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
——白居易《盐商妇》
盛唐的中断是一个“突然事件”,好比通宵达旦的狂欢盛筵猛然间被一场粗暴的狂风所席卷,从此,狼藉遍地,美景不再。公元755年,牙人出身、镇守北方的安禄山和史思明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发动叛乱,史称安史之乱。
从制度的层面来分析,此乱的发生正是中央集权旁落的结果。从贞观到开元的一百多年间,天下久治长安,治国者变得异常自信,竟忘了地方割据的隐患。唐太宗时,虽然充分下放财权和兵权,但他用边将有“三不原则”,即“不久任、不遥领,不兼统”,唐玄宗即位之后,十余年不换将官,而且各路节度使尽用胡人,他最宠信的安禄山兼统三道节度使,拥有天下三分之一的兵权,致使其胸怀异志。更可怕的是,节度使除了领兵之外,还兼理民政与财政,俨然一方独立的诸侯。从经济上看,一百多年以来人口增长迅猛,土地兼并景象重现,中央政权的轻赋简政造就民间繁荣,却也暴露出大一统体制的另一面隐患――因管制乏力而导致“干弱枝强”。这一景象竟又是“文景之治”晚期的翻版,然而,会写《霓裳羽衣曲》的唐玄宗不是铁血强悍的汉武帝。
安史之乱历时八年,最终被平叛,这场战乱给北方中国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所有的繁华均如梦如幻如泡沫,怎么经得起兵戈的蛮横侵扰,在汹汹铁蹄之下,“数百里州县,皆为废墟”,“数年间,天下户口什亡八九”,据《唐会要》记载,战乱初起之时,全国在籍人口有九百多万户,仅仅五年后就只剩下一百九十多万户,所谓“生灵涂炭”,从这对数字中就可以得出。
叛乱被平息后,雍容堂皇的盛唐精气已被消耗殆尽。司马光在中描述当时的景象是:地方割据势力陡然坐大,中央财政收入锐减,边境之外的少数民族频频挑起战端,朝廷无力支付军备消耗,只好把压力都留给地方,一切都变得捉襟见肘。对于大一统的帝国来说,再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情况了。
正是在这样的时候,桑弘羊的“幽灵”再度出现,中唐之后,各项专营政策重新一一出台。
安史之乱时期,朝廷急着用钱,第一个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向富商征敛。肃宗登基后,即派人到财富聚集的江淮、蜀汉地区向富商大族按资产征税,“十分收二”——也就是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称为“率贷”,各道节度使、观察使也多向商人征税以充军用,或在交通要道及交易之处计钱收税,从此“商旅无利,多失业矣”,盛唐以来“天下关隘无一征税”、“行千里不持尺兵”的景象不复出现。
除了这种极端做法之外,恢复国有专营政策是另一个便捷的方式。战乱期间,颜真卿据守河北抗击叛军,军费困竭,为了筹措军饷,他在河北首创了榷盐法,对食盐实行“官收官卖”。公元758年(唐肃宗乾元元年),朝廷重新设立了盐铁铸钱使这一职务,对全国盐业进行专营管制――“尽榷天下盐”,出任此职的第五琦仿行颜真卿的办法,在产盐区设置盐院,规定民间(产盐户被称为“亭户”)所产食盐一律卖予盐院,否则以盗卖罪论。
第五琦的专卖政策与汉武帝时期的办法基本相同,此举是自公元583年(隋文帝开皇三年)以来,在170多年之后,再一次实行食盐专营。其令一出,盐价顿时上涨十倍,由原来的每斗十钱上涨到每斗110钱,盐价腾涨又造成粮食价格的上扬,民间出现饿死景象。然而,以此为代价,政府收入大幅上涨,专卖仅一年,朝廷就增加了四十万贯的收入。
第五琦之后,刘晏(公元716—780)主管全国财政,他是唐代最著名的理财大师。
刘晏自幼聪慧,其“神童”之名被写进了。八岁那年,唐玄宗禅封泰山,刘晏献《颂》,因文辞婉丽而被皇帝授予“太子正字”的官职,算是全唐最年轻的官员。中就咏道:“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彼虽幼,身己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
