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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记之过去的歌

        夏季过去,转秋了。

        不小心逛进家乐记的人,很有几个成了常客。象朱海莎这样子,三五天来这里赖一下午,最后让施家乐老不客气地当成了临时员工,帮着钉钉敲敲地做得也开心的紧。

        施家乐也有疑问,这个女人不用工作么?年纪不过二十五六,正是别人地办公桌前死去活来的辰光,她何德何能,居然穿着平底鞋到处晃?可是偏又顶着黑眼圈,永恒没睡够的样子。坐在工作台前,哈欠一个接一个的打,神智倒十分清醒,也没见出什么失误。

        虽然困惑,但是施家乐的原则是你若不说,我就不问。不是不好奇,怕问到尴尬处,大家不好看相。朱海莎人不错,大方开朗,学识也好,家乐记里颇有几处地方用了些怪字,她瞟一眼就读得出来,两个人谈天说地,很是相得,近段时间来,这样子的人越来越少碰到,施家乐懂得珍惜。

        混熟了,朱梅莎自动报上家门,原来是记者出身,有心成家,再四处跑不太合时宜,故此转成编辑,工作时间与常人不同,多半在深夜时分。又有职业文字工作者的通病,不爱多睡觉,下午的时光空出大把,愿意将之断送在家乐记这样的地方。

        两个女人,一旦叽叽哝哝说起该类话题来就停不住。朱梅莎觉得人最好是这个时候成家,知道什么是恰到好处的责任和感情,会动心,但不至于象十八九岁一样为情焚身,也不见得老到一切象例行公事。夫妻间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谁说不能幸福一世?

        施家乐很是首肯该位女士的观点,并且真心希望她万事如意。

        八月底,逢到七夕,朱梅莎闲中生事,想要送一件礼物给未来配偶。以伊们现在的关系,施家乐觉得还是送金银财宝珍珠玛瑙比较好,遂了送礼的心,也乘了收礼的意,而且保值套现也比较容易一些。这个想法不加思索地冒出来,施家乐就想给自己一嘴巴子,庸俗,怎么就庸俗到这地步了呢?

        为了弥补自己无心的过失,施家乐决定为朱梅莎做得更好些。

        大约是在家乐记时也陶冶了些时日,朱梅莎的眼角高起来,翻阅半日,居然没看到心水的东西。施家乐这下子急了,这不是毁了招牌吗,看样子,非要度身定制才能灭口。

        “说吧,贵配偶平素有什么爱好?”

        “他看见街上跑过的奔驰就会走不动。”

        施家乐气结:“我给你奔驰公司斯图加特总部的电话?”

        “那倒不用,你给我五百万就好。”

        “有五百万,啥人还同你在这里白话?”

        笑骂了一阵子,朱梅莎还是认真想到了,他的床头常年有一套金庸小说。

        “咦,哪一部?”

        “。”

        施家乐也喜欢这部,令狐冲落拓浪子,无可无不可的性格大合彼意,西湖梅庄一段更是写得匪夷所思,只是盈盈姑娘为这段情,真是委屈了。做女子没前途,几百年前就注定。

        “呃。。他喜欢这部书不光为写得好,另有故事。”

        哟,这个也知道,可见夫妻之间果然已是和光同尘,无可不言了。

        “他大学里有一个学妹,两个人感情很好,后来,因为毕业去向不合,才分的手。他很喜欢她,还关心她过得如何。”

        “我们俩是打定主意脚踏实地过日子的,可是,我不能一笔抹杀他的过去呀,而且,我想他不能忘怀的也只是那段时光那段情,而非单单那个姑娘,花花轿子人抬人,留一点空间给他,他只有对我更好。”

        说得这样通透,施家乐无言以对。

        “咦,你倒是不嫉妒呵。”

        “切,犯七出之条的,”朱梅莎眼睛一眨,连消带打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如果这样,施家乐倒是有一套礼品不错,可是她有些许舍不得。那是几十方印章,用的倒只是普通青田石,可是花的心血着实不一般。

