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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怎会写出这种荒唐和浮夸的句子呢?

        “我独自一人,却像攻克城池的军队一样前进。”

        我不需要华丽的词藻。我写作是为了弄清某些情景。应该避免漂亮的空话,应该信手写来,不雕琢字句。

        总之,昨晚我自觉崇高,这一点使我恶心。我二十岁时曾醉过,后来我解释说自己属于笛卡儿那个类型。我很清楚英雄主义使我膨胀,但我听之任之,甚觉有趣。在这以后我感到恶心,仿佛躺在一张满是呕吐物的床上。我酒醉时从不呕吐,但呕吐也许更好。昨天我甚至没有酒醉的借口。我像傻瓜一样兴奋,现在我需要用清水一般透明的、抽象的思想来洗涤。

        这种奇遇感肯定并非来自事件,这已得到证明。它多半是瞬间相连的方式。事实大概是这样:你突然感到时间在流逝,每个瞬间导致另一个瞬间,另一个瞬间又导致下一个瞬间,就这样继续下去;每个瞬间都消失,用不着挽留它,如此等等。于是人们把这种特性赋予在瞬间出现的事件,把属于形式的东西转移到内容上。总之,人们对著名的时间流逝谈得很多,却很少见到。人们看见一个女人,心想她会衰老,但是看不见她衰老,而另一些时候,人们似乎看见她衰老,并且感到与她一同衰老,这便是奇遇感。

        如果我记得不错,人们称它为时间的不可逆转性。那么,奇遇感仅仅是对时间不可逆转性的感觉了。但为什么并不永远有这种感觉呢?难道时间并不永远是不可逆转的?有时候,人们感到可以为所欲为,前进或后退都无所谓,但在另一些时候,网眼仿佛收紧了,因此不能错过机会,因为不可能再一次从头开始。

        安妮使时间恢复了它的作用。有一段时间,她在吉布提,我在亚丁,我常常去看她,共度二十四小时。她千方百计地增加我们之间的误解,直到最后离我走只剩下六十分钟了,确确切切的六十分钟。六十分钟正好使你感到时间在一秒钟一秒钟地流逝。我还记得一个可怕的晚上。我应该在午夜动身回亚丁。我们坐在露天电影院里,心情沮丧,她和我一样,只不过她是策划者。到了十一点钟正片开始时,她拉过我的一只手,双手紧紧握住,一言不发。我感到一种刺激性的欢乐,不用看表,我知道现在是十一点钟。从这时起,我们开始感到时间在一分钟一分钟地流逝。这一次我们要分别三个月。银幕上有一次出现了全白的图像,冲淡了黑暗,我看见安妮在流泪。后来,到了午夜,她使劲握握我的手便放开了。我站起身,没有说一句话便走了。圆满的工作。

        工作了一天,进展不错。我写了六页,感受到几分乐趣,何况这是对保罗一世统治的抽象论述。在昨天的狂喜以后,今天一整天我都正襟危坐。我真不该动情。不过,我在揭露俄国专制政体的手段时,感到十分自在。

        但是这个罗尔邦令我很恼火。他在细小的事情上十分诡秘。一八○四年八月他在乌克兰到底干了些什么?他隐晦地谈到这次旅行:

        后代将做出判断:我的努力——未能成功——是否该受到粗暴的背叛和侮辱,我默默地忍受它们,而我心中的秘密足以使嘲讽者闭嘴和无比恐惧。

        我受骗过一次。在谈到一七九○年短暂的布维尔之行时,他的文字充满了浮夸和隐晦。我浪费了一个月去核实他的言行。最终,他使一个佃户的女儿怀了孕。也许他只是一个华而不实的人?

