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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之后,百味煮

        这便是食物之间,相生相杀的江湖。

        前两日冬至,微信朋友圈又被刷屏。

        南方吃汤圆,北方吃饺子。午饭时,有同事姑娘叫一起去吃饺子,实在没兴致。不是不想吃,而是没有想吃的饺子。

        作为地地道道的东北姑娘,且家中有厨艺卓绝的人士在,对饺子口味要求不可能不高,所以,在外面,我是很少去吃饺子的。

        至于自己动手做,那就更不用提了。我只会把馅包在皮子里,关于怎么和面、擀皮、拌馅,我是都不会的。有人出主意说,你去买了皮,再买馅回家自己包啊。

        我有病吗?我又不是劳模!

        古人一直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与其说“如年”,不如说根本就是年。据说,早在周、秦时期,那时的人以十一月为正月,以冬至为新年岁首。至于为什么,我猜还是有关古代帝王的统治愿景。古代帝王自比天子,也向来以“天意”来引申己意。冬至日为全年里白昼最短的一天,冬至之后日照增长,白昼也越来越长。对于帝王来讲,这是触底回升、节节高攀的大吉之日,也象征着王权统治蒸蒸日上,而非江河日下。

        在古时的这一天,跟如今春节一样,全民放假,大有普天同庆的意思。给全球华侨、海外侨胞、海外同胞,给全国人民拜年。只是那时,要先拜天,后拜祖,其实现在也依然如此,各家如有供奉神佛的,肯定是要先敬神佛,再敬祖先。

        简单点说,周、秦时代的年其实是在“冬至”也就是冬节。到了汉朝时才把年改至春节,冬节依然保留,大抵跟春节同样热闹。时至今日,冬至已算不得什么节日,只是有些民间习俗零星还在。

        不要说关于冬至到底应该吃什么,南北方在展开饺子、汤圆大战,仔细查一下,恐怕是要比这热闹得多。潮汕吃汤圆,江西食麻糍,苏州下酒酿,台湾裹擂圆和糯糕,江南驱疫鬼煮赤豆糯米饭,滕州为感尊荣喝羊肉汤,北方则为了纪念医圣张仲景,好多地方吃饺子。

        不管吃什么吧,最后都是取个驱寒养生、和气团圆之意。

        我自然也跑去稻香村买汤圆,可惜,白布之下空空如也。

        只好买冬瓜、虾、排骨、马蹄果、莲藕、冬笋、香菇、鸡腿菇、豆干、葱、姜回家煲汤。

        说来惭愧,写吃食将近一年,但没有一个完整段落是关于出菜谱的。不是不愿写,而是本人下厨实在不靠谱,想起来什么用什么,一无章法,二无程序。

        北方人煮汤放的料少,一般就两三样东西煮,酸菜炖排骨,萝卜丝煮牛肉,萝卜丝煮虾,小白菜汆丸子,冬瓜排骨,冬瓜虾仁……如此,一目了然,所有菜光在名目上就能看出究竟。我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煮汤却偏南方做法。没办法,我实在好奇心太强,什么都要放一放、试一试。好在直觉尚好,几乎不曾失手过。

        所谓“百味煮”,自然是很多样的意思,但我更愿意理解为可百搭。

        惯常使用的百搭有几样:虾、蟹、菌菇类、豆制品类。

        这几样都极易出味,而且不管是吸入还是被吸出味道,都可以百搭成不同口味的新鲜东西,但又不失其原味。这个原味说重,鲜腥如虾蟹;说淡,寡如豆腐。不管是豆腐还是蟹,不管与什么东西煮,都不会失了自己原有的味道。寡白豆腐腹黑如吸星大法,而蟹者,不管遇见谁,都如此横行瞬间盖过对方势头。但百味相生相克,如此横行的蟹味,偏偏遇到豆腐时,就柔顺起来,藏了腥腻,只把温和的鲜拱手相让出去。这便是食物之间,相生相杀的江湖。

        再说菌菇类,不管煲汤,还是烹炒,几乎都是我最爱之味。只是北方气候干燥,不适宜多种菌菇生长,有倒是有,只是品种少,且长在山上,不像南方品类多且随处可见。十一放假回去,刚好别人送姑姑一大袋子晒好的白蘑菇。我对这家伙太过喜爱,无论口感还是味道,都觉较之其他菌菇更胜一筹,尤其晒干之后,香味浓聚,经久不散。正是这个浓,可调其他味道,尤其是调鸡肉味道,解鸡肉荤腻蒙钝,入山野清香之味,调皮者,可再入几片茶。

        我煮汤时,至少要放四样,如蟹、虾、平菇、豆腐。多则鸡、虾、贝、鸡腿菇、香菇、干菇、冬笋、冬瓜都要放一些,再如排骨、莲藕、萝卜、冬笋、海带、花生、平菇、薏米、腊肉、玉米、马蹄也要一起,有时甚至放果干、中药、茶叶、切梨片、柠檬片……如此折腾,煮得一手好汤。至今仍然抱憾的,是我始终不会煮腌笃鲜,这是我非常爱的一道汤。这个没办法,难在咸肉上。虽然超市也卖各种咸肉,但总归不是一个味道,远不如去苏杭江浙本地吃。

        二〇一五年冬,关于北京这座寒冬城市的电影还在热映期,口碑叫好叫座,微博微信每天刷屏的主题便都有关“江湖”,更有不少人就此华山论剑各显身手。只是,江湖已远,吾辈只能在厨房里安身立命水煮三秋。刚在网页推荐上,偶然看到一位经年故友参加某选秀比赛的信息,点进去,是比赛视频。

        谦和恭敬。媒体撰文说也许是其为父为夫的缘故,但我固执地相信,那个不是他。我认识的那个歌手,是在寒冬夜里醉酒与人在三环路上比俯卧撑的男人,他撑在地上喊:丫头,你来数,这帮人我不信!那帮人是与他整日厮混的哥们儿,却也不大应该相信。他以为分给他的每场演出费用是主办方支付款项的十分之一,其实,是百分之一,因为,我正是主办方经手做合同的人。

        他依然笑,嘴里混着酒气,他说这行谁都不容易。那时我还年少,咬着牙替他难过。我说你可以去参赛啊,他说丢不起那个人,然后咒骂时至今日仍然当红的一位歌手,他说他在我们圈子就是个傻瓜!

        过了几年,我日渐成熟,跟他们这群人早断了联系。当初画画的姐姐结婚离了又结了,而这位兄台,终于还是去参加选秀节目了。我还记得当初我写了几句词:“我是你衣柜里的一束光,总是被不经意掩藏。或者,你从不曾知道我的存在。所有人都误以为,以为这樟木的门里,是黑漆漆的模样。只有我端坐在这儿,数着你每一件旧衣裳。”我那时跟他说,你帮我写成歌好不好?他说好啊。

        那是二〇一〇年,或者,是二〇〇九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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