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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消受不了的顶级美女女朋友

        我毕业于内地的一所末流大学,最有分量的经历也只不过在N年以前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的副刊发表过一篇豆腐块大小的文章;她毕业于法国顶级珠宝设计学院,老师是阿玛尼,世界名人。商场是瞬息万变云谲波诡的,有人找我麻烦,就必须铲除这个麻烦。

        至于要用什么手段,高尚或者卑劣,都不是最重要的。达成目标是第一要义。

        我把这个“任务”交给了阴差阳错认识的小姐,凭借她的万千风骚,拿下一个小小的机关科员,应该绰绰有余。

        和这类人打交道,时间久了,就会发现他们的弱点:钱和女人。

        钱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不是所有问题,因为总有人出价比你更高。

        但是女人不同,女人是橱窗里琳琅满目的糕点,每一款都是独一无二的。

        派出去一个商业间谍,就像放出一只信鸽,可能带回消息,当然也可能半道被截杀,煮了当下酒菜,是死是活,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之所以那么做,除了铲除麻烦外,还因为在妈咪那里告了小姐的黑状,心生愧疚,好让她发挥“职业专长”,赚些脂粉钱。

        回到公司,处理了些零碎事务,就接到朋友电话,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

        我对相亲这种事,从来不抱幻想,一是自己年龄有些大,早已过了谈情说爱的时候;二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相信爱情了,看上我的人,还是看上我的钱,鬼才知道。

        碍于情面,我还是“仔细”询问了女方情况。反馈回来的信息似乎并不坏,一个月薪八千的公司职员,父母都是教师。介绍人强调她的薪水。

        在广州,月薪八千并不算太多,还不够买一平米的房子,但我不在乎她能挣多少钱。

        教师子女这一条让我心动,特别是女孩,生在书香门第,素质修养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让他发个女孩的图片过来,即使我不太讲究相貌,但是为了下一代考虑,也绝不能有“凤姐”那样尊容。

        很快,图片发过来,我震惊了!那是一张非常精致的脸,眼睛很大,透着俏皮,白皙的皮肤上闪动着流行元素,很像某部电影里的女一号。

        我问“媒婆”:“你不是在耍我吧?图库里找个明星脸,就发过来了”。

        “媒婆”也急了,说:“信不信,见一面不就知道了?”。

        也是这个道理,明星也是人,出名前也都是“邻家女孩”的角色。我承认,是她的相貌吸引了我,太漂亮了。

        很快,约定了见面地点,我在想,要不要开着公司里给我配备的那辆黑色伊兰特轿车,车有点脏,要不要洗一洗。

        这个想法后来被我否定掉了,开车相亲,多少有点炫富的意思,是不成熟的小男人的浅薄行径,我怎么也要干这种蠢事?

        我决定穿着那套雷打不动的西服,里面是几十块钱一件的衬衫,走着去,这样也许可以试探出对方看中我的到底是什么。出门前,我在镜子里走了几下,感觉还不错,就模仿着小姐的语气用粤语对自己说了一句:“靓仔……”

