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班进来的列车是九号,李奇拿出前天买的捷运卡,搭上车,往南过了十一个站到豪斯顿街,从地下出来,往南沿着维瑞克街走。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三点,街上非常安静。依照李奇的经验,所谓的不夜城,在一星期的某几个晚上,偶尔还是会沉睡一、两个小时。有时候,晚归的人回家后,早起的人还没出动前,会有一段暂时的间歇。这个时候城市会安静下来,喘口气,让闪亮的夜色占据街道。这段时间就是李奇活跃的时刻,他喜欢想像沉睡的人,叠了十二、三十、五十层楼高,常是隔着薄薄的公寓墙壁,头对着头跟完全陌生的人躺在一起,深入梦乡,完全不知道楼下的阴影中,有个高大、安静的人正在漫步。
他在查尔顿街左转,过了第六大道,查尔顿街就变成王子街。三个街区后到了西百老汇,苏活区的核心,离春天街往北一条街,距离目标时间提早了三小时四十分钟。他往南走,迈着轻松的步伐,有目标,但不急着到。西百老汇街比相交的马路宽阔得多,所以在他慢慢走过春天街时,就能对西南角仔细端详一番。有一栋狭窄的建筑物,前面的建材是铸铁,一道暗红色的门,位置较高,下面有三级阶梯。建筑物正面下方布满了喷漆涂鸦,上面则绕了很复杂的火灾逃生梯。楼上的窗户很脏,里面覆盖着某种黑色纤维。一楼层有道窗户,上面贴着褪色的建筑许可证。门上有个投邮孔,窄窄的长方形开口,上面有盖子。当初应该是闪亮的铜盖,可是现在已经黯淡无光,长满锈斑。
就是这栋,李奇想,一定错不了。
过了一会儿,他在布伦街往东转,走了一个街区,再转回北,经过古林街,这里有许多拉上窗帘的精品店,里面卖的毛衣比一张头等舱机票还贵。还有高档家具店,卖的家具比家庭用房车还贵。李奇在王子街右转,把这个街区完整地绕了一圈。然后再一次沿西百老汇往南走,在东边的人行道上找了个出入口,有个一呎半高的平台。他把垃圾踢到一边,躺下来,把胳臂当作枕头,脸侧向一旁,像个似睡非睡的醉汉,眼睛半睁,盯着七十呎外的暗红色大门。
凯特·蓝恩被迫不得乱动,也不准发出任何声音,可是她决定冒险一试。她没办法入睡,想当然耳,洁德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人睡得着?所以凯特爬下床,抓住床尾的铁杆,把整个床慢慢往旁边推。
“妈,不要。”洁德轻声说:“妳弄出声音了。”
凯特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爬到床头,把床往旁边推。就这样经过三次小心翼翼地来回推动,凯特让她的床垫跟洁德的床垫紧紧靠在一起。然后她重新躺下,把女儿抱过来紧紧拥着。如果她们必须整晚醒着,至少可以有个伴。
李奇脑中的时钟慢慢爬到六点钟,苏活区是个砖墙钢铁大峡谷,在这里天色依旧一片漆黑,不过上面的天空已开始绽放光明。这个夜晚很暖和,李奇不觉得不舒服。他待过更糟糕的地方,而且不只一次,甚至待的时间更久。目前为止暗红色的门都没有动静,可是早起的人已经开始在他身边活动,大街上轿车跟卡车来回穿梭,两边人行道上都有行人来来往往,可是没人注意他,李奇不过是个躺在门口的家伙。
他转身,看看四周。他堵住的门是个毫无装饰的灰色铁门,外面没有门把,有可能是个防火逃生门,也可能是货物出入口。只要运气稍微好一点,七点之前不会有人来打扰他。然后他侧躺,再次看着南边和西边,背部弯曲,好像在舒缓痉挛,然后往北看。心想,不管是谁要来,应该很快就会到位,这些人很显然不是笨蛋,一定会对这附近做彻底监视。屋顶、窗户、停着的车子,看看有没有警察埋伏,或许他们也会检查门口,不过李奇从来不曾被误认为警察。可笑的是,真正穿制服的警察都有虚假的成分,李奇却是货真价实。
警察,他想着。
