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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国富论经典理论第一章 财富的自然积蓄

第一章 财富的自然积蓄

        都市与农村之间进行的通商,是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进行这种商业交换的媒介,既有原生产物与制造品,也有货币。农村供给都市的,是生活资料及制造材料;而都市供给农村的,则是一部分制造品。如果一个都市既不从事生活资料的生产,也不进行其他生产,那么它所需的全部财富和生活资料,几乎都得由农村提供。

        但是光凭这一点,还不能说明都市的利得就是农村的损失,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分工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和它在其他方面所起的作用一样,即有利于从事各种职业的居民。农村居民与其亲自制造他们所需的制造品,不如与都市居民进行交换,因为这样能让他们用较小量的劳动生产物换到较大量的制造品。农村剩余的生产物,都可以拿到都市去,以交换他们所需的物品。农村剩余产物的市场范围,取决于都市居民的人数及其收入。都市居民人数及其收入越多,市场范围就越广阔,越有利于广大人民。产地距离都市一英里和二十英里的谷物,在市场上的售价是相同的。但是,后者的售价除了要补偿其生产和上市所需的费用之外,一般还要提供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因此,都市附近的农业家和耕作者从谷物中所得的,既包括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也包括运费;另外,他们在购买这些东西时,还节省了远途运输的费用。

        如果把都市附近各农村的耕作事业,跟远离都市各农村的耕作事业进行一番比较,你就会知道都市商业对农村是有利的。城乡通商不但有利于农村,还有利于城市,这种有利作用,恐怕就连宣传贸易差额的各种谬说都不敢否认。

        从事物的本性上比较,生活资料必然会比便利品和奢侈品优先生产。所以,生活资料生产业,也必然比便利品和奢侈品产业具有优先权。也就是说,对农村的耕作和改良,必然比增加奢侈品和便利品优先进行。乡村居民只有在维持自己生活的情况下,才能生产出能够供都市居民消费的剩余产物。所以,只有农村剩余产物增加了,才能考虑增设都市设施。不过,由于供应都市生活资料的,不一定非得是附近甚至是国内的农村,也可以是其他地方,所以这种例外虽然不具有普遍性,却也能使各时代、各个国家的繁荣进步进程产生差异。

        农村发展比都市优先的情况,虽然在大多数国家都是根据需要产生的,但所有国家本身也都有促进其实现的天然因素。只要人类的天性不被人为制度压抑,那么在土地尚未完全开垦、改良之前,都市的进程是不会超过农村的耕作和改良所能支持的限度的。在利润几乎相等的情况下,必然有大多数人宁愿在开垦和改良土地方面进行投资,而不愿意在工业和国外贸易中投资。如果把资本投在土地上,那么投资人就可以更加直接地对其进行监察,因而他的财产安全比商人的资本更有保障。商人的资本,不但经常处于商业的狂风巨浪中,而且还经常要为其他一些人为的不可靠因素而担风险。原因是,商人经常须贷款给一些不熟悉的远郊的人,所以难免会做出一些愚蠢甚至不正当的行为,从而遭受危险。相反的,地主的资本却可以固定在土地的改良产物上,能够得到最大的人为安全保障。此外,乡村具有美丽的风景,在乡村生活会非常愉快而又恬静;再者,如果乡村所提供的独立性没有遭到人为的迫害,那么每个人都很可能会被乡村的这一巨大魅力所吸引。既然耕作土地是人的原始目标,那么只要有人类存在,这个原始的职业就会受到人们的欢迎。

