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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挂账:狮子滚雪球,越滚越大

        

朱镕基点将摸“家底”



        在1998年4月27日到29日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向与会代表提出了一个令人不敢相信但又不得不信的数据:自1992年4月1日以来,我国粮食系统平均每个月产生29.7亿元的窟窿,平均每天接近1个亿!

        对此,《财经》杂志有一个详细的披露:到1998年3月底,全国各地的粮食贷款余额——也就是尚未收回的贷款高达5431亿元;而查一查国家粮库的家底,粮食库存值加起来只有3291亿元——两者之间,整整亏空2140亿元!这意味着2140亿元之巨的资金或者被亏掉了,或者因挤占挪用甚至贪污腐败而去向不明!

        “要是不亏掉和不挤占这2000多亿元,该能办多少事!”朱镕基向参加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代表,发出深深的遗憾与痛心的感慨。

        2140亿元,占全国粮食收购贷款总额的39.4%,是我国一年财政收入的一半,相当于改革开放以来投入中西部地区的外资总量,为1998年长江流域的特大洪涝灾害损失的两倍;用这笔钱,可以盖100万个希望小学,可以建上万个工厂,甚至可以再修一个三峡工程;而如果将这笔钱分给全国粮食系统的职工,连续6年每人每月可分到近1000元……谁敢相信,日升日落就一天的时间,便有1个亿的资金化为乌有,粮食系统400多万职工6年的辛劳,换来的却是2000多个亿的亏损窟窿,人们不禁要问,这2000多亿元钱哪里去了?

        为了查清这2140亿的准确下落,国务院决定动用审计之剑。在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总理办公会上,朱镕基三次点将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要审计牵头,财政等7个部门配合,清查审计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的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粮油收购贷款情况,为下一步的粮改摸清家底。

        5月份开始,全国5万名审计人员厉兵秣马迅速上阵,审计署、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八部委组成的16个国务院检查组,分赴各地对粮食清查审计进行督察。“不斩楼兰终不还”,建国以来参与人数最多、审计规模最大、历时时间最长的一次特大审计行动开始了!

        

谁“亏”谁“损”: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如此巨大的窟窿是怎样产生的呢?说起这庞大的财务挂账,财政部门有财政部门的说法,粮食系统有粮食系统的苦衷,以至现在到底是谁亏谁损,也成了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实际上,粮食系统不是一诞生就亏损的。从我们查阅的资料可以发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粮食系统不仅没有亏损的,而且还略有盈利。是什么原因导致今天这一尴尬局面的呢?这里有一个演变过程。

        从1953年到1960年的8年里,据会计资料统计,粮食商业平均每年实现利润1.89亿元,加上粮油工业利润0.88亿元,利润总额2.77亿元。

        这8年,粮食企业能够做到对国家上缴一定的利润,从前面我们对粮食补贴的介绍中可以看出,这主要得益于当时的粮油销售价格高于收购价格,有合理的购销差价。

        从1961年到1978年18里,由于多次调高粮油统购价格,而统销价格没有相应调整,粮食购销价格逐渐拉平,个别品种倒挂;食用油购销价格普遍倒挂,企业经营由盈利变为亏损。这期间,粮油商品虽然还保留有一定的地区差价、原粮和成品粮差价以及品质差价,但远远不能弥补企业开支的商品流通费用,需要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这18年里,粮食商业经营平价粮油国家平均每年补贴24.06亿元,用粮油工业、运输企业和议价经营实现的利润2.55亿元抵顶后,国家净补贴21.51亿元。

