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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夫人

        “她已经守寡一年了。”露丝·科尔的小说中有这么一句话(四年后她自己也成了寡妇!)。艾伦去世一年后,露丝还和她笔下的那个寡妇一样,“努力控制自己对往事的回忆,每个寡妇都要面对这个问题。”

        作为小说家,她很想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预知一切的,虽然她一直声称,好作家能够想象一切(并且做到真实),她也经常表示现实生活的经验被高估了,但她想象出来的寡妇心态实在太准确,她自己都感到意外。

        艾伦去世后的一年中,她的感受和自己小说里写过的完全一致,“非常容易被洪水泛滥般的回忆淹没,她永远忘不了醒来时发现丈夫死在身边的那个早晨。”

        那个宣称她笔下的守寡生涯不真实的愤怒的寡妇哪里去了?那个表示要守寡到死的老妖怪在哪儿?她没能出现在艾伦的追悼会上,露丝后来觉得很失望,现在也成了寡妇的她很想再见那个可悲的老女人一面——起码可以对她大喊:我描写的寡妇生活都是真实的!

        那个试图用可怕的威胁破坏她的婚礼的怨毒的老太婆……现在在哪里?说不定已经死了,像汉娜猜想的那样,如果是真的,露丝会觉得不公平,现在的她靠亲身经历获得了发言权,她要好好给那个老婊子上一课。

        老妖婆不是说她非常爱自己的丈夫吗?想到她竟敢对别人说“你不知道什么是悲伤”,或者“你不懂什么是爱”,露丝觉得那简直是无理取闹。

        对无名的老寡妇突如其来的怨气成为露丝守寡第一年的动力来源,也是在这一年,她对母亲的怨恨突然变得不那么强烈了。虽然失去了艾伦,但她还有格雷厄姆,她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多么爱这个唯一的孩子,也越来越理解玛丽恩为什么不想继续爱另一个孩子——因为她已经失去了两个孩子。

        在这种情况下,玛丽恩不但没有自杀,反而又生了一个孩子,露丝觉得很惊奇,她母亲的离开也随即说得通了:玛丽恩不想爱露丝,因为她不能忍受失去第三个孩子的设想。(露丝五年前听埃迪说过这些,但直到自己有了孩子并失去丈夫之后,她才具备理解这件事的经验和想象力。)

        玛丽恩在多伦多的地址已经在露丝桌上的显眼位置摆了一年,然而骄傲与懦弱——这倒是个不错的长篇小说书名!——阻碍着露丝给母亲写信。她仍然相信,玛丽恩应该先回到她女儿的生活中,因为是她先离开的。作为新母亲和更新的寡妇,露丝刚刚尝到悲伤的滋味,她害怕遭遇更大的损失。

        汉娜建议露丝把玛丽恩的地址给埃迪。

        “让她成为埃迪的问题,”汉娜说,“让他为了要不要给她写信的事情头疼去吧。”

        埃迪当然会为此头疼,更糟的是,他曾多次打过底稿,但从来没有真正把信寄出。

        “亲爱的艾丽斯·萨默赛特,”他写道,“我有理由相信你就是玛丽恩·科尔,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但这种口吻显得他过于自信,而且已经事隔近四十年。于是他又重写,语气更加直接——“亲爱的玛丽恩:艾丽斯·萨默赛特只能是你,我读过你的玛格丽特·麦克德米德系列,心情……”心情如何呢?埃迪自问,然后便卡在了这里,迷恋?难过?爱慕?绝望?以上皆有?他说不上来。

        此外,痴迷玛丽恩三十六年后,埃迪现在相信自己爱上了露丝,想象自己爱上玛丽恩的女儿一年后,他仍未意识到他从来没有停止爱过玛丽恩,还是认为自己爱上了露丝。因此给玛丽恩写信的尝试变成了极为痛苦的折磨。“亲爱的玛丽恩,我爱了你三十六年,然后又爱上了你的女儿。”埃迪对露丝都没法讲出这种话。

