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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费伯在刚过正午的时候驶过了萨尔克桥,进入了苏格兰境内。他走过萨尔克征税所,那座低矮的建筑门口有个牌子,说明它是苏格兰的第一座房屋,门上方还有一块匾额,记载了一些有关婚姻的传说,他读不懂。又向前走了四分之一英里,进入格里特纳村,他才明白,这里原来是私奔者结婚的地方。

        路面由于清早的雨水还是湿漉漉的,但正在阳光下迅速蒸发。路牌和地名标志已重新竖了起来。费伯快速驶过一连串低地小村庄,开阔的村庄景色赏心悦目,绿色的沼泽在阳光下粼粼泛光。

        他曾在卡莱尔停下来加过油。加油的是个中年妇女,身穿一件满是油污的围裙,她没问任何令人为难的问题。在把油箱灌满后,费伯又把可以固定在右方脚踏板上的后备油桶加满。

        他很满意这辆双人座小车。尽管车子已老旧,仍能一小时跑上五十英里。他在苏格兰山地上坡下山,车子的四汽缸、1548CC侧阀引擎依旧能不倦地顺利运转。皮面厚垫的座位很舒服。他按响球形喇叭,驱赶前方一只走散的绵羊。

        他穿过小镇洛克比,驶过跨越安南河的约翰斯通桥,开始向比托克峰爬行。他发现自己使用三挡的次数已愈来愈多。

        他早已打定主意,不经爱丁堡的海滨公路——那是通往阿伯丁的最短线路。苏格兰大部分东海岸、沃什湾的两侧,以及沿岸十英里宽的一个狭长地带都是禁区,禁止游客入内。当然,当局无法严格警戒如此绵长的范围,不过,要是能不进入禁区,费伯就完全不用冒被人拦下来盘查的险。

        但他终归是要进入那一地区的,于是,他开始动起脑筋,思考遇到盘查时该如何回答。由于汽车配给越来越严,这两年实际上已经没有私人驾车出游这回事了。而必须因公驾车外出的人,要是出于个人目的,超出必要地段哪怕只有几码,也极可能会受到起诉。费伯就曾读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位著名的乐队指挥,由于用了供农业用的汽油把几个演员从剧场送到萨伏伊旅馆而遭拘禁。政府用无止无休的宣传告诉人们:一架兰开斯特式轰炸机需要两千加仑汽油才能飞到鲁尔。费伯平时倒巴不得浪费汽油,免得用来轰炸他的家乡;但此时他胸前系有情报,如果被拦住并因违反供油规定而坐牢的话,真是难以容忍的嘲讽。

        不过想不被拦下谈何容易。路上跑的,大多是军事车辆,但他又没有军方的证明文件。他不能诈称自己是在运输必需的军用物资,因为车上没有装东西。他皱起了眉头思索:这年头谁有必要驾车外出呢?休假的海员、执行公务的官员、罕见的度假人、熟练的技师……有了,他要把自己说成是工程师,一位类似高温变速箱机油这种深奥领域的专家,正前往因弗内斯的一家工厂去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如果问他是哪家工厂,就说是保密的(他编造的目的地必须与他要去的真正地点相距甚远,这样,盘问他的人就绝不会知道有没有那样的工厂了)。他没把握一个顾问工程师会不会穿他从那两位老太太那儿偷来的这种工作裤——不过在战时,什么都是可能的。

        在盘算好这一切之后,他感到成竹在胸。不过,那些专门搜捕间谍亨利·费伯的人可是另一回事。他们有他的照片——

        他们已经知道了他的长相。他的长相!

