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4月底,胡佛先生将我召到了华盛顿。我是在墨西哥接到电报的,局长大人命令我“以最快速的可行方式”前去报到。这倒给了我一点拖延时间的机会,因为局里所有人都知道胡佛先生是个极度精打细算的家伙。一般情况下,应召返回华盛顿,即便是从墨西哥城或是波哥大出发,也必须要换乘驴子、汽车、船只和火车等各种交通工具,同时还必须时刻关注旅费账单。
在与胡佛先生约定见面的那天早晨,我乘着一架银色的道格拉斯DC-3飞越了得克萨斯、密苏里和俄亥俄三州,最终在华盛顿国家机场落了地。我饶有兴味地透过舷窗向外望去——这是一个美丽的春晨,不仅国会大厦和华盛顿纪念碑在4月明媚的天光下闪着熠熠光辉,就连机场本身也是一派崭新气象。我以前坐飞机前往华盛顿的时候,曾经在旧有的胡佛机场着陆过。那座老机场位于波多马克河对岸的弗吉尼亚州,临近阿灵顿国家公墓。虽然自1941年夏天之后,我一直都在国外,但我还是对军队的一项行动有所耳闻。早在珍珠港事件爆发之前,甚至未经总统批准,他们就已经开始在胡佛机场原址一带建造一座全新的、庞大的五边形总部大楼了。
飞机降落之前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我看到新的国家机场选址颇为适宜,靠近市中心区。这座现代化空港显然尚未竣工:崭新的航站楼依然在安装设备,工人们仍如蚂蚁般围在其四周。我还瞟了一眼正拔地而起的军队总部。新闻媒体已经开始称呼其为“五角大楼”了,从三千英尺高空望去,这一名称似乎还是挺恰如其分的——尽管这座古怪的大楼只建成了一半,地基和建造中的墙体却已经显现出清晰的五边形状。单单是停车场就占据了胡佛机场和相邻游乐园曾经的位置。我看到一队队军车开往大楼已建成的部分,估计是在往里面运送桌椅和打字机,还有那些因为扩军而催生出来的官僚“杂碎”吧。
随着飞机引擎的轰鸣声逐渐降低而转入降落“节奏”,我将身体靠回椅背上。我挺喜欢曾经的胡佛机场,尽管它只不过是一片夹在游乐园和垃圾填埋场之间的长草地带而已。一条名叫“军事路”的县道穿过降落跑道——请注意,不是与之并行,而是穿过——几年之前,我听说有一位机场管理员,曾经因为试图要架设红绿灯以便商业航班降落时暂停公路交通而遭逮捕并被判有罪。县道管理部门已经拆除了非法的红绿灯。这似乎并不成什么问题,因为我从前每次乘飞机在胡佛机场降落时,飞行员似乎都能足够熟练地躲开滚滚不息的车流而安全接地。我记得当时也没有管制塔台,只有旁边游乐园的过山车轨道最高点挂着的一只风向标。
飞机落地,乘客离机。我是第三个走出机舱的人,一边沿着舷梯快步走到温暖的停机坪,一边重新将点三八口径手枪别到腰带上。我的包里装着一套换洗衣物、一件干净的衬衫和另外一身黑色西装。不过我实在不知道是否还有时间找家旅馆,登记入住,沐浴修面,换好衣服后再去见胡佛先生。这让我有些担心。局长大人无法容忍他手下的特工衣冠不整,即便后者折腾了一夜、刚刚从墨西哥飞回美国。
走在依然散发着油漆和灰泥气味的新航站楼里,我在报栏前停了下来,阅读着上面的报纸。《华盛顿每日新闻》头条写着“性病患者人数已超过体育场容量”。我试着回忆从前的格里菲斯体育场所能容纳的人数。至少能装下三万人吧。如此众多身穿崭新军装的新兵——陆军、海军、宪兵、海岸警察、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备队——大多数人都在亲吻着至少一位姑娘。想到如此场景,其实真正让我惊讶的是,自战争之初,感染性病的人数居然如此之少。