        至于露丝,独居的那一年里,她时常不明白埃迪·奥哈尔出了什么问题,但丧夫之痛和需要照顾的幼子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她始终认为埃迪是个可爱的怪人,他现在或许变得更怪了一点,然而依旧可爱。他可以在晚宴中一直守着她,嘴里偶尔蹦出几个字,每次她看他,总会发现他在盯着她看,被发现后还会立刻挪开视线。

        “你怎么了,埃迪?”有一次她问他。

        “哦,没什么,”他回答,“我只是看看你怎么样了。”

        “噢,我很好——谢谢你。”露丝说。

        汉娜有她自己的看法,但露丝觉得很荒谬。“他看起来像是爱上了你,但他不知道怎么勾引年轻一点的女人。”汉娜说。一年来,想到竟然有人打算勾引她,露丝就觉得很荒唐。

        但是,1995年秋天,汉娜对她说:“一年了,宝贝,是时候重新找男人了。”

        露丝很讨厌“重新找男人”的想法,她不仅仍旧爱着艾伦,爱着他们共同生活的记忆,而且还对自己糟糕的判断力极度缺乏信心。

        正如她在中所写,谁知道一个寡妇应该什么时候重新入世?而且安全性也是个大问题。

        露丝·科尔第四本小说《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推迟到1995年秋天才出版,这是露丝在丈夫去世后所能接受的首次公开露面的最早时间——但她无法完全按照出版商的要求出席各种宣传活动。她同意到纽约犹太青年活动中心参加读书会,自从1990年埃迪在那里发表过冗长的演讲后,她就没去那边办过读书会,不过露丝拒绝接受美国境内的任何采访——理由是她只在纽约待一晚,然后就去欧洲,她也不肯在佛蒙特的家里(从九月一日开始,萨加波纳克的房子进入了挂牌出售状态)接受采访。

        汉娜坚持认为,露丝独自待在佛蒙特州的打算很疯狂,她觉得露丝应该卖掉佛蒙特的房子,但露丝早就和艾伦商量好,格雷厄姆应该在佛蒙特长大。

        此外,肯奇塔·戈麦斯年事已高,无法再给格雷厄姆做保姆,爱德华多也不能再做管家,而且露丝在佛蒙特找到了人带孩子——莫顿家的三个女儿都到了能做保姆的年纪,尤其是上高中的阿曼达,学校批准了她短期出国旅行的假期。(校方同意,阿曼达跟随露丝·科尔出国宣传新书可以算作教育旅行,所以露丝可以带她去纽约和欧洲。)

        不是所有的欧洲出版商都满足于此次露丝宣传新书的计划,但露丝已经郑重警告他们,她还在哀悼丈夫,而且如果不能带着四岁的孩子,她哪里都不去,她也不会允许儿子及其保姆超过两周不去上学。

        露丝的计划是,行程越简单越好,先搭乘协和客机飞到伦敦,最后从巴黎飞回纽约——仍然搭乘协和客机。其间她会带格雷厄姆及其保姆去阿姆斯特丹,她没法不去阿姆斯特丹,因为小说的部分故事发生在那里——红灯区受辱的情节让荷兰人对这本书产生了特殊的兴趣,况且马丁是她最喜欢的欧洲出版商。

        然而露丝害怕过去,这并非阿姆斯特丹的错,她当然可以不去红灯区,只协助马丁宣传新书,但所有前来采访她的非本地记者,还有那些被指派来的摄影记者都希望她重返红灯区——书中最臭名昭著的场景就发生在那里,但露丝过去也不是没有拒绝过这种缺乏创意的建议。

        也许重访阿姆斯特丹是某种形式的忏悔,小说家想——难道她的恐惧算不得一种忏悔吗?身在阿姆斯特丹的每一秒钟,她不都应该恐惧吗?难道这个城市不会让她想起藏身罗伊衣橱的漫长煎熬?鼹鼠人的喘息难道不会成为她睡梦中的背景音乐?如果她睡得着的话。

