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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 《红楼》文化(3)

        “红”,对我们来说,是七彩之首,是美丽、欢乐、喜庆、兴隆的境界气氛的代表色。它还代表鲜花,代表少女。

        过年了!千门万户贴上春联,那是一片红。结婚了,庆寿了,衣饰陈设,一片红。不论哪时哪地,只要有吉祥喜庆之事,必然以红为主色,人们从它得到欢乐和美感。也许由于汉族尤其重红色,所以辛亥革命之后,成立了民国,那代表五大民族的国旗是五色以标五族:红黄蓝白黑——汉满蒙回藏。

        花,是植物的高级进化发展的精华表现,显示出大自然的神采。花有各种颜色,但人人都说“红花绿叶”。李后主的《相见欢》的名句:“林花谢了春红!”他怎么不说“谢了春白”?宋诗人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你也许辩论:这不也出了个紫吗?要知道,红是本色,紫不过是红的一个变色(杂色)罢了。

        这就表明:中华人的审美眼光,是以“红”为世界上最美的色彩①。

        花既为植物之精华,那么动物的精华又是什么呢?很清楚“人为万物之灵”!人是宇宙造化的一个奇迹,他独具灵性。而人之中,女为美,少女最美。于是“红”就属于女性了,这真是顺理成章之极。于是,“红妆”、“红袖”、“红裙”、“红颜”、“红粉”……都是对女性的代词与赞词。宋词人晏几道,在一首《临江仙》中写道:“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这“红”奇妙,又有了双重的意味。

        说到此处,我正好点醒一句:红楼,红楼,人人口中会说红楼,但问他,此楼为何而非“红”不可?就未必答得上来了。

        昔人爱举白居易的“红楼富家女”之句来作解说,我则喜引晚唐韦庄的诗,比白居易的诗有味得多——

        长安春色谁为主,古来尽属红楼女。

        美人情易伤,暗上红楼立。

        明白了这些文化关联,才会领略雪芹所用“红楼梦”三字的本旨以及他的文心匠意。

        好了,由韦庄的佳句正又引出一个“情”字来了。

        “情”是什么?不必到字书词典里去查“定义”“界说”。此字从“心”从“青”而造。中华语文的心,与西医的“心脏”不同,它管的是感情的事,而感情亦即人的灵性的重要构成部分。再者,凡从“青”的字,都表最精华的涵义:“精”本米之精,又喻人之精;“睛”乃目之精;“清”乃水之精;“晴”乃日之精;“倩”“靓”也都表示精神所生之美。那么,我不妨给“情”下个新定义:“情,人之灵性的精华也。”

        在中华文学中,“情”是内心,与外物、外境相对而言,现代的话,略如主观、客观之别。但在雪芹此书而言,“情”尤其特指人对人的感情,有点像时下说的“人际关系”。

        在中国小说范围所用术语中,有一个叫做“言情小说”。这原是相对“讲史”、“志怪”、“传奇”等等名目而言的,后世却把它狭隘化了,将“言情”解得如同西方的“恋爱小说”了。

        那么,雪芹所写,所谓“大旨谈情”,是否是“男女爱情”呢?不就是“宝、黛爱情悲剧”吗?这有何疑可辩?

        答曰:不是,不是。

        我提请你注意:20世纪20年代鲁迅首创时,他将第二十四章整个儿专给了,而其标题,不但不是“爱情小说”,连“言情”也不是——用的却是“人情小说”!

        这道理安在?请你深细体会参悟。

        前面讲“红”时,已引及了宝玉在幻境饮的茶酒是“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百年前刘鹗作,在自序中早已解明:雪芹之大痛深悲,乃是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刘先生是了不起的明眼慧心之人。

        既然如此,雪芹写书的动机与目的,绝不会是单为了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情”的“小悲剧”(鲁迅语也),他是为“普天下女子”(金圣叹语式也)痛哭,为她们的不幸而流泪,为她们的命运而悲愤。

        这是人类所具有的最高级的博大崇伟的深情。懂了它,才懂了。

        至此,也许有人会问:你既提出这“三纲”,那它们是各自孤立的?还是相互关联的?如是前者,似觉无谓亦无味;如是后者,那关联又是怎样的呢?

        我谨答曰:当然是相互关联的。试想,此是三种天地间突出特显之物的精华极品,即矿石之精,植物之华,动物之灵。三者是互喻而相联的。好花亦以“玉”为譬,如“瑶华”、“琪花”、“琼林玉树”皆是也。南宋姜夔咏梅的词,就把梅瓣比做“缀玉”——梅兰芳京戏大师的“缀玉轩”,即从其取义。所以人既为万物之灵,遂亦最能赏惜物之精与植之华,如见其毁坏,即无限悲伤悯惜。“玉碎珠沉”,“水流花落”,这是人(我们中华人)的最大悲感之所在!

        “众芳芜秽”,“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更愁人”,“无可奈何花落去”……

        雪芹的正是把三者的相互关联作为宗旨,而写得最为奇妙的一部天才的绝作。

        这就是《红楼》文化代表着中华文化的道理。

        中华文化见《红楼》

        ——说“情”

        谁都记得起,一部《红楼》,“大旨谈情”。这是作者曹雪芹自定自诉的,我们不能离开它另做文章。所以先要讲这个“情”字。

        可是问题立刻就来了:“情”可以讲,但今天要听的是与中华文化,那么“情”难道会是中华文化的最大最主要的主题吗?(未见有何人何书曾如此说过写过。)

        好,这一问就引入我们的讨论之核心了。

        如要举足以代表中华文化的典籍为证,则位居“六经首”的里就有一句话,叫做“圣人之情见乎辞”。这就大有意味,由这一句就够我们讲一个“学期”了。

        只这一句,便昭示了三个“亮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人——情——辞。

        这三者,也就概括了中华文化的主要内涵。

        先须将三者的定义“界说”粗略一讲。

        圣人也是人之一员,所以称圣,是因为他有道德学识,足以垂范于永久。人,古语云:“人为万物之灵。”今日科学还是承认、沿用了这个“灵”字而将人归入动物学的“灵长类”。灵是什么?古人又说:“人为天地之心。”可知这“心”与那“灵”是一回事,故又曰“心灵”。

        心灵所司何事,有何功用?它“掌管”思维与感受,领会与表达。思维,是理智的考虑;感受是情意的振动;此二者皆由口之语与书之文而得以“发表”与“传达”。

        这就是:人有情感,有情感必然表现,而表现则以文辞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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