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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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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锁,小锁,我的小锁。

        你的学名叫黄蕙宁,你的父亲却叫你小妞妞。后来你出了国,就取了个洋名叫温妮·黄。可是,从小到大,你一直是妈妈的小锁。

        其实发明“小锁”这个名字的,并不是我,而是你的小外婆。

        我没有母亲,所以你也没有外婆。那个本该是我母亲的人,在生下我之后,就去世了。确切地说,我是从她已经死去的身体里剥离出来的一块肉。那块肉颜色青紫,气味熏人,裹在羊水和血浆中,堪称丑陋。连接生婆都将口鼻掩了,挥手让下人拿出去埋了。可是阿九,也就是后来成了你小外婆的那个女人,死活也不肯撒手。

        阿九从血水里抢出那块肉,倒提在手里,狠狠地拍打着。一边拍打,一边忍不住呜呜咽咽悲悲切切地哭泣起来,泪水在她那件石绿色绣着缕缕文竹的夹袄上落下点点暗花。那天主母的房间被一块大布帘子隔成两半。帘里有产妇、接生婆和阿九;帘外有你外公和他的贴身仆人。阿九的哭声,是不可能不传染给别人的。帘里帘外的人,都被那哭声惹出一腔心事,个个洒下了眼泪。一时悲音绕梁,搅得日月失神,五色无光。那个比乳兔大不了多少的女婴,也就是我,便是在那样一种单一的声音里,第一次睁开眼睛与这个世界见面的。所以我的一生,从一开始就被诅咒过了。

        甚至阿九,也被自己的固执吃了一惊。在那件事之前,她是个连在街头地摊上看人杀田鸡剥泥鳅也要做几天噩梦的小女孩。后来有人不止一次地问过她,那日为何会哭成那样。她一直很得体地回答,因为主母待她恩重如山,主母故去对她来说无疑是天崩地陷的灾祸。其实我想,阿九也许在那一刻意识到了,她那本来像一条陋街窄巷一样一望到底没有多少景致和希望的人生里突然出现了契机。

        阿九将我放在一只金漆木桶里,用温水洗涤一净,裹在白细布做的小被子里,抱去给你外公看。当然,那时她还只是金三元布庄里做剪裁细活的一个丫头,被接生婆随手唤来帮忙的。当时在那间房子四周走来走去的人很多,冥冥之中也许有一只神奇的手,将命里不该是丫头的阿九,推到了接生婆眼中。说到阿九这个人物,我不得不提到金三元布庄。阿九之所以成为我的继母你的小外婆,是因为有了金三元这个舞台背景。失去了这个背景,阿九这个人物就失去了归属感。金三元是浙江省内鼎鼎有名的绸布庄。南自温州,北至余姚,东至宁波,西至衢州,省内略微有名望的人家,婚丧寿诞四样大礼中,少有不用金三元的布料的。金三元经过三代人的苦心经营,到了你外公手里时,已经不需要任何广告了。金三元这个词在当时的江南文化里代表了时尚,就像今天的施乐代表了复印机,科隆代表了香水一样。金三元买的使唤丫头,多得只能用号码来数。小锁,你大概猜得出来,阿九就是第九号丫头。

        由于那个编号第九的丫头的固执和坚决,金三元布庄得以保存了那个唯一的后裔—— 尽管只是个女婴。金三元的老爷,也就是你外公,那年已经五十八岁,犹如一张使用了无数个春秋的钝木犁,即使在最新最肥的土地上,也只能翻弄出几个浅沟而已了。那样的浅沟里,自然是结不出好果实来的。当阿九把我抱到你外公跟前时,他不禁老泪纵横。

