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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学之事利娅·普莱斯

        起初,我们和亚当、夏娃的处境无异。我们不得不学习每一样东西的名称。——河流,山脉,天空。要认领每一样东西,都必须用我们新学的这些发音从虚空中喊出它的名字。上帝所造的万物都有名字,无论是蜿蜒游走于我们门前小径的长蛇,还是摆在我们家前门台阶上的售卖之物,莫不如是。林羚,獴,狼蛛,眼镜蛇,叫恩贡多的红黑相间的猴子,穿梭于墙面的壁虎。还有从河里拖出来的尖吻鲈、、电鳗。:分别代表了男人,女人,孩子。另外还有每一样生长的植物:鸡蛋花,蓝花楹,,甘蔗,面包果,天堂鸟。是花生(和我们家乡说的花生豆的发音相近),是汁水血红的橙子,是香蕉。是菠萝,纳纳西姆普图的意思是“穷人的菠萝”,即木瓜。所有这些植物都是野生的!我们家的后院和伊甸园很像。我在笔记本里记下了每一个新单词,发誓一定要一直记着,直到我成年,成为一名美国女士,有自己的后花园,我会把自己在非洲攒下的这些见闻告诉全世界。

        我们从福尔斯修士留下的那几本书上学到,寻找哺乳动物、鸟类和鳞翅目昆虫的野外向导就是蝴蝶。我们还从任何一个愿和我们交谈并且指点给我们看的人(大多数都是孩子)那儿学到知识。母亲有一两次让我们大吃一惊,比起我们,她可是地地道道的迪克西。当树上的花蕾开出花朵,她会讶异地扬起黑色眉毛,蓝色的眼睛睁得老大,宣称:九重葛,木槿,哎呀,那可是天堂之树啊!谁能想到母亲还懂树?而水果——芒果,番石榴,鳄梨——以前我们在亚特兰大的克罗格超市里见都没见过。如今,那些树弯下枝条,直接把充满异国情调的奖赏放入我们手中!还有一件事我得记住,等我成年后,讲起刚果时要说到它:芒果是如何垂缀在加长电线似的茎蔓下端的。我认为是由于上帝把椰子放到了根本够不着的地方,懊悔莫名,于是就让芒果变得触手可及了。

        每一样东西我都会死命地盯着看,然后眨眼睛,就好像我的双眼是一架布朗尼相机,拍出来的照片可让人再三回味。对那些名字很难叫的人,我也会死盯着看。渐渐地,我们开始能叫出邻居的名字了。住得最近的是可怜的腿坏了的玛玛·姆万扎,她可以用双手在路上飞快地爬来爬去。还有玛玛·恩古扎,她走起路来脖子伸得异乎寻常的直,那是因为她下巴底下的甲状腺肿得像只硕大的鹅蛋。塔塔·波安达是个老渔夫,每天清晨都要驾船出海。他总穿着一条艳红的裤子,你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红的裤子。当地人日复一日穿得都一样,大体来说,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得以辨认他们。(母亲说要是他们真想耍我们的话,只要一天换一身衣服就行。)有时,在较为凉爽的早晨,塔塔·波安达也会穿上一件淡蓝色的运动衫,口袋那里镶着条白边——他简直就是道风景,肌肉发达的胸脯很有男子气概,而女式运动衫的大V领让他的胸肌显露无遗!但你是否想过,他,以及这里任何一个人,怎么会知道那是件女式运动衫呢?我又是怎么知道的呢?通过款式,但我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所以在刚果,那还算女式运动衫吗?我很怀疑。

        关于塔塔·波安达,还有件事,我得透露一下:他是个罪人。就在上帝的眼皮子底下,他竟然有两个妻子,一个年轻,一个年老。唉,她们还都去教堂!父亲说我们要为他们三个人祈祷。但当你静下心来思考细节,就会发现很难说清楚到底该祈祷什么。我觉得他应该放弃一个妻子,但他肯定会放弃老的那个,而她看上去已经够愁眉苦脸的了。另一方面,他所有的孩子都是年轻的妻子为他生的,因此你没法硬下心肠祈祷,让当爹的直接丢下孩子不管,是吧?我总是相信,只要让耶稣基督进入你的心里,任何一种罪都能轻而易举地修正,但这儿的情况很复杂。

