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到成大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两天一夜。
第一天开完会後,在成大校园内随兴漫步。
走着走着,突然想起她曾说暑假时可能会回台湾开同学会,
那麽或许她会回高中母校走走吧?
这个念头刚起,我立刻转身离开成大校园,走出成大校门。
在街上只走了五分钟,便来到高中母校的校门口。
高中毕业後,虽然念大学和研究所时常经过母校门口,却从未走进。
如今终於在毕业20年後,又走进母校。
今天是星期六,学校不上课,校园里没什麽人在走动,很安静。
想起以前念书时,周休二日尚未实施,星期六还是得上课。
虽然多放假是好事,但我这些年来常庆幸那时星期六没放假,
所以跟她通纸条的那段日子,一星期可以有六次来回,而非五次。
很多楼拆了,原地盖起新的楼,这座待了三年的校园看起来很陌生。
唯一熟悉的,是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依然是三层,虽然外墙刷了新的颜色,但并未改建。
夹在各式各样新建大楼之间,这栋楼显得老旧而突兀。
我缓缓走向它,大约还剩30步距离时,听到一阵笑闹声。
在好奇心驱使下,我走近声音传来的方向。
声音是从一楼某间教室传出,我在教室外的走廊停下脚步。
教室内约有30个人,男女都有。
虽然多数看来三、四十岁,但看起来像是五十岁的人也有。
或许是以前毕业的补校学生吧。
教室内的笑闹声突然停止,几秒後传来吉他声。
讲台上有个女子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自弹自唱。
唱的是《DonnaDonna》,JoanBaez的歌,
也是她学会弹的第一首西洋歌。
我微微一惊,偷偷打量这个弹吉他的女子。
这女子穿着棉布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发型简单而清爽,
是那种脑後打薄的短发。
虽然看起来已经30多岁,但清秀的脸庞上透着三分稚气。
我不知道这女子的吉他弹得有多好,但歌声很好听,清亮而乾净。
虽然唱的是英文歌,但咬字和发音都很自然,不会带着奇怪的腔调。
我听了一会,有些入迷,一直呆立在走廊。
突然间,我的心跳加速,因为我将这女子和她联想在一起。
会是她吗?
莫非她们班刚好在今天选择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可能吗?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心脏快从嘴里跳出。
但没多久一桶冷水便从头上浇落。
一来利用暑假时间开同学会的人很多;
二来这间教室在一楼,而我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却在二楼。
因此我很难想像她会出现在这间教室。
《DonnaDonna》唱完了,教室内掌声雷动还夹杂着“安可”声。
女子原本想站起身走下台,却禁不住台下一再鼓噪,只好又坐下。
坐下的瞬间,女子略转过头,正好与我视线相对。
女子微微一笑,那笑容彷佛是说:“欢迎。”
也彷佛是问:“好听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而且一直站在走廊上似乎也不太礼貌。
我朝女子点了点头後,便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身後再度传来吉他的旋律和女子的歌声。
这次是《Jackaroe》,又是JoanBaez的歌。
我不禁停下脚步。
这女子显然喜欢JoanBaez的歌,跟她一样。
但如果这女子真的是她,为什麽不弹《DiamondsandRust》?
想通了这点,我顿时觉得失望。
在心里叹口气後便缓步向前,身後《Jackaroe》的歌声越来越淡。
tmarried
Soheydidagree
tmarried
Sowyouandme
Oyouandme……
这对恋人後来结成了连理,而且过得幸福美满。
这对恋人後来结成了连理,为何你我不能?
为何你我不能?
她说得没错,《Jackaroe》的旋律和歌词,都有一股化不开的悲伤。
以前听《Jackaroe》时并不觉得悲伤,但现在听来心里却觉得酸。
“为何你我不能?”
是啊,为什麽我和她不能在一起?
