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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法伦:弗格森:斯特罗恩

        检察官传话说要开一次战时讨论会议。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把温西勋爵也请了过来。麦克弗森巡官出于职责需要参加,达尔齐尔警官也是。卡梅伦医生也出席了,他需要看一下是否有什么发现与他所做的医学鉴定相违背。另外,治安官罗斯和邓肯也应邀参加。尽管邓肯给他们带来了很多麻烦,但是他的长官还是宽宏大量地让他参与进来,因为他们感觉到,在这个混乱而令人焦虑的案件中,听一听下属的意见也是很必要的。

        检察官请警察局局长抛砖引玉地首先陈述,但是后者反对,认为警察们在没有受到他的观点左右的时候,或许会更自由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他的理由引起了两地警察麦克弗森和达尔齐尔之间的礼让,最终麦克弗森推让成功,因为实际上尸体是在牛顿一斯图尔特地区发现的,也就是说,达尔齐尔拥有优先发言权。

        达尔齐尔十分紧张地清了清嗓子。

        “好吧,勋爵、检察官先生、马克斯韦尔先生还有在座的各位先生们,”他开始发言——这致辞多少受了些足球俱乐部晚餐仪式的影响,“从目前的调查来看,这位可怜的先生无疑是在周一晚上遭钝器袭击而亡,而且尸体被搬运到我们发现的地方。此外,我想我们都同意凶手应该是个画家,彼得·温西勋爵指出,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幅漂亮的作品肯定是凶手所作。经过麦克弗森巡官的仔细调查,这个地区所有的画家都能说明在案发前后这一段时间,自己的所作所为——只除了五位,或者说六位画家,即科尔库布里郡的法伦先生、高恩先生、沃特斯先生,还有门城的斯特罗恩先生、格雷厄姆先生或许还有弗格森先生。这六位画家都有杀人动机,而且据大家所知,他们都曾经威胁过死者。更加巧合的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拥有合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他们六个人都声称自己无罪,如果我们认定凶手就在他们当中,那么其中的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肯定是在撒谎。

        “现在,我们把一切都纳入考虑范围。我倾向于认为调查应该集中到法伦先生身上,为什么呢?因为与其他人相比,他的犯罪动机更强烈。他似乎认为死者对法伦夫人过分殷勤——我这里不是要诋毁法伦夫人,这只是法伦脑袋里的想法。我不能相信一位先生会因为绘画问题的一两句吵嘴,或是高尔夫教学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或是两个民族之间的争论就谋杀另外一位先生。但是,当这个问题涉及家庭幸福,在我看来,就有了很好的谋杀动机。

        “我们知道那天晚上法伦离开科尔库布里郡,下决心要找到坎贝尔并教训他。他来到小木屋,在那里被弗格森先生看到了,然后又去了斯特罗恩先生的屋子,并且根据他自己的陈述,留了字条说要找到坎贝尔,与他同归于尽。这之后他就消失了,直到周二下午三点我们在新加洛韦路上找到他。

        “巡官和我最初认为,法伦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路上杀了坎贝尔。但是,我们很困惑他是怎么到那里的,为什么用那么奇怪的方式开走坎贝尔的车——我们不得不将斯特罗恩考虑进来。我们现在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了坎贝尔,并且被他攻击,很有可能是坎贝尔自己把车开回了家。从弗格森和斯特罗恩先生的证词中,我们同样知道,在午夜之后,要么坎贝尔还活着,要么有另外一个人进了坎贝尔的小屋。我认为这个人就是法伦,因为他一直躲在小屋附近等着坎贝尔。”

        “等一会儿。”马克斯韦尔先生插话进来,“考虑到那张字条和他后来到过小屋的事实,我认为你接受了斯特罗恩的陈述。”

        “是的,先生,确实是的。作为法伦先生的朋友,他不得不编造这样一个故事,并且与法伦的陈述相吻合。我会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思考的。我已经把它写在纸上了。”

