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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之恋

        埃伦得知她被聘为高中音乐老师的时候,想,这并不表明她就得和其他同事打扮得一样。她要把头发整齐地别到耳后,而不是像个女中学生那样披散着。之前她去面试的时候见到一些老师,他们都像是她想尽量躲开的那一类人——购物中心里的郊区居民。轻快随意,时尚杂志会这么形容,至少在她还在读时尚杂志的那个年代会这么形容。那时她住在切维蔡斯,长发随意披着,就像高中毕业照上的样子。“你那张可爱的小脸,”她母亲过去常说,“都被头发遮住了。”她的毕业照还陈列在父母家中,旁边是一张她的周岁生日照。

        现在埃伦是什么形象都不重要。学生们在背后笑话她。他们在背后笑话所有的老师。他们不喜欢我,埃伦想,而她也不愿意去学校。她强迫自己去,因为她需要这份工作。她努力工作,为的是能离开她的律师丈夫,还有那所即将还清贷款的房子。她在乔治城大学顽强地读了两年夜校,晚饭后不洗盘子就出门,总盼着吵上一架。她丈夫把盘子放进洗碗机——他没有吵。最后她都准备出门了,只好自己发起战争。还有一种更好的人生,她告诉他。“就是在高中教书?”他问。不过最终他还是帮她找了住处——一所更旧的房子,在佛罗里达大道的一条背街上,粗糙的木地板必须铺地毯,墙也要贴新壁纸,但她从未去贴。他没给她找什么麻烦,相反,他让她觉得自己可笑。因为他,她才说出教高中是更好的人生这样的蠢话。但是离开他以后,她开始大量阅读报纸杂志,读到的激进的报纸杂志越来越多。她离开他几个月后,跟他在原来的家共进晚餐,就餐时她陈述了几个重要的观点,并未给出观点的来源。他听得很用心,跷起二郎腿,认真地点头——是他跟自己客户在一起时的做派。晚上唯一一次她觉得他要发怒的时候,是她说自己和一个男人同住——一个学生,比她小十二岁。他脸上掠过一丝奇怪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她意识到他一定真的很困惑。她马上告诉他是柏拉图式的关系。

        埃伦跟他说的是真话。那个男的,萨姆,在乔治·华盛顿大学读大三。他本来和她的姐姐姐夫同住,后来两个男人之间有些摩擦。她姐姐肯定料到会这样。她姐夫擅长运动,从前是个橄榄球迷,睡觉时不穿睡衣,穿一件“红皮队”的t恤。他们家的壁炉台上还放着一个有比利·基尔默签名的橄榄球。萨姆并不柔弱,但别人能马上察觉到他性格一贯温和。他有棕色长发和棕色眼睛——没什么有别于人的外貌特征,除了他的安静。她姐姐说明了情况,她邀请他搬过来,可以帮她分担一点房租。另外,虽然并不想让丈夫知道这个,她发现自己有点害怕夜里独自一人。

        萨姆九月份搬进来的时候,她几乎同情起她姐夫了。萨姆并不可恶,但他古怪。不管愿不愿意,她都无法不注意他。他太安静了,她总能意识到他在场;他从不出门,于是她觉得有义务请他喝咖啡或吃晚饭,虽然他几乎每次都拒绝。他也有些怪癖。她丈夫过去也有些怪癖,他经常在晚上擦公文包的铜把手,擦得光亮无比,然后得意地打开、合上,之后再擦一会儿,把指纹擦掉。可他又会把脏衣服扔在沙发上,沙发上罩着他自己挑的法国白色麻纱。

        萨姆的古怪不太一样。有一次,他夜里起来检查某种噪音的来源,而埃伦躺在自己屋里,突然意识到他在黑暗中走遍整间房子,一盏灯也没开。只不过是老鼠,他终于在她房门外宣告,语气那样平淡,她听后甚至没为这坏消息心烦。他在自己屋里放了几箱啤酒,买的比喝的还多——大多数人很长时间都喝不下这么多啤酒。他真要喝的时候,会从箱子里取出一瓶,放到冰箱里等它变凉,然后再喝。如果他还要喝,会再去拿一瓶,放进冰箱,等一个小时,然后喝掉。有一天晚上,萨姆问她要不要来瓶啤酒,出于礼貌她说好。他进了他的屋,拿出一瓶放进冰箱。“一会儿就凉了。”他平静地说。然后他坐在她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喝着啤酒读杂志。她觉得自己有义务在客厅里呆到啤酒冷却。