        宝文堂书店出的金庸小说,本本扉页钤了一枚闲章,不知花了老先生几番功夫,才找得到。施家乐读了不少印谱,也才看得到少部分出处。本来这厮就是个爱讲究细枝小节的,去人家茶馆喝茶,上好的信阳毛尖也只会牛饮,却对那把写着茶谱的破扇子念念不忘。这下子还不痴迷。从读第一本开始收藏,后来更是拿着把篆刻刀,一方方地临。

        好歹快全了一套,看得象心头一宝。这早晚拿出来送人,施家乐有些肉痛。

        这种心理其实很矛盾,按施家乐的性格,万物过眼皆为我所有,其实,真正快乐的是那个过程,指头发酸,肌肉紧绷,放下印规,长长舒一口气,深深在印泥上摁下去,等待着拙作现身的那一刻。甚么都已值回。

        可是,可是,施家乐没能留下身边最重要的一件物事,深深遗憾,因此在有意无意纵容自己留下能拥有的一切。

        朱梅莎迟疑在那里:“不然,就拿这个好了,其实,这里每件都不错,他一样也会欢天喜地。”

        这性格很叫人喜欢,能得到的就是好的,有一点快乐就好好享用,莫要辜负哪怕一时春光。肯退一步,一定海更阔,天更空。

        喜欢归喜欢,施家乐没修炼到如此境界。

        不不不,为什么要勉强,能让她再开心一点,就再开心一点。人生有几回能得偿所愿。

        施家乐慷慨地拿出心头好,与朱梅莎共享,她眼睛发亮,明明是识货人。这下子,施家乐也开心起来,不为那个幸运的男人,也不单只为朱梅莎,每一件礼物被客人带走的时候,施家乐都希望它们能得其所在。连韦小宝尚且知道,宝剑赠烈士,红粉送那个佳人。

        这一套被挑出来,放到一边。“白衣大士门下”是说仪琳故事,小尼姑一生,也不晓得是念观音菩萨的时候多些,还是念令狐大哥的时候多些。“柏下琴”取苦中作乐之意,当是令狐中绝症在身,犹自饮酒长歌,浑不在意。“襟上杭州旧酒痕”最是无行风范,不明白最后为什么是黄钟公而不是丹青生长叹,人生于世,忧多乐少,本就如此。“吾本澹荡人”是大势已去,令狐冲这一世再也松不开盈盈姑娘的手,故作此语。

        施家乐看来看去,勾起层层回忆。有一方印面不好,砂钉避不开,所以琴字最后那一笔有缺口。当时也犹豫要不要重刻来着,后来到底是瘌痢头儿子自家的好,留下来了。今日看来,一种温柔犹存,添多少岁月痕迹。罢罢罢,这一去就不是施家的人了。

        朱梅莎一一仔细看过去,脸色也不对起来,眼见此人即将使出谄媚大法,施家乐慌了,护小鸡一样围住,倘若有人明刀火杖,也有个防备。

        “施家乐~~~~”

        “免谈!”

        “家乐,我结婚后就要去北京工作,都见不到你了。”

        这招见效了,施家乐愣了:“从来都没听你说。”

        “你想得多,我怕你不开心。”

        施家乐坐到沙发里,有个说得来的朋友陪在身边,十分幸运。突然消失,凭空少掉这份乐趣。不如没有过的好。

        突然大方起来:“挑吧,你要是喜欢这套都拿走。”

        朱梅莎反而沉默了,:“家乐,你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留不住,统统留不住。

        听说朱梅莎的他收到礼物后,脸上表情十分精彩。可惜没亲眼见到。只晓得抱住阿朱长达三十分钟又二十七秒不放开。

        下来要准备迁居事宜,朱梅莎就忙起来了。来的时间少起来,施家乐恢复沉溺于一个人的工作乐趣中。

        周三的下午,人少,家乐记里照例乐声轻轻,这几日换了黄耀明的蔷薇泡沫,呢呢哝哝,工作间隙,抬抬颈子,只听得一句是我脸上眼儿媚。长得好的男人要是这般媚起来,还真是消受不起。

        门口有人进来,朱梅莎。自动自觉坐下来。

        “喝茶吗?”

