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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时代到工业革命

        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诅咒……

        与很多文明的历史一样,侦探小说的起源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在有组织的警察机构和私家侦探出现之前是没有侦探故事的;另一种则认为早在《圣经》或古希腊神话中,便纠集着各式各样的调查与反调查,那就是早期的侦探小说。

        按照第一种说法,侦探小说应该始于1841年。这一年,美国作家、诗人、评论家埃德加·爱伦·坡创作了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毫无疑问,以今天的观点来看,这篇小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不可否认它已经具备了当今侦探小说的三个最基本的元素——侦探、谜和逻辑。小说的人物塑造和气氛渲染也相当成功(当然,这是考虑到当时的时代背景得出的结论)。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赞同此种说法,那么侦探小说似乎就成了不符合进化论的“怪胎”。任何一种新生的小说类别都没有“横空出世”的道理。因此,即使爱伦·坡在1841年发表《莫格街凶杀案》可以看做侦探小说诞生的标志,但其实际的起源还是要追溯到神话时代。

        《圣经·创世记》开篇便为我们讲述了两桩罪案——金苹果疑案和该隐杀弟案。第一桩罪案中,夏娃触犯了人类最早的律——“不可以偷吃智慧之果”——这条律法是由上帝制定的。完全无辜的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终身劳作以求温饱;更严重的是,当时还未出世的亚当和夏娃的孩子——我们今天的人类受到牵连,世世代代与天地苦斗。而且,不管后世的人类多么优秀,多么崇敬上帝,也无法得到生命之果,无法拥有和神一样的永恒生命。在第二桩罪案中,残忍的该隐因为“羡慕、嫉妒、恨”,杀死了更加讨上帝喜欢的弟弟亚伯——这是人类历史中第一桩谋杀案!不管上帝对这两桩罪案的判决是否公正,至少可以确定,这类“非常事件”自人类诞生之日,就以一种“莫可奈何”的姿态陪伴着我们。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犯罪”与“救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命题,这样日后出现的侦探小说便有了无限的“用武之地”。

        在犹太族的经典外,我们发现作为欧洲文明起源的希腊神话中,这样的事件随处可见。两场家族阴谋使得众神的统治稳定下来——先是克洛诺斯颠覆了老爸乌拉诺斯的统治,尔后宙斯变本加厉地让父亲品尝到了祖父不久之前的失落。此后,神界、人界以及冥界便都在宙斯——这个暴戾、专横、淫虐的主神——制定的律法之下悲惨地生活着。所以,我们会无比尊敬盗取天火的普罗米修斯,会为赫拉克勒斯的十二大丰功伟绩喝彩,会对第一智者奥德修斯将众神戏耍得团团转喜闻乐见。由此可见,后来侦探小说中的“惩恶扬善”是有着悠久的传统的。

        当然,文学不可能总是停留在传说和神话阶段,文学中人物的“反抗”也不应该停留在“武装反抗”上,那样就轮不到侦探们大显身手了。历史进入了启蒙时期。思想家伏尔泰在他的小说《查第格》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王后的狗和国王的马不见了,查第格说自己并没有看见它们。但他却说母狗长了一对长耳朵,左前腿瘸了,而且最近怀了小狗;马则有五尺高,马蹄很小,尾巴有三尺半长。他还说马的蹄套是用银子做的,而那用金子做的马嚼上还有装饰物。当他坚持说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狗和马时,国王和王后因为无法相信他的话而鞭打了他。但在狗和马被找到之后,查第格的解释被证实是真实的。

        母狗下垂的耳朵和乳房在沙子上留下了记号,而且一只蹄子留下的脚印比另一只深;马吃光了五尺高的拱廊上的叶子,它的尾巴扫过的灰尘有三尺半长,石头上留下的记号则说明了马嚼和蹄套的情况。这个精彩的片段伏尔泰是借用了梅利骑士30年前发表的传奇故事。他的最初目的并不是想说明推理的力量,只是表达一种无可奈何的讽刺。一方面,国王和王后的律法依然“蛮不讲理”;另一方面,逻辑推理的效用第一次体现了出来——尽管还是反抗法律,但显然已经比希腊神话时代更加稳妥,也更加有效。

