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是对某物之一瞥,如刹那间之一遇。它微乎其微——微乎其微,内容。
惟浅薄之人才不以外表来判断。世界之隐秘是可见之物,而非不可见之物。
最早的艺术体验想必是巫术的,魔法的;艺术是仪式的工具(请参照拉斯柯、阿尔塔米拉、尼奥、拉帕西伽等地的洞窟绘画)。最早的艺术理论,即古希腊哲人们的艺术理论,提出艺术是模仿,是对现实的摹仿。
正是在这一点上,艺术价值的独特问题出现了。这是因为,模仿说,就其术语本身来说,要求艺术证明自己有正当的理由。
提出这一理论的柏拉图似乎就已经这么做了,为的是判定艺术的价值不可靠。由于他认为平常诸物自身就为模仿物,是对超验的形式或结构的模仿,因此即便是对床的最出色的摹画,亦不过是“模仿的模仿”罢了。对柏拉图来说,艺术既无特别之用(画出来的床并不能用来睡觉),在严格的意义上说也无真实可言。亚里士多德为艺术辩护而提出的那些理由并没有对柏拉图的以下观点形成真正的挑战,即所有艺术皆为精巧的以假乱真之物,因而是谎言。然而他的确对柏拉图的艺术无用论提出了异议。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不管艺术是否是谎言,都具有某种价值,因为它是一种治疗方式。亚里士多德反驳道,毕竟,艺术是有用的,在唤起和净化危险情感方面有医疗作用。
就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而言,艺术模仿论是与艺术总不外乎是具象艺术这一假定相辅相成的。不过,模仿论的拥护者们却不必无视装饰艺术和抽象艺术的存在。但用不着超出模仿论所划定的那些问题,就能修正或抛弃艺术必定是“现实主义”这一谬见。
事实上,西方对艺术的全部意识和思考,都一直局限于古希腊艺术模仿论或再现论所圈定的范围。正是因为这一理论,艺术本身——而不是既定的艺术作品——才成了问题,需要辩护。也正是对艺术的这种辩护,才导致那种奇怪的观点,据此我们称为“形式”的东西被从我们称为“内容”的东西分离开来,也才导致那种用意良苦的把内容当作本质、把形式当作附属的转变。
即便是在现代,在大多数艺术家和批评家业已放弃艺术是外部现实之再现这一理论而赞同艺术是主观之表现的理论时,模仿说的主要特征依然挥之不去。无论我们是基于图像(作为现实之图像的艺术)的模式来思考艺术作品,或是基于声明(作为艺术家之表达的艺术)的模式来思考艺术作品,头一个想到的仍是内容。内容可能已发生变化。它现在或许不那么有具象性,不那么有明显的现实色彩。然而人们依然断定,所谓艺术作品就其内容。或者,正如现今人们通常表述的那样,艺术品原本就是说什么的(“X说的是……”,“X想说的是……”,“X说过……”,等等,等等)。
我们谁都无法回归到当初在理论面前的那种天真状态,那时,艺术并未感到需要去证明自己的正当性,人们也不去探问艺术作品在说什么,因为人们知道(或自认为知道)艺术作品在做什么。从现在起,一直到我们意识的终结,我们都无法摆脱为艺术辩护的责任。我们顶多是不赞成这种或那种辩护的手段而已。确实,我们有义务去推翻一切对当代的需要和实践来说已经变得特别愚钝、烦琐或者迟钝的为艺术辩护或证明艺术正当的手段。
内容说本身在今天就是这种情形。无论内容说以前是怎样的,它在当今看来主要是一种妨碍,一种累赘,是一种精致的或不那么精致的庸论。
尽管众多艺术门类中已发生的那些切切实实的变化似乎已使我们远离了那种认为艺术作品首要地是其内容的观点,但该观点仍在起着非同小可的支配作用。我要指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该观点现已伪装成一种接触艺术作品的方式而被永恒化了,根深蒂固于大多数以严肃的态度来看待一切艺术的人们之中。对内容说的这种过分强调带来了一个后果,即对阐释的持续不断、永无止境的投入。反之,也正是那种以阐释艺术作品为目的而接触艺术作品的习惯,才使以下这种幻觉保持不坠之势,即一定存在着艺术作品的内容这种东西。
当然,我不是指最广泛意义上的阐释,不是尼采所说的(他这么说是正确的)“没有事实,只有阐释”意义上的阐释。我这里所说的阐释,是指一种阐明某种阐释符码、某些“规则”的有意的心理行为。
谈到艺术,阐释指的是从作品整体中抽取一系列的因素(X,Y,Z,等等)。阐释的工作实际成了转换的工作。阐释者说,瞧,你没看见X其实是——或其实意味着——A?Y其实是B?Z其实是C?
