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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国富论的经典观点第八章 工资

第八章 工资

        劳动生产物是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者是劳动的自然工资。

        在原始社会,土地还不是私有财产,也没有资本累积,所以也没有地主或雇主,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归劳动者所有。

        如果这种状态继续下去,由分工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强,就会使劳动工资跟着增加。这么一来,生产物品所需的劳动量就会越变越小,从而使得一切物品的价格都日渐低廉。这时,只要是包括等量劳动的商品,都可以相互交换;各种商品都可以用少量的劳动生产物来购买。

        实际上,一切物品都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变得低廉。而在表面上,有些物品却变得比以前昂贵。换句话说,就是拿它去换其他货物,能够换得的物品数量比以前更多。现在,假设大多数产业的劳动生产力都增加了十倍(即该产业的劳动生产量是以前的十倍),某一种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却只增加了一倍,这时,如果交换这大多数产业与某一种产业一天的劳动生产物,那么前者似乎吃亏了。因为,在工作量相同的情况下,前者用十倍的生产物只换得了二倍的生产物。所以,从表面上看,后者的一磅似乎比以前贵了五倍。但是事实上,是后者的一磅比以前低廉了二分之一,也就是现在生产这一磅货物比以前容易了两倍。因为,虽然生产这一货物所需的其他货物量是以前的五倍,但所需的劳动量也同时减少到了以前的一半。

        在原始社会,全部的劳动生产物都由劳动者独享;等到出现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即使当时的劳动生产力还没有得到显著的改善),劳动者独享劳动生产物的现象就终结了。至于这种现象对劳动报酬或劳动工资的影响,我们没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土地私有之后,劳动者在土地上生产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都得按要求分一部分给地主。因此,地租是从土地上的劳动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

        一般的耕作者,大都没有生活资料。通常情况下,他们的生活费都由雇用他们的农业家来垫付,直到庄稼收割。而要想让农业家们垫付耕作者的生活费,就得让农业家们分享耕作者的生产物。这样,农业家们才能收回他们的资本,并得到相当的利润,从而甘愿雇用耕作者。因此,从土地上的劳动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是利润。

        实际上,除了农业生产物之外,其他的一切劳动生产物也都要扣除利润。比如在工艺或制造业,在作业完成以前,大部分劳动者维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工资与生活费,都是由雇主垫付的。而雇主的代价,就是分享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物(或者说劳动加在原材料上的价值)。我们把雇主分享的这一份额,叫做雇主获得的利润。

        如果一个人既可以独立工作,又有自行购买原材料的资本,还能够在作业期间维持自己的生活,那么当作业完成时,他就兼有劳动者、雇主这两重身份,所以能够独享全部的劳动生产物(即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他的利得也自然包括了资本利润、劳动工资这两种不同的收入。

        不过,这种实例并不常见。比如全欧洲,如果按照比例计算,在二十一个工人中,有二十个都会在老板手下干活,只有一个工人兼任老板。而且,一说到劳动工资,人们都普遍理解为雇主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情况下,这里的雇主和劳动者都不是同一个人。

        无论在什么地方,劳动者的普通工资都由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决定。劳资两方的关系是利害关系,所以他们在订立契约时,立场绝对不会一致。劳动者是为提高工资才与雇主结合的,他当然盼望多得;而雇主却想减低工资,当然不愿意多给。

        至于劳资双方谁占有利地位,换言之,就是谁能最终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一般是很容易推断的。因为,雇主的人数相对较少,比较容易团结起来,而且这一团结不受法律限制。但是,人数众多的劳动者的结合,却受到了法律的禁止。许多为提高劳动价格而结合的团体,都经常会被议会的法令取缔;而那些为减低劳动价格而结合的组织,却没有一个被取缔。而且,一旦发生争议,雇主可以打持久战,劳动者却大多不能坚持。因为,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本身都有积蓄,就算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也能维持一两年的生活;而失业的劳动者却没有足够的资本,他们一般连一个星期都不能坚持,更别说坚持一个月、一年了。雇主和劳动者相互需要的程度,在长时期内是相同的。但是,雇主对劳动者的需要,没有劳动者对雇主的需要那么迫切。

        人们可能经常会听到工人的结合,却很少听到雇主的结合。而实际上,雇主之间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结合。因此,那些透过表面现象认为雇主很少结合的人,根本不了解世故、不了解问题的真相。雇主们的结合,是一种秘而不宣的团结一致的结合,目的就是使劳动工资不超过其实际应得工资。无论何时何地,如果哪个雇主胆敢破坏这种团结,那他就是做了最不明智的事,一定会被邻近行业者和同行业者耻笑。

        雇主之间的这种结合,是一种自然的结合,它普遍得不被人知道,所以我们才不经常听到。有时候,雇主们为了把劳动工资减低到实际工资以下,会秘密地进行特殊结合,而且会在达到目的之前,始终保持极度的沉默。

