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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 《红楼》本旨(4)

        未解本文,先须引几句著名的。我有幸见到雪芹姑母所生大表兄平郡王福彭楷书的《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乾隆元年十二月),也可证知当时满洲贵胄的一种文化生活的侧影,包括熟诵佛经。此玄奘法师所译,中有句云:

        观自在菩萨行深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这是佛家的最精要简短的教义哲思(五蕴:色、受、想、行、识。经文只举色时出以全文;其它四者亦如此例,简化避复也)。

        就由打这儿,世俗人也常说“色空”了,如《思凡》的小尼,法名“色空”;不少“红学家”说是宣扬“色空观念”,云云。

        究竟如何?还是听雪芹的话为是。

        很醒目:那十六字真言,两端是“空”,中间是“情”。由空起到空止,但后空不同于前空,不是“复原”——否则绕了一阵圈子,中间的要害岂不全成了废话?

        要害,在雪芹看来,全在一个“情”字。

        他是说宇宙世界,最初一无所有;继而这种“无所有”中出现了“色”,“色”即“色相”,包括万物万象,无量无尽的“形形色色”皆在其内。

        只因这些“色相”一生,于是随而来之便出现了这个“情”。万物万象,可以是冥顽之器,无识无知,无生无命,也就没有什么“情”之可言。

        “情”,是“物”的最高发展状态的精神方面的产物。正如书中所写:娲炼之石,却通了“灵性”——就有了“情”这个“心理活动”,能受能感,能思能悟,能流能通。

        因为一旦有了“情”,这时他再返观万物,便使得本来无情的一切都具有了感情的性质、色彩。这是以有情之眼,观照世间。这就是“传情入色”。

        “由色生情”,而又“传情入色”,此时“情”已有了“本体性”,自身“离”物而成为一个独立的范畴。

        传情入色之后,这才悟知:原来“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这就是“即”色“悟”空。

        换言之,以无情之目观世,一切皆“空”;而以有情之眼观世,却一切皆“色”——所谓“空”者,本即是“色”。万物万色,皆是“有情”,“有情”即“不空”。

        “空空道人”悟了此义,所以才改名“情僧”。

        到此,“空”已不再是“问题”,所把握珍重的,全然集中在一个“情”字上了。

        “这符合佛义原旨吗?”

        这叫纠缠。雪芹从未以讲佛为宗旨,是以小说形体来向人提倡以“情”做人,以“情”度世——不是“万境归空”。

        ——是“万境归情”。

        你完全可以不同意雪芹的哲学思想,那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我不是要讲那个,是要求索雪芹的离俗抗腐的伟大精神和独立思考。

        “情”在《红楼》

        曹雪芹自己“交代”作书的纲要是“大旨谈情”四个大字。他在开卷的“神话性”序幕中说,书中的这群人物乃是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并且他的原著的卷尾本来是列有一张“情榜”的——“榜”就是依品分位按次而排的“总名单”,正如有“正神榜”,有“忠义榜”,有“幽榜”一样。由此可见,他的书是以“情”为核心的一部巨著。

        但“情”实际上本有本义与枝义(引申义)、广义与狭义之分。雪芹的,正是以狭义之情的外貌而写广义之情的内涵。狭义的,是指男女之间的情——即今之所谓“爱情”者是也。广义的,则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待相处的关系——即今之所谓“人际关系”。但还不止此,从哲学的高层次来阐释,雪芹所谓的“情”几乎就是对待宇宙万物的一种感情与态度——即今之所谓“世界观”与“人生观”范畴之内的事情。

        鲁迅先生在20世纪初,标题时,不采“爱情小说”一词,而另标“人情小说”一目。先生的眼光思力极为高远深厚,所以他的标目是意味深长之至。要讲,必应首先记清认明此一要义。但本篇暂时抛开高层次的“情”,而专来谈一谈“男女之情”。

        雪芹是清代乾隆初期的人,即今所谓18世纪前半时期乃是他的主要生活年代,那时候我们中国人对“爱情”问题还远远不像现时人的通行看法,也没有受到西方的影响。在他的心目中,男女爱情实是人类之情的一小部分,你看他如何写史湘云?她的一大特点就是“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儿女私情,正是今之所谓男女恋情了——但他下了一个“私”字的“评语”。显然,与“私情”相为对峙的,还应有一个“公情”吧?此“公情”,即我上文所说的广义的崇高博大的爱人重人为人(不是为己自私)的“人际关系”之情。但他又在写秦可卿时说“情天情海幻情身”,意思是说:在这有情的宇宙中所生的人,天然就是深于感情的——这儿至少有一种人是“情的化身”。

        所以,雪芹这部书中写的,他自己早已规定了的,绝不是什么帝王将相、圣哲贤人、忠臣义士等等“传统歌颂人物”,而是一群新近投胎落世的“情痴情种”。

        但雪芹实际上很难空泛地写那崇高博大的情,他仍然需要假借男女之情的真相与实质来抒写他自己的见解、感受、悲慨、怜惜、同情、喜慰……百种千般的精神世界中之光暗与潮汐、脉搏与节拍。他并不“为故事而故事”,为“情节动人”而编造什么俗套模式。

        如拿小红(本名红玉)与贾芸的“情事”作例,就能说明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却是今日读者未必全部理解的了。

        贾芸与小红,在雪芹笔下都是出色的人材,也是书中大关目上的一对极为重要的人物。贾芸在他本族中是个可爱可敬的最有出息的子弟,家境不好,早年丧父无力结婚,单身侍奉母亲,能够体贴母亲,是个孝子——他舅舅卜世仁(不是人)的为人行事,不让母亲知道,怕她听了生气。办事精明能干,口齿言词都很好,心性聪慧,外貌也生得俊秀(因此宝玉都说他“倒像我的儿子”,并真的认为“义子”)。小红呢?和他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是一个在不得意中无从展才的出色人物。生得细巧干净俏丽,口齿明快爽利,当差做事精能过人,连凤姐那样高标准审材用人的“专家”,只一见了她,临时抓派了一点儿家常琐事,立刻大加赏识,就要向宝玉讨来,收归手下。一切可想而知了!可她在怡红院,宝玉贴身的大丫鬟们个个才貌非凡,而且都很“厉害”,岂容她接近宝玉,为小主人做亲近的差使?只因刚刚有幸为宝玉斟了一杯茶,就大遭盘诘奚落,于是心灰意懒,每日恹恹如病,意志不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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