是什么样的状况能激发起这种对文本转换的好奇的投入?历史为这一答案提供了一些材料。阐释最先出现于古典古代晚期的文化中,那时,神话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已被科学启蒙所带来的“现实主义的”世界观所瓦解。一旦那个困扰后神话意识的问题——即宗教象征的适宜性问题——被提出来,原初形式的古代文本就不再能被人接受。于是,阐释应召前来,以使古代文本适宜于“现代”的要求。因而,斯多葛派把荷马史诗中所描绘的宙斯及其性情狂暴的一族的粗野特征以寓言化的方式予以消除,以符合他们原初的观点,即诸神一定是有道德的。他们解释道,荷马描写宙斯与勒托的通奸,其真实用意是寓示力量与智慧的结合。以同一种腔调,亚里山大城的斐洛把希伯来语《圣经》的那些如实的历史叙述阐释为灵魂的种种范式。斐洛说,出埃及、在沙漠流浪四十年、进入迦南这个应许之地的故事,其实是个人灵魂解放、受难以及最终获救的寓言。阐释于是就在文本清晰明了的原意与(后来的)读者的要求之间预先假定了某种不一致。而阐释试图去解决这种不一致。情形因而成了这样,即因某种原因,文本已变得不能为人所接受;但它还不能被抛弃。阐释是以修补翻新的方式保留那些被认为太珍贵以至不可否弃的古老文本的极端策略。阐释者并没有真的去涂掉或重写文本,而是在改动它。但他不能承认自己在这么做。他宣称自己通过揭示文本的真实含义,只不过使文本变得可以理解罢了。不论阐释者对文本的改动有多大(另一个出名的例子是拉比和基督徒对具有明显色情色彩的《众歌之歌》的“精神”阐释),他们都必定声称自己只是读出了本来就存在于文本中的那种意义。
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阐释甚至变得更为复杂。这是因为,当代对于阐释行为的热情常常是由对表面之物的公开的敌意或明显的鄙视所激发的,而不是由对陷入棘手状态的文本的虔敬之情(这或许掩盖了冒犯)所激发的。传统风格的阐释是固执的,但也充满敬意;它在字面意义之上建立起了另外一层意义。现代风格的阐释却是在挖掘,而一旦挖掘,就是在破坏;它在文本“后面”挖掘,以发现作为真实文本的潜文本。最著名、最有影响的现代学说,即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学说,实际上不外乎是精心谋划的阐释学体系,是侵犯性的、不虔敬的阐释理论。用弗洛伊德的话说,所有能被观察到的现象都被当作表面内容而括入括号。这些表面内容必须被深究,必须被推到一边,以求发现表面之下的真正的意义——潜在的意义。对马克思来说诸如革命和战争这样的社会事件,对弗洛伊德来说个人生活中的事件(如神经官能症症状和失言)以及文本(如梦或者艺术作品)——所有这些,都被当作阐释的契机。根据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看法,这些事件只不过看起来可以理解罢了。实际上,若不对它们进行阐释,它们就没有意义。去理解就是去阐释。去阐释就是去对现象进行重新陈述,实际上是去为其找到一个对等物。
因而,阐释不是(如许多人所设想的那样)一种绝对的价值,不是内在于潜能这个没有时间概念的领域的一种心理表意行为。阐释本身必须在人类意识的一种历史观中来加以评估。在某些文化语境中,阐释是一种解放的行为。它是改写和重估死去的过去的一种手段,是从死去的过去逃脱的一种手段。在另一些文化语境中,它是反动的、荒谬的、懦怯的和僵化的。
当今时代,阐释行为大体上是反动的和僵化的。像汽车和重工业的废气污染城市空气一样,艺术阐释的散发物也在毒害我们的感受力。就一种业已陷入以丧失活力和感觉力为代价的智力过度膨胀的古老困境中的文化而言,阐释是智力对艺术的报复。
不惟如此。阐释还是智力对世界的报复。去阐释,就是去使世界贫瘠,使世界枯竭——为的是另建一个“意义”的影子世界。阐释是把世界转换成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倒好像还有另一个世界)。
世界,我们的世界,已足够贫瘠了,足够枯竭了。要去除对世界的一切复制,直到我们能够更直接地再度体验我们所拥有的东西。