        玛玛·波安达二号似乎没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尴尬。事实上,她看上去心满意足,乐呵得很。她和她的那些小姑娘们都把头发扎成尖尖的短辫子,一根根竖在脑袋上,那效果和针插有得一比。(蕾切尔把这叫作“乱稻草发型”。)而玛玛·波安达总是小心地裹着缠腰布,那布幅上有一大块粉色光芒似的图案在她的整个大屁股上四射开来。女人们布料长裙上的图案都很欢乐,但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很难预料什么时候一大堆黄色遮阳伞,斑点猫和条纹狗,或是脑袋朝下的天主教教皇就会闲庭信步地穿过我们的院子。

        秋末,每栋房子和小径周边的奶绿色灌木丛倏然间显出了真容——原来是圣诞花。它们开得好旺,压断了枝头,圣诞节就这样裹在黏稠的热气中离我们而去,就像七月听到收音机里播放《天使在歌唱》一样令人吃惊。啊,刚果是座神圣的天堂,有时候,我真想永远生活在这里:我可以一直像男孩子们那样爬树,找番石榴,啃食它们,任由汁水流下,沾湿我的衬衫,永远如此。只是现在我十五岁了。我和艾达的生日将在十二月到来,让我有点措手不及。艾达和我在乳房发育、每月一次的例假之类不好的事方面,都很晚熟。在佐治亚那会儿,我的同学都络绎不绝地戴起了少女胸罩,就像得传染病似的。我却把头发剪短,发誓要继续当个假小子。艾达和我做大学代数、大部头书有一本读一本的时候,其他孩子还在循序渐进地吭哧吭哧做作业。我想我们曾指望能一直想成为什么年纪的人,就成为什么年纪的人。但时光不再。现在,我十五岁了,必须考虑如何当个基督教女士这样的问题了。

        说句老实话,这儿还不能算是纯粹的天堂。或许我们在伊甸园里吃错了果子吧,因为我们家似乎总是知道得太多,同时却又总不够。不管什么时候发生了大事,我们总会吓一跳,其他人却波澜不惊。雨季来了又去,没人吃惊;绿色的灌木丛猛然间变成了圣诞花,也没人吃惊;蝴蝶的翅膀像猫眼镜片一样透明,没人吃惊;路上的蛇有的极长、有的极短、有的绿得不可思议,没人吃惊。这儿的小孩子似乎都比我们知道得多,就像他们讲自己的母语那样从容自如。

        我不得不承认,起初让我泄气的便是听小孩子们叽里呱啦地讲刚果语。比露丝·梅还小的小娃娃怎么能把这种火星话讲得这么好呢?就像有时候你会发现艾达竟然懂法语或圆周率的平方根这么难的东西,而我还想当然地以为她懂的一切我都懂呢。我们刚到的时候,这里的孩子每天一大清早就会聚在我们家外面,这让我们困惑不已。我们觉得肯定是因为有不寻常的地方,比如说屋顶上没准儿有只狒狒什么的。后来,我们才意识到不寻常的就是我们自己。他们被吸引到我们家的理由,和有人去看着火的房子或车祸现场的理由一样。我们根本就不用做什么有意思的事,只要在房子里走来走去,穿着裤子,烧水,都会有人看。

        在我看来,我们的生活乏善可陈。母亲放了我们几个礼拜的假,不用看课本,毕竟我们需要时间适应和安顿下来。但到了九月,她拍着双手宣布:“不要管什么刚果了,你们这些女孩子都得收心上课了!”她决定把我们——不光是我们中间有天分的——都培养成学者。在她的策略下,我们被拴在了一起。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做过祷告,她就会让我们坐在桌边,用食指捅我们的后脑勺,让我们低头读课本。(露丝·梅画画就行。)我琢磨着,这是想让我们进炼狱吧。然而,我的心思都飞到了屋外,一些孩子正不断地发出特别古怪而又有趣的音节。听上去像是在胡说八道,却带有那么多不为人知的意图。有个男孩喊出了一个神秘的句子,让一大群孩子发出尖叫和大笑声。