我不想陷入这种感伤的情绪中,便迈开脚步走到楼梯口,
然後快步爬楼梯到二楼。
我走进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四下看了看,好像有些变,又好像没变。
经过这麽多年,对这间教室最深的印象,就是我的座位所在的位置。
课桌椅虽然变新了,但仍然是课桌下有空间可充当抽屉的那种桌子。
我坐在以前的座位,低头一瞥,抽屉空空如也。
右手下意识往抽屉内掏了掏,这是以前进教室坐下後的第一个动作。
抽屉内果然没有任何东西,只有淡淡一层灰尘。
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小纸条,在纸条上写下:“我可以见你吗?”
然後轻轻放进抽屉。
虽然有些无聊,但这些年来,我老想这麽做。
开学後上课的学弟看到这纸条时,应该会吓一跳吧。
他会像我一样,怀疑是鬼吗?
我直起身,轻靠着椅背,看着黑板。
21年过去了,黑板还是绿色的,却始终叫黑板。
“你好。”
我闻声转头,刚刚以吉他自弹自唱《DonnaDonna》的女子,
正站在教室门口,她的吉他背在左肩。
我有些惊讶,但还是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这是我的母校。”她说。
“喔。”我说。
“你不觉得讶异吗?”她说,“一个女生从男校毕业?”
“这也是我的母校。”我说,“所以我知道这里晚上有补校,而补校
有收女学生。”
“原来我们是校友。”她笑了笑。
“你们是在开同学会吧?”我问。
“是呀。”她说。
“同学会结束了?”
“还没。”她说,“我只是溜上来一下,想在这间教室弹一首歌。”
“弹一首歌?”
“嗯。”她点点头。
她缓缓走进教室,四处打量一番,像我刚刚走进教室的反应一样。
“刚刚那间教室,是我高三时的教室。”她说,“由於我们补校学生
从没见过下午时分的校园,便选在教室开同学会。”
“同学会的气氛很热烈,你们班上同学的感情一定很好。”
“是呀。不过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为什麽?”
“这间教室,是我高二时待的教室。”她边漫步,边说:
“我对这间教室的感情很深。”
“我高二时也在这间教室上课。”我说。
“哦?”她楞了一下,然後笑了笑说:“真巧。”
她在离我三步远的距离停下脚步。
“我可以坐你现在坐的椅子吗?”她问。
“喔?”我有点吃惊,站起身离开座位两步,“请坐。”
她将吉他从左肩卸下,随手摆在身旁的课桌上,然後走近我的座位。
“谢谢。”她坐下後说,“我高二时就坐在这个位置上课。”
我原本想说:我也是。
但不知怎的,竟然有些紧张,说不出话来。
“你的吉他弹得很好。”定了定心神後,我说。
“谢谢。”她说,“弹吉他是我念高中时的习惯,也是兴趣。”
“我高中时的习惯是念书,兴趣也是念书。”
“你讲话的语气,很像我高二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她微微一笑,
“我就是想在这间教室、坐在这个位置,为那个朋友弹首歌。”
她右手轻轻抚摸桌面,缓缓的,如释重负般,呼出一口气。
略抬起头看了看黑板,仰头看看天花板,再转头看看四周的墙。
然後低下头看了一眼抽屉。
她突然像是受到惊吓一样弓起身,嘴里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停顿了几秒後,她伸手把抽屉内我刚写的纸条拿出来。
她看了纸条一眼,随即抬头注视着我。
“那是我写的。”我说,“念高二时,每天早上都可以在抽屉里发现
有人写纸条给我,而我也会在那张纸条上写些字,再放回抽屉。”
“应该是跟你同一个座位的补校学生写的。”她说。
“你猜对了。”我说,“但我刚开始还以为是鬼吓我呢?”
