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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消失的凶器

        你让我生活在地狱,我就毁掉你的天堂。

        1

        邢文长嘘了一口气。

        这长达十五天的漫长时间里,他备受煎熬。父亲一个人带着一大群猫猫狗狗生活了半辈子,几乎不剩下什么亲朋好友。所以在最后的这段时间里,也只有他邢文一个人在努力了。

        父亲邢安健早年离异,独自抚养邢文长大,在邢文去念了大学以后,父亲就做起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他倾尽自己的积蓄,在山里买了块地皮,搭建了一个流浪动物收容所。几乎龙番市所有的流浪动物都会被送到父亲这里收养,也有人会来父亲这里免费领养宠物。可是,在父亲的收容所刚刚做得小有名气的时候,六十岁的父亲却突发心肌梗死去世了。

        父亲失去意识之前,给邢文拨了电话。虽然邢文第一时间就把父亲送去了医院,但是父亲在医院ICU一躺就是十五天。十五天后,父亲回光返照清醒过来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快去喂猫、狗。”

        邢文没有去。

        十五天里,邢文一个人忙前忙后,哪有时间去照顾那些猫、狗?收容所的猫、狗是圈在院子里养的,能逃出去的猫、狗不会死,剩下的估计在十五天后,也活不了了吧。就算是给父亲陪葬吧,邢文这样想。

        在办理好父亲的后事之后,邢文去了收容所,清理父亲的遗物。可是,当他走进收容小院的时候,直接给吓得快尿了裤子。

        院子里剩下几条没有逃出去的大型犬,但还没有被饿死。院落的角落里,居然躺着一具尸体,尸体裸露的部位都已经白骨化了,但是尸体却没有腐败的迹象。

        恶犬吃人了!

        邢文连滚带爬地跑出了收容所,拨打了报警电话。

        胡科长给我们介绍完报警情况之后,带着我们走进了收容所的院子里。院子里很脏乱,到处都是动物的粪便。尸体就躺在收容所的角落里,面部已经部分白骨化了,但是衣着还是正常的。

        “这人是怎么进来的?”我揉了揉鼻子,问道。

        “不好说。”胡科长指了指院落后面的小山,说,“可能是翻栅栏进来的,也可能是从后面的小山上跌落下来的。”

        “尸源查清楚了吗?”我问。

        胡科长点点头,说:“死者的小轿车就停在不远处的小山下面,车内有明显的打斗痕迹。”

        “哦?”我说,“那有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吗?”

        “没有。”胡科长说,“车窗玻璃可能是被砖块砸破了,车内坐垫有掀起的迹象,经过我们技术部门勘查了以后,并没有发现除死者外的其他人的痕迹物证。”

        “难道是被劫财,然后逃离的时候跌落这里了?”我问。

        胡科长说:“有可能。但也有可能是劫色。这里面的几条大狗已经十几天没吃东西了,所以对她进行了撕咬。”

        “那这样的话,翻越栅栏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我说,“小山上的痕迹有勘查吗?”

        “小山上到处是杂草,不具备勘查的条件。”胡科长说,“但是杂草有倒伏的现象,所以也不能排除死者是从小山上坠落的。”

        我走到院落栅栏的旁边,栅栏的外面就是一个不陡的小山坡,从小山坡上很容易跌落到院子里。

        “是被咬死的?”我的心里一阵恶寒。虽然被恶犬咬死的案例不多见,但是可以推测,被害人在生前遭受了多么可怕的折磨。

        “还不能确定。”胡科长说,“大概看了一眼尸表,颈部残存皮肤有齿痕,应该是有生活反应的。”

        “是不是可以通过图侦来确定死者的活动轨迹?”我问程子砚。

        “嗯,不难。”程子砚说。

        “那行,我们去尸检吧。”我见殡仪馆的同志已经开始在包裹尸体了,张罗着大家去解剖室准备验尸。

        恶犬咬死人的案例,我曾经碰见过一例。是一名老太太在山里回家的时候遇见了数条恶犬,最后被恶犬咬死。现场有大量的血迹和大量拖拽、打滚的痕迹。死者的衣服被撕扯得不像样子。循着血迹,警方最终找到了恶犬的主人,结果是赔偿了事。

        那起案件中死者全身大面积的擦挫伤,可以清晰地看见动物的齿痕,死因是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而导致的创伤性休克死亡。那起案件至今我记忆犹新,但是对比起眼前的这起案件,相差甚远。这起案件当事人的损伤似乎很少,现场地面也没有那么凌乱,死者的衣着还基本都是完好的。

        尸体没有腐败,所剩的皮肤还都可以看出生前的样子。但是因为被狗啃食,其面部大部分已经白骨化了。这样的情景让人有些触目惊心。

        除了少数几处暴露的头皮,尸体的头发大部分还在,是栗色的,结合死者的衣着情况,说明死者应该是个三十岁到四十岁的女人。女人面颅骨上,可以看到尖牙摩擦的痕迹,缺损的软组织周围,也可以看到轻度生活反应。

        我们逐件去除了死者的衣服,每一件衣服都是穿着完好的,外衣口袋里还有手机和钱包,都没有被翻动。

        “没有任何性侵的迹象,也没有侵财的迹象。”我一边说,一边把死者的衣服整理好,逐件拍照。

        衣服去除之后,死者躯干部的皮肤暴露出来。除了双手有被撕咬、指节缺失的损伤,其他部位没有明显的损伤。

        “断指周围也有轻度的生活反应。”大宝说,“现在看起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颈部被咬,然后死亡的了,可是颈部的皮肤缺损太多了,实在不好判断。”

        “现场血液不多。”我说,“要么就是颈部被咬窒息死亡的,要么就是颅脑损伤了。”

        说完,我用手术刀切开了死者残存的头皮,完整地暴露出她的颅骨。

        “有骨折!”大宝指着死者的太阳穴,说。

        死者的颞骨翼点处有一处凹陷性骨折。民间都说太阳穴是死穴,是因为太阳穴这里的颅骨是最薄的地方,而且颅骨下面有脑膜中动脉经过。一旦这里的颅骨骨折,就会累及下面的动脉而导致颅内出血死亡。死者的这一处骨折,即便我不开颅骨,也知道她的颅内会有大量的出血,她的死因也正是这个。

        “竟然不是因为颈部被咬而死亡啊。”大宝说,“颅脑损伤死亡,怪不得被狗狗们撕咬的地方,生活反应都不是那么明显呢,原来是濒死期被撕咬啊。这样我心里好受多了。”

        “她是摔死的?”陈诗羽在一旁问道。

        我摇摇头,指着骨折线说:“这一处凹陷性骨折有直线形的棱边,说明致伤工具是有棱边的钝器。现场地面没有杂物,不可能形成这样的损伤。”

        说着,电锯已经锯开了颅骨,我费劲地分离了死者的硬脑膜,说:“你看,死者脑损伤也没有对冲伤,说明是打击形成的,而不是摔跌。”

        “开始我们都预感错了。”胡科长说,“看来这是一起杀人案件。但是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应该是可以直接导致人昏迷的,那么,难道她是在小山坡上遇袭,然后直接跌落到了院子里?”

