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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铁血兵马俑

        “国之所以治者,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公元前360年,正当而立之年的卫国人鞅(约前390年—前338年)西行入秦。

        那是一个纵横家盛行的时代,充满野心的读书人背负孤剑,行走于各国朝庭之间,凭三寸不烂之舌猎取功名富贵。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都喜欢前往经济较发达的齐、赵、魏等东方大国,却绝少有愿意跑到偏僻的秦国去。鞅果然碰到了好运气,他很快得到了刚刚当上一年国君、比他还小八岁的秦孝公的赏识。这两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联起手来,掀起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变法,这就是著名的“商鞅变法”。

        在周王朝的各诸侯国里,秦原本是一个偏远、落后的小国。秦人的始祖是一个游牧及狩猎的民族,早年的活动地盘在甘肃的天水、清水一带,据《史记·六国年表》载,“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戎、翟是两个被农耕华夏文化排斥在“正统”之外的游牧民族,因此在一些出土的铭文上,秦国人常常被蔑称为“秦夷”。一直到公元前771年,“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杀死,西周终结,周平王迁都洛邑(现在的河南洛阳附近),秦襄公出兵参加了护送的行列。平王论功行赏,晋封秦襄公为诸侯,这才正式立国。也就是说,秦立国于东周开始之际,跟齐、晋、鲁等相比,秦的历史要短三百多年。到了公元前650年前后,秦国出了一个名君秦穆公,他在位39年,东征西伐,兼并了十二个诸侯国,开拓疆土上千里,遂成西方最大的国家,秦穆公也因此被一些史家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

        不过,自秦穆公之后的两百多年里,秦国再要向东讨伐中原,却已是寸土难得,在它东面的晋国是一个超级大国,它象一块铁门一样地横亘眼前,两国百年交战不断,秦人屡屡败阵。进入战国时期之后(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天下更加纷乱无常,公元前403年,晋国分裂成韩、赵、魏三国,阻挡在秦人面前的铁门终于碎裂,中原的另外两个大国齐和楚也因内乱而国势日衰。于是,当二十一岁的秦孝公当国之时,他的内心再次燃起了先祖秦穆公那样的烈烈雄心,他即位当年就向天下广发求贤诏书,内曰:“凡是天下贤人,能够想出让秦国强盛计策的,我就让他当大官,还分封土地给他”。

        正是在殷切的求贤召唤声中,商鞅站在了秦孝公的面前。

        商鞅得到信任的经过很有戏剧性,中是这样记载的——

        商鞅化重金买通太监,得到面见秦孝公的机会,他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大通“尧舜的帝道”,孝公听得睡了过去。会后,孝公怒斥举荐的太监。五天后第二次见面,商鞅又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大通,这次说的是“周公的王道”,孝公还是毫无兴趣。第三次,商鞅开始说“霸道”,孝公听得有点入神。第四次见面,两人相谈甚欢,然后一连几日不觉厌倦。举荐的太监目睹数次变化觉得非常神奇,商鞅告诉他,“我跟孝公说尧舜之道和周公之道,他说,这些办法都太漫长了,需数十百年才能见效,寡人不能等待。当我说到霸道的时候,才讲到他的心坎里去。”

        商鞅的霸道之术打动了秦孝公,接着,在朝堂之上,他又与群臣展开了一场大辩论,一位叫甘龙的大臣提出,“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今天如果变法,不遵循秦国原有的规矩,恐怕天下人会议论你的。”

        商鞅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圣人只要能够强国,就不会遵循原来的规矩,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尊重原有的礼教。有独立见解的人,一定不会被民众轻易接受。因此,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孝公深以为然。

        大辩论后,商鞅开始实施“霸道之术”,他的变法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农耕”、“军战”和“中央集权”,其最终的结果是把秦国变成了一个无比强大而恐怖的战争机器。

