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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第八号当铺》韩诺第五章 Duke the Pawnbrok

第五章 Duke the Pawnbrok

        公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礴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公爵原名李志成。这名字平凡、庸俗,也无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个人。

        出生于一九三七年,父亲为旗袍裁缝,属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风味,李父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时候的上海远比当时的香港繁华,女士们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和阴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性日常穿着的。上流社会女士则多用华贵艳丽的面料,诸如一些镂空和透明的丝织品,而旗袍内要配衬精美的蕾丝裙或西式内衣。经济能力不佳的女性,会在旗袍摆尾缝上假花边,充作蕾丝裙。

        李父的顾客多为中上流人士,她们喜欢他手工精细,而且服务好;当然,李父长得端正轩昂,亦是一个理由。志成遗传了父亲的内向个性,常常腼腆地笑,对着那些千金小姐,父子俩就有种讨人欢心的傻气。

        志成的母亲早在他两岁时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为命。两人话不多,但感情要好。

        后来日军占领香港,李父正想携同志成逃难到南洋,却被日军要求他为日本人服务,当上他们的裁缝,为日军修改军服,做些基本的缝缝补补。

        由于李氏父子在战乱时期不用捱饿,志成的体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壮,也穿著整齐。事实上,他是讨人欢喜的小孩,很乖巧、听话。

        日军撤退那年,志成八岁,父亲筹集了一些资金,重新经营他的裁缝店,生活又重回轨道。志成放学后,空余时会在店内帮忙打理。他喜欢造旗袍,他有他父亲的审美观,觉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韵味,最迷人。

        平凡的小男孩过着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个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里拼着木造的飞机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礼物,他很喜欢,拼了两次又拆散两次,现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听见他的小房间内有马达的声音,于是,推门探头,首先看见的是一架在开动的模型汽车。

        志成的眼睛发亮了。他再把门推开,就看到,有一个小男孩背着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谁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样走进来的?

        志成没有太大的恐惧,反而希望与他一起玩。

        于是他走上前,然后,那男孩转脸过来,望着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个,正也是他。

        一样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着他。

        那男孩站起来,面向志成,他拥有一种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静,目光稳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单手插袋,左脚跷着右脚足踝。

        男孩也穿得光鲜——白恤衫加吊带,然后是灰色西裤,一双皮鞋擦得发亮。修剪整齐的发型,被蜡起,侧在一边。

        他似是那种大户少爷,意气风发。

        志成看得皱起眉头。

        男孩说:“一齐来玩。”他把头侧了侧,目光移向地上自动前进和拐弯的金属汽车。

        志成望向那汽车,也毫不客气地捧起来研究。

        男孩又说:“没见过吧!”

        志成响应:“很贵?”身边大人常常抱怨战后物价昂贵。

        男孩笑了笑:“对你来说当然是贵。”

        志成不敢作声了。

        男孩说:“它有机关的。”

        志成垂头望向玩具汽车,男孩走上前伸手按着车底的按钮,玩具汽车的两边车门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哗”了一声。

        男孩说:“间谍车。”

        志成觉得了不起,他蹲下来,把间谍车放在地上,那张开翼门的玩具汽车在原地自转。志成啧啧称奇。

        男孩说:“你的爸爸不会买给你,这是德国制造的。”

        志成问:“你爸爸买给你的?”

        男孩耸耸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

        志成四周张望:“你爸爸呢?也来了吗?”他以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父亲的朋友。

        男孩说:“他不在。”然后又说,“我是自己来的。”说罢,就微笑。

        志成这才开始觉得奇怪,“你怎样走入我的房间?”

        男孩说:“我要来就来。”

        然后,他步过志成的身旁,望了他一眼,继而走出志成的房间,一直走到大门,打开门,步下楼梯。

        志成走出去,朝楼梯向下望,却已不见男孩的踪影。

        “啊。”他低声叫,并不算太惊惶,只是错愕。

        房间内的玩具汽车仍然在自转,发出男孩子们爱听的摩托声。

        志成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并没有感到心寒,也没有任何震栗感。那男孩的出现,带来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异人异事带来的恐惧,而且,那男孩,并不讨厌。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鲜、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来玩间谍车,他有一种平凡男孩得到昂贵玩具的满足。

        以后数天,日子都是差不多地度过,与父亲相依为命,当父亲太忙时,志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然后,等待着那小男孩的重来。

        他有点盼望他,想与他一起玩。与那样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开心,他好像很聪明,而且,有那么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旧房子中,当“西斜”时,半间房子便蒙上一片金色的尘埃,有一种破旧而朦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着那玩具车,望向街外,等待一个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隔了几天,那男孩才出现。这一次,志成放学回家打开门就看见他。他照样穿着得有型富裕,今次因为天气转凉,他还加了一件绒衣,衣上的襟袋绣有一个像校徽的标志,那是一个盾牌,盾牌内有一条蛇缠着一株树。

        志成看见他便笑,他说:“你又来了。”

        男孩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盒面是一架高速战机。

        志成走过去,正想接过那盒子,男孩却敏捷地把盒子移开。

        男孩忽然问:“高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来制造?”

        志成怔了怔,然后望了望那盒子上的战机图片,继而回答:“铁?”

        男孩脸上流露着厌恶的神色:“无知识的家伙!”

        说罢,就捧着那盒子擦过志成的身边,一直走,走到大门前伸手开门。

        志成着急:“你要走了吗?”

        男孩背着他,说了一句:“你不配与我玩。”然后,开门离去,再把门关上。

        志成跟着走上前把门打开,男孩已不见踪影,却在地上留下那个盒子。志成把盒子带回家,摇了摇,里面是一片一片的东西,他不知道是什么。把盒子打开来,他便看见一小片一小片有凹凸边缘的碎块,其上有零碎的图案,他知道这些碎块是要被拼在一起的,但这种玩意,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来了又走,令他茫然若失。这一天,真不快乐。

        晚上,志成问他的父亲:“高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制造?”

        父亲想了想,便说:“与日本那些大炮的用料相同吧!”

        “即是铁?抑或铜?”他问。

        父亲也不知道答案:“回学校问老师吧!”

        翌日,志成问他的数学老师,老师也答不出来,只说:“一定是金属。”

        然后,老师带志成走进图书馆,说:“原本这里只准中学生来,我批准你来查阅资料吧!”老师把他引领到一列厚厚的大书跟前,告诉他:“这些是百科全书,你慢慢研究吧!”