        一天晚上她丈夫来了,跟她谈离婚的事——或者只是这么一说。萨姆也在,还请他喝啤酒。“一会儿就凉了。”他说着把啤酒放进冰箱。萨姆没有离开客厅,他沉默的在场让她丈夫一筹莫展。萨姆表现得好像他们是客人,而他是房子的主人。他并不独裁——事实上,他通常不说话,除非有人跟他说——但是他比他们自在多了,那天晚上他请抽烟和喝啤酒好像是特地为了让他们放松。她丈夫一发现萨姆计划将来做律师,似乎就对他产生了兴趣。她喜欢萨姆,因为她确信他的行为方式比起她丈夫来说尚能容忍。那个晚上还挺愉快。萨姆从他屋里拿来腰果下酒。他们谈论政治。她和丈夫告诉萨姆他们要离婚了,萨姆点点头。离婚手续结束前,她丈夫叫她一起再吃顿晚饭,也请了萨姆。萨姆来了。他们度过了愉快的一晚。

        因为萨姆,这个家里的事情变得顺利。圣诞节的时候,他们成了好朋友。有时她回想起刚结婚的日子,还记得当时觉得多么幻灭。她丈夫晚上把袜子扔在卧室地板上,早上又把睡衣留在浴室地板上。萨姆有时也这样,她打扫他房间的时候发现地板上衣服扔得到处都是——通常是袜子和衬衫。她注意到他睡觉不穿睡衣。她想,年纪大了,就不太会为小事烦恼。

        埃伦为萨姆打扫房间,因为她知道他在刻苦学习,准备考法学院;他没有时间讲究。她本不打算再一次跟在男人后头收拾,但这一回有所不同。萨姆非常感激她打扫房间。她第一次打扫的时候,他隔天买了花送她,后来又谢了她好几次,说她不必如此。是这样没错——她知道她不必如此。但是每次他一感谢,她就更加积极。过了一阵子,除了扫灰,她还给他的房间打蜡;她用稳洁清洁窗户,捡地板上吸尘器留下的落絮。萨姆即使很忙,也会为她做些贴心的事。生日那天他送给她一件蓝色浴袍,是个惊喜。她情绪低落的时候,他鼓励她,说每个学生都会喜欢她这么漂亮的一个老师。他说她漂亮,她很受用。她开始把头发的颜色染浅一点。

        他帮她组织学校的节目。他乐感很好,似乎也喜欢音乐。在邀请学生父母出席的圣诞音乐会前夕,他建议在《哈利路亚合唱》之后唱邓斯塔布尔的《致圣马利亚》。圣诞节目大获成功。萨姆也去了,坐在第三排正中,大声鼓掌。他相信她能做任何事。音乐会之后,报纸上登了一张她指挥合唱团的照片。她穿一条萨姆说特别适合她的长裙。萨姆剪下那张照片。插在自己的镜子边上。每次她擦镜子的时候,都会把它小心地取下来,再插回原处。

        渐渐地,萨姆开始在冰箱里每次放六罐啤酒,而不是一罐。他俩周末晚上一起熬夜,聊天。他穿着她送的睡衣;她穿着他送的蓝浴袍。他告诉她脸旁边有些头发更好看,她应该把头发披下来。她不同意,说自己年龄太大。“你有多大?”他问,她说她三十二了。她后来去做了新发型。她给他买了件保暖的毛背心。颜色也太艳了,他说,打开纸盒时笑了。不,她坚持着——他穿亮一点的颜色好看,反正主导色是海军蓝。他有件毛背心穿了好久,她不得不提醒他需要拿去干洗。有一天早上她把自己的衣服送去干洗的时候,也捎上了那件毛背心。

        后来他俩几乎每个晚上都聊到很晚。她早上起床,睡眠不足,用一根手指按摩眼睛下方浮肿的黑圈。她问他学习进展如何,担心他课业上不够用功。他告诉她一切都好。“我得分遥遥领先呢。”他说。但是她知道有些事不对劲。她主动提出请他的教授来吃晚饭——那个会帮他写推荐信的教授——但是萨姆拒绝了。一点也不麻烦,她告诉他。不,他说不想强人所难。她又说一遍她愿意,他说算了吧,他对法学院没兴趣了。那天他们熬夜熬得更晚。第二天她指挥少年合唱团,《无法成真的梦想》还没唱几句就打起了哈欠。全班都笑了,而她因为没睡好,跟他们动了气。那天晚上,她告诉萨姆她为自己差点发火而难为情,他安慰她说没关系。他俩喝了几罐啤酒,她希望萨姆去他的房间再拿一个六罐装来,可是他没有动。“我不大开心。”萨姆对她说。她说他学习太用功了,他摆手表示没有。那么也许是教科书有问题,或者他的老师们没能将热情传达给学生。他摇摇头。他告诉她自己已经几个星期没有读一本书了。她苦恼起来。难道他不想做律师了吗?他不想帮助别人了吗?他提醒她说,她订阅的大部分报纸杂志都指出这个国家已经一团糟,没人能改善它。讲的没错,他说,没用的。最重要的是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放弃。