刘晏从青年时就开始当官,从县令逐级升迁,在安史之乱爆发后的第二年(公元756年)被任命为度支郎中,即户部主管财政收支的副长官,到叛乱平息的公元763年,他取得刚刚登基的唐代宗的信任,升任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副宰相,同时兼领人事和财政事务,成为帝国最重要行政首长之一。他前后主管天下财政长达二十多年,是有唐一代任职时间最长的财政长官。
在财经思想上,刘晏并无特别的创见,基本上是“桑弘羊再世”。在当时的知识精英阶层,桑氏之名已然败坏,然而就如同桑弘羊力排众议地褒扬商鞅一样,刘晏亦视桑弘羊为楷模,在一份致前辈长官的信中,他表示要“象贾谊那样的为复兴汉室而努力,学习桑弘羊的功利之术,竭尽全力,以报答前辈的知遇。”与桑弘羊相比,刘晏身处皇室权威急速下坠之际,当然更为凶险,为了重现中央集权,他的手段更加的巧妙。
第五琦的盐政类似于战时政策,过于霸道,其弊有二,一是政府完全控制了定价权,市场弹性丧失,导致盐价暴涨;二是官府卖盐,多设机构,开支浩大。刘晏主政后后,对其进行了部分的修正。首先,他把统购统销政策改为“民产-官收-商销”,这个办法大大减少了盐政机构的人员庞大和行政成本,其次,他在全国十三个重要产盐区设立巡院,一方面打击私盐,另一方面则保护获得政策牌照的盐商的利益,其三,他制订了“常平盐”制度,以保证非产盐地区的盐价供应,防止投机商人囤盐牟利。
若比较刘晏的盐法与之前众人——从桑弘羊到第五琦——的不同可以发现,他的“民产-官收-商销”是一个效率更高、更注重利益分配的官商合营模式。这些措施果然立竿见影,食盐专卖收入逐年增加,十多年增长了十五倍,以致于占到了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这也是财政史上,盐税占国库收入最大比例的时期。
除了官营盐业,刘晏还对全国的重要商品产销进行管制,把桑弘羊的平准、均输制度重新搬了出来。他在各地建立常平仓――仓储和物流中心,设置了知院官,随时了解各种商品价格的动向,然后“贱增贵卖”,以获其利。《旧唐书·刘晏传》记载说,“他全面掌握了商品的供销动向,政府获得了重大的利益,而市场波动则得到了平抑,这是真正高明的治理之术。”中唐在安史之乱以后,没有陷入更大的乱境,与刘晏以果断的专营政策迅速地改观了中央财政的状况有很大关系,因此,史家授予了一个桑弘羊式的评价——“敛不及民而用度足。”
历来史家对于那些主张工商管制的历史人物,都一般性地认为他们是重农抑商论者,譬如宋代大学问家欧阳修在《新唐书·刘晏传·赞》中就说刘晏“排商贾”。其实,这是绝大的误读。胡寄窗早在1960年代创作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中敏感地指出,之所以管制工商,是因为桑弘羊、刘晏等人比谁都明白工商对国家税收的重要性。
刘晏为政十分勤勉,大小政务无论轻重,都能在一日之内就做出决断。他上朝时骑在马上,心里还在筹算账目,退朝后在官署批阅文卷,常常是秉烛达旦。在他的精心打理下,代宗执政的将近二十年,经济元气日渐复苏。
公元779年,代宗驾崩,37岁的长子李适即位,是为德宗。此时,中央财政已摆脱了窘迫的困境,按《新唐书·食货志》的计算,与安史之乱时相比,国库收入起码增长了十五倍,治国者再燃削藩的雄心。李适是一个跟太祖父李世民经历很类似的少年英雄,二十岁时就被父皇任命为天下兵马元帅,在前线与安史叛军决一死战。平叛之后,李适因功拜为尚书令,和名将郭子仪、李光弼等八人一起被赐铁券、图形凌烟阁。他登基之后,决意学习汉武帝,彻底割掉藩镇割据这颗大毒瘤。
然而,李适最终没有学成汉武帝。在财政上,他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在即位的第二年,听信谗言,居然处死了自己的“财神爷”刘晏。史载,刘晏死时家徒四壁,只有两车书籍和几斗米麦,天下为之喊冤。
刘晏被处死之后,专营政策并未更弦,不过由于后继者再无他的智慧和勤勉,便大大走样。
任何政权,当它以国有专营为经济政策之主轨后,一定会产生如同毒瘾一般的依赖性,其管制之升级往往是加速度的,甚至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汉武帝时期如此,中唐之后的景象如此,后世历代,概莫出外。当政府从专营事业中尝到甜头以后,为了增加收入,就日渐的变本加厉,欲罢不能。
在刘晏去世的两年之后,公元782年(唐德宗建中三年),朝廷宣布对酿酒业进行专营,下令天下酿酒产业均归官办,委派各州县官员综合管制,所有私酿者一律抓捕治罪。其后,冶铁、茶叶等产业也相继被收归国营。同时,对走私者进行了极其严酷的惩罚政策,民间盗卖食盐二石,就要被处死。