        老师走了。志成惊异着世界上有这么厚的书。他把其中一本放到桌上,翻开来一看,全是密密麻麻的字。这一页第一行是“鲸鱼”二字,然后就是:“鲸鱼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哺乳类动物……”

        志成合上书,看清楚封面,这一本是《地球上的动物》。

        他便在心中念着:“飞机……飞机……”

        于是,他又找来科学、数学这些较易明白的来看了看,却发现不见有“飞机”两个字。那一系列厚重的书中,还有在他这个年纪不明白的物理、化学、医学、地理……看着看着,太迷惘了,究竟答案在哪一本书之中?

        志成忽然明白,书本中有太多他可以找寻的东西,如果他找得到,那个小孩就会愿意与自己做朋友。

        那一天放学后,他留下来阅读,但没有头绪,翌日放学后,他做着相同的事,也是惘然。再过一天,情况好转了些,他学懂了书封面的标题是什么。然后,又有一天,他知道,飞机的资料可以由“科技”这项目中搜寻。最后一天,他终于找到制造飞机的外壳的原料。

        他兴奋地抄下来,继而回家背诵起来,比起准备国文课的背默更勤力。

        一共用了五天才找到答案,过程既艰辛又满足。

        就在第六天,那男孩又来了。当志成在房间地上把那些碎块拼合时,偶然抬头一望,发现他就在大厅中。这天,男孩穿上那种像大人穿的双襟西装,袋口放有红色三角巾,非常帅气。

        志成高兴地告诉他:“我知道答案了!”

        男孩扬了扬眉。

        志成就说:“一般飞机外壳是用铝、镁合金造成,而超音速飞机,则是用钛金属。高速战机,正是用钛金属所造。”说完,他吐吐舌,加了一句:“虽然我仍然不清楚那些什么什么金是什么。”

        男孩缓缓地挂上一个笑容:“幸好你也不是太蠢。”他的说话介乎赞赏与轻藐之间。

        志成看着他的表情,觉得复杂,但他不想深究下去,“来!”他向男孩挥手,只想与他一起玩,“你留下来的!”

        男孩便和志成步入他的房间,看见志成拼少许,他便问:“你知道这玩意的名称吗?”

        志成摇头。

        男孩说:“拼图。”

        然后两个男孩子便跪在地上专心地拼起来。

        他俩有一模一样的脸孔、身形,如挛生兄弟,但是,如果这房间内有第三者的存在,还是能够轻易地看出这两名男孩子的分别——一个骄傲自信、光采慑人,另一个朴实单纯平凡。

        一模一样,却又那样不同。

        志成抬头问男孩:“你有名字吗?”

        男孩望了他一眼,便说:“你叫我少爷。”

        “少爷?”志成似乎也不介意,“是哪一家的少爷?”

        自称少爷的男孩说:“我是你生命中的少爷。”

        志成不明白,继续问:“但我和父亲并不打住家工,我们替很多大户人家做衣服。”

        男孩忽然冷笑,起初只有形没有声,但不到两分钟,终于发出声音了,一声跟一声,愈笑愈狂:“哈!哈!哈!哈!哈!”

        那笑声令志成觉得害怕。

        “哈!哈!哈!哈!哈!”男孩仍然在笑,笑得脸仰起又垂下,全身摇摇摆摆。

        笑够了,他就不笑,然后指着志成说:“你永远也要听我话!”

        志成问他:“为什么?”

        “因为,”他说:“你是属于我的。”

        志成懊恼了,他皱起眉,“又是为了什么?”

        男孩忽然站起来,踩他的脚,表情愤怒:“你真蠢!”

        志成不高兴:“你怎可以无故骂人?”

        男孩把脸俯下凑近他,然后压低声音说:“我喜欢怎样就怎样,你奈我什么何?”

        志成答不上话来。

        男孩又说:“我可以骂你蠢,因为我知道的你不知道。”

        志成说:“或许,我知道哩!”

        男孩干笑了两声,然后便说:“告诉我——”

        志成望着他,气氛有点紧张。

        男孩出题目:“为什么水能灭火?”

        志成张大口,答不出来。

        男孩低低地“哼”了一声,然后望进他的眼睛,说:“你永远也及不上我。”

        志成的男子气慨被激发了一点点,他反抗,“不……我会查出来……”

        男孩又仰脸狂笑两声,当再垂头看他时,男孩便说:“你永远只是我的跟班,你替我提鞋就差不多!”

        志成终于激怒了,他说:“我不会替你提鞋!我只想与你玩!”

        “玩!”男孩嘲讽地反问:“你配吗?你问问你自己,你是哪种素质的人,够资格与我平起平坐?”

        志成告诉他:“人不应该骄傲。”

        男孩睁大眼睛,怪叫:“你教训我?”

        正当志成要回答他之际,大门开启,志成随声音望去,再回望时,他发现男孩已经不见了。

        既愤怒又失望,他不喜欢男孩的态度,但又盼望他留下来与他完成拼图。

        既渴望他又不认同他。

        是父亲回来了,志成便走进厨房,为父亲弄热留给他的饭菜。

        他想,他就是想要一个像男孩般的朋友,如果,男孩可以减少他的霸气,那就最好了。

        父子俩一同吃晚饭,志成问父亲:“世界上有没有两个人一模一样?”

        父亲这一次懂得回答他:“挛生兄弟就是相同模样。”

        “啊。”志成从前倒是不知道,然后他又问:“我有没有挛生兄弟?”

        父亲摇头:“没有。”

        “失散了的呢?”志成道。

        父亲又摇头。

        志成说:“会不会母亲把另一个孩子交给有钱人收养?”

        父亲疑惑了,“你看见谁?”

        志成便说:“我看见一个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子……”然后他选择这样说:“在街市内。”

        父亲说:“只是差不多的孩子吧!”

        志成便不再问下去。他知道,说出真相也没有人会相信,不如不再说。

        他一边吃饭一边盘算,明天回学校查阅挛生兄弟的资料,然后是水能灭火那回事。

        他就不相信斗不过他。

        当他找到答案后,又花了时间阅读恐龙的故事,另外又看了一些爱迪生的发明历史。看罢,就满足了,知得愈多,愈不怕那男孩霸道的发问。

        当男孩再出现时,志成就说:“当水大量地被喷射到燃烧物的表面时,由于它的吸热本领强,燃烧物的温度便下降,如果温度低于燃点,火便会熄灭。”

        他一字不漏地把答案告诉男孩。

        男孩便说:“你只是个死背书的呆子。”

        志成不忿,他问:“告诉我为何会有挛生兄弟?”

