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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床单拉平后,又检查了一下。没有血,一滴也没有。也没有凝固的精液留在上面。前者,说穿了我也不真觉得会有(或者说那时我是那样告诉自己的)。但后者呢?不管怎样,我毕竟做过了世上最新奇的春梦——还是一场三联剧,让我同时和两个女人交好,再由第三个女人帮我打手枪,三幕同时演出。当时我觉得有那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也就是前一晚在床上玩得太猛,害你早上起来头痛欲裂。只是,若前一晚真的有激情的火花四射,那么过后的火药痕迹在哪里呢?

        我自己倒不记得有什么亮亮的人影,只记得有一阵子觉得很怪,好像到了一处游乐园的大厅,大厅的墙上同时在播好几部电影。而且,那地方好像会伸缩,不该膨胀的地方都鼓起来了,应该很坚实的地方全都凹凸不平。那里面的人——有一大部分都高得很不正常——在我的房间里飞进来又飞出去,长长的两只脚活像卡通里的剪刀脚。一开口讲话,都是轰隆轰隆的声音,且带着回音。还曾经有人拿着一双婴儿鞋在我面前晃。我记得我哥哥锡德,他好像曾把一只手伸进自己的衬衫里面,玩了好几次胳肢窝放屁的把戏。什么事情都是断断续续的,什么都只是片段,像怪怪的德国小香肠绑在有毒的绳子上。

        从那以后,到我回到“莎拉笑”的那些年间,我偶尔也会生病或感染到什么,但始终没再出现过八岁那年发高烧的插曲。我也从不觉得会再出现——我想,是因为我以为那种高烧只有小孩子或染上疟疾或是精神崩溃的人才会有。但七月七日晚上到七月八日早上,我却又出现了小时候有过的那种谵妄。做梦、醒来、走动——全都搅和在一起。我会想办法跟各位讲清楚,但不管我怎么说,都无法将当时的怪诞传达于万一。那感觉好像是不小心在真实世界的墙后面发现了一条秘密通道,就沿着通道爬了进去。

        一开始是音乐。不是迪克西兰爵士乐,因为没有小号,但很像迪克西兰爵士乐。原始的,听得人头晕目眩的咆哮乐。三或四把木吉他,一支口琴,一把低音大提琴(也可能是两把)。背景里衬着很重、很兴奋的鼓声,但听起来不像是真的鼓打出来的,而像是一个打击乐天才在一堆盒子上面跳来跳去弄出来的。之后,就有女声加入——女低音,不像男声唱到高音会有一点破。听起来好像在笑,好像很激昂,又有一点险恶;全部都有。我一听,就知道这是莎拉·蒂德韦尔在唱歌,虽然她生前从没录过唱片。我听的是“莎拉笑”的歌声,而且啊,各位,她正在摇哪!

        门上的那一团影子举起手臂。“这啥也不是,不过就是谷仓舞曲,甜心!”莎拉·蒂德韦尔带着笑的激昂嗓音高唱,“这啥也不是,不过就是转圈圈!

        我们全都要好好干一场坎德雷——

        动手吧!乔发出一声吆喝。她的声音在我脑子里一般都很平静、很沉着,这一次却是厉声的尖叫,

        那两把低音大提琴——对,是两把没错——琤琤琮琮如雨点急落,碎成一曲谷仓舞,像猫王唱的《宝贝我们去看戏》里面的即兴独奏。接着是一段吉他独奏,是桑尼·蒂德韦尔在耍他那把鸡爪吉他之类的乐器。

        在林子里走上三十码和再沿着小路走上五英里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乐队的演奏现在减弱成低低的耳语,但我还是听到了莎拉奔放的高歌。她笑声不断,好像听到了生平最好笑的事,什么曼德雷桑德雷坎德雷的劳什子,只是我已经听不清楚歌词。反而是湖水拍打步道底部岩石的声音听得比较清楚,还有浮台下面的铁罐传来阵阵铿锵。一只潜鸟划破黑暗,幽幽长鸣。有人站在大街我右手边的地方,就在湖边。看不清楚那人的脸,但看得出来他外面穿的是褐色的休闲外套,里面穿的是t恤。外套的翻领上面划出了几个字,好像是:

        我在北厢的卧室里一把将玛蒂拉到我身上,感受她小小的乳房抵在我胸口,她的两条长腿缠住我的身体。接着,我一翻身,把她压在大床的另一头。我注意她的手朝我摸过来,马上一把打掉——若让她摸下去,我马上就冲到高潮了。“腿张开,快。”我跟她说,她听了照做。我闭上眼睛,把全身的感官都关掉,独享这一刻。我朝前挺进,但又停住,略作一下调整,伸手推一下我胀大的那话儿,然后身体一挺,插进去,像手指头戴着丝绒手套般滑顺。她抬眼看我,眼睛睁得大大的,接着伸手捧住我的脸,把我的脸转个方向:“那里只有死亡。”说的口气像是明知故问,多此一举。而我在窗里看到的是五十街到六十街这一段的第五街——新潮的精品店,毕扬、巴利、蒂芙尼、波道夫·古德曼、斯图本玻璃。你看哈罗德·奥布洛夫斯基在那里,朝北走,手上甩着他的猪皮公事包(乔死前的那一年圣诞节,乔和我送他的圣诞礼物)。他身边还有一个人,提着巴诺书店的购物袋,那是慷慨、美丽的诺拉,哈罗德的秘书。只是,她那一身丰华全都已经不见,只剩龇牙咧嘴露出一大排黄板牙的骷髅,套在唐娜·卡伦的套装和鳄鱼皮淑女鞋里面;抓着购物袋把手的是一把枯骨,一根根都套着戒指。哈罗德的牙从他那经纪人的招牌笑里伸了出来,现在更显猥琐。他最爱的那套西装,保罗·斯图亚特深灰色双排扣,套在他身上不住拍打,像迎着海上微风前行的船帆。他们两人四周,街道的两旁,走的都是活死人——有木乃伊妈妈牵着骷髅小娃娃,或放在豪华婴儿车里面推着走;有僵尸门房;有死而复生的滑板少年。那边有一个高高的黑人男子,脸上挂着几条仅剩的肉串,像盐腌的鹿皮,牵着他只剩骨头的德国牧羊犬在散步。出租车司机听着印度拉格音乐,腐烂得差不多了。街上开过去的巴士,车窗里朝外看的人脸,都是骷髅头,每一个都戴着哈罗德的招牌假笑——嗨,你好,你老婆好吗?孩子呢?最近又有大作要问世了吗?卖花生的小贩身上还流着腐烂的尸水。但他们没一个浇得熄我身上的欲火。我欲火贲张。我的手还是滑向她的臀部,把她抬起来,张嘴咬住床单(床单的花样我一点也不意外,蓝色玫瑰),把床单从床垫上拉起来,免得我会想去咬她的脖子、肩膀、胸部,不管哪里,只要我的嘴够得着!“你跟我说他是谁!”我对着她喊,“你知道,我知道你知道!”我的嘴里塞的都是床单,所以声音出不来,我也觉得除了自己,应该没有谁知道我在说什么。“你快说,贱女人!”

        我是在北厢的卧室里梦到这些的。醒过来时,我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在做梦……只是,我虽醒来,却像是又进入了另一场梦境,因为那时本特的铃铛正在乱响,也有人正站在走廊里面。“正常精子数”先生?不是,不像是他。映在门上的阴影不太像是人。瘫软的一团,手臂的地方模糊不清。我从床上坐起来,耳朵里是银质铃铛的清脆叮当。我顺手抓起松松的一坨床单,盖在赤裸的腰间。一定是那个裹着尸衣的妖怪——那个尸衣妖怪从坟里跑出来抓我了!