        “也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被打击,再被人从小山坡上扔进院子里的。”我说,“不过,这样做毫无意义。如果是想延迟案发时间,最应该隐匿的是死者的轿车。轿车钥匙都挂在车上,开到偏僻地方藏起来,比这样藏尸体更有效。”

        “那就是了。”胡科长说,“可能两人在车子附近发生了打斗,然后追逐奔跑到小山坡上,凶手用有棱边的钝器击打死者的太阳穴,把死者打得跌落到了院子里。死者因为颅脑损伤而死亡,但在濒死期的时候,遭到了快饿疯了的流浪狗的扑咬。”

        “从尸检结果上看,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我说,“不过还要结合林涛那边现场勘查的情况,还有程子砚那边图侦的情况。”

        “死亡时间也就三天左右吧,末餐饱餐之后两三个小时死亡的。”我们在分析死因的时候,大宝也没闲着,根据死者的尸体现象和胃内容物情况判断了死者的死亡时间。

        “原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结果是一起命案。”胡科长耸了耸肩膀说。

        “没事儿,至少这一起案件中,我们法医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如果不出我们的意料,剩下的工作都是侦查部门的活儿了。”我说,“咱不能想着每起案件我们都能发挥最关键的破案作用啊,大多数案件,还是要侦查部门主导的。”

        “不早了,结束工作,去专案组听听各组的工作情况吧。”胡科长看了看表说。

        除了侦查组只回来了一队,其他各工作组都已经在专案组等着了。既然法医工作是决定案件性质判断最关键的因素,所以我也就最先发言:

        “死者的衣着整齐,没有任何被性侵的迹象,随身有一个手机和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一千多元现金。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应该是被有棱边的钝性物体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因为只打击了一下,加之头皮大部分缺损,所以无法再进一步推断致伤工具了。”我有些遗憾地说,“结合现场的情况,死者应该和凶手在车的附近发生了打斗,然后追逐到小山坡。死者头部被击打后,跌落到现场小院内,遭到了流浪狗的撕咬,此时死者还有生命体征。”

        “她被咬的时候还清醒吗?”程子砚一脸不忍的表情。

        我摇摇头,说:“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应该瞬间失去意识了。只是距离机体死亡还有一段时间而已。”

        “我们的勘查情况也和老秦说的相符。”林涛说,“凶手和死者的厮打应该是在车里开始的。凶手在副驾驶位置,死者在驾驶位置。厮打之后,两人来到车外继续厮打。在这个过程中,凶手或者死者用砖块袭击对方,结果砸碎了车玻璃。整个过程可以判断清楚,但是没有提取到可以证明犯罪的痕迹物证。因为现场路面条件很差,无鉴定价值,所以对于后面两人的行踪不好判断。但是小山坡上的杂草有明显的倒伏,这符合老秦的推断。车内抽屉里有一个手提包,里面有几千元现金。”

        “我们组的工作结果也和秦科长分析的相符。”程子砚说,“我们对市区监控进行了研判。死者是三天前驾车往现场方向去的,当时是晚上,视频能确定是死者驾车,副驾驶没人,但是后排有没有人就不知道了。当天晚上所有能驶往现场的道路监控都显示,没有车辆尾随,或者在死者之前、之后往现场方向开。毕竟现场那里很偏僻。”

        “会不会是行人,或者骑电动车呢?”有侦查员问道。

        “只要是车辆,就要走在路上,都可以被监控记录。但是徒步的话,可以通过别的小路过去。”程子砚回答道。

        “这个不影响推断。”我说,“死者是一个女性,案发又是晚上,虽然我们不知道她为什么半夜去那里,但是那么一个偏僻的地方,如果不是熟人,她是不可能让生人上车的。所以可以排除是路遇犯罪分子。死者没有被性侵,也没有被劫财,这案子肯定是熟人因为仇而杀人,或者是激情杀人。”

        “我们也对死者的出发位置进行了研判。”程子砚说,“应该是从她的单位附近出发的,但是究竟车上带了什么人,不好说。”

        “现场那么偏僻,说是有人徒步走过去和死者相约,这有点说不过去。”我说,“既然程子砚排除了其他可能进入现场的车辆,说明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就在车上的后排坐着。他们可能是相约去那里做什么,但是因为某事发生了争执,继而厮打。如果不提前知道现场院子里都是饿了很多天的恶犬,这样一击,并不能说是故意杀人,很有可能是故意伤害致死。”

        “案件性质明确,我们就好办多了。”龙番市公安局赵局长说,“案件性质不那么恶劣,我们肩上的担子也轻一些。而且,思路现在这么清晰,我们有充分的信心迅速破获此案。下面,调查情况也简单说一下吧。”

        主办侦查员说:“死者叫苏诗,女,三十一岁。之前有一任丈夫,孩子夭折,后来离婚,现在是独居。她是一家企业里的白领,收入不错,社会交往,嗯,这几年比较复杂。现在,我们侦查部门正分成几组,在梳理她的矛盾关系。只是现场没有提取到痕迹物证,比较难甄别犯罪分子。”

        “确实,我们也尝试提取了一些生物检材,需要DNA实验室检验后才能知道有没有发现。”我说。

        “没有物证就破不了案吗?那在没DNA的时代,我们都是怎么破案的?那时候案件还多!”赵局长有些恼火,说,“这案子关系这么明确,我就不相信你们查不出来!”

        “这案子除了查死者的矛盾关系,还可以查一查死者失踪前的行为轨迹、通讯记录、上网痕迹。”我看领导要发火,赶紧打圆场说,“这些不仅仅是线索,更是证据。”

        主办侦查员点头表示这些他都是知道的。我也知道,这些都是侦查部门的特长,他们肯定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侦查手段和侦查方向,我说这些,实在有些班门弄斧之嫌了。

        想到这,我尴尬地看了看表,说:“赵局长,既然后面没我们什么事儿了,我们就先撤了。”

        大多数疑难、重大的案件,我们都会跟到案件破获。但是也有很多案件,尤其是因果关系非常明确的案件,在前期工作做完之后,我们技术部门就会先撤下专案组。除非是后期破案出现了困难,才会重新研判之前的技术推断是否正确。这起案件因果关系明确,虽然后续需要调查的内容很多,但是都没我们技术部门什么事儿了。所以,也到了我们该撤的时候。

        从市局大楼下来,我们发现市局大院里停了一辆崭新的大车。这是一辆福特猛禽,明明是一辆大皮卡,但经过改装后,变成了一辆七座车。韩亮站在车边,欣赏着新车。

        “想买这个?”我笑道。

        “这就是我买的啊。”韩亮说。

        “什么?你刚才不还开着tt送我们来会场的?”大宝惊讶。

        韩亮笑了笑,说:“我看你们开会,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就旷工一个小时,去换了车。”

        “你买车怎么和买菜差不多?”林涛无奈地摇摇头。

        “我这SUV漂亮不?就是太高了,上车有点费劲。”韩亮嬉皮笑脸地说。

        “你这是SUV吗?”我奚落道,“明明就是辆卡车!”