        我对这个自命不凡、满口谎言的人十分气恼,也许这是怨恨吧。他对别人撒谎我很高兴,但是他应该对我破例。我原以为我与他会串通一气,骗过这么多死人,他终究会对我,对我讲真话的!可他什么也没有说,没有说,他对我说的就和对亚历山大或路易十八说的谎话一样。罗尔邦必须是个体面人,这点对我十分重要。机灵鬼,大概吧,谁不是机灵鬼呢?大机灵鬼还是小机灵鬼?我尊重历史研究,但并不因此而在这样的死人身上浪费时间,因为如果他活着,我对他是不屑一顾的。关于他,我知道些什么呢?想像不出会有比他的生活更美好的生活了,但他确实有美好生活吗?如果他的信件不是那么浮夸……啊,应该看到他的目光,他也许有一种迷人的动作:歪着头,调皮地竖起细长的食指放在鼻子旁边,或者,有时在两个彬彬有礼的谎言之间,他突然变得粗暴,但为时不长,他很快就克制住了。然而他死了,留下的只有《论战略》和《对道德的思考》。

        如果我随意想去,我想像他是这样的人:他善于讽刺揶揄,伤害过不少人,但是在这个表象下面,他很单纯,近乎幼稚。他很少思考,但是,出于一种深沉的天赋,他在任何场合都举止得体。他的恶作剧是天真的、自发的、慷慨的,与他对道德的爱同样诚挚。他背叛了恩人和朋友,然后便严肃地转向事件以吸取教益。他从不认为自己对他人有任何权利,也不认为他人对他有任何权利。他认为生活对他的赐予是没有道理、毫无理由的。他迷恋一切,但又轻易地摆脱。他的信件和作品从来不是他自己写的,而是由一位写字先生代笔。

        如果最终是这样,我还不如写一本关于德·罗尔邦侯爵的小说。

        我在铁路之家吃晚饭。老板娘在那里,我只好和她做爱,这是出于礼貌。我对她有几分厌烦,因为她太白,又有一股新生婴儿的气味。她热情洋溢地把我的头紧紧抱在胸前,认为应该这样做。至于我,我心不在焉地在毯子下面摸玩她的生殖器,弄得手臂发麻。我想到德·罗尔邦先生,为什么不写一本关于他生平的小说呢?我的手臂直直地贴着老板娘的腰。我突然看见一个小花园,那里的树木既矮又粗,毛茸茸的硕大的叶子从树上垂下,四处有蚂蚁在爬,还有蜈蚣和衣蛾。有的动物更可怕,身体是一片烤面包,就像一盘烧鸽里垫底的烤面包。它们像螃蟹一样用脚爪横行。宽大的树叶上有黑黑一层小虫。在仙人掌后面,公园里的韦莱达用手指着自己的生殖器。“真令人作呕。”我大声叫了起来。

        “我本不想弄醒你,”老板娘说,“但是床单压在我屁股下面,再说,我得下楼照料乘火车去巴黎的客人。”

        我揍了莫里斯·巴雷斯的屁股。我们是三个士兵,其中一人的脸中央有一个洞。莫里斯·巴雷斯走近我们说:“很好!”并且给我们每人一小束堇菜花。脸上有洞的士兵说:“我不知往哪里插。”,莫里斯·巴雷斯说:“插在你头上的洞里。”士兵回答说:“插在你的屁眼里。”我们便把莫里斯·巴雷斯打翻在地,脱下他的裤子,裤子下面有一件主教的红袍,我们掀起红袍,莫里斯·巴雷斯喊了起来:“当心,我的长裤是连鞋套的。”我们揍他的屁股,揍得出血,并且用堇菜花瓣在他臀部上画了一个戴鲁莱德

        一段时间以来,我经常想起我的梦。此外,我睡觉大概很不老实,因为每早起来毯子都掉在地上。今天是封斋节前的星期二,但是在布维尔,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全城只有一百多人化装打扮。

        我走下楼梯时,老板娘叫住了我,

        “这里有您一封信。”

        一封信,我收到的最后一封信是去年五月份鲁昂图书馆馆长寄来的。老板娘领我去她的办公室,递给我一个鼓鼓的黄色长信封,这是安妮写来的。我有五年没有她的消息了。信是寄到我在巴黎的旧地址的,邮戳是二月一日。

        我出门,信封握在手里不敢打开。安妮用的信纸没有变,她也许仍然去庇卡迪伊那家小文具店去买信纸。她大概还保持原来的发型,留着浓浓的金色长发,不愿剪掉。在镜子面前,她不得不耐心地搏斗才能拯救自己的面孔。她不爱打扮,也不怕衰老。她愿意保持本色,仅仅保持本色。我欣赏她的也许正是这一点:对自己形象的忠实,绝对严格的忠实。

