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
从技术角度说来,这是一部中篇,但是话说回来,中篇属于灰色地带。然而,如果你置身于那种不怕麻烦、想要进行这类区分的人群中——我以前就是那种人——你最好还是知道有什么不一样。(如果你最后进了一所常春藤联盟大学,很可能会遇到这种人。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以对付这帮傲慢的家伙。不过我扯远了。)埃德加·爱伦·坡把短篇小说定义为一口气能读完的小说。我想象在他那时,“一口气”持续的时间更长。不过我又扯远了。
这个故事写作手法巧妙、剑走偏锋,写的是用钻石建造的一个镇所遇到的挑战,还写到富人们为了保卫自己的生活方式极尽所能,展现了菲茨杰拉德的精湛写作技巧。无疑令人眩目,但是在我看来,那部长篇小说有些地方写得过于雕琢,就像花园里修剪过的灌木。对他来说,短篇小说发挥空间更大,可以写得更凌乱一点。《像里兹饭店那样大的钻石》就像一个被施了魔法的花园侏儒那样,富有生气。
关于:何以列入此篇。我应不应该做这件显而易见的事,告诉你就在我遇到你之前,我也丢失了一件——若估价的话——价值不菲的东西?
对此,我有自己的看法。要记着,除了通常那些地方,也可以在别的地方获得不错的教育。
尽管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怎样上床的,也想不起来是怎样脱掉衣服的,A.J.却是在床上醒来,身上只穿着内衣。他记得哈维·罗兹死了,记得自己在奈特利出版社那位漂亮的销售代表面前表现恶劣,记得在房间里扔过咖喱肉,记得喝下的第一杯葡萄酒以及向《帖木儿》祝酒。在那之后,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从他的角度看,这个晚上过得成功。
他的头在咚咚跳着疼。他走到大房间那里,想着会发现咖喱肉的残迹。但地板和墙面都一尘不染。A.J.从药柜里找出一片阿司匹林,一边暗自庆幸自己有这样的远见,居然把咖喱肉都清理干净了。他坐在餐厅的餐桌前,注意到葡萄酒瓶已经拿出去扔掉了。他做事这么一丝不苟倒是奇怪了,但也并非前所未有。若喝醉后能保持整洁不算一项本领,那他真的一无是处了。他往餐桌对面看去,他本来把《帖木儿》放在那里的。现在书不在了,也许他只是以为他从盒子里拿出了那本书?
走过房间时,A.J.的心脏跟他的头比赛着咚咚直跳。走到半道上,他就看到用来保护《帖木儿》不受外界侵害的、用密码锁锁着的恒温玻璃棺材敞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他披上一件浴袍,穿上最近没怎么穿过的那双跑步鞋。
A.J.沿着威金斯船长街慢跑,他破破烂烂的格子浴袍在他身后飞舞拍打。他看上去像是位意志消沉、营养不良的超级英雄。他拐上主街,径直跑进睡意未消的艾丽丝岛警察局。“我被偷了!”A.J.叫道。他没有跑多远,却在大喘气,“拜托,谁来帮帮我!”他努力不让自己感觉像个被偷了钱包的老太太。
兰比亚斯放下咖啡,打量这个穿着浴袍的狂乱男人。他认出他是书店老板,也是他,一年多之前,他年轻漂亮的妻子开车冲进湖里。和上次见面时相比,A.J.显得苍老许多,虽然兰比亚斯觉得变老是一定的。
“好吧,费克里先生,”兰比亚斯说,“告诉我出什么事了。”
“有人偷了《帖木儿》。”A.J.说。
“什么是‘帖木儿’?”
“是一本书,一本很值钱的书。”
“说清楚点。你指的是有人没付钱拿走了店里的一本书。”
“不,是我个人收藏的书,是一本十分稀有的埃德加·爱伦·坡的诗集。”
“所以,这好像是你很喜欢的一本书?”兰比亚斯说。
“不,我根本不喜欢它。它是本垃圾,不成熟的垃圾作品。只不过……”A.J.喘不过气来,“操。”
“别激动,费克里先生。我只是想弄明白。你不喜欢这本书,但是它具有感情价值?”