        “行了,比单位那破车不好多了吗?”韩亮拉开车门,示意我们上车。他看见陈诗羽上车有点费劲,准备伸手扶她一把,却被陈诗羽一把打开。

        “别碰我。”陈诗羽阴沉着脸说道。

        “怎么了这是?”韩亮吓了一跳,我们也都很诧异。

        “不想和渣男挨这么近。”陈诗羽说。

        这一句让我们全都哑了壳,这是怎么回事啊?刚才来的时候,两人还嘻嘻哈哈的,怎么开了个会,就变了脸了?问陈诗羽,她也不回答,我们只有怀着忐忑的心,在尴尬的气氛中,一路驶回了省厅。

        2

        新车还没开进省厅大门,我们就接到了师父的电话。

        “龙青高速上,有一具尸体。”师父提纲挈领地说,“如果你们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去看看吧。”

        “龙番那边还有案子没破呢。”我说,“又来一起?”

        “在龙青高速的界碑处发现的尸体,管辖有争议。”师父说,“现在是省厅指定管辖,由青乡市公安局管辖本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上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现在是碰见性质不清的案件,省厅考虑到龙番市大批警力集中在苏诗被杀案上,于是将案件指定给了青乡市管辖。

        “高速界碑。”我沉吟道,“那不就是交通事故吗?”

        “可能性比较大。”师父说。

        “那还要我们去?”我可能是有些疲惫,有些懈怠。

        “去啊,去啊,为啥不去啊。”大宝在一边小声嘀咕道。

        目前在国内,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事故部门直接出勘现场,只有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疑点或问题的时候,才会通知刑警部门支援。如果现场并无疑点的,多是由交警部门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检验。

        “交警部门现在有争议,你们去看一下吧。”师父说。

        我挂断了电话,想到几年前那一起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杀人案件。这一起案件,不会也是这样吧?伪装交通事故要去高速公路上伪装,也真是够清新脱俗的。

        “刚回来,又要去?”韩亮笑着掉转了车头。

        “你就开你的车去?”我说。

        “私车公用也不行?”韩亮说。

        “万一出了点什么事情,咱们这算是公事,还是私事?”我说。

        “呸呸呸!”大宝说,“求你了秦乌鸦,咱们天天跑高速的,就图个吉利,你还真是不怕晦气。”

        “这不是着急吗?再去车队领车,耽误事儿啊。”韩亮开着自己的新车很过瘾,不舍得换掉。

        “行吧,那就抓紧,青乡市局陈支队还在高速界碑那里等我们。”我看了一下微信,陈支队的留言已经到了,说,“刚刚分别,这么快就又要见面了。”

        现场并不是在高速路上,而是在高速路路坡下方、隔离网以内的空地上。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高速并没有封闭,警戒带拉在高速路路坡的下面,警戒带里里外外站了几十个警察。有戴深蓝色警帽的刑警,也有戴白色警帽的交警。

        高速路的路肩上按秩序停了十来辆警车,为了安全起见,都闪着警灯。韩亮把车停在车队的最后面,等车停好,我们一起跳下了车。

        其实在高速上行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车辆速度有多快,但是一旦在高速路边站立,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才知道高速公路上还真是挺危险的。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驾驶员经过现场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车速仍是那么快,让我们很担心路面的安全问题。

        “你们到啦?辛苦啦!总是麻烦你们。”陈支队爬上路坡,和前两天见面的时候一样,和我们寒暄着,“嚯,你们这是开了一辆‘坦克’来?”

        陈支队对韩亮开着那么大的车感到诧异。

        “这是‘卡车’,哪是什么‘坦克’?”大宝说,“坦克有炮的。”

        “什么情况?”我一边戴手套,一边小心翼翼地从很陡的路坡上下到中心现场。

        “两个小时前,一辆货车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感觉这块地方好像在冒烟。他正好尿急了,顺便下车小解。”陈支队说,“于是他就把车停在这里了,没想到看见这块地方的草垛在燃烧,草垛上还趴着一个人。这个货车司机很热心,赶紧从车上取下了灭火器,一边招呼着同伴报警,一边灭火。我们赶到的时候,火已经灭了,不过人也已经死了。”

        陈支队指了指趴在一堆灰烬上的尸体。

        “火烧起来的时候,人趴在这里不动?”我皱了皱眉。

        陈支队点头说:“货车司机说,这人一直就没变动过体位,应该是在起火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中心现场是一座已经烧了一半的草垛,旁边的灰烬里有一具尸体。不过和一般火场内的尸体不同的是,这具尸体焚烧得并不严重。可能是起火的时候,尸体的上半身受热,所以死者的头、面部、颈部有一定程度的焚毁,焚毁程度比较轻。因为受热皮肤脱水、炭化,似乎可以看到头、面部和颈部皮肤有几处裂口。但是,死者总体的样貌还是能看得出一些的。

        除此之外,死者的右手也是炭黑色的,可能也放在了火焰之内。死者胸部以下则没有焚毁的痕迹。

        “这种燃烧怕是只烧毁了死者的皮肤组织,皮下组织估计都是完好的。”我用手指戳了戳死者的颈部,说,“而且这里空间开阔,也不可能是吸入毒气窒息,或是一氧化碳中毒,所以死者的死因肯定不是被烧死。”

        “死后焚尸?那是命案?”程子砚问。

        “死后焚尸也不一定是命案。”林涛解释道,“焚尸和碎尸是一样的,是对尸体的处置。死因才能决定案件的性质。比如这起案件,咱们就不能排除是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后,司机为了避责而焚毁尸体的可能性。”

        “这是可能性最大的了。”陈支队眯着眼睛点点头,说,“和我们想的一样,我已经安排人在排查这个时间段所有经过此路段的车辆了,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可是,高速公路上撞死人,基本都是行人的责任啊,何必毁尸?”大宝说。

        我点点头,认可大宝的看法。

        “那关键就是看死因如何了。”陈支队也觉得大宝说得有道理,继续说,“殡仪馆的车已经来了,抓紧时间尸检吧。”

        “也好。”我说,“在高速上停这么多车,还是有不少安全隐患的。我们去尸检,你们看一下现场,然后尽快撤离。”

        大家都在收拾自己的装备、设备,林涛见脚边有个物件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于是顺手捡了起来,左右看看,然后放进了他的勘查箱。

        我们把尸体从运尸床上挪到解剖台上时,就感觉到死者的右上肢有明显的损伤。他的右侧上臂似乎形成了“假关节”。

        按照程序,我们首先去除了死者的衣物。尸体很新鲜,尸僵还正在形成当中,应该仅仅死亡了四五个小时。

        死者穿得很多,大都是冬天的装束。外面是一件破棉袄,靠近领子的上半部分都已经被焚毁了,露出了已经炭化的棉花。里面是一件很破旧的毛线衣,但仅在领部位置有被焚烧的迹象。在毛线衣里面,死者还穿了一件棉马甲和两件秋衣。穿这么多,和逐渐升温的春天天气似乎有一些格格不入。在检查了死者全部衣物以后,我们只在他的棉马甲口袋里,发现了一千多元现金和一张老样式的身份证。纸币很新,被认真地折叠好放在口袋里,身份证则压在纸币的上面。