        在此期间,国家财政预算和企业财务,都是把粮油超购加价款和提高粮油统购价格而增加的政策性支出作为企业亏损处理,没有同企业正常经营与实现的盈利划分开来分别报账。这样做的结果,一是助长了这些企业不讲核算,开支大手大脚;二是有些企业即使主观很努力,经营管理很好也是亏损,政策性支出掩盖了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至出现“只抓购、销、调,不管赔多少”的错误认识。这便是政企不分的弊端。事上,除了一部分政策性亏损是粮食系统无法解决的,还有相当一部分亏损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出现的亏损,只要加强管理,改善经营,就完全能减少相当一部分的亏损。1977年粮食系统开展强化管理、增收节支的活动,结果到1978年,年亏损额下降到32亿元,1977年、1978年两年共扭亏20亿元,其中13亿元就完全是改善经营管理和增收节支而减少的亏损。但后来我们没有认真总结经验,加上不敢触及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购销价格倒挂现象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倒挂比例越来越大,以至国有粮食系统亏损越来越多,包袱越来越重。

        1979年至1984年的6年里,粮油购销价格全面倒挂,加上购销业务不断扩大,超购比重相应增大,粮油价格倒挂补贴和经营费用以及超购加价等支出越来越多,粮食系统亏损日趋严重,粮油补贴居高不下。1992年全国国有粮食系统亏损230.17亿元,1996年亏损380亿元,1997年亏损480亿元,而1998年仅第一季度就亏损了270亿元。三年粮食丰收,三年粮食企业亏损,并且越是产粮区亏损问题越严重。1997年,湖北粮食系统贷款余额为320亿元,当年亏损37.23亿元,成为国有粮食企业的沉重负担,导致整个粮食系统的循环不畅。

        如果把所有的亏损都记在粮食系统身上,显然是有失公正的,而把所有的亏损都放在政策性亏损的篮子里,也是不符合事实的。那么到底哪些是粮食系统的经营性亏损,哪些是国家的政策性亏损呢?到底谁亏得多谁亏得少呢?这在过去一直是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这不怪财务人员做账不清,也不能怪财政监督不严,粮食流通体制里的政企不分注定了这是一笔扯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

        至今为止,我国的国有粮食系统仍然集三种行为于一身:一是宏观调控功能,二是福利功能,三是经营功能。其中宏观调控功能和福利功能属于政府行为,而经营功能属于企业行为。这也就是说,粮食系统既是政府管理部门也是企业经营单位。这种政企不分的状况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完成了政企分开的改革,但惟有国有粮食系统仍然保持着这种“官不官,商不商”的身份。因此有人把国有粮食系统称为中国改革20年来计划经济硕果仅存的最后一个堡垒,它本身保留的计划经济特殊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相互撞击,从而暴露出许多弊端与缺陷。企业行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政府行为又要求粮食部门以维持粮食的有效供给为目标,二者混在一起,从经营的角度上看,高政策性捆住了粮食系统的手脚,无法自主开展经营;而从管理的角度上看,盈利性又影响了政府行为的实施,两方面都要兼顾,结果往往是两方面都受到影响。

        这种既要管理又要经营的体制,必然带来职责不明、权益不清的情况,亏损挂账便是其中最直接的后果。由于国有粮食系统担负着为国家收、销、存、调粮食的任务,其中因政策因素,必然出现一部分亏损,这就是所谓的“政策性亏损”;而粮食系统同时也是一个经营实体,在其经营中必然出现有盈有亏的现象,这便是所谓“经营性亏损”。虽然名字有两个,财务制度也是要求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开管理,独立核算,但事实上是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经营上出现了亏损,往政策性亏损的篮子里一扔,让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去背包袱,从而养成一些粮食企业吃大锅饭的现象;而经营上出现了盈利,往往也会被政策性亏损冲抵,结果又严重影响了粮食企业的经营积极性,结果也走上了“不亏白不亏”的道路。这种体制不仅不利于国有粮食系统改善经营、增强活力,更加严重的是人为地造成许多漏洞,让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政策性业务与政策性亏损大做文章。有的把以保护价收购来的粮食甚至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储备粮,低价转手卖给个体粮商,自己坐分红利的同时,又把大量的亏损挂在国家的账上;有的甚至挪用国家的粮油收购资金进行非粮油经营,盈了进自己的腰包,亏了由国家“买单”。由此看来,在这2000亿元的财务窟窿里,既有属于政策性因素导致的亏损,也有粮食系统自身商业性经营出现的亏损。二者有意无意地混在一起,便弄成了现在这本“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糊涂账。

