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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红鲱鱼谬误的经典例子第14章 罗斯治安官

第14章 罗斯治安官

        第二天一早就变了天,狂风呼啸,大雨倾盆。温西的素描大会被迫推迟了,但是不管怎样,这一天并不缺少突发事件。

        第一件事就是罗斯治安官突然从艾尔回来了,还带回一个曲折的故事。

        他前天晚上去了基尔马诺克,去调查那个穿柏帛丽外套的骑车人,有人看到他一点四十八分之后离开了艾尔车站。但是,这个线索也没有什么帮助。治安官费了好大的劲寻找这个男人,最终证明他完全是无辜的,只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年轻农民,去车站寻找运输中丢失的货物而已。

        罗斯进一步在镇里镇外调查,希望找到其他的线索。

        书报摊的售货员在一点四十九分看到穿灰色外套的人经过他的书报摊,向出口跑去。因为摊子挡住了视线,所以他没有看到那个人是否离开了车站。

        某个停靠在车站出口的出租车司机看到一位身穿柏帛丽外套的年轻人骑着自行车出来(这个人就是罗斯后来查到的那个农民)。他还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穿灰色法兰绒外套的年轻人,提着一个小手提箱,但是没有自行车。这时一个旅客搭车,他就开走了。但是他想他又看到那个人拐进一条小巷。大约是斯特兰拉尔火车进站之后两分钟——也就是一点五十分。

        大约两点二十分,一个搬运工推着行李向两点二十五分开往卡莱尔的列车走去,他发现一辆男式自行车停靠在粘贴列车时刻表和车站海报的木板旁,就在站台附近售票大厅旁边。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这辆自行车,发现上面贴着L.M.S.运往尤斯顿的标签。他对这辆车一点印象也没有,只知道它肯定是不久前才被放在这里的。考虑到有可能是同事负责的行李或者某个在卡莱尔中途下车的乘客的东西,所以他暂时没动它。然而到了下午五点,他发现这辆自行车仍旧停在那里,就询问其他搬运工是否知道它,但是没人记得曾处理过或者给它贴过标签——但是这辆车确实按规定贴着标签,所以他只好将它送上五点二十分开往尤斯顿的列车。如果车主乘坐的是两点二十五分的火车,那么自行车会与他同车抵达尤斯顿,因为两点二十五分的车不去那里,伦敦的乘客必须在卡莱尔换车,并且等待两小时十五分钟,直到五点二十分的火车进站。

        搬运工还特地检查了一下,这是一辆罗利自行车,不很新,车子整体状况也不是很好,但是前后轮胎很新。

        罗斯听到这段描述几乎要跳起来。他激动地盘问了所有的搬运工,但最终还是不知道是谁给这辆车贴的标签,而且也没有得到车主的任何信息。

        售票员说两点二十五分开往卡莱尔的车票售出了十张——五张三等车厢单程票,三张三等车厢往返票,一张一等车厢单程票,一张一等车厢往返票。另外还有两张开往尤斯顿的三等车厢单程票。这趟车没有售出长途自行车票,五点二十分的车也没有,那辆车只承载了八位来自艾尔的旅客。一个搬运工——不是将自行车搬到五点二十分列车上的那位——记得一位穿灰色外套的先生乘坐两点二十五分的车去卡莱尔,但是他没有带行李。经过莫赫林的时候,他问过一些路程问题。这个人没有戴眼镜,也没有说任何有关自行车的事情——直到五点二十分都没有任何人提到过自行车。

        接下来,罗斯治安官就致力于寻找这个穿着灰色外套在小巷中消失的神秘人,但是一无所获。那是一条小巷而不是一条大街,巷子里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几个大仓库的后门有一个公共厕所。

        他再一次询问了书报摊售货员,售货员回忆说一点五十三分的时候看到一个戴着软毡帽,穿着柏帛丽外套的男人骑着自行车从售票大厅的方向经过书报摊,但是他没有过多留意。事实上也没有其他人注意到那个男人,因为当时斯特兰拉尔的火车马上就要再次出发前往格拉斯哥,很多乘客正匆匆忙忙地进站。