        而且不需多久,他们就会知道他驾驶的这辆车的样子。他们既不清楚他驶向何方,就不大会设置路障;但他敢说,这片土地上的每个警察此时都在搜寻这辆牌照号码为MLN29的灰色考莱型莫里斯牌汽车。

        如果他在野外被发现,是不会立刻被抓到的,因为乡村警察只有自行车,没有汽车。但是警察会用电话报告警察局,几分钟之内就会有警车追捕他。他决定,如果遇上一个警察,他就把这辆车扔到沟里,另偷一辆,并离开原定的路线。不过,在人烟稀少的苏格兰低地,他很有希望在到达阿伯丁以前不会遇到半个乡村警察。但城镇就不同了——在那儿他极有可能会被警车盯上。他不大可能逃得掉——他的车子老旧,而警察一般又都是驾车能手。他唯一的机会只有跳车,指望消失在人群里或是后街中。他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在进入一座大城镇之后,把现在这辆车扔掉,另偷一辆。这样做的问题是:他会在方圆一英里之内留下踪迹,使军情五处的人便于追查。也许最好的方法是采取折中之道:他要驶进城镇,但只走后街。他看了下手表。他可以在黄昏时分抵达格拉斯哥,之后便可借夜色作掩护了。

        虽然,这也不令人完全满意,但想要绝对安全,唯一的方法只有不做间谍。

        他爬上一千英尺高的比托克峰时,天开始下雨了。费伯停下车,出去把帆布车篷撑起。空气热得闷人。费伯抬头看天。天空很快布满了乌云,雷鸣电闪立刻就来。

        他继续驾车前行,发现了这辆小车的一些毛病。风和雨从帆布车篷的好几处缝隙中漏进来,小小的雨刷只刮掉挡风玻璃上半部的雨水,只有一条隧道似的窄缝,露出前面的道路。随着山路益发崎岖,引擎开始发出微弱的吱嘎声。不过,就一辆被人拼命驱使了的二十年老车来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阵雨停息了。威胁人的暴风雨还没有到来,但天空依旧昏黑,预示着风雨欲来。

        费伯穿越了克劳福德、阿平顿和莱斯马哈哥。

        半小时之后,他来到格拉斯哥郊外。他一进入市区,立即掉头向北,离开大街,希望能绕过城里。他沿着一系列的小路,穿过几条要道,进入城东郊,直抵刊播诺德路,从那里他再向东拐,加速驶出城市。

        行程比他预期的要快。他的运气不错。

        他驶上了A80号公路,越过工厂、矿山和农场。又有一些苏格兰的地名在他的意识中闪进闪出:米勒斯顿、斯特普斯、穆尔赫德、莫林斯本、坎道拉特。

        他的好运气在坎伯诺德和斯特林之间用尽了。

        他正在一条笔直的公路上加速行驶,那一段稍稍有点下坡,两侧是开阔的田野。在车速计指到时速四十五英里时,引擎突然发出一阵巨响,接着是如同一条大铁链拖过滚动的齿轮时发出沉重的杂音。他把车速减慢到二十英里,但那杂音并没有明显降低。显然,某个重要的大机件坏了。费伯侧耳倾听。不是变速器的滚珠轴承破裂,就是连杆顶端穿洞了。不会是化油器堵塞或是火星塞脏污之类的小毛病;不进厂修理是无能为力了。

        他停下车,打开引擎盖,向下看。简直到处都是油,别的毛病倒看不出。他重新坐到方向盘后,又驾车前进了。动力大大不足,但汽车还能走。

        又走了三英里,散热器开始冒出蒸汽。费伯意识到,用不了多久,这辆车就会彻底开不动了。他寻找着一处可以把汽车弃置的地方。

        他发现了一条从主要公路上岔出去的泥泞小路,大概是通向一家农场的。离公路一百码的地方,小路在一丛黑刺莓的背后弯过去。费伯把车停在树丛旁,熄灭了引擎。冒出的嘶嘶蒸汽渐渐消失了。他走出来,锁上车门。他对埃玛和杰西感到一丝歉意,在战争结束前,她们恐怕难以修复这辆车了。

        他走回到主要公路上。从路口看不到那辆汽车。那辆被抛弃的汽车可能要一天甚至两天才会引起怀疑。不过,费伯想,到那时他可能已经在柏林了。

        他开始步行。他迟早会走进一座城镇,再偷上一辆车。他干得挺漂亮:他离开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到潜艇抵达接他的地方时间明天下午六点,还有整整一天。

