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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直到快十一点,与地方警察的会谈才姗姗来迟地举行。这次会谈比较简短,但气氛很友好。这种会谈就像求婚者请求未来的老丈人同意这门婚事。大多数情况下,老人家说些什么都无关紧要,反正总会同意。巴克斯用严谨的措辞和热情友好的语句告诉地方警察:联邦调查局老大哥出马了,从现在起,由联邦调查局主持大局。地方警察微微抗议了一下,又在几个细节上提出了不同意见,但很快就被巴克斯做出的空洞许诺糊弄了过去。

        在整个会谈过程中,我一直避免和索尔森目光相接。之前从联邦大楼开车出来的路上,蕾切尔向我解释了今天早上萦绕在她和索尔森之间的紧张气氛产生的原因。昨天晚上,她离开我的房间后,在走廊上撞上了她的前夫。她鬓发凌乱的模样大概已经说明了他需要知道的一切。听到这个,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这下好了,事情更难办了。她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还觉得一切挺好笑。

        跟地方警察的会谈结束后,巴克斯给探员们分配了任务。蕾切尔和汤普森负责调查奥瑟莱克一案的案发现场,我跟他们一起。迈兹和马图扎克重新过一遍地方警察对奥瑟莱克朋友们的问讯,重建这位警探生前最后一天的行踪。索尔森和卡特被委派重新调查小男孩华金被害一案,再过一遍地方警察已经做过的调查。格雷森担任联邦调查局与菲尼克斯警察局之间的联络官。巴克斯,当然了,他得坐镇分局主持工作,与匡提科和各地分局保持联络,汇总案件的各类进展。

        奥瑟莱克的住所位于南凤凰区,是一栋窄小低矮的平房,外面围着一圈粉饰过的灰泥外墙。这是一处边缘社区,报废的汽车停在满是碎石的草坪上,我数了数足有三辆,街区上还有两场大甩卖正在进行。

        蕾切尔掏出从格雷森那儿拿来的钥匙,划开贴在前门门框上的封条,打开了门。在推门进去之前,她转身对我说:“提醒一下,他们是在奥瑟莱克死亡三天半以后才发现尸体的,里面可能会很不好闻。你真想进去吗?”

        “当然。”

        不知为什么,她当着汤普森的面这么问我,后者还一听这话就笑了,仿佛我是个菜鸟,这不禁让我有些尴尬和恼火,尽管事实上我连个菜鸟都算不上。

        我们向里走了三步,一股浓重的腐臭味扑面而来。作为一个记者,我已经见过许多尸体,但从未走进一个尸体在里面腐烂了三天半才被发现的封闭房间。那股腐烂的尸臭味仿佛凝成了可触碰的实体,将我围困其中,又好像凝成了奥瑟莱克的鬼魂,在这个房间里飘荡,冷眼注视着每一个擅闯领地冒犯它的生人。蕾切尔就让前门开着,使空气能稍微流通。

        “你们要找的是什么?”直到我确信自己已控制住喉部肌肉不至于呕吐,才开口问道。

        “屋子里面还会留下什么,我也不能肯定,”蕾切尔回答道,“即便曾经有过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可能也被地方警察收归证物了,或者被他的朋友拿走了……”

        她走到屋门右侧的餐桌前,放下她带来的一份卷宗并打开,一页页地翻阅着,这是地方警察移交给联邦调查局的有关此案卷宗的一部分。

        “我们四下走走看,”她说,“看上去他们把房子里搜检得相当干净,咱们四处转转找找,看看还能不能找到什么。不过小心点,别碰屋里的任何东西。”

        “好的。”

        我从她身旁走开,在屋子里慢慢走着,四下张望。我的视线首先落在起居室的安乐椅上。那是一把深绿色的椅子,但头靠的地方已经被血染成了某种更暗沉的褐色。血迹顺着椅背一路往下,一直延伸到坐垫上,是奥瑟莱克的血。