穿过新航站楼,我径直走向出口旁边的电话亭。若是我这会儿想要洗个澡、换换衣服,跟汤姆·迪隆取得联系不失为一个办法。迪隆曾与我在一起在匡蒂科(美国联邦调查局训练中心所在地)受训。我俩也曾共同加入X营区,直至他被派到华盛顿,而我被调往秘密情报处。这家伙是个单身汉——或者至少十个月前我跟他聊天的时候还是,而他的公寓离“衙门”不远。我掏出一枚硬币塞进电话机,叫接线员接通了他的住宅电话,希望今天他休班。作为一名外勤特工,如果今天是他的工作日,那么他很可能不在办公室。我听着电话里的铃声,心中不禁失望。正当我笨手笨脚地想要再掏出一枚硬币时,一只汗毛颇重的手从后面伸了过来,从我手中夺过听筒,重新挂到了电话机上。
我转过身,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胆敢招惹我的士兵或水手,却差点直接撞上汤姆·迪隆那张笑脸。
“乔,我听见你对接线员说我的号码了。”迪隆说道,“我可不在家。”
“你从来都不在家。”我一边跟他握手,一边笑着说道,“汤姆,你在这里干什么?”我可不相信什么“巧合”。
“拉德先生派我来的。他说你十一点半要去局里,所以叫我过来捎你一程,好让你有时间去我那里洗个澡,收拾一下,如果你有需要的话。”
“好极了。”我说道。拉德先生,也就是D.M.拉德。拉德在局里的朋友们都叫他“米奇”。他是局长大人的助手之一,如今是国内情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也是汤姆·迪隆的顶头上司。刚才迪隆并未说到我是要与局长见面,或许他并不知情,所以我也没必要对他讲太多。
“这架飞机到得可挺早的。”他似乎是在为没能到航站楼门口接我而表示歉意。
“因为飞机不用为避让地面交通浪费时间。”我答道,“咱们走吧。”
汤姆接过我的行李,带我穿过人群。他的福特牌跑车就停在大门外的路边。车子是敞篷状态,汤姆把我的包直接扔到后座,又快步绕到驾驶员一侧——他依然像我记忆中在匡蒂科受训时那样充满孩子般的活力。我坐到车上,将身体靠向柔软的椅背。车子发动了,载着我们离开机场朝市中心驶去。空气温暖而湿润,但与前几年我所待过的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相比还是略逊一些。现在已经过了华盛顿著名的樱花盛放的季节,但宽阔的大道上依然萦绕着残花的香气,加上木兰花浓郁的芬芳,为这座城市营造出一份似曾相识的南方风情。
尽管我说“似曾相识”,但眼前的这座城市,与1938年、1939年我曾经临时居住,又在去年夏天短暂探访过的华盛顿完全不同了。曾几何时的华盛顿,像是一座慵懒的南方小镇,宽阔的街道上从来都不会堵车,它的气质甚至比我随后去过的许多南美洲村镇都要娴静安逸。如今一切都变了。
这里随处可见我所听说过的“临时建筑”:盖着灰色石棉瓦的建筑粗陋而单调,每一座都几乎有半个街区长,各有一侧延伸出五座耳房。这些耳房都是用一周时间仓促搭建起来的,意在容纳参与战时特殊工作的人员和官僚机构。这种丑陋的临时建筑遍布林肯纪念堂前的倒影池两侧,遮蔽了池塘本身,被摇摇欲坠的棚桥连接起来,在水面上纵横交错。宪法大道沿线充斥着更多临时建筑,我从前常常在匆忙间去用午餐的一处美丽花园已然消失。如此众多样貌丑陋的临时建筑环绕着华盛顿纪念碑,仿佛一群等待猎食的贪婪的食腐动物。