        “别抓我,”我用干涩、发抖的声音说了一句,“求你别抓我,拜托。”

        “什么是吧?”我朝她喊回去,明知故问。

        “那感觉真像是刺激的大冒险,”我哑着嗓子咕哝一声,伸手拂掉额头上的汗。这里闷得不得了。“只是不像在《哈代兄弟》),少年侦探冒险小说集,历史悠久,从一九二七年开始出版至今。">里读的。”

        “嗨,爱尔兰老乡!”

        我朝浮台看过去,乔就站在那里。她一定刚从湖里爬上来,因为她身上还在滴水,头发也贴在脸颊上面。她穿的泳衣就是我在照片里看到的那一件,灰色底带红色的滚边。

        “过了好久啊,爱尔兰老乡——你说是吧?”

        “你不是乔,”我说,“你是谁?”

        “这个啊!”她伸手搭在乳房上面挤了一下。水顺着她的指缝往下流,顺着她的指节往下滴。

        “来嘛,爱尔兰老乡,”她这时的声音像是从我身侧的上方传来的,“来嘛,小坏蛋,来嘛。”我在床单下面摸到她泳衣的系带,睡意朦胧的手指头虽然迟钝,但还是轻松地扯掉了系带。我闭上眼睛,但她伸手抓住我的手搭在她的腿间。等我摸到了她嫩滑的开口,开始摩挲的时候,她也用手指抚上我的颈背。

        这我猜得出来——人在梦里无事不知,对吧?——NORMAL SPERM t(正常精子数),村里小店的恶心特餐——若他们要做的话。

        下面一行是小写字:

        “没事,迈克。”乔跟我说。她正站在浮台上面,看着我游向她。她把两只手搭在颈背上面,摆出月历女郎的姿势,双峰在湿湿的背心里挺得更高,而且也跟照片里一样,乳头从布料里凸了出来。我穿着内裤游泳,勃起未消。

        “没事,迈克。”换成玛蒂在北厢的卧室里跟我说话。我马上睁开眼睛。她就坐在床上我的身边,映着黯淡的夜灯,一身光洁,未着寸缕。她把头发放了下来,垂在肩上。乳房小小的,茶杯大小而已,但乳头很大,外扩。我的手停在她腿间,她腿间有一丛粉扑一样的金色软毛,柔滑得像细细的绒毛。她的身躯罩在像飞蛾翅膀又像玫瑰花瓣的阴影里面。她坐在那儿的模样,有一种让人痴狂的美——那样子像是你在游乐园的射击场或套圈游戏里面看到的那个你知道自己绝得不到手的大奖,专门放在最上面的那一个。她伸手到被单里面,握住我短裤里伸得长长的把儿。

        而莎拉就在我身后高唱她曼德雷歌的桥段——妈妈就爱来狠的,妈妈就爱来猛的,妈妈就爱玩通宵——只是声音愈来愈远。莎拉和红顶小子当年在湖湾旁边的车道上面搭过舞台,也就是乔治·富特曼那天来帮麦克斯韦尔·德沃尔发传票给我时停车的地方。我穿过一环又一环的光圈,朝湖边走下去。一团团派对灯光四周,绕着轻翻翅膀的飞蛾。有一只钻进了灯笼,在竹签架起来的纸面上投下蝙蝠状的可怕鬼影。排在步道两侧的乔的花盆,满是夜间开花的玫瑰盛放,衬着日本灯笼的幽光,真的像是蓝色的玫瑰。

        我爬上楼梯到了浮台上面,湿嗒嗒地一直滴水,走在最前面的还是我那一根大大的把儿——我想,这世上最无意要搞笑但又最笑死人的,就属正在搭帐篷的男人了。乔站在浮台上面,还是一身湿嗒嗒的泳衣。我一把将玛蒂拉到床上。我打开乔工作室的门。全都同时进行,缠起来又绕出去,像几股怪异的绳子或腰带。和乔在一起的感觉最像在做梦。在工作室里面的感觉——走过地板、低头看我那台绿色的旧IBM打字机——最不像在做梦。玛蒂和我在北厢的卧室里,则介于二者之间。