在现代大多数情形中,阐释无异于庸人们拒绝艺术作品的独立存在。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通过把艺术作品消减为作品的内容,然后对内容予以阐释,人们就驯服了艺术作品。阐释使艺术变得可被控制,变得顺从。
阐释的这种平庸作风在文学中比在任何其他艺术门类中更为流行。几十年来,文学批评家们一直在把诗歌、戏剧、小说或故事的成分转换成别的什么东西,视之为己任。有时,作家面对自己的艺术显露出来的力量太感不安,以至在作品本身之中塞进一段关于作品的清晰明确的阐释——尽管这么做时,他显得有点迟疑,显出一丝得体的反讽。托马斯·曼是这种过度合作型的作者的例子。对那些更固执一些的作者来说,批评家倒是非常乐于代劳这项工作。
例如,卡夫卡的作品一直经受着不下于三拨的阐释者的大规模劫掠。那些把卡夫卡的作品当作社会寓言来读的批评家从中发现了卡夫卡对现代官僚体制的层层阻挠、疯狂及其最终沦为极权国家的案例研究。那些把卡夫卡的作品当作心理分析寓言来读的批评家从中发现了卡夫卡对父亲的恐惧、他的阉割焦虑、他对自己性无能的感觉以及对梦的沉湎的种种绝望的显露。那些把卡夫卡的作品当作宗教寓言来读的批评家则解释说,中的K试图获得天国的恩宠,而中的约瑟夫·K经受着上帝严厉而神秘的法庭的审判……萨缪尔·贝克特的作品也吸引着吸血鬼般的阐释者。贝克特描绘孤立意识——被减缩成彼此分离的一些要素,常以身体呆滞表现出来——的那些细腻的剧本,经常被读解为有关现代人疏离于意义或上帝的表达,或被读解为精神机能障碍的寓言。
普鲁斯特、乔伊斯、福克纳、里尔克、劳伦斯、纪德……人们可以一个作者接一个作者地列举下去;这些被厚厚的阐释硬壳所包裹的人的名单无穷无尽。不过,应当指出,阐释并不仅是庸人献给天才的恭维之辞。它实际是理解事物的那种现代方式,被运用于一切品位的作品。因此,在伊利亚·卡赞发表的《欲望号街车》的演出说明中,显然,为执导这个剧本,他得让人们明白,斯坦利·柯瓦尔斯基代表着吞食我们文化的那种感官的、寻衅报复的野蛮主义,而布兰奇·杜·波瓦则代表着西方文明、诗、精致的外表、朦胧的光线、高雅的情感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尽管她的确显得有点萎靡不振。田纳西·威廉斯的那部具有感染力的心理情节剧如今也变得可以理解了:它另有所指,有关西方文明的衰落。显然,假若卡赞的那个剧本仍是一出有关一个名叫斯坦利·柯瓦尔斯基的英俊野蛮小子和一个名叫布兰奇·杜·波瓦的憔悴而低贱的可人儿的剧本,那它就不好驾驭了。
对那些将被阐释的作品而言,艺术家本人的意图无关紧要。或许田纳西·威廉斯认为《欲望号街车》所要表达的东西正是卡赞认为该作所要表达的东西。或许柯克托在《诗人之血》和《奥菲斯号》中原本就要求人们从弗洛伊德象征主义和社会批评的角度给予这些电影作品那种细致入微的解读。然而,这些作品的价值肯定存在于别处,而不是在其“意义”中。的确,正因为威廉斯的剧作和柯克托的电影暗示了这些自命不凡的意义,这些作品才显得有缺陷、不真实、不自然、缺乏说服力。
从采访得知,雷乃和罗伯格里耶似乎对《去年在马里安巴德》作了有意的谋划,使其适合一种阐释的多重性,即种种阐释都具有同等的可信性。但必须抵抗对《去年在马里安巴德》进行阐释的诱惑。《去年在马里安巴德》之关键所在,是其中一些意象的那种纯粹的、不可替换的、感性的直接性以及它对戏剧形式的一些问题提供的生动的即便失之狭隘的解决方式。
此外,英格玛·伯格曼或许是在以中沿空空荡荡的夜晚街道隆隆行驶的坦克来意指阳具象征。但如果他果真这样的话,那将是愚蠢的想法(“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劳伦斯如是说)。作为一个粗野之物,作为旅馆内正在发生的神秘、鲁莽、隐蔽之事当下的感性对应物,坦克的连续镜头是该片中最惹人注目的段落。那些想从坦克意象中获得一种弗洛伊德主义阐释的人,只不过显露出他们对银幕上的东西缺乏反应。
情形往往是,这种方式的阐释暴露出阐释者对作品的不满(有意或无意的不满),希望以别的东西取代它。