        见面的地点是一个比较高档的西餐厅,这能看出我对这场约会的重视程度,舍不得花钱,小家子气的男人是不会受欢迎的。

        我带了一张银行卡,里面有几万块,还随身带了一打钞票,没数,大约几千块钱的样子。

        如果谈得来,我也许会带她去逛街,买几身得体的衣服,做见面礼;如果谈不拢,当然最好不要出现这种场面,我是说如果,那么就一起吃顿饭,回家,洗洗睡了。

        西餐厅里的食客不多,但看起来都很体面,女人的着装和搭配都极讲究,吃饭的坐姿,食物递进口里的谨慎,都能看出这是一群很有身份的人。

        隔壁桌吃的是不知名的大餐,一只巨大的龙虾杵在盘子里,男人和女人的碗里盛着鲍鱼,这顿饭的花销接近五位数,相当于一个三线城市普通市民的半年工资。

        我百无聊赖地掏出兜里的中南海,旁边的侍者斜眼朝这边瞅了一下,立刻就把我抽烟的欲望给掐灭了。也许应该给他点小费,堵住他的嘴,堵住他的眼。

        这时,透明玻璃外驶入一辆宝马,红色,7系。

        从副驾驶先走出来一个女人,弯腰,打开后面车门,一个非常漂亮的似曾相识的美女走出来。

        为什么要用“似曾相识”呢?因为,她就是今天我要等的那个人。

        她的派头太大,气场太足,以至于我忘记了手中的杯子,水浇在裤子上。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乱中用纸擦拭裤子,被浇湿的位置恰巧在裆部,不偏不倚。脱了裤子,烘干,显然是不可能了,因为人已经到了。

        “你好,”她说,“让您久等了。”

        她一定是看到我裤子上的“地图”了,不然,她不会笑,还掩着嘴。

        “您也一起坐吧。”我对她身后的那个女人说,她的身份,我还不确定,但至少是和女主角一起的。

        “您就不用管她了,”美女说,“她是我的生活助理。”

        生活助理,我在心里想,大约是保姆的另一种称谓吧。

        侍者递上菜谱,她让了一下我,然后熟练地点了几样我没听说过的菜式。

        隔壁桌上的龙虾已经被肢解,耀武扬威的钳子正被人撕下来放在嘴里咀嚼,我下意识摸了摸兜里的卡,吃几只虾兵蟹将,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打量她,她也在打量我,门外的红色宝马远远地等着,一个中年男人从驾驶室里下来,用抹布擦拭车上的尘土。

        “您也不用管他,”美女顺着我的眼光说,“那是我的司机。”

        宝马,生活助理,专职司机,这一切,似乎和月薪八千的公司职员不太相称。

        我说:“你们公司给所有职员外出派车,都是宝马吗?”

        “你们公司?”她做了个鬼脸,“我有自己的公司,自己给自己打工,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说的也不完全错。”

        果然上当了,我忿忿地想,她一定也不是教师的女儿。

        “教师?”她笑的快要岔气了,三根修长圆润的手指举在我面前,说:“我有三个国家的血统,中国、韩国和俄国。”

        每说完一个国家,她的一根手指就会落下,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手指。

        哦,我终于明白了,她是一个混血儿。

        在找“媒婆”算账之前,我得把这顿饭对付过去。

        她是中俄韩三国混血,超级美女,自己开公司,座驾是红色7系宝马,有专职司机“护驾”,还有“生活助理”伺候左右,和我完全不是一路人。

        我料想,这是我和她吃的第一顿饭,也是最后一顿饭,所以不再拘谨,草根本性暴露得很彻底。

        菜品很快被端上来,侍者仔细摆弄好刀叉,然后举着盘子,赖着不走。

        毕竟是见过世面的,我的反应很快,在盘子里扔了两张百元大钞,换来一个鞠躬和一声谢谢。

        “这他妈简直就是抢劫。”我小声嘀咕着。

        “什么?”混血儿似乎听到了。

        “没什么,”我说,“这里的服务真的很贴心。”

        混血儿笑了,我猜,她肯定知道我骂了什么,她太机灵了。

        我们一边吃一边聊,她的生活助理似乎习惯了这种场合,尽管多次盛情邀请,但还是站在一旁,纹丝不动。

        “不瞒你说,”我把一整块牛排塞到嘴里,“我开始以为你是个打工的。”

        混血儿还没开口,她的生活助理向我走来,倾身,半个胸口露在外面,小声对我说:“对不起,先生,您这样吃饭是很不礼貌的。”

        “没事儿的,”混血儿说,“我喜欢这样。”

        我猜,她大概是第一次看见如此鲁莽的吃相,反而觉得新鲜。

        “你说的其实也没错,”混血儿说,“我除了自己开公司,还是迪奥的设计师,有月薪,所以,也是在打工。”

        迪奥是国际著名奢侈品品牌,眼前的混血儿,竟然是这个品牌的设计师。

        我想起一句著名的口号:

        为了我的奥迪,你的迪奥,咱孩子的奥利奥,努力!奋斗!