        椅子前面的地上和椅子后面的墙上,有用粉笔圈出的两个圆圈,里面分别有一个孔洞,那是弹头被发现并取出来的地方。汤普森在这里跪了下来,打开了工具箱,开始用一把细细的钢镐挖那两个弹孔。我离开他,继续向屋子更深处走去。

        这栋房子有两间卧室,一间是奥瑟莱克自己的,另一间落满了灰尘,看起来很长时间没有用过。奥瑟莱克的卧室里有个五斗柜,台面上摆着两个十来岁男孩的照片,我猜这是他的两个孩子,但我估计他的孩子从来没有使用过另一间卧室,也从没来看过他。我缓缓走过这些房间,又走过走廊另一侧的盥洗室,没发现任何可能跟这件案子相关的有价值的东西。我本来暗自期望能发现些有助于调查的线索,这一定会给蕾切尔留下深刻印象,却徒劳无功。

        我又走回起居室,没看到蕾切尔,也没看到汤普森。

        “蕾切尔?”

        没人回答。

        我穿过餐厅,走进厨房,依旧空无一人。我又穿过洗衣间,推开里面的一扇门,朝黑黢黢的车库望去,但里面什么人都没有。我回到厨房,发现厨房通往院子的门半开着,我从洗碗池上方的窗户朝外望去,看到他们在院子后面高高的灌木丛里。蕾切尔正低头在灌木丛里穿行,汤普森跟在她后面。

        后院大约清理出了二十码宽的地方,院子两侧架设着七英尺高的厚木板栅栏,但是后面没有围上木栅栏,未清理的泥地延伸到一条干涸的溪床边,高高的灌木丛在这里蓬勃生长。蕾切尔和汤普森正沿着灌木丛中的一条小径前进,离我所在的房子越来越远。

        “还真是多谢你们等我了,”我赶上他们后说道,“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你怎么看,杰克?”蕾切尔说道,“诗人会不会直接把车停在车道上,敲响房门,等奥瑟莱克开门邀请他进去后就开枪击倒他?”

        “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他不会这样明目张胆。”

        “我也这么想。他不会这样,他会先盯着奥瑟莱克,也许一连观察好几天。但是本地的警察仔细盘问了附近的居民,没有一个人说看见过什么外来车辆,没有人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所以你认为他是从这儿进屋的?”

        “这是可能性之一。”

        她边走边仔细观察着路面,试图寻找到什么痕迹,比如泥里的一个脚印或者一根折断的树枝。她停下来弯腰检查了好几次,查看小径边的碎屑杂物:一只烟盒,一个空的软饮料瓶。但她没有碰触任何一样东西,如果有需要,她稍后会一起收集。

        我们沿着小径一直走下去,最后来到一个高压电线杆附近,它掩映在一片非常茂密的灌木中,灌木后面是一个拖车房营地。我们爬上一处高地,俯视营地。那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规划修缮,大部分建筑简陋而粗糙,许多家还随意砌了些门廊和工具棚。有些人家把那段门廊似的地方用塑料薄板封合起来,这样就能充当另外一间卧室或者起居室。大约三十户人家挤在这片营地里,像牙签盒里的牙签一般塞满了每处空地,散发着一股贫穷的气息。

        “怎么样,这边请?”蕾切尔问道,好像我们是去享受一顿下午茶似的。

        “女士优先。”汤普森说道。

        一些营地居民坐在门前的露台上,或者屋外破旧的长沙发上,大多是拉美人,少数几个是黑人,还有一些大概是印第安人。他们带着冷淡的表情注视着我们从灌木丛里钻出来,这意味着他们已经把我们当作警察了。我们脸上也挂着同样冷淡的表情,一副对他们不感兴趣的样子,踏进成排的拖车房之间的狭窄小巷。

        我们继续走着,蕾切尔的目光不住地扫视着营地,扫视着我们经过的每一座拖车房。我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工作的样子,不是坐在办公桌前解释案例,而是搜集线索。我发现我的目光越来越难从她身上移开,周遭一切开始变得模糊。