        警官从短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从里边拿出一张被折叠成小块、肮脏不堪的纸。他将它展开放在桌子上,用宽厚的手掌把它抚平之后,递给检察官。检察官将鼻子上的眼镜扶了扶,开始大声朗读起来:

        晚上六点:法伦在科尔库布里郡,发现坎贝尔在自己家中。与法伦夫人发生争吵。

        晚上八点:法伦到达静石小屋寻找坎贝尔,被弗格森看到。

        晚上八点至九点十五分:法伦出入各个公众场合放话威胁坎贝尔。

        晚上九点十五分:法伦来到斯特罗恩的屋子,并给他留了字条(骑车)。

        九点二十五分之后直到天黑:法伦暗中躲藏,或许就在劳里斯顿或者卡斯特拉蒙路上的某个地方。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坎贝尔在返回科尔库布里郡的途中遇到高恩。

        晚上十点二十分:坎贝尔开车返回静石小屋。被弗格森听到。

        晚上十点二十分直到午夜十二点:在此期问的某个时刻法伦骑车返回坎贝尔的小屋,闯进门杀了坎贝尔,并掩藏尸体(注明:弗格森有可能已经睡着了)。法伦出来,锁上门。继续隐藏,或许是在车库里。

        午夜十二点:斯特罗恩开车过来(弗格森听到了)。取得钥匙开了门。留下字条,离开。

        周一午夜十二点到周二早上七点三十分:法伦再一次进入小屋。销毁斯特罗恩的字条,将尸体放入车中,拟订逃跑计划,将自行车和绘画用具放入车里,准备并吃掉了坎贝尔的早餐。

        上午七点三十分:法伦假扮成坎贝尔,开着坎贝尔的车从门城出发。被弗格森发现。

        上午九点三十五分:法伦开着坎贝尔的车拐进克里镇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的新加洛韦大路上,被路过的工人看到。

        上午十点:法伦带着尸体来到米诺奇。

        上午十点到十一点三十分:法伦在那里作画。

        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法伦把尸体扔在米诺奇,骑车离开。取道从巴格勒南到明尼盖夫的辅路(注明:凭推测,目前没有证据)。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法伦到达菲尔贝。将自行车遗弃在废旧矿山附近。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到下午三点:法伦沿着新加洛韦路走到迪伊桥,十一英里,但是他可以很轻易地从骑摩托车的过路人那里搭乘顺风车。法伦接下来的行为与他所作的陈述吻合。

        “这个,”检察官透过他的眼镜环视大家,“在我看来是非常有道理的、精湛的推测。”

        “真是好极了!”温西说。

        “确实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说,“它几乎涵盖了一切事情,而且几乎要动摇我自己的想法了。如此简单漂亮!”

        “不会太简单些了吗?”麦克弗森说,“它没有解释那辆从艾尔运送到尤斯顿的自行车。”

        达尔齐尔警官因为在场三位著名人士的表扬而显得有些扬扬得意,所以鼓起勇气反对他上级的观点。

        “我看不出,”他说,“为什么要将那辆自行车考虑进来。我认为没有必要把它和坎贝尔案件联系在一起。有人从安沃斯偷了一辆自行车,因为失误被运往伦敦,就这么回事。如果已经有了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为什么还要假设凶手做出了这样滑稽的事情?”

        “是的。”检察官说,“如果一个人可以仅仅乘坐火车就能完成全部旅程,为什么要找麻烦从门城偷一辆自行车运到艾尔?我不否认这个自行车的故事确实非常神秘。”

        “是的,”麦克弗森说,“那你怎么解释从门城到新加洛韦路的旅途花了那么长时间?走大路只有十七英里。”