        午饭后,她允许我们自由自在玩上宝贵的几小时。我们一出门,孩子们就尖叫着慌里慌张地跑开了,好像我们身上有毒似的。过一两分钟后,他们就会蹑手蹑脚地再次走上前来,都光着身子,眼睛瞪得老大,似乎被我们的普通穿着惊呆了。没多久,他们又重新在院子外面围成半圆,嚼着粉色的甘蔗秆,盯着我们看。胆大的会朝前走几步,伸出手尖叫着“cadeau”,叫完就咯咯笑着惊恐地跑开。这是目前为止我们享受到的最近似于友谊的关系了——尖叫着要礼物!我们能给他们什么呢?在预先的计划里,我们丝毫没想到他们竟然会想要尘世的物品。我们只给自己带了东西过来。于是,当我躺在吊床上,鼻子冲着那本已经读了三遍的书的时候,便决定不再去理会那些事儿了。我假装不在乎他们像看动物园里的动物那样围观我,也不在乎他们在我身上打什么坏主意。他们指指点点地彼此说着话,向我逞威风:他们的整个世界都把我排除在外。

        母亲说:“好啦,甜心,事情总归有两面。你知道怎么说英语,他们就不懂!”

        我知道她说得对,但我没觉得自己受到了安慰。能讲英语什么都说明不了。这种技能和说出各国首都、南美的主要产物,背诵圣经,或在篱笆顶上走路等等都不一样。我不记得自己学母语花了多大的力气。有一段时间,我学法语确实很卖力,但艾达摘得桂冠后,我就放弃了。在我看来,她懂法语,也就可以代表我们俩了。不过,我确实不得不承认,对一个把拒绝说话当原则的人而言,那似乎是种古怪的才能。总之,在家那会儿,学法语就像是一项室内游戏。到了这儿之后,还是如此。这些孩子根本就不说“je suis”或者“vous êtes”。他们的母语落雨般出其不意地从他们嘴里冒出来,像水流出管子一样自然。从第一天起,我就特别想学。我想从吊床上起身,吼上几句,让他们臊得脸通红,像一群受惊的鸭子。我试着去发明或想象这么一个斩钉截铁的句子。“布卡布卡!”我在想象中这么喊道。“我们喜欢艾克!”或者喊出我以前看过的一部太空科幻电影里的一句话:“克拉图巴拉达尼克托!

        我想让他们和我玩。

        我觉得我们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想法。玩耍,合情合理地讨价还价,传播上帝之言,伸出手穿破包围着我们的死寂空间。

        露丝·梅是我们中第一个找到办法的。

        本来也没什么吃惊的,因为露丝·梅似乎只凭借意志力就能飞檐走壁。但谁能想到一个五岁的孩子能和刚果人建立交流和沟通呢?要知道,她是不许走出院子的呢!通常,我的任务就是看好她。所以我总是时刻提防着,不让她从树上摔下来,把脑袋砸出个大口子。确实,为了吸引别人的关注,露丝·梅是能做出那样的事儿的。她老是想往外跑,有时候,我只能威胁她,说外面有多危险,好把她管住。哦,我说得很可怕。比如蛇会咬她,路过的某个家伙会挥着大砍刀,把她的喉咙割开。后来,我一直有负疚感,就背诵忏悔诗:“神啊,求你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但老实说,尽管慈悲丰盛,可神也得明白,为了那人好,有时你需要稍稍唬住她。而面对露丝·梅,则要竭尽全力,否则收不到效果。

        我先把她吓得魂不附体,然后就溜开了。我要去找俾格米人,据说他们就住在森林里,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或者去找猴子(猴子更容易找到)。要么,我就去找水果给盘桓不去的玛土撒拉吃,抓蚱蜢给利昂吃。利昂是条变色龙,我们把它装在木箱子里养着。母亲同意我们养它,条件是千万别把它放进房子里。这很搞笑,因为我就是在房子里发现它的。它鼓凸的眼窝想往哪儿转就能往哪儿转,我们喜欢逗弄它翻动眼睛,一只朝上看,一只朝下。我们把蚱蜢扔进箱子里,它就会像弹弓似的弹出舌头,捕食蚱蜢。

        我还想说服父亲,让我跟着他。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父亲白天都在村子里转悠,想和闲来无事的老人聊聊天,或冒险去更远的地方,看看邻村受主庇佑的情况如何。有好几个定居点步行一天就可抵达。但遗憾的是,它们都在不信上帝的酋长塔塔·恩杜的管辖范围之内。

        父亲从来不让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但我会好说歹说地恳求他。我就是不想做乏味的家务活。那种活最适合蕾切尔干,要是哪一天她肯屈就帮忙的话。我对家的看法就是,最好别待在家里。所以,我会到村郊闲逛,等候父亲回来。村郊的土路就像是在黄色的高茎草中间切割出的一条深深的红色伤痕,你根本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迈着满是尘土的脚朝你走来。通常都是女人,脑袋上顶着整个世界:一只灌满棕榈酒的硕大的玻璃坛子,坛子上再顶一只葫芦碗,像一顶倒着的帽子;或者,搁一捆用象草捆着的木柴,柴捆上再放一只盛满绿叶菜的大搪瓷缸。刚果人的平衡感令人叹为观止。