        “有身份证!”我仔细看了看这一张于1992年申领的第一代身份证,说,“这很有可能就是死者的身份证,那么,尸源就搞清楚了。”

        “DNA也取了。”大宝说,“过几个小时就能明确身份。”

        除了这些,死者再没有其他的随身物品了。

        “乔生产,这名字,太有时代气息了。”林涛接过身份证,说,“今年已经五十岁了,是北和省人,嚯,这北和省到我们省,得穿过南和省,距离现场至少也有七八百公里啊。”

        “嗯,这是一个问题,他是怎么来的?”我说,“看来,陈支队去查车辆信息是对的。至少在高速附近的卡口,有希望找到死者生前的影像吧,毕竟他死亡时间不长。”

        死者的颈部有一些裂口,但因为周围的皮肤都已经烧焦了,所以也看不出是损伤还是烧裂。死者的皮肤很粗糙,尤其是双手。虽然他右手的皮肤已经炭化了,但是从左手还是可以看出他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人,而且左手的关节处还有多处冻疮。

        除了头面部和颈部皮肤焦灼外,右侧肩关节还可能存在骨折,死者的其他部位没有损伤,所以我们决定先对死者的头面部、颈部和右侧肩关节进行解剖。

        我担心死者是颈部受伤致死,于是先对他的颈部进行了解剖。皮肤已经烧得炭化了,手术刀难以割开。为了防止皮下组织被人为破坏,我用剪刀慢慢地把已经炭化了的颈部皮肤分离。和我之前预测的一样,死者的颈部皮下组织没有看见明显的损伤,深层的大血管也都是完好的。

        我用胳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说:“颈部没有致命性损伤,这和我想的一样。现场地面和草上没有血迹,说明他死亡的真正原因还真的有可能是颅脑损伤。”

        此时,负责解剖死者胸腹腔的李法医也完成了检验,确定死者胃内空虚,至少六个小时没有进食了。所有的脏器都是正常的,没有可以致命的损伤,也没有窒息征象。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死者的头部。

        死者的头部是被焚烧得最严重的部位,骨骼已经有些脆化了。不过这倒是方便了我们的解剖检验,开颅锯轻松地打开了颅骨。但是硬脑膜和大脑表面并没有出血和损伤。

        “我去,不会是病死的吧?”大宝有些惊讶,怀着忐忑的心情,打开了小脑幕,把大小脑联合取了出来。

        “伤在这里!”我看见死者的颅底有骨折,大脑的下面有出血,顿时放松了下来。看来死者的死因已经可以明确了。

        我把死者的大脑放在解剖台上,用清水小心地洗净。死者的脑干部位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干也有明确的损伤。

        “死者是原发性脑干损伤死亡的。”我说,“脑干管理着人的呼吸循环中枢,这里受伤,会导致人立即死亡。”

        “可是脑干位于大脑的深层,外伤导致原发性脑干损伤实在是很罕见啊。”大宝说。

        我有着和大宝一样的疑惑,于是拿起止血钳清除了死者颅底的硬脑膜,暴露出他颅底骨折的形态。

        “这个颅底骨折也真是挺少见的。”我说,“一道骨折线沿着颞骨岩部横穿了颅底左右,绕着枕骨大孔有一圈骨折。这样的骨折线,我以前还真是没有见过。”

        “哦,不仅仅是骨折线啊。”大宝动了动死者的头颅,说,“你看,我移动死者的头颅后,更能看清楚绕着枕骨大孔的骨折了吧?这是完全性的骨折。枕骨大孔已经和颅骨分离了,枕骨大孔周围这一圈颅骨还和脊柱连着,但是上面的颅骨已经脱离了。”

        “这……这怎么殴打也不可能形成啊。”我心里燃起一阵希望,希望这不是一起杀人案。

        在场的几个人都在思考这种蹊跷的骨折的形成机制,却也都找不到线索。

        想了一阵,想不出头绪,我决定换换脑子。

        我用手术刀切开了死者的肩关节皮肤,然后按照肌肉的走向,把死者右侧上臂的肌肉逐条分离了出来,最终暴露出死者肩关节的骨性结构。

        我们在搬运尸体的时候,就看见死者的右上肢形成了假关节。果不其然,死者的肱骨上段完全离断了,断端形成了夹角。不仅如此,断裂的肱骨头从肩关节里也脱离了出来。我活动了一下死者的肱骨,确定死者的肩关节完全脱位了。因为肱骨头是向下脱位的,说明死者的右侧肩关节受到了猛烈的向下的力量。这样的力量,不仅能让死者的肩关节瞬间脱位,甚至因为力量的巨大,而导致坚硬的肱骨断裂了。

        看完肩关节的骨折,我又看了看死者颅底的骨折,说:“这样的暴力,肯定不是人力可以形成的。”

        法医经常会对某种损伤进行评价,用“非人力可以形成”来形容。这样的形容,大多会明确案件性质并不是命案。人体内有很多坚硬的骨头,无论用什么工具殴打,都很难在一次作用力的情况下形成骨折,这样的损伤,多见于高坠和交通事故。如果法医判断这种损伤非人力可以形成,其潜台词就是说这是一起意外了。

        “真的是交通事故啊。”大宝咧了咧嘴,可能是对自己在现场轻易发表意见而感到有点后悔。

        是不是交通事故呢?其实我的心里也很是打鼓。

        毕竟是在高速公路上,车速非常快,虽然高速的车辆可以形成严重的损伤,但是人在受伤后,人体也会被赋予一定的初速度,那么再次跌落路面的时候,肯定会形成大量的擦伤。死者的右手虽然被烧焦了,看不清有没有擦伤,但是至少其他部位是没有擦伤的,这和交通事故的损伤完全不吻合。

        想到这里,我又重新看了看死者颅底的骨折。我用力把死者的头部往上拉,发现当我向左上方拉时,颅底的骨折线就会变宽一些;再将死者的头部复原,颅底的骨折线也就复原了。

        “不对啊。”我一边思考,一边喃喃道。

        “怎么不对了?”林涛问。

        我说:“你看,死者的头部向左上方伸的时候,骨折线就会变宽,那么说明导致颅底骨折的力量应该是从死者头部右下方拉向左上方的。而我们刚才看死者肩关节的脱位,是往下方的。那么,是什么样的撞击力,可以导致死者的头部向左上方伸展的同时,右侧肩关节向下方伸展呢?而且,这会是多大的力量啊?肩关节明明已经完全脱位了,力量就应该缓解掉了,可是肱骨这么坚硬的骨头居然还是断了。”

        “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林涛转着眼珠子在思考。

        我也是想来想去想不明白,如何受力才能形成这样的损伤。这时,我的目光聚焦在死者那条横贯颅底的骨折线上。

        “线性骨折,骨折线的方向就是力的作用方向。”我沉吟了一会儿,突然眼前一亮,灵光一闪,对大宝说:“大宝,你以前是青乡人,肯定和当地医院非常熟悉吧?”

