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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那晚街上的人群终于散尽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三点钟了。

        丹尼是最后一拨散去的人之一。

        丹尼回到家的时候,才发现他身上丢失了好几样东西:帽子、嗓子,还有右脚的靴底。芙洛还没睡,正点着一盏小灯在包药铺里要卖的草药。丹尼一把掸开药包,就把芙洛往楼上抱。

        “为了上帝的缘故,你明天早上可不可以晚点起床,让人多睡一会儿?你知不知道,连巴克维尔的鸡,都恨你呢。”丹尼沙哑着嗓子说。

        “我晚起,鸡倒不恨我,人该恨我了。总不能让人饿着肚子上工吧?做生意总要讲诚信……”

        芙洛的话还没讲完,身后已经响起了粗重的呼噜声,丹尼已经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芙洛起床的时候,镇里一点声响都没有,连风抚过她的家门,都是一种怯生生的不忍。昨晚一个镇子都疯过了头,所以早上连鸡狗都醒晚了。

        她摸着黑下楼梯,觉得有些头重脚轻。她没点灯,屋子却有光亮,有无数颗星星,在天花板上飞来飞去。她知道,她是累了,她缺觉,她缺了太多的觉。

        她在楼梯口坐了下来,拿出捏在手心准备梳头的那把牛骨梳子,轻轻地在太阳穴上梳了起来。那是小时候,阿妈教她的解乏办法。

        阿妈,她吃了一惊,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想起阿妈。她从来不愿想阿妈。从前她想阿妈的时候,她就闭上眼睛,把阿妈关在念想的门外。闭上眼睛的时候是一片铁壁一样的黑暗,阿妈在墙的那一头,她在这一头,阿妈永远也穿不过这样深这样硬的黑墙。可是最近,不知怎的,阿妈的面容就像是变成了兵刀弓箭,闭上眼睛也不管用,阿妈能把再厚再黑的墙钻碎,拱进她的念想里。

        她不要想阿妈,宁愿想点别的,随便什么。

        总督今天到。

        镇上女人们这一个星期的话题,都围绕着该穿什么衣服来欢迎总督。芙洛用不着。她早就想好了,她要穿和丹尼结婚那天穿过的那身苹果绿礼服。那身衣服从那天以后就一直埋在箱子里,没见过天日。今天,等到她做完午餐的生意,她就要上楼,取出那身衣服,用炭火熨斗熨平了,换上。当然,不能忘了那个礼帽和帽子上的面纱。其实,她用不着那么早换上衣服,总督的马队,要到日头落山的时候,才会进镇。可是她不能等到那个时辰。她要趁着日头还光亮的时候,穿着这身衣服,和丹尼站在最热闹的街面上,请镇里那个摄影师,拍一张照片。她来到巴克维尔到现在,就是结婚那一天,都还没有照过一张照片。这回,她一定不能错过了。

        牛骨梳的细齿轻轻地梳过额角,梳下一层糙皮,头仿佛轻了一些。天花板上的星星渐渐坠落下来,屋子回到了原本的昏暗。她摸下楼梯,却用不着点灯。厨房里的事,她已经做了多年,闭着眼睛,也知道事情的顺序和每样物件的摆法。第一件事是从水缸里舀水,倒在大锅和木桶里。大锅的水是煮鸡蛋的,木桶的水是洗土豆和红萝卜的。等到她把灶火生上的时候,天就亮了,也省得点灯了。

        不知为何今天的水桶很重,同样的六瓢水,她竟然提不动,只好分了两趟。生火、洗菜、切土豆红萝卜、煮鸡蛋、烧咖啡。日复一日的事,今天做起来,都有一些笨重。

        一个总督,害得一个镇子都神魂颠倒呢。幸亏这么多年只来一回。芙洛想。

        这天下午日头略略偏西的时候,芙洛果真拉着丹尼,来到了镇上最热闹的皇家剧院门口,就是旧年她和丹尼结婚时,丹尼抱她下马的地方,请镇上的那个摄影家,在那里照了一张合影。刚开始摆姿势的时候,芙洛戴了礼帽和面纱。后来正要按快门的时候,她却突然改变了主意。她脱下帽子和面纱,捏在手里,说这个鸟玩意儿挡了我的脸,总不能将来你找我时,我的脸都找不着。