        漆黑里有光幽幽闪烁。我想起五十年代有一首歌——克劳丁·克拉克的《派对灯光》)是她一九六二年发布的畅销自创歌曲,应该不属于五十年代。这首曲子是克拉克生平唯一的一首金曲。">。我往那幽光看过去,由别墅往湖边去的枕木步道旁边的树上,挂着几盏日本灯笼。派对灯光在暗夜里洒下神秘的光圈,有红,有蓝,有绿。

        没人回答我。我站在林子里。很黑。湖面上有潜鸟幽鸣。我走在小路上,要到乔的工作室去。那不是梦。感觉得到凉凉的微风拂过我的皮肤,不时有小石头刺在我光着的脚掌或脚跟上面。有一只蚊子绕着我的耳朵嗡嗡叫,我挥手把蚊子赶开。我身上穿的是平脚内裤,每走一步路就会卡到我勃起胀大颤抖的那话儿。

        “跟你一起看球赛的那个男的是谁?”我喘着气问她,“他是谁,乔?”

        “那个啊,谁也不是,爱尔兰老乡,一袋白骨罢了。”

        “放轻松,”我安慰自己,“放轻松。”但我就是没办法做到。跟当年那个身形细瘦的少年穿着滑稽的紫色泳裤,朝跳水板尾端走过去时一样,我放松不下来,只觉得脚下的池水一片碧绿,而池里面朝上看的少男少女全都变得好小,好小。

        她笑了起来,往后仰去,臀部着地,瞅着我看。她的肚脐像一个小小的黑色杯子。她那姿势给人怪怪的感觉,像蛇一般妖娆。“那里只有死亡。”她说时伸出两只手,用冷冷的掌心和枯枝般的惨白手指捧住我的脸颊。她把我的脸转向一旁,往下压,让我的视线正朝向湖心。湖心的水下有一具具腐尸流过,被湖底的水流拖着走,还瞪着一双双斗大湿润的眼睛。被鱼咬掉的鼻子只剩一个大缺口,舌头从张开的唇间露出来,像水草的卷须。有些死尸拖着一球球、鼓鼓的水母般的内脏,像虚软的气球,有些只剩骨架。但是,就算拿这一大批阴森的浮尸大队来吓我,也没办法阻挡我去做我想做的事。我把头一甩,甩掉她的手,把她压在浮台的木板上面。她映着月光的银色眼眸定定地看着我,眼神穿过我的身体,我注意到她一边眼睛的瞳孔比另一边大。我到德里镇的停尸间看电视屏幕认尸时,她的眼睛就是这样。她死了。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我在和她的尸体欢爱。好,就算真是这样,我也停不下来。“他是谁?”我大声问她,压住她躺在湿木板上的冰冷尸身。“他是谁?乔!告诉我他是谁!”

        “你要知道什么呢,甜心?”她从我身后问我,笑还没停,揶揄的口气也还在,“你真的要知道吗?你是要知道还是要去感觉?”

        “你别折磨我!”我大喊一声。打字机——三十磅重的IBM——夹在腋下晃来晃去。我只觉得全身的筋脉都像吉他的琴弦一般,被人拨得琤琮乱颤。

        接着,我想起了北厢卧室里的染血床单,还有放在血泊里的那个绒毛动物玩具。但想起这件事,并没有宽心的感觉,没有做过很惨的噩梦之后心里会有的“谢天谢地这只是噩梦”的感觉。那感觉跟我小时候出麻疹发高烧时的谵妄呓语一样真实……而且,那时的场景的确是真的,只是被我发高烧的脑子给扭曲了。