        除了阿姆斯特丹,露丝还担心在纽约待的那一晚——因为埃迪还是读书会的引言人。

        她不明智地选择在斯坦霍普酒店过夜,自从艾伦死后,她和格雷厄姆就没去过那里。对于这个最后见到父亲的地方,格雷厄姆的记忆比露丝预料中的清晰,他们虽然没住两间卧室的套房,但前后两套房间的布局和装饰惊人地类似。

        “爸爸睡在床这一边,妈妈在那一边,”男孩告诉保姆阿曼达·莫顿,“窗户开着,”他继续说,“爸爸没关窗,我很冷,就爬出我自己的床……”这时他顿了顿,他的床呢?艾伦不在了,露丝没让酒店为格雷厄姆提供折叠床,那张特大号双人床对母子俩绰绰有余。“我的床呢?”男孩问。

        “亲爱的,你可以和我一起睡。”露丝告诉他。

        “你也可以到我房间和我睡。”阿曼达急忙说,希望让格雷厄姆忘记父亲死亡的话题。

        “好的,可以,”格雷厄姆用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时的语气说,“可爸爸现在去哪儿了?”他的眼里全是泪水,他有半年多没有问过这个问题了。

        噢,我真傻,带他到这里来!露丝想,紧紧抱住哭泣的孩子。

        汉娜来到套房时,露丝还在浴缸里。汉娜给格雷厄姆带来许多不适合带着乘飞机去欧洲的礼物:一整套村庄系列的拼插积木;不止一件动物填充玩具——整个猩猩家族都被她买来了。他们只得把村庄和猩猩寄放在斯坦霍普酒店,要是住在别处可能就没这么方便了。

        格雷厄姆似乎又忘记了伤心,小孩子就是这样——突然心碎,又突然心情好起来,可露丝却沉浸在睹物思人的回忆中无法自拔。她亲吻格雷厄姆道晚安,当她和汉娜出发参加读书会时,孩子已经在和阿曼达研究客房服务的菜单了。

        “希望你能挑一段好的来读。”汉娜说。

        汉娜的“好”段落指的是女作家在妓女房间里跟荷兰男友发生关系的那个令人深感不安的性爱场面,露丝没打算读那一段。

        “你觉得你会再见到他吗?”去活动中心的路上,汉娜问她,“我是说,他会读到这本书……”

        “我会再见到谁?”露丝问,但她知道汉娜说的是谁。

        “荷兰男孩,管他是什么人呢,”汉娜说,“你可别告诉我这个荷兰男孩不存在!”

        “汉娜,我从来没和什么荷兰男孩做过爱。”

        “我敢说他一定会读这本书。”汉娜说。

        等他们来到活动中心时,露丝几乎都开始期待埃迪的发言了——至少可以让汉娜的唠叨告一段落。

        露丝当然想过,维姆·容布勒德一定会读她的新书,如果他去找她,她打算冷淡相待。但让她惊讶又释然的是,马丁告诉她,杀害罗伊的凶手在苏黎世落网,案子告破没多久,凶手就死了!

        最近的一个周末,和马丁和西尔维娅通电话讨论行程时,露丝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那个杀害妓女的凶手还没找到吗?”对方向露丝解释了他们最初如何错过了这个消息,因为他们当时不在阿姆斯特丹,所以是听人转述的,等他们知道细节时,已经忘记了露丝曾对此事感兴趣。

        “在苏黎世?”露丝问,怪不得凶手有德国口音——他是瑞士人!

        “我想是苏黎世,”马丁回答,“那家伙在欧洲许多地方杀过妓女。”

        “但只在阿姆斯特丹杀了一个。”西尔维娅说。

        只有一个!露丝想。她努力装作对这个案子不那么感兴趣,突然,她大声说:“他们是怎么抓住他的?”