        在泪眼里,他第一次注意了那个叫阿九的十八岁的丫头。阿九梳了光溜溜的一根长辫子,刘海儿剪得门帘似的盖住了小半个脸,颊上微微地有几点雀斑。眉眼低垂,脸上水蜜桃般地长了层细绒毛。虽无十二分姿色,却是丫头堆里不多见的白净模样。又看见阿九身上穿的那件石绿夹袄,密密地绣了些文竹。那文竹细如发丝,远远近近浓浓淡淡层层叠叠的,从浅绿到墨绿,足足用了十好几样颜色的丝线。似乎随风摇曳,呼之欲出。你外公忍不住问是哪家绣庄的手艺。阿九嗫嚅地说:“是我,我跟主母学着绣的。”

        你外公睹物思人,不禁想起亡妻来,心一酸,就吩咐阿九:“回去就换下这衣裳,洗干净了,留起来。人不在了,好歹是个念心儿。”阿九这时也想起主母来。昨天还在堂屋给下人派月份钱,身子很是沉重了,坐不住,斜斜地靠在太师椅上,脚下垫了个矮矮的锦凳,绣花鞋里鼓出肿肿的一段肉来。阿九从主母手里接过那个包着月份钱的手巾包,低头谢过了,却听见主母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说:“该找个人家了。”当着一屋人的面,阿九的脸腾地臊红了。没想到这竟是主母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好端端的一个人,说走就走了,化成烟化成灰,化成了空荡荡的大气,再也无处寻觅了。没有了主母,这金家大院里,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对她说这样的话了。阿九忍不住滴下泪来。

        你外公从阿九手里抱过我来,甚为滑稽地摇晃起来。随口问阿九:“识字不?”阿九点点头,说念过四年书。你外公一时兴起,让阿九坐下,拿过纸笔来,就要阿九写她自己的名字。阿九将脸红了,死活不肯坐,却站着写下了“刘翠轩”三个字。你外公看那字清清秀秀,四个角方方正正不塌不陷的,就半开玩笑地说:“你既认得字,看该给小姐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阿九见老爷和颜悦色,全无平日的威严,就将胆子略微放开些,说:“论理说我们做下人的知道些什么呢,不过承蒙老爷看得起,只好胡乱地出个主意,当不得真的。老爷和主母祖上都从瑞安府来,老宅就建在飞云江边上。金三元最抢手的货色,碰巧也叫飞云缎。小姐出生时,天边又见着一溜儿的祥云。不如就叫‘飞云’,一为念祖,二为旺财,三为纪时。”

        你外公一听,一时惊得说不出话来。暗想能取这种名字,有这等才情的女子,先前必定也是生在体面人家的。也不知那家人遭了什么样的天灾人祸,才将这样一个女儿贱卖了。这等人落到了金三元,说不定是金三元的福气呢。你外公当时随随便便的一缕思绪,在后来的日子里果真被验证了:阿九虽然没能替金三元带来亨通的财运,却替金三元消了几场大灾祸—— 那是后话。

        阿九见老爷脸色阴晴不定的,以为自己说话唐突,得罪了老爷,便抱着我慌慌地下去了。谁知第二天,就有两个裁缝拿着软尺到丫头住的大屋里,来给阿九量身做衣—— 老爷发话,给阿九做两身春秋旗袍、一身夹袄、一件丝绵袍。旗袍各为杏黄桃红;夹袄是石青色的;丝绵袍是墨绿印同色暗花。用的都是金三元上好的飞云缎。

        从那以后,阿九在金三元布庄里的身份就有些尴尬起来了。

        阿九不再做针线杂活,而被指派来专门照料我。我从生下来就没有觉得自己是个没娘的孩子。所有没娘的孩子诸如自卑自律之类的特性在我身上毫无痕迹。相反,我比许多有娘的孩子更懂得撒娇和折腾人。阿九信不过外头雇的奶妈,只拿自己调的一种用米汤炼乳和蜂蜜混合起来的饮料来喂我。我每次吃得绝不超过三小汤匙,可是每隔半小时就要吃。在我该醒的时候,我睁大眼睛仔细研究窗外随意飘过的每一朵云彩,和树上轻轻落下的每一片叶子。在我该睡的时候,我奋力挥舞四肢,踢蹬被子,撕心裂肺地啼哭。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学会用天真又刁滑的伎俩来测试阿九的耐心。后来我发现我的伎俩是井绳,阿九的耐心是井水。井绳有多长,井水就有多深。我永远有足够的水喝,却又永远探不着井底。可怜的阿九在她十八岁那年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克星。