        阳光很刺眼。我再眯起眼睛,闭了起来,呻吟一声,像宿醉的酒鬼。我先伸手挡在眼睛前面,再慢慢睁开眼睛,等眼睛适应了光线后,才小心地放下手来,从床上坐起,四下看了一下。我是在楼上的长廊里面,就在坏掉的空调下面。梅泽夫太太的字条还挂在上面。我那台绿色的IBM打字机正摆在书房的门口,上面还卷着一张纸。我看看自己的脚,脚很脏,几根松针刺进了脚跟,有一根脚指头也有刮伤。我站起来,颠了一下(因为右腿麻了),赶忙伸手扶住墙,稳住身体。我低头一看,看见自己还穿着前一晚穿上床的那条平脚内裤,而且看不出来有任何异状。我扯开腰带,朝里面看。我那一根看起来跟平常没两样,小小的、软软的、卷起来,窝在一撮毛里睡得正香。若努南的坏家伙前一晚真的跑出去找刺激,那还真没留下一丝痕迹。

        “你忍着点,好吗?”她说,“你忍着点,帅哥,要不然你会把我吓跑,那可会连带把你这根……”其他的话我就没注意了,因为又深又强烈的高潮一股脑儿袭来,一时教我觉得好像整个人就要劈成两半。我的头朝后一甩,像绞刑架上的犯人,望着天上的繁星射精。我张口尖叫——不叫不行——湖面上传来两只潜鸟以长鸣相和。

        但同一时间,我又是在浮台上面。乔已经不见了,但还是隐约听得到乐队的演奏——莎拉、桑尼、红顶小子们正扯着嗓子在唱《黑山》。我坐起来,昏乱、无力,整个人像被掏空了。看不清楚往别墅去的小路,但看得到日本灯笼连出一条之字形的路径。我的内裤扔在身边,纠成湿湿的一团。因为不想拎着内裤游泳回岸上,我把它捡起来穿上,但才拉到膝盖就僵在那里,呆呆看着自己的手指头。上面挂着腐尸的烂肉,有几根手指头的指甲里面还粘着几撮扯下来的毛发,那是腐尸的毛发。

        “天哪!”我发出一声哀号,顿时全身乏力,一头栽进水渍里去。但我又回到北厢的卧室里。栽下去的地方热热的,一开始还以为是精液,但在夜灯黯淡的光线下看来,那颜色还要再深一点。玛蒂已经不见了,床上染的都是血。有东西躺在那摊血泊中间,乍看以为是一块血肉或人体的器官,再看一眼,就发现是一个绒毛玩具动物,黑色的毛上面染满了红色的血。我侧转过来,瞪着那东西看,很想从床上咻一下跳下去,逃到房间外面,但就是没有办法动弹,全身的肌肉都不听使唤。刚才我在这床上的对象到底是谁?我把她怎样了?天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信,都不是真的。”我听见自己说。这句话就像咒语,一说出来我整个人就回了神、还了阳。倒也不是真的这样,但不管那时的情况是怎样,我只想得出来这样的说法来形容一二。我一个人分成了三份——一个在浮台上面,一个在北厢的卧室,一个在小路上面——这三个我,同样都有猛然往后扑倒的感觉,好像吹过来的一阵风长着铁拳。黑暗从四面八方疾速涌来,本特脖子上的铃铛在疾涌的黑暗里一声响过一声,节奏很稳定。接着,声音慢慢退去,我也跟着退去。有一阵子,我不知退到了哪里。

        等我醒来,耳朵里是夏季假期惯有的啁啾鸟鸣,眼睛里是阳光照在紧闭的眼睑上才会有的黑里泛红。我觉得脖子好僵硬;我的头朝一边歪,扭成很怪的角度;两条腿是交叠的,压在身体下面,姿势很难受;而且,我全身发烫。

