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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的性格——读《李尔王》

        “这真是现世愚蠢的时尚:当我们命运不佳——常常是自己行为产生恶果时,我们就把灾祸归罪于日月星辰,好像我们做恶人是命中注定,做傻瓜是出于上天的旨意,做无赖、盗贼、叛徒……”

        如果仅从世俗的眼光来看,李尔老国王是一个善良、慈爱、轻信、刚愎自用的人,他的悲惨遭遇是人所无能为力的命运的戏弄,或如剧中多次提到的神秘的星辰的作用——一种超自然的力量。随着历史的向前发展,现代人已经懂得了,人的性格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东西,是一个无底的黑洞。所以与其说人的命运由那遥远的星辰决定,不如说主要是由那看不见底的黑洞深处的东西来决定。莎士比亚的不朽就在于,他在几百年前就已凭着天赋的敏感,艺术家的直觉,将对于性格的探索的方向指向了人的内部。

        一个人性格中的恶,总要有一定的机遇,才会以其可怕的、残暴的面貌全面展开,善也是同样。而在表面,每个人都为社会、家庭、以及舆论这些表面的东西所掩盖,很少“露出庐山真面貌”。李尔王便是这样一个人。这位为人民所拥戴的国王,性格上有着致命的缺陷。虽然剧中没有对他过去的生活加以描述,读者只要从他对小女儿科迪利亚的处置这一件事,就可以推断出他从前是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国王。这个国王,他像火一样热,又像冰一样冷;他既慈爱,又残酷。也许在年轻的时候,当理智还是如日中天之时,他还能够听信良言,对自己的恶习稍加约束;但到了老年,思维已经迟钝,自制力大大减弱,这时原始的欲望便如同泛滥的洪水一般淹没了理智,昏聩衰老的躯体只能随波逐流。李尔王退休前分配土地给三个女儿这一场,是他身上邪恶的总爆发,在那个时刻,他那昏花的老眼再也分不清黑白,体内的魔鬼怂恿他做下最最荒谬的事,这时命运对他的复仇就开始了。

        可以说一切都是早有酝酿,人没有理由抱怨。李尔王的命运是他性格中的两种成分搏斗的结果,放弃理性的防守往往遭到凶残的惩罚,大自然的规律其实是人性内部的规律。一般来说,人是难以认识到这些规律的,所以才有“星辰”一说,那种事后的觉悟往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李尔王的遭遇,便是惨痛的,直至最终付出生命的认识过程。人在青年时代忽略了的东西,要由老年来加倍地承受其后果,这种极限的承受甚至导致了他的发疯。李尔王由于自身的局限,直到最后也没能完全认清自己身上的罪恶,作者将他那失败的努力呈现给世人,其警醒的意义当然不在外部。纵观整个过程可以看出,是李尔王内心的人性良知使得他的煎熬变得如此可怕的,那就如地狱烈火的烤灸,越来越窒息,越来越绝望,除了死不会有任何解脱。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李尔王自己杀死了自己。心的两个部分相煎太急,终于导致了破碎。李尔王只是一个普通人,当然不可能有清醒的自我意识;像所有的俗众一样,他在黑暗中的荒原上爬来爬去,让闪电与惊雷鞭挞他的灵魂,徒劳地用对心的拷问来找出世俗的答案。他的努力以失败告终,美被毁灭,意义消失,塑造这个生动形象的作者却获得了最高的成功。

        煎熬着李尔王的是两股毁灭性的情绪——对两个大女儿的恨和对小女儿的内疚,这两股情绪都是绝对没有出路的。他不可能向大女儿们复仇,因为他是自作自受,只好在心里给予她们最恶毒的诅咒,这种诅咒反而只能伤着他自己;他也无法启齿请求小女儿的原谅,他自己翻脸不认人,冷酷地剥夺和羞辱了那么爱他的小女儿,使他一想到这事就恨不得立刻死去。当一个人肆无忌惮地践踏了自己的灵魂之后,灵魂的复仇就会格外疯狂。缺乏自我意识的李尔王要为自己的情绪找出路,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诅咒两个心灵丑陋的大女儿,他甚至诅咒上天对他不公。然而即便这样做了,狂暴的心还是得不到丝毫的安宁。为什么呢?只因不安的根源在他自己身上,他只有消除了无穷无尽的后悔和深而又深的内疚才能平静下来,要做到这一点,只有死。他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了,这可怜的人已走到了坟墓的边缘。