        商鞅推出的第一个改革法令是《垦令》,其中心思想就是让整个秦国成为一个大农场。商鞅认为,治国之要就是让民众“归心于农”,大家都去耕地了,民风就朴实而纯正,国力就可强大。在《垦令》中,有二十种具体的办法鼓励及资助农耕。

        要让国民都去种地,就必须堵住其他的出路。在历代治国者中,商鞅也许是最仇视商人及商业流通的一位,他视之为“国害”。在《算地》一文中,他写道,如果技艺之士(手工业者)得到重用,那么民众就会取巧并喜欢到处迁徙,如果商贾之士得到重用,那么民众就会议论纷纷并竞相仿效,如此,则“田荒而兵弱”。所以,他提出了众多限制商业的法令,其中不乏极端之举。

        比如,他严禁商人贩卖粮食,同时禁令农民购买粮食。在他看来,只要不允许粮食买卖,商人就无从得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因为粮食不得流通,所以家家必须去种地,当家家都去种地,那么粮食产量必然提高。

        为了防止商人的活跃,他多管齐下,从工商两端一起着力。

        中国历代思想家,无论哪一学派,一般都主张轻税,唯有商鞅独树一帜,坚持重税政策,而且非农产业的征税一定要多,市场贸易的租赋一定要重(“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他认为,只有“重关市之赋”――加重商品的流通税,才能让商人产生“疑惰之心”。秦国的租税有多重,迄今已无完整记载,不过商鞅曾提出,大幅提高酒肉的价格,按原价征课十倍的捐税(“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由此类推,税率之高可以想见。

        商鞅还主张矿山国有化,把“山泽之利”全部收归国家,这既可以增加国库收入,又阻挡了一条非农的发财之道。按他的说法,把矿山收归国有了,那些不愿耕作、懒惰刁钻、追求暴利的民众就丢掉了饭碗,不得不重新回到田里去种地。(“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由这段文字可见,商鞅把所有不愿意从事农业的人统统归类为“恶农、慢惰、倍欲之民”。他还命令所有商贾的奴仆必须服役、所有在朝的官员不得雇请佣人,这样一来,既提高了雇工的成本又逼迫贵族子弟必须亲自耕作。

        商业之繁荣,关键在于人口流通,商鞅深谙其中奥秘,所以,他针对性的出台了几条极其严苛的法令。其一,他下令在全国进行户籍登记,命令百姓不得擅自迁居,这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开端,迄今仍在延用;其二,他出台法令禁止私人经营旅馆业,其目的是大大减少人口的流动。

        此外,商鞅还对货币抱持敌视的态度――这是古今中外所有计划经济主张者的“传统”。他对货币和粮食有一种很奇特的看法,在他看来这两者是互相排斥的,“货币活跃了,粮食就萎缩了,粮食丰裕了,货币就没有用了(“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如果有一斤铜生在国境之内,就会有十二石的粟死在境外;如果有十二石的粟生在国境之内,则一斤铜死在境外。”在他变法的二十余年中,秦国一直是以物易物,直到他死后三年,才开始铸币,由此可见,秦国的商业流通在各国之中是非常落后的。

        商鞅的这些变法,前不见古人,用司马迁的说法,“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变法实施之后,民怨沸腾,三年之后,居然大见成效。

        秦孝公见变法初战告捷,当即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庶长为秦国最高行政官员,分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和驷车庶长四职,其中只有左庶长一职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

        商鞅开始第二轮更为广泛且深刻的变法。其中最重要的政策,就是建立了军爵制度。

        自夏商周以降,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封建制,各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袭,形成了一个贵族世代统治的体制。进入春秋末期,平民阶层已隐然崛起,几乎成为一个开放、自由的社会。史载的诸多名将、儒士均为贫寒之士。当代史学家许倬云曾对春秋时期的名士进行过统计,在初期,非贵族出身的寒微之士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而到末期已占到百分之四十四,诸如苏秦、张仪等人都是“特穷巷掘门桑户卷枢之士”。到了战国,这一趋势更加明显。比商鞅早二十年左右,同样是卫国人的吴起在楚国进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王室子孙的爵禄继承只能延续三代,然后就要把封地收归国有,重新分配。吴起因此遭到贵族的嫉恨,终被射杀。二十年后,商鞅再提此议,并且做得更为彻底。

