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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长安城里的商人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世。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公元750年前后,大唐开元年间。某日,唐玄宗李隆基晨起,站在长安城的含元殿上眺望远山,猛然间,看见一条白龙横卧于山中。他问左右的人,是否看见了什么异象?大家都说没看见。玄宗急忙下令,把王元宝召来问问。王元宝到后,定睛看了一会儿,说:“我看见一个白色的东西横在山中,但看不清它的形状。”玄宗叹息说:“我听说至富可以比得上贵。我是天下最贵的人,元宝是天下最富的人,所以能看见。”

        这则故事被记录在《太平广记》之中。王元宝是长安城里最富有的商人,从事的是商贸业,据说他用金银装饰居屋,墙壁上涂以珍贵的红泥,时人称为“王家富窟”,其“器玩服用,僭于王公”。

        此时的中国已经承享了整整160年的太平,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极盛时刻。

        经历四百年的南北分裂后,中国于公元589年重新统一。

        中国史专家、当过美国历史家学会会长的魏斐德在《世界历史背景下的中国》一文中提出过一个问题:“在世界第一批帝国——罗马和汉朝——崩溃后,中国历史和欧洲历史为何差异起来呢?”他对此的回答是,“统一是中国的一种文化”。

        在欧洲,随着罗马帝国的消亡,从此进入了一个漫长的封建制时期,并从此再未“统一”——二十世纪末期出现的欧盟是一种新的联合体模式。而中国则有一个“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规律。公元589年,杨坚在长安建立隋朝,几年之内征服大江南北,结束了长期分裂混战的局面。

        而诡异的是,这个实现了统一大业的王朝跟八百年前的秦王朝一样,竟又是一个短命帝国,它从统一全国到丧失政权前后仅仅29年(589年-618年)。更为诡异的是,这两个短命帝国却都各自完成了几个影响千年的巨大工程,秦朝确立了符合大一统需求的郡县制度,修筑了万里长城,隋朝则创造了科举制度,同时开凿了南北贯通的大运河。

        科举是政府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从公元605年(隋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为止,整整实行了一千三百年,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在政治经济史的意义上,科举制是对世族模式的一次彻底的“反动”。世族模式和庄园经济,从西汉中后期以降的数百年间,困扰历代治国者,几乎鲜有改造的成功者,王莽改制,十年而亡,刘秀“度田”,不了了之,东汉政权的羸弱以及魏晋南北朝的纷乱,无不与此有关。一直到科举制的出现,才切断了世族繁衍的制度性根源。

        科举制度自诞生起,就成为大一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朝廷主持的考试来变成统治阶层的一份子,而其考试的内容则是研习儒家经典――有专家计算过,它的总字数在90万字左右。如果说商鞅发明的军爵制度打通了普通人向上晋升的“武力通路”,那么,科举制度则开拓了“文学通路”,这显然是一条更广阔的道路。从此,优秀的人才均被纳入到体制之内。科举制度造成知识阶层对国家权力的绝对依赖,在这个由“规定动作”组成的考试行动中,知识分子首先丧失了独立生存的可能性,进而放弃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就是从这一制度确立之日起,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知识分子阶层在中国历史上完全地消失了。

        在本质上,科举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教育和人才选拔体制,当这一制度被确立之后,其他成材途径都被认定为“异端”,其中就包括通过经商成为优秀的商人。法国学者布罗代尔在《文明史纲》中认为,科举制度“至少是中国社会为何没有象西方社会那样发展成为一种资本主义制度的原因之一。”侯家驹的也评论说,“中国经济的长期停滞,科举制度之弊,应是其中之一。”

        隋朝的第二个重大工程,是开凿贯穿南北的大运河。

        隋文帝于公元584年下令引渭水由长安东至潼关,是为广通渠,隋炀帝杨广即位后,继续广征民力,建成以洛阳为中心,由永济渠、通济渠、山阳渎和“江南运河”连接而成,南通杭州,北达涿郡(今北京西南),全长2700余公里的大运河。自此,秦汉以来只有东西交通的状况被改变,中原文明自东晋渡江之后开始出现南移景象,随着大运河的开通,北风南渐,终成定势。

        隋炀帝因开拓大运河消耗了巨大的国力,《隋书》中说是“举国就役,开为御道”,终而激发民变,炀帝被缢弑于南巡途中,李渊在太原起兵,创建唐朝。晚唐诗人皮日休有诗曰:“尽到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