        然而马丁和西尔维娅记不清细节了,只知道凶手被抓了,然后死了,而且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好几年前的事!”露丝重复道。

        “我想还有个目击证人。”西尔维娅说。

        “好像还发现了指纹——那个家伙病得厉害。”马丁补充道。

        “是哮喘吗?”露丝问,她突然不那么在意暴露自己的秘密了。

        “我想是肺气肿。”西尔维娅说。

        没错,这就对了!露丝想,但她真正在乎的是鼹鼠人被抓了,鼹鼠人死了!他的死让露丝觉得不那么害怕回到阿姆斯特丹了——她觉得自己仿佛也是从犯。

        埃迪·奥哈尔不仅准时出现在了露丝的读书会,而且来得很早,以至于独自在绿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过去几周里,他心事重重——他的母亲和父亲在那段时间相继去世,患癌症的母亲病情迅速恶化,父亲(没有那么突然)在过去三年内四次中风。

        可怜的薄荷·奥哈尔第三次中风后近乎失明,看书时“眼前好像有台倒过来的望远镜”,多事西·奥哈尔去世前负责为他念书听,后来就轮到埃迪,但父亲抱怨儿子的发音比不上他已故的妻子。

        大声给薄荷念书没有什么难的,他的书上标注得密密麻麻,喜欢的段落下面都划着红线,教书这么多年,他对每本书的情节烂熟于心,埃迪只需要逐页朗读划线的段落就可以了。(儿子最终还是没有逃脱亲自实践他父亲当年催眠学生的独特方法。)

        埃迪一直认为,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的画像》开头的那一段对下午茶仪式的描写过于繁冗,然而薄荷觉得这段话值得反复阅读,埃迪只能靠自己第一次做结肠镜时习得的自动关闭大脑感受的技巧忍耐过去。

        薄荷还喜欢英国小说家安东尼·特洛普,埃迪却觉得这家伙是个爱说教的讨厌鬼。薄荷最喜欢特洛普自传中的一段:“我相信,女孩们读了我的书,品性都会升华,变得更谦逊,她们会从书中知道谦逊是一种非常值得保持的魅力。”

        埃迪相信,没有一个女孩会在阅读特洛普的书时获得升华,而且喜欢他作品的女孩以后再也不会升华,一定会有许多女孩在读他的书的时候睡死过去。

        埃迪永远记得薄荷失明后他是如何搀扶父亲出入浴室的。第三次中风后,薄荷那双毛茸茸的拖鞋就被橡皮筋绑在了他没有感觉的脚上,踩在地上吱吱作响。这双粉红色的拖鞋原本属于埃迪的母亲,因为薄荷的脚已经萎缩到不能穿他自己的拖鞋——捆橡皮筋也不行。

        薄荷用红笔把《米德尔马契》第四十四章的最后一句划出来,埃迪语气沉重地大声念给他听。埃迪觉得乔治·艾略特的这句话也许很适合形容他对玛丽恩或露丝的感觉——以及他想象中的她们对他的感觉。“他不信任她的爱,还有什么比不信任更让人感到孤寂的吗?”

        所以,就算他父亲是个乏味无聊的教师又怎么样?他起码给所有重要的段落做了记号,作为学生,遇到这样的老师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埃迪父亲的悼念仪式在埃克塞特校园里的礼拜堂举行,来的人比埃迪想象中的多,薄荷的同事们都来了——包括步履蹒跚的退休教师,他们比他父亲活得更久——还有整整两代的埃克塞特校友。他们也许都抱怨过薄荷的无聊,但埃迪认为,他们能来参加,恰好说明他的父亲给他们带来了一段值得回忆的人生经历。

        埃迪高兴地在父亲标注过的精彩描写中找到了可以取悦他的老学生的一段话——的结尾——薄荷一直是萨克雷的忠实崇拜者。“唉,浮名浮利,一切虚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活的?谁是称心如意的?就算当时遂了心愿,过后还不是照样不满意?来吧,孩子们,收拾起戏台,藏起木偶人,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