        对于这种秘密结合,劳动者虽然能够痛彻地感受到,但往往无力抵抗,只有默默地屈服。因此,其他人都不知道这种秘密结合的存在。

        但有时候,工人们为了对抗这种结合,往往也会防御性地组织起来。而且,即使是在雇主没有结合的情况下,工人们也会为了提高劳动价格而自动结合。他们之所以会结合,有时是因为粮食价格忽然上涨,有时是因为他们的劳动被雇主过多地剥夺了。他们一旦结合,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无论这一结合是防御性的还是攻击性的。因为,他们一旦结合起来,就是已经处于绝望的境地了,他们为了迅速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只好铤而走险,采取狂呼呐喊甚至是可怕的暴力手段,胁迫雇主立即满足他们的需要。

        这时候,雇主当然也会大肆宣扬,并求助于官厅,要求官厅禁止工人的结合。因此,这种激愤的暴动结合,一般是不能给工人带来利益的,其结果往往是为首者受到惩罚或全体一败涂地。由于官厅的干涉,再加上一部分雇主能够坚持,大多数劳动者只好为了生计而屈服。

        虽然雇主在争议中经常处于有利地位,但他所给付的劳动者(哪怕是最低级的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也不能低于一定的标准。而且,还要在长时期内保持这一标准。

        支付给仅靠劳动过活者的工资,至少要足够其维持生活。一般情况下,这一工资还得能够让劳动者赡养家室。似乎就因为这个原因,坎梯隆才作出了如下推测:供养着一对子女的最下级劳动者的工资,至少也得是其自身所需生活费的倍数;而其妻子的劳动所得,除去照料儿女的部分,只够维持自己的生活。

        据一般统计,有一半儿童都在未成年之前死去。因此,最贫穷的劳动者,为了能够有两个活到成人年龄的孩子,一般至少会养育四个孩子。坎梯隆认为:“抚养四个孩子的必要费用,几乎等于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这对于一个最低级的劳动者来说应该不成问题。因为,就连一个强壮奴隶的劳动价值,都是他自身生活费的倍数,何况是一个最低级的劳动者。因此,我似乎可以肯定这一点:即使是最低级、普通的劳动者夫妇,他们的劳动所得也必须要稍微超过他俩的生活费,才能赡养家属。至于这种超过额是按什么比例来计算的,我不想确定。”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所处的地位比雇主更有利。他们得到的工资,会大大超过上述符合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无论在任何国家,如果其市场不断增加对工人、散工、佣人这类靠工资生活人的需求,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就业机会每年都多于前一年,那么劳动者就没必要为了提高工资而结合。因为,雇主这时自然会竞相出高价雇用劳动者。这么一来,他们为了防止工资提高而组成的自然组合,就会自动被冲破。

        明显地,雇主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会随着他垫付的劳动工资的增加而增加,而且会成比例地增加。这种增加的资本,一部分来自雇主超过生活所需的生活费,一部分来自雇主超过自己使用所需的资财。

        不管是哪一个地主、年金领受者、有钱人,只要他认为自己的收入既能维持一家人生活又有剩余,就一定会用全部或部分剩余额来雇用家仆。而且,他们所雇用的家仆人数,会自然地随着这一剩余额的增加而增加。

        把剩余额花费在雇用方面的人,除了有钱人,还有织工、鞋匠这类独立工作的劳动者。当他所持的资本除了足够他购买原材料、维持他在货品出售之前的生活之外,还有剩余时,他自然也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而拿这一剩余部分去雇用帮工。他所雇用的帮工人数,也自然会随着这一剩余额的增加而增加。

        因此,一国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取决于该国的收入和资本是否增加。当收入和资本增加时,这一需求自然也随之增加;而当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时,这一需求也绝对不会增加。

        收入和资本是国民财富。所以,换句话说,就是当国民财富增加时,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自然也会增加;而当国民财富没有增加时,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也绝对不会增加。

        决定劳动工资增高的因素,不是现有的国民财富有多庞大,而是国民财富的不断增加。所以,出现最高劳动工资的国家,往往不是最富有的国家,而是那些最快变得富裕、繁荣的国家。

        现在的英格兰和北美各地相比,前者虽然较富裕,但其劳动工资却没有后者高。在纽约,普通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三先令六便士的美币(合二先令英币);而造船木匠一天所赚的,除了十先令六便士的美币,还有一品脱价值六便士英币的糖酒(总共合六先令六便士英币);而泥水匠和建筑木匠,每天可以赚得八先令美币(合四先令六便士英币);就连裁缝帮工,每天也可以赚得五先令美币(合二先令十便士英币)……这些劳动工资,都比伦敦同行业者的劳动工资高。

        在北美的殖民地,劳动工资似乎和纽约一样高,而食品价格比英格兰要低很多,所以当地从未出现过饥荒现象。即使是遇到歉收年,也只是减少一部分输出,剩余的部分还足够满足自己所需。所以,对北美劳动者来说,如果其货币价格高于母国,那么按照比例,其真实价格也一定高于母国。换言之,在为劳动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方面,北美劳动的实际能力要高于母国。