        取代隋朝的唐朝(公元618-公元907年),是中国文明记忆中的一段精心雕刻过的辉煌时光,历代以“盛”冠之的朝代,惟此而已,是为“盛唐”。

        盛唐景象的出现,与汉初“文景之治”十分近似,即在政治上继续采取蔑视商人的国策,不过在经济上却营造空前的宽松环境。

        唐初诸帝对商人的压抑仍然是不假颜色的。开国皇帝李渊规定“工商杂类不预士伍”,紧闭商贾从政之门。李渊驾崩,辅佐父亲打下江山的次子李世民即位,这就是著名的唐太宗,后世以“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并称,视之为一代大帝。就如同秦始皇和汉高祖都非常讨厌儒生和商人一样,李世民也讨厌两类人,分别是世族子弟和商人。

        唐太宗对世族力量十分警惕,尽管科举的推行已在制度上解决了问题,可是民间思维却仍然根深蒂固。有一次,他让礼部把天下的姓氏谱牒全部收集起来,修成一部《氏族志》。礼部呈上来的资料,以传统的世家大族崔家为第一等,这让太宗大为光火,他说,“我跟山东的崔家、卢家也没有什么旧嫌,可是他们已经世代衰微,没有出过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了。我现在定氏族,是要崇尚我大唐的冠冕人物,怎么能以崔家为第一等。”于是,他亲笔朱批,提出“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在他的干预下,天下姓氏合两百九十三个,共分九等,崔家降为第三等。吕思勉在《隋唐五代史》中评论说,尽管太宗的这种公开羞辱的做法有点牵强,不过其宗旨正在于打击世族势力,否定血缘阶级。

        对于民间商人,唐太宗也跟前代君王及父亲一样,主张将之排斥在主流社会――特别是政治圈之外。他曾对重臣房玄龄嘱咐说:“朝廷的各种官位,都是为贤人们准备的,那些工商杂流,即便人才出众,也只可以让他们多多发财,一定不能授以官职,使得他们能够与贤人君子并肩而立,同席而食。”这段话在后世非常出名,被历代治国者奉为圭臬,视为一项毋庸置疑的基本国策。此外,唐太宗还在服饰上对各种身份的国民进行特别的识别,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穿绯绿的官服,胥吏的衣服是青色的,一般百姓是白色的,军士是黄色的,而商贾则必须是黑色的。

        高祖和太宗的蔑商做法,一直被他的子孙们所沿用。唐高宗时期,下令工商人士不得骑马――“禁工商不得乘马”。文宗时期,规定商贾及其妻子不得乘坐带有檐子的马车,并指出最近出现了商贾骑着装饰华丽的高头大马四处驰骋的景象,再度重申商贾不能骑马的命令。

        这些对民间商人的压抑及限制,可以说是中国历代集权统治者的“惯性思维”,不过在经济政策上,我们却看到另外一番景象,因局势之艰困,治国者不得不大为放松。

        据《隋书·地理志》记载,隋末唐初,全国人口约4600万,比东汉末年的7200万还少了三分之一,国贫民穷,亟需休养生息。李渊开国之后,大手一挥,把一切山泽税、盐税统统废罢,之前由国家专营的盐、铁、酒等产业全数放纵民众自主经营,民间一片欢腾。在农业税方面,唐代的税收是取五十分之一——远低于汉代的三十分之一,要徭役则是每年二十天,也比前朝要少。

        公元626年(武德九年)8月,李世民即位后,当月就颁布诏令,说经商牟利是老百姓的本业,所以要改革前弊,以满足民众的需要,下令把潼关以东的关卡全部停废,以让货物自由交易。有唐一代,还停止了商税的课征。

        唐代中央政权与地方的关系也比较宽松,实行的是财政下放的政策,地方州县上缴中央的很少,所以地方很富足,而中央又把最大的财政支出——各地养兵的军费让藩镇自己承担,所以中央的支出也少。

        这些前所未见的轻税简政,无疑对工商业和地方经济的繁荣有重大的意义。而国家的统一更为商业流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商人在国境之内经商,数十里便有酒肆客栈,每个店铺均备有代足的驴子,行走千里而不需持寸铁自卫,这当然是空前的太平盛世。