        我又仔细观察了一遍混血儿,这才注意到,她的生活助理手里拿的包是LV。

        她切牛肉的力道恰到好处,手上三枚鸽子蛋大小的钻戒光芒四射,项链很繁琐,真金套白银,白银嵌钻石。就这一身行头,没有几十万,是拿不下来的。

        我又插起一整块牛排,挑衅地看了看她的生活助理,然后一口吞下。

        酱汁从嘴角挤出,像国产电视剧里人之将死的镜头。

        混血儿被我的“调皮”逗乐了,她说:“你可真有意思。”

        我给她的第一印象,恐怕就是一个没有礼数但很有意思的人。

        这都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很快就结束了,绝不会有第二次约会,这是我想的。

        我给她讲了自己的创业史,城中村,当过无赖,还有一个叫“日遍广州”的哥们,当然是“过去时”了。也许故事比较精彩,或者太过凄惨,她竟然忘了吃东西,笑的花枝乱颤。

        “我当时告诉老板,我来广州,就是抢钱的。”我说。

        混血儿放下刀叉,她已经笑的没有力气了。

        “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人。”她说。

        我们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我毕业于内地的一所末流大学,最有分量的经历也只不过在N年以前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的副刊发表过一篇豆腐块大小的文章;她毕业于法国顶级珠宝设计学院,老师是阿玛尼,世界名人。

        我从草根拼搏至此,每月有几万块钱的盈余,而且每天都在为下一笔钱的着落绞尽脑汁;她有自己的公司,在迪奥当设计师的月薪是二十万,每设计一款珠宝或者服饰,都有大笔的钱,作品多次获得国际时尚大奖。

        我陪别人吃饭,从来都是花钱;她陪别人吃饭,别人要给她钱。

        “是这样的,”她说,“如果有人请我设计,是要事先预约的,不管最后请不请我设计,我答不答应,都要付给我每小时两千元的报酬。”

        那餐饭吃了四千人民币,她想结账,被我拦住了,尽管刷卡的时候,手有些哆嗦。

        我对吃并不讲究,有时在公司,一个盒饭就打发了。我想,如果把这顿饭讲给父母听,他们肯定会当场晕过去,四千块钱在农村,是几个月的生活费,而且能过的有滋有味。他们如果知道我交了这么一个“女朋友”,肯定会杀了我的。

        作为报答,混血儿邀请我去她家坐坐,她把我当成《故事会》了,或者是,尽管我不确定,她是否也喜欢看那一类极尽八卦之能事的杂志。

        我犹豫了一下,看到混血真诚的眼神,居然答应了。不可否认,我对这个“超级富婆”也非常好奇。

        坐在红色宝马车里的感觉很怪,司机时不时斜着眼睛看我,但愿他不会把我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

        我们在一座豪华别墅前下车,司机打开车库,里面停一辆奔驰跑车,我为自己没有开那辆公司里的黑色伊兰特轿车而庆幸,明摆着自取其辱。

        “我有一套这样的房子,”混血儿指着别墅说,“这一套是租的,每月的租金是三万。”

        哦,我想,光是一个月的租金,差不多就是我公司的月营业额了。

        幸好,我对她的阔绰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跟着进了别墅。里面的装潢就不再赘述了,我去过无数高档会所,但像这样富丽堂皇的别墅,还是第一次见。我是说,别墅里面的设施,很多我都叫不出名堂,我在这里,就是土鳖。

        “请坐。”她把我让进一排沙发。

        生活助理给我倒了一杯水,据说是从法国空运过来的,然后又给混血儿倒了一杯。

        混血儿的这一杯水,分了四个步骤才完成:

        首先加冰,冰块在里面蘸一下,取出;