        太阳早已落下去了,这时,黑暗一下子降临,费伯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所幸,公路中间有条白漆线(这是灯火管制施行后的一项新发明),他勉强能够沿这条白线前进。由于黑夜中万籁寂静,他可以听见身后远远的地方正有一辆车向他驶来。

        于是费伯就离开公路几码,卧倒下去,不让车上的人看见,直到车开过去。那是辆大汽车,费伯猜是沃克斯霍尔十型,车子开得很快。他等车开过去,爬起来,继续前进。二十分钟之后,他又看到了那辆车,在路边抛锚了。他要是来得及的话,在注意到那辆车时,就会绕道而行;但车灯灭了,引擎熄了,他在黑暗之中差一点撞到了车上。

        还没等他想好该怎么办,一支手电筒从引擎盖下向他照来,一个声音说:“有人吗?”

        费伯走到光束之中,说:“出麻烦了?”

        “是啊。”

        电简光垂下了,费伯走近时,就从反光中看到了那是个中年人,脸上留着胡子。那人的另一只手握着一支大扳手,样子很犹豫,似乎没把握该怎么动手。

        费伯看了看引擎:“什么毛病?”

        “没了动力。”那人说,口音很重,“一分钟前还跑得蛮顺的,后来就开始一喘一喘的了。我对机器不大在行。”他又把电筒照向费伯。

        “你呢?”他抱着希望地问。

        “也不怎么行,”费伯说,“不过让我看看电路,要是什么电线松了,大概我还看得出来。”他接过手电筒,向下伸进引擎里,把脱落的电线又插到汽缸盖上。

        “现在试一下。”

        那人坐进汽车,发动了引擎。

        “真棒!”他压倒机器声高叫着,“你简直是天才!上车吧。”

        费伯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这也许是军情五处精心设下的圈套。但他随即放弃了这种猜疑:就算他们知道了他在哪里,何必用这种软办法呢?他们完全可以派出二十名警察和两辆武装警车来抓他嘛。

        他上了车。

        那司机启动车辆,连续换挡,车子很快就加上速度,飞速行驶了。费伯让自己坐得舒服些。司机说:“我叫查理德·波特。”

        费伯迅速想起自己皮夹里的身份证:“我是詹姆斯·贝克尔。”

        “你好。在那边的路上,我准是驶过你身边了——没看见你。”

        费伯明白这人是在道歉,没有让他搭便车。

        “没什么,”费伯说,“我当时大概离开了公路,走到树丛后面去方便了。我倒是听见有辆汽车开过去了。”

        “从很远的地方来吗?”波特说着,递过来一支烟。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吸烟。”费伯说,“对,我从伦敦来。”

        “一路都在搭便车吗?”

        “不是,我的车在爱丁堡报销了。很明显需要换个零件,但店里没有,所以我只好把它留在修理站了。”

        “倒霉。喂,我要去阿伯丁,我可以把你带到沿路的任何地方。”

        费伯飞快地动着脑筋。这可真走运。他闭上眼睛,想着苏格兰的地图。

        “太棒了,”他说,“我要去班夫,能搭到阿伯丁已经蛮不错了。我本想走高速路,因为我没领通行证——阿伯丁是禁区吗?”

        “只有港口是。”波特说,“反正,你坐在我车里是用不着担那份心的——我是管治安的,又是侦防委员会成员。怎么样?”

        费伯在暗中笑了。今天一天算交了好运。

        “谢谢你。”他说。他决定改换一个话题。

        “是全职的吗?我指的是当地方治安官。”

        波特用火柴点燃雪茄,喷了一口。

        “不全是。要知道,我已经半退休了。我原来是律师,不过后来因为心脏不好退了下来。”

        “啊。”费伯竭力在口气里加进同情。

        “希望你不介意我吸烟。”波特挥着粗大的雪茄。

        “一点也不。”

        “你到班夫去干吗?”