        埃迪回到他父母的小房子,薄荷退休时和多事西被迫搬出了教工宿舍(这是头一次),于是买下这处住所。这座不起眼的房子位于镇上埃迪不熟悉的一个区域,门前的小街在每个小镇都很常见,远离宽敞的校园和那些宏伟的建筑,他父母在这里一定很寂寞。最近的邻居家草坪没有修剪,儿童玩具散落其间,地上还有一根用来拴狗的生锈的铁栓,埃迪从没见过那只狗。

        看到父母在这种环境里度过暮年,他觉得很残酷——邻居们的作风显然和埃克塞特人不同(肮脏的草坪经常让薄荷觉得邻居们是他最讨厌的那种低水平中学教育的产物)。

        打包父亲的书时——因为他已经决定卖房子——埃迪发现了他自己的小说,书上没有签名,他竟然忘记给父母签名了!五本书一起放在书架上,然而薄荷却不曾标注过任何一句话,埃迪觉得很伤心。在他的全部作品旁边摆着那本奥哈尔家族收藏的特德·科尔的《老鼠爬墙缝》,上面有运蛤蜊的卡车司机伪造的近乎完美的签名。

        所以,回纽约参加露丝的读书会时,埃迪心情沮丧,露丝把玛丽恩的地址给了他更让他难过——他终于要和玛丽恩联系了。他决定把自己的五本书寄给她,虽然没有为自己的父母签名,但他为玛丽恩在书上签了名:“致玛丽恩——爱你的埃迪。”寄包裹时,填完加拿大海关要求填写的绿色小表格,他还附上一张便条。

        “亲爱的玛丽恩,”埃迪写道,仿佛他已经给她写了一辈子的信,“不知道你是否读过我的书,但是——如你所见——你从未远离我的想象。”在当时的情况下——埃迪以为自己爱上了露丝——他只有勇气写这么多,但这已经超过了他三十七年来所说的总和。

        抵达九十二街的活动中心时,丧亲之痛和联系玛丽恩的卑微努力几乎让他说不出话来,他这时已经开始后悔把书寄给了玛丽恩,觉得只告诉她书名就已经足够了(甚至这样都有些过分)。

        当埃迪·奥哈尔终于登上讲台,来到麦克风前的时候,拥挤的考夫曼音乐厅立刻鸦雀无声。埃迪想得没错——这是因为听众崇拜露丝,大家认为这本新书是她最好的作品,而且也知道今晚是她丧夫后第一次公开露面。埃迪还发现所有听众的沉默中都带着焦虑——因为很多人都知道,埃迪会唠唠叨叨讲个没完。

        因此,埃迪说:“露丝·科尔不需要引言。”

        这一定是他的真心话,因为他直接走下台,坐到为他在观众席保留的座位上(汉娜旁边)。在露丝的朗读过程中,埃迪始终直视前方,目光落在讲台左侧十二到十五英尺处,好像只能拿眼角的余光去看露丝。

        而且他一直在哭,汉娜后来说,她的右膝盖都湿了,因为她握着他的手。埃迪默默地流泪,露丝说的每一个字仿佛都打在他的心上,而他甘愿承受。

        会后他没有出现在绿厅,露丝和汉娜只得两个人去吃了晚饭。

        “埃迪看上去很想自杀。”露丝说。

        “他爱死你了——这个事实把他逼疯了。”汉娜告诉她。

        “别傻了——他爱的是我母亲。”

        “老天爷,你母亲多大了?”汉娜问。

        “七十六。”

        “爱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太太,真猥亵!”汉娜说,“他爱的是你,埃迪爱你爱得发狂——真的!”