        “哈!”男孩笑了一声,“考我?”

        志成流露着骄傲的神情。

        男孩却懂得回答:“挛生兄弟的形成有两个情况:当母体排出一个卵子,受精了之后分裂为二,形成了两个胚胎,每个胚胎分别发育为一个独立婴儿,这称为同卵双胞胎。这种挛生兄弟的外貌会非常相似。而另外一种双胞胎的成因是异卵双胞胎,当母体排出的卵子有两个,两个卵子又同时受精,就会发育出独立的胚胎,这一种的挛生兄弟外貌不相同。”

        男孩轻松地通过了志成的挑战。

        志成觉得他很厉害:“你真的懂!”

        男孩说:“所以你要屈服于我。”

        志成问:“你与我是挛生兄弟吗?”

        男孩瞪着眼,表情惊讶,“你?我?”然后又是笑,鄙夷的笑。

        志成再问:“那么你从哪里而来?”

        男孩的表情便不再如前嘲弄了:“你问得真好。”然后他告诉眼前这一个什么也比他差一点点的小朋友,说:“我由一个至高无上的地方而来。”

        “什么?”志成不明白。

        男孩说:“我就是你的优秀版本。”

        志成皱眉,感到非常迷惘。

        男孩轻轻一笑:“我是你那聪明、自信、有品味、勇敢、英俊的版本。”然后又说:“你是我的下等货,又或称作次货。”

        “不!”志成握着双拳,突然感到厌恶,“你乱讲!”

        “对不起,因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远只能平庸、没出色、次等。亦因此,你永远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说罢,男孩高兴满足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见到你!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男孩收敛起笑声,转瞬间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着志成,继而说:“发恶?我是你来命令的吗?”

        男孩的声音突变,变成如成年男人般厚与沉重。

        由于事出突然,志成看见小孩面貌的他,却听见大男人的声调,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为后退半步。

        男孩说:“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样就怎样。而你,我要你怎样,也就怎样。”

        说完后,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后,大家面贴面了,本来只在四目交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张开大口,愈张愈大,已经大得不像一个人的脸了,那简直就是橡胶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吓得向后缩躲。更可怕的事发生了,男孩的口张大得如鬼魅的脸孔,继而一口把志成的头颅吞噬,那张大的口含着了志成的脸,志成在那大口内挣扎、窒息、尖叫。在这一刻,他才省觉,这个比他各样都优胜的小男孩,根本不是来与他做朋友。

        “放过我——”志成双手乱抓,他恳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在偶然张开眼时发现那个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来去自如,他任意妄为。他发号施令,他要另一个他驯驯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弄他。

        他不是来与他一起玩的,他是来玩弄他的。

        他是主动;而另一个他,只是被动。

        从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准备功夫,要与那个自傲的漂亮男生竞争。

        “你吓我?好吧,我没有你的怪异,我让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让你逞强,只是我也不能输。”他下了决心。

        有一次,当男孩来了之后,志成把握机会发问:“告诉我,为什么血是红色?”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为血液中有红血球,而红血球中含有血红素。”

        志成不得不服气。

        轮到男孩发问:“告诉我——”

        志成瞪着眼,他希望那问题是有关乘数表的,因为他刚学会了背诵;又或是关于火山的,科学堂上才刚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动词运用也不错,他很熟悉。

        然而,那问题却是:“海市蜃楼是怎样产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声,他连海市蜃楼是什么也不知道,未听闻过。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当然后来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为不能看着自己输,志成的知识水平比同龄小孩高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后来更跳了一级。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儿童”,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激那个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虽然差劲,但也有功劳。

        志成已体会到,他与他之间的复杂关系。那男孩还是没有名字,有时候他迫志成称他作主人,有时又是陛下,亦试过要志成称呼他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话,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志成只会是个满足于现状的小学生,志成是明白的。

        青春期到了,志成开始变声,又长出稀疏的胡子,外形尴尴尬尬。而那男孩,成长得与志成一模一样,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没有那些丑胡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色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浓密地长出来。他的声线早变成大男人那样,充满力量。当志成脸上长满暗疮,他却一颗暗疮也没有。他是完美的、无瑕的、光洁明亮,如一个王子。

        他自称王子,然后强迫志成称呼他。

        “不叫!”志成觉得无聊。

        王子说:“但你不能否认,你内心的深处正认同我。”

        “我认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于在裁缝店的布匹仓中挑选布料,他现在于课余正式学造旗袍。

        然后,他感到脸上赤赤痛,伸手一摸,发现脸上长了很多很多浓疮,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着他。

        王子说:“你跪拜我啦!”

        “我干吗要跪拜你!”志成很愤怒。

        王子说:“并且赞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无聊!”

        然后,他连手背上也长满了暗疮,变成了毒疮少年。

        王子说:“你是麻疯病人。”

        志成说:“好了,别过分。”

        他不满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满。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时的声音道:“你以为我是玩的吗?我要你怎样称呼我你便怎样称呼我!你以为你是谁,与我讨价还价?”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声。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身后有一股气场,令人无能力抵抗恐惧。他怕了,寒意由皮肤渗进肉中,再渗入骨。

        他低声说:“王子。”

        王子听罢,仍然不满足:“我改变了主意。”

        志成屏息静气。

        王子说:“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于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头来,望着这个人,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过比他好一点点,就能成为主人吗?

        不甘心、愤怒、无奈,统统压抑着,沉淀到心坎的最深处。

        主人问:“要不要连内脏也生疮?”

        志成担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终于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种熟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日,大家都十多岁了,那笑声,当然雄浑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他在狂笑中说:“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终身的主人!”

        主人开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边肩膊,他向后退了,又推他的右边,眼看他没还手也没倒下,主人便索性双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来。他很想哭,这是屈辱。

        “人丑、脑袋又蠢,推两推便坐到地上,为什么别人死你却不去死?”语调十足那些欺压低年级学生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头咬着牙,他想辩驳,却又不知怎去反驳他。有时候,他也自认是这样——又丑又蠢,是一个无能力反抗的无用鬼。

        主人叹了口气:“唉,算了吧,你闷死我。”

        志成问:“告诉我,你可否放过我,不再来烦我?”

        主人流露着啼笑皆非的神态:“我烦你?当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来临。”

        他又说中了,当初的确是如此。

        “所以我才选中你嘛!”主人轻佻极了,“是你选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叹息,说:“现在我不盼望你来了。”

        “不!”主人像听到不可置信的笑话那样:“才不!你不知多想我来,你不知多喜欢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欢你!”