        但我们又不能不弄清楚。经过5万审计干部历时6个多半月的专项审计,我们终于对这笔庞大的亏损窟窿有了一个比较明白的了解。12月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发布了最后的审计结果:经过对全国30850万个粮食企业和2499个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和2594个财政部门进行专项审计与调查,初步确定,从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新增的2000多亿元财务挂账中,有1400多亿元属于正常挂账,不正常挂账的有600多亿元。不正常挂账中最主要的问题,一是虚报财务挂账,违反财会制度处理账务比较普遍;二是粮食资金管理漏洞较多,导致资金出现巨大缺口;三是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违纪违规严重。审计发现和查处的严重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管理混乱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以及个人贪污侵占公款等违反财经法规的案件达1181起,其中已有16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仓大也怕耗子多



        6年时间产生600多亿元的不正常亏损挂账,一年100个亿,数额之大,令人震惊。这600多亿元,都是国家的钱,是中国纳税人的钱,是群众存在银行里的钱,怎么会一下子说没了就没了呢?人们不禁要问,这600多亿元钱,到底到哪里去了?

        据5万审计人员的审计,这600亿元属于不正常亏损挂账。不正常在哪里呢?审计结论是:管理混乱,经营不善,违纪违法,贪污挪用……这其中最令我们切齿痛恨的便是靠粮吃粮的“粮耗子”。从已经查处的一批批涉及金额动辄几千万上亿元的违法案件中,我们看到,硕鼠猖獗,是造成今天这种不正常亏损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据审计人员审计,在吞粮挖款的“鼠群”中,有三种引人注目的“老鼠”:第一种就是粮食系统内部的“仓鼠”,第二种是地方政府及各个权力部门的“官鼠”,第三种是银行系统里的“银鼠”。他们一齐钻山打洞进入国家的粮仓,偷国家的粮食,吃国家的粮款,挖国家的补贴……先看来自粮食系统内部的“仓鼠”:7月10日,黑龙江省富锦市,面对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审计组的到来,富锦市粮食局、粮库及市政府的有关领导都拍胸脯说:“我们这疙瘩不会有问题。”

        富锦市地处三江平原,是黑龙江省产粮区,富锦市粮库是黑龙江省21个国家粮库之一,常规存储量在6万吨左右。在清查中,审计组发现,这个粮库1997年3月、7月、10月的库存报表上显示:库存量从3.4万吨突然增加到10.6万吨。

        进一步的调查还发现,1998年5月25日一天出库粮食2800多吨,通过汽车运输发往大连,如果以每台汽车装8吨计算,需要3500多辆车,常规情况需要3个多月才能运完,但粮库6月25日的账上反映,销售款已然入账,两者的时间根本就对不上,种种蛛丝马迹被审计组探到,按图索骥的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从1997年3月到1998年3月,富锦市粮库分4次集体作弊,伪造假凭证3000余张,造成收购国家储备粮570万吨的假象,套得农业发展银行贷款3967万元,骗取国家政策性补贴339万元。

        为了玩这个“空手道”,粮库十几名专业人员集中暗室,“流水作业”伪造票据。为了使假账更逼真,开票人员将以前农民交粮存根上的姓名、村屯抄写下来,编造收粮数量、金额,填写收粮票据,然后分盖各环节经手人名章,完成收粮入库凭证3000余张。真可谓煞费苦心。他们以此方法累计四次虚假收购粮食4万多吨,共骗取国家贷款补贴4300多万元。其中有1255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入各银行的储蓄所及信用社30多个户头。

        对于粮库所做手脚,作为主管部门的富锦市粮食局并非不知道。1998年5月,粮食局曾组织单位内部清查,发现粮库存在虚购问题,局里并未做任何处理,而且还想了个办法,让粮库将虚构的“粮食”虚销了事。

        1998年7月21日,该市副市长郭某被免职、待审查;对涉及此案的其他有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发生在富锦市的事说明,在国家的粮仓里,还有这样一窝鼠辈,利用权力,挤占用粮款,丝毫不顾手持白条、满脸痛苦与怨愤的农民,也将紧缩开支、付出巨资的政府搁在一旁。但随着审计行动的日益深入,人们发现,富锦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隐藏在下面的还有数量惊人的“大老鼠”!