        “那才叫猥亵。”露丝说。

        一个大概是和妻子来吃饭的男人一直扭头看她们。露丝说他看的是汉娜,汉娜说他看的是露丝,但无论如何,她们都同意,和妻子出来吃饭的人不应该这么做。

        付账时,那个男人尴尬地走到她们桌旁。他三十岁左右,比汉娜和露丝年轻,虽然表情鬼鬼祟祟,但相貌不错。他越是靠近,腰弯得越厉害。他妻子坐在桌前,双手抱头。

        “上帝!他要当着他老婆的面勾引你!”汉娜对露丝耳语道。

        “打扰了。”可怜的男人说。

        “嗯,有事吗?”汉娜问,她在桌下踢了露丝一脚——意思是:“我说得没错吧?”

        “你是露丝·科尔吗?”男人问。

        “放屁。”汉娜说。

        “我是。”露丝说。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可怜人嘟囔道,“但今天是我和我妻子的结婚纪念日,你是我妻子最喜欢的作家。我知道你不给书签名,但我把你的新书送给妻子作为纪念日的礼物,现在我们就带着这本书,真是不好意思,可你能给我们签名吗?”(男人的妻子露出十分羞愧的表情。)

        “噢,看在上帝分上……”汉娜说,但露丝站了起来,她想和男人握手——也想和他妻子握手,给书签名时,她甚至还笑了笑,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但在回酒店的出租车上,汉娜对她说了些话,露丝意识到,对于她的重新入世,最感到不安的是汉娜。

        “今天可能是他的结婚纪念日,但他一直看着你的胸。”汉娜说。

        “他没有!”露丝抗议。

        “每个人都会看你的胸,宝贝,你最好习惯。”

        后来,在斯坦霍普的套房里,露丝克制着没给埃迪打电话,而且纽约运动俱乐部很可能到了深夜就不转接电话了,就算还接电话,他们也会怀疑你动机不纯。

        于是露丝给她母亲写了一封信,她已经把她在多伦多的地址背下来了。“亲爱的妈咪,”露丝写道,“埃迪·奥哈尔仍然爱你。你的女儿,露丝。”

        斯坦霍普酒店的信纸让这封信看上去很正式,或者至少有一种疏离感,这是她始料未及的。露丝想,这样一封信应该以“亲爱的妈妈”开头,但她从小就叫玛丽恩“妈咪”。格雷厄姆也会这么叫她,对露丝而言,这比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重要。当她把信交给酒店前台时,她知道自己在那一刻重新“入世”了——就在去往欧洲之前。

        “寄到加拿大,”露丝指出,“请贴足邮票。”

        “当然。”门房说。

        斯坦霍普酒店的大厅里,最醒目的是一座华丽的老爷钟,从第五大道进入酒店,它是格雷厄姆认出的第一样东西。门房推着他们的行李从壮观的钟表前走过。门房名叫梅尔,总是很关心格雷厄姆,艾伦的遗体被移出酒店那天就是他值班,梅尔很可能帮忙搬运了遗体,但露丝什么都不想记得。

        格雷厄姆拉着阿曼达的手,跟在行李车后面走出酒店大门,来到第五大道,豪华轿车在门口等着他们。

        “再见,大钟!”格雷厄姆叫道。

        汽车开动了,露丝对梅尔说再见。

        “再见,科尔夫人。”梅尔回应道。

        原来这才是我!露丝·科尔想。当然,她从来没改姓,她太有名了,从来没有真的变成奥尔布赖特夫人,可她仍然是个觉得自己的婚姻还没有结束的寡妇。她是科尔夫人。我要永远做科尔夫人,露丝想。

        “再见,梅尔的酒店!”格雷厄姆叫道。

        汽车驶过大都会博物馆门前的喷泉和飘扬的旗帜、斯坦霍普酒店暗绿色的遮阳篷,一名侍者跑过去招呼一对不觉得天气冷、愿意坐在人行道上的露天座位的情侣。格雷厄姆陷在深色轿车柔软的后排座椅里,望着高耸入云的斯坦霍普酒店,从他的视角看,那座大楼似乎直通天堂。

        “再见,爸爸!”小男孩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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