        两位盯着最后一件行李被装进一点五十四分格拉斯哥方向列车的搬运工发誓说,所有货厢里面都没有自行车。

        罗斯治安官完全想不明白这件事是怎样发生的。这辆自行车的描述与安沃斯旅馆那辆几乎完全吻合,与法伦的自行车却不太接近。但是这辆车究竟是如何被贴上尤斯顿的标签昵?自行车在格文的时候被搬运工贴签运往艾尔,这一点已经被艾尔那个将它搬下来的警卫证实。因为在艾尔只有六分钟的停车时间,如果说车是在那里被再次贴上标签的,这几乎不可能,因为在这一段时间内,装有标签的盒子旁边一直有人值班,他们全都发誓说这辆自行车绝对没有经过自己的手。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辆车在格拉斯哥的火车离开之后被再次贴上标签,但不是搬运工贴的,因为没有一个搬运工记得这件事情。

        那么这个穿灰色外套的人呢?

        如果他与书报摊售货员一点五十三分发现的那个骑自行车穿柏帛丽外套的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他肯定是在外面某个地方换上柏帛丽外套的(是在公共厕所里吗?)。然后经过售票大厅返回。那么,然后呢?他就一直在车站闲逛到两点五十五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在哪里呢?他肯定没有进餐厅——那里的女孩说自己肯定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也没有出现在候车大厅或站台上。或许他把自行车放在木板旁,然后再次出去了,或者乘坐了其他的火车?

        会是哪一班火车呢?

        他没有乘坐一点四十五分前往格拉斯哥的车,因为自行车肯定不是在火车离开之前被再次贴上标签的。

        现在还剩下一点五十六分前往缪尔柯克的车,两点十二分和两点二十三分前往格拉斯哥的车,两点半前往达尔梅灵顿的车,两点三十五分前往基尔马诺克的车,两点四十五分前往斯特兰拉尔的车,另外,还有就是两点二十五分的车。

        在这七个可能性中,罗斯可以排除一点五十六分、两点半和两点三十五分的列车,没有任何符合描述的人乘坐这几班车。罗斯认为两点四十五分去往斯特兰拉尔的车也可以排除,因为这辆车最容易使凶手(如果他是凶手的话)暴露行踪——罗斯相信温西所说的“凶手可能会希望尽可能快、尽可能自然地出现在家中”的结论——但是,如果一个人不怕麻烦地来到艾尔丢弃一辆自行车,这样的说法又让人难以接受,因为这辆车可以轻松地遗弃在家里附近的任何地方。

        现在就剩下两趟前往格拉斯哥的车和两点二十五分的车。两点十二分的车比较慢,三点半才到达,两点二十三分的车是与斯特兰拉尔的船相接的车次,三点二十九分到达。前者能让乘客早点离站。治安官调查了这两个车次的乘务人员,没有人确切地记得穿灰色外套或者柏帛丽外套的人,因为这种打扮的人很常见。他设想这个小心谨慎的人在离开艾尔之前再次换了衣服,但是随后又放弃了这个猜想。一个小手提箱里,不可能除了柏帛丽外套之外再塞一件外套,而且他也不大可能出来买件衣服并在外面找个房间换下来。这样做要冒很多不必要的风险——他不得不乘坐晚一点的车,而且他在艾尔浪费的时间越多,对他建立不在场证明就越不利。如果说他的本意不是建立不在场证明,那么他在米诺奇的一切布置不都毫无意义了吗?如果他去了格拉斯哥,就肯定不会在三点二十九分之前到达,而且十之八九不会继续前进了。

        当然还有两点五十五分的车。他或许是那个穿灰色外套前往尤斯顿的乘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要带着自行车?这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呢?他完全可以把它扔在艾尔的站台上。

        不!他最好携带着自行车。他知道它或许会被调查——即使不是谋杀案的证物,至少也是一辆偷来的自行车。尤斯顿比艾尔大,离案发现场也更远。一辆自行车可以随手扔在伦敦的任何地方,只要他没有被人看到骑车满街晃悠的样子,就可以否认一切指控。

        罗斯对所有这些解释都不满意。也有可能这个男人根本就没有乘坐任何一班火车离开,他现在还在艾尔闲逛,也可以乘坐汽车或者公共汽车去任何地方。他觉得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他自己搞不定了。最后,他决定返回牛顿一斯图尔特,回来汇报工作并求得进一步的指示。

