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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七章2005年10月30日马萨诸塞州剑桥纽约的秋日

        宛如追悼地区预选赛中波士顿红袜子队那过于仓促的败退——它在同芝加哥白袜子队进行的“袜子对决”中,连一场也没赢,赛事结束后一连十多天,新英格兰连降冷雨。那是入秋以来的第一场淫雨。雨忽强忽弱,仿佛突发奇想,虽有雨住的时候,却片刻不曾露过爽朗的晴空。天空白始至终为这个地方特有的厚厚灰色云层紧紧遮覆。好似一个优柔寡断、狐疑不决的人,那雨磨磨蹭蹭地下了又下,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变成了一场豪雨。从新罕布什尔到马萨诸塞,许多城镇遭受水灾,公路干线处处阻塞。我并无连这些也硬要红袜子承担道义责任的意思。我恰好因公访问缅因州的某大学,其时正在新英格兰地区北部移动,只有从头到尾在昏暗的雨中驾车的记忆。只要不是隆冬,在这一带旅行一直是快乐的体验,这次却十分遗憾,不太令人振奋。其时算作夏天太晚,距离红叶的季节又太早。倾盆暴雨竞导致租来的汽车雨刷出了点小问题。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于深夜时分回到了剑桥。

        十月九日星期天,一大早就参加了赛跑,这一天也是雨天。这是主办春季波士顿马拉松的BAA(波士顿运动协会)每年在这个季节举行的半程马拉松。从奋威球场附近的罗伯特·克拉门台竞技场出发,越过牙买加湖,在富兰克林动物园折返,再跑回同一竞技场便告完成赛事。今年的参赛者为四千五百人。

        我参加这一赛事,目的是为纽约城市马拉松作调整,所以使了大约八分的气力,仅仅在跑最后三公里时奋力拼搏了一下。然而想不使出真力、“适度地”去跑比赛,却非一件易事。被别的人重重包围时,即便你不想这么做,不由得也会发力。跟着众人一起“预备,跑!”地去赛跑,本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竞争本能却会不知不觉露出锋芒来。这种时候得牢牢地把持住,冷静地去跑。因为我必须将真力装上飞机,带去纽约。结果是-iJ,时五十五分,基本是预先设想的成绩。在最后的几公里稍稍踩了一下油门,超越了一百多人,保存好余力,冲过终点线。这是一个凉意袭人的周日,一直在下细如烟雾的小雨。我胸前贴着号码,耳听周围跑步者的呼吸,奔跑在道路上,真实地感受到:“啊哈,赛跑的季节又来到啦。”。子上腺素流到了全身每个角落。平时总是独自一人默默地奔跑,体验一下这种环境会成为良好的刺激,还可以获得大致的感触,了解正式比赛时应当维持怎样的节奏来跑前半赛程。后半赛程将会如何,毋庸多言,只能船到桥头自然直了。

        然而平日练习时,总要定期地跑和半程马拉松差不多的距离,更长的距离也体验了好多次,所以比赛好像匆匆忙忙便告结束。咦,这就跑完了么?固然,以适度的速度跑完半程马拉松都得累垮的话,全程马拉松就真成人间地狱了。四周的跑步者几乎都是白人,女性居多。不知为何,很少见其他肤色的跑步者。

        淫雨霏霏,断断续续下个不休,其间也有小小的工作旅行,有一段时间没能痛痛快快跑步。纽约的赛事即将来临,不能跑步并不成问题,倒能好好休养。想消除疲劳,休息是最好的办法。赛事临近时,情绪便会高涨,不知不觉便跑得过多。可是如果在下雨,“这下无法可想啦”,便会爽快地断念死心。这是好的一面。

        尽管没有像模像样地跑步,膝盖却诉起苦叫起痛来。人生中的麻烦大半皆是如此,这疼痛来得极其唐突、毫无先兆。十月十七日,早晨正要走下寓所的楼梯,右膝突如其来地发软。弯曲到某个角度,膝盖骨便申诉独特的疼痛。跟单单的疼痛不同,在某一处,感到不对劲儿,冷不防会使不上力气。这就是所谓的“膝盖颤抖”,日语叫作“膝盖笑”。不扶着栏杆,就下不了楼梯。

        可能是艰苦地积累训练量时造成的疲劳,随着气温的急剧下降,浮现于表面了。进入十月,暑热依旧执拗地赖着不走,可是下了一个来星期的雨,给新英格兰一带急速地带来了正式的秋天。不久之前还开着冷气,可现在寒冷的风掠过街市,纵目可及之处,都化作了晚秋的风景。慌慌张张地将毛衣翻将出来。可能出于我的主观臆测吧,松鼠们也变了神色,为采集食物四下奔波。每到这鲜明的季节更替时期,身体总会表现出异常,尤其湿气与寒冷来临时,很成问题。年轻时却不曾有这种情况。