建立在艺术作品是由诸项内容构成的这种极不可靠的理论基础上的阐释,是对艺术的冒犯。它把艺术变成了一个可用的、可被纳于心理范畴模式的物品。
当然,阐释并不总是奏效。实际上,今天众多的艺术被认为是受了逃避阐释的鼓动。为逃避阐释,艺术可变成戏仿。或者可变成抽象艺术。或者可变成(“仅是”)装饰性艺术。或者可变成非艺术。
逃避阐释似乎尤其是现代绘画的一个特征。抽象绘画试图避免通常所谓的内容;因为没有内容,就无所谓阐释。在这一点上,波普艺术以相反的方式达到了相同的结果;它使用如此明显、如此“本来就是这样”的内容,以至到头来也不可被阐释。
从法国伟大的实验诗(包括“象征主义”这个容易引起误会的名称所指的那场运动)开始,通过将沉默置于诗歌中和恢复词语的魅力,大量的现代诗也从阐释的粗野控制中逃脱出来。当代诗歌趣味中最近的那场革命——那场贬黜了艾略特、抬举了庞德的革命——代表着诗歌对传统意义上的诗歌内容的偏离,代表着对使现代诗歌深受阐释家热情之害的那些东西的厌烦。
当然,我主要谈及美国的情形。在美国,在那些只具有微不足道、可忽略不计的先锋派色彩的艺术门类(小说和戏剧)中,阐释到处滋生蔓延。大多数美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其实要么是记者,要么是业余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他们在创作标题音乐的文学对等物。与小说和戏剧中的形式有关的那种意识一直如此发育不全、缺乏创见、死气沉沉,以至甚至当内容不只是信息、消息时,这一点仍然表现得特别明显,而且更为顺手,更为露骨。与诗歌、绘画和音乐不同,(美国的)小说和戏剧并没有显示出任何对自身的形式变化的令人感兴趣的关切,因而容易遭到阐释的侵袭。
不过,标题音乐式的先锋主义——这主要是指以内容为代价的形式实验——并不是抵御艺术受阐释之骚扰的惟一的一道防线。至少,我不希望是这样。因为这会使艺术永远处在疲于奔命的状态(也将使形式与内容之间那种终归是虚幻的区分永久化)。原则上,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即创作一些其外表如此统一和明晰、其来势如此快疾、其所指如此直接了当以至只能是……其自身的艺术作品,来躲开阐释者。现在有这个可能吗?我相信,在电影中这种情形已经发生。这正是电影之所以是当今最活跃、最激动人、最重要的艺术形式的原因。也许人们说某种特别的艺术形式如何生动,是就该艺术形式容许有瑕疵却仍不失为一种好的艺术形式而言。例如,伯格曼的若干影片——尽管充斥着有关现代精神的蹩脚之辞,因而容易招徕阐释——就超越了其导演自命不凡的意图。在《冬日之光》和中,意象的美及其视觉复杂性颠覆了情节以及某些对话的那种幼稚的伪智性(显示出这种不一致的特征的最突出的例子,是D··格里菲斯的作品)。在好电影中,经常有一种直率性,使我们从阐释的欲望中全然摆脱出来。许多好莱坞老影片,如库柯、瓦尔希、霍克斯以及其他不胜枚举的导演的作品,就具有这种自由的、反象征的性质,无逊于欧洲新导演的最佳之作,如特吕弗的《枪击钢琴师》和《朱尔与吉姆》、戈达尔的《精疲力尽》和《随心所欲》、安东尼奥尼的以及奥米尔的《新婚夫妇》。
电影之所以尚未被阐释者所侵占,其部分原因,仅仅是因为电影作为一门艺术还是新鲜事。也多亏这么一个幸运的巧合,即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电影只不过是一些影片;换句话说,电影被认为是与高级文化格格不入的大众文化的一部分,被大多数才智之士所忽视。此外,对那些想分析电影的人来说,电影中也常常存在某种需要加以把握的内容之外的东西。因为电影不像小说,它拥有一套形式词汇——即电影制作过程中有关摄影机的运动、剪辑和画面的构成那一套详尽、复杂并且大可商榷的技术。
当今,哪一种批评、哪一种艺术评论是可取的呢?我并没有说艺术作品不可言说,不能被描述或诠释。它们可以被描述或诠释。问题是怎样来描述或诠释。批评要成为一个什么样子,才会服务于艺术作品,而不是僭取其位置?