        在的很多故事里都有诡计和谜团的因素,通常被作为利用机智摆脱困境的例子,像在乔叟的《修女和牧师的故事》里,一只公鸡被狐狸抓住,它说服狐狸张开嘴巴然后逃走。而类似的故事在另一本脍炙人口的小册子中更是屡见不鲜。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和英国人的骄傲莎士比亚的一些作品中对犯罪与斗智桥段的描绘则更加生动深刻。

        在这个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里,恶魔披上了“宗教”与“法律”的外衣,肆无忌惮地蚕食着人类的心灵;而文学作为当时最为先进的生产力,毫无疑问正试图拼命摆脱这种阻碍与束缚。基于这一点,侦探小说在日后的出现以及繁荣,也就显得水到渠成了。

        资本主义时代接踵而至,我们千万不要被什么“自由、民主、博爱”的口号蒙蔽。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初期,这个制度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的。君主、贵族、主教等特殊阶级依然拥有特权,所谓的新制度下建立的新型刑侦机构完全是维护特权阶级、保护其私有财产的“走狗部门”。因此,由特权阶级制定、由“走狗部门”执行的所谓新型法律是何等货色就可想而知了。

        这里仅举一例,着名侦探小说作家(“福尔摩斯之父”)柯南·道尔曾受人之托调查过一桩冤案。一位牧师因为是有色人种,一贯受到歧视和非议。一天雨夜,牧师村子的一匹马被杀,警察马上逮捕了牧师。他们粗暴地把一块从马的尸体上割下来的肉和从牧师家找到的雨衣放在了一个袋子里,因此得出了牧师的衣物上有血迹的结论;他们把牧师的皮鞋强行按在现场泥地里留下的鞋印上,得出了足迹完全一致的结论……就这样,牧师被判定有罪!而且,在判决引起公众强烈不满、纷纷要求重审此案时,政府竟然委任当时力指牧师有罪的一个人作为“中立人物”负责重审!要知道,这奇事是出现在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相当成熟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因此,在这一制度建立之初,法律是何等模样也就不言而喻了。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看到,尽管资本主义制度确立的过程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然而聊胜于无,随着时间的推进,资本主义各项制度逐步得到完善。首先,私有制被承认,私有财产得到国际机构的认可和保护,任何试图威胁人财产的行为都被明令禁止。这使得犯罪行为变得更加“不可饶恕”,为侦探小说的出现奠定了理论依据。

        其次,伴随着一个叫瓦特的英国人改良了蒸汽机,资本主义世界的生产力空前发展,民众有了更多财富——因此,他们毫无悬念地被罪犯盯上了,他们必须依靠某种力量的帮助才能安身立命。而这成为了侦探小说存在的客观条件。

        第三,司法制度的完善使得侦探的工作合法化,福尔摩斯们可以告别罗宾汉、红花侠、梁山好汉那些“法外行走”的窘境,以绅士的姿态公开出现在调查中。而且,侦探们获取的证据,也可以通过合理的程序提交官方,以达到侦探介入的目的。

        最后,工业革命的成果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成为侦探小说诞生的必要条件。化学实验、血型检测、指纹鉴定等许多今天大家耳熟能详的技术,在那个年代里成为了侦探们的杀手锏,使侦探们的逻辑推理有了实体证据,令罪犯无所遁形。可以说,没有科学技术领域的突破,侦探所有的推理就只是自说自话,不会产生任何实际功效。如果这样,侦探小说将被视为“幻想小说”。

        可以说,侦探小说诞生在资本主义时代绝非偶然。这种文体符合人类天性,从未被文学领域忽略;它是资本主义初期的矛盾产物——既得益于各项制度的完善,又因为制度还存在种种漏洞而显得非常必要。当然,以上只谈到了侦探小说诞生的社会基础,还有一些更为具象的原因也不应忽略。比如生活素材和灵感来源。因此,我们不得不谈一谈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侦探,在侦探小说创造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原型级”人物——尤金·弗朗索瓦·维多克。这个法国人是一位与众不同的人物。他并不是一位作家,也不是某部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而是一位真实存在的、对侦探小说的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传奇之辈。