        我皱着脸抬起头,就算眼睛还没完全睁开,我也知道自己既不在床上,也不在浮台上,同样不在别墅往工作室的小路上。我身底下躺着的是地板,坚硬、牢固。

        乔在浮台上说:“你要怎样都可以。”玛蒂在北厢的卧室里说:“你要怎样都可以。”在工作室里,不需要有谁跟我说什么,我很清楚自己要怎样。

        我在浮台上面低下头,将嘴唇凑上乔的胸口,轻轻吸吮乔罩在泳衣里的乳头。嘴里是湿布料和阴凉的湖水味。我往前挺进时,她朝我伸手过来要摸,但我把她的手打掉。若让她摸下去,我马上就冲到高潮了。我吸着她的乳头,把她棉质泳衣往下滴的湖水吸进嘴里。两只手慢慢摸索,先是轻抚她的臀部,再把她泳衣的下半截朝下拉。我把泳衣从她身上扯下来,她也任随泳衣耷拉在膝头上面。我跟着也把自己贴在身上的湿内裤往下拉,扔在她的比基尼泳裤上面。我们两个就这样面对面站着,我全裸,她差不多全裸。

        我摇摇晃晃朝楼梯走过去,一瘸一拐地走下了楼梯,一路紧抓着栏杆,生怕我发麻的腿一软会栽下去。走到底后,我呆呆看了一遍起居室,好像这辈子第一次见到这地方,然后又一瘸一拐朝北厢的走廊走过去。

        “搞什么鬼?”看到乔谷仓板盖的小小工作室在黑暗中显现,我脱口问了一声。我朝后看,“莎拉笑”伫立在山丘上面,我不是说那女人,而是说那别墅。一栋长长的屋子,在夜色里朝湖边延伸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接着,坐在那里等风暴来袭。

        我不就拿到了那台打字机吗?那打字机现在不就放在该死的楼上长廊里吗?

        我躺回床上,拉起床单盖住脸,学小孩子眼不见为净……这时,却突然又到了我们别墅拥有的那一小块湖边岸区,身上只穿着内裤。我两只脚踩在水里,水深及踝。湖水暖暖的,这是仲夏的湖水温度。我自己淡淡的影子分成两道,一道是天上的弯月照出来的,它正低低悬垂在湖面上方;另一道是日本灯笼照出来的,有只飞蛾在里面的那盏照出来的。站在步道上的男人已经不见了,但留下了一只塑料猫头鹰,标出他站的地方。塑料猫头鹰带着一圈金黄的呆滞眼睛正瞪着我看。

        我大可以把那台老IBM打字机搬上楼,甚至把电线拉到外面的露台去,屋外正有微风徐徐从湖面吹来;但我没有。我反而是把打字机搬到书房的门口。书房是我写作的地方……若我还写得出来的话。我偏要在书房里面写,就算闷在屋顶下的室温可以高达华氏一百二……下午三点很可能正是这样的高温。

        我跪在地板上,伸头朝床底看去。什么也没有,连灰尘也没有,多亏了布伦达·梅泽夫。我再检查一下床单,伸手摸一摸乱七八糟的皱褶,然后把床单拉平,把四个角的松紧带套好。真棒的发明,我是说这样的床单。“自由奖章”若改由女性颁发,而不是那一小撮一辈子不铺床、不洗衣服的白人政客,想出这种床单的人现在胸口一定别着这块铁,也一定要在白宫的玫瑰园里颁奖。

        我一步步朝我妻子的工作室走过去时,天外飞声又来了。我弯下腰,伸手到踏脚垫的底下摸出钥匙。

        老兄,多愚蠢的问题。我妻子可以有秘密没告诉我,甚至搞外遇;屋子里也好像在闹鬼;往南走半英里还有一个很有钱的老头儿可能要让我死无葬身之地;哦,我那小小的阁楼里面说不定还躲着几个玩具。只是,我站在屋外洒进来的亮晃晃的阳光里,看着自己映在墙面上的影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对我有意义:我是真的跑到妻子的工作室,去把我的旧打字机给拿了过来。而我做这件事的理由还会有别的吗?