        商鞅的政策是两条。第一,“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也就是,收回贵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权,重新分配,只有在战场上立下功劳,才能够重配爵秩,列籍贵族。第二,“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也就是,只要有军功,无论贫贱都可以获得贵族的爵秩。

        商鞅设计了二十个等级的爵位,都以杀敌多少来计算。比如,作战时杀一甲士,凭其首级可赐爵一级,并赐田一顷,宅九亩。杀得两个首级,可当“百石之官”。杀得三十三个首级,可成为“屯长”。如果率军杀两千到八千颗首级,就可升任到大将。有奖当然有罚,作战之时以五人为一屯,百人为一将,如果作战结束,“一屯”或“一将”居然没有杀得一颗首级,那就要处死为首的“屯长”和“百将”。

        除了诱以利、惧以刑之外,商鞅还尊之以身后之名,他出台法令规定,秦国民众从小夫到大夫,爵级一等,就可在死后的墓地上种树一棵,也就是军功越大,墓上植树越多,树木繁茂,足以光耀子孙。

        这一军爵制度可谓开天辟地,它彻底抹煞了贵族与贱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通过战争而获取功名富贵。在世界各文明古国中,中国是最早打破贵族制度的国家,这其中,商鞅的作用可谓最大。

        以国史论之,到了隋唐时期,政府又发明出科举制度,为底层的知识分子打通了另外一条猎取名利的通道。由此,“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军爵制(武士)与科举制(文士)互为勾连,构成了延续千年的平民社会的稳定性。这两个制度的形成,再加上政权对商业的道德蔑视及制度打压,最终构筑了中华文明的重要特质,千百年来,全中国有才能的中国人,无一能经受住名利的诱惑,纷纷投身于军爵和科举的“游戏”之中,从商自然成了不得已的末流之选。因此,法国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在《文明史纲》中评论说,“这至少是中国社会为何没有象西方社会那样发展成为一种资本主义制度的原因之一。它仍然停留在父家长制和传统制度的阶段。”

        商鞅的这一变法宣布后,秦国上下大为震撼。贵族恨之入骨,平民将信将疑。

        为了立信,他演出了一折“徙木戏”。他把一根三丈之高的大木柱立在都城栎阳的南门,发布告说,能够把它迁置到北门的,可获得十金的奖励。民众不信,没有动手。商鞅再出布告,宣布能迁置的人可得五十金的奖励。终于,有一个大胆的人把木柱从南门迁到了北门,商鞅当即兑现承诺。这一戏剧性的举措,很快传遍全国,使人对变法产生信心。

        对于反对的人,商鞅则不假颜色。变法启动后,太子触犯了法规,商鞅没有办法处罚“君嗣”,就拿他的两个师傅――贵族虔和贾开刀,一个抓起来关进监牢,一个判处黥刑,在脸上刻字以示惩罚。四年后,虔又犯法,商鞅削掉了他的鼻子。

        商鞅当国,极其残酷,可谓是“酷吏之祖”。有一次,他在渭河边论法,一口气就杀死了七百余人,导致“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他不喜欢反对他的人,甚至也讨厌赞美他的人,在当初的朝堂大辩论时,他就说,“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也就是不允许争论,不允许辩驳。司马迁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变法过半,一些先前反对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赞美变法,商鞅说,这些都是“乱化之民”,于是全部流放到偏僻的边城,从此,再也没有人敢于议论国事了。

        为了严格管制国民,商鞅还推行了恐怖的连坐制度。他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那么就要五什——也就是五十户家庭连坐。军队也是如此,以五人为一组,如果一人逃跑,其余四人则会被砍头。他还鼓励民众之间互相告发,知奸而能告发者,“与斩敌首同赏”,可赐一爵,如果不告发,会被处以腰斩之刑,如果藏匿奸者,不但自己被杀,还要抄家没籍。