        跟英格兰相比,北美虽然不够富裕,却更繁荣,其财富的增长速度也快得多。居民人数的增加,就是一国繁荣的明显标识。同样是增加一倍的居民,北美英属各殖民地只需要二十或二十五年就做到了,而英格兰及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却用了大约五百年。居民人数迅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当地人口迅速繁殖,而不是有新居民移入。据说,当地有些高龄居民甚至有上百个直系子孙。这时,虽然子女众多,但由于劳动报酬优厚,家庭反而会富盛起来。

        照推算,一个未离开双亲家庭的子女,其劳动价值足有一百镑。在欧洲中下等人中,如果一个青年寡妇有四五个孩子,那么她就很难再找一个丈夫。而在北美,结婚的最大鼓励就是儿童。如果北美同样也有一个有四五个孩子的青年寡妇,则往往会有男子因为孩子的诱惑而向她求婚。所以,早婚在北美根本不足为奇。因为早婚,北美的人口大量增加。不过,尽管北美增加了很多人口,劳动者的人数还是不够。劳动者增加的速度,跟劳动需求增加的速度、维持劳动者的资金增加的速度相比,似乎要慢得多。

        无论一个国家有多富有,只要它在长时期内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它的工资都不会很高。因为,这笔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也许是它能够支付居民的收入和资本的极大数额。如果在几个世纪之内,这笔资金都几乎维持不变,那么每年所需的劳动者人数也会得到满足,甚至还有剩余。这么一来,雇主就不会因为劳动者不足而相互竞争了。

        而当劳动者人数增加到超过有效需求时,就业机会就会不足。于是,劳动者就不得不通过相互竞争来获得工作。比如说,当劳动者的工资除了足够养活其一家人之外,还有剩余时,如果又出现了劳动者之间的竞争,那么雇主们就会出于利害关系而压低工资,不久之后,工资就会被减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水平。

        一直以来,中国都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它拥有最肥沃的土地、最精细的耕作、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居民。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它似乎就开始停滞不前了。如果翻看现在的旅行家写的关于中国的报告,就会发现其中记述的中国的耕作、勤劳及人口的稠密状况,几乎跟五百年前马可波罗记述的同类报告没什么两样。中国财富的发展程度,也许早在马可波罗时代以前,就已经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顶峰了。

        比较各旅行家的报告,发现它们有很多地方都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它们都一致地记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劳动工资低廉得难以赡养家属。在中国,耕作者虽然终日劳动,所得的报酬最多也只够购买少量稻米;至于技工,状况就更恶劣了。他们携带着器具在街市上不断地东奔西走,靠搜寻甚至是乞求工作来过活,完全不同于那些漫不经心地在自己的工场内等候顾客的欧洲技工。中国下层人民跟欧洲最贫乏的国民相比,前者的贫困程度要远远超过后者。

        据说,由于广州附近的陆地上没有居住处,有数千户人家都栖息在小渔船中。这些人不但没有住处,还缺少食物,往往会为了夺得船舶丢弃的污秽废物而相互殴打。他们如果得到猫或狗的尸体,即使那些尸体已经有一半烂掉并发臭了,他们也会像别国人得到卫生食品那样高兴。人们之所以会结婚,也不是出于生儿育女的考虑,而是因为婚后就可以自由地杀害儿童。每天夜里,各大都市都会多出若干的弃婴。这些弃婴,要么被丢弃在街头巷尾,要么像小狗似的被扔进水里。杀婴这种可怕的工作,据说还被一部分人公然地认为是一种谋生的手段。

        中国虽然可能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但它似乎也没有退步。在那里,你看不到被遗弃的都市,也没有荒芜的耕地,每年被雇用的劳动也几乎不变,维持劳动的资金也几乎没有减少。因此,最下级劳动者即使生活资料非常贫乏,也能勉强维持生活。于是,其阶级人数自然也就保持不变了。

        而在维持劳动的资金显著减少的国家里,就完全是另外一番情形了。在这类国家里,如果各等职业所需的雇工和劳动者人数逐年减少,就会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比如,上等阶级的人民如果不能找到上等工作,就会想到去找一份下等工作,如此下去,做最下等工作的劳动者就不止是超过需要的最下级劳动者了,还包括许多来自其他各个阶级的人。这么一来,劳动者人数就会供过于求,以致产生剧烈的职业竞争,把劳动工资降低到了极致。而且,即使人们愿意忍受这种极度悲惨、贫困的生活水准,还是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这些没有工作的人,如果不想饿死,就得沦为乞丐,或者是做出什么罪大恶极的勾当。遭受穷乏、饥饿和死亡等灾祸袭击的,接下来就是最下级的劳动者了,然后是全部的上等阶级。当除去苛政或灾祸后的剩余收入和资本足够维持现有居民的生计时,居民人数就不会再减少了。这种情况,常见于今日东印度的孟加拉及其他若干英属殖民地。