        如果农耕中缺少了工匠,那么在进行农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不便,甚至会使农耕时作时辍。无论是锻工、木工、轮工、犁工、泥水工、砖瓦工、制革工的服务,还是鞋匠和缝工的服务,都可能会被农民需要。这类工匠出于互相帮助的需要,再加上不必像农民一样固定地生活在某地,所以一般会自然而然地聚居在同一个地方,最终形成一个小市镇或小村落。后来,不但出现了屠夫、酿酒家和面包师,还出现了有必要提供一些临时需要的其他工匠和零售商。自从他们加入之后,市镇就日益扩大起来。乡民和市民之间可以互相提供服务。比如,乡民所生产的原生产物,可以拿到市镇上去交换制造品。而市民就是依着这种交换,才有了工作和生活的资料,这些资料的数量取决于市民售给乡民的制成品的数量。所以,市民只能按照乡民对制成品的需要增加的比例来增加材料和食物。而乡民对制成品的需求程度,又是随着耕作和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发展的。所以,只要是在人为制度不扰乱事物自然发展趋势的社会里,乡村耕作和改良事业发展的结果,都是都市财富和规模随着乡村耕作和改良事业的发展比例而增长。

        在英国的北美殖民地有些未曾垦殖的土地,虽然它们很容易就能购买得到,但是还没有哪个市镇存在为了远销而兴办的制造业。北美洲的工匠,当他拥有的资本比他为供应邻近乡村而经营的职业所需的数额多时,他想不到要办一家远销工厂,而宁愿将多余的资财用在购买或改良未开垦的土地上,由技工变成农业家。当技工的工资高昂得即使能够让他舒畅地生活,也不足以诱使他为别人工作时,他一般都会给自己干。因为,在他看来,技工只是靠雇主生活的仆役,而耕作自己土地的农业家,却可以从自己家庭的劳动中取得衣食之资,是独立于世界的真正主人。

        相反的,当一国土地都已被开垦,或是不容易购买时,如果技工的资本不能完全投入邻近地区那些随时需要的事业上,那么他就会把其余部分的资本用来扩张远销事业。比如,锻工将自办铁厂,织工将会开创麻织厂或毛织厂。各种制造业,会随着时间的推进慢慢地进行精密的分工,用大家容易想到的各种方法对生产加以改进。

        在利润大致相等的情况下,人们宁愿从制造业和国外贸易业这两种投资途径中选择前者,就像人们在农业和制造业中宁愿选择农业一样。地主或农业家的资本比制造商的资本更加安全。同样地,制造商的资本也因为随时都能监察到而比国外贸易的资本更加安全。诚然,无论是哪个时代的社会剩余原生产物和制造品,即超过国内需要的原生产物及制造品,都必须被送往外国去交换其他物品供国内消费。输剩余产物去外国的资本无论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都无关紧要。当本国的资本不足以耕作所有土地、制造所有原生产时,用外国资本将本国剩余原生产物运输到外国的做法,就是极其有利于本国的做法。因为,有了这种资本之后,就可以将本国的全都资本都投资于更加有利的用途上。即使一国的输出业大部分都是由外国人经营的,该国国民的富裕程度仍然可以非常高,这一点,可以由中国、印度和古埃及的富裕程度充分证明。假如北美和西印度的殖民地只能靠本地资本输出剩余产物,那么它们的进步应该会慢得多。

        从事物发展的自然趋势来看,进步社会都是先在农业上投入大部分资本,然后在工业上投资,最后才考虑投资于国外贸易的。我相信,所有独立社会的资本,总是会在某种程度上按照这种极其自然的顺序使用。因为,只有先开垦了一些土地之后,才能逐渐建立更多的城市,然后才可能出现粗糙的城市制造业,并逐渐出现一些愿意投身于国外贸易的人。

        在所有的进步社会里,这个自然顺序都已经不同程度地发生过。但是,今天欧洲各国的许多情况,却似乎与这个自然的顺序完全相反。当地的大多数精制造业或者适于远销的制造业,都是由国外贸易引出的,并使得农业得到了大的改良。这种顺序是由当时的统治阶级的风俗习惯强迫实现的,它是一种反自然的退化顺序。虽然这种统治后来大大改变了,但这种风俗习惯却没有发生什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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