街道虽一如从前般宽阔,但如今却挤满了轿车和卡车,其中包括无数漆成橄榄绿色的军车。正如我在飞机上透过舷窗俯瞰时所想的,这些军车的车斗里真的载满了桌椅、打字机和档案柜。美国正开始参与战争,而且是两面对敌。人行道上熙熙攘攘,虽然有些人身穿军装,但大多数人都是一副百姓模样。他们穿着灰色或是黑色套装,女人们的裙摆比我印象中的短,不过套装上肩膀的设计让人很难从上半身分辨男女。每个人都显得年轻而健康,似乎急着去参加重要会议。公文包是男人们的必备之物,甚至还有一些女性也拎着。
尽管汽车川流不息,但有轨电车依然可见。不过我发现,这些电车貌似比从前更显古老了。我大概花了一分钟时间才意识到它们的“老态”。这座城市一定是重新启用了退役的电车,以便满足新增人口的需求。一辆产于19世纪的古色古香的双头木质电车,从我面前颤颤巍巍地驶过,发出尖锐的摩擦声。车顶开着一排玻璃车窗,踏脚板上挤满了乘客。他们紧紧抓着铜质把手和皮革拉环,大多数是黑人。
“看到了吧,”汤姆·迪隆转过头来与我对视,“现在城里的‘黑鬼’比战前更多了。”
我点点头。如果其中一辆电车上有人在朝我们这边看,也许会把我们当成兄弟俩,甚至是异卵双胞胎了吧。汤姆三十一岁,而我只有二十九岁,但他的皮肤要更平滑,鼻子两边还有一点雀斑痕迹;而且他的鼻梁从未被打断过,这跟我不一样。当然,我们都穿着胡佛先生所规定的深色西装,搭配白色衬衫。虽然此刻汤姆的衣服更新一些,但我俩还戴着近乎完全相同的毡帽。我们的头发也都剃成了比衣领高两英寸的样式。如果我们的帽子都被风吹掉,那么旁人一定会发现,我们都把头发精心梳理过,以免呈现胡佛先生所厌恶的“尖头发型”。我俩的右前裤袋里都塞着一块局里规定必须携带的白色手帕,以便在精神紧张或是剧烈运动后,能够在与人握手前把手掌擦拭干净。胡佛先生讨厌握到“潮湿的手掌”,他不希望手下的任何特工出现那种情况。无论是我还是汤姆,腰带上的黑色枪套里都装着警用制式点三八左轮手枪。枪套都挂在右边,这样在穿着西装外套时才不至于显得太突兀。除非汤姆涨薪了,我们的周薪都是六十五美元。这在1942年是一份稳定的收入,对于那些能够满足局里最低要求的大学和法律学校毕业生而言,这已经没什么诱惑力了。我俩都出身于得克萨斯州的基督徒家庭,在美国南部的二流院校读书,然后又考进法律学校。
不过除此之外,我俩就没有别的相似点了。汤姆·迪隆至今依然操着一口慢条斯理的得克萨斯西部腔调。而我三岁时便随全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六岁时又去了佛罗里达——我想说的是,我没有任何明显的方言口音。汤姆是在家庭资助下读的大学,而我则是凭借美式足球特长获得了奖学金,并靠打零工侥幸度过大学生活。进入联邦调查局之前,汤姆是法律学校毕业生,因此符合胡佛先生的要求。我却是个例外,在法律学校读二年级时,我便被招募了——当时的我因为囊中羞涩、万念俱灰,几乎要辍学了。我被特招进局的原因很简单:我能说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而胡佛先生需要为他筹划中的秘密情报处招募通晓西班牙语的特工。这些要在拉丁美洲负责反间谍工作的特工,需要融入当地的芸芸众生,与线人交流,并且字正腔圆地用西班牙语说一句“谢谢”(Gracias),而不要说成“蠢驴”(Grassy Ass)。我正符合要求。我的父亲是墨西哥人,而母亲是爱尔兰人。这是我与汤姆·迪隆之间的另一项不同之处。