        然后加热水,使水的温度适中;

        接着加苏打水,几滴的样子;

        最后加柠檬汁。

        她尝了一口,大概觉得温度适中,口感正好,才慢慢呷起来。

        我端着杯子,心想,如果这样的女人被娶回家,肯定是要死人的,累死的。

        混血儿带我饶有兴致地参观了她的寓所,还有闺房。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专门的房间,里面塞满了LV的包,大大小小,有二三十个。

        我是LV专卖店的VIP客户,给人送礼的时候需要买这些东西,一个LV的包,最少也要几万块。她这一屋子LV,足可以开个专门店了。

        据混血儿交代,她是LV的忠实拥趸,每一两个月就要买一款,玩够了,顺手就扔到这个屋子里。

        不太让我理解的是,她还带我去了闺房,女孩子最私密的住处。

        梳妆台上有专门的首饰箱,随便捞一枚戒指,或是项链,都值个几十万。我不是拜金主义者,但是,和她在一起,你没法不想到“钱”。

        她的床头立着一张“全家福”,十几年前的老照片,亮点在于,里面有一张非常熟悉的面孔,是我在新闻里曾经看到过的。

        而就在不久前,这张熟悉的面孔又因为做了几件颇有建树的事情而闻名全国。

        这个家庭太可怕了。

        混血似乎看出了我的“两股战战”,问:“你怎么了?”

        我假装很随意地拿起一瓶香水,非常精致,混血儿身上的味道就是这种,我说:“这一小瓶,很贵吧。”

        “还行吧,”她好像在谈论一支牙刷,“八千块钱一瓶。”

        赶紧走,我还有很多事要做,还要赚血汗钱,还要糊口。

        混血儿床头的“全家福”让我绝望,这不是酒足饭饱后拉个明星拍照纪念,这说明她的家庭和某些关系往来甚密,而且从很久之前就开始了,照片上的混血儿只有十岁的样子。

        不客气地说,如果她愿意,我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连一块渣都不会剩下。

        我不能和她见面了,如果我还想活着的话。

        但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乏喜欢八卦的人,回到公司,几乎所有下属都在祝贺我找了个女朋友。

        “听说她是个设计师,”我的上司也这么问道,“下次让她帮我老婆设计一套服装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很想说。他们只知道混血儿是设计师,但不知道她每小时的“见面费”就是两千块,每一套服装和珠宝的设计费都在六位数以上,反正我是不会替他们买单的。

        虽然我不打算和混血儿继续交往下去,但是她的电话还是打来了,她的声音很好听,很轻柔的粤语。

        除了粤语和普通话,她至少通晓三个国家的语言,优秀得简直令人发指。

        我是拒绝了的,但是没用,她说:“这次我请客,还要让你做一趟苦力,帮我提些东西。”

        她什么都不缺,但大概少一名拎包的跟班儿,我可能很适合这个角色。

        我们在一个很高档的西餐厅见面,地点由混血儿钦定。

        吃饭用的刀叉,餐桌上的烛台,都是银质的。

        一边吃饭,台上还有长发披肩的钢琴师弹奏,整个环境非常浪漫,很对得起万余元的收费标准。

        她的生活助理没有来,这样的环境只适合二人世界。

        她求我再讲一些创业的故事,我就把高利贷和黑道讲给她听,我想让她知道,为了一万块钱,我是怎么被人踩到脚下的。

        她听的很认真,很显然是被感动了。

        “你以后可以不用为钱发愁了,”混血儿说,“我可以为你投资。”

        我没有答应,不置可否,我不想和她有任何经济上的牵扯,吃饭购物除外。

        她主动谈起了自己的公司,还有投资方面的问题。虽然她连一杯水都要生活助理分四个步骤倒完,但她的确是一个非常精明的生意人。

        “我还会相面,”她俏皮地对我说,“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我前面的头发有些秃,延伸两边的发际线弯曲度很大,她对此的解释是:这是一个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男人的特征,和“耳朵大有福”的民间古训是一样的。

        我说:“你还会什么?”