        大多数我这个年龄甚至更小一些的女孩,都有了孩子。她们看上去都太小,根本不适合结婚,但如果你看到她们的眼睛,就会明白了。她们眼眸中同时饱含着快乐和忧伤,不会因任何事物焕发出兴奋激动的神采,面对任何事物都能漠然而轻易地将视线移开,仿佛早已见多识广。这是已婚者的眼睛。更小的女孩——如果她未到结婚的年龄,但又已经过了被绑在别人背上的年纪(可以说,是个极窄的年龄范畴)——咳,她们就会大踏步地走来,肩头扛着一晃一晃的编织袋,对你怒目而视,像是在说,别挡我的道,没看到我在忙吗!她们只不过是尾随着母亲的小姑娘们,但相信我,她们还真是煞有介事。女孩子们通常都剃个光头,像个男孩。(母亲说那是为了不让头发消耗蛋白质。)但你能从满是污渍的褶边裙,这来自远地的旧衣物,分辨出她们是女孩。我好几个月以来一直因此而处在震惊之中,因为她们看上去太像穿褶边裙的男孩了。没有一个女孩或女人穿裤子,。我们在这儿就是怪胎。显然,她们认为我们才是男孩子,也许蕾切尔不算吧,而且也没法分辨我们彼此。他们称我们为,意思是比利时人!我想告诉你,他们是当着我们的面这样叫的。他们和我们打招呼时会说:“!”女人会笑,但马上就会捂着嘴,显得不好意思。小娃娃们只要看我们一眼,就会号啕大哭。这就足够让人伤脑筋了。但我不在乎,我觉得这一切都很有意思,根本不想待在家里,或被囚禁在院子里。好奇心杀死猫,这我懂,但我会想办法让自己安然无恙的。

        就在村子中央,有一棵高大的木棉树,每到第五天,他们就会聚在树下赶集。到时会很有看头!所有女士都来这儿卖卖东西、斗斗嘴。她们会摆出青香蕉、粉芭蕉,在纸上堆起一堆堆大米和其他白色的东西、洋葱、胡萝卜,甚至花生(要是那天是我们的幸运日的话),或者一碗碗小番茄,奇形怪状,但十分珍贵。甚至还能见到一瓶瓶浅橙色的汽水。我想应该是有人从利奥波德维尔一路步行携带而来的,由于接下来还要走更长的路,于是决定在这里卖掉所有的东西。有位女士在卖一块块焦糖色的肥皂,看上去令人垂涎欲滴。(露丝·梅偷咬了一口,然后就哭得很凶。我觉得她哭不是因为味道不好,而是她大失所望。孩子爱吃的糖果之类的东西在这儿极其少见。)有时候,我们还会见到巫医,他有阿司匹林、粉色药片、黄色药片和动物脏器,全都一排排干净利落地摆在黑丝绒布上。他会听你说哪儿不舒服,再告诉你是需要买药片、买张好运符,还是直接回家别再胡思乱想。赶集日属于每一个人。目前为止,我们只是从周边买些东西,还不能彻底放心地走进里面去买买买。但低头瞅瞅一排排货物,再抬头看看那些身着斑斓缠腰布、俯身审视着摆在地上的东西的长腿女人,还是很有意思的。女人伸手接钱的时候,会把嘴唇往上拉到鼻子那儿。你感受着那里做买卖时的喧嚣,再眺望远方连绵起伏的绿色山丘,看到羚羊在平展的树冠底下吃着草,就会觉得前后两者毫不搭调,像同时在播放两部电影。