        山西省南河湾国家油脂储备库原法人代表张金贵,在任期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2500万元。在张金贵任职的11年时间里,他将其妻、女、婿等亲属9人安排在该库财务、经销、检验等要害部门,肆意侵蚀国家财产。1993年2月至1995年,张批准拨付1000多万元给由其女婿负责、女儿任会计的该库驻广州经销部用于经营。此经销部的财务收支一直脱离该库监管,至今不但未交分文利润,而且还造成呆账100万元,本息损失150多万元。1994年4月,张金贵擅自与私营企业华晋公司(出资人为张金贵女婿等)庞荣祥(其子为华晋公司出资人之一)签订订购豆油合同,并向庞支付合同款1500多万元。合同部分履行后,张金贵与庞协商中止,至今仍有1100多万元款项血本无归…到此人们不禁要问,如此数额的资金移动,难道没有制度控制?有,但该库的一些规章制度纯属虚设;制度虽有,但往往凭张金贵口头“指示”,即可动用成千上万的资财。

        该案案情传至北京,震动高层。据了解,张金贵等人目前已被依法羁押。

        云南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胆子也不小。他们竟敢挪用巨额粮油收购专项贷款,从事非粮油经营活动。经调查核实,从1993年12月至1998年5月,这个储备库挪用政策性粮油贷款资金达1.0995亿元。其中经省粮食局局长王家仁主持会议同意和个人签字同意批准的就达2372.65亿元;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杨和清擅自决定挪用的达8146.98元;储备库现主任李国宪决定挪用的475.19万元。被挪用的资金中仅用于经营白糖的项目就已损失本金337万元。

        除此之外,1997年11月,昆明国家粮食中转库在国务院对粮食销售作出明确规定,不得逆向操作、低价销售的情况下,为了部门利益多次向省粮食局提出降价销售陈粮的要求,省粮食局主要领导竟擅自同意这个库降价销售粮食1亿斤,致使这个库造成亏损3208万元。

        如此胆大妄为,弄虚作假,再殷实的国库也会被挖空。

        挖国库,谋私利,是审计中发现的最普遍也最严重的问题。他们动辄挪用、占用数千万上亿元的粮油专项收购资金,建高楼,修宾馆,买汽车甚至吃喝玩乐,国家怎么不会亏个大窟窿?农民怎么不会拿着“白条”骂娘?在四川,一个县的粮食系统自1992年以来共挤占挪用粮款1.57亿元,用于盖酒楼饭店、对外投资及其他附营业务;在吉林,一个小城市的粮食企业动用1.6亿元粮款,购买了大批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几十年用不完的资财;在安徽,一个县的粮食系统挪用收购资金,不但办起宾馆、招待所、澡堂子、加油站等各种牟利的经济实体,还在黄山风景区设立了粮食局的“办事处”;在浙江,许多县市的粮食部门都有自己的宾馆、饭店,从二星级到四星级一应俱全;有的地方还把收购资金借给干部、职工,有的地方搞什么“节粮分流”,下岗职工每人分2万斤粮食,吃光分净。