        “我是工程师。一座工厂里出了点问题……实际上,那工作是保密的。”

        波特举起一只手:“别再说了,我懂。”

        两人一时都没开口。车子闪过好几个镇子。波特显然对这条路了若指掌,居然在灯火管制中还把车开得飞快。一英里又一英里的路程被这辆大汽车吞掉了。那平稳的行驶催人入眠,费伯咽下一个呵欠。

        “你一定累了,”波特说,“别客气,打个盹吧。”

        “谢谢,”费伯说,“我睡了。”他合上了眼睛。

        汽车的行驶一如火车的晃动。费伯又做起他那到站的噩梦来。不过这次稍有不同,没有在餐车上吃饭和跟同车的乘客谈论政治的部分。他出于某种不明的理由,被迫乘煤厢旅行,坐在他的装无线电的皮箱上,背靠着硬硬的铁箱板。列车抵达滑铁卢车站时,每个人都手拿一张费伯在参加长跑比赛时的照片,大家都互相对看,对照着他们看见的面孔和手中的照片。在验票口,验票员扳住他的肩膀说:“你就是照片上的人,是吧?”费伯目瞪口呆,死盯着验票员手中的照片,回想着当年自己在赛跑中奋力奔跑的情形。天啊,他当时是怎样个跑法啊——他过早加速,比预定的提前四分之一英里就开始全速冲刺,结果最后五百公尺简直都想死了——而现在他可能真的要死了,就因为验票员手里的那张照片……验票员正在说:“醒来!醒来!”突然费伯又回到了理查德·波特的大汽车里来了,原来是波特在叫醒他。

        他的右手正在伸向装着锥形匕首的左衣袖的中途,刹那间他记起,对波特来说,詹姆斯·贝克尔只不过是个搭便车的人。于是他就垂下了手,放松下神经。

        “你惊醒的样子像个士兵。”波特开心地说,“到阿伯丁了。”

        费伯注意到他把“士兵”的音读得很怪,又想起波特是地方治安官,又是警察局的成员。他在晨曦的微光中看着那人:波特有一张红脸膛和灰白的胡子,他那件驼色大衣看来很昂贵。费伯猜想,他在这镇上有钱又有势。要是他失踪了,会立刻引起注意。费伯决定不杀他。

        费伯说:“早安。”

        他从窗外看着阿伯丁这座花岗岩城。他们沿两边都是店铺的主要大街缓慢行驶。街上有些上早班的工人,都目的明确地向一个方向走去:费伯推测他们是渔民。这地方看来寒冷多风。

        波特说:“你想不想先刮刮脸,吃点早饭,然后再上路呢?欢迎你到我家来。”

        “你真是个好人——”

        “别客气。要不是你,我还得待在A80号公路的斯特林,等着修车站开门呢。”

        “不过,我不去了,谢谢你。我想继续赶路。”

        波特没有坚持,费伯觉得对方好像因邀请受到谢绝,松了口气。波特说:“既然这样,我就把你送到乔治街——那是A96号公路的起点,那是去班夫的直路。”不久他就把车停在一个街角。

        “到了。”

        费伯打开车门:“谢谢你让我搭车。”

        “应该的。”波特伸出手来,“祝你顺利!”

        费伯下了车,关上门,汽车开走了。他心想,他不必害怕波特,这人会回家去睡上一天,到他知道自己帮助的是一个逃犯时,已经为时太晚,无能为力了。

        他日送汽车驶出视野,然后横穿街道,进入了市场街。很快他就来到码头上,并且用鼻子嗅着,抵达了鱼市。身处人人都和他一样穿着工装的喧闹充耳、鱼腥刺鼻的市场里,他感到一种不受人注目的安全感。

        空气中飘散着鲜鱼气味和愉快的粗话。他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一杯又热又浓的茶和一个夹着厚厚白起司的大面包。

        他坐到一个木桶上又吃又喝,今天晚上该偷一艘船了。要等上一整天真让人心烦,但他现在已成功在望,不用冒在光天化日之下偷一艘船的险了。

        他吃完早饭,站起身来,还要再过两小时,城市的其余部分才会活跃起来,他要利用这段时间找一个理想的藏身之地。

        他在码头和港口兜了一圈。安全措施很马虎,他注意到有好几处地方可以溜过检查哨。他一直走到沙滩上,沿两英里长的沙地向前走去。在另一端的敦河河口,泊着两艘游艇。这很合费伯的需要,不过很可能没有汽油。