        主人笑,笑完之后说:“你很喜欢我,因为你想变成我。”

        志成抬头望着他,看了那么一刻,忍不住哭了出来。

        是的是的,的确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满着世间一切智能、无敌的自信、无所惧怕。

        所向披靡,英俊挺拔,而且,可以控制别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泪包,不要哭了!”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额一下,志成就全身震荡,他看见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后隐没,而他全身上下的浓疮,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没有噤声,却一直哭。他知道,他与他以后都会没完没了,他会永远地屈服于那个自称主人的凶恶之下。

        志成就是这样长大,避又避不过他;说得准确一点,他与他,是这样一起长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着他的欺侮。相生相克,是另一种相依为命。

        在十六岁那年,他缝制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色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双捆边,粉红色蝴蝶形盘扣,单襟,领子高,长度及膝,小开叉,这是一件精致的作品。

        然后他发现,造旗袍的专注与盼望,使他暂时脱离他。衣车平稳而连续的声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抚慰了他年轻却没停止受创的心灵。

        在旗袍的温柔中,那欺压不存在、无处可站。

        卑鄙的事情,无法在详和与柔情之中站得稳。

        父亲带他进进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里的太太小姐造旗袍。他长得正气,也年轻,量身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时,女人会与他说说笑,赞他长得英俊,又问他有关学业的事,志成总是开朗光明大方地响应,女人都喜欢他。

        富家公子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欣赏妻妾们量身和选择布料的画面,因为,看着喜爱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尺寸,是好看而性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佛红杏出墙的妩媚之态,特别婀娜娇嗲。

        公子们风花雪月,以茶点招待志成父子,父子俩客套地吃一些,然后,又把旅行的照片给他们欣赏,那是五十年代,并不是很多人去过欧洲旅行。

        志成父亲看得很有兴致,志成也看得专心,公子则在旁边解画:“这里是意大利,看,这就是著名的叹息桥,你们准这辈子都没看过,很诗意的呀,与中国人所造的桥完全不一样……”又说,“那是法国人的凯旋门,不错吧,这个角度,能够把整个建筑物无遗漏地拍摄下来,很考技巧。”

        然后,是西班牙的照片:“噢,看过后有了见识,你们便可以告诉别人,西班牙是什么一回事。这是巴塞罗那,很有艺术气息吧!而这座古怪奇突凹凹凸凸的建筑物,哈,叫什么名字……”

        太太走过来看,说:“叫什么大圣堂吧!”

        志成说:“是圣家堂,十九世纪末期由著名建筑师高第建造。”

        大家感到愕然。

        志成指了指照片,又说:“这是其中的一个方向,名为‘基督之爱门’,上面有六位音乐天使。”

        公子与太太不作声,而志成的父亲则有点尴尬。

        志成父亲不好意思地说:“小孩子胡乱说话。”

        公子便说:“他又说得很对呀!裁缝仔,有点墨水啊!”

        晚上回家,父子俩相对吃饭,父亲说:“志成,我可没法像富有人家般栽培你。”

        志成微笑,对父亲说:“我喜欢造旗袍,你放心,中学毕业之后我会正式帮助你。”

        志成父亲似乎放心了:“我们不用懂得那么多,只懂得一门手艺就好。”

        志成和应了一声,但他的心愿当然不是如此。

        在他十八岁那年,父亲中风,不久后便去世。志成非常伤心,还差一年才中学毕业,但已不得不辍学,他要继承裁缝店了。他怀念父亲,常常哭肿眼睛。父亲用过的剪刀、尺子、纸样上的笔迹,都留下了那么浓厚的气息。世上,已没有亲人了。

        静静地独坐一角,志成会想,这些时刻,他不介意那个他到来。他希望知道,这世界上,仍然有一个他熟悉的人存在。活着,真是很孤独。

        有一天,他又来了,志成对他和颜悦色:“有什么要考我?”他问得甘心而温和。

        “当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着十八岁半熟美少年姿态的他,把脸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发问。

        主人说:“告诉我——”

        志成微笑。

        主人继续问:“你想不想父亲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说:“但当然,有条件的。”

        志成问:“是什么?”

        主人笑:“你很想吧!条件是,你要叫我父亲。”

        志成立刻拒绝:“你妄想!”

        主人瞪着眼:“叫我一声你就得回你的父亲啊!”

        志成说:“我不会跟着做。”

        此刻,他极后悔盼望过他的来临。这个人,真令人又爱又恨。

        主人就说:“早说你不识抬举!”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说:“最后一次机会。”

        志成把他赶走:“我不要见到你!”

        “好吧,他永远不会与你相逢。”主人说。

        志成反问他:“你又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逢?一日我也死了,我与父亲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这个微笑拖得很长很长,长得突兀。

        他说:“你可以肯定你有这一天吗?”

        志成说:“你不会不让我死吧!”

        主人耸耸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满心烦厌。

        日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身修腰,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性感。最受欢迎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蕾丝,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性最得体又妩媚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内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父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缝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春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身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缝,一个裁缝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父亲有偏房,但小玫的母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岁,比志成年长两岁,待在闺中。早前,她往美国留学,但呆了一年,不喜欢,于是又回家来。她读的是大学第一年,但没学到什么,连课也不爱上,美国,令她最怀念的是爵士乐,当地的舅父开了两家俱乐部,她常常窝在那里听歌,回家后,带了大量的唱片回来,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拥有的茶庄在台湾,他们主要经营转运茶叶往欧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间小门市。小玫的家在一个山头之上,四面环山,没有公路往市区,这山头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欢交际,性格很内向,但气质并不是害羞的那种姑娘,小玫的气质是高傲的。

        优雅、冷冷、淡淡。

        蓝太太听说女儿想造旗袍,便为她找来不同的师傅,她也不介意每个也试试。本来她穿洋装,但从美国回来后,她说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厅待了许久,差不多一小时,工人说,小姐有点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闷了,看见窗外是个玫瑰园,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个很漂亮的玫瑰园,一丛一丛,种了不同品种的玫瑰花。

        玫瑰园很大,他愈走愈远,然后开始有音乐声,轻快的,透着不吵耳的热闹。

        然后,他看见一个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茎一株株放进泥洞中。女郎头上系上丝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裤子,脚上是旧旧的劳工靴子。

        女郎背着他,当感到身后有人,便转过脸来。

        她望着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脸,志成不介意与这脸孔的主人说话:“嗨,你种的花很漂亮。”

        女郎说:“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种的,这么多年来也由我一手种植。”

        志成说:“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见他有兴趣,就站起来,指指左边的桃红色玫瑰:“这品种叫涟漪,只有两层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样子清秀。”

        然后又指向一丛白玫瑰,说:“白色的叫雪地华尔兹,当盛放后花瓣会向外绻。”

        她走了两步,站在一丛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绍:“这是天鹅,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后便变为忌廉色,但雨后,雨点会为花瓣打出一点点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后会更艳丽,唯独天鹅不一样。”

        她继续走前,又说:“这一种深粉红色的,圆圆的,有一个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说了:“屏息静气。”

        女郎望着他,怔了怔,低哼了一声,她想不到他的英语那么好:“是的,屏息静气。”

        然后志成问:“正在播放的是什么歌?”