        “他监视过奥瑟莱克,”她说,与其说是在对我或者汤普森说话,倒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知道奥瑟莱克住在哪里后,他就开始计划了。怎么进屋子,怎么出来,他必须准备一条逃跑路线,一辆用于逃跑的车,但又不大可能把车停在奥瑟莱克房前那条街上,那样做可不够聪明。”

        我们沿着营地狭窄的主干道继续往前走,来到营地的入口,这里有一条通往市区的街道。

        “我猜他是把车停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然后步行过去的。”

        营地入口的第一座拖车房门口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办公室”,还有一个用铁架子撑着支在屋顶上的稍大些的标牌,上面写着“四野阳光移动拖车乐园”。

        “四野阳光?”汤普森吐槽道,“半亩阳光才更合适吧。”

        “这里也算不上乐园吧。”我附和道。

        蕾切尔想着其他事,根本没听我们的对话。她径直走过这个所谓的办公室,走上那条通往市区的街道。那是一条四车道的马路,这时我才发现,这里是一个工业区。正对着拖车房营地的是一家连锁仓库,马路两边都是库房。我注意到蕾切尔一直密切观察着四周情况,似乎要把周围环境都记在心里。她的视线久久停在一盏街灯上,那是半个街区内唯一的一盏街灯。我明白她在想什么——一到晚上,这里将陷入一片漆黑。

        蕾切尔靠着路边走着,视线仍然不停地在柏油路面搜寻着,试图找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东西,也许是一个烟头,也许是一点好运气。汤普森就站在我身旁,一只脚踢着路面。我一直注视着蕾切尔,不愿移开目光。只见她停了下来,低头看了看,轻轻咬了下嘴唇。我向她走过去。

        路边有微亮闪烁,就像掩盖不住的钻石光芒,是一堆碎裂的挡风玻璃。她踮着脚尖,从这堆碎玻璃上走了过去。

        我们推开那间在屋外挂着办公室牌子的房门,迈进这个狭窄逼仄、令人浑身不自在的空间,只见这个拖车房营地的负责人似乎已经喝过今天的第三轮酒了。显而易见,这个地方同时也是这个男人的家。他坐在一张绿色灯芯绒做成的懒懒公子牌休闲椅上,双脚高高跷起。沙发的每个侧面都被猫爪折腾得伤痕累累,但它依旧是这个屋子里最体面的家具,除了那台电视以外。那是一台看上去还很新的松下电视,内置录像机。他正在看一个电视购物节目,里面正在推销一种食材处理机,全自动的,能把蔬菜切片切丁,还能设置定时。我们进了门,他充耳不闻地继续看了好半天节目,才把目光从屏幕上移开,扫了我们一眼。

        “你是这儿的负责人?”蕾切尔问道。

        “这不是明摆着吗,警官?”

        是个聪明的家伙,我想。他六十岁左右,穿着条军绿色的旧作战裤,一件胸口处被烟灰烫出好几个窟窿的白色无袖t恤,一撮灰色胸毛从窟窿里钻了出来。他已经快谢顶了,有着酒鬼常见的大红脸,而且他是个白人——我在营地里走了这么久看见的唯一一个白人。

        “是探员,”蕾切尔纠正道,她翻开钱夹,让他看清楚里面联邦调查局的徽章。

        “联邦调查局?你们这些给政府办事的大佬什么时候也操心起打碎轿车车窗偷东西的小事啦?瞧见没,我阅读面广得很,我知道你们这些人管自己叫‘G大佬’。我还挺喜欢这绰号的,够酷。”

        蕾切尔飞快地跟我和汤普森对了个眼神,接着又重新把目光转到这个男人身上。我也意识到了什么,顿时感到一丝焦灼。

        “打碎车窗的事,你知道多少?”蕾切尔问。

        “我看见你们在那儿转来转去了。我长着眼睛,你刚才就盯着地上那堆碎玻璃。是我把那些玻璃渣子扫成一堆的,街道清洁工一个月也就只来这里转一次,有时还不一定大驾光临。也就大夏天看这里灰尘太多,才会稍微勤快点。”

        “不。我的意思是,你怎么知道之前停在这儿的那辆车玻璃被打碎且被盗了?”