首先,需要更多地关注艺术中的形式。如果对内容的过度强调引起了阐释的自大,那么对形式的更广泛、更透彻的描述将消除这种自大。其次,需要一套为形式配备的词汇——一套描述性的词汇,而不是规范性的词汇。最好的批评,而且是不落常套的批评,便是这一类把对内容的关注转化为对形式的关注的批评。分别就电影、戏剧和绘画而言,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批评是厄文·帕诺夫斯基的论文《电影的风格和媒介》、诺思罗普·弗莱的论文《戏剧体裁概述》和皮埃尔·弗兰卡斯特尔的论文《造型空间的毁灭》。罗兰·巴特的著作《论拉辛》和他有关罗伯格里耶的两篇论文是把形式分析运用于单个作者的作品的分析的范例(艾里克·奥尔巴赫《模仿论》中最好的一些章节,如《奥德修斯之伤痕》,也属此类)。把形式分析同时运用于体裁和作者的分析的范例是瓦尔特·本雅明的论文《故事讲述者:论尼古拉·列斯科夫之作品》。
同样有价值的是那些提供了对艺术作品外表的一种真正精确、犀利、细致周到的描述的批评论文。这似乎甚至比形式分析更难。马里·伐勃的一些电影批评,多萝西·凡·根特的论文《托杰斯眼中的狄更斯的世界》,兰德尔·雅热尔关于瓦尔特·惠特曼的论文,属于我所说的这种批评的为数不多的范例。这些论文揭示了艺术的感性表面,而不是对其敷衍了事。
如今,透明是艺术——也是批评——中最高、最具解放性的价值。透明是指体验事物自身的那种明晰,或体验事物之本来面目的那种明晰。这正是诸如布勒松、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和雷诺阿的一类的艺术作品的伟大之处。
曾几何时(例如,对但丁来说),为使艺术作品能够在不同层面上被体验而对艺术作品进行谋篇布局,想必是一种革命性、创造性的举措。现在它不再是革命性和创造性的了。它只不过强化了作为现代生活主要苦恼的那种冗余原则。
曾几何时(高级艺术稀缺的时代),阐释艺术作品,想必是一个革命性、创造性的举措。现在不是这样了。我们现在需要的决不是进一步将艺术同化于思想,或者(更糟)将艺术同化于文化。
阐释视艺术作品的感性体验为理所当然之物而不予重视,并从这一点出发。现在,这种体验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了。想一想我们每个人都耳闻目睹的艺术作品的纯粹复制吧,我们的感官本来就遭受着城市环境的彼此冲突的趣味、气息和景象的轰炸,现在又添上了艺术作品的大量复制。我们的文化是一种基于过剩、基于过度生产的文化;其结果是,我们感性体验中的那种敏锐感正在逐步丧失。现代生活的所有状况——其物质的丰饶、其拥挤不堪——纠合在一起,钝化了我们的感觉功能。要确立批评家的任务,必须根据我们自身的感觉、我们自身感知力(而不是另一个时代的感觉和感知力)的状况。
现在重要的是恢复我们的感觉。我们必须学会去更多地看,更多地听,更多地感觉。
我们的任务不是在艺术作品中去发现最大量的内容,也不是从已经清楚明了的作品中榨取更多的内容。我们的任务是削弱内容,从而使我们能够看到作品本身。
现今所有艺术评论的目标,是应该使艺术作品——以及,依此类推,我们自身的体验——对我们来说更真实,而不是更不真实。批评的功能应该是显示它如何是这样,甚至是它本来就是这样,而不是显示它意味着什么。
为取代艺术阐释学,我们需要一门艺术色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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