嗽一声,其他人不小心吸进空气中的飞沫就会感染艾滋病。”
才不过一个礼拜,该报又写道:“上星期,关于艾滋病会通过飞沫传染的报道披露后,大众陷入歇斯底里的恐慌状态。报社对此郑重声明:关于唾液会传播艾滋病,纯属无稽之谈。”
一下这样,一下那样,他们该相信谁?
最后还是保罗拿起酒杯。
“干,你们这些笨蛋。喝就喝,有这么难吗?”
他一饮而尽,涓滴不剩。
然后将酒杯锵一声放回桌上,擦擦嘴角。
“真好喝!走,我们上‘五彩碎花’去!”
一进舞厅,保罗与赛尔波立刻见到几个熟人,瞬间消失在人群中。拉许欧克已过了在夜店打滚的年纪,选择早早回家休息。班特烂醉如泥,根本无法交谈,自顾自乱无章法地跳着,醉到连眼皮都睁不开了。
最后只剩拉斯穆斯与本杰明,出双入对地在舞池里跳舞。但是,拉斯穆斯却在跳舞时,非常大胆地和旁边一个男生眉来眼去,调情起来。
这下本杰明真的火了。为了宣示主权,他搂住拉斯穆斯,亲吻他。
仿佛郑重地宣示主权:拉斯穆斯是属于他的!
然而拉斯穆斯对他的微笑视而不见。
他们继续跳舞,但是拉斯穆斯毫不顾忌地一直朝另一个人靠拢,几乎整个人背对着本杰明。
本杰明感到自己被狠狠推了一把。
更令人不爽的是,对方看起来扬扬得意,嘴角泛着胜利般的微笑,然后更变本加厉地对拉斯穆斯上下其手。
恬不知耻的混账,本杰明轻蔑地想,无耻,下贱,不要脸!
就像拉斯穆斯一样无耻,一样犯贱。
本杰明还有点羞耻心。要是他碰到这种状况,早就无地自容,甚至切腹谢罪了。
拉斯穆斯的爱原来这么廉价,这么随便。
他更为自己感到可耻,都被戴了绿帽子,怎么还像个傻瓜一样继续待在舞池里?光是待在这里就够羞辱的了。
这种不道德的场所!
真正的基督徒不会因为其他人不是信徒,就觉得大家通通都是不道德的败类。可是……搞成像现在这样呢?
从舞池地板冒出的烟闻起来像薄荷脑。各种颜色的灯光在烟雾里来回穿梭闪动,赤裸、大汗淋漓的身体紧密相靠,五光十色,声光弥漫,令人昏幻。舞池上净是不认识的陌生人,紧贴着彼此肌肤,享受黏腻体液交融的莫名快感。
这并不是他当初想要的。
事实证明,父亲还是对的。嗤,他究竟以为自己在做什么?
这种双面人的游戏铁定无法持久。通往永生的羊肠小道,以及驶向毁灭一途的康庄大道,只能二择一,没有所谓的“中间路线”。
一方面他想在真理与光明之中体面地保存自己的良善;另一方面却又想从无耻、败德的烂泥当中汲取所有养分。这一定行不通的。
父亲早就说了,要相信人会浅尝即止,而不将罪恶全盘吞下,简直就是幻想,不切实际。
本杰明自嘲着:你不是很想要这一切吗?现在梦想成真啦!快把这一切整个吞下去啊!
不一会儿,拉斯穆斯来到吧台,跟刚才在舞池里搭上的陌生男子热切交谈着。两人像磁铁一样互相吸引,凑在对方耳朵旁大声嘶吼,以盖过震耳欲聋的背景音乐。
不知不觉,两人开始嘴贴嘴,欲火焚身地舌吻起来,欢笑着,不住地爱抚、触摸对方美妙的身体。
本杰明的理性终于断线。该死,他要打断这阵笑声!这阵无聊、莫名其妙的笑声!