        达尔齐尔听到这个有些沮丧,但是温西出声解了围。

        “法伦告诉过我,”他说,“他一生中只开过一两次车。驾驶对他来说有些困难。我们假设那辆车没有汽油了,或者熄火了,诸如之类。在说服自己请人帮忙之前,他应该首先会尝试一个人操作——坐下来按压自动点火装置,满怀希望地盯着发动机罩内部。或许仅仅是没了汽油。但他不得不先将车子推到路边某个地方,然后走路去最近的修车场。或者是他走错了路,走到了门城火车站的那条老路,迷失了方向。一个生手驾驶员总是会浪费很多时间。”

        “有可能。”麦克弗森带着不满意的神情说,“有可能。我不能有更好的解释了。”

        “另外,”局长说,“根据你的理论,达尔齐尔,你如何解释斯特罗恩的帽子和他讲述的在菲尔贝遇到法伦的故事?因为,如果你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这一切都是捏造的。”

        “我是这样认为的,”达尔齐尔说,“我想斯特罗恩确实像他说的那样在菲尔贝寻找法伦,但是没有发现他的踪迹。而且他也很可能确实像自己说的那样掉进了井筒里。但是我想,没有找到法伦时,斯特罗恩就担心他出事了,后来他又听说发现了坎贝尔的尸体,于是就在自己的故事里添油加醋了一番,试图给法伦提供一个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而且斯特罗恩确实明显怀疑法伦,这恰好证明了我的理论。您很了解,马克斯韦尔先生,他很不情愿告诉您他的故事,而且如果您不跟他说您已经知道了那张字条的内容,他都不会告诉您字条上写了什么。”

        “是的,”局长说,“但是关于这一点我有自己的想法。”

        “好吧,让我们听听你的意见,马克斯韦尔先生。”检察官提议。

        “我本来希望,”马克斯韦尔先生说,“警察们能先说出自己的想法,但在这时候说出我的想法或许更好。当然,首先我感觉到法伦和斯特罗恩明显串通好要隐瞒一些事情,但是对于这一点我有不同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斯特罗恩犯下了罪行,他的困难是既要保护自己又不会牵连法伦。而法伦的行为,他放出的狠话,他消失的事实都为斯特罗恩提供了很好的掩护。我想,斯特罗恩应该是很不愿意利用法伦的。

        “那么,你理论中的弱点,达尔齐尔,恕我直言,就是谋杀本身。如果按照你所说,午夜到清晨时分在木屋里发生了一场谋杀,那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一切活动竞没有吵醒弗格森。坎贝尔是个孔武有力的人,除非他是在睡梦中被猛击致死,否则应该有吵闹声和打斗声。根据这些人的性格,我不相信这是一场发生在睡梦中的袭击案件。偷偷摸进坎贝尔的卧室,一击即亡,连喊都没有喊一声——尤其是法伦,他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另一方面,如果有一场激烈的打斗,那么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弗格森什么都没有听到。现在是八月份,人们睡觉时一般都开着窗户,不管怎样,除了争吵的声音,还有一晚上进进出出的声音,把尸体装到车上的声音,还有诸如此类的噪声,弗格森不可能都没有听到。

        “我的理论是这样的。我倾向于认为法伦的故事是真的。这个故事太荒唐,太异想天开,不太像是虚构的,而法伦所描述的行为正是法伦会干的傻事。我确信法伦想不出这样一个周密的弃尸和假装画画的计划。做这件事的人必定非常冷酷无情,那么随后他会采取更好的方法撇清自己的嫌疑。根据这一点,我认为凶手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经常出现的地方。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斯特罗恩像他说的那样,一看到法伦的字条就去了木屋。当他到达那里的时候,两件事情中的一件发生了,我也不确定是哪一件。我想坎贝尔给他开了门,而且我想他进了门,与坎贝尔觅了面,但是这场见面以激烈的争吵和打斗告终。我想弗格森被打斗声惊醒了,就在斯特罗恩打倒并杀死坎贝尔的那一刻进来了。也有可能他过来的时候,坎贝尔与斯特罗恩正缠斗在一起,然后他加入进来,一拳结束了坎贝尔的生命。还有第三种可能,情势完全相反,那就是斯特罗恩进来的时候,坎贝尔已经死掉了,而弗格森提着血红的拳头站在旁边,我想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原因接下来我会解释。