        一个土地肥沃的国家,如果在人口大大减少之后,每年还有三四十万人因为饥饿而处于死亡边缘,那么该国用以维持劳动的资金一定正在迅速减少。英国对待北美政治机构的态度,是保护与统治;而对待东印度的商业公司,采取的则是压迫与压制手段。英国的这两种措施,性质完全不同。要说明这一点,这两地的情况就是最合适的例证。

        所以,优厚的劳动报酬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征兆。如果一国的国民财富增进,那么其国民的劳动报酬一定优厚;如果一国停滞不前,那么贫穷劳动者就无法维持生计;而当社会急速退步时,劳动者则处于饥饿状态。

        现今,大不列颠的劳动工资不仅可以维持劳动者一家的生活,还明显有剩余。关于这一点,我们无须靠烦琐地计算劳动者最少需要多少工资才能养活一家来证明。因为,有很多征象都明显地表明了它确实高出符合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第一,在大不列颠,不管是高级劳动还是最低级的劳动,都有夏季工资和冬季工资之分。

        冬季工资要低于夏季工资,而且冬季还要临时支付薪炭开支,所以冬季的家庭生活费在一年中是最高的;夏季生活费最低,这时的工资反而最高。由此可见,支配劳动工资的因素,并不是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所需,而是工作数量及工作价值。也许有人会说,劳动者全年的工资并没有超过其维持全家一年生活所需的数额,他只是把夏季工资的一部分留在冬季时使用了。可是,奴隶或完全仰赖他人生活的人却无法受到这样的待遇,他们只会得到和他们的日常需要相称的生活资料。

        第二,在大不列颠,食品价格的变动不会影响到劳动工资。

        在大不列颠,食品价格每年甚至每月都会变动;但是,有许多地方的劳动价格,甚至经过了半个世纪还仍旧不变。所以说,当地的贫穷劳动者,如果他能在食品最昂贵的年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那么他也能在食品价格一般且供给充足时过得很舒适,而在食品价格相当低廉时过着优裕的生活。在过去十年,虽然许多地方的食品价格都相当昂贵,但这并没有对劳动的货币价格产生明显影响。虽然有些地方的劳动价格有所提高,但其原因却是劳动需求的增加。

        第三,食品价格的变动,每年都比劳动工资的变动要大;而不同地方劳动工资的变动,却大于这些地方食品价格的变动。

        在大不列颠的几乎所有地方,面包和家畜肉的价格一般都相同。其他大多数贫穷劳动者能够购买的零售商品,在大都市和一些偏远地方的售价也同样低廉,甚至在大都市的售价还更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以后再说明。

        但是,大都市及其附近地区的劳动工资跟数里之外的劳动工资相比,往往会更高。高出的幅度,在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不等,也就是高出了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二十五。在伦敦及其附近地区,普通劳动者每天的工资是十八便士;而在数里之外,这一普通工资却减到了十四或十五便士。在爱丁堡及其附近,普通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十便士;而在距其数里之外的地方,相同劳动的报酬也降到了八便士。在苏格兰低地一带,大部分地区的普通劳动价格都是八便士,而且其变动幅度也比英格兰小得多。

        一个人未必会因为劳动价格的差异而从这一教区搬迁到那一教区,但货物却不同。许多容积巨大的货物,都会因为价格差异而被人从这一教区移到那一教区,或者在国内各个地方移动,甚至是被运输到世界各地。在这么频繁的交通下,各地货物供应量很快就会在一定范围内趋于均衡。人性虽被确定是见异思迁的,但以往的经验则表明人类其实是安土重迁的。在大不列颠,如果一个贫苦劳动者能靠最低劳动工资养活一家人,那么他一定能在工资最高的地方优裕地过活。

        第四,无论从时间还是地点上比较,劳动价格的变动都往往与食品价格的变动相反。

        在苏格兰,一般人常吃的谷物的价格要高于英格兰。因此,苏格兰几乎年年都会从英格兰输入大量谷物。这些从英格兰输入的谷物,在苏格兰的售价必须高于英格兰。但是,无论这一高价有多高,也不能高于苏格兰本地同等质量谷物的售价。

        谷物可磨得的粉量的多少,决定了它的品质是否优良。英格兰谷物所磨得的粉量,比苏格兰谷物要多得多。因此,从表面上看,英格兰谷物要比苏格兰谷物价格高;但从品质或重量上说,英格兰谷物的价格一般要远远低于苏格兰谷物的价格。可是,英格兰的劳动价格,却高于苏格兰的劳动价格。因此,同样是在联合王国,如果一个贫苦劳动者能够在苏格兰养活一家人,那么他在英格兰就一定能过上优裕的生活。