        “因为我就睡在这后面的房间里。我听到他们砸碎玻璃了,还看见他们钻进车里,把车里翻得乱七八糟的。”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让我想想,也就是上个星期四吧。我还在想那个倒霉蛋什么时候才会报案呢,不过我没想到居然会招来联邦调查局。你们俩呢,也是G大佬?”

        “别管这个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先生?”

        “阿德金斯。”

        “好的,阿德金斯先生。你知道那辆被盗的车是谁的吗?”

        “不知道,从没见过那个车主。我只听见了砸碎玻璃的声音,还看见了那帮小鬼。”

        “车牌号你记得吗?”

        “不记得了。”

        “你当时没有报警?”

        “这儿可没有电话。我倒是可以去三号停车场那儿打公用电话,可当时都快午夜了,再说我知道那些警察才不会为了一辆车被盗的破事跑一趟,至少不会来这儿一趟。他们可是太忙了。”

        “所以你一直没见过那个车主,他也从来没上你这儿敲门求助,问你有没有听见砸碎车窗时的动静或者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没错。”

        “砸碎玻璃的那帮小鬼呢?”汤普森抢在蕾切尔之前提出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知道是谁吧,阿特金斯先生?”

        “我的名字是阿德金斯。是‘德’,不是‘特’,G大佬先生。”这句反驳很顺口,阿德金斯得意地笑了起来。

        “好吧,阿德金斯先生,”汤普森改口道,“你认识他们吗?”

        “我认识谁?”

        “那些砸碎车窗钻进车里的孩子。”

        “不,我不认识他们。”

        他的目光漫不经心地从我们身上移开,落到电视上。节目里正在推销一种手套,手套掌心处粘着橡胶制小刷毛,那是用来给宠物梳毛的。

        “我知道这玩意还能用来干别的事,”阿德金斯说着伸手做了个手淫的姿势,朝汤普森挤了挤眼,笑道,“他们兜售的这玩意,真实用途其实是干这事的。”

        蕾切尔几步跨到电视前,啪地关掉了电视。阿德金斯没有抗议。蕾切尔直起身,盯着他道:“我们正在调查一桩警探遇害案。下面的话,我们希望你能仔细听好。我们有理由相信,你知道的那辆被盗的车子就是本案嫌疑人的汽车。我们对起诉那帮砸碎车窗行窃的小孩不感兴趣,但我们需要跟他们谈谈。你刚才在撒谎,阿德金斯先生,我可以从你的眼睛里分辨出谎言和真话。那帮小孩就是这个营地的人。”

        “不,我——”

        “让我把话说完。虽然你对我们撒了谎,但我们打算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现在告诉我们实话,或者我们就这么回去,再带更多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和本地警察上这儿走一遭,我们会把这个垃圾场翻个底朝天。这个你称之为拖车乐园的地方会被我们重重包围,就像被军队封锁围攻一样。你猜我们会在那一间间锡罐头一样的拖车房里翻出什么被盗财物?你猜我们会不会翻着翻着就撞见某个上了通缉名单的家伙,或者一些非法移民?那些违反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会被怎么清算?我们刚刚就碰到过一例,我看见你从电箱擅自拉了根延长线出来,直接拐进了棚子。棚子里住了人吧?我敢打赌,你跟你的雇主还向棚子的住客收取了额外费用,可用的却是你偷来的电。又或者,你的雇主根本没拿到钱,都被你独吞了。如果你的雇主发现了这件事会怎么说?如果这个营地的进项减少了,他会怎么说?如果那些向你们缴费的人再不能交钱了,他们都被驱逐了,或者因为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被逮捕了,那营地的收入可会减少一大笔啊,到时你的雇主又会怎么说?还有你自己,阿德金斯先生,你想让我在电脑上查查你这台电视的出厂序列号吗?”