当迪隆提起“现在城里的‘黑鬼’比战前更多”时,我很想伸手抓住这家伙的脑袋,狠狠砸到方向盘上。我费了一番气力才克制住这种冲动。说实话,这并不是因为他侮辱了黑人——我从未和任何黑人共过事,也没有什么黑人朋友,我并非要否认我们都对黑人族群有所偏见——但汤姆·迪隆说的是“黑鬼”,在我看来,他使用了这个词,就等同于侮辱了所有讲西班牙语的美洲人、美籍西班牙人,以及非法越境进入美国的墨西哥劳工。
我父亲是一个墨西哥人。我的肤色并不算黑,而且还继承了我那位爱尔兰母亲的骨骼构造与容貌特征,让我看起来更像是一名典型的盎格鲁新教教徒。但在成长过程中,我曾经因来自父亲的墨西哥血统而感到羞耻。只要别人称呼我为“墨西哥小子”,我都会跟他们大打出手。父亲在我六岁那年死去,而母亲也在翌年辞世,这使得我更加羞于谈及自己的羞耻了——因为我从未告诉过父亲其实我对于他并非纯粹的美国白人这件事早已释怀,也从未就曾经指责母亲嫁给一个墨西哥人而求得她的原谅。
说来也怪。随着逐渐长大成人,我越发希望自己当初对父亲多了解一些。他参军奔赴战场的那一年,我还不到五岁。而他在前线死于流感的消息传来时,我刚刚六岁,那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三个月了。可为何我要如此怀念一个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的人呢?
乔·卢卡斯(我)和汤姆·迪隆之间还有些其他的区别。汤姆在国内情报部的工作,跟大多数联邦调查局特工的差事差不多——调查。正如胡佛先生一次又一次对那些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参众两院议员解释的,联邦调查局并非警察力量的补充,而是一个调查机构。汤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问讯、做报告,以及利用各种线索进行繁复的调查上了,偶尔他还会挂外线、玩跟踪。他对于秘密潜入、安放窃听器,以及使用其他一些非法调查手段有些心得。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作都是由专业特工完成的。我就是一名专业特工。
而且,从来没有任何人死在汤姆手上。
“那个……”当车子驶过白宫时,汤姆问道,“你还在秘密情报处混?”
“嗯。”我应了一声。我发现他们在宾夕法尼亚大道通向白宫的路口像是设置了一道安检岗哨。大门虽然开着,但里面的警察似乎随时准备检查任何一个试图走进白宫大院的人的证件。去年夏天我来华盛顿的时候,谁都可以大摇大摆不受阻碍地走进大院,只有在进入总统官邸时才有可能被卫兵盘问。而在20世纪30年代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时,白宫甚至都没有院门,周围也完全没有栅栏之类的。记得初来华盛顿那年夏天,我还在白宫的南面草坪上打过棒球呢。
“你还在墨西哥?”汤姆问道。
“嗯。”我答道。我们在一处红灯前停下车子。白宫工作人员在车子前方匆匆走过,有些手上还拎着棕色的午餐袋。“汤姆,跟我说说,”我说道,“珍珠港事件发生之后,国内情报部都在忙些什么?”如果有人问及汤姆和我关系如何,汤姆没准儿会说,从一开始他与我之间便相互信任,几乎在任何事情上都彼此坦诚。汤姆的确信任我,这一点毋庸置疑。“抓到了任何纳粹或是日本间谍吗?”我问道。
信号灯变回绿色,汤姆笑着重新开动车子:“别提了,乔。我们一直忙着到处‘咬’自己人,哪有工夫去管纳粹和日本人。”
“什么自己人?”我知道汤姆喜欢唬人,也许有一天他早晚会因为这个毛病丢掉饭碗。“汤姆,开战之后局里都在‘咬’些什么人?”