        女郎说:“Duke Ellington的爵士乐,你有没有听过?”

        志成说:“Duke,即是公爵,但我没听过。”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领导的音乐,是多么有气派与格调。”

        气派与格调,志成仰慕这样的形容。

        志成问:“你们的小姐喜欢听?”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问:“你们的小姐喜欢玫瑰?”

        女郎点头:“因为她叫小玫。”

        志成又说:“但她种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觉得很可笑,她连续笑了很多声。

        志成指着一种大大的、橙色与黄色混合的玫瑰,问:“那种叫什么名字?”

        女郎说:“Michelangelo。”

        志成说:“米高安哲罗?那个伟大的雕刻家?”

        女郎说:“他更是建筑师与画家。”顿了顿,继续说,“这种玫瑰像是从黄色底色画上一条条橙色条纹一样,于是以伟大艺术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这花园,看到一望无际的玫瑰,然后他便说:“你是花王的女儿?”

        女郎说:“我是花王。”然后女郎反问:“你是来造旗袍的?”

        志成说:“是的,来等你家小姐。”

        女郎说:“你以后来替小姐量身时,到花园与我说说话啊。”

        志成当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们也可以谈别的事。”

        “当然啊。”女郎笑笑,然后她望望天,说:“太阳太猛烈,我要回去了。”

        说罢,她走到有帘幕的一角,关上唱机,志成看见,Duke Ellington原来是黑人。

        志成问她:“你也喜欢听?”

        她点头。

        “你有你小姐的品味。”他说。

        她又点头。

        然后她走了,志成则返回偏厅。后来有人传话,说今天小姐不舒服,不量身了,又给志成打赏了少量金钱。志成有点没趣,但因为那花王很讨他喜欢,因此,他决定还是会回来。

        晚上,当主人来访时,志成特别留意他的一举一动。那个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稳重的,然而却又不沉重,显得轻松而自信。那个人的笑容,正中带邪,目光都在闪;那个人的眼神,能说话;那个人就算挥一挥手,也充满力量。

        志成明白,像那个人的话,就十分有吸引力。

        主人说:“你好像有点不妥当。”

        志成说:“别管我。”

        主人说:“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会理会你。”

        志成说:“我求你做什么?”

        主人说:“明天你便知道。”然后又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怪你后知后觉。”

        翌日,志成起床后便接到通知,茶庄的小姐想他再走一趟。那样,志成就精神抖擞了,他决定先买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颜色的玫瑰,不知是什么品种,好像没有她亲手栽种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还是想送给她。

        志成买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随身用具放到一个大盒中。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后,这一天他不需在偏厅中等待,工人直接领他到小姐的房间。那房间在三楼,沿路而上,传来抒情但轻快的爵士音乐,志成知道,今天的工作大概会是愉快的。他在转角处向窗外望去,那片玫瑰花园上,没有漂亮花王的影踪。临走时,他要查探一下。

        工人领他走到一个大房间,志成把门推开,便看见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一个女子,她背着他而坐,那法国式的浅蓝色宫庭座椅后,志成只看见她的半个头,还是背着他,只有黑头发的半个头。约四呎之距,就是唱机,黑胶唱片在转,音乐是没有歌词的,无人在唱,只有色士风、喇叭与钢琴声。

        座椅旁是小茶几,放有一盅茶,旁边有一大束玫瑰,淡淡的粉红色,花瓣上有锯齿边,条线细致,这种玫瑰出奇地美丽。

        志成走上前,脸上早已挤出客套谦恭的笑容,正想鞠躬之际,就看见小姐的脸。

        小姐抬起头来,眼睛明亮地闪动着亲切的光芒,嘴唇似笑非笑。她的头发梳得整齐,坐姿随意却优雅,身上穿着米白色旗袍,暗闪着隐藏的玫瑰纹,领上与襟上是白色蕾丝,在左边襟的位置,插上两朵浅紫色玫瑰,一大一小。

        小姐的笑容绽放,就如一朵玫瑰,她说:“花王冒充小姐啊。”

        然后她笑了出来,果然,玫瑰绽放了。

        志成的脸瞬间红起来,他猜不到。

        小姐说:“你不是想说我昨天更好看吧!”

        志成在心中真的哼了一句:“其实是昨天那个比较……”但他当然不可能这样说。

        她指一指旁边的座椅:“坐吧。”

        志成坐下来,他还未曾说过一句话。

        小姐说:“你答应过我会与我说话。”

        志成期期艾艾:“我……不知道你就是……”

        “所以不肯和我说话了?”小姐问,“你有阶级歧视。”

        志成不好意思地笑。

        然后小姐说:“你就当陪陪我,很少人陪我说话的,玫瑰又不懂得回答我。”她轻轻抚摸茶几上的玫瑰。

        志成问:“这又是什么品种?”

        小姐高兴地回头看他,“Anna Pavlova。”

        “很美。”志成赞赏。

        “是的。”小姐很高兴,她自我介绍:“我是蓝小玫,叫我小玫好了。”

        志成说:“我是李志成。”

        然后小姐伸手出来。

        志成看见,愕然了半秒,才懂得把手伸出来,与小姐的手一握,小姐的手前后只伸出来五秒,但志成会在以后的日子记起,小姐的手有多漂亮。

        小姐,真是很漂亮。

        志成的心情很紧张,但觉全身肌肉在萎缩。

        小姐怔怔地看了他数秒,继而又把她脸上的微笑再勾得大一点,她想他放松。

        志成清了清喉咙,正努力不要让自己失仪,他开始找话题:“花园……”

        小姐礼貌地等待他说下去。

        “源自上古时代……”志成开始说出他对花园的知识,“在上古时代已灭亡的巴比伦帝国中,相传是世上最美的空中花园,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不想他波斯籍的妻子受思乡之苦,因而建造这所平台层层草木扶疏的花园。花园代表天堂般玩赏乐园的理想。”

        小姐很愕然,因从来未有听闻过,她的反应是:“啊呀……还有呢?”