        从618年开国到公元742年(唐玄宗天宝年间),唐政权对工商业的宽松政策衍续了一百二十多年,其中也颇多反复争议。

        《新唐书》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公元703年,当时执政的是中国惟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有关部门要求重新课征关市之税。一位叫崔融的大臣当即上疏制止,洋洋洒洒地提出了“六不可”,其核心意思是,若征了关税,必然增加民间负担,阻碍商品交易,最终会造成社会动荡,政府得不偿失。武则天采纳其意,放弃了课征的念头。

        对于盐铁之利的争论则更大。

        白寿彝在《秦汉到明末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一文中细述了南北朝到唐中期前的制度衍变:在北魏初期,河东郡的盐池原归官府所有,以收税利,后来罢止,很快被一些富豪之家所拥有,孝文帝延兴年间(公元470年),朝廷复立监司,再收税利,到了世宗时期(公元499年-公元515年),再次解禁,神龟年间(公元518年)又归国有,“其后,更罢更立”,数次反复。隋文帝立国,宣布罢禁之令,唐朝则衍续隋制,达一百多年之久。

        到了公元713年(唐玄宗开元元年),大臣刘彤上《盐铁表》,重新拾起专营之议。在他看来,把山海之利放于民间,只会造成更猛烈的贫富悬殊,所以应该收归国有,以达到“均贫富”的目的,这才是真正的帝王之道。跟历代所有主张国营化政策的人士一样,刘彤的立论之本是“夺富济贫”,而实质还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玄宗令朝臣讨论刘彤之议,大家都觉得“盐铁之利甚益国用”,于是设立机构,“检校海内盐铁之课”,不过这一专营政策只执行了十年左右,到开元十年,玄宗下令,除了蒲州盐池之外,其余盐铁产地“无须巡检”,再度放还民间。

        中国历代君王要休养民间,都必须轻赋薄徭,然而税赋收得少了,政府就可能没有钱来养活庞大的官吏阶层。

        唐朝严禁官员经商,高祖李渊下诏规定“食禄之家不得与民争利”,唐太宗更下令“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唐朝的官员按官职高低都可以领到一块“职份田”,此外还有永业田,即便是八品或九品的小官,也有永业田二顷。不过,因为大幅减免税赋,政府的财政收入捉襟见肘,不堪支付。在大一统的集权制度下,这似乎是一个天然的治理矛盾。作为一代雄主,唐太宗想出了一个“公廨钱制度”——就是对富豪家庭定向征收一笔“特别财产税”,以此来养活政府的官员。

        早在高祖时期,朝廷就对天下的富商进行了一次资产清查,按资产多少定为三等――后来改成九等,并规定“每岁一造册,三年一造籍”,不过,没有象汉武帝那样的通过告发的方式来进行清算。到了公元637年(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达诏书,容许长安七十多所衙门,每所可选“身能估贩、家足资财”的商人九名,号称“捉钱令史”,每人贷予“公廨钱”5万钱,用于商业活动,每月纳利息4千钱,一年4·8万钱,以单利计算,年利率约为百分之一百。这一政策,相当于让长安城里最富足显赫的700个富豪家庭,每年缴纳一笔数目不菲的“特别税”。很可能的情况是,政府贷出的“公廨钱”仅仅是名义上的,而缴纳的利息则是真金白银的。这一政策很快在全国各州普遍实行。

        为了鼓励商人接受公廨钱制度,唐太宗在全国特别设立了7000个基层官员岗位(“防阁”),只要纳满一年的家庭就可以派出一人当官,不过任期只有两年,之后由其他纳税的“上户”取代。从7000个官位设置可见,当时被征收特别税的商人家庭约为7000户。唐朝初期,官员人数非常之少,贞观年间,中央政权机构中的文武官员最少时只有643人,也就是长安城的700来位“捉钱令史”,每人养活一个官员。

        公廨钱制度在唐代执行了很久,玄宗初年,年利率降低为70%,继而再降到60%、50%,每笔强迫贷款金额也有降低,被选中的商人所获权益,早期是当官吏,后来则改为免除徭役。唐太宗发明的这个制度,在后世的学界引起过很大的争议。褒之者认为,这一制度虽然“粗糙”却很直接,政府养活了官员又巧妙地避免了广征税赋。贬之者则认为,这是对富有家庭的一次强制性的制度盘剥,它虽然比汉武帝的算缗令温和一些,不过本质却是一致的,另外,百分之一百的高利率亦是对全国金融市场的破坏,富户很可能以类似利率放贷给一般平民,从而导致全社会资金流通成本的抬高,当时就有人批评说,其结果是“富户既免其徭,贫户则受其弊”。