        地址是用紫墨水写的(她也没有换墨水),有力的笔迹仍然微微闪着光泽。

        我多么喜欢在这些信封上看到我的名字。在朦胧中我又看到她的微笑。我猜到她的眼睛和那低俯的头。我坐着,她走过来,微笑地站在我面前。她比我高出上半身,她伸直手臂抓住我的两肩,摇晃我。

        信封沉甸甸的,至少装了六张纸。在秀丽的笔迹旁边是我从前的门房那潦草的小字:

        这些小字没有光泽。

        我拆开信封,失望使我又年轻了六岁。

        “我不知道安妮是怎样把信封弄得鼓鼓的,里面可什么也没有。”

        这句话,我在一九二四年春天说过一百次,当时我也像今天一样,使劲地从信封衬纸里抽出一小张方格纸。

        安妮用铅笔写道:

        “我过几天去巴黎。二月二十号你来西班牙旅店看我,求你了(‘求你了’被加在这行字的上方,并且以一个古怪的螺线与‘看我’相连),我必须见到你。安妮。”

        我在梅克内斯和丹吉尔的时候,晚上回家有时看见床上有张纸条:“我要立刻见到你。”我跑去看她,她开了门,抬着眉毛似乎很惊讶。她不再有话对我说了。她埋怨我去找她。这一次我要去,也许她拒绝见我,也许旅馆的人说:“没有这个姓名的人住在我们这里。”但我想她不会这样做。不过,再过一星期,她可能写信告诉我她改变了主意,下一次再见面吧。

        人们都在上班。这个封斋节前的星期二将平淡无奇。残废者街上有股浓重的湿木头气味,每次下雨以前都是这样。我不喜欢这种古怪的日子:电影院放映日场,学校的孩子们放假。街上有一种泛泛的、淡淡的节日气氛,不断引起你的注意,但当你真正注意时,它又消失了。

        我大概能重新见到安妮,但不能说这个念头使我真正快活起来。接到她的信后,我便感到无所事事。幸好现在是中午。我不饿,但我要去吃饭,以消磨时间。我走进钟表匠街上的卡米尔餐馆。

        这是一家比较封闭的餐馆,整夜供应舒克鲁特或荤杂烩。人们看完戏就来这里就餐。那些夜里到达、饥肠辘辘的旅客们,在警察的指点下,来这里吃饭。八张石板面的桌子,沿墙是一排皮制长椅,两边是布满棕色斑点的镜子。两扇窗子和门上的玻璃用的都是毛玻璃。柜台在一个凹处,隔壁还有一个单间,是为成双成对的人准备的,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来一份火腿蛋。”

        女侍者是一个双颊红红的高个子姑娘,她和男人讲话时总是笑。

        “这我可没办法。您来一份土豆蛋吧?火腿给锁起来了,只有老板才能动。”

        我叫了一份荤杂烩。老板叫卡米尔,很凶。

        女侍者走开了。我独自待在这间阴暗的老店堂里。我的皮夹里有安妮的一封信。出于一种虚假的羞愧,我不再读这封信,只是试着一一回忆每句话。

        我微笑了,当然不,安妮当然没有写“我亲爱的安托万”。

        六年前——我们刚刚按照双方同意分了手——我决定去东京。我给她写了几个字,当然不能再称她为“心爱的”了,便天真地称她为“我亲爱的安妮”。

        “你的自如真令我佩服,”她回答说,“我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你亲爱的安妮,而你呢,我请你相信你也不是我亲爱的安托万。如果你不知道怎样称呼我,就别称呼我,那样更好。”

        我从皮夹里取出她的信。她没有写“我亲爱的安托万”,信尾也没有客套话,只有“我必须见到你。安妮。”没有任何东西确切地告诉我她的感情。我不能抱怨,因为她喜爱完美。她总想实现“完美的时刻”。如果实现不了,她便对一切都不再感兴趣,生命从她的眼神中消失,她懒洋洋地待着,像一个青春期的大姑娘,要不就是挑我的毛病:

        “你擤鼻涕像一个资产者,大模大样,还用手绢捂着咳嗽,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不能回答,必须等待。突然,从我无意的举动中,她看到了信号,战栗了一下,无精打采的清秀面孔变得严肃了,她开始了辛勤的工作。她有一种无法抗拒的、迷人的魔法:她哼着歌,眼睛巡视四周,然后微笑着站起身,走过来摇晃我的双肩,而且,在几秒钟内,仿佛给周围的物体下命令。她用低沉、急促的声音解释她对我的期望:

        “听我说,你想努力,对吧?上一次你可真傻。你知道这个时刻会多美吗?你瞧瞧天空,瞧瞧阳光在地毯上的颜色。我刚好穿上了绿裙子,也没有化妆,很苍白。你往后退退,坐在阴影里。你明白你该做什么吗?真是!你真傻!给我说点什么呀!”