他掏出一条口香糖,丢到嘴里大嚼起来:“咳,副总统呗。”他漫不经心地答道。
我不禁一笑。华莱士副总统是个诚实的理想主义者。在苏联人眼里他被看作一个白痴,一个蠢货。
汤姆似乎被我的笑声刺激到了:“乔,我可没开玩笑。自从去年春天开始我们就在调查他了。窃听器、电话监听、跟踪盯梢、秘密潜入……在胡佛先生得到一份完整报告之前,那老小子别想消停。”
“哟嗬,敢情华莱士是个威胁……”
汤姆并未听出我话音之中的讽刺。“太他妈对了。”他说道,“乔,我们已经得到证据,苏俄正考虑让这个特务粉墨登场呢。”
我耸了耸肩:“苏联人现在可是我们的盟友,你忘了?”
汤姆转过头来看了看我。他显然是吃了一惊,连口香糖都不嚼了:“上帝啊,老乔……你可别开这种玩笑。胡佛先生可不……”
“我明白,我明白。”我说道。日本人轰炸了珍珠港,而阿道夫·希特勒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家伙。但路人皆知,胡佛先生首先最想铲平的是来自其他阵营的威胁。“最近你们还在调查谁?”我问道。
“萨姆纳·韦尔斯。”车子又在一处红灯路口停了下来,汤姆面朝阳光方向眯起眼睛。伴着尖锐刺耳的声响,一辆有轨电车蹒跚驶过。再过几个街区就到汤姆居住的公寓了,可眼前这条路几乎已堵了个水泄不通。
我把帽檐翻了起来。“萨姆纳·韦尔斯?”我重复道。韦尔斯是副国务卿,也是总统的私人密友和亲信幕僚之一。此人熟谙拉丁美洲政策,对于那里的情报网络运作至关重要。在美国驻哥伦比亚使馆做出那些对我产生了影响的决策的时候,大使办公桌上的文件中曾经多次出现韦尔斯的名字。有传闻说,在我进入美国驻哥伦比亚使馆之前很久,韦尔斯便被上层从使馆岗位上召了回去,但没人知道具体原因究竟是什么。
“韦尔斯有问题?”
汤姆摇了摇头:“不,不。他是个假娘儿们。”
“你说什么?”
汤姆转过头来看着我,那副标志性的皮笑肉不笑又浮现在他的脸上:“乔,你听得清清楚楚。他是个假娘儿们、大变态、男婊子。”
我没说话。
“乔,我们差不多是两年之前开始盯上他的。那是1940年9月,在总统参加完发言人班克赫德先生的葬礼、从亚拉巴马州回华盛顿的专列上。”
汤姆望着我,仿佛觉得我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似的。我依然没说话。
绿灯亮了。我们又往前行驶了一小段距离,然后再次被滚滚车流挡住。喇叭声和引擎轰鸣声此起彼伏,为了让我听清他在说些什么,汤姆不得不提高了嗓门。“我猜当时韦尔斯喝得太多了,他按响了呼叫列车员的电铃……一下子来了好几个列车员……然后韦尔斯,呃,当着那几个列车员的面把自己脱了个精光……嘿,老乔,你知道的,就是男婊子勾引人的那一套。”说到这儿,汤姆有些脸红。他是个坚强的联邦调查局特工,不过在内心深处他依然是个纯情少年天主教徒。
“这些情况都确认过了吗?”我一面问着,一面在心中盘算,假如韦尔斯被替换掉,秘密情报处会受到何种影响。
“哦,当然了,”汤姆答道,“胡佛先生派埃德·塔姆负责这个案子。局里对韦尔斯整整跟踪了一年半呢。那老同性恋喝得酩酊大醉,对那些年轻人动手动脚。我们手上有特工的监视记录、目击报告、证人口供、电话监听录音……”
我把帽檐往下拉了拉,遮住眼睛。按照我最信任的驻哥伦比亚大使馆工作人员的说法,韦尔斯是国务院里最精明的人物之一。“这件事胡佛先生向总统汇报过吗?”我问道。
“去年1月就递过简报了。”汤姆答道。他扭头把口香糖吐到了车子旁边的马路上,然后向右转动方向盘。车头一转,驶上了威斯康星大道,“不过,听那个跟塔姆一起调查此事的迪克·菲利斯说,胡佛先生并未向总统提出任何建议,也没请示什么。事实上总统也没说什么。后来司法部长比德尔曾经想要跟总统谈谈这件事,但罗斯福只说了一句:‘反正他没在工作时间这么干,不是吗?’”