        可是使她陷入尴尬境地的其实并不是我。

        在那以后的许多日子里,阿九都被叫到你外公的屋里去。

        你外公的屋子很大,也很空,地是用青砖砌的。长长窄窄的一条一条,拼成方方正正的一块一块,从这头铺到那头。沿着墙根摆着的,是全套梨木雕花家具。你外公的皮拖鞋在青砖地上磨来磨去,擦出窸窸窣窣的声音。那声音像蝇子似的,在四壁和家具中间飞来撞去的。南方的冬季虽然不多雪,空气里却充满了细细碎碎的随时可以化成雪的水汽。在这样的日子里,你外公坐在又硬又冷的梨木太师椅上,看着没有多少景致和变化的天空,心情未免有些凄惶。

        阿九的到来,使得你外公的屋子一下子拥挤热闹起来。

        阿九通常是抱着我进屋的。她把我放在竹椅里之后,就用那把锡焊的长嘴水壶泡上一杯烫得舌尖发麻的龙井茶。即使是丫头,阿九也懂得第一味茶是不喝的。等到第二味茶渐渐有了味道,手炉子也正好焐手了。若当时你外公有兴致,便摊开棋盘招呼阿九下棋。你外公的棋艺很是一般,阿九的棋艺刚够让他在赢两局之后和一局。

        若你外公没有兴致下棋,阿九就将我夹在她的两腿中间坐好,拿出她的绣花活计来做。阿九已经将梨木太师椅和茶几都蒙上了锦缎垫子。大木床上褪了色的帷帐,也被换成新的。连你外公脚上的拖鞋,都换成了软缎的。垫子、帷帐、拖鞋上,绣的都是同一样的东西,就是文竹。阿九的文竹已经绣得出神入化,极为细致灵秀了。阿九绣的文竹在光线阴晴变幻不定时,便会从布面上走下来,与你外公默默对视。你外公坐在文竹上,睡在文竹下,行在文竹里,在深深浅浅的绿荫中间,享受着午后难得的一丝阳光。若我睡着了,一屋里便静得只听见你外公水烟袋的咕噜咕噜声和阿九的绣花针穿过布面发出的咝咝声。你外公和阿九之间并没有多少对话。阿九的话都写在眼睛里了。你外公的视野里处处都是景致。

        阿九在那一年里真正地长起来了。胸脯鼓鼓的像两只跃跃欲飞的鸟儿,衣裙里头突然有了充实的内容。每当她抱着我像文竹似的一摇一曳地走出你外公的屋子时,下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掩嘴窃笑。阿九已经不和他们住在一块了。阿九那时和我住在另一个单间。那些人从前和阿九调笑嬉戏惯了,如今见到阿九,眼帘一垂就闪过了。他们还没到害怕阿九的地步,他们只是不知道该如何招呼阿九,因为阿九妾身未分明。其实,所有关于老爷和阿九之间相当生动活泼的细节,在那个阶段还纯属下人们的想象。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月又一月。下人们并不知道阿九心里是怎么想的,却看得出来阿九很沉得住气。有一天,阿九在你外公屋里,一边拍哄我入睡,一边半心半意地与你外公弈棋。我很无聊,毫无睡意,就将手伸过她的腋窝,到背后去,将她的长辫扯散了。一头黑发顿时泼墨似的堆散了她一肩一脸。她慌慌地扔了棋子,将手倒背在身后来拢她的辫子。你外公把身子朝后仰了,靠在太师椅背上,看画儿似的看阿九:“就这样好,就这样好。筱丹青卸妆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你外公为了金三元的生意,也常在省城来回走动。省城里的昆曲旦角,但凡出名些的,他都知晓。