        恐怖专制的力量是强大的。变法启动到第十个年头,秦国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众“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局面,整个国家俨然变成了一个纪律严明、高效好斗的战争机器。秦孝公升商鞅为大良造,是为国家最高行政官职,统掌军政大权。商鞅亲自率兵击败魏国,然后把都城迁到了咸阳,剑锋直指东方各国。

        在确立了“农战”国策之后,商鞅开始第三轮变法,目的是要全面加强中央集权,其重要政策有三项,分别是土地改革、统一度量衡和推广郡县制度,其对后世的影响非常之大。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废井田,开阡陌”。井田制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度,自商时就有文字记载,西周盛行。后世史家对之解释不一,按《孟子·滕文公上》中的记载,国家以九百亩为一个计算单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各家分得百亩私田,同养公田。耕作之时,先要把公田的农活干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这一制度颇类似原始人民公社制。

        到战国中期,随着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经败坏,公地私有化成普遍事实。商鞅宣布废除井田制,允许民众开荒耕作、买卖土地,这自然大大激发了民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变法的“农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很显然,在先秦时期,粮食是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商鞅的一切变法都以此为根本,这可以说是典型的“唯生产力论”。

        “废井田,开阡陌”是中国土地史上的重大变革。从此以后,土地私有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度。各朝代也有各种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是数量都远不及私有土地多。

        第二个重要政策,是统一度量衡。

        当时各国割据,从衡器到货币都极其混乱,即便在一国之内,也是标准不一,这对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当然非常不利。商鞅提出“平斗桶、权衡、丈尺。”斗桶指计算容积的衡器,权衡指计算重量的衡器,丈尺指计算长度的衡器。也就是说,他统一了全国的容积、重量、长度的度量标准。在今天的上海博物馆,仍可见到当年的青铜制“商鞅方升”,它铸造于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是商鞅散发给全国各地作标准的衡器。

        第三个重要政策,是确立并推广郡县制度。

        西周建立之时,分封诸侯,一共有上千个国家,几乎一个城池为一国。春秋初期,诸侯兼并剧烈,剩下160多国,到了战国年代,天下滔滔,只余十余国,最后成七雄争霸之局。国君为了统治及征战的需要,纷纷加强中央集权,兼并进来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制度。春秋后期,县制开始推行,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直接任免,他们不再是世袭贵族,而是一批没有血缘关系的职业官僚。郡的设置较县为晚,秦国在秦穆公时期已有记载。

        商鞅是一人独裁制度的拥趸者,在《修权》一文中,他认为,治理国家有三个要素,一是法,二是信,三是权。法律是君臣一起来拟定的,它的推行要靠信,而要法令通行,就必须保证国君的独裁。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商鞅完善并推广了郡县制的地方管理体系。他把小乡、邑合聚为县,设立县令、县丞、县尉等职务,组成县署,全国共分三十一个县,后来每征伐下一块土地,就增设一县。与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各地方长官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中央据此对其进行考核,奖功罚过。

        郡县制成为秦国的治国基础。这一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中国官僚制度的根本。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就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当代史学家唐德刚从国家管理模式角度分析认为,中国三千年可分为部落制、封建制和郡县制三个阶段,商鞅之后,几无大变。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国的省市县治理模式仍然没有跳出其藩篱。

        商鞅的三轮变法,前后长达十余年,循序渐进,丝环相扣。他的强国之术堪称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残酷和严厉的一种,是一次激进的国家主义试验,在经济模式上则体现为“命令型的计划经济”。在他的治下,秦国成为了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虎狼之国”,举国上下蔓延着极端功利主义的进取氛围,每个秦国人其实都成了国家的工具,宛若后世出土的那些兵马俑,人人面无表情而无比强悍。