        盛唐崛起的公元六、七世纪,在西方史学上正是“黑暗中世纪”的开始。此时的欧洲群龙无首,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的严重停滞,而在中东地区,穆罕默德于公元610年创立伊斯兰教,穆斯林终而组建成一个强悍的、与基督教国家长期军事对峙的阿拉伯帝国。展开当时的世界版图,可以用“东明西暗”来形容。

        有唐一代,随着国力的强盛,治国者自信开放,国际贸易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

        据《唐会要》记载,公元630年(贞观四年),唐太宗试图组建一个跨国联盟,当时有西域二十多个国的君主及其代表集聚长安,奉太宗为“天可汗”,而且规定,各国君主去世者,必须由唐朝廷下诏册立其后嗣,《唐会要》因此宣称“统制四夷,自此始也。”十年后的公元640年,唐太宗派军队攻灭西域的高昌国(今新疆吐鲁番地区),重新打通了“丝绸之路”,从此,由长安向西,可自由横穿整个欧亚大陆,直驱地中海东岸的安都奥克,全长约7100公里。

        正是通过这条漫长的贸易走廊,东西文明进行了一次大流通,中国的丝绸、瓷器源源不断地贩销到欧洲市场。当时,罗马城里的多斯克斯地区有专售中国丝绸的市场,其价值约与黄金等重,造纸术也在这一时期传入穆斯林地区。而西方的动、植物和新技术也传入中土,其中比较重要的动物有骆驼、波斯犬、孔雀、鹦鹉、鸵鸟等等,植物有胡葱、胡椒、菠菜、小茴香、橄榄、无花果、水仙等等,此外还有用甘蔗制糖的技术。这些动植物及技术,在日后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

        作为丝绸之路的东方终点,七世纪到八世纪的长安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城市,它被称为“世界性首都。”

        芩仲勉在《隋唐史》中赞曰,“全城坊市,棋罗星布,街衢宽直,制度弘伟,自古帝京,曾未之有。”据赵冈在《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中的计算,唐代长安有常住居民62·6万人,如果加上驻军、僧尼以及往来客商,其人口总数很可能已经超过一百万,其旧址面积约七十平方公里,大于现今的北京。

        从流传至今的图册可见,宫城在北面,皇城在南面,宫城和皇城内,多种梧桐柳树,全城南北中轴线两侧东西对称。东半部设万年县,有东市,西半部设长安县,有西市。全城街道两旁都有排水沟,并栽种槐榆,棋盘式的街道宽畅笔直,绿树成荫,市容十分壮观,。白居易《登观音台望城》诗:“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正反映了这种整齐划一的棋盘式格局。

        东、西两市是长安城的商业交易中心――后世的“东西”一词由此而来,四面各开两门,各有两条东西街、两条南北街,构成“井”字形街道,把市场分为九个方块。每方的四面都临街,店铺就设在各方的四围,同行业的店铺,集中在一个区域里,叫做行。东市有二百二十行,西市更加繁荣,除了店铺,还有平准局、衣肆、典当行等等。

        《唐六典》记载,唐王朝与三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过交往,每年都有大批外国客人来到长安。唐王朝设有专门机构(鸿胪寺、礼宾院)负责接待外宾。西方的安息(波斯)、大秦(罗马)、大食(阿拉伯帝国)等大小国家不断派遣使者前来长安,很多波斯人世代留居长安,他们控制了珠宝行业,大多住在西市,长安城里有专门的波斯邸(专供波斯人居住或存放货物之处)、波斯酒店等。

        在长安城里,政府对两市交易进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包括交易时间、产品规格、尺寸质量、销售价格乃至店铺租金。

        ——两市遵循“日中而聚,日落而散”的古训,中午的时候,击鼓两百声,民众闻声而聚,到了黄昏时刻,击钲(一种与钟形似的铜制乐器,可执柄敲击)三百声,民众陆续散去。

        ——出售的弓剑刀具及器皿,由政府提供式样,需勒刻工匠姓名,以备监督。各种器皿以及绢布,都有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尺寸,如有不牢固的、假冒伪劣的或缺斤缺两的,一旦抓住,就要杖打六十。