        听了这话,阿九的手停在半路,斜斜地看了你外公一眼,叫了声“老爷”,脸上就飞起了些桃红。刚巧做粗活的张妈进屋来倒痰盂,撞见了,就学给人听,说老爷和阿九两个傻鹅似的对坐着,你瞧着我笑,我瞧着你笑,却不说话。有个粗俗些的伙计就问张妈阿九的衣裳乱不乱。张妈呸了一口,才说衣裳不乱头发乱。那伙计做了个人人皆知的手势,说:“没想到老爷还有这隔靴搔痒的本事。”一屋的人架不住,便哧哧地笑。

        阿九从针线杂活丫头蜕变成金三元布庄老板的填房,就是这么一个缓慢并充满浪漫情节的过程。而其中极为关键的一步,却是我一手促成的。

        那年夏天我开始学走,阿九双手圈成的围墙,再也圈不住我了。我对外边的世界充满了探险家般的好奇,整个金家大院里无时无刻不洋溢着我磕磕碰碰之后的哭声。

        有一天中午,阿九在你外公屋里的地下铺了一张凉席,将我搁在上面坐下,便去切西瓜。阿九侍弄西瓜的方法很奇特,连你外公那样走南闯北的人,都没有听说过。她用一把长柄银匙,将瓜子一粒一粒地剔净了,再将瓜肉捣成不大不小整好一口的碎块,送到一个小瓷盏里。瓷盏并不是空的,里头已经装了碾成碎块的冰糖。阿九将瓜肉与冰糖拌匀了,再在上头撒几片薄荷。这样尝过几回之后,你外公也渐渐发觉别的吃法简直有暴殄天物之嫌了。我看着那西瓜渐渐地矮了下去,瓷盏渐渐地满了起来,很是口干舌燥,便伸了小手去抓那个瓷盏。阿九偏偏将那瓷盏推得更远了,脸上堆了些恶作剧的笑:“甜,甜,甜甜的。想吃?想吃你就自己走过来。”

        那天,那片草席仿佛是孙悟空用金箍棒给唐僧画的圈,我爬起来,摔下去,摔下去,再爬起来,却始终走不出那个圈。阿九不肯迁就我,却将那银匙换了个方向,交给你外公。就这样僵持了似乎有一个世纪的样子,在摔倒爬起约有十几次之后,终于有一次,我完成了探险家的探索过程,用坚定的步子,走出了草席的圈囿。在那一刻里,我似乎把属于童年的某一个阶段丢在了草席上。当我再次触摸到阿九浑圆温暖的膝盖时,我感觉到这仿佛是与阿九在失散了很久之后的一次重逢。我不禁放声大哭。

        我和阿九同时知道了这次的哭与已往任何一次的哭是有着本质区别的。阿九立刻放下手里的西瓜,用黏糊糊沾满瓜汁的双手,将我紧紧搂住,搂得我透不出气来:“不哭,不哭,姨娘在这里。”江南的孩子经常用“姨娘”来称呼那些身份不明的女长辈,阿九也是这样称呼她自己的。可是那一天我决计不与阿九苟同。那天我在阿九汗湿的怀里挣动着,喊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字:

        “妈!”