        “我还会看血型和星座,”她做了个鬼脸说,“你信不信?”

        我咧着嘴,频频点头,如果她说自己会造原子弹和宇宙飞船,我也不会惊讶。

        虽然她年龄比我小,看似养尊处优,但思维之敏捷,见解之独到,为我平生所见中的杰出女性之佼佼者。

        我至今的某些商业操作,以及投资理念,有好多还是从混血儿那里学来的。

        我们那一餐吃的非常浪漫,台上钢琴师一曲弹罢,混血儿起身离席,把刚合上的钢琴打开,娴熟地弹奏了一首曲子(我实在不知道弹的是什么)。

        虽然我是外行,但从旁边人的惊讶程度来看,混血儿演奏的应该非常不错,钢琴10级的噱头不是用来唬人的。

        说实话,混血儿弹钢琴的那一刻,我动心了。

        如果有这样一个老婆,说不定会生出个爱因斯坦,或者是毕加索。

        一曲弹完,混血儿赚足了掌声,我恭维了几句,说:“你还会什么?”

        她喝了一口葡萄酒,略作思考,说:“我还会芭蕾,从小就学,跳的还不错。”

        混血儿的身材相当好,凹凸有致,应该和芭蕾有关系。

        我说:“芭蕾我看过,《红色娘子军》很不错。”

        混血儿口里的葡萄酒笑喷出来,她大约是很不赞成我的观点。

        混血儿主动谈起了她的家世,她的母亲一家曾经是内陆造纸业的翘楚,姥爷是全国闻名的商界领袖和大资本家;她的父亲出身韩国官宦世家,是全球著名企业韩国现代公司的大股东之一,身下资产不计其数。

        “我很少过问家里的事,”她说,“况且,他们早就离婚了。”

        也许是触及到敏感话题,她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在眼前划过。

        我说:“咱们出去逛逛?”

        “好吧,”她说,“下个月是我母亲生日,正好挑些礼物给她。”

        这顿饭由混血儿买单,花了一万二,我欠她的。

        我们名义上是“出去逛逛”,实际上是坐飞机去了外地,她字典里的逛街购物,距离最近的也是去香港澳门。

        我们去了LV专卖店,她挑了一个最新款式的LV坤包,不到十万的样子。

        我说:“你不是有一整屋的LV了吗?”

        “对啊,”她说,“但是作为一个设计师,要时刻紧追潮流,这样才会有人找你设计珠宝和衣服。”

        我想了想,她说的并不全对,但也不无道理。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子非混血,焉知混血之道?

        混血儿给很多明星和政要夫人设计过服装和晚礼服,给这些人设计,就不能把自己当裁缝,而必须是明星中的明星。

        尽管我理解了混血儿,但她那一天的消费还是让我咋舌,前后花了二十多万,直接刷卡。

        这基本上是我半年的收入,是她一天的购物花销,我想下次回请她吃顿饭,然后就彻底拜拜,这娶回家绝对不是老婆,是祖宗。

        回到公司,没过几天,惊魂未定的我又接到混血儿的电话,只好撒谎说自己出差,以此搪塞。

        她在电话那头很失望,同时嘱咐我按时吃饭,不要熬夜,俨然一副“准女友”的口气,太吓人了。

        相比于一餐饭吃掉几千甚至一万余元,我还是喜欢过“正常人”的生活,工作忙的时候,随便划拉点儿东西,撑饱肚皮为主。

        有一次,我在公司附近路边,和员工一起蹲着吃盒饭,竟然被混血儿“抓”个正着。

        她那天可能是故意来公司看我,没成想,我一堂堂主管,竟然捧着个盒饭蹲在路牙石上独享美味。

        我一看是她,就知道完蛋了,嘴里鼓鼓囊囊的米饭还未下咽。

        混血儿从宝马上下来,在公司下属们惊讶的表情中袅袅婷婷地走到我身边,她显然被我饭盒里的东西震慑了,那眼神仿佛我在啃一坨大便。

        “赶快扔了,”她夸张地说,“这是人吃的吗?”