        李尔王的三个女儿正是李尔王自己的镜子。三位公主都继承了他的血脉,并将他性格中对立的两个部分发挥到极致。如常识告诉我们的那样,“恶”的遗传总是更容易走极端,更容易在变异中结出不可理喻的果子。这两个大女儿,两个“违反天性的妖妇”、“毒蛇”,她们到底是不是可怜的老王的女儿?或如李尔所说:“究竟大自然里有什么原因,能造成这样硬的心?” 果真如剧中人所相信的那样,一切都是星辰的意志吗?请看李尔于半无意识中说下的这些话吧:

        “可是你是我的血肉,我的女儿;或者还不如说是我身上的一个恶瘤,我不能不承认是我的;你是我的腐败的血液里的一个淤块,一个红肿的毒疮。”

        将这两位公主的冷酷无情同李尔王对待小女儿的态度对照一下,就明白了什么是“一脉相承”。当然,这两位又将李尔王身上的那种东西大大地发展了(王宫本来就是孕育邪恶的温床),以致老王一见之下无法认出属于自己体内的东西,就像见了魔鬼一样意外。这种女儿内心昏黑一团,只有原始的本能在起作用,支配她们的全部行动,所以不但同人合伙弄死了老父和妹妹,她们还自相残杀。在她们身上,作者将人的兽欲以可怕的图象描绘出来,而老王的虚荣和冷酷就是这种禽兽之行的起源。

        李尔王的小女儿则是他身上的美德的化身。她爱心强烈,头脑清晰,性格正直。想必李尔王在青年时代性格中的这一面也是十分突出的,因此他才会受到人民和下属的拥戴。可是就由于科迪利亚的正直,她遭到了老王冷酷的唾弃,命运的玩笑开得十分大,从此她与最爱她的老王分离在两个世界。她的消失却在李尔王心上留下了创痛,只不过当时他不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真象的渐渐崭露,那伤口才开始流血。被李尔王所镇压下去的内心深处的理性,到头来成了他发疯的原因。如果科迪利亚不是那么可爱和善良,如果她多一份私心,少一份对父亲的爱,李尔王恐怕也不致于发疯。通过这位小女儿的品性,我们可以领悟到李尔王性格中两个部分的争斗有多么激烈和尖锐,那是一场要命的战争,如果要留下性命,就只有让头脑发疯。科迪利亚最终也没能逃脱命运的铁蹄,美的毁灭是情感逻辑的必然,复仇往往是彻底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样一种可怕的凄惨所揭露的,不过是那个为世俗所遮掩的,每时每刻有类似事件发生的黑洞深处的真象。只有老于世故而又保持着真正童心的诗人,才具有那种透视本质的眼光。

        经历了情感的惊涛骇浪的李尔王,面对着囚笼反而心存欣喜,因为他误认为从此可以同心爱的人被关在一起了。

        “我们两人将要像笼中之鸟一般唱唱歌儿。当你求我为你祝福的时候,我要跪下来,求你饶恕;我们将要这样生活、祷告、唱歌、说些古老的故事,嘲笑那些金翅的蝴蝶,听那些可怜的囚徒们谈论宫廷里的消息;我们也要和他们一起谈话,谁失败,谁胜利,谁在朝,谁在野,用我们的意见解释各种事情的秘密,就像我们是上帝的耳目一样……”

        似乎是,李尔王已打算彻底超脱了,他认识到一切灾难都来自于世俗的欲望,那欲望使他家破人亡,失掉了一切。不久事实就证明李尔王的打算落空了。灭亡的结局是最合理的,罪恶的种子结出了罪恶的果实。他不但无法摆脱,阴谋之网还将他缠得越来越紧,直到窒息了他的呼吸。他死于“心碎”。

        “不要烦扰他的灵魂。啊!让他安然死去吧,他恨那想要使他在这无情尘世的刑架上多抻拉一时的人。”

        “他居然忍受了这么久的时候,真是一件奇事……”

        心为什么会碎?那是因为我们对它缺少关注,因为我们一味地践踏它,伤害它,根本不给它缓解;我们太自负了,以为这种忽略和无意识的谋害无关紧要,我们有更重要的“事业”等待着我们去完成;我们在世俗中任凭兽欲一意孤行,彻底摆脱理性,让心在野蛮的撕裂中哀哭,直到心被撕成两半……