        埃伦那一晚烦躁不安,只睡了一会儿。早上出门的时候,她看到他的房门关着。他甚至不再费力做出自己还去上学的假象。她得做点什么帮他,他应该继续读书,为什么现在放弃?埃伦那一天很难集中精神,学生们做的每件事都让她心烦,甚至跟往常一样要求唱流行歌曲也让她烦。但她还是控制住自己;跟他们喊叫是不对的。她让少年合唱团的一个学生——一个在学钢琴的叫爱丽森的女孩——替她弹钢琴。她自己坐在琴凳上,目光掠过那一片模糊的面孔,毫无热情地加入《斯旺尼河》的合唱。教书变得毫无意义了。让她丈夫给老房子里的浅色地毯吸尘吧;让其他什么人来教这些学生吧。她知道《斯旺尼河》是首无足轻重的可笑歌曲,她和学生一样迫切盼望三点钟赶紧来到。铃声终于响起,她马上离开。她去一家熟食店买糕点,选了樱桃馅饼和巧克力手指泡芙。她计划晚上吃一顿美餐,然后和萨姆讨论他的问题。她会态度坚决,一定要让他重新在乎学业。但是她回到家里,发现萨姆不在。一直等到十点他才回家,她已经吃过了。他进门的时候,她松了一口气。

        “我在你丈夫那儿。”他说。

        这是在开玩笑吗?

        “不是。你上课的时候他打了个电话,想问你什么文件的事。然后我们说起法学院,他很失望我决定不上了。他叫我到家里去。”

        他被说服了继续考法学院吗?

        “没有。但你丈夫是个好人。他主动提出帮我写推荐信。”

        “那就接受啊!”她说。

        “不了,不值得这么麻烦。这么多年的学习都没有意义,跟一些废物竞争,有什么意思?”

        还有什么更好的事可以做呢?

        “周游全国。”

        “周游全国?”她重复着。

        “买一辆摩托车,开到西海岸去,那儿暖和。我讨厌这儿的冷。”

        她没什么可说的了。她觉得自己像一个母亲,儿子刚刚告诉她想做服装设计。他就不能做点正经事吗?他不能当个建筑师吗?可是她不能跟他说这些。如果他真要去西部,最起码买一辆汽车不行吗?他告诉她一定得是一辆摩托车,这样一路往西,可以感觉到车的把手渐渐变暖。她去厨房拿糕点。走回客厅时她把恒温器调高了两度。他们俩喝了咖啡,吃了巧克力手指泡芙和小馅饼。这算是庆祝;让他去做自己决定的事吧。她说周末会陪他去买摩托车。

        他星期一离开的。他就这么走了。他把所有的东西都留在自己屋里。几天以后,她意识到应该现实一点,把他的东西收到阁楼上去,用那间屋作书房。但她还是继续打扫那个房间,只不过不是每天。有时候她觉得孤单,就走进去,看着书架上他所有的书。还有的时候她晚上突然来了精神,把房子彻底清洁一遍,好像准备迎接他的归来。一天晚上她做完清洁,在冰箱里放了几瓶啤酒,这样等她上完课回来的时候就够凉了。她不再发脾气,但是组织的节目再也没有创意。爱丽森的钢琴演奏带领少年合唱团穿过这个世界,悲哀而又疲惫,度过冬天,进入春天。