这个词停留在他脑海,像水流中的树枝卡在河岸边。在它旋转脱离,继续漂流之前,短暂地搁浅。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真实世界的警察,开着车往北走,速度缓慢。李奇爬了起来,背靠着灰色的门,头靠着冰冷坚硬的金属。在公共场所横躺着睡,似乎违反了城市流浪汉的常规。可是坐着的话,就得到宪法保障。纽约市警察要是看到一个家伙躺在门口或长凳上,就会打开警报,用免提器大声嚷嚷。可是如果看到一个人坐着睡,那么瞪瞪眼后就会继续往前开。
于是这辆巡逻车就继续往前开。
李奇再次躺下,手臂放在脑袋下面,眼睛微张。
往北四哩处,爱德华·蓝恩和约翰·葛瑞格在达科塔大楼搭电梯往下,蓝恩提着那个大大的皮袋子,灰色晨曦中,蓝色BM在人行道边等着。把车子从停车场开出来的人下了车,钥匙交给葛瑞格。葛瑞格按下遥控器,打开后车厢,蓝恩把袋子丢进去,看了一眼,然后把车厢盖关上。
“不要逞英雄。”他说:“把车子留下,钥匙留下,走人。”
“了解。”葛瑞格说。他绕过引擎盖,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往西奔驰而去。到了第九大道往南转,时间还早,他想车流量应该不会太多。
同一时刻,往南四哩处,有个人在豪斯顿街转弯,沿着西百老汇前进。这个人步行,四十二岁,白人,五呎十一吋高,一百九十磅重。身上穿着丹宁夹克,里面是一件连帽运动服。他走到西侧人行道,朝王子街前进。眼睛不断转动,左边、右边、近处、远处。事先侦察,他对自己的技巧有十足自信,漏掉的东西绝对不多,不曾漏掉什么重点。他把自己的双眼想像成两道探照光束,穿越模糊,照亮一切。
照亮一切:前方四十五度,左边,一个人躺在门口。身材高大,可是没在动。四肢因为睡眠而放松,头枕在手臂上,以一个特殊角度往旁边倾斜。
喝醉酒?昏过去了?
这个人是谁?
穿连帽运动衣的人在王子街行人穿越道上停下脚步,等着红绿灯·虽然路上没车。他用这段时间完成检查进程,这个大家伙,衣服简直可以当抹布,鞋子却是高档货。皮制、厚重、扎实,缝边精细。大概是英国鞋,可能一双要三百块美金,搞不好三百五。两只鞋子分开,任何一只都比他全身穿的值钱两倍。
那这到底是谁?
流浪汉偷了双好鞋?是这样吗?
不是,穿运动衫的人这样想。
他转过九十度,闯红灯跨过西百老汇街,直直朝门口过去。
葛瑞格快速穿过四十二街一阵小塞车,一路绿灯直奔邮局后面的三十一街,接着红绿灯和他的运气就变了,前面挡了辆垃圾车,BM等着,他看看手表,时间还很充裕。
穿运动服的人在北边离门口一步之处停下,安静无声,屏住气息。脚边那个人继续睡,身上没有味道,皮肤看起来很干净,头发也一样,没有营养不良。
不是流浪汉偷了双好鞋。
运动男对自己笑了笑,这是苏活区某个高级大楼的混蛋,晚上出来寻欢作乐,多喝了点,回不了家。
主要目标。
他往前跨出半步,呼气、吸气,两道探照光线拉平,定在斜纹棉布口袋,看个清楚。
找到了。
左边前面口袋,熟悉迷人的凸起,刚刚好二又八分之五吋宽,半吋厚,三又四分之一吋长。
折叠纸钞。
运动衫男子经验非常丰富,他自己称之为穿透视力。应该会有一把刚从提款机领出来的二十元新钞,几张搭出租车剩的老旧五元钞跟十元钞,还有一堆绉巴巴的一元钞票。这是他的预估,通常很准,失望的机率非常低,有时甚至会有惊喜。
他弯下腰,伸出手。
手指将口袋抬起来,掀开一个通路,手平放,手掌向下,食指、中指伸进去,轻轻地,像羽毛一样。他将两指交叉,状如剪刀,也像承诺的手势。食指伸到现金下方,前进到第一指节。中指绕到上方,放在皮夹上面,就像钳子一样。利用这轻轻的压力,中指指腹往下施力,把钱包压在食指指甲上,再轻轻往后拉,扯开钱包和口袋之间的纤维摩擦力,慢慢地、顺顺地抽退。
这时,他的手腕腕骨断裂。
两只巨大的手抓住他的手腕,把它当成枯枝折断。一瞬间的毁灭爆发力让人看不清楚。一开始还没有疼痛的感觉,之后痛感像大浪般排山倒海而来,但尖叫已经来不及,其中一只巨大的手压住他的嘴,感觉就像被一垒手的手套重重打在脸上。
“我有三个问题。”大家伙静静地说:“说实话我就放你走,要是有一句谎话,我就把你另一只手也折断,清楚吗?”