拉斯穆斯的双手在对方身上尽情逡巡,从颈项、背膀,一路向下探索,寻寻觅觅,终于探到对方的私密之处。
本杰明站在他们旁边,像傻瓜一般睁大眼睛,瞪着他们。他妒火中烧,却只能被动地期待男友赶快回头,早早收拾这场和陌生男子的调情烂戏,重新投入他的怀抱,确认他的地位。
拉斯穆斯一定看到自己被冷落一旁。他总不会是……故意的吧?
他上前抓住拉斯穆斯。
“好了,走了!我想回家,我累了。”
拉斯穆斯愤怒地哼了一声,用力挣脱。
“我不想走。”
“可是,我不想……”
“你不想怎样?”
是啊,他到底不想怎样?他不想要的太多,多到他不知道如何开口。
他不想待在这里,不想看到拉斯穆斯像个廉价的小骚货,犯贱地出卖自己的爱。这些臭男人,每个都烂醉如泥,乱七八糟,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啊?他不屑与他们为伍,不想站在他们中间,以为自己解放了?被解放了?嗤,这算哪门子自由?
他不屑这种自由!
“说啊,你到底不想怎么样?”拉斯穆斯边嘶吼,边对陌生男子眨眼,仿佛在炫耀自己能够玩弄本杰明于股掌之间。
“我不想一个人骑车回家。”他只能挤出这句话,然后低下头去,感到可耻极了。
“哟,这家伙是谁啊?”陌生男子对本杰明不怀好意地狞笑。
拉斯穆斯直视本杰明,从里到外,将他瞧了个仔细。
“那家伙啊?没什么,什么都不是。”
现在,我在我爱人的生命里,依旧什么都不是。
但我不想这样。
拉斯穆斯揽住陌生男子的腰,将对方拥入怀里,仿佛在炫耀自己的权力。
本杰明顿觉眼前一片黑暗。他转身离去。
离去时,怒急攻心的他撞见保罗和赛尔波,连打招呼都免了,他一心只想摆脱这些浑蛋。他觉得自己真是丢脸到极点,只想马上离开这里。
“你急什么急啊?耶稣又降临了吗?”保罗还没察觉到严重性,只是一味鬼扯。
本杰明愤怒地将保罗一把推开,不想再听到笑声,不想继续被羞辱。
他拉开男厕的门,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进去,更不知道进去要干什么。本来的决定很简单:马上离开这鬼地方,回家睡觉。但现在,他站在厕所里,靠在洗手台边,鼻息沉重,瞧着镜中的身影。他鄙视自己。
无耻,不要脸的东西!
扫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书信,就是这么说的:“最优秀正直的人,也会马上毁于损友之手。”
若是一两年前,他还能够问心无愧,大声说出这段话。现在呢?他堕落了,彻底堕落了!
现在怎么办,还要再试一次,把拉斯穆斯带回家吗?这就是自己还没离开舞厅的原因吗?
舞客零零星星走进厕所小便,对他投以异样的目光。
本杰明瞧着镜中扭曲的自己,两个臭娘炮站在他背后,嚼着口香糖,死盯着他。
他们看到的,他也看到了。
哟,好像有人不太合群啊?
有人好像来错地方啰?
一个任由诡诈的心摆布、彻底倾覆、彻底迷失的可怜虫。
就是那颗诡诈的心,那颗使他彻底毁灭的心。
别狡辩,事实就是这样。
毁灭。
他想对着所有浑蛋大吼:狗娘养的,你们都会下十九层地狱!
血液直冲脑门。他突然猛力一拳揍向镜中的身影。
背后两个娘娘腔竟被吓到娇喘起来。
玻璃应声爆裂,鲜血将白瓷砖染成殷红色。
他的鲜血。
被玷污的鲜血。
他把手伸到嘴巴前,吸吮起来。
舌尖尝到鲜血的味道,淡淡的,甜甜的。
他的血究竟还纯不纯净,他已经不知道了。
他只知道一件事:人不可能浅尝即止,
一旦起了头,就只有吞下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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