“不!操它的感情价值。它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帖木儿》就像珍本书中的霍纳斯·瓦格纳。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当然,我老爹收集棒球卡。”兰比亚斯点头,“这么值钱?”
A.J.的嘴巴跟不上脑子的速度。“这是埃德加·爱伦·坡最早的作品,当时他十八岁。这本书数量极少,因为首印只印了五十本,还是匿名出版的。封面上没有印‘埃德加·爱伦·坡著’,而是‘一位波士顿人著’。依据品相和珍本书的行情,每本能卖到四十万美元以上。我本来打算过段时间等经济有点起色后,就把这本书拍卖了。我本来打算关掉书店,靠那笔收入过退休生活。”
“如果你不介意我问,”兰比亚斯说,“你干吗把那种东西放在自己家里,而不是银行的保险库里呢?”
A.J.摇摇头。“我不知道,我蠢,喜欢它在身边,我想。我喜欢看到它,让它提醒我什么时候我不想干了,什么时候就可以不干。我把它放在一个配组合密码锁的玻璃盒里。我本来想着那够安全的了。”确实,除了旅游季节,艾丽丝岛上极少有盗窃案。而此时是十月。
“这么说,有人打破了玻璃盒子还是破解了密码?”兰比亚斯问。
“都不是。昨天晚上我想一醉方休。真他妈蠢,可是我把那本书拿出来,好让自己能看着它。就是让它跟我做个伴吧,我知道这借口很糟糕。”
“费克里先生,你为《帖木儿》投过保吗?”
A.J.把头埋进双手当中。兰比亚斯把那理解为书没有投保。“我大约一年前才发现那本书,是我妻子去世后两三个月的事。我不想多花钱,就一直没去办。我不知道,有上百万个白痴理由,主要的一条是,我是个白痴。兰比亚斯警官。”
兰比亚斯没有费事去纠正他应该是兰比亚斯警长。“我准备这样做。首先,我会跟你做一份笔录。然后,等我的探员来上班后——淡季她只上半天班——我会派她去你那里寻找指纹和别的证据。也许会有所发现。我们还可以做一件事,就是给所有拍卖行和经营这类物品的其他人打电话。如果它像你说的那样,是本珍本书,那这样一本来路不明的书出现在市场上,大家会注意到的。像那种东西不是需要有份记录,说明谁曾经拥有过,一份叫什么的那个吗?”
“来源证明。”A.J.说。
“对,一点没错!我妻子曾经爱看电视上的鉴宝节目。你看过那个节目吗?”
A.J.没有回答。
“最后一件事,我想知道还有谁知道这本书。”
A.J.哼了一声。“谁都知道。我妻子的姐姐,伊斯梅,她在中学教书。她一直担心我,自从妮可……她总在劝说我走出书店,去岛外走走。大约一年前,她拉我去密尔顿参加了一次乏味的资产拍卖会。这本书跟五十本左右其他的书放在一个箱子里,除了《帖木儿》,别的全都一文不值。我付了五美元。那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手里有什么东西。如果你想听实话,这件事让我感觉挺不自在,倒不是说现在还有什么所谓。不管怎么样,伊斯梅觉得如果我把它放在书店展览,会对生意有帮助,有教育意义和别的狗屁好处。所以去年整个夏天我都把那个玻璃盒放在书店里。你从没来过书店,我想。”
兰比亚斯看着自己的鞋子,上千节中学英语课上他没能完成老师所要求的最低阅读作业量时那种熟悉的羞愧感又一下子回来了。“我算不上个读书人。”
“不过你读一些罪案作品,对吧?”
“好记性。”兰比亚斯说。事实上,A.J.对人们的阅读品位记性绝佳。
“迪弗,是吗?你要是喜欢那类,有这么一位新作家,来自——”
“没问题,我什么时候会过去一下。我能帮你给谁打个电话吗?你的妻姐是伊斯梅·埃文斯-帕里什,对吗?”
“伊斯梅在——”就在这时,A.J.突然呆住了,像是有人按了他身上的暂停键。他眼神茫然,嘴巴张着。
“费克里先生?”
有将近半分钟的时间,A.J.就待在那里,然后他接着说话,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伊斯梅在工作,我没事。不需要给她打电话。”
“你刚才有一会儿失去了意识。”兰比亚斯说。
“什么?”