        不赶集的日子里,村民们有事没事就会聚到主广场上:理发、修鞋,或者干脆躲在树荫底下八卦。有个裁缝在树下摆了台脚踏缝纫机接订单,就这么简单。理发就是另一码事了,复杂得出奇,毕竟女人们都谈不上有真正的头发。她们用错综复杂的方式将长长的头发分成很多绺再编起来,结果脑袋看上去就像几百颗黑色羊毛球被奇妙地编在了一起。如果她们头发不怎么长的话,理发师就会用黑线把头发小撮小撮地扎起来,使之像一把把小尖刀似的立着。玛玛·波安达二号就是那样。理发这门生意总是能吸引观众。有句谚语好像是这么说的,要是你自己长不出头发,那就看看别人的头发。老头老太就喜欢待在一旁瞅着,活动活动牙龈,穿着和皮肤一模一样颜色的衣服。那身行头都是洗了又洗,穿了又穿,但还是有许多洗不净的污渍。从远处看,你会觉得他们好像什么都没穿,只是一片留着雪白头发的朦朦胧胧的影子,仿佛杰克冻人轻轻摸了摸他们的脑袋似的。他们看起来与这世界一样古老。各色鲜艳的东西,比如塑料桶,他们拿在手里,就特别显眼。他们的相貌和现代化的世界格格不入。

        玛玛·洛是头牌理发师。她还同时做棕榈油生意,先让小男孩们用她自制的榨汁机把红色油棕果压榨出油,再卖给其他村民。每天也就能榨一点点,用来炒蔬菜和不管什么东西。玛玛·洛没有丈夫,虽然她起早摸黑地干活。照这里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状态来看,应该会有男人抢着要她,毕竟对男方来说,会添一笔不小的财富。我得承认,她不怎么好看,眼神悲戚戚的,嘴角噙着皱纹。她就这么从早到晚地给每一个人理发,嘴唇也一天到晚都紧闭着。至于她怎么给自己理发仍是个谜,因为她总是在头上缠着块布头,布头上是孔雀羽毛的图案,快要炫花人的眼。那些活色生香的羽毛和她的个性还真不相配,但和穿女式运动衫的塔塔·波安达一样,她似乎也没意识到那身打扮有多讽刺。

        我发现,如果我在村子的广场边上随便找个树桩坐下来,他们或迟或早就会把我遗忘。我喜欢坐在那儿,打量那个顶着个白色大手提包的女人,玛米·艾森豪威尔购物时可能就拿那样的包。她把手提包顶在脑袋上,得意扬扬地穿过村子。我也很喜欢看男孩们爬棕榈树,割油棕果。高高的树上,红褐色的阳光落到树干和男孩们细瘦的四肢上,他们看上去那么美,似乎受到了主的仁慈的抚触。不管怎么样,他们从来都不会摔下来。棕榈叶在他们脑袋四周晃悠着,犹如鸵鸟的羽毛。

        有两次,我看见蜂蜜男从树林里出来,赤手空拳地捧着一大坨滴着蜂蜜的蜂窝——有时蜜蜂什么的都在里面!他嘴里那根冒烟的叶卷就像一根硕大的雪茄。他边穿过村子,边柔声对蜜蜂哼着歌,孩子们都追着他跑,因蜂蜜而心神荡漾。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品尝这甘甜,好似蜜蜂般震颤着、嗡嗡着。

        埃本·阿克塞尔罗特难得出现在飞机场边窝棚里的那几天,我也会去那儿窥视他,姐妹们都知道这一点。有时候,艾达也会来,尽管她一般更爱独来独往。但阿克塞尔罗特先生实在太有诱惑力,他能激起别人夹杂着厌恶的好奇心。我们藏身于香蕉树间——他的茅厕四周长满了香蕉树。我们只要想到这儿茂盛的树木都是靠这个恶心男人的粪便催肥长成的,心里就一阵阵发毛。然而巨大的香蕉树叶正好抵着窝棚脏兮兮的后窗,留下极窄的缝,那里是窥视的绝好之地。观察阿克塞尔罗特先生其实很没劲。每天,他都会睡到中午,然后继续打盹。你能看出来他这人没救了。但他的那堆东西都很棒:枪、玩具、军服,甚至还有无线电之类的东西,那玩意儿他就藏在一只富乐客军鞋里。我们能隐隐约约听见无线电发出的静电噪声,以及遥远而诡异的英语和法语说话声。父母亲告诉我们在村子方圆一百英里之内根本就没无线电。(为安全起见,他们很想弄一台,但迄今为止,无论是传教联盟还是主,都还没提供给我们。)可见他们并未意识到阿克塞尔罗特先生就有无线电。由于我是偷看才知道的,所以没法对他们说。

        父母对他避而远之。母亲确信我们没人愿意走近他住的房子,也就懒得发出禁令。这样一来,我就走运了。如果没人直截了当地说窥视阿克塞尔罗特先生是罪,那严格意义上说,或许上帝也不能反对我。哈迪兄弟为了做好事而窥探别人,我向来觉得自己也是这么回事。