        商鞅的治国思想中有强烈的反智、愚民和好战的特征。

        跟曾经当过商人的管仲及经商致富的范蠡等人相比,商鞅对商人阶层不但毫无感情,而且视之为仇雠。在他当国之时,国家管制了“山泽之利”(矿山开发)、粮食买卖和旅店经营,自由商人几乎被消灭。同时,他对知识分子也非常仇视,他认为国有“五害”,分别是儒家学者、商贾、隐士、手工业者和勇士,在《农战》一文中,他毫不客气地说,“有这些人存在,敌人来到,一定打败仗,敌人不来,则一定很贫穷。把这些人赶走,敌人不敢来,来了也会被打败。去讨伐别国,一定能战胜,不去讨伐,则一定能富足。”他更形象地说,“有一千个农战之民,而只要有一个读《诗》和的文士在,那千人就会懈怠。有一百个农战之民,而只要有一个有技艺的人在,那百人就会懈怠。”所以,这些文人和有技艺者必须彻底清除,“重刑而连其罪”。在《战国策·秦策》中还记载,商鞅曾向秦孝公提出要“焚书”,虽然不知有没有执行,不过一百多年之后,他的思想继承者还是完成了这个工作。

        在商鞅的经济思想中,“强国”与“富民”似乎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绝对不能够富足。

        自古以来,如何解决分配问题,缓和贫富对立,是历代思想家和理财家所共同关注的“第一命题”,早在《晏子春秋·内篇》中就出现了“权有无,均贫富”的观点。诸子百家对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他认为最好的状态是“均无贫”――类似于福利社会,他还主张“藏富于民”,认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但这些理想如何实现,他没有具体的办法。老庄的道家也主张均贫富,其实现方式是“损有余以补不足。”

        与儒、道不同,墨子则承认富贵贫贱的适当差别的存在,惟要求可以相互转化,其转化方式取决于一个人的贤与不肖,他不同意儒家“藏富于民”的观点,主张应该先让国家富起来,所谓“官府实而财不散。”

        上述几位经典思想家对贫富问题的分析比较抽象,那些真正掌握国纲的理财家则提出了具体的办法,比如,管仲主张用价格政策为工具来缩短贫富分配不均的差距。到了商鞅,走到了“强国贫民”的极端。

        商鞅也反对贫富悬殊,认为“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不过在他看来,理想的状态是让人民始终处在同样的贫穷线上,最好的状态是家里没有一点多余的粮食(“家不积粟”),以保持饥饿进取的精神面貌。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怯和民愚,这样的人民通过重刑或重赏即可变成为勇敢而凶猛的战士。而一旦社会出现贫富差距变大的情况,就应该动用国家机器,用行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均衡,这就是所谓的“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很显然,商鞅把人民的贫困与无知看成是国家兵源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

        商鞅的这种极端主义思想,在后世已成绝响。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后来的治国者们,尽管再不敢象商鞅如此说的直白、干的决绝,却也并非没有效尤者,至少有两个理念顽强地留存了下来。第一,不能让民众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潜意识却一直存在了下来,最终变成了一种系统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绝大多数的治国者把国家强大远远放在民众富足之前,强调“国强民安”,而不是“国强民富”,所谓“安”者,年份好的时候,有口饭吃,饥荒到来的时候,不饿死,这已是最大的善政。

        在商鞅的强国之术中,打仗是第一要义,这是检验变法成功的唯一标准。

        其实在他的治国逻辑中,战争是起点,也是终点,并且循环往复不应该停止:民众都去耕作了,粮食就会迅猛增加,打仗就有了物资,然后用军爵制度激发人民战斗的热情,攻城掠地之后,土地和人口又增加了,就可以扩大农耕,继续发动下一场战争。如此,国家就成了一台强大而无比恐怖的战争机器,人民则成了无知无畏的杀戮之士。

        在他看来,战争是让国家强大和稳定的最好办法。在《靳令》一文中,他说,“国家贫穷就要去打仗,可以把毒气输送到敌人那里,就没有象文士、商人那样的国害,一定会强大。国家富足而不发动战争,就会懒惰懈怠,出现文士、商人那样的国害,一定会羸弱下去。”总之,穷了要打,富了更要打。