        “不管怎样,我确定一点——当时坎贝尔身边有两个人,而至少有一个人是直接杀死坎贝尔的凶手。那么,接下来他们会做什么呢?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得到。如果他们中只有一个人参与此事,那么另一个人就会威胁着要报警,但这或许很困难——众所周知,两个人之前都与坎贝尔发生过争吵,被指控的人就会威胁着要反指控。总之,最后这两个人意识到他们的立场十分尴尬,所以决定如果可能的话互相帮忙。

        “至于是谁想出了伪装事故现场的主意,我木得而知,但我猜测应该是斯特罗恩。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脑子转得很快——是那种能够想在前头而且预见后果的人。他可能提出了最初的大体想法,但毫无疑问的是,弗格森也参与了,他对细节拥有非凡的记忆力。

        “他们自然希望整个事情被当成纯粹的意外,但他们也知道,一旦警方怀疑成谋杀,他们就需要从午夜到第二天中午这一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明。很明显,他们不能同时获得所有时段的不在场证明,所以需要平均分配这些时间。最终他们决定,斯特罗恩建立晚上的不在场证明,而弗格森在这期间处理关于尸体的所有问题;弗格森建立第二天早上的,与此同时,斯特罗恩在现场作画。”

        局长停下来,环视四周,观察听众们对此有什么反应。被赞赏和惊讶的嗡嗡声鼓舞,他继续说道:

        “他们如此分工的原因,我想是因为弗格森已经宣布自己第二天一早要去格拉斯哥,如果忽然改变行程,看起来会很奇怪。然后他们就开始考虑怎样找出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晚上这几个小时斯特罗恩的行为,而他们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就是按照斯特罗恩最初的打算去寻找法伦。”

        “但是,”检察官插话道,“他们设置的这个计划不是非常困难和不确定吗?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会遇到法伦。他用一个合理的故事叫醒某个人不是更简单些吗?例如,他可以告诉某个人自己很担心法伦,并最终让这个人成为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人。”

        “我不这样认为。”马克斯韦尔先生说,“我也想过这一点,但当我将整个事情仔细考虑一遍之后,我认为斯特罗恩的计划十分适合当时的环境。首先,我相信当时他出现在公众场合肯定是非常不方便的,他后来解释的黑眼圈也许那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这就是为什么我确定,即使斯特罗恩不是最后打死坎贝尔的人,也肯定与坎贝尔发生了争斗。退一步说,假设他找到某个人询问法伦的事情,而且假设这个人好心地和他一起去寻找——那么他,就像检察官所说的那样,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获得了一个无懈可击的证人——他当然可以。但是如果他不能摆脱那个证人来执行第二天的计划怎么办?他该如何解释自己要放弃寻找法伦,却跑到牛顿一斯图尔特去?如果他找了一个人时时刻刻跟着自己,他该如何阻止人们得知他去了哪里?不管发生什么事,第二天一早他都必须赶到米诺奇,而且必须秘密进行。

        “事实上,我不认为他的计划如预想般实现了,他的计划几乎要落空。我确信他最初的想法是找到法伦,并把他送回家——或者去科尔库布里郡或者去门城他自己的家。这样他就可以解释自己的黑眼圈是在菲尔贝寻找法伦的过程中得到的。”

        “但是,”温西提出反对,虽然他那半耷拉着的眼皮几乎就要闭上了,但他一直很热切地听着现场的讨论,“他第二天早上仍然要赶到米诺奇去,不是吗,老兄?”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是的,他要去,如果他把法伦放到科尔库布里郡,那么他会马上离开,不会在这场家庭团圆中充当第三者。然后他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他给斯特罗恩夫人留下了让她放心的信息。或者同样地,如果他把法伦带到了门城,就可以虚情假意地去法伦夫人那里,让她不要担心自己的丈夫。当他再次离开之后,他可以‘发生引擎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而停留在某个地方。我想这一点也不困难。”