        维多克(1775—1857)曾经是一个罪犯。我们对他早年的犯罪经历知之不详,只知道在十多岁的时候他便偷了母亲的2000法郎。后来他参了军,六个月里参与了15次决斗。22岁时被判刑八年。“为了当上诚实的人”,他决定做警方的线人。他写信给巴黎专区的地方长官亨利,表示愿意为他效劳。他回忆说,自己曾经在监狱里待了21个月,之后让警方安排自己越狱,以此获取罪犯的信任。由于表现出色,维多克在1811年当上了保安局局长——恐怕只有分不清危险和浪漫的法国人才会成全维多克之流。同时,他还揽了一些“私活儿”——开办了一家名为“包打听”的现代侦探事务所。

        一开始,维多克只拥有四名手下,最后增加到28人。他的手下几乎都蹲过监狱。不断有流言传出,说他们中一些人——可能还包括维多克本人——策划抢劫之后摇身一变又去处理案件。他们这么做也是因为某些规章制度的驱使——他们拿不到工资,而每次逮捕罪犯都会获得一些报酬和开销。这些行径完全是有可能的,只是从来没有得到证实。

        因为引起的争议过于巨大,上司不得不免去了维多克的职务。之后维多克一度官复原职,但很快又因为手下无法无天的行径被再次免职。最后,由于当局不断给维多克制造麻烦(当然,他也没少让当局费心),事务所终于关门大吉。在生命最后的20年里,维多克依旧承揽了一些侦探事务,空暇之余就为自己传奇的一生着书立说。

        维多克对侦探领域的贡献不容忽视。他首创了许多调查方法,如形体观察、足迹鉴定、乔装易容、逻辑推理等。他还是第一个建立犯罪索引档案的人,为后来的追随者省去了无尽的麻烦。维多克在其《回忆录》(这部书几乎被后世所有侦探小说家视为经典)中写道:“我经常光顾那些臭名昭着的房屋和街道,采用不同的乔装方式。的确,迅速改变的衣着和方式都说明了一个人渴望隐藏起来,不被警察发现,直到我每天都遇到的流浪汉和小偷坚信我和他们是一伙的。”诚然,维多克的重要性就在于他本质上是一个罪犯和英雄的混合体。对一个人是英雄还是罪犯的怀疑,是侦探小说的基本特征之一。他的这种属性直接影响到后世侦探小说的创作和侦探人物的塑造。歇洛克·福尔摩斯在某种程度上便是维多克的化身——一个经常为维护正义而犯罪的英雄。大文豪巴尔扎克是维多克最好的朋友。他经常在自己的作品中用维多克映射某人,中的沃特林(又名杰克斯·柯林)便是其中之一。

        维多克在最恰当的时间以最恰当的姿态出现在西方世界里。那些已经为创造侦探小说储备好了一切资源、唯独缺少灵感的创作者们,几乎原封不动地把现实中的维多克搬进了虚拟世界,令其成为这类作品的主人公。维多克就是那根导火索,他引燃了侦探小说,使其最终形成燎原之势。

        如果说人类的历史是一幕彻头彻尾、充满矛盾的闹剧。那么矛盾和闹剧最极端、最戏剧化的体现,无疑就是犯罪。因此,在《圣经》年代,对犯罪的描绘是人类天性的写照;在黑暗年代,对犯罪的描绘是人性深处的呐喊;在工业革命之后,对犯罪的描绘则成为了精神领域不可或缺的宣泄。于是,侦探小说出现在“后工业革命”时代,也就是一种必然了。这种文体可以长盛不衰,也同样合乎情理。

        忽略1841年之前的历史,孤立地思考侦探小说的出现,显然是不科学的。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任何事物的出现总需要一个标志性事件和一位标志性人物,因为具体的工作总是要有具体的人来承担。因此,我们还是要把侦探小说的诞生定位在公元1841年。而这一荣誉的拥有者——美国人埃德加·爱伦·坡,将是下一节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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