        现在,苏格兰普通人民最常吃的好食物就是燕麦片。而在英格兰,同一阶层人民最常吃的食物比燕麦片要好得多。正是工资的差异,才导致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差异。可是,许多人却认为是生活方式的差异导致了工资的差异,真是令人不可思议。打个比方,甲骑马乙步行的原因,是甲富能备马、乙则贫得只好步行,而不是甲有马乙却没有。

        从各年度的计算结果来看,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地上世纪的谷物价格要高于本世纪,这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一定要证明这一事实,那么用苏格兰作实证可能会更准确一些。因为,苏格兰的谷价每年都是公定的,完全可以作为证明材料。每一年,苏格兰都会依据市场的实际状况,按程序评定各地各种谷物的价格。在法国甚至欧洲的大多数地方,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而法国的情况是有明确证据证明的。所以,英格兰、苏格兰两地谷物上世纪价格高于本世纪的情况,是不需要间接证据作为旁证的。同样地,两地上世纪的劳动价格远远低于本世纪,也是无可置疑的。

        因此,如果上世纪的贫穷劳动者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那么本世纪的贫穷劳动者必定会过得更舒适。在上世纪的苏格兰,普通劳动者的夏季日工资是六便士,冬季日工资是五便士;而在苏格兰高地及西部各岛,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是每星期三先令左右。而在本世纪的英格兰,低地地区的普通劳动工资是八便士一天;在爱丁堡等邻近英格兰的各个州,以及劳动需求大大增加的格拉斯科、卡隆和艾尔郡等地,普通劳动者的日工资甚至达到十便士或一先令。英格兰农工商业的改进比苏格兰要早得多,因而其劳动需求及劳动价格也随之增加。所以,英格兰上世纪和本世纪的劳动工资都要高于苏格兰。英格兰的劳动工资,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大大增加的。然而,由于英格兰的工资种类比苏格兰多,因而其工资增加率也较难确定。

        在1614年,步兵的饷银是八便士一天,与现在的标准相同。当初,由于大多数步兵都来自普通阶级,所以他们的饷银额数,也必然是以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来规定的。查理二世时代,一位名叫黑尔斯的高等法院院长,作出了如下推算:由父母、两个略有工作能力的子女、两个毫无劳动能力的子女组成的六口之家,一星期的生活费是十先令,一年的生活费总共是二十六镑。如果他们想赚来这么多钱活口,只有去劳动,不然就得去乞讨或盗窃。关于这个问题,黑尔斯似乎曾经作过一番研究。

        因为政治算术才能而备受戴维南博士赏识的格里戈里·金先生,也曾在1688年就一般劳动者及不住宿佣工的普通收入进行了推算。格里戈里·金认为,按一个家庭平均由三个半人组成来计算,其一年要花费十五镑生活费。格里戈里·金与黑尔斯二人的计算,表面上好像有出入,实则大体一致。因为,按照他们的计算,在这种家庭里,每个人一星期的生活费大约都得二十便士。

        从那时起,大不列颠这种家庭的货币收入与费用,都或多或少有所增加。不过,这一增加部分的额数,并没有高得像现在的一些报告说的那样。不过,劳动价格并不能十分正确地确定,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因为,就算劳动区域和劳动种类相同,劳动者的巧拙以及雇主的宽吝也会影响劳动工资。如果某地没有就工资作出法律规定,那么我们也可以确定该地的普通工资。而且凭经验,法律虽然屡次想对工资作出明确规定,可这些规定却总是不适当。

        在本世纪,劳动真实报酬(即劳动者创造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真实数量)增加的比例,与劳动货币价格增加的比例相比,前者可能更大。跟从前相比,不仅谷物的价格稍微降低了,其他许多适于贫穷劳动者的东西也大大跌价了。就以马铃薯为例,在今日的大不列颠,大多数地方的马铃薯售价都比三四十年前降低了一半。除了马铃薯之外,大头菜、胡萝卜、卷心菜等的价格也很低廉。这些蔬菜,从前是用铁锹种植的,现在都普遍用犁耕种了。总之,所有蔬果的价格都降低了。

        上世纪,英国消费的苹果和洋葱,大部分都是从弗兰德输入的。麻布和呢绒制造技术的大改良,让劳动者穿上了质优价廉的衣服;而随着贱金属制造技术的改进,劳动者不但有了更精良的职业工具,还用上了便利的家具。当然,由于课税,肥皂、食盐、蜡烛、皮革、发酵酒等的价格抬高了。不过,贫穷劳动者极少会消费这些价格昂贵的东西。因此,对贫穷劳动者来说,多数物品的价格都降低了。现在,经常能听到一种说法,就是贫穷劳动者也开始奢侈了,他们对以前的衣、食、住都感到不满。由此,我们确信劳动的货币价格与真实价格都增加了。