        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旭日。空气变得闷热,雷声又响了起来。有几个兴致颇高的度假人从海滨旅馆里出来,呆呆地坐在海滩上,等候着阳光。费伯怀疑他们今天能不能晒得到太阳。

        海滩倒是个藏身的好地方。警察会检查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但不会进行全市大搜捕。他们也许会查几处旅馆和客店,却不大可能盘查海滩上的每一个人。他决定在码头的一把椅子上度过这一天。

        他从报摊上买了一份报纸,租了一把椅子。他脱下外套,又把衬衫拉出来,罩在工作裤外面。

        他会在警察还没有到他坐的地方就发现。他有足够的时间离开沙滩,消失在街道中。

        他读起报纸。报上得意地宣布,盟军在意大利发动了新攻势。费伯表示怀疑。安齐奥早已成为一片废墟。报纸印得很糟,也没有照片。他还读到,警察正在搜捕一个叫亨利·费伯的人,是在伦敦用一把锥形匕首杀过两个人的凶手……

        一个穿泳装的女人走过,使劲盯着费伯。他的心跳停了一下。随后他明白过来,她在卖弄风情。他一时禁不住想和她搭讪。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他咬了一咬牙,忍耐,再忍耐,明天他就到家了。

        那是一艘小渔船,有五六十英尺长,横梁很宽,装有舱内发动机。一根粗大的天线表明有个大功率的无线电台。大部分甲板是由下面的小船舱的顶盖充当的。驾驶舱在船尾,只能容下两个人站在仪表板和控制设备前。船的油漆还很新。

        港里另外两艘小船也可以用,费伯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渔船上的水手把船拴好,加满油,然后回家去了。

        他等了几分钟,看他们走远,然后走到港边,跳上船去。船名叫“玛丽Ⅱ号”。

        他发现舵轮锁着链子。他坐到小驾驶舱的地板上,这样别人就看不见了,他花了十分钟撬锁。由于阴云密布,天早早就黑了。

        他把舵轮松开,提起小铁锚,然后跳回到码头上,解开缆绳。他回到驾驶舱,启动柴油引擎,拉下发动杆。马达响了两声,又熄火了。他又发动了一下。这一次,马达吼叫着转动了。他把船驶出泊位。

        他驾船离开码头一侧的其他船只,找到了港外由浮标标出的主航道。他猜,只有吃水深得多的船才真正要在主航道中行驶,但他想小心总没错。

        他把船驶出港口,便感到劲风吹拂,他希望这不是变天的征兆。海面波涛翻腾,令人心惊,把这艘牢固的小船高高举到浪峰上。费伯开大节流阀,看了看仪表板上的罗盘,定好航线。他在舵轮下面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些地图。费伯核对了那天夜里在斯托克威尔记住的参考坐标,定下更精确的航线,并把舵轮夹紧。

        驾驶舱的舷窗被水遮住,模糊一片。费伯也分辨不出那是雨水还是浪花。狂风这时横扫浪峰。他把头伸出驾驶舱,一会儿便把脸淋得透湿。

        他打开了无线电。它嗡嗡响了一会儿,便吱嘎吱嘎地传来电波的声音。他转动着调频旋钮,在空中电波中寻觅着,听到了一些杂乱的电文。这部无线电的性能良好。他转到U潜艇的频率,然后便关了机——现在联系为时尚早。

        他向深海驶去,风浪更大了。小船犹如一匹暴跳的野马,随着每一个波浪蹿跳着,在浪峰上摇晃片刻,便又潜入峰底,令人头晕恶心。费伯茫然地盯着舷窗。夜幕已经降临,什么也看不见。他感到有点晕船。