        阿九的身子颤动了一下。紧接着空气就凝结了,阿九褂子上的文竹也纹丝不动,不再摇曳。阿九的眼睛里渐渐地蓄了两汪清泉。清泉在她眼中待了很久,才化成两颗珍珠似的大泪珠,落了下来。我敢发誓你外公在那刻里听见了泪珠落到砖地上碎裂的声音。

        “把飞云放下。”

        你外公吩咐阿九。我从来没听见过你外公用这样严厉的口吻对阿九说话。阿九愣了一愣,果真将我放到了草席上。我被自己闯下的祸吓得不知所措,竟忘了哭。

        你外公走过来,揽住阿九。阿九把脸扎在他的胸前,死活不肯抬头,肩膀一耸一耸的,如同一只在大橡树下寻食的小松鼠。嘴里呜呜咽咽的,像堵了一口的棉絮。

        你外公的手顺着阿九的后脑勺摸到脖子上。夏天的衫子领口很宽,他没费多少工夫就找到了路。路很坎坷起伏。阿九突然就止住了哭。

        后来,他们相拥着走向那张围着丝绣文竹帷帐的床。床很大,你外公把阿九放上去,只有小小的一团。你外公把阿九的褂子轻轻脱下,阿九的身子便如同一朵洁白的荷花展开在文竹丛中。那天你外公的手像个贪玩的孩子,在花瓣中流连忘返,摸得轻柔,摸得仔细,摸得有条不紊,没有漏过任何一个细小的角落,仿佛在鉴赏一件稀世珍品。指尖如同一根细细的火棍,点到哪里,哪里就蹿起一小朵火苗。后来那一小朵一小朵的火苗便汇集拢来,烧成了一片火海。阿九的身子像火蛇似的扭动起来。

        这场火烧了很久。

        当火终于烧过了势头,两个身体如两段木炭似的在微微的余热中相偎,一粗一细地喘着气,却一语不发。阿九的刘海儿被汗湿得东一绺西一绺地贴在额上。你外公用指头将她的额发挑起来,绕个圆圈,又放下。你外公有话要说,却没有说。阿九有话要问,也没有问。

        秋天的时候,金三元布庄的针线杂活丫头阿九终于成了老爷的填房。阿九的称呼从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你外公依旧叫她阿九,我叫她小妈,金三元的管家叫她三太太,可与阿九嬉笑打闹惯了的丫头伙计们,一时改不了口,便不伦不类地管她叫阿九太太。

        小锁,我的小锁,关于阿九的这些故事,你已经重重复复地听了许多遍,请你再次原谅我的喋喋不休。阿九在江南旺族我们金家的历史上,实在是个太不寻常的人物了。如果把金氏家族的历史比作那条叫瓯江的河流,那么阿九就是那座立着白鹿衔花塑像的桥。过往的船只无论如何也不会错过那座桥的。河并不依赖桥而存在,桥却是为河而生的。可桥也为河添色。没有桥的河,是平淡无奇的河。没有桥的河,至多只能叫作水。

        阿九的睿智,真正得以显示,还是在她成为我的小妈之后。在那之前的逸事,与她后来多次的重大决断相比,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阿九所行的事,在旁人眼里很有些惊骇,因为她比她的那个年代超前了许多。阿九可以说是我们金家历史上最具有开放应变能力的人。无论是你外公,你母亲,还是你自己,在这点上都无法与阿九相比。

        阿九初嫁那几年,金三元的生意还算平稳。后来,城里陆续开了广源和四通两家布庄。广源靠的是军方,四通则借的是政界的势力。广源轻而易举地抢走了军需布市场,四通借势将进价压得极低,来抢太太、小姐、达官贵人的市场。金三元的排场大,开销也大,又压不下进价,日子渐渐地有些吃紧起来。加上那几年年成不好,你外公在瑞安乡下置的田产,租子迟迟收不上来。派人下去几趟,回来都说佃户家里穷得找不见一样可以抵押的东西了。你外公听了,急得下巴直抖,却做不了一个决断。阿九星夜随管家去了乡下,当即拍板将田产卖给了族里的亲戚。价格自然是极贱的,条件是只收金条,不收钱币。你外公的族亲们拿了地契关起门来笑阿九的傻。当后来金圆券贬如粪土时,他们才服了阿九的先见之明。