        正是在这种“备战备荒为打仗”、“把战争进行到底”的战略支配下,秦国成为战国列强中最可怕的国家,“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到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周天子封赏秦孝公,授予他有“兴兵约盟,以信义矫世”的权力,第二年,诸侯都前来祝贺,然后由秦国率领,一起去朝拜周天子。这一仪式表明,在商鞅的辅佐下,秦孝公终成战国霸主,重现了先祖秦穆公当年的盛况。

        后世将商鞅归为法家。纵观战国时期,法家并非显学,孟子曾说,“杨朱、墨翟之言盛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

        孟子(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是自孔子之后的第二个重要儒学思想家,号称“亚圣”,他比商鞅小18岁,是同时代人。当商鞅在秦国大行变法之时,孟子正在东方各国游说,而商鞅被处死后,孟子还在齐国和梁国之间奔波,他很可能耳闻了商鞅的整个变法过程。比较两人治国及经济思想,可以看到截然的差异。

        在《孟子·梁惠王》中,齐宣王向孟子求教“王政之道”,孟子给出的答案是“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也就是说,他坚持恢复井田制,并拥护贵族世袭体制。孟子特别欣赏那种各守其职、疾病相扶的公社生活,在另外一次与滕文公的交谈中,他还特别设计了一套混合的土地制度:给每农户五亩宅、百亩田,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税赋政策上,孟子提倡实施富民政策和减轻赋税,“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他的“薄税敛”包括:商舍不征税,也不征货物税、房地税和无职业者的人头税,只征单一的农业税,即相当农民收获九分之一的劳动地租。很显然,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以及废除世袭、实施军爵的政策与孟子的主张背道而驰,并在生产力的激发上更为高效。

        孟子常年在东方各国游走,那里的政治文明呈现百花齐放的自由化状态,与西北的铁血秦国形成鲜明的对比。相对于商鞅的严苛管制和强调中央集权,孟子则强调仁义治国,“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他更提出民众比国君更为重要的民本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些在商鞅听来,肯定是可笑的无稽之谈、祸国妖言。

        商鞅与孟子的思想迥异,是思想史上一个特别值得研究的景象,这两人实际对历史的影响也耐人寻味。

        孟子终其一生,郁郁不得志,对时局衍变几无作用,但是他所主张的儒家学说在战国末期渐成主流,在秦以外的六国地位被广为传播和接受,商鞅之后的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就说,“世之显学,儒、墨也。”

        相对比,商鞅长期被视为“异端”,在知识阶层,以谈论商鞅为耻。但是,他彻底改变了战国乃至后来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态,甚至,以两千年的历史跨度而论,商鞅的基本治国理念被顽强地延续了下来,他的核心理念被众多的独裁者所沿袭,在很多朝代,实际上呈现出“半法半儒”、“儒表法里”的景象,所谓“百代都行秦政法”,“商鞅主义”的幽灵从来没有从中国消失过。

        若以治国理念而论,从管仲对中央集权的最初试验,到商鞅将之演绎到恐怖的极权主义,可以说,影响中国千年历史的治国模式到此已基本定型。管仲与商鞅,赫然如钟摆的两端,后来的治国者无非在两者之间彷徨选择,竟从来没有逃出他们设定的逻辑。

        就在当上霸主的四年后,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驾崩,商鞅随之被处以车裂的极刑,并诛灭全家。

        在过去的二十二年里,秦孝公与商鞅铁腕变法,固然让国家强盛,却也结怨无数。商鞅每次出门都如临大敌,需有十多辆兵车保护,重甲持矛的士兵同车护卫。据《战国策》记载,秦孝公病重时曾萌生了把王位传给商鞅的念头,鞅“辞不受”。孝公一亡,继位的秦惠公及宗室贵族当即群起攻之。商鞅举家逃亡,来到一个叫关下的地方,想投靠旅舍,旅舍的主事不认识商鞅,说,“我不能接待你,商君的法令规定,让人投宿而没有验明身份的,会遭受连坐之罪。”商鞅仰天哀叹道,“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