“那是因为你笨。”她笑了笑,“是你自己把补校学生当成鬼的。”
“只怪我抽屉不收拾乾净。”我也笑了笑,“活该被吓。”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
“你知道吗?我念高二时,每天傍晚匆忙进教室後所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坐在座位上写纸条,写完後放进抽屉。”
“我……”我突然结巴,接不下话。过了一会,才勉强说出:
“我现在知道了。”
“就在这间教室,我认识了一个没公德心、低级无聊的高中男生。”
“真巧。”我说,“我也在这间教室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清新脱俗
的补校女生。”
“可以跟你借枝笔吗?”她问。
我将笔递给她,她伸手接过。
她在那张小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再将纸条递给我。
纸条上在“我可以见你吗?”下面,有一列笔直的字:
“我也想见你。”
我们互相注视着,彼此的视线都没离开,像正凝望着过去的青春。
虽然只有十几秒钟,却像逝去的21年那样漫长。
视线变得有点模糊时,我首先打破沉默,说:
“这间教好像没变。”
“教室是没什麽变,但窗外的景色变了很多。”她看了一眼窗外。
抽屉内的时空或许停留在当年,但窗外的世界却不断前进与改变。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说。
“应该是: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她笑了笑,“你多加了两个“的”。”
“不好意思。”我也笑了笑,“这是自从高二某次写一万字作文後,
所养成的坏习惯。”
“看来那次作文,对你的影响很大。”
“没错。”我点点头,“我现在写文章会到处加“的”混字数。”
“你太dirty了。”她笑了起来,略显稚气的脸庞更年轻了。
“不过如果没有那次作文,我便不会认识那位心地善良、清新脱俗的
补校女生了。”
“如果没认识那位女学生,你现在恐怕还是没公德心、低级无聊。”
“应该是吧。”
“那你认为,我们前辈子共回眸了几次?”
“详细数字不知道,但已经确定超过五百次。”
我们相视而笑,能够擦肩而过就不枉前世的回眸了。
“想听《DiamondsandRust》吗?”她说。
“这得回眸一千次以上呢。”我说,“难怪我这辈子脖子老觉得酸,
一定是前世回眸太多次。”
“那你听完後,会痛哭流涕吗?”
“一定会。”我笑了笑,“跟听到某人的冷笑话一样。”
她站起身,走到刚刚摆放吉他的桌边,拉开吉他封套取出吉他。
我突然发现她的吉他封套上吊着两颗红,仔细一看,是相思豆。
她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那两颗红,便笑说:
“你真会捡。都过了21年了,这两颗豆子还是那麽红。”
我的记忆瞬间回到21年前台风天的校门口。
耳边彷佛响起当时的狂风怒号,浑身也有湿透的错觉。
等我回过神,她已调好背带,将吉他背在身前,顺势坐在课桌上。
“好多年没弹这首歌了。”她说,“如果弹错可别笑我。”
“你忘了我根本不会乐器吗?你弹错了我也不知道。”我笑了笑,
“你只要小心吉他的弦,可能会断喔。”
“嗯,因为你是英雄。”她笑得很开心,“所以我会小心的。”
然後她收起笑声,低下头,试弹了几个和弦。
“我准备好了。”她抬起头问,“你准备好了吗?”
“嗯。”我做了个深呼吸後,点了点头。
但当她的手指在吉他弦上划下第一道弧线时,我突然很激动。
21年了,时间虽然像《Riverofurn》所唱的那样永不回头,
但我依然清楚记得她在纸条上告诉我《DiamondsandRust》的故事。
《DiamondsandRust》的吉他前奏约30秒,晚了21年的30秒。
前奏还在流转,她还没开口唱歌前,我已经感觉到眼角的湿润。
“ell,I''llbedamned……again……”
她才唱第一句,我的泪水便在眼眶内不安分地蠢动,差点夺眶而出。
她唱歌时的神情很平和,看不出任何波动,直到唱到那句: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时,
她脸上才露出微笑。
而我始终藉着深呼吸来平息内心的波涛。
“Yes,Iloveyoudearly
Andifyou''remediamondsandrust
I''vealreadypaid……”
吉他的旋律渐歇,然後完全静止。
她眼里闪着泪光,脸上却洋溢着淡淡的满足。
我也觉得满足,尤其是眼眶内的水分早已饱满。
“快上课了。”她看了看阳光射来的方向,轻轻地说。
“已经下课一会了。”我也看了一眼阳光射来的方向。
而黄昏的阳光,正斜斜的洒进抽屉,抽屉内透出一股温暖的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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