        旁边正在吃盒饭的下属,有的已经噎住了。

        我说:“大小姐,怎么说话呢,这可是十五块钱买的呢。”

        还没等我说完,混血儿早就捻起我手里的盒饭,扔到垃圾桶里。

        她说:“你等我一会儿。”自己钻进那辆红色宝马,一溜烟绝尘而去。

        “大哥,”我的下属说,“她就是您的新女朋友吧?”

        “别胡说八道!”我严厉纠正。谁想要那样的女朋友,尽管拿去,反正我不想。我可怜巴巴地瞅着垃圾桶,半截盒饭里面还有一根鸡腿没舍得吃。

        我以工作为由,把下属们赶走,他们幸灾乐祸地磨叽半天,才怏怏离去。不一会儿,混血儿的红色宝马就杀了回来,手里多了一个盒饭,套在一个“××海鲜大酒店”的袋子里。

        “我给你买的海鲜盒饭,”混血得意地说,“里面还有鲍鱼哦。”

        那是迄今为止,我所吃过的最昂贵的“盒饭”,不仅有鲍鱼,还有人参。

        我说:“这也太夸张了吧,哪儿还是盒饭,多少钱?”

        “不贵,”混血笑着说,“六百块钱一份。”

        按照她的消费水平,六百块钱的盒饭的确不贵,但我已经心疼得跺脚了。

        “以后不准再吃那种东西了,”她说,“不干净,对身体不好。”

        “好吧,”我含情脉脉地端起鲍鱼盒饭,“你回去吧,谢谢。”

        她说:“跟我那么客气干嘛,那我走了。”

        我在路边吃完混血儿买的“天价盒饭”,不能带到公司里吃,人家啃十五块钱的盒饭,你凭什么吃六百的?大哥不是这么当的。

        因为之前已经吃了半个盒饭,所以“天价盒饭”甫一吃完,胃就有些下垂,打嗝不断。我是个没有作息规律的人,吃饭也极无章法,食量颇小,时间一长,胃缩小很多。据此,一个半盒饭的容量,让我连坐下都有些困难。我采用了一个仰泳姿势,摸着肚子,心想,下次请混血儿吃饭该去什么地方。

        上次她花了一万二,身为一个男人,总不能带她吃大排档吧。

        突然,一个罪恶的念头浮现出来:她会不会是个“饭托”?

        假借谈情说爱,拉客户去高档饭店,以收取提成。这个念头,在第一次和混血儿吃饭的时候,我就想过,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奔驰宝马、豪华别墅、LV、巨钻……如果是职业饭托,那成本就太巨大了。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下属走过来,露出诡异的微笑,说:“主管,有人找。”

        然后,闪出身后的混血儿。

        她提着一个巨大的塑料袋,丢在我桌子上,一边扇风,一边喊累。

        我问:“你怎么来了?”

        “给你买了些零食,”她说,“知道你工作忙,特意准备的。”

        “看看都有些什么。”她高兴地说。

        虽然只是零食,但包装都是外文,最普通的一盒饼干也是从越南进口的,总共四片,九十八块钱。

        叫我说什么好,向雷锋同志学习艰苦朴素?还是念一篇《别了,司徒雷登》,您哪凉快哪待着去?