“你昏过去了。”
“噢,天哪。那只是一时走神,我小时候经常那样,成年后很少再犯,除了在压力特别大的时候。”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
“不,没事,真的。我只想找到我的书。”
“你去的话,我会感觉好一点。”兰比亚斯坚持道,“你今天早上受到很大的打击,我也知道你是一个人住。我要送你去医院,然后我要让你的妻姐、姐夫去那里找你。同时,我会让我的人看看能不能找到关于你那本书的什么线索。”
在医院里,A.J.等待,填表,等待,脱衣服,等待,接受检查,等待,穿上衣服,等待,接受更多的检查,等待,再脱衣服。最后,一位中年的全科医生为他看病。女医生并不特别担心他这样的突然发作。然而各项检查表明对于他这样三十九岁的男性来说,他的血压和胆固醇水平正好处于偏高这一区间。她询问A.J.的生活方式。他实话实说地回答道:“我不是您所称的那种酒鬼,不过我的确喜欢至少每星期一次把自己灌醉。偶尔抽烟,吃的全都是冷冻食品。我很少用牙线。我曾是个长跑运动员,但是现在根本不锻炼。我一个人住,也没有值得维系的人际关系。自从我妻子去世后,我也讨厌起自己的工作。”
“哦,就这些吗?”医生问,“您还是个年轻人,费克里先生,可是一个人的身体只能承受那么多。如果您想自杀,我当然能想到更快、更容易的方式。您想死吗?”
A.J.一时答不上来。
“因为要是您真的想死,我可以安排对您进行精神方面的观察。”
“我不想死,”过了一会儿A.J.说,“我只是觉得很难一直待在这里。您觉得我疯了吗?”
“不。我能明白您为什么有那种感觉。你正在经历一段艰难时期。先从锻炼开始吧,”她说,“您会感觉好些的。”
“好吧。”
“您妻子挺可爱的,”医生说,“我以前参加过您妻子在书店组织的母女读书会。我的女儿现在还在您那里做兼职。”
“莫莉·克洛克?”
“克洛克是我先生的姓。我是罗森医生。”她敲敲自己的名牌。
在医院大厅里,A.J.看到了熟悉的一幕。“您会介意吗?”一位穿着粉红色实习服的护士拿着一本破旧的大众市场平装本,递给一个穿着肘部有补丁的灯芯绒西装上衣的男人。
“我很乐意,”丹尼尔·帕里什说,“你叫什么名字?”
“吉尔,就是‘杰克和吉尔去爬山’里面的吉尔。梅西,就是那家百货公司的名字。我读过您所有的书,但我最喜欢这一本。嗯,到目前为止吧。”
“那可是普遍的看法,山上的吉尔。”丹尼尔不是开玩笑。他的其他书都不如第一本畅销。
“我根本表达不出它对我有多么大的意义。嗯,我一想到它就会流泪。”她低头垂目,像位艺妓那样恭敬,“是这本书让我想当一名护士!我才来这里上班。自从我得知您住在这个镇后,就一直希望您哪天会来这儿。”
“你是说,你希望我生病?”丹尼尔微笑着说。
“不,当然不是!”她脸红了,然后捣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你真坏!”