公元783年,朝廷又宣布征收两个新的税种,分别是“间架税”和“除陌钱”。
所谓“间架税”,实际上就是房产税,规定每栋房屋以两根横梁的宽度为“一间”,上等房屋每年每间征税二千,中等一千,下等五百;税务官员拿着纸笔算盘挨家挨户实地勘算;若有瞒报者,每隐瞒一间杖打六十。而“除陌钱”则相当于交易税,无论公私馈赠还是各种商业收入,每缗征税五十钱;若是以物易物,亦当折合时价按照相同税率征收;隐瞒一百钱的,杖打六十、罚钱两千。
为了足额征收,朝廷还出台了举报有奖的政策,凡举报“税间架”的,赏钱五十缗,举报“除陌钱”的,赏钱十缗。这一制度无疑是从汉武帝那个臭名昭著的“算缗令”和“告缗令”脱胎而来的,推行之后,民间怨声载道。
即便这样,德宗还是觉得要武装削藩的钱仍不够用。有人就建议,应该向京城的富商们“借钱”,每户只能留下一万贯,其余全部“借”给政府,如此,只要搞掂十几、二十个富商,国库就满了。还有人计算了一下,如果要对各路不听话的节度使同时动兵,每个月的开支约一百万贯,如果有五百万贯,可以支撑数月,大抵就够了。
于是,德宗下令在长安城内清查所有富商的财产,有不从者以刑法伺候,长安令薛苹带着全副武装的军士,开着兵车,在各大坊市之中搜索,民众不堪忍受他的鞭笞,有当场上吊自杀的,整个都城乱成一团,好象被盗贼洗劫过了一样。这样搜刮了一遍下来,得到了七十万贯,德宗觉得不够,然后又专门对长安城里的钱庄进行了新一轮的清查,办法当然还是“拷索之”,结果,又拿到了一百四十万贯,这才“鸣金收兵”。两次大行动共得二百一十贯,唐代每年最多铸钱32.7万贯,也就是说这两次“合法抢劫”一下子就搜走了六、七年的货币发行量之和。
这个一心要学汉武帝的唐德宗,学到了后者的铁腕强悍,却没有学到他的技巧智慧。他杀了“桑弘羊再世”的刘晏,导致在财政政策上强硬过度而缺乏灵活性,在军事上,他也没有找到自己的霍去病和卫青。
公元781年,就在处死刘晏的第二年,壮年气盛的德宗亲自在长安设宴犒劳征讨兵马,打响了武力削藩的战役。各地节度使联合犯上对抗朝廷,中央军屡战不胜,甚至在两年后被攻破长安。德宗不得不被迫出走,还下“罪己诏”,声明“朕实不君”,赦免了那些叛乱的藩镇,承诺今后“一切待之如初”。又历数年,叛乱的藩镇才分崩瓦解,叛乱平息。此后,灰心丧气的德宗再不敢轻言削藩,地方割据之势,此后再无改观。
中唐之后的一百多年,与盛唐宛成对比,民间活力日渐丧失,国民经济再次陷入到衰退循环之中。其情其景,几乎是历代末世所共见。试以两个政策为证。
一曰“和籴”。和籴的意思是指官府出资向百姓公平购买粮食,唐代建国之后,就推行这一政策。中唐以后,和籴往往通过各府县按散户配人的方法强制进行,不仅没有公正的价格,而且在购买时多以“杂色匹缎”充数﹐使民户又受到一层剥削。《新唐书·食货志三》就明白记录说,宪宗即位之后,每当丰收之后,政府强买民米,比赋税还要严酷,“号为和籴,其实害民。”
一曰“白望”。长安城的东、西两市中,有一个特别的区域称为“宫市”,是专门向皇宫供应商品的地方,皇宫里的太监到这里购买商品,会有一些人充当“白望”,站在集市上左右张望,看到中意的商品,便以很低的价格收购之,有的时候,甚至“白取其物,不还其价”。中记录说,每当太监们出动,很多商贾都会“撤业闭门”。白居易在名诗《卖炭翁》中便生动地描述了一位卖炭老翁在“宫市”上被欺负的景象——“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除了“和籴”、“白望”等现象之外,国有专营制度的流弊更是逼现无遗。在最重要的支柱性产业――盐业上,政府对民间的盘剥暴露得尤为显著。自德宗之后,有政府靠山的大盐商控制了食盐的产销,盐价年年上涨,官民矛盾空前突出,民间出现了武装贩盐的盐枭集团。
公元821年(唐穆宗长庆元年),当时国内最著名的文学大家、后世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专门上呈《论变盐法事宜状》,对食盐专营提出了异议。他详尽地比较了官卖与私卖的差异:
其一,私人卖盐,灵活多变,官府卖盐,受制度约束,死板呆滞。
其二,偏远地区,百姓稀少,官府卖盐得不偿失,不愿前去。一旦前去,难免让地方上干这干那,事虽不大,骚扰不小。这些弊病都是私卖时没有的。
其三,官营盐业,行政管理成本越来越高,盐税还没有征收到手,花费已是不少了。而且,事情一涉及官吏与百姓打交道,就必然有敲诈勒索的事发生。