        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对北京市、山东省16个粮库、接运公司1992年以来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审计,发现这16个单位普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的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虚报冒领财政补贴,截留国家专项收入;有的经营收入不入账,为企业的不良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私自挪用粮油贷款。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亿元,占这些企业资产总额的12%,个别粮库达30%以上。1992年4月到1997年末,这些企业共新增财务挂账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近亿元,到1998年5月末,又达到1.22亿元,比1997年度增加了2360万元。在这些不合理占用的农发行贷款中,有的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巨额资财损失,有的因财政补贴未补而形成挂账,有的因其他部门挤占挪用大量贷款,有的将收储粮油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盯上粮款这块“肥肉”的,还有地方政府及各个权力部门的“官鼠”:在辽宁,一个县工商、外经和公安等部门长期借用粮库的农发行贷款113万元,最长的达6年,最短的也有4年;1995年2月,在内蒙古,一个县政府为解决县制酒厂无米下锅的困难,“拉郎配”将酒厂划归粮食局,消耗粮食企业资金3100多万元;在吉林,一些政府驻外地办事处简直把粮食部门当成了提款机,伸手即可“借到”数百万……粮款进入收购程序原本应当封闭运行,但令人无法相信的是,执行封闭职责和国家政策的银行中也出现了偷扒粮款的“银鼠”:从1996年开始获准建立的分支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一年之内搞了2000多个分支机构,挪用320亿元,亏损197亿元。到1997年,这种情形有增无减,有的省级分行拿1750万元贷款先建酒店,有的地区分行把1.79亿元粮食专款贷给非粮食收购企业,至1998年5月末仍有7800多万元没有收回……初步审计分析表明,挪占粮款主要是涉及个人侵吞,企业、部门挪用和政府干预占用几方面。那么粮款哪里去了呢?变成了宾馆、办公楼,职工住房,还有轿车、手机等高级消费品,以及拿去炒股、炒期货、房地产去了。

        挂账挂到何时了?

        政策性亏,经营上赔,硕鼠挖,于是造成2000多亿元的窟窿全部压在了国有粮食系统。如果分摊到400多万职工身上,每人要负担5万元,如果分解到各个粮食企业,大部分企业将资不抵债显然,这么沉重的包袱,由国有粮食系统独家承担是承担不了的,况且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政策性亏损,是不应该由粮食系统承担的。但财政没有钱补,企业没有能力贴,在此情况下,粮食系统也只能踢皮球,将这包袱挂到银行的身上。

        许多人也许不明白,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都对粮食系统的政策性亏损有补贴,怎么还会有政策性的亏损挂账呢?

        这正是国有粮食系统感到冤屈的地方。过去,我国对粮食政策性亏损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一般亏多少补多少,在这一段时间,亏补基本平衡,因而很少有挂账的现象。后来,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粮食企业亏损和提价补贴等部分补贴划归地方财政负担,由于一些政策不配套,加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不一,以至许多应该由地方财政补贴的政策性亏损却未有及时补贴,从而造成挂账现象。而银行也实行了拨改贷的改革,于是本金未还,利息又来,狮子滚雪球,越滚越大,最后导致今天这个尴尬局面。

        在这方面,地方政府也有地方政府的难处。在财政体制上,中央对地方基本实行的是大包干体制,地方上交中央基数一定几年不变,粮油提价不能调减包干基数。而近几年粮食收购价多次上调,运价也大幅度提高,贷款利率则一涨再涨,给地方财政带来很大压力。地方普遍反映,中央只管出政策,不管拿票子,负担甩给地方财政不合理,因此许多地方政府没有按中央要求进行财政补贴。据统计,在国有粮食系统现有政策性财务挂账中,约有90%属于地方政府应补未补的财政补贴。这部分资金不仅挤占了国有粮食系统的资金,而且还要由国有粮食系统支付利息和罚息,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粮食系统确实也难以体现自己的经营活力。