        下层阶级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对社会有利还是不利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显。无论一个国家有多大,其居民大多数也都是仆役、劳力和各类工人。如果大部分成员的境遇都得到了改善,就绝对不会对国家造成损害。假如一国的大部分居民都处于贫困、悲惨的状态,那么这个国家一定不繁荣。此外,对一个为全体社会提供衣、食、住的人来说,他只有分享到一部分劳动生产物,才能让自己的生活也过得去,这样才算公正。

        因为贫困,人们无疑不想结婚,却未必不结婚。贫困似乎对生育有利。在苏格兰高地,生活在半饥饿状态的妇女,常常能生二十多个孩子;而上等社会的妇女,一般只能生两三个,有的还不能生育。在上等社会,妇女经常会患不孕症;而在下等社会,却极少有妇女会患不孕症。生活奢侈的女性,虽然能够享乐,但其生育能力却往往会因此而被削弱甚至彻底丧失。

        贫困虽然对生育有利,却对抚养子女极其不利。就像在寒冽和严酷的环境中,刚长出来的植物不久就会被冻死一样,在苏格兰高地,经常出现一个妇女生二十个孩子却只活了一个的情况。我从几位有经验的军官那里得知,就算是让部队士兵的所有孩子都去当吹鼓手,人数也不够,更别说是去补充部队的缺额了。而在军营附近的其他地方,却有很多可爱的孩子。不过,这些可爱的孩子,一般长不到十三四岁就会死去。在一些地方,半数的儿童不足四岁就死了;还有许多地方,有一半的儿童会在七岁前死去。普遍现象是,有一半儿童会在九、十岁前死去。在各地的下等人中间,普遍能看到这么大的死亡率。一般来说,下等人虽然比上等人更能生育,却不能像上等人那样细心地养育子女,因而其子女很少能成年。由育婴堂及教区慈善会收养的儿童,其死亡率比下等儿童的死亡率还要大。

        各种动物,都需要一定的生活资料才能繁殖。在文明社会里,只有生活资料不足的下等人才能限制人类的繁殖,方法就是杀死大部分子女。如果劳动者有丰厚的劳动报酬,那么他就有能力改善儿童的给养,从而养大较多的孩子,而不是无奈地扩大杀死儿童的限度。

        儿童被杀死的程度,必然尽可能地与劳动的需求程度相称。当劳动需求增加时,劳动报酬也会随之增加,这必然会鼓励劳动者结婚并繁育后代,因而人口也自然会不断增加,从而满足增加的劳动需求。当劳动报酬不能足够用来繁育后代,劳动报酬不久就会因为劳动力的缺乏而抬高;而当劳动报酬高到能够繁育过多的后代,劳动报酬不久就会因为劳动力过多而减到自然水平。在市场上,不管是劳动供给不足,还是劳动供给过剩,都会迫使劳动价格在短时间回复到社会所需的适当水平。

        商品生产受制于商品需求,类似地,人口生产也必然受制于人口需求。如果人口生产过度迟缓,就需要促进其生产进度;如果人口生产过度迅速,则需要抑制其增长速度。正是这一需求,支配和决定了世界各地人口的繁殖程度,它促使了北美人口的迅速增加,也使得欧洲人口逐渐而缓慢地增长,还让中国的人口不增不减。

        有一种说法是,奴隶的损耗会给雇主带来损失,而自由佣工的损耗则是其自身的损失。其实,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损耗都需要雇主来支付。雇主为了让各种职工和自由佣工都能够按照社会需求而增加、减少或保持人数不变,必须给付他们足够的工资。虽然自由佣工的损耗也会给雇主带来损失,但这一损失要比奴隶的损耗所带来的损失小得多。一般情况下,管理用于修补奴隶损耗资金的人,都是大意的雇主或疏忽的监工;而管理用于修补自由佣工损耗资金的人,则是自由佣工自己。如果让没有秩序的富人来管理钱财,那么钱财也会被管理得没有秩序;要是让锱铢必较的穷人自己来管理钱财,钱财自然能处处节省。

        虽然富人和穷人都怀着相同的目的来管理钱财,但由于管理方法不同,其管理费用也大不相同。因此,根据所有时代的一切国民经验,我相信自由人的管理费用归根到底要低于奴隶的管理费用。即使是在普通劳动工资很高的波士顿、纽约和费城,也同样是这种情况。

        所以,当国民财富增加时,劳动者就能够得到充足的劳动报酬,从而使得人口增加。要是有人对此发出怨言,那就表示他对国民繁荣的必然结果与原因不满。

        值得指出的一点是,当社会处于进步并日益富裕,但还没有达到绝顶富裕的状态时,也许大多数贫穷劳动者都会觉得幸福、安乐。当社会处于静止的呆滞状态时,人民生活是艰难的;当社会处于退步的悲惨状态时,人民生活是困苦的;而当社会处于进步状态时,社会各阶级都很旺盛,人民会生活得越来越快乐。