        志成说:“希腊人发明了神圣树林的概念,花园是献给神的,而神祇也有他的花园。譬如宇宙大神宙斯的正室希拉,就拥有诞生金苹果的花园。”

        小姐摇头,感叹着:“太神奇太好听了,说下去吧!”

        志成得到鼓舞,开始显得有自信:“意大利人的花园,是百花混合的,中世纪时代,他们流行一种幽闭花园,花草混合一片,没有分设小径,也没有后来欧洲流行的几何图形花圃。”

        “你听过秘密花园吗?它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娇小天地,通常在大花园又或是大园地大建筑物的隐蔽角落,绿意盎然,宁静又迷人,十分浪漫。”

        小姐又再“啊”了一声,然后说:“我知道法国宏伟的皇宫花园……”

        志成就告诉她:“法国式花园是平衡的艺术品,像刺绣一样,有严格的规律,规模庞大,着重古典的平衡。花园变成建筑物的延伸,方圆数公里都是结构严紧的几何图案。”

        小姐说:“我还是喜欢小型的花园,像画家莫奈的荷花池。”然后,小姐便没说话,只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后来,也们又谈了片刻,小姐提议到她的玫瑰园走走,因为晚霞将至,一定会十分漂亮。

        两人走着,志成跟在小姐身后,小姐的感受有点陌生。原本,她只认为这裁缝可让她消磨时间,她猜不到,他竟然拥有让她敬佩的知识。太奇怪了,于是,倒是她变得不好意思。

        走在玫瑰园中,她说:“你说我的花园是哪一类呢?”

        志成说:“是个人主义的花园。”

        “啊!”小姐又发出这个单音。个人主义。

        晚霞来了,天际是橙红色的,是一亿朵玫瑰的汁液调和而成般美艳。小姐满足地望着天际,她有非常秀雅的侧脸线条。

        志成想起一回事,他箱子内的玫瑰。最后他还是把箱子打开,拿出那一束已倦怠的玫瑰。

        小姐看见了,脸上流露着喜悦。

        志成说:“未来这里之前,我买来送给……”

        小姐抢着说:“花王。”

        她接过了花,志成傻笑。

        “谢谢。”她凑近花中央,“很香。”

        晚霞渐暗哑,夜幕快要垂下,小姐把他送走。这一次,裁缝又没有替小姐量身。

        坐在接送的房车中,志成的脑袋变成真空,今日,实在太刺激。

        本来,他有心追求一个花王,可是,却碰上小姐。他已没再想“追求”这回事,只是,心情,仍然悸动。那半小时的车程,正好舒缓刚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的紧张。

        小姐的姿态神情仍在他的脑海中荡漾。入夜了,他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回家后,他就发呆,饭也没吃。

        那个人由大门大模大样地走进来,动静似是刚回家的家庭成员。

        志成望着他开门关门的模样,那种潇洒俐落,与自己那么不相同。在这一刻,他但愿他真的是他。

        假如自己是这个人的话,就能确保不会在小姐面前出丑。

        志成很想很想百分百像他一样。

        主人看透了他劣等次货的心意。志成的目光中流露着恳求的神色。

        主人挂起胜利的笑容:“想模仿我?”

        志成说:“她是千金小姐。”

        主人侧起头,目光嘲弄又轻佻:“高攀不起人家哩!”

        志成否认:“我已没有追求之意。”说罢,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只想别失礼人前。”

        “啊!”主人恍然大悟,点点头,“你又真是次一等。”

        志成不得不承认,也无从辩驳;是真相,只好任由他揶揄下去。

        “来吧!”主人弯身,勾了勾手指,像逗弄小孩那样。志成讨厌他这姿势,却又不得不随他站起来。他不是害怕他,在这一刻,他倒想听他的话。

        他俩面对面。究竟,谁是真人,谁才是镜子?

        主人说:“跟我的表情做。”

        主人流露着自信而端正光明的表情,那是头微仰的,嘴唇紧紧合上,目光内暗暗闪着光芒。

        说:“我——”

        “我——”志成跟着说。

        主人纠正他:“声线雄厚一点,调低一点,要充满男性魅力。”

        “我——”志成又说。

        主人说:“加上刚才的表情。”

        主人在志成跟前显出尊严的气派。

        “忘记你只是个裁缝仔。”

        志成尝试着,但剎那间,又放不下身分。

        主人说:“就当你是我。”

        志成望进主人的眼睛,这个人,有多么具魅力的眼神。

        充满张力、复杂、深不可测。

        这就是男人的魅力。

        坚定的,强势的,叫人屈服的。

        高高在上,无惧,能操控一切。

        是的,就变成他。

        只有变成他,才能与她匹配。

        从今,不再是一个裁缝,他要变成一个她景仰的男人。

        志成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眼神集中。

        他看见,跟前的男人在微笑。

        他也下意识地跟着做。

        从今以后,就甘心情愿,名正言顺地模仿他。

        下了这决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侧起脸,神情高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白了,他在教他身体语言。

        自此,主人与他都没再说话,他细心留意主人的每个姿势,他要学到十足。

        主人昂然阔步,继而单手插袋。后来又转身,低头沉思。

        志成依样昂然阔步,又单手插袋,转身,沉思。

        主人伸开双臂,头一侧,自转了一圈,脸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色。

        志成也伸开双臂,头一侧,模仿着那种潇洒的自转,神情亦开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头往后仰。

        志成伸出左手,头也往后仰。

        主人的左手打着拍子,姆指与中指发出富节奏感的节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脸而笑,露出富线条美的下颚。

        志成仰脸而笑,他的下颚线条同样美。

        然后,主人再笑。

        同一时候,他也笑。

        两把笑声重叠,节奏一样。

        主人双手一拍,洒脱地走前。也同一时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动作。

        已经不再一先一后了,他们其中一人是面镜子,他们的动作已融合起来,相同而一致。

        一同举手一同提脚,一同笑,眼眉一同扬起。不用望着对方,已动静姿态一致。

        他与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觉力不从心。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荣,以及他的宗教。