        我感到手中握着成败的关键。这个瞬间有一种朦胧的含意,必须使它更精炼、更完美。某些动作必须要做,某些话必须要说。但我不堪责任的重负,瞪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陷在安妮臆想的那套关于瞬间的礼仪中,奋力挣扎,而且挥动粗大的手臂将它们像蛛网一样撕碎。在这种时刻,安妮恨我。

        当然,我要去看她。我尊重她,而且仍然全心地爱她。但愿另一个男人对完美瞬间的游戏比我灵巧,比我走运。

        “你这该死的头发把什么都破坏了,”她说,“能拿红头发的男人怎么办呢?”

        她微笑。我首先失去的,是对她的眼睛的记忆,后来,是对她长长的身体的记忆,我尽量长久地记住她的微笑,后来,三年前,我也失去了这个记忆。不过刚才,当我从老板娘手中接过信时,这个回忆又突然回来了,我仿佛看见安妮在微笑。我再试试回忆它,因为我需要感受安妮所勾起的全部柔情。这个柔情就在那里,近在咫尺,它渴望诞生。然而,回忆不再来,完了。我仍然空荡荡、干巴巴的。

        一个男人冷飕飕地走了进来。

        “先生、女士们好。”

        他没有脱下发绿的大衣便坐了下来,两只大手相互搓着,手指交叉在一起。

        “您要点什么?”

        他一惊,神色不安地说:

        “嗯?来点加水的比尔酒。”

        女侍者一动不动。她在镜子里的面孔仿佛在睡觉。其实她是睁着眼睛的,只是睁开一条缝。她一向如此,接待客人慢慢吞吞,客人点了酒菜后,她总要遐想片刻,大概从遐想中得到小小的乐趣吧。我猜她在想那瓶酒,即将从柜台上方取下的、带白底红字商标的瓶子,她在想她即将倒出的浓稠的黑汁,仿佛她本人也喝。

        我将安妮的信塞回皮夹里,它给了我它所能给的。我无法追溯到那个曾经拿着它,折叠它,将它装进信封的女人。然而,用过去时来思念某人,这是不可能的。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不让最短的瞬间、最轻的不快脱离我们而留在后面。声音、气味、日光的细微变化,还有我们相互并未道出的思想,这一切都被我们带走,这一切都是鲜活的。我们不停地、身临其境地为它们高兴,为它们痛苦。不是回忆,是强烈炽热的爱,没有阴影,没有时间距离,没有庇护所。三年的一切都在我们眼前。正因为这个我们才分手,因为我们承担不了这副重担。当安妮离开我时,突然一下子,我感到这三年都塌陷在过去时里了。我甚至没感到痛苦,只感到空虚。后来时间又开始流逝,空洞越来越大,再后来,在西贡,我决定返回法国,于是残留的一切——陌生面孔、地点、长河沿岸的码头——全部化为乌有,因此我的过去如今只是一个大洞,而我的现在就是靠着柜台遐想的黑衣女侍者和这个小个子男人。我对自己生活所知道的一切,似乎都是从书本上来的。贝拿雷斯城的宫殿、麻风病王的平台,带有曲折高梯的爪哇寺庙,它们曾反映在我眼中,但它们留在那边,留在原处。电车晚上从普兰塔尼亚旅馆门前驶过,车窗上并不带走霓虹灯招牌的影像,电车燃烧片刻,然后带着黑黑的车窗远去。

        那个人一直看着我,令我生厌,他个子小小的,倒摆出一副派头。女侍者终究去照应他了。她抬起黑黑的长臂去取饮料,然后端来瓶和杯子。

        “来了,先生。”

        “阿希尔先生。”他彬彬有礼地说。

        她倒饮料,没有回答。他突然灵巧地从鼻子旁边抽回手指,摊开两只手掌放在桌子上,头朝后仰,眼睛发亮,冷冷地说:

        “可怜的姑娘。”

        女侍者吓了一跳,我也吓了一跳。他的表情难以捉摸,可能是吃惊,仿佛这句话不是他说的。我们三个人都局促不安。

        胖胖的女侍者最先恢复镇静。她缺乏想像力。她庄重地打量阿希尔先生,明白她只要动一只手就能把他从座位上提起来,扔到街上去。

        “我为什么是可怜的姑娘?”