        每当他说服自己,风浪不会再大了,就有一个更大的浪头把小船举向天空,而且一浪紧似一浪,使得船尾不是朝向天空,就是对着海底。在一个特别深的浪谷里,小船突然被一个闪电照得如同白昼。费伯这时看到一座灰绿色的水山向船艏猛压下来,冲过甲板和他所在的驾驶舱。他无法弄清随之而来的可怕的破裂声是雷鸣还是船板断裂的响声。他发狂似的在小驾驶舱里寻找着救生衣,但根本没有。

        闪电随后接二连三地亮起。费伯紧握锁住的舵轮,并用后背顶住舱壁才算勉强站住。在这种时刻,想操作控制装置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任由小船随波逐流了。

        他不断地告诉自己,这艘船在建造时已经考虑到目前的情况,绝对禁得起如此突然的夏日风暴。但他没有能说服自己,那些有经验的渔民准是看到了暴风雨的先兆,深知自己的小船挺不住,才拒不出海的。

        现在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许已经几乎回到了阿伯丁,也许到了他和潜水艇的会合点。他坐到舱室的地板上,打开无线电。剧烈的颠簸摇晃使他不好操作无线电。他试着调解旋钮,但什么也收不到。他把音量调到最大,仍然听不到信号。

        舱顶上的天线大概折断了。

        他调到发射部位,反复了多次“请回复”的简单信号;然后又调到接收部位。看来信号发放出去的希望渺茫。

        他关掉引擎以节省汽油。他打算挺过这场暴风雨之后——如果能够的话——再设法修理或更换天线。他可能还需要汽油。

        又一个大浪打来,他的船可怕地歪向一边,他意识到需要引擎的动力来应付下面的风浪。他拉动发动杆,但毫无作用。他试了好几次,只好放弃。他咒骂自己不该愚蠢地关掉引擎。

        小船被掀到一侧,歪得把费伯摔倒,头部撞到了舵轮上。他头晕目眩地躺在地板上,无能为力地等待随时都可能的翻船。又一股大浪撞到驾驶舱,把窗玻璃拍了个粉碎。费伯突然间泡到水里了。船一定在下沉,他挣扎着站起身,把头露出水面。所有的玻璃全都掉了,但船还在漂浮。他一脚踢开舱门,水涌了出去。他抓牢舵轮,防止自己被冲进大海。

        暴风雨愈演愈烈,大得让人难以置信。费伯最后一个清醒的念头是:这样的暴风雨在这片海域中大概百年不遇。随后他便把全部精力和意志集中到如何握紧舵轮上,他要是能把自己拴牢在舵轮上就好了,但此时他已不敢松开手去找绳子了。随着小船在陡崖似的浪涛中升降,他已经全然感觉不出上下了。凶暴的狂风和成千加仑的水拼命要把他拉走。他的双脚在湿漉漉的地板和舱壁上滑动,两臂的肌肉酸痛发热。他的头一露出水面,就赶紧吸一口空气,其余的时间只有屏住呼吸。他多次几乎失去知觉,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平平的舱顶已经不见了。

        每次闪电,他都有机会瞥上一眼梦魇般的大海。他总是惊诧地看到波涛的所在——在前面,在下方,在身旁,或完全在视线之外。他惊骇地发现,他感觉不到自己双手的存在,低头看去,原来还紧紧扣住舵轮,冻僵在上面,如同镶死的榫子。吼声不绝于耳,不知是风号、雷鸣,还是海啸。

        意志力慢慢从他身上溜走。在一阵与其说是幻象不如说是白日梦之中,他看到了那个在阿伯丁海滩上盯视他的女人。她那身泳衣紧贴在身上,踩着渔船颠簸的甲板,向他走来,眼看着越走越近,但始终到不了他身前。他知道,当她走到他伸手可及的地方时,他就会松开舵轮上那双僵手去抓她,但在她笑容可掬地扭着屁股走来时,他一直在说“别忙,别忙”。他禁不住想松开舵轮,自己迎上前去,但他内心深处告诉他,要是他一动,他就休想抓住她,于是他就等着,看着。她一次次地向他回报以微笑,即使他闭上眼睛,仍能看见她。