        我心里有声音表示同意,但也有声音表示不同意,说就是因为我活得不耐烦了才需要玛蒂·德沃尔!但我前一晚绝没搞上她,也没和我死去的妻子在浮台上面欢爱,莎拉·蒂德韦尔更没帮我打手枪!既然已经确定我没弄死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我的心思便又回到了打字机上面。我拿打字机是要做什么?干吗啊!

        一时间,我真的以为我看到了床单上有八爪章鱼状的血渍印在那里,可见那时我心里的恐惧有多深。我倏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下才睁开,再仔细看一眼。床单乱七八糟的,最下面的那条还几乎全扯了下来,露出底下床垫的拼花缎面。有一个枕头扔在床尾的边缘,另一个枕头掉在床脚,皱成一团。那张小地毯——乔的作品——歪了,我的水杯翻倒在床头柜上。这间卧室看起来像是有过一场大战或是狂欢,但就是不像出过命案。没有血,没有小小的黑色绒毛玩具动物。

        我走进浴室,想先洗掉身上的汗渍和脚上的杂草、泥巴,再去打理别的。我才伸手要拿莲蓬头,就愣住了。浴缸里面满满的都是水。不是我在梦游的时候装了水……就是别的东西装的。我伸手要去拔排水孔的软塞,又一次愣住了。因为,我想起了那天我在68号公路的路肩上面时,一度觉得嘴里涨满了冷水。这时我忽然懂了,我这是在等那情况重演。但等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我便伸手拔掉软塞,放掉浴缸里面的水,开始冲澡。

        卷在打字机里的纸,是一张粉红色的旧收据复本,“一拍即合”那家店的。我们住在这里时,乔都是从城堡岩的那家摄影店买耗材。我把纸卷进去时,还把没有印字的那一面对着“信使”版球。我已经在纸面上打下了我那一小组后宫佳丽的芳名,活像我还在大做春梦的时候,就已经在想办法要写报告了:

        “少废话,贱人!”我再大喊,她又笑了起来——粗嘎的笑声跟咳嗽差不多——再朝最刺激的部位捏下去。

        “你要知道他是谁吗,甜心?那个可恶的家伙?”

        怎么?强暴了那个女人?还把人家的小女孩带回来?在梦里?

        我不要站在这里听我脑子里的人吵架。我就算还没疯——我还不觉得我疯了——但听这些浑蛋斗嘴吵架,到头来不进疯人院才怪,而且还会很快。我伸手把卧室的门推开。

        “乔的工作室!十之八九是那里。”我对着洒满阳光、空无一人的卧室说,“要不就是从这里到那里的小路上。还真该谢天谢地,不是留在玛蒂·德沃尔身上,猪头!搞上才刚成年的小寡妇,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我推开书房的门,把打字机拿进去,放在以前我放打字机的老地方:尼克松海报的正下方。我把那张红色的收据抽出来,揉成一团扔进字纸篓。接着,我拎起打字机的插头,插进基线板的插座。这时,我的心跳又猛又急,跟我十三岁时沿着梯子朝泳池边的跳水高台爬上去的感觉一样。我十二岁时爬过那道梯子三次,全又偷偷地溜了下来,但十三岁时,我再也没有理由临阵脱逃——这一次,我非做不可。

        我记得好像看到过有台电扇窝在壁橱的一角,就在那个写着“杂物”的箱子后面。我正要朝那边走过去,马上就又转回身来,不禁哑然失笑。我先前有一阵子还挺自信的,对吧?对,但紧接着紧箍咒就又来了,一把钳住我的胸口。这次若把电扇拿出来却发现自己在这书房里啥也做不成,岂不白痴?