        除了地方财政补贴不到位,现行“大锅饭”性质的粮食流通体制也造成国有粮食经营部门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甚至违背起码的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政策性与商业性经营活动。逆向操作便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现象。按照现行政策,国有企业从农民手中买粮所需资金均由农业发展银行提供贷款;卖粮食的时候,售价是收购价加上最低利润和合理费用,也即“顺价销售”;最后粮食企业归还贷款,所赚微利用于自己开支,利息则由财政补贴。如按此操作,则粮食系统不仅不会出现大的亏损,反而会略有盈利,能支付一部分开支。可事实上许多企业没有这样做,相反却搞“逆向操作”。比如,他们按国家规定以每斤粮食0.6元收购进来,常规作法是按国家政策,以每斤0.7元卖出,归还收购贷款后还有0.1元支付各项费用。但他们偏不这样做,却以每斤粮食0.5元卖掉,收回来的钱先补自己的亏损和费用,剩下两毛钱还银行,有的甚至这两毛钱也不还,挂在那里吧。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从1995年到1997年粮食连续3年丰收,市场上价格降了,中央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出台政策要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保护价要高于市场价。如果此政策能够完全执行,粮源就会集中在国有粮食企业手里,以后顺价销售就不成问题。偏偏一些地方、一些企业不听话,没有严格执行政策,农民就跑到集贸市场上低价出售,一些私商低进低出,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卖不出去,一急,也跟着降价,亏本销售,形成恶性循环,窟窿越来越大,反正亏了本由银行拿钱,吃大锅饭的体制加上银行失于监管,造成了“大黑洞”。另外,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包袱重,经营环节多,导致粮食经营成本较高,在市场上难以与个体私营粮贩竞争,从而出此下策。这样一来,亏损越来越大,挂账也越来越多。而目前政企不分的大锅饭体制纵容了粮食系统的挂账行为,以至该挂的挂,不该挂的也挂,反正是债多不压身,“不亏白不亏,不挂白不挂”。

        长期而巨额的亏损挂账,无论是对财政还是对国有粮食系统,都产生了不良影响,表现在:(1)当年已发生的亏损,不能完整地体现在财政决算上,财政支出不真实,形成隐性财政赤字。(2)财政欠企业的,企业欠银行的,贷款超计划,到期不能归还,银行对企业采取加息、罚息、限制贷款等措施,不仅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多角债难清理,而且因债上加息,使企业负担越背越重。旧的挂账未解决又出现新挂账,形成恶性循环。(3)地方财政为缓解挂账矛盾,对企业实行盈利亏损捆起来包干的作法,并把盈利全部或大部分用于抵亏,企业看到无论创造多少利润都难以弥补平价亏空,索性甩手不干,造成政策性亏损吞了经营利润。(4)挂账成了一些企业不合理开支的掩蔽所,把经营性亏损与政策性亏损一起挂在账上,以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

        财务挂账,是一种典型的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作法,说穿了,其实质是一种隐性财政赤字。它不仅掩盖了财政状况的真实性,使大量信贷资金沉淀,影响银行业务的开展,又使地方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任其发展下去,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把粮食、财政、银行都拖垮,直到影响整个经济的正常运转。这决不是耸人听闻,事实上,巨额的财务挂账,已达到国家财政难以承受的地步。因此,制止和消化粮食财务历史挂账,杜绝新的挂账,不仅是个粮食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关系重大的经济问题。

        1995年开始,中央对粮食系统实行“两线运行”改革,其中有一个内容,便是消化财务挂账。当时采取的措施,一是要求地方财政给足正常的政策性补贴,国务院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对粮食企业的补贴一定要落实,拨补要及时,保证不拖不欠,足额到位。企业不承担政策性亏损”,二是对实行“两线运行”后的粮食企业实行挂账停息,要求5年内消化全部的挂账。

        1998年的粮改则更加突出地把消化历史挂账和杜绝新出现的挂账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在“四分开一完善”的粮改政策中,规定以1992年3月底为新老挂账分开的界限,全面解决粮食挂账。为此,国务院要求各地粮食企业在5至10年内消化1992年至今的所有亏损,国家财政拿出600亿元资金,承担在此期间内的亏损挂账的利息,挤占挪用的贷款也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同时,国务院规定,自1998年6月份以后,国有粮食企业不允许再发生新的亏损挂账,如再有新的挂账,甚至要拿省长是问。

        态度坚定,不容商量,这就是我们推行粮改政策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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