其四,在食盐运输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强行摊派的事情,老百姓不堪其烦,宁可去赚私家的五文钱,也不愿意赚官家的十文钱。
最后,韩愈对盐业专营给出的最后结论是两句话:“不惟大失人心,兼亦惊动远近”。
韩愈在当时文名之高,无出其右,不过在官职上却不过是个国子祭酒、兵部侍郎,也就是副部级官员,其上疏终于没有能够改变既定的政策。
任何专营制度一旦执行时间持久,必然会出现寻租阶层和特权化,官商勾结形成权贵经济,势在难免。史书所载的晚唐富商,多与官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政府最终之所得,必不如权贵商贾之所得。
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大诗人白居易有一首非常著名的长诗《盐商妇》,描述的就是当时的情形――“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由此句可知,即便以支撑中央财政半壁江山的盐税而言,也是私家得大,官家得小,而从盐政制度的安排来看,这一“私家”显然非普通之人。进而在分析其原因时,白居易把矛头直指桑弘羊,认定这样的人物不但汉代有,当今也有――“好衣美食有来处,亦须惭愧桑弘羊。桑弘羊,死已久,不独汉时今亦有。”
晚唐的“官商一体”已到了纲常败坏的地步,《册府元龟·将帅部·贪黩》记载,当时有了叫李泳的长安商人发财之后贿赂中央,竟然当上河阳节度使,成了一方诸侯——“贿赂交通,遂至方镇”。《太平广记·郭使君》则记载,一个目不识丁的富豪靠行贿当上了横州刺史。
其次,由于藩镇割据这一顽痼在中唐之后从未彻底解决,中央的集权能力日渐薄弱。据《新唐书·地理志》资料统计,中、晚唐时期全国共分十五道,计316州,唐皇室能够控制的只有六分之一左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中央与地方在专营利益上的争夺愈演愈烈,其中以矿业表现得最为突出。
刘晏治国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盐业的专营上,矿业管理并没有得到同步加强,地方节度使、都团练使乘机抢占矿业之利的情况愈演愈烈,即便聪慧如刘晏,也一筹莫展。志大才疏的德宗即位之后,宣布中央政府对全国的铜铁矿产资源拥有惟一的所有权,禁止地方政府插手染指。此令与他的武装削藩行动几乎同时推出,当即遭到各路节度使的抵制,始终无法落实,其拉锯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到了五十多年后的836年(文宗开成元年),朝廷终于做出让步,宣布停止对各地矿业的统管,允许地方政府委派官员自主经营,不过必须向中央上缴一定的矿业之利。然而,地方上拿到合法的经营权后,再也不理睬朝廷,以致中央财政每年从矿利所得的收入非常可怜,竟还抵不上一个县的茶税。
又过了十多年,到了宣宗时期,不甘利益旁落的朝廷又下诏书,重新规定由盐铁使统管各地矿业经营,可是由于中央集权已然弱势,这道命令很快就不了了之。
由于征收乏力,中央财政就变成了“讨饭财政”,最后沦落到要靠地方诸侯的贿赂才能维持的地步,出现了所谓的“羡余制度”。
“羡余”的意思是“地方政府收支相抵后的财政剩余”,其实就是在正常财政上缴之外,节度使们对皇帝的特别进贡,《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各路节度使,或新列税捐,或截取户部钱财,把所得的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进献给皇帝个人,其美名曰“羡余”,其实就是公开的行贿。宋代学者欧阳修对此评论说,“连天子都要干受贿的事情,那么,老百姓就更加的不堪了。”
相对于国营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强势霸道,民间资本的流动也出现了日渐恶化的趋势。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具体陈述了中唐之后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奢侈消费——挥霍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许多富商大贾衣必文采,食必梁肉,奢靡无度,表现出穷奢极侈的突出特点。晚唐时期,许多商人“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聘以康庄”。