        大宝一脸雾水地点了点头,说:“熟啊,熟得很。”

        “那你能不能去耳鼻咽喉科一趟?”我满怀期待地问。

        3

        “喂喂喂,你怎么能这样!我这可是要还的!”还没穿好解剖服,大宝就急着上手来抓我。

        “行了,来不及了,办案要紧!”我笑着推开了大宝的手。

        我让大宝去医院耳鼻咽喉科的目的,是为了借一台简易的耳内镜。这个小东西不贵,但是法医平时也不会配备。即便在法医临床学上配备了数码五官镜,法医也舍不得用在尸体上。所以这种简易耳镜只有去医院凭关系借来。在龙番的时候,我经常会去从事助听器检测配备工作的铃铛姐姐那里顺来,但在青乡,就只能指望大宝了。

        大宝去借耳镜的时候,林涛正在隔壁的病理室,用实体显微镜观察那一块他从现场带回来的东西。在我看来,这一块物件,就是一块不知道从哪里脱落下来的废铁。这种东西在高速路边应该经常可以见到,一般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

        可是林涛却看出来一点名堂,他让我坐到显微镜的前面,慢慢移动载物台上的铁片,说:“你看这铁片,有一个挺有意思的特征。”

        “不就是铁吗?”我看着满视野的铁器纹理说。

        “看边缘。”林涛说,“这是一个类三角形的铁片,其中有一边,是明显经过机床打磨的,纹理非常整齐。但是另外两边,则没有那么整齐了,像是从一个整体的物体上面裂开、脱落下来的。”

        “然后呢?”我觉得这个特征并没有太多意义。

        林涛说:“我觉得即便发生车祸,也不可能导致这两毫米厚的铁器裂断吧?这肯定是一个很大的力才能形成。我就是觉得你刚才说了什么非人力形成,和这个铁器有一个共通点。”

        我眼珠一转,“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说:“这个发现太重要了!我开始纯粹是假想,现在有了一些依据!我的假想究竟能不能成立,就看大宝的了!”

        大宝拿回一支简易耳镜后,我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当大宝正在诧异我怎么可以不摘手套就接过耳镜的时候,我已把耳镜插进了尸体的右侧外耳道。也是因为这样,才有了上面的一幕。

        “这尸体外耳道里面那么多血水,你插进去,还能给活人用吗?我怎么归还给人家啊?”大宝无奈地说。

        和数码五官镜不同,简易耳镜是一个漏斗形的设备,前后两个镜片可以放大漏斗尖端所探测到的影像,镜片上还带有射灯,可以把漆黑的外耳道内的情况照射清楚。不过,使用这种耳镜的时候,尖端要插进患者耳朵里,而医生只能用眼睛紧贴另一侧镜片,才能看得清楚内部情况。对待活人的时候,这种紧贴倒没什么。但是用在尸体上,法医一方面要保证看得清楚,另一方面又要保证自己的额头不会碰上满是血水的尸体,难度就会比较大。

        我弯腰、撅屁股,不断变换姿势,最终调整到了一个最好的姿势,看清楚了耳道内的情况。这一发现让我喜出望外,赶紧拿出耳镜,再拿到死者的左耳继续观察。同样是费了半天劲,才观察清楚了左耳道内的情况。

        “假想果真成立了。”我自信满满地说。

        “什么假想?”大宝问。

        “爆炸。”我和林涛同时说道。

        “你们看,死者的双侧鼓膜都是大穿孔,右侧的鼓膜向内翻卷,左侧的鼓膜向外翻卷。这就说明了有冲击波从死者右耳灌进去,从左耳传出来。不仅如此,巨大的冲击波把死者的整个颅底震荡得横贯骨折。这么大的冲击波,只有爆炸,而且是距离炸点极近的爆炸,才能够形成。”

        “可是……”林涛想打断我,被我挥手制止了。

        我接着说:“然后我们再结合死者其他的损伤来看。死者的头部骨折和肩部骨折,其实都是非人力形成的。那么如何才能让头部和肩部迅速位移,形成骨折呢?只有爆炸才能在瞬间形成这么大的冲击波力。”

        “可是爆炸不是有烧灼现象吗?”大宝说完,又觉得自己说得不妥,“哦,死者的头面部和颈部正好经过了燃烧,所以我们不可能注意到有没有烧灼现象。”

        “是,我觉得正是爆炸物炸死死者之后,引燃了附近的草垛,才形成了我们看到的现象。”我说,“不然,谁焚尸会只烧上半身呢?而且助燃的杂草不给力,起火时间也比较慢。”

        “爆炸,没声音?”陈诗羽一整天没怎么说话,此时问道,“这事儿应该发生不久就被司机发现了吧?那这个司机为什么没有听见爆炸的声音?这司机有作案嫌疑吗?”

        我摇摇头,说:“在高速公路那么空旷的环境里,又有大量的轮胎噪声,加上人们都坐在隔音的驾驶室内,爆炸的声响未必会被人听见。”

        “可是现场没有爆炸的痕迹啊,除了这块铁片。”林涛说,“我开始只是有点怀疑,感觉这种被暴力强行撕裂的铁片是爆炸物上才有的,现在尸检情况应该证实了这种想法。不过,还有两个疑点,第一是现场地面没有明显的炸坑,第二是什么样的爆炸物才能形成死者头向上、肩向下的力量呢?”

        林涛这个问题果真是问到了点子上,我想了想,说:“只有一种可能,爆炸物是在死者右侧肩膀上爆炸的。这样,因为炸药悬空,所以地面肯定没坑。而且也可以形成头向上、肩向下的作用力。不仅如此,这样的话,冲击波离死者右耳最近,才会把左右耳的鼓膜都穿破了,还导致了颅底骨折。”

        “那炸药物为什么会在死者的肩膀上爆炸?”大宝说,“别人扔手榴弹正好扔到这个位置?那太巧合了吧?还是说,死者就是扛着一个炸药包?”

        “这两种可能性都有。”我说,“虽然前一种可能性非常小,但是无巧不成书,我们必须要找到证据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是后面一种可能性,那这起案件就是一起意外事件了,是死者自作自受。”

        “No zuo no die。”大宝耸了耸肩膀,说,“可是,我们又如何去判断、分辨这两种可能性呢?”

        我皱眉想了想,说:“我也还没想好,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复原爆炸物的外形,我想,总归对我们的推断是有一些帮助的。”

        “天都要黑了!”大宝看了看外面的夕阳,说,“在漆黑的高速路边,怎么找这种铁片?”