        当劳动报酬充足时,普通人民就会受此鼓励而繁殖后代,并更加勤勉,就像人类的其他品质会因为受奖励而加强一样。丰富的生活资料,能增进劳动者的体力;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美好希望,则会让他们工作得更加卖力。所以,如果一个地方的劳动工资高,那么其劳动者也比低工资地区的劳动者更加活泼、勤勉、敏捷。比方说,英格兰的劳动者和苏格兰的相比,前者更强;而大都市附近的劳动者跟偏远农村的相比,也是前者更强。

        这时,如果有些劳动者能花四天就挣足一星期的生活资料,那么他在其余的三天,就可以无所事事。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大多数劳动者在做着按件计算工资的工作时,往往都会在几年之内把身体累垮。据说,无论是伦敦还是其他一些地区的木匠,都不能将其精壮气力保持到八年以上。在其他许多按件计算工资的行业,也经常会发生这种现象。除了制造业按件计算工资之外,农村一些劳动也是按件计酬的。无论哪种行业都有一些特殊岗位,而工作在这些特殊岗位上的技工,往往会因为操劳过度而生病,而且生的是特殊疾病。关于这类特殊疾病,意大利著名医生拉马齐尼曾专门著书论述过。

        在我们看来,士兵与勤劳人民不同。但是,他们在从事一些特殊工作时,也是按件领工资的,而且其报酬率不会超过一定的数额。士兵的这一报酬,经常是军官与领工者商定之后决定的,以避免士兵因操劳过度而损害健康。在这一工资数额确定之前,士兵们常常因为希望得到较大报酬而相互竞争,以致操劳过度,只用四天就完成了一星期的工作量。这么一来,他们就有了三天的闲散时间。

        可是,世人却因为这三天的闲散而大发牢骚,甚至大声叫嚣。他们不知道,在连续数天都进行着紧张的脑力或体力劳动之后,大多数人都会有强烈的休息欲望。这种欲望,只有暴力或某种强烈的需要才能抑制住。在紧张劳动之后纵情放松是人的天性,不管是悠闲自在一会儿,还是去闲游浪荡或消遣娱乐,都可以避免产生危险甚至致命的后果。如果这一天性要求得不到满足,劳动者迟早都会产生特殊的职业病。

        如果雇主有理性和人道,就不应该鼓励劳动者勤勉,而应该让他们适度地休息。我相信,无论在哪个行业,如果劳动者既能适度休息又能不断工作,那么他不仅能够长期保持健康,还能做出比其他人多的年工作量。

        有人说,劳动者在物价低廉时比平常懒惰,而在物价高昂时又比平常勤勉。因此,他们得出了这一结论:劳动者会在生活资料丰富时迟缓地工作,而在生活资料不足时紧张地工作。诚然,当生活资料略微较平常丰富时,有一部分劳动者确实会偷闲。可是,这并不代表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因此而怠工。这么说,就好比是说人在吃得不好、意志消沉以及疾病时,会比吃得好、兴致勃勃以及健康时,更卖力地工作,这种说法似乎不太可靠。对普通民众来说,饥馑往往意味着疾病和死亡,他们的劳动产物势必会因此而减少。

        当物资丰厚时,佣工往往不需要给人帮工就能够靠劳动过活。由于食品价格低廉,雇主也会增加维持佣工的资金,并雇用更多的佣工。农业家尤其如此。因为,这一时期的谷物价格相对低廉,农业家与其将谷物低价卖出,还不如用它来维持较多佣工的生活,从而得到较大的利润。于是,对佣工的需求就增加了,而能够满足这一需求的佣工却同时减少了。所以,当物价低廉时,劳动价格往往会上升。

        当物资缺乏时,佣工的生活会困难而不安定,这就促使佣工迫切希望恢复以前的佣工工作。但是,由于食品的价格高昂,雇主往往不会增加雇工人数,而是减少维持劳动的资金。此外,贫穷的独立劳动者为了支付高昂的物价,往往会全部消费掉原本打算购置材料的小额资本,这样也就只能变成雇工了。当就业机会少于求职人数时,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职位,就只好接受低于平常的条件。所以,当物价昂贵时,佣工和帮工的工资往往很低廉。

        因此,物价高昂的年头更有利于雇主。在物价高昂的年头,雇主在和劳动者订结契约时,往往会觉得劳动者比物价低廉时更恭顺、更愿意依靠他们。所以,雇主们自然认为物价高昂有利于他们的事业。地主和农业家们喜欢物价高昂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地租和利润大部分都取决于粮食价格。

        一个人在为别人工作时,不可能会比为自己工作更卖力。所以,独享自身劳动生产物的贫穷劳动者,一般都比按件计酬且与雇主分享劳动成果的帮工勤勉。一些大制造厂里的雇工,往往会因为恶友的诱惑而失去道德;而独立劳动者却不会受到此类影响。如果雇工的工资是以年或月计算的,那么无论其工作量有多少,得到的工资和津贴都是一样的;而独立劳动者却由于独享劳动生产物,因而工作效率也比雇工大得多。当物价高昂时,独立劳动者对各种帮工和佣工的比例会有增加的倾向;而当物价低廉时,这一比例则会减少。