        当着混血儿的面,我把零食郑重地塞进办公室的冰箱,用眼角的余光发现周围都是饿狼一样幽绿的眼神,心知,这些昂贵的食物必将不属于我了。

        送走混血儿,我在办公室宣布,冰箱里的这些东西谁也不准碰,结果引来一两声冷笑。

        一个中午,混血儿来了两次,第一次送饭,第二次买零食,俨然和我已经建立了某种关系。

        必须把这份情还了,即便她是个“饭托”,我也得找个纸醉金迷的地儿,跟她一起听小曲,用铮亮的刀叉分割巴掌大的烫嘴的牛肉。

        没过两天,冰箱里的零食就被搜刮一空,让老猫枕着咸鱼睡,那是做梦。

        连着半个月,混血儿没有再来,也没有电话。她身边一定不乏优秀的男人,像我这样来广州“抢钱”的草根,大概早就忘记了。这样也好,我想,癞蛤蟆怎么能有非分之想。只过了几天,一个熟悉的号码打过来,是混血儿。

        “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她说。

        我想了半天,不明白她又在打什么主意。

        “真笨,”她在电话里撒娇,“今天是我们认识一个月纪念日!”

        活了将近三十年,我还头一次听说,认识一个月也要用来纪念的。

        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每月纪念一次,就够我喝一壶的了。

        我穿上那件衬衫,没怎么打扮,就出门了。至于饭店的档次,布置的程度,我就不再赘述了,照着五位数的标准消费就对了。

        混血儿穿的很性感,手上的镯子很粗,值个十几万。

        我照着自己的脸,使劲甩了几个嘴巴,你小子为啥总把姑娘和钱联系起来?

        好吧,镇定下来,我给了混血儿一个微笑。

        她的气色很好,主动跟我开起玩笑,说:“你怎么老穿这件衣服啊,像个柳条。”

        她是指我穿在里面的衬衣,中间有竖条,真的和柳条很像。

        我告诉她,我是穷人家的孩子,贱命,只对几十块钱一件的衣服感兴趣。

        她的眼神突然柔和起来,很可怜我的样子,估计她们家的一只宠物也会过得比我奢侈。

        “过几天我要回巴黎,”她说,“可能会有一段日子见不到你。”

        我心中暗喜,却要表现出十分悲痛的样子,说:“多住几天,抽空看看你的阿玛尼老师,顺便帮我签个名,以后缺钱了,卖了,还能换俩钱用用。”

        她说:“这次去巴黎,是为了审证,我的设计证每隔几年就要审核一次,光是审核的费用,就是六万。”

        我说:“审核完了,在巴黎逛逛,也刺激一下法国的消费。”

        “你就不想我回来,”她说,“我在巴黎有房子,早就待够了。”

        我说:“……”

        我能说什么呢,人家是在巴黎有房产的人,不是端着傻瓜相机随观光团一路狂拍照的土包子。

        我说:“也许很快,我也会跟着老板去泰国,旅个游。”

        “是你的工作出色吗?”她问。

        “这只是一方面,”我说,“韩国老板从不带中国下属出去玩,不信你去问问,我是唯一的一个。”我说过,韩国人是瞧不起中国人的,但是在这个公司我是例外,这是用业绩换来的。

        我们接着就“认识一个月”的话题展开,谈了彼此的印象,自然而然会谈到感情和婚姻。也许因为出身差异太大,混血儿的某些想法让我很吃惊,比如生孩子,她说:“我是不会自己生孩子的。”

        我说:“那你怎么生宝宝?”

        “可以采集双方的液体,”她说,“找一个优秀的子宫,代孕。”

        对于这个“奇思妙想”,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她是混血儿,一杯水也要分四个步骤喝完的千金大小姐。

        我说:“虽然不太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谢谢,”她笑着说。混血儿笑起来很好看,不输于任何电视节目里的广告模特。“我不想那么快要宝宝的,”她说,“如果结婚,我想要欧洲十二国游,先玩个痛快。”