        ——商贾带进两市的所有物品,都先要经过市场管理机构(市司)的评定,分为上、中、下三等,规定价格,然后方可出售。

        ——政府还特别对店铺租金进行了规定,限定月租不得超过五百文。

        由这些规定可以看见,长安城里的商品交易,与其城市规划一样,完全控制在政府的干预之下,是一种“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盛唐气象,如孔雀开屏,华丽满目。

        以长安为起点,朝廷修筑了七条放射性的驿道,通往帝国的各个城乡,沿途每15公里设立一个驿站,全国共有1639处之多。这些驿站均在交通要道,有永久性的建筑及常驻的管理人员,在一片旷野之中,成了最好的地理标志,于是,它们很自然地成为当地农民进行集市交易的最好场所。区别于城市中由政府管制的“令市”,它们被称为“草市”,尽管根据唐律,规定不是州县政府所在的地方均不得设市,然而“草市”似乎并没有被严格地禁止。

        除了都城之外,其他城市的工商景象同样十分繁荣。

        东都洛阳的城市规模仅次于长安,人口也超过了五十万。洛阳城里有南北西三市,以南市最为热闹,其中有一百二十行,三千多个肆,周遭还有四百多个店,货物堆积如山,在城市西北的新潭是水路枢纽,这里常常有上万艘舟船聚集,河道拥挤填满,各路商贩搬歇货物,马车为之长塞。

        在南方,最繁华的城市是扬州、成都、苏州和杭州。大运河开凿之后,与长江交汇于扬州,使之成为通达江、淮、河、海的水陆中心,唐代扬州城的面积据考有三十平方公里,商贸非常繁荣,号称“南方第一”,诗人李白有诗云“烟花三月下扬州”,此地的造船业尤其发达,鉴真和尚东渡日本,第一次出发的海船就是在扬州新河赶造的。在杭州,钱塘江上的船樯连绵二十里,城内大小店铺多达三万室。长江中游则有益州(今四川成都),时称“扬一益二”,杜甫有诗说“城中十万户”,市井之盛仅次于扬州。这些描写和数据或有唐人夸张的地方,却也可想象当时的盛况。

        唐代的工商贸易中出现了两个前所未见的新人物,一是“行头”,二是“牙人”。

        长安东市有二百二十个行,每行都有一个行会,其主持人称为“行头”,负责本行的祭祀、调协及与政府周旋交涉等事宜。史书之中对唐代行会的记载非常零星,然而从企业史的角度来看,却是一件破天荒的事情,它表明工商业者开始出现组织化的萌芽,是日后非常活跃的商帮文化的渊源,那些姓名无从考据的“行头”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代商人组织的领袖,胡寄窗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对之评价甚高,认为“由漫无组织的工商业者进而成为较严密组织的行业,不能不算是质的变革。”

        “牙人”则是由官方认定的职业经纪人。商业活动中的中介人早在周代就出现了,时称“质人”,到了西汉被称为“驹侩”,不过,经纪人形成职业规范是在盛唐时期。随着商品交易的繁荣,各类牙人穿梭在买卖双方之间,居中说合,中介得利。唐代牙人制度的兴盛,与当时国际贸易的空前活跃有很大关系,唐朝在边境地区开设了很多番市,因为语言与习俗上的巨大差异,需要有中介者加以撮合。

        盛唐最出名的牙人,名叫安禄山。他是营州柳城(今辽宁锦州)的胡人,幼年丧父,十五岁时就在幽州(今北京城西南)当边境贸易市场上的“番市牙人”,因为他懂得六种民族语言而且勇敢好斗、善于揣度人心,所以在当地非常出名,他有一个也是牙人的同族好友,名叫史思明。安禄山当了十多年的牙人,到了30岁时与史思明一起弃商从军,因军功升迁至镇守一方的节度使。到了开元年间,正是这两人,一手终结了盛唐时光。