        法国一位博学多才的作家麦桑斯,曾在圣·埃蒂安选举中担任税收官。他曾经把埃尔伯夫的粗毛织品、卢昂的麻织品和丝织品这三种制造品,在物价低廉以及高昂时期的产量及价值作了比较,证明了贫民在物价低廉时所做的工作更多。从他由官署登记簿上抄下的报告来看,在物价低廉时,这三种制造品的产量及价值一般都大于物价高昂时;当物价最低时,产量与价值往往是最大的;而当物价最高时,产量及价值往往最小。总的说来,这三种制造品似乎都处于停滞状态。如果逐年计算的话,其产量也略有出入,但总体上却是不增不减。

        苏格兰的麻织品、约克郡西区的粗毛织品,它们的产量与价值虽然时有变动,但是大体上却正在增加。不过,从这些制造品的年产额公布记录来看,年产额的变动与物价的高低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关系。这两种制造品的产量,在物资非常不足的1740年的确是大幅度下降了。但在1756年,虽然物资仍然相当不足,但是苏格兰麻织品的产量却比正常年份还多,而约克郡西区粗毛织品的产量却下降了。直到1766年,也就是在美洲印花税法废止以后,约克郡西区粗毛织品的产量才恢复到1755年的数额,而且在随后的两年内增加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从此就不断增加。

        对于一切目的在于外销的大制造业来说,决定其产品销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消费国影响商品需求的情况、时局是和平还是战争、竞争者的盛衰、主要顾客的购买欲望等。跟这些因素相比,产地的旺季价格高低就算是次要因素了。此外,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物价低廉时的大部分额外制造品,都没有登记在制造业公开记录上。当物价低廉时,男佣工可能会成为独立劳动者,妇女则在家中给全家人织布制衣。这时,独立劳动者的制造品可能就不会向大众出售自己的家庭制造品,而只是被邻居请去制造家庭用品。因此,这一制造品也就没有算在售给大众的商品之内,所以也就没有登记在制造业的公开记录上。而我们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往往就根据这些不免夸张的记录来妄断最大帝国的盛衰。

        劳动价格的变动与食物价格的变动,往往不一定一致,甚至还经常完全相反。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断定食品价格不影响劳动价格。支配劳动价格的因素有两种,一是劳动需求,二是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价格。当人口增加、减少或不变时,劳动需求随之而变,并由此决定必须供应给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而劳动价格则由购买这些数量所需的金额决定。所以,当食物价格低廉时,劳动价格有可能会非常高。当食物价格昂贵时,如果劳动需求保持不变,那么劳动价格就会更高。

        如果突然遇上大丰年,劳动价格可能会上升;要是突然遇上大荒年,劳动价格则可能会下落。因为,劳动需求在大丰年时可能会增加,在大荒年时则可能减少。

        在突然的大丰年里,很多雇主都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和雇用更多劳动者。这么一来,劳动者可能就会供不应求,于是,雇主们只好靠相互竞争来雇用更多的劳动者,从而抬高了一部分劳动的货币价格及真实价格。

        在突然的大荒年里,情形则刚好相反。这时,雇主用来雇用劳动者的资金会比前一年还少,从而使得许多人都失业了。失业者为了获得职业,只好相互竞争。这样,有时难免会压低劳动的货币价格与真实价格。譬如在大饥荒的1740年,许多人都愿意做仅能糊口的工作;而在此后的几个丰年里,雇主要想雇用劳动者和雇工,就比较困难了。

        当食品涨价时,劳动价格会随之提高,劳动需求也会因为物价昂贵而减少,从而使得劳动价格重新降低。相反的,当食品跌价时,劳动价格则会减小,劳动需求也会因为物价低廉而增加,于是劳动价格又会重新升高。而当食品价格的变动幅度不大时,这两种对立因素的作用似乎会相互抵消。所以,劳动工资一般都比食物价格要稳定、持久得多。

        一旦劳动工资增加了,许多商品的价格必然也会按照工资中增加部分的比例而抬高,国内外这些商品的消费也会随之减少。但是,当资本增加时,劳动生产力也会增加。这样的话,即使劳动量减少了,也可能会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如果一个资本家雇用了很多劳动者,那么他就会出于自身利益而妥当地给他们分配业务,并力图把他和工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好机械供给他们,使他们能够尽可能地生产出更多产品。

        发生于劳动者之间的事情,既可能发生在某一特殊工厂内,也会因为同一理由而发生在大社会的劳动者之间。随着劳动者人数的增加,劳动者之间的分工也会更加精密。当越来越多的人都去从事最适用机械的发明时,这种机械就容易被发明出来。这些改良机械出现之后,只需要用比以前少得多的劳动,就可以生产出更多物品。这么一来,减少的劳动量除了能抵偿劳动价格的增长之外,还会有一部分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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