        我躁眉耷眼地没敢吱声,心想:欧洲十二国游,哼哼……

        就在我准备和混血儿说拜拜的时候,她背着我,做了一件事。

        这得从上次“一个月纪念日”说起,我当时给了她一张照片,素颜,穿着“柳条”,前额秃顶的几缕秀发很飘逸。

        我原本不想给她照片,一个打工仔,长的又不好看,丝毫没有“卖点”。

        可混血儿不这么认为,她的专业就是设计,看惯了美女帅男,冷不丁冒出我这一坨,兴许是为了换换口味。

        她给我讲过模特的审美标准,传统的“大奶细腰”不符合模特行规,模特有严格的比例要求,上半身与下半身的组合很重要。

        她还说,亚洲之所以缺乏顶级模特,全在一双腿上,某一区域内的肌肉与欧洲女性差异较大,所以穿上衣服的表现力稍逊一筹,t台走秀的薪酬相比于欧洲模特也就差了很多。

        我当时想,对于男人,大约不穿衣服时的表现力要更重要一些。

        这话只能烂在肚子里,别人跟你讨论专业知识,你不能把土老冒的一面也露出来。

        我把照片送给混血儿,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不再打算和她继续来往,留个纪念。

        我在广州猪狗不如混了这么多年,可不是为了泡妞。

        混血儿当然不知道我的想法,她拿到照片,就飞到韩国,把照片递给她的父亲过目。

        这个韩国某著名公司的大股东当时正带着白手套挥杆打高尔夫,他对女儿递到手中的照片很重视,以一个企业家的视角沉吟良久,说:“女儿,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啊。”

        这是老爷子的原话,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忠告。

        这句话可以有很多解读,比如“丫看起来很不面善,要小心提防啊,闺女”,或者“你到底看中了他什么,还是他看中了你什么”,再者“男人能长成这样(谢顶了都),也太难为情了”。

        不管我把这句话理解成什么样,反正混血儿很满意,既然不是普通的打工仔,那就说明她的眼光没问题。

        她继而怂恿我,乘胜追击,讨好她的母亲,过几天就是她母亲的生日,会举行一个颇具规模的派对。

        我说:“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有一条,切不可再拿照片去了。”

        她问为什么。我说:“老人家心理承受能力有限,惊着了,生日蛋糕都吃不进去。”混血儿笑着答应了,她把我的肺腑之言当成了幽默。

        既然要去赴宴,礼物肯定是要准备的,想来想去,这么个庞大的家族,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没见过?直到最后一刻,我才穿戴整齐,到公司楼下最近的糕点店,买了一个冰激凌味的生日蛋糕。

        纵横江湖这几年,送礼不下上百次,唯独这一回,我是彻底没招了。

        混血儿母亲的生日派对极其隆重,规格很高,这从来宾车辆就能看出来。

        还没进门,两侧的豪车已经堵的水泄不通了,劳斯莱斯,还有加长版的林肯。更远处,还停着几辆军车,白底红字,显示着不一般的气度。

        我想扭头就走,但已经到了门口,一个白手套侍者打开门,瞅一眼我身后的“神秘礼物”,说:“先生请进。”

        我尴尬地笑笑,离开了。

        我想把那个冰激凌蛋糕扔掉,但又舍不得,最终还是找个没人的角落,自己吃掉了。

        等蛋糕吃的差不多了,我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已泪流满面。

        所谓成功的人,一定是比别人努力,比别人付出得多,经历了更多的磨难。凤凰涅槃,正是因为经历了强烈的痛苦,才会有震撼人心的美丽。一个人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他是踩着无数的失败和痛苦走过来的。别人看到的只是他今天的光辉和荣耀,只有他自己知道,在他通往成功的路上,有着怎样的艰难与辛酸!

        2011年12月15日小雨

        和混血女友的交往,暂告一个段落。我和她,是分属两个世界里的人,虽然她对我充满了好奇与期待,甚至将我这个人的存在告知于她的父亲母亲,但是我仍然决定放弃。混血儿是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孩子。只是,她出生富贵,先天决定了不是我这样一个凡夫俗子所能驾驭的。她是天际的云,我想踏上去,也只能“漫步云端”。由混血儿,我想到了先前失败的一段感情,这段感情拖累了我几年,几欲将我击溃,带我引入不堪回首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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