        尽管工商如此繁荣,可是跟历代一样,唐代商人的面孔竟还是模糊不清的。后世研究唐商,从正史之中,几无一人可得,仍然只好从野史笔记或诗文中去寻找足迹。

        从各种史料可见,盛唐时期的著名商人很少是世族大家,也不是靠经营盐铁等致富,而多是从事贸易、织造等产业。唐代近三百年,没有出现著名的矿业大富商,与其政策有关,《大唐六典》中规定,凡是天下州县,有出铜铁矿的地方,政府没有开采的,可以任由民间私人开采。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一书中便推断说,“如此,量多质优的富矿必多为政府经营,或者经私人开采而发现的富矿也会被政府收归官营。通常的情况恐怕是私人只能经营零星矿或者贫矿。”其制度的根源正是,由于政府“天然”地拥有资源的所有权,所以它与民间的契约关系便无须对等。

        宋人所编撰的《太平广记》中有“治生”类,记录了数位贞观年间的商人故事,其人物个个都很有特色。

        其中,定州富豪何明远是经营纺织业的,他拥有绫机达五百张之多,生产规模显然已经非常之惊人――到了宋代,国营的绫锦院也不过拥有绫机四百余张而已。他在中国北方的很多驿站都设有自己的专卖店,专门与国际商人交易(“袭胡为业”),以至巨富。

        有一个叫裴明远的,出身河东世族,不过从事的却是废品收购业,他在长安城里大量收购人们弃而不用的废旧物品,转手倒卖,大获其利。有了钱之后,他在西面的金光门外,以很低的价格买下一块遍地是瓦砾的荒地,为了清除垃圾,他在地头树一根木头,再挂一个筐,吸引少年子弟拾取瓦片击筐,中者可得一笔赏钱,没多久,地里的瓦砾就被少年们一拾而空。然后,裴明远在这块地里种果树,同时租给牧羊人做羊圈,羊粪蛋正好是果树最好的肥料。春暖花开的时候,他还在地李养蜂采蜜,增加收入。裴明远的经营手段十分精妙,后来被唐太宗看中,官至中书舍人、太常卿。

        还有一位叫罗会的巨商,致富的职业比收破烂的裴明远还不堪,竟是长安城里清除粪便的(“剔粪”)。他家世代以此为业,至于“家财巨万”。一次,有个叫陆景阳的书生到豪华的罗宅做客,问道,“你的生活日子过得这样富裕安乐,为什么还继续从事清除粪便的肮脏污秽的工作?”罗会答:“我曾停工不干了有一二年,没料想家中奴婢仆夫死去,牛马逃散丢失,眼瞅着家业就要败落。后来,恢复这一行当后,家道才又恢复过来。”

        何明远、罗会等人的故事,往前可以与司马迁《货殖列传》中的雍伯(从事脂粉业)、张里(畜医业)等人相参照,往后则可以与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傻子瓜子”等人相呼应,表明在一个民营济得到鼓励的政策环境下,民间商业的丰富充满了让人惊奇的想象力。

        《太平广记》中还记载了一些巨商的故事,他们生活在唐高宗(太宗之子)到唐玄宗时期,当时盛世已历数十年,民间富足,商人骄纵,又出现官商斗富的景象。

        高宗时期,在长安怀德坊南门的东边,住着一位胡商邹凤炽,他是驼背,肩膀拱起,后背弯曲,像是骆驼,时人叫他“邹骆驼”。邹凤炽从事零售商业,他的店铺宅邸遍布帝国各地,各地的物产都被他搜罗来,家中金银财宝不可胜数。他曾嫁女儿,邀请朝中大臣参加婚礼,宾客数千人。夜里搭了硕大的纱帐,极为华丽。待到新娘出来时,侍婢围伺,穿罗戴翠,特别美艳之女达数百人之多。众客愕然,不知哪位是新娘。他曾进见高宗,竟开口要买下终南山上的树,估价一棵树一匹绢,他声称:“把山中的树买光了,我的绢也不会光。”(“山树虽尽,臣绢未竭。”)卖树虽然没成,却被天下人所传说。后来他犯罪被流放到瓜州,死了之后,子孙穷困。

        史载开元年间,长安城里的富商,如王元宝、杨崇义、郭万金等人,各自延纳了四方的有才之士,朝廷上的很多名僚都出自他们的门下,每次科举大考,文士们聚集在这些人的家中,时人视之为“豪友”。当时的诗人高适便有诗云:“君不见富家翁,旧时货贱谁比数,一朝金多结豪贵,万事胜人健如虎。”

        如此炫耀斗富、结交权贵,仿佛春秋战国及汉初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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