        此时,他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他的神志渐渐不清,先是大海与小船消失了,随后那女的也模糊了。直到他猛地惊醒,发现自己仍然难以置信地站立着,还紧握着舵轮,并有死。随后的一段时间,他强制自己保持清醒,但疲惫终又攫住了他。

        在他最后一刻的清醒之中,他注意到浪涛载着小船,向一个方向移去。闪电又亮了,他看到一侧有一个黑压压的庞然大物,可能是不可思议的大浪——不,不是浪头,而是峭壁……他刚意识到自己接近了陆地,马上就担心会被冲到峭壁上,撞个粉碎。他糊里糊涂地去拉发动杆,随后便连忙把手移回到舵轮上,但抓不住了。又是一个浪头把船举起,随后像是丢弃玩具似的把船向下抛去。费伯在空中落下时,一只手仍紧握舵轮,他看到一块尖石如同刀尖钻出浪涛,看来肯定会把小船刺穿。但小船的龙骨擦过小石边,被海水载着向前冲去。

        一轮山峰般的波涛散落了下去,但下一个大浪使小船的木结构再也吃不消了。小船结结实实地撞到大浪上,龙骨断裂的声响在夜里听来如同爆炸一般。费伯知道船是完了。

        海水退去后,费伯意识到,龙骨是由于撞到陆地上才断的。他在又一次闪电中目瞪口呆地发现小船躺在一段海滩上。海水又一次冲过甲板,且托起残船离开了沙滩,并把费伯撞倒在地板上,但他趁着那一刹那,把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海滩很窄,浪涛一直拍到峭壁之上。就在他的右侧,有一个小码头,有一座桥似的什么建筑从码头通向崖顶。他明白,如果他离船踏上海滩,下一排浪会带来几吨的水,把他淹死,要不然就是把他推到峭壁上,把他的头撞个粉碎。但如果他能在两排浪中间的空当登上码头,他就可能爬上那座桥,让海水冲不到他。

        他有望死里逃生了。

        下一个巨浪把甲板击裂了。船在费伯身下散了架,他被返冲的浪头往回拽。他竭力站了起来,在浅水里溅着水花,朝小码头跑去。跑得那几码是他有生以来最痛苦的经历。他真想瘫倒下去,就此在海水里休息一下,然后死去;但他仍然坚持着往前跑,犹如那次他赢得五千公尺赛跑一样坚持到底,最后,他撞上小码头的一根柱子。他伸出双手,抓住木板,一心希望冻僵的手会在片刻之间恢复知觉。他终于能够把身体往上提了;他摆动双腿,翻了上去。膝盖才刚顶到码头的平台上,浪就到了。他向前扑去。海浪托起他向前冲了几码远,然后把他狠狠地甩到木台上。他咽下一口海水,眼前金星直冒。当他背上的重量移开时,他呼唤自己的意志,想移动身体,但却呼唤不来。他感到自己正被无情地向后拖。一股突如其来的怒气攫住了他。他不能被击垮,现在不行,他高叫着他对风暴、对大海、对英国人和对珀西瓦尔·高德里曼的愤恨。猛然之间,他站起身来,跑啊,跑啊,跑离大海,跑向斜坡。他闭着眼,张着嘴,发狂似的往前跑。他模模糊糊地记得,他以前有过一次类似的发狂状态,还几乎死掉。他跑啊跑啊,不知目的地何在,但他清楚,只要意识尚在,他就会不止步地奔跑。

        那个斜坡又长又滑。一个强壮的人,如果训练有素而且休息充分,可以一口气跑到顶;一位奥运田径选手,如果处于疲劳状态,可能可以跑到一半路程;一个四十岁的人,则只可能跑上一两码。

        费伯跑上了坡顶。

        离坡顶还有一码的地方,他心力交瘁,但在他昏倒在湿漉漉的草地上之前,还勉强又跑了两步。

        他不知道他在那里躺了多久。

        当他睁开双眼时,暴风雨还在肆虐,但天已经亮了,他看到离他几码远的地方,有一栋小房子,像是住着人。

        他抬起上身,开始了向前门漫长的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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