        九月中旬的一天,露丝·梅取得了进展。那天下午,我窥视完回来,发现她正在和村里一大半的孩子玩“妈妈,我可以走吗”游戏。我大惊失色。我家小妹妹就站在我们的院子中央,那些黑黝黝的孩子围成半圆跑来跑去,把她围在中间。那些孩子静静地咂着甘蔗,眼睛连眨都不眨,盯着露丝·梅的样子就像被透镜汇聚的阳光。我心想她身上可别着火啊。

        “你,那个,”露丝·梅朝一个孩子伸出四个手指,“走四步剪刀步。”

        被选中的孩子大张着嘴巴,唱起升调四个音符的歌:“玛——达——梅——伊?”

        “对,可以。”露丝·梅亲切地回答道。

        小男孩两腿交叉,先微微后仰,然后才一扭一摆地向前走两步,再走两步,简直像只会数数的螃蟹。

        我在一旁看了很长时间,震惊不已地发现露丝·梅竟然背着我搞出了这么多名堂。这些孩子每一个人都能跨大步、踏碎步、走剪刀步,甚至还会一些露丝·梅发明的步法。她勉强让我们加入了游戏,我们也勉强玩起了游戏。于是在接下来的好几天下午,乌云密布天空下,我们几个——包括常常“趾高气扬的”蕾切尔——都在玩“妈妈,我可以走吗”。我试图把自己想象成完成某种传教的任务,才让小孩子们聚到了身边。因为那些孩子身高只到我腰际,要我承认自己在和他们玩稚气十足的游戏,实在好尴尬。但那时候我们对自己、对彼此都腻烦了,有人做伴一块儿玩实在让人难以抵挡。

        但我们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因为毫无悬念——刚果孩子总是超过我们,赢得游戏。当我们想方设法用剪刀步或随便什么步法来增加距离时,姐妹们和我有时候会忘了问“妈妈,我可以走吗”这句话。而其他孩子根本就不会忘。对他们来说,喊一句“玛——达——梅——伊”是他们死记硬背下来的游戏步骤中一个烂熟于心的环节,而对我们来说,那就像“是,夫人”和“谢谢你”之类的话一样,是句可用可省的礼貌用语。如果你好好想一想,就会发觉在刚果孩子对这游戏的理解里,并没把礼貌或粗鲁考虑进去,一如玛土撒拉对我们的谩骂或诅咒。看着游戏是如何让懂得规则却不懂上帝训诫的人获胜,总让人有种奇怪的失落感。

        但“妈妈,我可以走吗”打破了坚冰。当其他孩子摸清了露丝·梅颐指气使的脾气后,就渐渐跑开了。只有一个男孩留了下来。他叫帕斯卡,或类似这样的名字。他激烈夸张的手势语言俘获了我们。帕斯卡是我的恩昆迪:我在刚果的第一个朋友。他的身高差不多能达到我三分之二的高度,但他比我壮得多。对我们俩来说都很幸运的是,他拥有一条卡其布短裤。虽然这短裤的后面有两个磨损出来的破洞,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屁股,但这也没什么。我很少会跟在他后面,除了爬树。比起纯粹的赤身裸体,这样的效果根本不会让我觉得有多难为情。我认为自己还是不可能和一个完全光着的男孩交朋友的。

        “?”他会以打招呼的方式来问我,“我们干点什么呢?”这是个好问题。我们待在一起的时候,主要由帕斯卡来告诉我我们见到的任何一样东西的名字,包括那些我从没想过会见到的东西。比如,,就是差点让我们死翘翘的毒木树。最后,我学会了怎么去发现、避开它那光滑亮洁的叶片。他还跟我讲了,就是各种天气:玛瓦拉拉指远方下雨,这儿不下。当雷声隆隆,闪电照亮草地,便是;雷声不那么响,闪电不那么亮,就叫作。意思分别是“男孩雨”和“女孩雨”,他说的时候就指着他的私处和我的私处,但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还有其他涉及男孩和女孩的词,像右和左:字面意思就是男人手和女人手。我们成为朋友之后,这一类讨论持续了好几个礼拜。那是在帕斯卡发现我其实不是男孩,而是个穿裤子的女孩(于他而言完全是新鲜事物)之后了。这消息让他震惊不已,但我不想就他如何发现说得太多。总之跟在灌木丛里撒尿有关。但帕斯卡很快就原谅了我,这很不错,因为根本找不到和我年龄相当、性别相同的朋友,基兰加与我同龄的女孩都忙着拖木柴、扛水、带孩子呢。我搞不明白的是帕斯卡为什么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闲逛,而他的姐妹们却不行。当小男孩们跑来跑去,假装互相射击,倒在路上装死的时候,看上去是小女孩们在经营着整个国家。