“我是坏,”丹尼尔回答,“我的确坏得要命。”
妮可第一次见到丹尼尔·帕里什时,曾评论他长得帅,可以在本地新闻台当新闻节目主持人了。等开车回到家时,她修改了她的看法:“他的眼睛太小,不适合做新闻节目主持人。他可以当天气预报员。”
“他的确声音洪亮。”A.J.当时说。
“如果那个人告诉你暴风雨已经过去,你绝对会相信他的话。哪怕你正在被风吹雨打,你还是很可能会相信他的话的。”她说。
A.J.打断了那番调情。“丹,”他说,“我还以为他们给你的妻子打电话了呢。”A.J.可不会拐弯抹角。
丹尼尔清清嗓子。“她身体有点不舒服,所以我来了。你怎么样,老兄?”丹尼尔喜欢叫A.J.“老兄”,尽管事实上,丹尼尔比A.J.大五岁。
“我破了大财,医生说我快死了,不过除此之外,我状态奇佳。”镇静剂让他看问题别具慧眼。
“好极了。我们去喝一杯吧。”丹尼尔转向吉尔护士,在她耳畔低语了几句。丹尼尔把她那本书还给她时,A.J.看到他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来吧,你这主管葡萄园的大君!”丹尼尔说着朝门口走去。
尽管A.J.爱书,还拥有一家书店,但他不是特别喜欢作家。他觉得他们不修边幅、自恋、傻乎乎的,通常也不讨人喜欢。他尽量避免认识那些写了他很喜欢的书的作家,担心作家本人会破坏他对那些书的感觉。幸好,他不是很喜欢丹尼尔的书,就连他那本受欢迎的第一部长篇也不是很喜欢。至于丹尼尔其人呢?嗯,他一定程度上让A.J.感到开心。换句话说,丹尼尔·帕里什是A.J.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这要怪我自己。”第二杯啤酒下肚,A.J.说,“本来应该买保险的,本来应该放进保险柜的,本来不应该在喝酒时把它拿出来的。不管是谁偷的,我不能说自己完全没有过失。”镇静剂加上酒精,让A.J.放松下来,把他变得像位哲学家。丹尼尔拿起酒壶又给他倒了一杯。
“别那样了,A.J.,别自责了。”丹尼尔说。
“这对我就是当头棒喝啊,”A.J.说,“我绝对要少喝点酒了。”
“喝完这杯再说。”丹尼尔打趣道。他们碰了杯。一个女高中生走进酒吧,她穿着粗斜纹布毛边短裤,短得底边那里露出了一点屁股。丹尼尔朝她举起酒杯。“衣服不错!”那个女生对他竖起了中指。“你得戒酒了,我也不能再背着伊斯梅偷情了,”丹尼尔说。“可是紧接着我就看到了那样的短裤,我的决心遭遇严峻考验。今天晚上真可笑。那个护士!那条短裤!”
A.J.呷了口啤酒。“书写得怎么样?”
丹尼尔耸耸肩。“是一本书,就会有内页、有封面,就会有情节、人物、枝枝叶叶。它会反映出我多年来在创作上研究、推敲和实践的成果。尽管如此,它还是肯定不会像我在二十五岁时写的第一本书那样受欢迎。”
“倒霉蛋。”A.J.说。
“我挺有把握你会赢得本年度倒霉蛋大奖的,老兄。”
“我可真是走运啊。”
“坡是个差劲的作家,你知道吗?《帖木儿》是最差劲的,是模仿拜伦的无聊作品。如果它是那种他妈的还像样一点的第一版,还算好。你没了它应该感到高兴啊。反正我讨厌可以收藏的书。人们对某些故纸堆可真是如痴如醉的。重要的是思想,伙计。里面的字句。”丹尼尔·帕里什说。
A.J.喝完杯中酒。“这位先生,你是个白痴。”
调查持续了一个月,在艾丽丝岛警察局的时间观念里,那就像是一年。兰比亚斯和他那一组人在事发现场未能找到相关的实物证据。除了扔掉酒瓶、清理咖喱肉,罪犯显然还把自己留在那套住宅里的指纹全都抹掉了。调查人员询问了A.J.的雇员以及他在艾丽丝岛上为数不多的几位朋友和亲戚。这些面谈都没取得特别能将某人定罪的结果。也没有书本经销商和拍卖行报告有什么《帖木儿》出现在市场上。(当然,拍卖行在这种事情上是出了名的低调。)调查无果。那本书不见了,A.J.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它了。
那个玻璃盒现在是没用了,A.J.拿不准该拿它怎么办。他没有别的珍本书。然而玻璃盒挺贵的,将近五百美元。他内心残留的乐观一面想去相信会遇到更好的东西,可以放进玻璃盒。购买时,人家告诉他也可以用来存放雪茄。
鉴于一时退休无望,A.J.就读样书、回邮件、接电话,甚至还写了一两张货架卡。夜里,书店打烊后,他又开始跑步。长跑中有很多难题,但是最大的难题之一,是把钥匙放在哪里。到最后,A.J.决定不锁前门。照他估计,店里没有一样东西值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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