        很明显,首先要查明这辆车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是否到了伦敦,如果到了的话是什么时候到的。达尔齐尔给尤斯顿打电话调查,一个小时之后就有了回复:自行车在周三早晨五点按时到达,但还没有被领取,它现在放在行李暂存处等候主人的认领。是一辆罗利自行车,与描述相符。

        警察对此也很头疼,只能告知车站相关部门,扣留那辆车直到有人前来认领一如果有人认领的话,即时拘捕他。然后又打电话到伦敦警察厅寻求这方面的帮助。然而,说实话,如果这辆自行车确实是被盗的那一辆,谁去认领谁就是傻瓜。

        “即使他想要也要不回的,”罗斯治安官说,“如果没有票,他们是不会把自行车给他的。”

        “他们不会吗?”达尔齐尔警官说,“如果这个家伙下了火车,然后在别的车站买票了呢?或许是在卡莱尔,或者克鲁或者拉格比?”

        “也是,”罗斯同意,“但如果他想这样做的话,应该早一点去领。他越晚离开就越危险。”

        “是的,我们应该庆幸它还在那里。”达尔齐尔说。

        “嗯。”罗斯高兴起来了。

        麦克弗森巡官也很高兴。他一大早驱车来向达尔齐尔展示他的时间表,对自己非常满意。

        “自行车的发现完全契合我的理论,”他说,“如果那不是法伦的自行车,我就把帽子脱下来吃了。”

        与此同时,一个打击正在等着达尔齐尔警官。达尔齐尔警官向来以自己的快速高效为荣,他从艾尔返回的前一天晚上,在格文警察局留下一组照片,并留下指示,只要搬运工麦克斯金明过来,就将这些照片展示给他看,看他能不能辨认出穿灰色外套的那个人。现在格文警察局打来电话说这个搬运工昨天晚上被送进了医院,因为他那个“很疼痛的胃部”已经转化成了阑尾炎。打电话去医院得到的消息是证人现在正在手术,至少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还有一些模糊却让人不安的细节,什么“胃穿孔”、“腹膜炎的威胁”,还有什么“心脏的情况也很令人不安”。达尔齐尔诅咒了几句,立刻打发罗斯带着照片去艾尔,让那里的工作人员辨认。

        接下来的当头一棒是直接送给麦克弗森巡官的,让他的胃部一阵痉挛。

        “如果那不是法伦的自行车,”他曾经说过,“我就把帽子脱下来吃了。”

        这些话几乎刚冒出他的嘴巴,电话铃声就响了。

        “这里是克里镇警察局,”一个声音说,“我们发现了法伦先生遗弃在菲尔贝山上的自行车。这辆车毫无疑问是他的,因为车把上还贴着他名字的标签。”

        大家还记得前一天晚上,巡官派出一组人在那个废弃的铅矿附近——也就是一两年前发生不幸灾难的现场——展开搜索。这座矿山位于克里镇以东几英里处,包含六个或更多狭小的矿井。要到达那里,先要经过菲尔贝农场。从农场有一两条羊肠小路通向矿山,矿山是平顶作业,井深三四十英尺。一些升降机的支架孤零零地留在原地,防护线缆早已经消失无踪。矿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尤其是在那个不幸的女孩摔落之后,除了偶尔有牧羊人经过,从来没有人愿意靠近它们。农场的人避免走近它们,路也只通到农场。尽管矿山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但出于实际的考虑,这里是孤单的被遗弃的世界,就好像位于沙漠中央的不毛之地。

        法伦的自行车就是在这片被诅咒的不祥之地找到的。麦克弗森立即驱车前往调查,发现克里镇警察和一些志愿者正探头聚集在一个井口前。一个腰间缠着绳子的人正准备下去。

        自行车躺在被发现的地方——距离农场几百码,距离最近的矿坑大约半英里。车子状态良好,尽管金属板部分因为在欧洲蕨中躺了四个晚上而有点生锈。现场没有事故或者暴力的迹象。看起来,当山路变得崎岖陡峭不适合骑车的时候,它就被扔到下面,遗弃在那里。