        “好吧,”温西说,“我通过了。咆哮吧,深邃蔚蓝的大海,咆哮吧。”

        “斯特罗恩开车去寻找法伦,留下弗格森在那个屋子里把尸体包起来,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另外,关于这一点,我想说你们都没有注意到在那个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做这些事情的人必须十分了解坎贝尔的生活方式。例如,他必须十分清楚格林夫人什么时候过来,以及坎贝尔在屋子里的生活习惯——他是整洁还是邋遢,他一般吃什么样的早餐,等等类似的事情。否则,格林夫人就会觉得不对劲。那么,法伦或者沃特斯或者高恩或者格雷厄姆怎么会注意到这些生活细节昵?知道这一切的只有弗格森,他是坎贝尔的对门邻居,而且他们雇用同一个人照顾自己的生活。他经常看到坎贝尔吃早餐、在屋子里闲逛,即使他不是通过自己的观察得知这些琐事,也可以从格林夫人平常的聊天中得知。”

        “这个观点真是好极了,头儿。”温西以一个伊顿公学学生赞扬哈罗中学队长打出一记好球的超然姿态说道,“该死的好极了。当然,格林夫人完全知道这些细节。‘啊哦,坎贝尔先生对待自己睡衣的做法真够可怕的。昨天他把它们扔在煤洞里,刚刚才从洗衣店拿回来。而今天我又在画室看到它们,这回他又把它们当抹布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倾听所谓的厨房闲聊得到很多自己邻居的信息。”

        “是的,就是这样。”麦克弗森先生有点不确定地说。

        马克斯韦尔先生笑了笑。“是的,”他说,“我将事情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这个观点很有说服力。接下来是斯特罗恩。毫无疑问,他确实找到了法伦,我承认他非常幸运,尽管这样做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而且毕竟,他完全知道应该在哪里找到法伦,同时他对菲尔贝的地形也十分了解。”

        “是的,就是这样。”达尔齐尔说,“但是,先生,如果法伦真的掉进了煤坑,他怎么办?”

        “我承认,那对他将是非常不幸的。”局长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必须事先设计自己清晨的不在场证明。他所能做的就是在菲尔贝留下某个或者某些东西以表明他去过那里——例如,帽子或者外套——然后尽可能早地去米诺奇展开自己的绘画计划。晚点回来报警,然后出去寻找法伦。他可以解释说中间这一段时间自己在别的地方寻找。这个解释并不十分完美,但已经非常好了,尤其后来可能寻找到的法伦尸体又充分证明了他故事的真实性。不管怎样,他确实找到了法伦,我们不必假设什么。”

        “不幸的是,事情并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走。法伦没有静悄悄地回来,而是逃跑了,斯特罗恩却被困在一个矿坑里。这几乎阻止了斯特罗恩继续执行接下来的计划。他确实是掉下去了,还花了大力气自我解救——尽管所花的时间并不像他说的那么长——这也就是为什么他那么晚才来到米诺奇的原因。如果他原先的计划完美实现,毫无疑问,他希望与法伦在清晨三点钟的时候一起返回,然后直接去弗格森为他准备好的地方取车和尸体。”

        “那么应该是什么地方呢?”检察官问道。

        “我也不知道确切地点,但他们的计划应该是弗格森将坎贝尔的车开到某个合适的地方——比方是从门城火车站去克里镇的那条老路上——把它放在那里等斯特罗恩取走。弗格森会骑自行车返回——”

        “哪辆自行车?”温西问。

        “任何自行车都行,”局长反驳道,“当然,除了安沃斯旅馆那个我们已经听到耳朵起茧的自行车之外。在这个地方,借一辆自行车是很简单的事情,他有足够的时间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弗格森大约七点钟的时候返回,吃完自己的早餐。然后坐公共汽车去门城火车站。”

        “他那时候肯定已经吃得很饱了。”检察官评论道,“他已经吃过了坎贝尔的早餐。”