        这则典故出现在司马迁的《史记·商君列传》中。司马公对商鞅的厌恶之情溢于言辞之间,说“惠王把商鞅车裂了,秦国没有一个人同情他。”(“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不过,商鞅是否真的发出过“为法之弊,一至此哉”的哀叹,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有两点,其一,商鞅未必认为他的变法有什么弊端,就在孝公去世前的五个月,他还与一位叫赵良的策士侃侃而谈,以辅佐秦穆公的一代名臣五羖大夫百里奚自诩,深为自己的治秦业绩自傲(“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其二,秦惠公车裂了商鞅并灭其全家,然而仅至于此,并没有株连到其他大臣。他的所有主要法规都被全数继承下来,并无“除弊”之举。连司马迁也在《太史公自序》中承认,“后世遵其法”。

        这意味着,商鞅身死之后,秦国在他既定的政策轨道上继续暴烈地前行。它的重农战略及国有专营体制为财政充沛提供了保障,而独有的军爵制度更是激励了军事上的野心和凶悍。此外,还有一项必须提及的是,秦国的兵工厂显然是当时七国中规模最大和技术水平最高的。

        后世发掘始皇陵,在兵马俑坑中发现了4万多支三棱箭头,其制造水准之高让人惊诧。它们都极其规整,箭头底边宽度的平均误差只有正负0.83毫米,它们的金属配比基本相同。这就是说,数以万计的箭头是按照同一技术标准铸造而成,不论在漠北江南的各个战场,秦军射向对手的所有箭头,都具有同样的作战质量。标准化,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它使不同的供应商生产的零部件可以组装在一起,也使大规模的生产成为可能。尽管按今天的工业标准看,这些兵器的标准化仍旧是比较粗糙和初步的,但是,在两千多年前,秦人执著于统一标准,肯定已是当时最优秀的兵器。

        在某种意义上,秦的兵工厂已是一个具备了标准工业化特征的制造型企业,而且肯定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工厂。

        根据司马迁的记载,秦军的数量在极盛之时超过百万。在同一时期的欧洲,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军队是5万人左右,最为强盛时的罗马军团也不过二十万人。为一支百万大军提供兵器,是一个可怕的任务,在多年的统一战争里,秦国的兵工厂不但规模庞大,而且形成了一套能够保证高质量、批量化生产的管理制度。在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一书中,有“物勒工名”的记载,意思是,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在兵马俑出土的兵器中确实也有很多名字铭刻在上。

        据此,后世学者研究推断,秦国的军工管理制度分为四级。国家的相帮是兵器生产的最高监管人,他的下边是工师,就是各兵工厂的厂长,在工师的下边是丞,类似车间主任,而亲手制作兵器的则为匠。各级人员的名字都被一一刻在每一件兵器上,于是,形成了从相帮、工师、丞到一个个工匠的、金字塔式的四级管理制度,任何一个质量问题都可以通过兵器上刻的名字查到相关的责任人。秦以刑治国,动辄杀头灭族,在这种制度的保障下,产品质量显然可以得到百分之百的保证。

        从战国中期之后的一百多年里,秦国成为最主要的战争发动者。据杨宽在《战国史》中的统计,秦孝公在位24年,发动战争6次,惠公在位27年,发动17次,武王在位4年,发动2次,昭王在位56年,发动48次,庄襄王在位3年,发动4次,嬴政在位26年,发动战争31次。总计一下,从商鞅变法开始到完成统一大业,凡前后141年,秦人共发动战争108次。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终于统一六国,自称始皇帝,一个偏僻落后的西域小国,终而用万千白骨堆成了“千古一帝”的堂皇功业,这几乎可以被看成是“商鞅主义”的胜利。