        “没有发现尸体吗?”麦克弗森问道。

        没有,现场没有发现尸体或者衣服,但是不幸的法伦很有可能正躺在矿井底部,他们准备——当然也接到了命令——依次搜寻所有矿井。这可真是一个难以应付的工作,因为一些矿井里还有水。麦克弗森告诉他们继续工作,有任何发现及时汇报。接下来他带着非常沮丧和懊恼的心情回到了科尔库布里郡。

        对于警察局局长来说最苦恼的任务就是告诉法伦夫人关于她丈夫有可能遭遇不幸的噩耗。当她在门口遇到他的时候还是笑意盈盈,而且显露出近日来少有的高兴,马克斯韦尔先生发现自己很难将这句话说出口。不过,她大体上还能够接受。局长强调说还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自杀,而且搜索只是预先防范。

        “我很理解,”法伦夫人说,“你人很好。我不相信休会做这样可怕的事情,我确信这一都是误会。他是有些偏执,你知道,但我想他只是在某个地方散心。当然,你们会去搜索那些矿井,我明白。”

        局长尽可能巧妙地询问了几个问题。

        “好吧,是的——如果你已经知道——我必须承认当他离开的时候脾气确实有一点大。休很激动,晚饭时发生的事情让他非常心烦。哦,亲爱的,没——当然与坎贝尔先生没有什么关系。多荒谬的想法啊!”

        马克斯韦尔先生觉得不能错过这次机会。他尽量和善地解释,那天晚上,有人听到法伦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与坎贝尔先生有关。

        然后,法伦夫人承认她丈夫确实反对坎贝尔经常出现在他们家。

        “但每次他想过之后,”她说,“就会发现这样对待我不公平。他永远不会寻短见——也不会攻击任何人。马克斯韦尔先生,你必须相信我。我了解我的丈夫,他很冲动,但是他也就是冲动一时,脾气很快就会过去。我相信他仍然活着,活得好好的,而且不会做任何鲁莽的事情。即使——即使你们找到他的尸体,我也只会认为他发生了意外。其余那些想法是绝对不可能的——很快你就会过来告诉我,我是正确的。”

        她说得如此坚决,以至于局长自己都动摇了。他说他相信事实最终会证明法伦夫人的正确,然后便离开了。在离开的时候,他看到斯特罗恩的车在拐弯处经过自已身边,他转过身瞥了一眼,发现车子在法伦夫人门口停了下来。

        “不管法伦做了什么事情,”他对自己说,“斯特罗恩都绝对参与过。”

        他犹豫了一会儿,又折了回来。他记得麦克弗森至今还没有在门城调查出周一晚上九点十五分斯特罗恩的行踪。

        “嗨,斯特罗恩先生!”他打招呼。

        “哦,早上好,马克斯韦尔先生。”

        “我只是想问你一些事情,我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这个——呃——关于法伦先生令人不安的消息?”

        “没有,他怎么了?”

        马克斯韦尔先生把发现自行车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天哪!”斯特罗恩说,“是的——他——那么——看起来很糟糕,是吗?法伦是个喜怒无常的家伙,你知道。我希望没什么事。法伦夫人知道了吗?”

        “是的,我想最好让她有个准备——万一——”

        “是的,她很伤心吗?”

        “不,她非常勇敢。另外,我的人昨天就想找你。”

        “是吗?非常抱歉。我们去了桑德·格林,女仆也不在。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就是想问一下周一晚上九点过一刻你是否在家。”

        “周一晚上?让我想想。不,不在。我去汤兰钓鱼了。怎么?”

        “有人看到法伦走在劳里斯顿路上,我想他应该是要去你那里。”

        “我不知道,”斯特罗恩说,“但是我会问问我妻子。她应该知道,如果她不知道,或者女仆会知道。但是她们什么也没说,我想应该是没有来。该死!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一想到他来找我,我就能阻止他——但是我们还不知道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当然,还不知道。”警察局局长说,“我们希望是最好的结果。”

        然后他转身回家。

        “一本正经的家伙。”他自言自语地说,“我不相信他。当然法伦也有可能与案子完全无关。温西那个特别的故事……”

        大约一个小时以前,温西给了他沉重的一击,与此相比,其他打击都只是小挠小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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