        但帕斯卡是个好伙伴。我们面对面蹲着时,我就会打量他的大眼睛,尝试教他英语单词:palm tree(棕榈树),house(房子),run(跑),walk(走),lizard(蜥蜴),snake(蛇)。帕斯卡可以准确地把这些单词重复给我听,但他显然没想去记住。如果是他从没见过的东西,比如蕾切尔的天美时手表,上面有根长长的秒针,他就会多加留意。他还想知道蕾切尔头发的名字。,他会一遍遍地重复,好像那是某种他阴差阳错从没见过的食物的名字。后来我才明白,我应该告诉他的是“金发”。

        我们一成为朋友,帕斯卡就借来一把大砍刀,砍甘蔗给我嚼。他砍得很猛,把甘蔗砍成一根根棒冰的长度,再把大砍刀放到他父亲的吊床旁边。基兰加的大多数人一笑就露出黑色的牙床,毫无疑问和这里人吸甘蔗汁的习惯有关,母亲从来不会错过揭示这种关联的机会。但帕斯卡的牙齿很有劲,也很白,所以我也决定试一试。

        母亲不在的时候,我就邀请帕斯卡来我们家的灶间玩。我们在弥漫着香蕉味的黑暗中潜行,打量着木柜台上方的墙面——母亲把杂志上撕下来的图片都用大头钉钉在上面。我觉得,这些家庭主妇、儿童、香烟广告上的帅气男人就是她的伴侣,如果主有机会引领父亲来到灶间,他肯定见不得这些画。但那是不可能发生的。母亲还在那儿钉了张艾森豪威尔总统的相片。在这一片昏暗之中,总统球茎似的苍白脑袋犹如电灯泡般闪着白光。艾克就是我们的电!但帕斯卡总是对掏摸面粉袋更感兴趣,他有时候能掏出一小把雀巢奶粉。我觉得那东西让人恶心,他却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好像那就是糖。

        作为对初次品尝奶粉的回报,帕斯卡带我去看了一棵树,我们可以爬上去找鸟窝。我们掂量过那些粉嫩的雏鸟后,他就抓起一只塞进嘴里,吃枣子似的嚼了起来。他好像很享受,还抓了只雏鸟给我,打手势让我也吃。我很清楚他什么意思,但我拒绝了。看起来他不像是失望到要把那一整窝雏鸟全都吃下去。

        有天下午,帕斯卡向我展示了怎么搭一座六英寸高的房子。他蹲在番石榴树荫底下,把一根根小树枝笔直地插进土里。他把小枝排成墙壁,又编篮子似的用一条条树皮在四周裹了一圈。他朝尘土吐唾沫,弄成红色的烂泥,再拍到墙上,直到把墙壁全部盖住。最后,他郑重其事地用牙齿把棕榈叶的两端咬掉,做成屋顶。搭完后,他蹲在脚后跟上,皱着眉头热切地瞅着自己的作品。我意识到,帕斯卡的这栋小房子和他住的那栋房子,无论材质还是设计都一模一样。只是大小上有差别。

        让我吃惊的是,我们玩的游戏“妈妈,我可以走吗”“捉迷藏”和他玩的“找食物”“辨认毒木”“造房子”有极大的差异。他是个不过八九岁的男孩。他有个妹妹,不管去哪儿都背着家里的小孩子,还要在木薯田里和母亲一起割野草。我发现,“童年”的概念以及童年应该怎样度过的设想,完全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事实上,我觉得那或多或少像是白人发明出来的,犹如裙子上的一道褶边,被强行缝缀到了成人生活的前端。生平第一次,我对父亲让我成了佐治亚州白人牧师的女儿感到愤怒。这不是我的错。我咬着嘴唇,在番石榴树下搭着自己的小房子。但与帕斯卡游刃有余的才能相比,我的双手却像海象不知所措地舞动着的白鳍一般笨拙不堪。尴尬让我满面通红,强烈的窘迫被隐藏在了我的衣服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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