        那个夜,屋子里有如出一彻的两个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样,做着同一套细节。

        像刚刚出生般,他尽情吸收尽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这是多么漫长又美妙的一夜啊。志成但觉他已重生。

        隔了一天,大宅的房车又来接他去见小姐。志成的神态已经不一样。

        他穿得光鲜,簇新的恤衫和西裤,他已不似一个裁缝,倒像一名公子。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工人把他带到小姐跟前,这次小姐是站着迎接他。小姐穿粉红色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色,她的襟上,照样插着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红。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小姐。”他朝她点头。

        小姐吸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吸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流露着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欢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身。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色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小姐说:“Duke 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学生,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诱惑地望着她。

        小姐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 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身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小姐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迷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身贴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缠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 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身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毛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足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小姐,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她擦过他身边,冷不防全身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身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高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迎向小姐。

        “小玫。”高贵的妇人是小玫的母亲,大宅的蓝太太,“高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小姐说:“是裁缝师傅。”她这样说。

        接着,小姐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小姐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缝师傅,她始终是小姐。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乱。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与高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母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阳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 Indigo》。

        汗湿透她的背,浅色旗袍贴着她的身体,性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缝!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阳照样曝晒下去,连胸膛也渗汗了。

        插着的是一种血红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激荡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做爱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阳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满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艳。

        与那位高先生看过跑马后,小姐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性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兴奋?统统都不过尔尔。高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母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小姐并不抗拒嫁给高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缝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激荡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

        不过分吧,未结婚的女人,偷偷享受着一段没结果的爱情。

        那个周末后,她又叫他上来,她想念他想得很着急。

        那天下午,她斜斜地躺在一张粉红色的贵妃椅上,她穿着忌廉色的麻质料子旗袍,外层的料子是通花的,是从法国运来的布料,穿在身上便有法国风味:矜贵,却又野性。

        她甚至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一直都侧卧在贵妃椅上,拨弄着一把西班牙的折扇。

        眼神有热炽的渴望,芬芳有如玫瑰。

        她感受到一股淫荡。

        她拍了拍腰前的位置,他便坐下来,与她坐在同一张椅之上。很亲密了。

        她溜了溜眼珠,含笑,说:“今天……说什么才好?”

        志成早有准备:“玫瑰的故事。”

        她首肯,她批准。

        志成便望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希腊神话中,天地初开之时,玫瑰是白色的,因为爱神Ape赤足奔跑过玫瑰花田,足踝被刺伤了,血淌在玫瑰的花瓣上,玫瑰嗜了血,玫瑰才变成红色。”

        他的眼睛锁着了她的,她离不开。她只好深深地吸一口气,心跳得很厉害。这个男人的眼神,如一团火。

        要……败阵了。

        她惧怕,是故只好动一动。她拍了扇子,又再溜了溜眼睛,故意自然地微笑,她问:“关于我的故事,有更动听的吗?”

        她放松,他也跟着放松,他说:“白玫瑰是静默之神,把一朵白玫瑰插在身上,你告诉别人秘密,听秘密的人便不会把秘密传扬开去。”

        她闪亮着眼睛,笑说:“秘密……”然后是一连串笑声。心中有了点共鸣,她说:“那么我要插一枝白玫瑰。”

        志成却响应:“我们有秘密吗?”

        他的眼神深邃又神秘,而且……诱惑。

        她又惊恐了,眼神闪动不定。是的,那该是个怎样的秘密?他俩什么也没做过,会有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没有啊没有啊……

        然后,当她把目光安定下来,朝他的眼睛而看之后,真相又显得太过坦白了。那欲望,就是一个秘密。

        他的脸凑得那么近,他的眼神,是世上最深沉迷人的。而爱情,就如玫瑰制造出来的旋涡,在一层又一层花瓣中,把她卷进去。红色的、温柔的、美丽的、芳香的、甜美的、激烈的……而又哀伤的。

        是不是,将要有一个吻?

        她深呼吸,她想低低的叫喊。

        然后,他的眼神下降了,下降得很慢很慢,如同随夜幕而降下的天使。时间,却只是下午的三时,她却已看不见日光。

        不知怎算好,惟有合上眼。他的唇就落在她的唇上,是一种压力。原来,接吻就是这回事。

        温暖地包围在一种缠绵之中。

        然后,她想要更多。

        然后,她就哀伤。

        得到了这种感受,下一秒,她就伤心了。

        还是那种很重很重的伤心,她的眼角凝住涌上心头的泪。

        她的脸一侧,就脱离了他的吻。强忍着,不要泪流下。

        不敢望他,她垂下眼说:“千金小姐不会嫁给穷小子。”

        顷刻,无人言语。

        一句话,封锁了他与她。

        她的头一直垂下,没有再抬起来。而他,望着她的侧脸,静默着。

        他听见的是一道命令。

        立刻就明白了。

        他一直望着她,他站起来,离开了她,但仍然望着她。他没说再见,转头就走,他太明白了,这是一种必然的事。

        他与她,只能如此。

        他走了。当她知道他走了,她就哭出来。哭呀哭,饮泣,不作声。眼泪毁了妆容,毁了原本渴望做点坏事的心情。

        原来不是如意算盘那样。要在婚姻之外要一段爱情,是力不从心的。

        只开始了一点点,就已经很痛苦。

        爱情的美,连带着那爱情的痛苦。

        爱情,就是玫瑰。

        她一直地哭,哭到满意了,饱满了才不哭。当脸孔肿起来之后,胃部也差不多哭得要反了。

        她已决定,她与他到此为止。那一句说话,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一道命令。

        是的,千金小姐与穷小子,都不合理。感叹是那么长长的一声,她失恋了。

        而他,也一样啊,他用手掩着一张脸,垂下来,他很沮丧,男人因金钱而失掉爱情,男人很沮丧。

        都说,自己是这阶层的人就是这阶层,他一直只在高攀。

        他痛苦地摇着头。然后,反思的意欲来了。他一生人都在高攀。

        高攀着与那个人的友谊,高攀着一个女人的爱情。

        统统都不配衬。

        从来,他都卑微。

        是彻头彻尾的下人。学问,改变不了;态度,也改变不了;努力,亦无补于事。

        他是低贱的,用任何方法也攀不起。

        很大很大的打击。命运,有着太多太多的主人,争相来压着他。

        那摇头的姿势持续,而痛苦,也同样。

        那夜,主人来了,他在他面前崩溃地哭起来,他没有说话,太伤心,就连倾诉也做不到。

        男人的眼泪中,有那说不出口的一句:“就算我再似你,也不是你。”