        林涛笑了笑,说:“老林有两宝,探照灯加金属探测仪。”

        我们又重新回到了现场。因为是晚上,把车辆停在路肩更加危险,所以我们选择从县道绕到村通公路,再越野跑了一段,来到现场附近。然后我们钻过了高速公路的护网,进到了高速路路坡下方,案发的现场位置。

        一路上,大宝都在抱怨我没道德,直接废了那台简易耳镜。我反驳说怎么是废了呢,以后青乡市局再碰见类似的案件,还可以接着用呢。然后我就被全车几个人一起骂了一顿,说我是乌鸦嘴,这种话绝对不能说。大宝又说他似乎可以想象到那个耳鼻咽喉科医生气愤的表情了。人家都说了,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让他大宝以后如何做人?我不屑地拍了大宝脑袋一下,说,你以为医院和你公安局一样穷吗?一台一两百块钱的小玩意儿,人家会和你介意?大宝说,这是做人的诚信问题,和多少钱无关。再说了,人医院有钱,咱也不能劫富济贫啊。

        一路上吵吵闹闹,没觉得路途有多远,也没觉得路面有多颠簸,就来到了现场。此时天已经全黑了,我们才知道,白天看不见的东西,晚上反倒容易发现。在林涛手中强光灯的照射之下,那些有光泽的金属物就会反光。如果是在白天的时候,这种反光是完全不会被注意到的,但是到了夜晚,那些藏在杂草之间的金属物便一目了然了。

        林涛的强光灯一亮,我们立即看到了很多反光体,于是纷纷像是采蘑菇的小姑娘一样,开始收集起来。

        不一会儿,我们的勘查箱里,就积攒了数十块和之前林涛发现的那种铁块类似的金属物体,可谓是形态各异。

        为了不留下漏网之鱼,我们又干起了“工兵”的活儿。我们几个轮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现场及周边地面、杂草内进行探测。这个探测器还真是很有效果,那些藏在杂草之内的,或者块头比较小的类似金属物,又被我们找出来十几块。

        不知不觉,就工作了三个小时,我们提着满“篮”的“蘑菇”,内心成就感爆棚。

        当然,我知道这三个小时的工作不过是基础工作,更艰巨的任务还在等着我们呢。但我一直自认为自己拼图能力不弱,用糙一点的话说,连人都能拼得起来,还能拼不起来一个金属物件吗?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是高估自己了。

        看来这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我们几个人坐在青乡市公安局痕迹检验实验室的一张大方桌周围,头顶悬着一盏高亮度的LED灯,我们的任务,就是将采回来的这些“蘑菇”,按照炸裂开来的边缘轮廓,逐个拼好、粘起来,最终看一看,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爆炸物。

        在拼了一个多小时之后,虽然还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我发现,我在这个拼图队伍里发挥的作用是最小的。其实,我之所以能把人拼起来,是因为我了解人体的结构、皮肤纹理等,这才是“拼人”的基础。但看着一个冷冰冰的物件,我似乎毫无办法。

        倒是林涛手眼灵活,一会儿用显微镜看看,一会儿用放大镜看看,很快就把十余块碎片拼在了一起。陈诗羽和程子砚在一旁用502胶水粘起已拼好的部分,爆炸物一点一点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拼图工作就是越拼越快,在凌晨四点多钟的时候,林涛把早已伏案酣睡的我和大宝叫了起来。拼图工作顺利完成了。

        毕竟爆炸的抛射力比较大,有不少碎片我们没有能够找全,所以林涛拼好的爆炸物周身有不少缺损的窟窿,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爆炸物类别的判断。

        这个爆炸物个头儿还真不小,大约有三十厘米长,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部分是截面呈正方形的空心铁管,一个部分是单口封闭、截面呈圆形的空心铁管。方管较长,圆管较短。圆管直径有七八厘米,内壁都是炭黑色的。

        爆炸物不轻,有十几斤重。

        林涛反复看了看,说:“上面的圆管里装了火药,爆炸以后在内壁形成了炭黑色。但是下方的方管内壁是干净的,说明没装火药。而且下面的方管炸裂的情况也不严重,我们捡回来的大块金属物件,都是组成方管的部分。这样看起来,方管像是一个底座,圆管像是一个枪膛。”

        “这是一个自制的火箭筒。”韩亮在一旁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去!还真是!”大宝很是吃惊。自制枪支的案件,我们偶有遇见,自制火箭筒还真是闻所未闻。

        但是韩亮说得不错,这个造型明明就是一支自制火箭筒。

        “这人真有意思,做什么火箭筒玩?”大宝说。

        我做了个嘘的手势,让他噤声,别打扰我的思考。少顷,我一拍大腿,说:“我终于明白他的损伤是怎么形成的了!你们看。”

        我把用502胶水粘在一起的火箭筒扛在了自己的右侧肩膀上,说:“火箭筒都是这样的吧?如果这个时候炸了膛,冲击波的力量就是从我的右侧颈部开始,向四周扩散。那么,我的头就应该是向左上方伸展,肩关节就是向下方压。这就是死者损伤的形成机制。”

        “这么大的玩意儿,肯定不会是我们之前说的抛甩爆炸物,正好扔到死者颈部爆炸而形成的了。”林涛说,“那么,这个东西就应该属于这个死者,这就应该是一起意外事件。”

        我点点头,说:“而且,在尸检的时候,我一直有个问题解不开。死者的肩关节已经脱位了,力量都会随之缓解,为什么肱骨头还会完全离断呢?现在这个问题解开了,死者如果把火箭筒扛在自己的肩膀上,右侧的上臂肯定是平举的。如果平举的话,肱骨就是横行的,那么往下的力量施加在肩关节的时候,不仅会导致脱位,也会导致横行的肱骨断裂。如果是自然下垂,则不会断裂。同时,火箭筒扛在肩膀上的时候,不仅仅上臂平举,而且右手应该是扶在火箭筒之上,用以固定火箭筒。所以,死者的右手也恰恰有烧灼的痕迹。只是,右手和右侧前臂是游离状态,所以在冲击波施加力量的时候,它们不会断折。”

        “这样的损伤,恰恰说明是死者自己扛着火箭筒,而不是别人有意为之。”林涛说。

        “一个人在大白天,跑高速公路旁边,扛一个火箭筒,精神病啊?”大宝说。

        “我还有个问题。”韩亮说,“这种自制的火箭筒肯定不会有扳机什么的机关,肯定是在圆筒里填充火药,在火药前面放一些可以伤人的弹珠,然后通过引线来引燃火药,发射弹丸,这是基本设置。不过,第一,我们在现场没有发现弹丸,第二,如果死者不去主动发射,不点燃引线,火药一般也不会自燃自爆,火箭筒也不会发生意外而炸膛啊。”

        “韩亮说得不错,肯定是引线引爆。”林涛指着火箭筒中间的一个小孔说,“虽然火箭筒的小部分结构还没有找全,有一些小窟窿,但是这个小圆孔这么整齐,肯定是利用钻孔机特地制造的,这个小窟窿就是放置引线的口。”

        “和古代的土炮一样。”大宝说。

        “这种土火箭筒,就是容易炸膛。”林涛说,“根本无法估计冲击波的力量究竟有没有超过火箭筒劣质原材料的承受能力。”

        “韩亮说得有道理啊。”大宝说,“现在整个过程基本搞清楚了,只是这两个谜团还没有解开。而且,大白天他去高速路边发射什么火箭筒?车辆都开得那么快,怎么也不可能打得着啊。”

        “谁说谜团没有解开?”我微微一笑,说,“他是在试射。”

        4

        专案组坐得满满的,都在听我的解说。一听是爆炸案件,陈支队把休假、留守的民警都给叫了过来。我们是一个禁枪的国度,枪案是极为少见的,更别说自制火箭筒的爆炸案件了。其实我倒觉得没那么严重,毕竟我们已经通过多方面迹象确定了死者是自作自受,自己引发了一起意外,把自己给炸死了。

        现场没有填充弹丸,死者又主动去引燃火药,再加上现场特殊的环境,只能用“试射”来解释死者的行为了。很显然,死者自制了火箭筒,想携带它去作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想试射一下,看看火箭筒的效果。可是没想到,这个火箭筒第一次打响就炸了膛。

        听我有理有据地说完,大家紧绷的身体又放松了下来。虽然永远无法知道死者究竟想干什么了,但既然是意外,是自产自销案件,大家的压力也就轻了很多。

        “那我来介绍一下死者的基本情况吧。”主办侦查员说,“死者乔生产,男,五十岁,无业,文盲。经过DNA检验已经确认死者身份。死者在十八岁的时候,因为入室盗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不足两年,他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再次刑满释放后几年,他因为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昨天出事,他刚刚被刑满释放不足十天。”

        “大半辈子在监狱里过的啊。”大宝叹道,“这就是一个穷凶极恶之人啊!死不足惜,死不足惜!”