        “这台电视是我自己的,我实打实地花钱买的。你知道你们算什么东西吗,联邦调查局女士?一帮婊子养的走狗。”

        蕾切尔没理会这条评价,但我觉得汤普森这会儿转过脸是为了掩饰脸上的笑意。

        “从谁手上实打实地花钱买的?”

        “这不关你的事。好吧,是提利尔家的那几个小鬼头,行了吧?砸碎那辆车玻璃的就是他们兄弟几个。好了,现在如果那些警察再出现在这儿,只要胆敢碰我一根汗毛,我都会告你的,明白了吗?”

        循着阿德金斯指引的方向,我们走到从营地入口数过去第四组拖车房那一列。司法人员来这里的消息已经在营地里传开了,更多的人挤到了露台和屋外破旧的长沙发上。我们来到十四号拖车房的时候,提利尔兄弟已经在等着我们了。

        这是一个加宽型拖车房,一侧支出一方蓝色帆布雨篷,他们就坐在雨篷下的一把吊椅上。拖车房的大门边放着一台联体式洗衣烘干机,上面同样搭着块蓝色帆布,以免机器遭到雨淋。这两兄弟都是十几岁的黑白混血儿,大概相差一岁。蕾切尔走到雨篷投下的阴影边缘,汤普森在她左侧五英尺处站定。

        “小伙子们,”蕾切尔打了招呼,却没有得到回应,“你们的妈妈在家吗?”

        “不,她不在,警官。”大些的那个孩子回答道。他的目光慢慢飘到他弟弟身上,他弟弟开始用脚一点一点地让吊椅前后摇晃起来。

        “听着,”蕾切尔说,“我们知道你们很聪明,我们也不想找你们任何麻烦。当我们走进这里,打听你们的拖车房在哪儿之前,我们对阿德金斯先生保证过。”

        “阿德金斯,这个小人,去他妈的。”小一些的孩子骂道。

        “我们来是要打听上个星期停在外面路上的那辆汽车的事。”

        “没见过。”

        “是啊,我们都没见过。”

        蕾切尔朝那个大一些的孩子走近几步,俯身到他的耳边。“这会儿就别来这套了,”她小声说,“你们的妈妈肯定跟你们说过遇上现在这种情形该怎么办,好好回忆回忆,用用脑子,想想她是怎么告诉你们的。你们不想给她或者给你们自己带来麻烦吧?你们要是想让我们离开这里,离你们远点,说实话才是唯一的办法。”

        蕾切尔走进分局的办公大厅时,像拿着一件战利品般拿着一个塑料袋。她把袋子放到马图扎克的办公桌上,几名探员立即围了上来。巴克斯也走过来,低头看了看那个袋子,像在瞻仰圣杯一样,然后他抬起头看着蕾切尔,眼里迸射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格雷森去本地警察局核查过了,”他说,“那个地区没有任何关于汽车被盗的报警。那天没有,那个星期都没有。你们可以想象,任何一个合法公民,要是车被人抢了,肯定会报警。”

        蕾切尔点点头。“的确如此。”

        巴克斯冲马图扎克点头示意,马图扎克从桌上拿起证物袋。

        “你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吗?”