        很多年后,丹尼回想起来,都觉得芙洛在那天骗了他。他觉得,其实冥冥之中,芙洛是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那天会发生什么。

        然而当时,丹尼只是替芙洛抚平了被帽子弄乱的头发,从街边摘了一朵黄色的野菊花,别到芙洛的鬓角上。那天的秋阳温热厚重,在芙洛苹果绿色的礼服上镀了一层铜板一样的黄边。那天的秋阳把洛基山风篆刻在芙洛脸上的痕迹,包括那块蜘蛛一样的伤疤,都抹得一干二净。

        那天芙洛的笑容如秋水般明媚灿烂。

        只是芙洛自己却没有看到这张照片。

        总督是那天下午日头快要落山的时候准时进镇的。两个吹号手骑着高头大马报信,后边跟着五十个身穿威武队服的消防队员。再后面,才是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

        马车队进镇的时候,巴克维尔的房子空了,把所有的人都倾倒在街面上。山上所有的金矿,今天都关门半天,学堂也放了半天假,男女老少在街的两边堵成了两面黑压压的高墙。

        芙洛和丹尼很快就被人流挤散了。芙洛低头在人墙里拱出了一个洞,在那个洞里塞进了她的眼睛,这才看见了马车里那张长了一捧大胡子的脸。脸很瘦,两颊塌陷,系得很紧的领带把脖子撑得鹭鸶一样的长。笑容也绷得很紧,仿佛轻轻一戳就要碎。

        不是皇上的福相。芙洛暗想。

        马车经过之处,男人脱下帽子敬礼,女人弯腰欠身致意。可是竟然没有人下跪。

        要是同治爷来了,不知道该要有多少人鸣锣开道呢,一条大街,肯定是跪成黑压压的一片。洋番的总督,那是没法和大清的皇帝相比的。芙洛想。

        总督其实很远就看见一条街上那前后四个高大的冬青牌楼了,当然,更细微的枝节要走得更近些才能看清楚。可是还没容总督走近,他的马就惊了。

        总督的马是见过世面的,但它见过的世面里,不包括中国人的爆竹。街尾的人那天摆足了排场,那爆竹不是一声,也不是两声,而是几十声、几百声,一声连着一声,中间连喘口气的缝隙都没有,碎纸屑在街面上炸出一团混乱的红云。两匹马的前蹄一蹶,几乎要把马车翻了个个儿。幸亏马车夫也是见过世面的,马车夫见过的世面比马还多。所以马车夫狠狠地一抽缰绳,撕裂了嗓子,喊了一句只有他和马才听得懂的话,马才渐渐安稳了下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惊魂初定的总督发出了一串大笑,那笑如大雨前的闷雷在街面上滚过,轰轰隆隆地震得人脚底麻痒。总督探出身来和马车夫说了一句什么话,街面上的人听不清,可是街面上的人用不着听清,因为他们看清了,总督的脸松泛开来,浮出一团惊讶之后的真心快活。

        “上帝保佑不列颠!”

        “上帝保佑女皇!”

        街上响起了阵阵欢呼。一街人悬在喉咙口的心,总算放回了原处。

        除了芙洛。

        当马蹄朝前蹶起的那一刻,芙洛的心抽成了一团。最近一段时间,动不动她的心就会抽成一团。可是哪一回,也没有这一回抽得紧。这一回,她的心抽得连一根针也扎不进去。她只想喘上一口气啊,可是这口气堵在了针眼上,怎么也过不去。

        镇尾的人,闯大祸了。她想。

        她朝街尾看去,人墙太厚,她看不见街尾。她只看见了远处洛基山起伏的山峦,和挂在山巅上的那一轮鸭蛋黄似的夕阳。

        突然,太阳翻了个个儿,朝着她凶猛地扑了过来。她想躲,却没有躲过。轰的一声,太阳坠到了地上。太阳裂了,裂成了无数个碎片,炽热、鲜红。她裹在太阳的碎片里,翻不得身。

        天合过来,把地严严实实地盖住了。

        这就是巴克维尔留在芙洛眼中的最后一个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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