        “不足十天?”我沉吟道。

        “因为死者已经没有什么亲属了,所以他被刑满释放后,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和谁联系过。”主办侦查员接着介绍,“他所在的城市,距离现场位置大约七百二十公里。”

        “我们查了所有的监控,没有发现死者的行踪。查了机场、汽车站和火车站,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程子砚说,“这么远,也不能走过来,不知道他是怎么过来的。”

        “这一切恐怕都要成谜了。”陈支队说,“死无对证啊,也不知道他究竟想去哪里,又想去干吗?”

        “他有同谋啊!”我说。

        “不会吧?”青乡市公安局的一名痕迹检验员说,“我们对现场地面勘查了,虽然条件不好,但还是找到几处死者的足迹。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人的足迹了。”

        “既然地面有可以留下足迹的条件,那么如果有同谋,不留下足迹的概率很小。”林涛说。

        “同谋不一定和他一起啊。”我说,“你们想一想,一个文盲,有本事制造这种武器吗?你们会吗?”

        “会不会是在监狱里学的?”有人问道。

        我说:“即便是在监狱里学了,他出来以后,连个亲属都没有,去哪里找机床做火箭筒?又去哪里找火药?而且,十天时间,跨越了七百多公里,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只要有同谋,即便他们的犯罪中止了,我们依旧要深挖到底。”陈支队显然已经同意了我的观点,说,“我们绝对不能留下这么巨大的社会安全隐患逍遥法外。”

        “只是,很难查啊。”陈诗羽说。

        我想了想,转头对程子砚说:“如果死者是驾驶摩托车的话,会不会有可能躲过视频监控?”

        “完全有可能。”程子砚说,“昨天晚上你们去复勘现场的路,就没有监控。”

        “那就是了。”我说,“第一,我在尸检的时候,发现死者的手部关节处有冻疮,他穿的衣服也非常厚。这个天气,穿这么厚,还有冻疮,最大的可能,就是死者骑摩托车风餐露宿,长途奔波。第二,死者既然是来试射火箭筒的,因为没有目标物,所以没有安装弹珠,说明他还有其他的火药和弹珠尚未使用。而死者身上除了一些钱,并没有其他的东西,那么这些备用的火药和弹珠应该有存放的地方。”

        “那是不是同谋发现出事以后,就把车骑走了?”陈支队说,“我们是不是要部署人员对周边所有的摩托车进行彻查?”

        我点点头,说:“彻查是肯定需要的。但是,我总是觉得他的同谋不应该在他身边。林涛刚才说了,现场没有其他人的足迹。另外,如果是两个人共骑一辆摩托车的话,这些杂物他往哪里放?空间不允许啊。”

        “有道理。”陈支队说,“也就是说,他的同谋可能和他各自骑一辆车,或者,他的同谋并没有和他同行。”

        “无论哪种情况,死者的摩托车都应该在现场附近没有被人骑走。”我说。

        “看来现场要扩大搜索了。”陈支队说,“不过这几天我们的侦查员一直在现场周围走访调查,并没有发现可疑摩托车。是不是他的同谋没有和他同行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我点点头,说:“赞同。我们在尸检的时候,发现死者的棉马甲口袋里有一千多元崭新的钞票。死者既然刚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又没有亲属家人,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如果他的同谋和他同行,有必要给他这么多钱生活吗?放在自己身上岂不是更好?”

        “事不宜迟,我们抓紧时间对现场外围扩大搜索吧!”陈支队说,“你们熬了一夜,赶紧回去休息吧。”

        我们几个人同时摇头,说:“不,现场搜索是我们的职责,不找到涉事摩托车,我们也不放心啊。”

        数辆警车第三次返回现场,除了之前的那些现场勘查的警察,这次还多了一条史宾格犬。

        “怎么又是它?”大宝又蹲到了史宾格的旁边,开始玩它的耳朵。

        “不是你说的那条犬了。虽然长得差不多,但这一条是搜爆犬。”训导员笑着说,“上次那条,脾气好,这条可就没那么和善了。”

        大宝抬着头听完训导员的话,低头一看,这条史宾格果然龇着牙瞪着大宝,吓得大宝一个踉跄差点儿坐到地上。

        “好主意。”我说,“既然死者肯定还携带了备用的火药,那么找搜爆犬来寻找,确实是事半功倍啊!”

        事实上,有了搜爆犬,可不止是事半功倍。小小的史宾格果真对火药的气味极为敏感。它直直地带着我们跑了一公里,在一处极其隐蔽的高速涵洞里,史宾格坐了下来,回头看着它的训导员。

        之所以把警犬训练出这个习惯,是因为有时候爆炸物是声控的,如果警犬一叫,就会引爆炸药。这样无声无息地搜寻到炸药,是最安全的做法。

        史宾格的旁边,是一辆破旧的摩托车。

        “果真如此啊,真是骑摩托车来的!”大宝很是兴奋,率先跑向摩托车,“行了,我是不敢当什么‘人形警犬’了,我完全不是它们的对手啊!以后你们叫我‘狗不如’吧。”

        “别动!别过去!”我大喝一声,制止了大宝继续靠近摩托车。

        这是一辆比较破旧的大架摩托,后排座和行李架上堆着被褥,用行军带捆扎着。被褥的中间,显然夹了什么东西。既然被褥占据了后座和行李架,一来说明这个死者真的是风餐露宿地从外省赶过来的,二来说明他的同谋并没有和他同行。

        摩托车的周围可以隐约看见有一些电线,是人工外接的,并不是摩托车该有的东西。这引起了我的警觉。

        “通知特警部门排爆的同志来看看。”我说,“这车恐怕有危险。”

        二十多年前,某地公安局一个勘查小组在勘查一座矿厂炸药库的时候,可能是触动了犯罪分子提前设置好的爆炸机关,导致炸药库爆炸,这个勘查小组的七名民警全部壮烈牺牲,连尸骨都找不到了。

        我上学的时候,老师就反复给我们强调这个案子,让我们在出勘现场的时候注意自我保护。所以在出勘爆炸案件现场的时候,我格外小心,甚至都有点像是惊弓之鸟了。

        不过这一次我的谨慎是正确的。我们躲在几百米外,遥望着排爆部门的民警穿着厚重的排爆服工作了一个多小时,得出的最后结论是:这一辆摩托车已经被改装成了汽车炸弹。摩托车的油箱旁边挂了两个袋子,里面都是黑火药,还有自制的雷管,雷管和摩托车的电路系统相连,由一个不起眼的开关控制。如果触碰到了那个开关,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更加确信了,他是有同谋的。”我说,“他是个文盲,所以之前在监狱里从事的工种都是体力活,即便有狱友能教会他制作火箭筒的本领,他这个文盲也绝对不可能懂得怎么去改造一辆摩托车的电路系统的。”

        “一个有钱、有设备、有专业技能的同谋,这很可怕啊。”陈支队说,“这是严重的社会隐患。”

        “事不宜迟,我们不是有一个工作组在北和省开展工作吗?”我说,“让他们配合当地警方查找与乔生产曾经一起待过、比乔生产提前释放的狱友。这人应该有自己的厂房和设备,懂得电路改造。只要符合这个条件的人,立即控制起来,不管他伪装成什么样子!乔生产举目无亲,出狱后为了生活,只能找狱友!”