交通权贵——以钱铺路,钻营为官。许多富商巨贾“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倖卿”,积极谋取政治利益。元稹在长诗《估客乐》中描述富商大贾们竭力经营官场,“经游天下遍,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次第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客心本明黠,闻语心已惊。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归来始安乐,富与王者勍。”到唐末懿宗时,用钱买官已是司空见惯。
购买土地——与汉代相似,靠工商致富的唐代富商大贾把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土地,进行土地积聚,仍走着“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的传统路子。代宗年间,大臣李翱在一道策问中说,在三十年里,天下田亩被豪商兼并了三分之一。到懿宗朝,已是“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使得社会财富占有极端不平衡。
放高利贷——有唐一代,从唐太宗搞“公廨钱”之后,政府参与高利贷活动,私营高利贷也一直十分猖獗,富商大贾与贵族官僚纷纷以此谋求暴利,并自玄宗朝趋于剧烈。武宗在一则赦诏中指出:“如闻朝列衣冠,或代承华胄,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懿宗在即位赦文中也指出:“京城内富饶之徒,不守公法,厚利放债,损陷百姓。”
囤积钱币——安史之乱后,富人的财富安全感越来越差,于是将大量钱币财富贮藏起来,造成社会货币流通的严重不足,朝廷多次下达“禁蓄钱令”,却成效不大。德宗时的陆贽就算过一笔帐:过去一匹绢,可以换铜钱3200文,而现在一匹只能换1600文,绢贬值了一倍,这不是因为税赋增加了,而是因为铜钱被囤积了起来,这种“钱重物轻”的现象,妨碍了商品经济的顺利发展,
由刘玉峰列出的上述五条出路可见,工商业利润基本上没有向产业资本转化,不存在积累放大的社会机制,而是进入到了消费市场、土地和高利贷领域,其后果当然是负面的。所以,到了中唐之后,经济治理就重现了两个周期性的大毛病,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并日渐成为社会顽病,最终造成贫富差距的拉大。第二是中央财政对资源管制的依赖度越来越大,终而造成对民间资本的压抑和剥夺,经济活跃度渐趋衰竭。两者相加,如果再遇上饥荒洪涝,就会引发财政总破产前提下的社会大动荡。
这几乎是中央集权制度在经济上的总反应。
随着国民经济的萎缩和衰败,此时的唐帝国已摇摇欲坠,中央权柄被宦官把持,地方藩镇气焰非常,民间经济则因管制政策的严酷而奄奄一息。
一斗盐终于逼反了天下人。
公元873年,关东大旱,千里焦裂,河南、河北先后爆发大规模的农民暴动,其领头者,正是贩卖私盐出身的“非法商人”王仙芝和黄巢。黄巢屡败官军,一度攻下长安,建立大齐政权。王黄之乱历时九年,中原狼藉一片,虽然终被镇压,却也消耗掉了唐朝的最后一点精气。唐末诗人韦庄曾创作长诗《秦妇吟》,其中描述长安的景象是:
“长安寂寂今何有,废市荒街麦苗秀……含元殿上狐兔行,花萼楼前荆棘满。昔时繁盛皆埋没,举目凄凉无故物。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恍惚之间,万千繁华又成一帘残梦。
公元907年,曾经在黄巢部队中当过大将、后投降朝廷的朱温成了帝国的终结者,他篡唐自立,改国号为梁。不久,天下分裂,在其后的短短五十三年中,先后出现了五个次第更迭的王朝以及十个地方割据政权,后世统称之为“五代十国”。到960年,后周将领赵匡胤在陈桥发动兵变,建国号为宋,定都汴梁(今河南开封),天下再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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