        大秦是中华大地上的第一个集权帝国。按美国历史学家威廉·弗格森的定义,“帝国是因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进行统治而形成的一种国家。”纵观人类文明史,古代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乃是从城邦化走向帝国化。一个神秘的现象是,在毫无任何关联的前提下,正是从公元前三世纪开始,在亚洲和欧洲几乎同时发生了完全类似的这一变化。

        如果把开始于公元前360年的商鞅变法看成是中华帝国胚胎初成的时刻,那么,就在四年之后――公元前356年,欧洲的一个小国马其顿诞生了伟大的亚历山大大帝,在他短暂的33年生命中,南征北战,不但成为了希腊联盟的共主,更是征服了波斯和埃及两大王国,建立了史上第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亚历山大帝国。早期的马其顿位于希腊北部,相比于南部的、实行民主共和制度的希腊人,是一个落后的城邦国家,其形势非常类似于战国时期的秦国。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山大对希腊的征服,近似秦对六国的战胜,因此威廉·弗格森在《希腊帝国主义》一书中很有感慨地说,“拥有高度文明的古代希腊人不但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大帝国,反而被来自北方的、在许多希腊人眼中完全是蛮族的马其顿人给征服了。”

        在漫长的农耕年代,高度专制集权、以军事为治国优先的政权往往能够取得对外战争的胜利――在中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譬如公元五世纪时匈奴对东晋王朝的战胜、公元十三世纪时蒙古对宋王朝的战胜、公元十七世纪时满清对明王朝的战胜。不过同时,如果它不进行及时的变革,其统治又是极其脆弱的。亚历山大建立起来的偌大帝国在他意外身亡之后,迅速地被肢解。而强大的秦帝国竟也落入同样的历史逻辑之中。

        嬴政统一天下后,并没有适时地改变商鞅的政治和经济政策,国家仍然处在紧张的、高度管制的“战争机器”状态。就在统一六国的当年,秦始皇下令没收天下兵器,全部销毁,铸成十二个巨大的“金人”,同时,把天下富豪统统迁徙到都城咸阳,共有十二万户之多,这在以土地为最重要资本的农耕年代无异于把民间财富连根拔起。

        当这头庞大、嗜血的战争怪物突然失去了亟待征服的“假想敌”之后,它的高消耗和低效率变得非常惊人。为了让“机器”继续运转,秦始皇只好展开移山倒海般的浩大工程,他征用70万人修建自己的陵墓,动用40余万人北筑长城,派50余万人南戍五岭,用70万人修建阿房宫。同时,征用民力修建“驰道”,他以首都咸阳为中心,东至齐、燕,南通吴、楚,北达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市附近),其路,“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以当时情况而言,实在不比今天的高速公路逊色。他还在西南边疆修建“五尺道”,在今天的湖南、江西、广东和广西之间修建连接各地的“新道”。

        在这些基础工程中,最为后世津津乐道的无疑是万里长城。它的出现在北方划出了一条界限,自此中国成为一个“单独的大陆”――东边是整个太平洋西海岸,北边是长城,西边是沙漠与喜马拉雅山脉,南边是从海南岛到广西的亚热带丛林,这样,中国就被“设定”在一个四边形里。长城是实体性的,同时又是心理性的,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它保证了帝国不受外来族群的侵略,即便在若干个时段内,外族成功地入侵并实现了统治,可是,却从来没有一个政权冲破过“心理上的长城”,那些外来者很快被汉化、被“吞噬”——最显著而成功的例子是十七世纪的满清政权。

        如此众多的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在中短期内几乎没有任何的经济产出,国力之消耗可以想见,同时,权力高度集中的皇权专制制度,必定深陷于自己的政权机构瘫痪和工作效率丧失。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东巡途中驾崩于沙丘(今河北省邢台市),中央权威迅速瓦解。第二年七月,陈胜、吴广在蕲县(今安徽省宿县)揭竿而起,天下纷乱,群雄再度蜂起逐鹿。到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汉朝,定都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

        这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帝国,以至于后来的华夏人氏以“汉族”、“汉人”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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