        “不如喝酒的好。”

        咦,口气不对,抬头,脸色也不对。

        “婚前恐惧症发作?”

        朱梅莎一呆:“你改行卖狗皮膏药也肯定赚。”

        “那是,包治头疼脚痛伤风感冒失恋单相思诸般病症。”

        到底是豁达女子,几句话一岔好多了。不过还是死拉着施家乐去喝酒了。

        几杯酒下肚,朱梅莎越发沉默。不说话,也不看施家乐,一口接一口,慢慢喝下去。

        夜深,酒吧里人少起来。台上驻唱的歌手开始有一搭没一搭乱唱,年轻男孩子,声音醇厚,略带一些沙,看样子是玩票性质。没唱出名气来,也不用赶场。

        朱梅莎突然举手,吧生过来:“小姐,您需要什么?”

        “你们的乐队能点歌吗?”

        “您稍等一下。”

        两分钟后,他带着歌手走过来。

        “我想听一首歌,可以吗?”

        “我乐意效劳。”

        “你会不会唱《满江红》?“

        歌手停顿了一下:“会,您要听??”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另一半来寻。

        朱梅莎叹了口气:“算了,谢谢你。”

        “不客气。”

        在门口等,秋夜风吹在脸上,无比松驰。朱梅莎没头没脑说了一句:“我只是想听他再唱一次这首歌。”

        是,谁没有谁的小师妹,谁又没有谁的大师兄。

        不用问施家乐也猜得出,那时候月亮在天上,他在身旁,周围熙熙攘攘都是背景,只听得见他吸气呼气的声音,少年心事,只唱给他心爱的女孩子听。

        “他还在这个城市,可是我从来没碰见过他。查起来也很容易,都知道名字跟学校。”

        “下个星期我结婚了,我想告诉他,我很好地生活着,希望他幸福。”

        “可是,总要控制自己吧,人要知足。”

        这样战战兢兢地把握着一份未来,施家乐只觉朱梅莎更加可爱。

        临走之前,朱梅莎抽出时间泡在家乐记帮忙打扫卫生。施家乐开心起来,索性关门大做一番,熟客会得敲窗子。把服务生打发回家,两个人扎了头巾,卷了袖子满头大汗地蹿上跳下。直是当作娱乐。

        闹到近黄昏,阳光西斜,麻雀归巢。

        施家乐泡了茶,坐下来。

        “这下子,真是端茶送客了。”

        “我还会回来的。”

        “嗯,沐猴而寇,衣锦还乡,可要记得来看我。”

        “不如,你把这片店搬到北京去开?”

        “尊驾是不是还需要我做通房丫头陪嫁过去?贵配偶果真好神气。”

        朱梅莎笑了一声就顿住了。看了看表:“我要回去了。”

        “等五分钟。”

        施家乐钻到内室,不知做什么,过一阵子出来,倚在门边,拉了窗帘,关了灯。

        声音响起,居然是清唱。声音还有点颤抖,清亮,换气声十分明显,可是一路落到心最底处。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天长啸,壮怀激烈~~~~”

        反正是在黑暗里,不晓得朱梅莎在做什么。施家乐转过身去。

        “这是我送你的婚前礼物。”

        再转过身,朱梅莎已经回家了。她聪明,知足。没有问是哪里找来的这个人,又如何说动他唱的这首歌。为什么若干时光过去,他的声音听起来一如往昔。

        她许下的愿望只是想听他再唱一次这首歌,其他的,不奢望。

        诸位看官,施家乐也不会九天子母搜魂大法,哪里去找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这首歌,只是酒吧里的那个歌手,帮忙录的。隔了这么久,她赌朱梅莎的记忆已经不符合真相了。

        算猜中了。

        呵,哪里用猜,谁没有一首过去的歌,在心里慢慢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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