        他迟疑着,瞧着她,不知所措,接着便笑了。他脸上堆满了皱纹,用手腕轻松地做了做手势:

        “这把她惹恼了,‘可怜的姑娘’,不过就这么说说罢了。没有什么意思。”

        她转身回到柜台后面。她的确在生气,可他还在笑。

        “哈哈!我不过随口说说。真生气?她生气了。”他朝我这个方向说。

        我转过头去。他拿起杯子,但不想喝,惊讶而胆怯地眯着眼睛,仿佛在回忆什么事。女侍者已经在收款处坐下了,拿起了针线活。一切重归于平静。但已不是原先的平静了。下雨了,雨点轻轻敲着毛玻璃窗。如果化装的孩子们还在街上,他们的硬纸面具会变成软塌塌的一团。

        女侍者开了灯。现在还不到两点钟,但天空完全黑了,所以她看不清手中的活计。柔和的灯光。人们在家里大概也开了灯,看看书,在窗前瞧瞧天空。对他们来说……这是另一回事。他们是以另一种方式衰老的。他们生活在遗赠和礼品中间,每件家具都是纪念品。小钟、奖章、肖像、贝壳、镇纸、屏风、披巾。橱柜里堆满了瓶子、织物、旧衣服和报纸。他们什么都留着。保存往昔,这是有产者的奢侈。

        我能在哪里保存我的往昔呢?不能将它揣在口袋里,必须有房子来安置它。我只拥有自己的身体。一个孤零零的人,只拥有自己的身体,他是无法截住回忆的,回忆从他身上穿越过去。我不该埋怨,我追求的不正是自由吗?

        小个子男人坐立不安,叹了口气。他缩在大衣里,但有时挺直身体,露出傲慢的神气。他也没有往昔。要是仔细找一找,在他的表亲——如今互不来往——那里,大概能找出一张照片吧:在一个婚礼上,他戴着硬领,穿着硬胸衬衣,蓄着年轻人的粗硬髭须。至于我,大概连照片都没留下。

        他仍然看着我,要和我说话了。我感到自己很僵硬。他与我彼此并无好感,但我们是同一类人,就是这样。他像我一样孤单,但比我更深地陷入孤独。他大概在等待他的恶心或者什么类似的东西。这么说,现在有人能认出我了,对我打量一番以后心里想:“这是我们的人。”那又怎么样呢?他想干什么?他应该知道我们谁也管不了谁。有家的人都在家里,生活在纪念品中间,而我们在这里,两个没有记忆的落魄者。如果他突然站起来,如果他对我说话,我会跳起来的。

        门咣当地开了。这是罗杰医生。

        “大家好。”

        他走了进来,神态孤僻而多疑,两条长腿在微微打颤,勉强架住他的身体。星期日我在韦兹利兹餐馆常常看见他,但他不认识我。他的体格像儒安维尔的教官,胳膊和大腿一样粗,胸围一百一十厘米,站立不便。

        “冉娜,小冉娜。”

        他小步走到衣架前,将那顶宽宽的软帽挂在衣钩上。女侍者已叠好活计,无精打采、不慌不忙地走过来,将医生从雨衣里拽出来。

        “您要点什么,大夫?”

        他严肃地端详她。他真有一个我称作的漂亮脑袋,一个被生活和激情磨损和耗竭的脑袋,但他了解了生活,控制了激情。

        “我也不知道要点什么。”他用深沉的声音说。

        他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长椅上,擦擦额头。只要不是站着,他就感到自在。他的眼睛又大又黑,十分威严,叫人害怕。

        “要点……要点……要点……要点……陈年苹果烧酒吧,孩子。”

        女侍者一动不动地端详这张堆满皱纹的大脸。她在遐想。小个子男人如释重负地抬头微笑。的确,这位巨人使我们得到了解脱。刚才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要攫住我们。现在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人。

        “怎么,不给我拿苹果烧酒?”