        无助、苦困、迫不得已。

        主人没说话,脸上有一股令他陌生的严肃。他大惑不解,想问原因,但太伤心了,他最后只能继续伤心,没有心力去了解别的事。

        伤心,是一个世界。封闭了的世界。

        主人望着他哭,他就尽情地哭。主人的脸孔,真的很严肃很严肃。

        就这样,志成与他深爱的小姐没见面一个月。

        他治疗着失意的打击,而他的小姐则筹备着终身大事。高先生要往德国工作半年,他希望临行前与小姐订婚。她没异议,因此,便赶制订婚的服饰。

        尝试了两个裁缝也不满意,她打算试第三个。虽然志成仍未替她造过旗袍,她依然觉得他会造得好。

        也对自己说了,不要就不要,都没有可能要。才不要怕看见他。

        不用怕不用怕。只是造旗袍。她好好地,一遍一遍说服自己。

        她又请他来了,他一如从前,一叫就来。从来不拒绝她。

        他想见她,也以为会相安无事。上一次,她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任何男人,也会知难而退。

        见面之前,他们各有自己的解释。

        这一次,她把一个工人留在附近,她想正正经经量身。

        志成坐下来等,她由一间房步出来,表情冷冷,横眉一扫,就是大户小姐面对小裁缝时最平常的态度。她叫自己继续冷下去,这就对了。根本,由一开始就该如此,原本,是她常常主动找他来说话谈心,自作孽。

        她看着他,没有与她打招呼,上一刻,她本在他跟前,然后一转身,下一刻便背着他。

        她张开手,不发一言。

        他替她量度肩膊的阔度,脖子的长度,然后是身长。

        他问:“请问小姐的旗袍要求什么长度?”

        她说:“一长一短,长的那件到足踝,短的贴近膝盖。”

        他照着做,她感应到他的指头触碰到她膝盖背后的位置,她的小腿就有点发软,酥酥的软。

        她害怕这反应,因此故意说:“手工好的话,婚宴上的旗袍也交由你造。”

        他的心伤了,没有回话,继续他的工作。他的表情也是冷冷的。

        他站起来,轻轻说:“小姐,请把双臂张开一点。”

        她照做了。

        他替她量了上围,软尺轻触她的胸脯,他有点紧张,记下了数字。

        然后,他又替她量了腰围,她的腰很幼小。

        最后是臀部,她有完美的数字。

        本来,志成对于他的小姐心存一些愤慨,但在完成这些量度后,愤慨又不在了。量完了,他就要走,他发觉自己有点不舍得。

        上一回,才吻过她。一切,就彷如隔世了吗?

        究竟有没有吻过……

        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迷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身,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强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衣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粉红色的蕾丝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粉红色玫瑰,叫Silver 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吸,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内,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身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入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根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欢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白,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诱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欢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交。”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

        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强,像汽车高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台湾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小姐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欢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邪一些,又高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缠缠,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妻。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露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公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公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春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公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白吗?你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蚀入我的肉。”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内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抚摸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

        他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我永远不朽,我如宇宙不灭,有生之年,亿亿万万,你都在我的血脉中滚动翻腾,玫瑰伴着我每一个毛孔吸呼盛放。”

        他永远都活下去,活在她的玫瑰花田中。

        她相信他的感情,相信他永远都爱她。但她同样相信,一天她就会衰老败坏,腐臭变形,如同凋谢后死亡的玫瑰。

        她细舔着玫瑰,在激情中意图把玫瑰吞进肚中。刺青的玫瑰会与他长存,而她,并不。

        他那么爱她,而她被他爱得,那么那么的忧伤。

        主人答应他们相爱,果然,他们就有动人的爱情。

        主人要他恐惧,他就莫名的恐惧,他见着他的主人,已不如年少时那样。曾几何时,他对着他,还可以说说笑。

        果然,主人一诺千金。那恐惧,是出乎意料的真实。

        主人说:“告诉我——”

        他端正地等待。

        主人继续说:“如果我令她明天起便不认识你,那你怎么办?”

        他立刻乞求了:“不——不要——”

        主人很高兴,他急急忙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他手舞足蹈,“再求我吧!再求吧!我喜欢看!”

        他不敢怠慢:“求你,不要。”

        主人问:“你害怕?”

        他没回答,那当然了。

        主人很满意:“那是我最爱看的。”

        他很忧伤,流露着求别人手下留情的卑屈。

        主人绽放出一个魅力无双的笑容:“我叫她……”

        他呢喃:“不要……”

        “叫她……”主人笑得瞇起眼来,如说及梦想般兴奋,“叫她失忆,忘了你是谁,记不起你们有多相爱,一切也烟消云散,你像是从来没有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一样。”

        “不!”他垂头。

        主人总结:“你是个陌生人。”

        他很害怕,怕得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主人侧起脸,朝他垂下脸的角度窥望去,主人要看他惊惶悲苦的神色。主人是为着这种享受而来,主人有品味。

        看了一会,主人把头转了转,舒筋活脉,又松了松双手,差不多了,他宣布:“我看够。”

        他呼了一口气。

        “暂时。”主人双掌合拢,微微鞠躬。

        这一天,主人有礼地告辞,临行前教训了他几句:“别以为你是我,你从来就不是。你崇拜我、模仿我是你的事。我渴望的只是你的恐惧,你愈恐惧我便愈喜欢。想我对你好?那你再恐惧点吧!我满意,我享受,你便有好日子过。”

        他低着头,他的身与心,都在颤抖。

        主人说:“当铺老板,你用你的无畏惧交换了我给你的青春、财富、权力,还有爱情,细心想想,你还是有赚的。”

        他悲痛地,冷冷地笑。

        主人拍了拍他肩头:“难得我喜欢!”说完又哈哈哈狂笑。

        笑完了,就轻轻掴打了他的脸,来回两次,流露着嬉戏般的藐视。

        “奴隶,聪敏点吧!”主人说。

        然后,他抬头,目光中流露着后悔的神色:“那时候,我不该盼望你。”

        主人有点愕然,但不嬲怒。主人点点头,皱了皱眉:“是的。”主人也同意,奴隶就苦笑。

        主人朝着他展露夸张的、自信十足的笑容。主人摊摊手,表示:“我也不能帮助你。”

        谁能在开始的一秒就能抵抗命运的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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