        一天晚上,她丈夫(现在是她的前夫了)打来电话。他还在设法追踪他母亲放置珠宝的保险箱。那里面有不少古董,几颗钻石和一些好玉。他母亲年事已高,他不想打搅她,或是让她想到死亡。他不好意思地跟她说自己找不到使用说明书了,她说她去找一找,然后给他电话。他又问能不能自己过来跟她一起找,她说没问题。那晚他过来了,她请他喝啤酒。他们一起查看她的文件,一无所获。“那张纸肯定在什么地方。”他说,语气满是职业的自信。“肯定在什么地方。”她了无希望地指着几个房间;不在浴室,厨房,或客厅里,肯定也不在萨姆的屋里。他问萨姆怎么样,她说最近没有他的消息。每一天她都盼望着有他的只言片语,但是没有。她没跟他讲这些——只是说没消息。她喝了几罐啤酒,每天晚上都要喝。他们一起坐在客厅里喝啤酒。她问他要不要吃点什么,去做了三明治。他说他要走了,这样早上她才能按时起床。她暗示屋里的房间。他留下了,睡在她床上。

        早上,埃伦给学校打电话,说她感冒了。“大家都生病了。”接线员告诉她,“天气变化。”她和丈夫开车出去,在一家讲究的餐馆吃午饭。午饭后他们去了他家,继续找说明书。他们没找到。他给她做了晚饭,她晚上在他那儿过夜。第二天早上,他开车上班,顺便捎她去学校。

        少年合唱团的一个女孩课后来找她。女孩害羞地说她也会弹钢琴。她什么时候可以给合唱团钢琴伴奏呢?爱丽森弹得很好,女孩飞快地加上这句。她不想让爱丽森不弹,不过什么时候她也能试试呢?她擅长读谱,也会弹一些古典作品,吉尔伯特与沙利文,还有很多流行歌曲。她提到其中一些。埃伦注视着女孩离开,她脸色绯红,因为跟老师说话而紧张,也因为被允许下节课演奏钢琴而自豪。她是个高个子女孩,棕色头发剪得太短了;她的眼镜镜片是菱形的,看起来更像是她母亲戴的。埃伦想着萨姆是不是有女朋友了。如果那个女孩有棕色的长发,坐在摩托车上长发会被风吹乱吗?萨姆要是知道了她如何安抚那位新钢琴师,假装对那个女孩的才华深感兴趣,谢谢她主动申请——他会以她为荣的。第二天下午,她又想起萨姆。他要是知道棕色头发的女孩也选择弹《斯旺尼河》,一定会觉得滑稽。

        她丈夫下班后到她家里来了,他们吃了晚饭。她收到萨姆的一张明信片,拿给他看——一张圣莫尼卡高速公路的图片,汽车堵塞。短信说:“红色汽车和黄色汽车之间的那个小点就是我,时速110。爱你的,萨姆。”汽车之间并没有什么小点,汽车本身也不过是图上的小点,但是埃伦还是看了,笑了。

        之后一星期又来了一张明信片——一个脸色阴沉的印第安人——是寄给她丈夫的。萨姆感谢他走前跟他聊了聊。他的结束语是一个提议:“来西部吧,这里暖和又美丽。你不试试怎么知道?祝太平,萨姆。”

        那个星期晚些时候,他们正在去买菜的路上,一对骑着摩托车的男女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在他们车前突然转向,开得飞快。

        “狗娘养的疯子!”她丈夫骂了句,踩下刹车。

        摩托车上的女孩回头看,也许是要确定他们真的安全。女孩在微笑。其实女孩离埃伦太远,看不清她的表情,但她还是确信看到了一个微笑。

        “狗娘养的疯子。”她丈夫说。埃伦闭上眼,忆起和萨姆在摩托车店里看车。

        “我要那种不费力气就能开到一百的。”萨姆跟推销员说。

        “这些都能轻松开到一百。”推销员说着,冲他们微笑。

        “那就这辆吧。”萨姆说,他轻叩着身边一辆车的把手。

        他大部分车款是用现金付的。她很久没跟他收房租钱了,所以他有大笔现金。余下的部分他开了支票补足。推销员数着钞票,很吃惊。

        “有飘带吗?”萨姆问。

        “飘带?”

        “不是这么叫的吗?小孩系在自行车上的那种?”

        推销员笑了:“我们这儿不卖。你可能得去自行车店看看。”

        “我应该会去的。”萨姆说,“我得跟上潮流。”

        埃伦看着丈夫。我为什么对他毫无同情?她问自己。她很生气。她本应该问问萨姆,为什么有时她对丈夫有这种感觉。他一定会在深夜交谈的时候,耐心地、全面地解释给她听。明信片上一直没有寄信人地址。有一天他会发来地址,她还可以再问他。她可以跟他讲讲那个新的女生,她本可以弹一首自己喜欢的曲子,最后还是选了《斯旺尼河》。坐在车上,她闭着眼,笑了。在他们前方——现在是数英里之外了——摩托车上的那个女孩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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