我点了点头:“以同性恋方式骚扰别人可是重罪。”
“没错。埃德·塔姆告诉迪克,胡佛先生向总统指出了这一点,而且解释了韦尔斯可能会因此遭到别人敲诈。总统到现在还没做出什么批示,不过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的……”
“为什么不会?”刚刚说完这句话,我就看到了四年前居住过的街区。当时我曾经与另外两名特工同住一套公寓。汤姆的住处就在西边三个街区之外。
“现在布里特正盯着韦尔斯呢。”汤姆用两只手转动着方向盘。
威廉·克里斯蒂安·布里特是一位专栏作家,素有“伊阿古中的伊阿古之称”。我从未读过莎士比亚的剧作,但我明白这其中的暗指之意。胡佛那里有一份关于布里特的档案。我早年间在华盛顿特区执行过任务,曾受命阅读过那份档案。威廉·克里斯蒂安·布里特也是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密友。作为外交官,他在所有派驻过的国家都曾经树敌。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机会主义者。至少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我阅读过的那份档案的记载,布里特曾勾引过富兰克林·罗斯福那美丽而天真的秘书——密西·勒翰德,以便更加接近总统本人。
如果布里特在盯着韦尔斯,那他早晚会让后者吃上一番苦头……比如向罗斯福的政敌透露内幕消息,为专栏作家们提供各种蛛丝马迹,在国务卿赫尔面前表达震惊之情,等等。无论如何,布里特都会整垮韦尔斯,并借此摧毁国务院的拉丁事务部门,颠覆“睦邻政策”,削弱美国在战时的力量。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在酒后表现出同性恋倾向的家伙终将被开除公职,而布里特先生或许会在永不停息的权力游戏中多赚取一点影响力。
啊,这就是华盛顿。
“局里还在调查谁啊?”我感到有些疲惫。
接下来的情景让我惊得合不拢嘴:汤姆的公寓楼前有一处停车位,而他几乎是将车子“甩”进了那巴掌大的空间里。但他并未熄灭引擎,只是拉上了手刹。他揉了揉鼻子。“老乔啊,你肯定想不到。我手上有个大案子,今晚得去跟进任务。我把钥匙留给你吧……也许明天早晨咱俩可以接着聊。”
“很好。”明早,我还不知道自己会在哪儿呢。
“你猜猜看,我跟进的是什么案子。”汤姆仍想要进行他的游戏。
我叹了口气:“埃莉诺·罗斯福。”
汤姆眨了眨眼:“真见鬼了。你也听说这项调查了?”
“你他妈耍我玩呢?”我说道。胡佛先生手上捏着华盛顿甚至整个美国大部分重要任务的绝密档案。而且所有人都明白,他讨厌埃莉诺·罗斯福。但联邦调查局长绝对不会去跟踪一位现任总统的家人。他对自己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允许他这么做。
汤姆看出我还被蒙在鼓里。他把帽檐翻了回去,又把手搭在方向盘顶端,一脸自信地看着我:“老乔,我可没开玩笑。当然,我们并不是在追踪罗斯福夫人本人,不过……”
“你差点骗到我了,汤姆。”
“不,不。”他把身子靠了过来,一股残留的绿薄荷口香糖气味扑面而来,“最近三年,老夫人一直被一个叫乔·拉什的小子迷得神魂颠倒……”
我对这个乔·拉什非常熟悉——1939年,我参与调查“美国青年大会”时,曾经看过他的档案。我甚至装成一个对他的组织感兴趣的学生,当面采访过他一次。当时,拉什是“美国青年大会”的全国秘书长。作为一名长年求学的学子,他的实际年龄比我还大,但每个方面看上去却都比我年轻不少。他是那种身体成熟近乎而立,但心智和对世故的了解却类似十岁孩童的人。“美国青年大会”是一个左翼社团,这种组织是苏联人乐于资助和渗透的,也是罗斯福夫人的心头好。
“他们是情人呢……”汤姆说。
“这也太扯淡了吧,”我说道,“埃莉诺都六十岁了——”
“确切地说是五十八岁,”汤姆说道,“拉什三十三岁。老乔啊,罗斯福夫人在纽约有一套私人公寓。她拒绝接受特勤局的安全保卫。”
“那又如何?”我说道,“这也只能证明老太婆是个活生生的人。谁喜欢让财政部那些浑蛋一天二十四小时在自己身边晃悠?”