        回城后,阿九又召集了所有的下人在堂屋开会,说老爷年事已高,小姐又少不更事,家境已大不如从前,实在无力经管金三元偌大一个排场了。万不得已,只得将这个家当散了。有愿意继续留下伺候老爷的,从今往后拿半份月钱。有愿意离开的,一人给三块大洋,也算多年的情分,从此各奔前程。

        众人听了,多少也知道家底实情,大多领了赏钱去了。只有少数几个,跟随老爷多年极为忠心又无家可归的,依旧留下了。那走的中间,若跟阿九亲近些的,阿九又悄悄格外地加了赏钱。轰轰烈烈的一个家当,一时树死鸟散,只剩了三五个丫头家丁。

        阿九又当即将布庄里的其他生意统统砍了,只留下一样飞云缎的生意不变。飞云缎原先是买了湖州上好本色绫缎,另用金三元祖传的方法加染的,另外两家布庄自然无法复制。用了这个现代人叫作“扬长避短”的方法,金三元表面看起来由一个大布庄变成了一个小作坊,可是排场一小,支撑起来就省心多了。阿九口袋里卖田而来的金条,因此得以留存很久。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几条黄棍子所起的作用,是包括阿九自己在内都没有意想到的。若干年后一个历史大变更的年代里,当你外公在瑞安乡下背有田产的亲戚们个个遭受灭顶之灾时,我们家户口本上成分这一栏里,填的却是小业主。

        阿九的开通和睿智,还显示在她对我的教育上。到了我应该上学的岁数时,当时略有些体面的人家,都时兴请个私塾老师在家授课。阿九却坚持送我去公立学堂。阿九无意让我继承金三元的家业,所以从不许我近针线女红。有一回,我闲着无聊偷偷摆弄阿九搁在琴凳上的绣花绷,正巧被阿九撞见。阿九叹了一口气,眼圈就红了:“若不是家里狠心卖了我,描龙绣凤哪是我的志向?飞云你有福气生在这个家里,你命里不是做这种贱活的。”

        我虽没有觉得针线女红有何低贱,阿九话语里的沉重却叫我吃了一惊。阿九连对你外公都没有说过她的身世,可我很快就看出,阿九其实想把我教育成她年轻时想成却没成的那个人。

        阿九关于女人修养方面的一些教诲,在不久之后的一个时代里,竟与某个伟人的想法不谋而合。这再次证实了阿九超前型的思维方式。阿九其实一直像刀像斧像凿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潜意识里雕琢塑造着未来的我。阿九的意图后来大致上成功了,可是也是这个成功造成了我和她的一度疏远。

        小学毕业后,我考入了全城最好的金瓯中学。当时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穿着都很保守,或是布衫学生裙,或是长袍,领口袖口都捂得严严实实。我却穿着露肩露腿的运动衣,在球场上横冲直撞。金瓯中学的女子篮球队是全省闻名的,而我就是金瓯女队的中锋。班上有些女生的家长,见不惯我们几个的野样子,就要给自己的孩子转学。阿九却是场场比赛必到,指指点点地告诉周围的每一个人,场上哪个是她的女儿。

        有一回球正打得难分难解,我的运动裤腰带突然断了,脱落下来,露出里边阿九缝制的花裤衩。在全场的一片哗然中,阿九用她的长披风裹住我,拥着我离开了人群。阿九替我接好裤带,又推我出场。我死活不肯,羞窘得无地自容。阿九的声音渐渐地就严厉了起来:“飞云你这一辈子,比这大得多的事,都得担当。躲是躲不过的。”

        那天我回到场上球打得出色极了,腾蛟似的在人缝里钻来钻去,我近得了人,人却近不了我。观众很快忘了前面的那段插曲,声嘶力竭地为我鼓掌加油。第二天城里的报纸登出了金瓯女队手捧奖杯的照片,我站在正中间,脸红扑扑的,很精神,也很得意。