        日日以艰苦训练为伴的长跑者,膝盖常常是弱点。据说奔跑时每次脚着地,腿部都要承受三倍于体重的冲击。而这样的动作一天恐怕要重复近万次。虽然其间夹着跑鞋的软垫,在坚硬的混凝土地面和不妨说蛮横无理的冲击之间,膝盖始终默默无言地忍受着。平时几乎不去思考这些,但一想,不出问题似乎倒是咄咄怪事了。膝盖偶尔也想发发牢骚吧:“趾高气扬地跑步倒也罢了,可总得体谅体谅我呀。万一弄坏了,就无可替代呀。”

        上一次认认真真地考虑膝盖的事,究竟是什么时候?这么一想,便觉得颇对不起膝盖。诚如所言,趾高也罢气扬也罢,候补要多少有多少,膝盖却是无可替代。只能同现下拥有的膝盖终生相伴,因此必须珍重之,善待之。

        值得庆幸,作为一个跑步者,我还不曾遇到重大的身体故障,也不曾因为身体状况不佳而退出比赛,更没有中途弃权。以前也几度感到右膝(一准是右侧)不对劲,而每次都设法安抚与平息下来。这次恐怕也无伤大体吧,我努力这么想。然而上了床,不安仍久久不肯离去。事已至此,假使不能出场参赛,如何是好呢?难道是训练的编排上出错了么?是舒展运动做得不够么?是上次的半程马拉松最后跑得过于用力了么?诸如此类的事在脑子里倒海翻江,久久无法入睡。屋外,风发出寒冷而严厉的呼啸。

        第二天醒来,洗好脸喝完咖啡,我尝试着走下寓所的楼梯。手放在扶手上,意念集中于右膝,战战兢兢地顺着楼梯向下走。我发现膝盖内侧残留着些许不适,暗示疼痛的位置就在那里,但是昨天那种令人震愕的锐利痛感没有了。我试着再一次上下楼梯。这次速度接近平常,下了四层楼梯,再上去。尝试了各种走法,还将腿弯曲成各种角度。没有听到关节那不祥的嘎吱声,我略略松了口气。

        这话跟跑步无关:我在剑桥的日常生活怎么也不能顺当安定下来。我居住的寓所大楼正在大改装,电钻和砂轮一天到晚轰鸣不已。四楼的窗外,施工的人来来往往。施工从早上七点半还有些昏暗的时候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半。上一层的阳台防水工程不得法,房间里漏水严重,水甚至会滴落到床上来。家里所有的容器来了个总动员,去接天花板上漏下的雨水还不够,还得满房间严严实实铺上旧报纸。加之锅炉突然发生故障,热水和暖气供应全停止了。不单如此,走廊里的火灾报警传感器似乎出了麻烦,警报没完没了地呜呜乱响。每天都摁下葫芦起来瓢,热闹非凡。

        我寓居的公寓位于哈佛广场附近,徒步便可以到大学的办公室,就便利性而言无可挑剔。碰巧撞上了大规模改装工程,是我运气欠佳,不能一味地发牢骚。积下了许多非做不可的工作,马拉松也迫在眉睫了。

        至少,膝盖的麻烦似乎平息了下去。怎么说也是个好消息。要尽可能地将目光投向好的一面。还有一个好消息。

        十月六日麻省理工学院的朗读会十分成功,也许当说过于成功。学校为我准备了一个可以容纳四百五十人的大教室,却涌来了大约一千七百人,无奈只得请大多数人回去。甚至连大学警卫都得出动,负责维持秩序。由于这一混乱,开始时刻被推迟,加之空调装置失灵,而那天热得让人想起了盛夏,座无虚席的教室里,人人大汗淋漓。

        “谢谢诸位特意赶来听我的朗读。早知道会来这么多人,干脆借用奋威公园得了。”我以这样的开场白开始了发言。因为暑热和故障,大家都焦躁不安,有必要逗大家笑一笑。我脱去了上衣,穿了件t恤衫发言。听众几乎全是学生,反应非常之好。我也罢他们也罢,自始至终心情舒畅地将话题演绎下来。如此多的年轻人关注我的小说,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还有一个。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的翻泽也进展顺利。第一稿已告完成,正在着手第二稿,即对第一稿进行细微修改。一行一行细心地重新审读,加以修改,译文渐渐变得流畅起来,可以感觉到菲茨杰拉德文章的原汁原味,正在更加自然地被置换为日语。如今还煞有介事地说这种话,颇让我难为情:这真是一部精彩的小说,百读不厌,满溢着文学的深厚滋养,每次阅读都有新的发现,都有新的感动之处。一个年仅二十九岁的作家,怎么能够如此锐利、公正、温情地看透这个世界的实相呢?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呢?越是思考,越是阅读,越觉得不可思议。