        剧情中的另一条线索是葛罗斯特伯爵和他的两个儿子。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李尔王家族悲剧的变体。葛罗斯特是一名正直的、富于同情心的贵族,他的弱点是轻信和放纵自己,这种放纵到了丧失理性的程度,具体体现在他和他的私生子埃德蒙的关系上。伯爵对埃德蒙一味溺爱,不论他说什么,他都不加分析地相信他。其实,伯爵放纵这位小儿子也就是放纵自己,他不愿自己的激情受到干扰,他把这位掌上明珠看作自己青年时代的化身,沉浸在自恋的情绪中不能自拔。这就给邪恶的生长提供了温床。埃德蒙这个形象可说是邪恶的化身,其性格的可怕大大超过了国王的大女儿,因为他更具有主动性和进攻性,而且狡猾多端,是个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冷血动物。他活着的信条就是靠谋害别人来开辟自己的前途,哪怕这个别人是那么爱他的父亲和可以为他去死的情人,他也决不心软。可以设想,这样一种畸形的性格是如何样通过多年的娇纵、没有任何准则的溺爱而培养出来的。他就像是伯爵用毒液浇灌的一棵苗,葛罗斯特从来未将他当作一个独立的人来培养。也可说伯爵把他当作自己体内的一部分,一个受到他最大偏爱的毒瘤。所以他也从来蔑视任何做人的准则。埃德蒙既骄横到极点又自卑到极点,他的当务之急是马上改变自己的地位,彻底消除自己血统上的污点,把权力拿到手中。

        长大起来的埃德蒙虽然被父亲倾注了最多的爱心,性格上却似乎一点都不像他的父亲(肯定也不像那位没出场的热情奔放的母亲)。这是一个“环境造就性格”的典型例子。所谓环境,主要是父亲对他的培养,还有周围的世态炎凉。首先他一点都不像父亲那样糊涂,让感情左右自己的判断;他的自我中心的性情使得他对任何人都不付出感情,因而当他策划起阴谋来时,头脑是十分清醒的。他也有狂热的时候,那不过是急于登上权力的高峰罢了,那种狂热后来使得他机关算尽,却算不了自己的性命。其次他什么人都不相信,不管对谁都不讲真话,谁如果爱他,他就把那种爱当作实现自己野心的垫脚石,尽量践踏利用。由于自己私生子的地位,他对于人性中的恶是深有体会的,看得很清的,他直言不讳地主张要把这恶作为自己行为的动力,不断鞭策自己去获取梦寐以求的东西。他觉得自己比谁都世故。

        “你所指责我的事情,我全都做了;而且我所干的事更多,多得多;总有一天会全部暴露的。”

        “命运的轮已经转满一圈,我落到了这个地方。”

        以上埃德蒙所说的话表明,他在死期快到的情况之下看出了自己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早知到头来难免一死,就会要选择另外的活法了。所以最后他要“做一件违反我本性的好事”也就可以理解了。

        然而埃德蒙的这种清醒和理性仍然是继承了他父亲的(葛罗斯特除了对儿子这一件事之外,在其它事情上都是头脑清楚,有正义感,有同情心的。)只是他将这种理性作了一个反面的发挥而已。这种对照让人感叹情感世界真是千奇百怪,种下的是豆,收获的是蛇。

        葛罗斯特对自己的放纵终于结出了最可怕的果子:他被挖出双眼,赶到荒原上;他的大儿子则被他派出的人追杀,只好匿名隐姓,装成疯子在荒原流浪。这又是一个自作自受的例子。性格火热的葛罗斯特由于过于欣赏自己,忘记了自己的弱点,同样也导致了“心碎”的结局。在这个走向心碎的旅途中,伴随他的是他那装扮成疯人的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就像是伯爵的良心,他之所以始终不向父亲表明身份,为的是不要让人类软弱的情感腐蚀了他自己复仇的意志,他将这种理性的精神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作为儿子,他对于父亲的弱点有深入骨髓的体验,正是这种体验使他的认识变得十分清晰,从而走了一条同父亲相反的路。

        读完剧本给人的印象是:人是多么软弱的动物,他对于自己的弱点又是多么的无能为力;受到天性所控制的人要不随波逐流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每一种的放纵,都会遭到相应的惩罚。那么人还可以干什么呢?人可以做,也是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认识,如同伟大的莎士比亚通过这个悲剧所做的那样。世界不会因为人的认识而变得更美好,但世界很可能因为人停止对它的认识而毁灭。这里的世界,指的是人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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