        没多久,你外公就病故了。病榻上你外公执着阿九的手,说:“飞云跟你,我是放心的。倒是你……”你外公的半截话没说完,就已流出了两颗浊黄的老泪。你外公在他的风烛残年里已经隐隐约约感受到了自己身后可能发生的变故。

        送你外公的灵柩回瑞安老家是一个十分曲折的过程。阿九扶着我走出门来,满头青丝在脑后绾成一个圆髻,鬓上插了一朵白绒花。黑绒衣上搭了一块白色的披肩,披肩的尖角在风里轻扬起来,犹如一只初试翅翼的幼鸽。这样的颜色搭配在现代人的词典里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对初嫁时的阿九尚记忆犹新的街坊们,惊异地发现快乐和悲伤都可以使人不可捉摸地美丽起来。

        我从金瓯中学毕业的那一年,世道已经很乱了。有女儿的人家,都在急急地替女儿找婆家。金家也开始有媒人进进出出。媒人来时不用说我也明白。总是阿九领着一个号称是金家远房亲戚的女人,到我屋里来坐。女人总要拉着我的手,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意味深长地一笑,然后又到阿九屋里去,关起门来密谈一阵。临走时,手里总是拿着一个小包袱,里头装着阿九送的零头布料。

        阿九给我看过几张照片,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可是我的心不在那上面。在我人生的那个阶段,嫁人尚非我的志向。因为我的心,正被另一种激情焚烧着。

        那年,我十八岁。

        小锁,十八岁好像是我们金家女人的门槛。在阿九、我和你的十八岁里,我们都经历了一件甚为重大的事件。这个事件长长远远地影响了我们后来的一生。

        我十八岁的故事,是从一个叫龙泉的人身上开始的。

        龙泉是我在金瓯中学读书时候的同学。他休了一年学后插到我们班级来,就比大家略长了一两岁。那人书读得聪明,诸事上也比人老练。只平日独往独来,不怎么合群。他家在龙泉镇,温州城里没有至亲,只好借住在一个远亲家里。他的远亲正好和金三元布庄在一条街上。我们有时在街上相遇,躲不过去时就彼此打个招呼。如此一来二去地,两人就比别的同学熟了。他爱读书,读的自然不是别的同学们寻常喜欢的那种书。有一回,他偷偷地塞给我一本书,是拿旧报纸包了封皮的,叮嘱我不能让人看见。

        书是一个叫马克思的德国人写的,书里讲的事,如同《天方夜谭》里的神国般离奇。初读时我没有读懂,却又舍不得丢下。于是我就去向龙泉讨教。即使在那时,我性格中一个致命的特点已经暴露无遗。对于一切尚未理解或亲身经历的事情,我都有一种异常根深蒂固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如同一条一成不变的线索,贯穿了我后来充满大起大落的人生之旅。

        龙泉没有让我失望。龙泉对我所有的疑问似乎都有一个现成的答案。在他的点拨之下,那层障我眼目的迷雾渐渐退去,书里的道理像蜡烛一样照亮了我心里懵懂昏暗的角落。我上了瘾,开始无休止地向龙泉讨书看。很快我就把他的藏书看完了。那些书给了我们诸多的话题。在长长的有时甚至是一整个晚上的争论探讨中,我发现了他的成熟自己的浅薄,他的广博自己的狭窄。他深邃的目光带着我走过南方的蒙昧昏庸和闭塞,来到北方一片荒芜却无限开阔的天地上。平生第一次,我知道了陕西不仅仅是一个地名。

        我突然意识到,我的两脚正踏在一条史无前例的分界线上,线的一端是黑暗的没落之夜,线的另一端是将明的无限灿烂的曙天。在那样的前夜里谁能保持宁静呢?他望着星空,双眼炯炯,如同燃烧的灯笼。谁看见那样的火而不会被感染呢?我觉得我的心也燃烧起来了,烧得那样炽烈,以至我开始害怕我会在黎明之前就把自己烧毁了。在一个灵火焚烧的夜晚,我问龙泉:“我能为那个将明的曙天做些什么呢?”他沉思良久,才坚决地说:“读书,学一门有用的,能为大众服务的学问。将来的那个社会,一定会大大地需要人才的。”