        “亲爱的,”局长非常急躁地说,“如果你杀了人,正计划逃脱惩罚,那你不会让第二顿早餐这样的小事阻碍自己的计划的。”

        “如果我杀了人,”检察官说,“我会没有任何胃口吃早餐。”

        局长拼命抑制住对这个无关紧要的评论发表任何看法的念头。麦克弗森已经将重要事件和重要时间记在笔记本中,他趁机插嘴说:

        “我已经完成了这个犯罪推论的时间表。”

        晚上九点十五分:法伦在斯特罗恩的房子中留了字条。

        晚上十点二十分:坎贝尔与高恩展开遭遇战之后返家。

        午夜十二点左右:斯特罗恩回家看到法伦的字条。

        凌晨十二点十分(大约):斯特罗恩来到坎贝尔的小屋;弗格森加入;谋杀完成。

        十二点十分—一十二点四十五分(大约):计划伪装成事故现场。斯特罗恩出发去菲尔贝,车里装着坎贝尔的帽子、外套、画具等等东西。

        凌晨两点一三点:法伦与斯特罗恩相遇,但是法伦逃走。

        凌晨三点三十分(大约):斯特罗恩跌下矿坑。

        清晨四点(大约):弗格森到达从门城火车站去往克里镇的那条老路上的某个地方,车里装着坎贝尔的尸体和自行车。将车子隐藏起来。

        清晨五点一六点:弗格森骑着自行车从老路回到门城。

        上午九点:斯特罗恩从矿坑里挣扎出来,找到自己的车。

        上午九点零八分:弗格森乘车去邓弗里斯。

        上午九点二十分:斯特罗恩来到指定地点,换乘坎贝尔的车。他把自己的车隐藏起来,同时伪装成坎贝尔。

        上午九点三十五分:伪装成坎贝尔的斯特罗恩拐到新加洛韦路上时被工人看到。

        上午十点:斯特罗恩到达米诺奇。放置尸体,并按计划作画。

        上午十一点十五分:斯特罗恩完成作画。

        麦克弗森在这里停了下来。

        “斯特罗恩怎样回到他的车里呢,先生?这里有十四英里路程。他不可能靠两条腿走回来。”

        “法伦的自行车,”局长迅速回答,“你们可以认为他是在菲尔贝捡到的。当然,如果他们最初的计划没有出错的话,他也可以借另外一辆车,或者有足够的时间走回来。但是在现场那种情况下,法伦的车子近在手边,他可以充分利用。”

        “是的,先生,你对每个问题都能解答。”麦克弗森冷静地摇摇头,继续阅读时间表。

        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斯特罗恩骑着法伦的自行车返回克里镇,并将其遗弃。换乘自己的车。

        下午一点十五分:斯特罗恩沿着斯凯尔·伯恩路返回门城。

        “这个,”检察官说,他将这个时间表与斯特罗恩的调查报告比较了一番,“与斯特罗恩的陈述十分吻合。”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与目前的一切事实都吻合。我们发现一个人,他清楚地记得看到斯特罗恩在一点到一点二十分之间经过斯凯尔·伯恩路。另外,我们追踪到他打给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的电话,确切时间是一点十八分。”

        “你意识到了吗,”温西说,“你只给斯特罗恩一小时十五分钟来完成那幅画。我在这个地区找了两位熟练的画师做实验,结果比较快的那个人也需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完成。”

        “这很正确,”局长阴沉地说,“但他们不是在为了活命在作画,你知道。”

        “我希望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一个声音说道。每个人都惊讶地看着治安官邓肯,他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以至于大家几乎忘记了他的存在。

        “是吗?”局长说,“那么,邓肯,你来告诉我们你的观点,来跟我们说说。”

        这个警察移移椅子,紧张不安地瞥了一眼达尔齐尔。他隐约感到自己会被痛骂一顿,但是他勇敢地准备固执己见,手舞足蹈地开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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