大家伙几乎没动,只有他的手,一次、两次、三次,迅速有效率,毁灭力十足,大气不喘一口。运动衫男子却完全透不过气,只能拚命点头。
“好,第一个问题:你到底在干什么?”大家伙把手拿开,好让他可以讲话。
“你的钱。”运动衫男子说,声音不太听使唤,疼痛与恐慌让他的音调扭曲不自然。
“你经验老到。”大家伙说,他的眼睛半睁,清澈的蓝色,脸上毫无表情,似乎快睡着了。运动衫男子不敢有半句谎话。
“我把这叫作黎明巡逻。”他说:“有时候会有两三个像你这样的人。”
“不完全跟我一样。”大家伙说。
“对。”
“选错人了。”
“对不起。”
“第二个问题:你一个人吗?”
“对。”
“第三个问题:你现在想离开吗?”
“对。”
“那就走吧,慢慢地,自然点,往北边走,到王子街右转,不要跑,不要回头,消失在我眼前,现在。”
葛瑞格离消防栓还有一个半街区,大概提早了半分钟。他希望可以在到达目的地前把车靠边,准时就位。
李奇的心跳在十五秒内回复正常,将口袋里的钱包往里塞,手臂摆回头下,头往旁边侧,眼睛半开。没有半个人靠近红色的门,甚至没半个人看它一眼。
运动衫男子护着断手,慢慢走到王子街,这时候顾不得要踩着缓慢自然的步伐,开始拚命往东跑,跑了两条街后停下来,对着水沟呕吐。停留了一下之后,看着手腕,喘着气,没断的手放在膝上,断掉的手放在运动衫口袋里,当成挂吊带。
李奇没戴手表,不过看到葛瑞格时心里推估,大概是七点八、九分之间。豪斯顿街以南的南北向街区都很长,从第六街消防栓的位置走过来,八、九分钟应该是差不多的时间,所以葛瑞格准时到达定位。他从西边沿着春天街走来,脚步敏捷,手插在西装外套口袋里。他在暗红色的门外人行道上停下脚步,以军事化的训练方式精准转向,走上那三级短短的阶梯。轻松简单,脚步沉稳,手伸出口袋。李奇看到金属和塑胶的光线折射,葛瑞格用左手把信箱盖打开,右手把钥匙丢进去,盖子回到原位,转身走开。他向右转进西百老汇街,完全没有回头,直直往前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努力帮凯特·蓝恩保住性命。
李奇的眼睛盯着红色的门,等着。他猜,只要三分钟。五百万可不是小钱,一定会有迫不及待的情绪,一旦其中一人确定葛瑞格走到安全距离,另一人就会穿过那道门。他们会认定,一个长长的街区加上一个行人穿越道就够远了。因此只要葛瑞格一到布伦街以南,马上就会有动静。
1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没有动静。
李奇躺着,放轻松,维持自然,完全不动声色。
四分钟,毫无动静。
李奇保持眼睛半闭,可是盯住大门不放的视线,已经把每个细节刻在脑海里:伤痕、裂口、尘土的条纹、涂鸦溢出的油漆,李奇觉得再过五十年,他一定可以像拍立得偏光相机一样,把所有一切精准入镜。
六分钟,八分钟,九分钟。
什么都没发生。
现在人行道上已经有各式各样的人了,但没有半个人靠近红色的门。路上车水马龙,有卡车在卸货,有酒店跟面包店开门准备做生意,许多人夹着报纸,端着加盖的咖啡,朝地铁站前进。
没有人走到门口前面。
十二分钟,十五分钟。
李奇自问:他们看到我了吗?他自己回答:当然看到了,几乎是完全确定。连扒手都可以看到我。而且这些人不是普通扒手,他们是那种洞察一切的家伙。能够在百货公司外面撂倒一个空降特勤部队退伍军人,这些人想必会把整条街盯得一清二楚。然后李奇自问:那他们会怕吗?他自答:不会。对扒手来说,他眼里看到的就只有专业的机会。对这些家伙来讲,躺在门口的人就像垃圾桶、邮筒、消防栓,或巡行的出租车,都是街道上的装饰品,是城市的一部分。而且他是一个人,警察或FBI会大举出动,人多势众,会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人四处走来走去,看起来全都古怪笨拙,身上还带着无线电对讲机,装在牛皮纸袋里,故意弄得看起来像酒瓶一样。
所以他们看到我了,可是不怕。
那么到底发生什么事?
十八分钟。
消防栓,李奇想着。
BM停在消防栓前,尖峰时刻即将到来,纽约市警局的拖吊车已经发动引擎,离开车库,准备上工,他们都有目标额度要达成。五百万美元,在纽约市,放在一辆违规停放的车子里,对一个正常人来说可以抵抗这诱惑多久?
十九分钟。
二十分钟后,李奇放弃,翻身离开门口站起来。拉拉筋骨,快速往北走,然后向西沿着王子街,一路到第六大道,再向北跨过豪斯顿街,走到消防栓的人行道边。
空无一物,没有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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