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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是刑罚,胜似刑罚

        解放初期,政法部门——至少是上海政法部门的审判员不打犯人,这是基本上可以肯定的。因为一九五二年上海市法院筹备成立,我本人就在法院系统工作,经常出入于提篮桥监狱和各区公安分局,可以证明。但是各分局拘留所里有一宗“不是刑罚的刑罚”,比什么刑罚都厉害,那就是饿肚子。

        饿肚子可分两种,一种是饿上三顿五顿或三天五天,饿得头晕眼花,四肢无力,那只是一时的难受,饿过去了,有饭吃了,也就没事了;另一种是“亏”,说起来是天天有饭吃,但顿顿吃不饱,时间一长,先消瘦,后浮肿,眼睛发黑,心里发慌,腿抬不起来,路也走不动,吃什么都是甜的,特别想吃盐,而吃多了盐又最容易得浮肿,那个难受劲儿,好比钝刀子杀人。

        拘留所里,每天一顿粥、一顿饭,不过半斤米的定量,又没油水,对一个七尺男儿来说,一天两天甚或十天半个月,都还好扛,接连几个月过这“吊命”的日子,不死也不活,这“刑罚”确实不好受。

        许多江洋大盗、惯匪窃贼,鞭子蘸凉水抽都不害怕,却最怕这种“人道主义的刑罚”,在拘留所里关的时间一长,什么大案、小案、陈年老案全都交代出来,目的只有一个:早日结案,好转到监狱或劳改大队去天天吃饱饭。

        相对而言,提篮桥监狱的犯人可比拘留所里的犯人强多了。尽管伙食很差,每天六七两糙米饭还是有的。

        池步洲是个文弱书生,对于食物的摄取量,比膀大腰圆的汉子似乎要少些,但也架不住日积月累的“亏损持久战”。

        对池步洲来说,还有一种“精神刑罚”比饿肚子更难挨,这就是失去了妻子儿女的任何消息。

        他有五个子女,除去老大参军走了之外,靠妻子那点儿微薄的工资,怎么养活四个孩子?自己被捕以后,政府怎样对待妻子?是否也在用变相的刑罚在威逼利诱她坦白从宽、检举立功?

        骨肉至亲,牵肠挂肚,真是肝肠寸断,难舍难分哪!

        三个月下来,由于营养不良和精神崩溃,他瘦得脱了人形了。

        这时候,老犯人大都结案了,后来的犯人也结案了。与池步洲同时被捕的人中,很大一批已经拉出去枪毙了。这消息,是在报纸、广播上都公布了的。池步洲看不见报纸,也没人告诉他,当然不知道。最后,连留在监狱里当活字典的号头都结案了。池步洲虽然已经变成了“老号儿”,可他缺乏“活字典”的那一套处世哲学,不会逢迎看守,也不会安排处理“号”里的日常事务,因此不能提升为号头,只能继续“挂”着。这在监狱里也有一个不成文的传统名称,叫做“留犯”。

        2433号犯人和号头离开监房之前,也曾经恳切地劝过池步洲:“做人不能太认真了,胳膊拧不过大腿去。政府把你抓来,表面上是没有原告,实际上政府就是原告。你想和政府较劲儿,能有你的好果子吃?即便政府抓错了,能在你面前承认么?共产党宣扬的是自己一贯正确,从来不错,能从你这里开例承认自己有错么?你硬顶着不承认,最终只能死在牢房里,死亡报告上填的依旧是反革命,有什么用处?为今之计,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政府叫你承认什么你就承认什么,第一先争取离开这死不了也活不了的牢房,到劳改大队去吃顿饱饭,然后再慢慢儿想办法翻案。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哇,老弟!”

        池步洲也确实认真考虑过号头的话,但是考虑的结果是宁可死在这里,也绝不自己给自己脑袋上扣屎盆子。他是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子,生平最恨的就是特务,如今偏偏要他承认自己是特务,这口窝囊气儿怎么咽得下?

        这期间,狱方因为他的案子迟迟不能了结,给他转了监房,而且从此以后每隔一两个月就转换一次监房。转监以后,基本上保持五人一室。只是长期不洗衣服不洗澡,身上长满了虱子,每天只好以捉虱子作为消遣。监狱里就有个很大的澡堂子,但是据说也只有判了刑的人才有资格入浴,“未决犯”是没有洗澡的权利的。

        第一次转换监房,池步洲和一个叫朱衡义的同关一监。他是胡宗南的外甥,曾在舅舅手下当过几年少将机要秘书。国民党败退台湾以后,他脱离军队,去了香港。解放初期,上海与香港之间的来往还很方便。他见香港的老板们照常到上海来做生意,也于一九五零年底堂而皇之地回到上海,打算从事进出口贸易。按照他的看法:我已经弃官从商,不再与国民党、胡宗南坐一条船了,共产党难道还会拿我当敌人看待么?所以他一到上海以后,就坦然地住进了高级饭店,大摇大摆地进进出出,毫无顾忌地与这个会面,跟那个约见,三天两头请客吃饭。到了一九五一年初,有一天他西装革履地刚从旅馆的电梯里出来,三四个便衣儿一拥而上,说是有点儿事情“请”他去谈谈。这一“请”,就把他“请”到监狱里来了。