        女侍者惊醒过来便走开了,医生伸开两只粗胳膊抓住桌子两侧。阿希尔先生异常高兴,想引起医生的注意,便摇晃着腿在长椅上跳动,但是白费力气,他个子太小,弄不出响声来。

        女侍者端来苹果烧酒,并且向医生扬扬头,示意他旁边有那位客人。罗杰医生慢慢旋转上身。因为他的脖子动不了。

        “咦,是你,老坏蛋。”他叫道,“你还活着?”

        他又对女侍者说:

        “你们接待这种人?”

        他瞧着小个子男人,目光凶狠。这是一种纠正谬误的坦率目光。他解释说:

        “他是个老神经病,老神经病。”

        他甚至懒得表明这是开玩笑。他知道老神经病不会生气,而会微笑。果然如此,小个子谦卑地微笑了。老神经病,他这下轻松了,感到自己能抵御自己。今天不会发生任何事。最奇怪的是,我也松了一口气。老神经病,说得不错,仅此而已。

        医生笑了,向我投来一个邀请与会意的目光,大概是由于我的身材吧——再加上我身上那件干净衬衣。他想邀我加入他的玩笑。

        我没有笑,没有回答他的主动表示。于是,他一面笑,一面用瞳孔的可怕火光在我身上试探。我们默默地对视了几秒钟,他像近视眼一样上下打量我,将我归类。归入神经病还是流氓?

        终于是他先转过头去。在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的孤独者面前稍稍退缩,这是不值一提的小事,立刻就被忘在脑后。他拿起一枝烟,点燃,然后像老头一样一动不动,眼光无情而凝滞。

        漂亮的皱纹,各式各样的;有贯穿前额的横纹、鱼尾纹、嘴巴两侧苦涩的褶纹,还有吊在下颌下面的、绳索般的黄肉。这个人可真走运。远远一看见他,你就想他一定受过痛苦,他一定生活过。他配得上这张面孔,因为他毫无差错地留住和利用了往昔。他直截了当地将往昔制成标本,并且在女人和年轻人身上试用。

        阿希尔先生很快活,大概很久以来没有这么快活了。他赞赏地张着嘴,鼓起脸腮小口小口地喝酒汁。好吧!医生镇住了他。医生没有被这个即将发作的老神经病给吓倒。几句粗话刺刺他,结结实实敲他一下,事情就成了。医生是有经验的,他是职业经验论者。医生、神甫、法官、官员,他们了解人,仿佛人是由他们造的。

        我为阿希尔先生感到羞耻。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应该团结一致反对他们。而他却抛弃了我,投到他们那边去了。他真心地相信经验,不是他的经验,也不是我的经验,而是罗杰医生的经验。刚才阿希尔先生感到自己古怪,似乎孑然一身,而现在他知道像他这样的人还有,而且不少,因为罗杰医生见过他们,罗杰医生可以对阿希尔先生讲述他们每个人的故事以及故事的结尾。阿希尔先生只不过是一个案例,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纳入某些一般概念之中。

        我真想对他说他受骗了,被那些重要人物利用了。职业经验论者?他们在半醒半睡的麻木状态中熬日子,由于急躁而仓促结婚,又莫名其妙地生了孩子。他们在咖啡馆、婚礼和葬礼上与别人相遇。有时他们被卷入旋涡,奋力挣扎,但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周围发生的一切,其开始与结束都在他们的视野以外。长长的模糊形状、事件,从远方来,迅速擦过他们身边,等他们想观看时,一切已经结束。然而,他们快到四十岁时,却把本人可怜的固执习性和几句格言称为经验,于是他们就成了自动售货机:你往左边那个缝里扔两个苏,出来的就是银纸包装的小故事;你往右边那个缝里扔两个苏,出来的就是像融化的焦糖一样粘牙的宝贵忠告。照此办理,连我也会受到人们的邀请,他们会相互散播说我是空前绝后的大旅行家。是的,穆斯林蹲着撒尿,印度产婆用在牛粪中研碎的玻璃代替麦角碱,婆罗洲的姑娘来月经时便上屋顶待三天三夜。我在威尼斯见过小游船上的送葬仪式,在塞维利亚见过受难周的庆典,在上阿默高也见过受难主日。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见识的极小部分。我可以仰靠在椅子上,乐呵呵地开讲:

        “您知道吉赫拉瓦吗,亲爱的夫人?那是摩拉维亚的一座奇特的小城,一九二四年我在那里待过……”

        法庭庭长见识过许多案件,听完我的故事后会说:

        “多么真实,亲爱的先生,多么有人情味。我刚工作时也见过类似的案件,那是一九○二年,我在利摩日当代理推事……”

        但是,我年轻时就讨厌这些事。我不是出自职业经验论者的家庭,不过业余经验论者也是有的:秘书、职员、商人、在咖啡馆听别人讲述的人。将近四十岁时,他们感到全身被经验塞得满满的,无法排泄,幸好他们有孩子,便强迫孩子就地将经验消化掉。他们想让我们相信他们的往昔并未丧失,他们的回忆浓缩了,柔顺地变成了智慧。驯服的往昔!可藏在衣袋里的往昔——充满漂亮格言的金色小书。“请相信我,我这是经验之谈,我知道一切都来自生活。”难道生活也替代他们去思想吗?他们用旧的来解释新的,用更旧的来解释旧的,就像那些历史学家说列宁是俄国的罗伯斯庇尔,说罗伯斯庇尔是法国的克伦威尔一样,实际上,他们从来什么也不懂……在他们的傲慢后面,可以隐隐看出一种郁闷和懒惰。他们看着一些现象从面前驰过,却连连打哈欠,认为普天之下没有什么新鲜事。“一个老神经病”,于是罗杰医生便泛泛想到另一些老神经病,但却记不起任何一位了。现在,阿希尔先生不论做什么,都不会令我们吃惊,因为他是个老神经病!

        他不是老神经病,他是害怕。怕什么呢?当你想理解一个事物时,你站到它面前,孤立无援。世界的全部过去都将毫无用处。后来事物消失,你的理解也随它消失。

        人们喜欢笼统的概念,再说,职业家,甚至业余爱好者最后总是有理的。他们的智慧劝诫你尽量不出声,尽量少生活,让你自己被人遗忘。他们讲的最好的故事就是冒失鬼和怪人如何受到惩罚。对,事情就是这样,谁也不会说相反的话。阿希尔先生也许良心不安,也许在想如果当初听了父亲和姐姐的话,就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医生有发言权。他没有错过自己的生活,他使自己成为有益的人。他平静而威严地矗立在这个穷途潦倒者的上方,像一块岩石。

        罗杰医生喝了他的苹果烧酒。他那高大的身躯下沉,眼皮也重重地下垂。我第一次看见他那没有眼睛的面孔,真像一个硬纸面具,就是今天商店里卖的那种。他的两颊有一种可怕的粉红色……突然间,真理向我显现:这个人很快就要死了。他肯定知道这一点,只要照照镜子就知道了。他一天比一天更像他将成为的尸体。这便是他们的经验,这便是为什么我常想他们的经验散发一股死亡的气息,这是他们的最后一道防线。罗杰医生相信经验,他想掩饰无法容忍的现实:他是孤独的,一无所获,没有过去,智力日渐衰退,身体日渐蜕化。于是他努力制造、安排、铺垫一个小小的谵想作为补偿:对自己说他在进步。他的思维有空洞吗,脑子里有时出现空白吗?那是因为他的判断力已不如青年时代敏捷。他看不懂书里的话吗?那是因为他现在远离书籍。他再不能做爱了吗?可是他曾经做过爱。而做过爱比仍在做爱要强得多,因为有了时间距离,我们就可以进行判断、比较和思考。这张可怕的死尸面孔无法忍受镜中的影像,于是便极力相信自己被刻上了经验的智慧。

        医生稍稍转过头来,半睁开眼皮,用微红的、发困的眼睛看着我。我对他微笑。我想用这个微笑来揭示他试图掩饰的一切。如果他想:“这人知道我快死了!”那么他就会醒过来。但是他的眼皮又垂下,他睡着了。我走开了,让阿希尔先生守护着他的睡眠。

        雨停了,空气温和,美丽的黑色形象在天空里缓缓滚动,对完美时刻来说,这是再好不过的环境了。安妮会使我们心中产生暗暗的、小小的潮汐,以配合这些形象。但是我不会利用时机。在这片未加利用的天空下,我茫然走着,平静而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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