        “知道。”

        “给我们带回点好消息,我们需要好消息。”

        袋子里装着的是一个车载立体声音响,是提利尔两兄弟从一辆福特野马汽车里偷来的,至于车子是白色还是黄色的,得看提利尔两兄弟谁的夜视能力更好了。

        这就是我们从两兄弟那儿弄到的全部东西,但这东西带来的那种感觉、那种希望足够鼓舞士气了。蕾切尔和汤普森将两兄弟隔开,一对一地展开了问讯,然后又互换,各自对另一个孩子又问讯了一次,但是这台音响就是两兄弟能给出的全部线索了。他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那辆野马汽车的司机,他就那么把车停在营地前的马路上,谁都没见过他。他们光顾着快点砸了抢了就跑,除了这台立体声音响,其他什么东西都没拿。他们也从没想过要打开后备厢看看,也没想过看一眼车牌,看看那车是不是亚利桑那州牌照。

        蕾切尔把那天下午剩下的时间全用在了文书工作上,她还要起草和整理一份关于这辆汽车的附录报告,发给联邦调查局下属的所有分局。马图扎克把那台立体声音响的出厂序列号报给了华盛顿特区联邦调查局总部的汽车ID鉴识组,然后又把音响交给实验室的技术员检验。汤普森提取了提利尔兄弟的指纹,好在下一步分析音响上的指纹时将他们俩的排除掉。

        然而,排除提利尔兄弟的指纹后,实验室未能从音响上取到可用的指纹样本,但出厂序列号这条线索没有拐入死胡同。根据序列号,这台音响最后追溯到一辆一九九四年出厂的浅黄色福特野马汽车,车子登记在赫兹租车公司名下。马图扎克和迈兹立即前往空港国际机场,继续追踪那辆车。

        联邦调查局菲尼克斯分局里,所有人的心情都振奋起来。蕾切尔取得了突破,尽管还不能保证这辆野马汽车的驾驶者就是诗人,但它在四野阳光营地外停留的那段时间正好与奥瑟莱克遇害的时间相吻合;而且汽车被那两兄弟砸抢了,车主却一直不报警,也是一个佐证事实,二者结合起来就指向一条可能的推论。另一方面,这个发现也为探员们提供了诗人作案的更多信息。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收获,我想探员们的想法应该跟我一样。我们都觉得这个诗人是一个令人极为费解的谜,是一个只在黑暗中神出鬼没的幻影。但是这条线索浮出水面了,那台车载立体声音响让捕获他的可能性更大了些。我们正在一步步逼近他,我们来了。

        这个下午的大部分时间,我尽量不妨碍他们,只在一旁静静注视蕾切尔工作的情形。她展现出来的侦查技艺令我深深着迷,她弄到这台音响的经过以及探问阿德金斯和提利尔兄弟的技巧,都令我惊叹不已。她有那么一会儿注意到了我的凝视,问我在做什么。

        “没什么,就是看看你。”

        “你喜欢看我?”

        “你可真是个行家,看你这样的行家干活儿就是一种享受。”

        “谢谢。我只是碰巧运气好罢了。”

        “我有种感觉,你的运气一向不错。”

        “我觉得我们这一行,运气得靠自己挣。”

        这天快结束时,巴克斯拿起一张蕾切尔发给各个分局的汽车资料复印件,我注意到他瞳孔一缩,双眼就像两颗黑色的大理石弹珠。

        “我在想他是不是故意挑选了这辆车?”他问道,“一辆浅黄色的野马。”

        “为什么?”我问。

        我看到蕾切尔也点头了,显然她知道答案。

        “《圣经》,”巴克斯说,“‘我就观看,见有一匹浅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死。’”

        “‘阴府也随着他’。”蕾切尔将这句话补充完整。

        在这个星期天的晚上,我们再一次做爱了,蕾切尔甚至比上一次更加投入,给予我更多的亲昵,也要求我回报更多。如果说我们俩中有谁不够全情投入,那就是我。我固然全心全意爱着她,在拥着她的那一刻我在这世上再无所求,但与此同时,一个低低的声音在我的脑海深处不断絮语,质疑着她的动机,那音量足够我听清。也许是因为我那摇摇欲坠的自信心,但我拿它毫无办法,只好听着它继续絮叨,说她只是为了追求感官的欢愉,以及报复她的前夫。这个念头让我非常内疚,觉得自己十分虚伪。

        风平雨歇之后,我们相拥而眠,她悄声对我说,这一次,她想留下,与我一起,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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