        十月二十日,由于下雨和腿部的不适而停跑了四天,这天重新开跑。下午,待到气温稍稍上升,我穿得暖暖的,试着在外边慢慢跑了四十来分钟。值得庆幸的是膝盖未感到异常。一开始我徐徐地轻跑了几步,一面观察情况,一面缓慢地提升速度。没关系。脚部、膝盖还有脚后跟,眼下都活动自如,没有问题。我松了一口气。不管怎样,能够出场参赛、跑完全程,比什么都重要。坚持跑到终点,中途不停下来步行,再就是享受比赛。这三者,依照顺序,便是我的目标。

        晴朗的日子持续了三天,托其福,屋顶的防水工程终于宣告完结。担任监工的达维德,一位来自瑞士的高个儿青年,曾经仰望着天空,表情忧郁地叹道:“有个三天好天气,防水工程就能完成啦……”晴天刚好持续了三天。这下无须担心漏雨了。供水锅炉也修理完毕,热水顺畅地流淌出来。终于洗上热水澡了。地下室因锅炉施工而被封闭的状况也得以消除,洗衣机烘干机都可以使用了。从明天起,室内暖气也将恢复供应。曾经狼狈不堪的h子,似乎事事都在朝好的方向转化,包括膝盖的状态。

        十月二十七日。今天终于能够毫无不适地使出八分力气跑步。昨天还残存一缕不祥之感,而今晨就能同平常一样练习了。我跑了五十来分钟,最后十分钟还放开手脚冲刺了一番。我想象这就是正式比赛,而我跑进了中央公园,终点就近在眼前,假想着这样的场景加速猛跑。没有任何问题。双脚奋力蹬踏路面,膝盖伸得笔直。危机大概已经安然度过。

        四周变得相当寒冷。满街堆着万圣节用的南瓜。清晨,沿河的道路洒满了五彩斑斓的落叶。晨跑时,手套已经成了必需品。

        十月二十九h,赛事一周之前。自早晨开始,星星点点地飘舞起小雪,正午过后,正式变成了一场大雪。不久之前还仿佛夏天一般呢!我暗自惊叹。站在大学办公室的窗前,我眺望湿漉漉的雪片漫天飞舞。身体状况不赖。练得疲劳不堪时,双腿沉重,连走起路来都东倒西歪,而最近跑步时却感觉步态轻盈。我明白自己大约巧妙地摆脱了疲劳。奔跑时,也会生出“还想再跑下去”的心情。

        尽管如此,不安还是不肯遁去。那曾在眼前一闪而过的阴影,莫非烟消雾散了么?它不会仍然潜伏在我的体内,静静地等待出击的时机么,就像一个躲藏在看不到的地方屏息缩肩、等待着人睡熟的高明盗贼一样?我凝神注目,试着窥视身体内部,企图看清存在于彼的东西是什么形态。然而如同我们好似迷宫的意识,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迷宫,处处是黑暗,处处有死角,处处有着无言的启示,处处有两意性在等候着我们。

        我手中所持的,仅仅是经验和本能。经验教给我:“该做的都做了,怎么胡思乱想也于事无补,只有坐待那一天的到来。”本能告诉我的只有一句话:“想象!”我闭起眼睛,想象自己从布鲁克林,从哈林区到中央街区,和几万名跑者一起跑过纽约街头的情形;自己越过好几座巨大的钢铁吊桥的景象;沿着热闹的中央公园南端,边跑边接近终点时的心情;跑完比赛之后去就餐的、宾馆附近那家古色古香的牛排店。我不再凝神注视黑暗的颜色,不再侧耳倾听沉默的声音了。

        兰登公司负责我的书的丽丝,给我发来了一份Email,说她也将参加纽约城市马拉松赛跑。这是她首次跑全程马拉松。我回复道:“享受赛跑!”(ime!)是的,马拉松赛跑,只有享受它才有意义。如若不是一种享受,何以有好几万人来跑这四十二公里的赛程呢?

        我再度确认了中央公园南端宾馆的预约,预购了波士顿至纽约的机票,将穿惯的运动衫裤和穿熟了的慢跑鞋塞进健身袋。接下来唯有好好养息身体,静静地等待比赛当日了。一心祈祷那天是好天气,是个出奇美丽的秋日。

        每次去跑纽约城市马拉松而造访那座城市(这次好像是第四次吧),我脑中都会晌起那支瓦农·杜克(Vernon Duke)作曲的洒脱而美丽的歌谣——《纽约的秋日》(Autumn in Ney idsIt’S autumn in Ne’S good to live again.

        十一月的纽约实在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城市。空气仿佛打定了主意,澄静而晴朗。中央公园的树木开始染成金黄色。天空高不可测,高楼大厦的玻璃奢华地反射着阳光。从一个街区到另一个街区,似乎可以无穷无尽地一直走到永远。伯格道夫·古德曼百货店的橱窗里,展示着高雅的羊绒大衣。街角飘漾着烤椒盐卷饼的香味。

        赛事当天,是一面用双足跑过纽约的秋日,跑过那“奇异的土地”,一面尽情地体味它呢?还是毫无余裕可言呢?还没有开跑,我无从得知。这,才是马拉松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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