        “这……”陈支队说,“乔生产什么通讯手段都没有,我们没有证据的话,如何甄别犯罪嫌疑人?又以什么借口把人控制起来呢?”

        “喏,这是我拼起来的作案工具。”林涛把火箭筒递给了陈支队,说,“很简单,拿这个作案工具和嫌疑人工厂里的废料进行比对,只要形状一致,他就无法抵赖。”

        在警方把段超的工厂围得水泄不通的时候,段超还在策划他的第三轮攻击。

        段超算是个富二代,祖上两代人的打拼,留给了他一座价值数千万的工厂。段超是个性格懦弱的人,但是在一次酒后纠纷中,他无意推了别人一把,那人倒地后颅脑损伤死亡了。段超也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懦弱的段超在狱中备受欺凌,只有乔生产时常给他一些安慰,于是这两人在监狱中成了莫逆之交。

        刑满释放后,段超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改嫁到了龙番。工厂虽然还有老忠臣们的极力维护,但也已经摇摇欲坠。对生活的不满、对社会的不满,最终在段超心中结成了愤怒的火焰。段超将这仇恨强加到了前妻的身上,开始策划对她的报复行动。

        虽然具备制作爆炸物和改装电路的技能,但是让段超身体力行去实施报复,他是不敢的,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曾经的狱友。在他看来,他们是丧心病狂之人,比起他这个文人,更适合一马当先。

        第一轮报复行动,段超委托了一名狱友,但是这名狱友拿了钱以后,丢弃爆炸物跑路了。段超等来等去,等不到自己前妻被炸死的新闻,却等来了刚刚出狱的乔生产。

        在乔生产拿过段超接济的两千元钱之后,乔生产就把段超当成了自己的再生父母。尤其是段超允诺事成之后,让乔生产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乔生产就死心塌地帮段超这个忙了。

        其实乔生产不知道,现在的两千元和三十年前的两千元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给乔生产配备的装备,段超是很自信的,但是对乔生产的为人,段超却不那么放心。毕竟,在监狱里交的朋友是不是牢靠,他心里也打鼓。尤其是之前还出了那么一档子事。

        为了保险起见,段超开始策划第三轮报复行动。这次段超研究的项目,是一枚定时炸弹。炸弹的制作已经接近尾声了,缺的就是一个能够甘心为段超卖命的替罪羊。

        “照他这样报复下去,迟早会出个大事情。”陈支队一身冷汗,说,“龙番的赵局长是我的同学,你们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帮我带个话。这一次,我陈启替他赵其国挡了一遭大难,他欠我一顿大酒!”

        很多人都说,公安有着一股“江湖气”。我倒是不觉得江湖是个贬义词,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公安是个需要密切配合协作的职业,也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难免彼此之间会惺惺相惜。而这种惺惺相惜的表现,就是所谓江湖气。

        “就想着大酒。”我笑着说,“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你现在没有感觉到成就感爆棚吗?”

        “那是,那是,这次真的是意外发现啊!”陈支队说。

        “不能算是意外。”我突然正义感爆棚,说,“有了科学的辅助,法网恢恢,心存恶念的人,根本就没有侥幸的可能。”

        真正从案件上撤了下来,我才倍感轻松。来不及在车上大睡一觉,就想到陈诗羽这两天的表现有些异常。

        “小羽毛,你这两天有点不对啊。”我坐在中排,对躲去后排的陈诗羽试探地问道。

        因为陈诗羽曾经是我们勘查组唯一的女性,所以以前每次出勘现场,陈诗羽都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但是这两天,陈诗羽却主动要求和程子砚一起坐到最后一排去。虽然是小事儿,但是也反映出陈诗羽这两天的反常。

        陈诗羽是个性直爽的女孩,对我的问题,她也毫不避讳。

        她拿出自己的手机,在屏幕上滑动了一会儿,把手机扔给我,说:“你自己看。”

        我满怀疑惑地拿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微信公众号,这个号我以前听说过,据说是专门爆料本地八卦的。迎面是一篇痛斥渣男的鸡汤文,看来看去,也不知道精神内核是什么。文章点赞不多,倒是底下的一个评论被网友关注了,点赞数高居第一。

        评论开头是这么写的:

        公安民警韩亮:女友多,不是事儿;堕胎流产,不关我事儿。

        这个评论,把我雷得差点儿要跳车。韩亮我是了解的,虽然换了不少女朋友,但绝不可能有热评说的这么夸张,我还是相信韩亮的人品的。其实,这个热评也不过是个标题党,接下去的内容就没有那么劲爆了。大概意思就是,韩亮谈了一个女朋友,女朋友怀孕了,韩亮不管不问,女朋友悲伤过度,然后流产了。即便是这样,韩亮依旧对她不管不问。这要是放在某个情感论坛上,算不上什么大新闻,这类八卦比比皆是,但这条评论写得诚恳,煽动性极强,加上韩亮的公安民警身份,所以点赞数远远超过了其他评论,被顶到了评论区的第一。

        韩亮在开车,而且已经接近疲劳驾驶了,虽然我知道敏感的韩亮此时肯定在竖着耳朵听后排的动静,但我还是沉住气没有在车上告诉他。

        直到韩亮把车开进了公安厅车库,拉好了手刹,我才把手机递给了韩亮,说:“解释解释吧。”

        韩亮接过手机,草草看了几眼,眉头闪过一丝愁云,说:“没什么好解释的。”

        “这上面说的是事实吗?”我问。

        “算吧。”韩亮考虑了一下说。

        “我说吧,渣男。”陈诗羽愤愤地跳下了车。

        “如果真如这上面所说,你这是作风问题了。”我说,“虽然你情我愿的事情不是什么违法犯罪,但你是公安民警,你这样做,就违反了纪律条例。”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的话,让督察来查吧。”韩亮锁上车门,冷冷地说道。

        韩亮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几乎没有看到过他生气闹别扭,可是这一句话却明显带着强烈的情绪,而且是冲着我来的。

        我也有些恼火,准备和他争辩,林涛一把拉住我说:“老秦,别急,我相信韩亮肯定有难言之隐。他不是这样的人,这个时候你逼他说,他也不会主动说出原因的。别急,等等,等他愿意说了,事情说不定会反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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