汤姆摇着脑袋:“胡佛先生认为这里面有些深意。”
我感到一阵头疼。刹那间,那种抓住汤姆的脑袋狠狠摔到仪表盘上,把他的鼻梁摔个稀巴烂的冲动又一次在我心头升起。“汤姆,”我尽量压着声音,“你是说我们要对罗斯福夫人进行‘黑袋’密查?偷拆她的书信什么的?”
汤姆又摇摇头:“当然不是。不过我们正在影印拉什的信件,监听他的电话和公寓。你会读到咱们第一夫人‘黑鬼情人’写给那个人的信的……老乔啊,那可都是些惊天猛料。”
“我可不敢相信。”一个和蔼的居家老妇给小伙子寄去浪漫多情的书信——想到这,我不禁心生悲叹。
“这就是我今晚要去跟进的任务,”汤姆又弄了弄帽檐,“几周之前拉什入伍了。我们要把调查工作移交给反间谍团。”
“理应如此。”我说道。军队中的反间谍团是军事情报部的分支机构,由约翰·比赛尔将军运作。说得难听一些,简直就是一群酒后乱性的黑猩猩。在人们眼中,比赛尔的手下还是一票右翼浑蛋,不过我不持这种观点——至少这会儿我不这么想。在我看来,有一点是肯定的:反间谍团会毫不犹豫地跟踪、监听、窃听埃莉诺·罗斯福夫人,甚至对她采取“黑袋”密查。而且我还知道,纵然富兰克林·罗斯福能够容忍萨姆纳·韦尔斯之流的蠢货,但如果他发现军方在跟踪自己的老婆,他也一定会把约翰·比赛尔发配到南太平洋前线去的。
汤姆把他的钥匙丢给我。“冰箱里有冰啤酒,”他说道,“不过很抱歉没有吃的。等我明天完成任务回来,咱俩可以一起去吃顿晚餐……”
“但愿如此,”我攥紧了那串钥匙,“谢了汤姆,如果明天我必须离开的时候你还没回来的话……”
“那就照老样子把钥匙放在门框顶上。”汤姆从炽热的车门上方伸过手来跟我告别,“伙计,回头见。”
我目送他的车子融入滚滚车流,然后一步三蹦地跑上楼梯。汤姆·迪隆是个完美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虽然骨子里带着懒惰,但很乐于巴结上司,如果胡佛先生和他的心腹们下令吃屎,汤姆也会屁颠儿屁颠儿地去吃;他执行起命令来绝无二话,却不太会自己动脑;他是一个“民主”的守护者,对“黑鬼”、西班牙裔美国人、犹太人、南欧黑皮肤移民和拉丁裔恨之入骨。汤姆曾经在司法部大楼地下的联邦调查局靶场用他那支点三八手枪练过射击,精通冲锋枪、霰弹枪和步枪等武器的操作,而且还是个徒手格斗高手。单从档案上看,他毫无疑问是个称职的杀手。如果给特殊情报处出外勤,汤姆大概能撑三天。
我爬上楼梯,开门进屋,冲向浴室,不一会儿就把这家伙忘到了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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