        这事儿发生在“四·二七”大逮捕以前,当时监狱里犯人不多,他一个人关一间牢房。“四·二七”之后,他的牢房里当然也有过“沙丁鱼罐头”的场面。池步洲第一次转换监房,跟他关在一起,他见池步洲文质彬彬,主动上前搭讪,一亮“底牌”,彼此都是“少将”,于是臭味相投,一拍即合,躲开狱卒的监视,几乎无话不谈。两个月以后,第二次转换监房,就不知他下落了。——直到一九六三年以后,在上海与他再次相逢,才知道他判刑以后被送到新疆劳改,释放以后,得到胡宗南旧部、起义将领陶峙岳的庇护,有了工作,到上海来洽谈一笔生意。后来在“文化大革命”中是否遭到更大的冲击,就不知道了。

        有一个问题常常萦绕在池步洲的心头:这一次“四·二七”大逮捕,自己的朋友究竟有多少人抓进来了?来到监狱以后,从老犯人的口中,他得知只有案情重大的人,才关押在提篮桥监狱,一般的小案子,大都关押在分局拘留所。上海市有那么多区,究竟有多少人关在分局,那是无法估计的。提篮桥监狱,按正常容量,可以关押一万人,如今大大超员,按超员一倍计,也有两万人。但是也不一定。因为别的监房是不是都像他的监房那么拥挤,可不尽然。在每三四天一次的放风中,他经常看见一些外国神父,他们身穿黑色长袍,头发梳得镜光,脸色红润,精神饱满,可以判定绝不会是五个人一间牢房,也不会是一天只吃六七两粮食的。再打一个折扣,就算关押了一万五千人吧,在八九座大楼中,一间牢房只关五个人,除了放风时间之外,又不许走动,怎么可能知道别的监房里关的是什么人呢?

        监狱里为了避免犯人因为活动量太少而引发肌肉萎缩症,都有放风的制度。按道理说,放风应该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由于提篮桥监狱关押的犯人太多,尽管有一个相当大的广场,但能够提供的活动场所相对而言之仍太小,所以这里一般只能每三四天放风一次,每次不过一刻多钟。为便于管理,放风大都以通道为单位进行,因此放风的时候所能遇见的人,也老是那几个,至少是每换一次监房,总是那几个。要想在这百分率极低的部分犯人中碰见熟人,概率必然是很低的。

        但就在这样的概率下,池步洲居然也碰见了一个熟人。每次放风,犯人们排成队,在楼房之间的空地上一圈儿一圈儿慢慢儿地走,也可以伸展伸展胳膊,但绝不许说话,更不许交头接耳,甚至眼睛都不许斜视,不然,旁边的武装看守就要过来训斥,严重者立刻拉了出去。

        有一次放风,池步洲忽然发现旁边一队正在转圈儿的犯人中有一个熟人。当然对方也发现了他。两人都感到惊讶不已。但是既不能说话,更不能打招呼,只好装作不认识的模样,脸上毫无表情地互相注视,以此来传递感情,表示问候。

        这个人,姓胥名日新,也是东京时代的老友。他毕业于东京工业大学,精通内燃机。一九四一年,池步洲介绍他到国际问题研究所当顾问;一九四三年,池步洲出任军委会译电人员训练班主任,曾聘请胥日新当电磁学的上校教官。抗战胜利后,胥日新出任上海市政府印刷厂经理,解放后留用,仍任经理。按说他是个技术人才,与政治无关,是因为什么被捕?当时是无法打听的。——后来才知道他因冤案被判刑十年,在劳改中因解决了许多机械上的疑难问题,得到提前释放,靠教书维持生活,直到一九八三年初才平反昭雪。

        时间又过去了三个月,池步洲觉得这样活着,实在没有意思,几次想到自杀,却又顾虑重重起来:我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在妻子面前怎样交代?她是不是会以为我真是中统特务?以为我一直来都瞒着她?反过来说,她现在究竟怎样了?是活着,还是经受不住压力自杀了?如果她真的先我而去,孩子们是不是流离失所了?——这样一想,生死倒在其次,最强烈的愿望,倒是要与妻子儿女见最后一面了。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已经四五个月没有提审的案子,突然又提审了。还是那间预审室,还是那个年轻的苏北预审员和那个从来不说一句话的女书记员。他们见到池步洲那形容枯槁的样子,都大吃一惊,女书记员不由得脱口而出:“你死不认罪,自己糟蹋自己,你就不想想你还有妻子儿女么?”预审员脸上凝霜,冷冰冰地说:“他们这种人,不见棺材是不会落泪的。”

        今天的戏,是另一种唱法。预审员并不问什么,而是与书记员一起站立起来,命令池步洲也站立起来,从档案袋里取出一张盖有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大印的“军办秘(52密)二字第10662号决定书”,然后严肃地宣读:被告人池步洲,因参加军统局特务组织,担任调查员,并参与破译日军密电码,解放后又拒绝登记……等罪行,被认定犯有反革命罪;鉴于被告人抗战初期出于爱国热情,回国抗日,属于误入歧途,因此特予宽大处理,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池步洲声抗议,但是预审员没有理睬他,示意武装看守把他押回牢房。那年月,大陆还没有正常的司法程序,由军管会判的刑,带有“军法”的性质,是不许“不服”的,不服就是不认罪,也是加刑的依据。在上海,上海军管会就是最高权力机关,既没有“上诉”的先例,也没有“上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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