        我八岁时得过麻疹,病得很重。“我以为你活不了了。”我父亲跟我说过,他那人讲话从不夸大。他跟我说,有一天晚上,他和我妈放了满满一浴缸的冷水,把我往里面放。两个人心里虽然都觉得这样可能会冷得我心脏麻痹,但又都觉得不想一点办法的话,两人可能就得眼睁睁看着我活活发烧至死。那时我已经开始大喊大叫,胡言乱语,说我在房间里看到了亮亮的人影。准是来带走我的天使!我那吓坏了的妈觉得是这样。在他们把我朝冷水里扔之前,父亲最后一次为我量体温。照他的说法,家里那根强生牌肛温计的水银柱笔直往上冲到了华氏一百零六度!他说,在那之后,他就没胆子再帮我量体温了。

        我朝书桌右边的抽屉弯下腰去,用力一拉,抽屉掉了出来。我在抽屉砸下来前及时把光脚丫子挪开,跟着爆发出一阵一点也不自然的大笑声。抽屉里放着半刀稿纸,边缘略有一点风化,放太久没用的纸都这样。我一见这纸,就想起自己是带了纸来的——比这半刀稿纸要新得多的纸。我留着这半刀稿纸在抽屉里没动,再直接把抽屉放回去,试了几次才放进抽屉的滑槽,手一直在抖。

        最后,我终于坐进了书桌前的椅子。椅子被我身体的重量一压,跟以前一样吱吱嘎嘎。我把椅子往前挪,椅脚的滑轮也照样一阵骨碌碌地滑动。我把膝盖塞进书桌下的空处,坐定在那里,瞪着键盘看,满身大汗,脑子里还在想泳池的高台跳板,想我走过跳板时光脚丫踩得跳板一下、一下轻轻地上下震动,想我脚底下的嘈杂人声四处回荡,想泳池里氯的味道,想那空气交换系统运转时很低、很有规律的声音:轰——轰——轰——轰,好像泳池的水有自己的神秘心跳。我站在跳板的前端,心想,入水的姿势若不对的话,可能就此全身瘫痪(还不是第一次想!)。其实也未必,但光是怕就可以把人吓死。《全球大惊奇》),从一九一八年的漫画专栏演进为一九三〇年的广播节目,再演进成一九四九年的电视节目,收录了古往今来的奇闻异事,囊括了世界的神话、搜奇、历史大事和自然奇观等。">报道过这样的例子;这个节目是我八岁到十四岁期间的科学教科书。

        我站在乔的工作室到别墅的小路上面,四周一片漆黑,腋下夹着我的打字机,贯串不同梦境的勃起在金属打字机下面不断颤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也许是夜晚的微风。紧接着,我觉得那里好像不止我一个人。那个裹着尸衣的东西就跟在我后面,叫得像绕着宴会灯光飞舞的一大群蛾子。它在笑——烟嗓的放肆大笑,只有一个女子会这样子笑。我看不到从我背后绕过臀部来抓我的那只手——被打字机挡住了——但不用看,我也知道那只手一定是棕褐色的。一开始是轻捏,后来才慢慢加大力道,手指头不停扭动。

        我伸手去按IBM的按键开关,想起了那天我把计算机里的ord6.0丢进电脑的回收站时,还在心里说了一句:

        “这次一定要成,”我说,“拜托!”

        我把伸出来的手放低,按下开关。打字机启动了,“信使”版球发出一阵咕噜,做好准备,像芭蕾舞者站在边厢准备上台。我拿起一张稿纸,手上的汗在纸上留下印子,但我没管。我把稿纸卷进打字机,放在正中央,然后打下

        北厢卧室的门半开半掩,一时间,我不太敢伸手把门推开走进去。我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不停转着老片《希区柯克剧场》),恐怖片大师希区柯克一九五五年推出的电视悬疑剧集。">里面演过的情节:一个男的喝得烂醉之后掐死了自己的妻子,酒醒后花了半小时找妻子,结果在餐具室里面找到了双目圆睁、已经肿胀的尸体。我最近认识的人里面,就只有凯拉·德沃尔是玩绒毛动物玩具的年龄,但我离开她母亲回家时,她已经躺在她蔷薇花朵的被单里睡得很沉了。所以——我知道这很笨——但我若真的开车回黄蜂路去,而且还只穿了一条平脚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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