        那天回家,我对阿九说要报考护士专科学校。阿九见我颧飞桃红、眸如春杏的样子,便有些疑惑起来,问我是不是在外头交了男朋友。这样的问话使我开始感到与阿九难以言喻的陌生。我很是鄙夷地对阿九说:“你只能想到男人身上去。我学到了本事,还用去靠男人吗?”

        很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那天我的话像一把钝刀无意之中刺痛了阿九心底多少年也没有真正愈合的伤口。她脸色骤变,沉默良久。半晌,才异常疲惫地摇了摇头:“将来找不着人嫁,别后悔。”

        我走过去搂住阿九丰盈的肩,夜风把阿九的头发撩起,丝丝缕缕地抚过我的脸,留下栀子花的香味。我的心刺刺地疼了起来。阿九还这样的年轻,而且还会这样的年轻下去。她的青春却像午夜的栀子花一样寂寞地开放着。平生第一次,我意识到了你外公和阿九的婚姻中的不平等关系—— 自从我看过龙泉借给我的书之后,我的日用词汇里常常会出现诸如此类的字眼。

        “我不会后悔的。”我这样对阿九说。底下的半截话被我吞了回去。没说出口来的话是:“找不着人嫁,我就嫁龙泉。”

        高中毕业前夕,龙泉突然又一次休学,说要回龙泉老家去,照看病重的父亲。临行前来道别,送给我一本英国浪漫诗歌集。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说:“好好读书,别浪费了时光。”我问他要通信地址,他笑着,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就等在那个新天新地里再见吧。”他说这话的时候将头很用力地一扬,新剪过的短发在风里支支棱棱地抖动着。我仿佛感觉到朝气和希望从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四下发散。看着他的身影被渐渐浓起的暮吞没,我的心里涌动着许多种情绪,眼泪抑制不住地流了出来。打开那本诗集,扉页上是他用钢笔抄录的雪莱的《西风颂》:

        ……狂暴的精灵!化成我吧,借你的锋芒!

        请把我尘封的思想散落在宇宙,

        让它像枯叶一样促成新的生命!

        哦,请听从这一篇符咒似的诗歌,

        就把我的心声,像是灰烬和火星,

        从还未熄灭的炉火向人间播散!

        把昏睡的大地唤醒吧!哦,西风啊,

        再次见到龙泉是在两年以后了,那时我已是护专的二年级学生。那个秋天空中的风有股神奇的力量,吹得全城的人都像从冬眠里苏醒过来那样欢欣鼓舞,充满活力。我随疯狂的人群涌上街头,敲锣打鼓迎接南下的解放大军。在大军的队列中,我意外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瘦了许多,也黑了许多。穿着一件洗旧了的布军装,骑在一匹黑色的小马上。南方的街景里很少看见马。他骑在马上的样子和我穿红袄绿裤打腰鼓的样子大概都很滑稽。他跳下马来握住我的手时,我们除了笑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的人生在那一刻成为定格。

        在那天以前的日子像一部抒情电影,我可以按章按节慢条斯理地将整个场面娓娓道来。在那天以后的日子却像无数跳跃拥挤的快镜头胡乱地叠加剪接在一起,我无法用有秩序的、理性的语言将他们整理出来。它们零零散散的如同摔在地上的杯子,每一个碎片都是一个单独的镜头,可是即使你拥有所有的碎片,也无法拼回一个完整的杯子了。我清晰地记住了许多事件,可这些事件却法组成一个前后关联的场景。

        小锁,请你原谅我叙述过程中的杂乱无章。汹涌的时代潮流把我和我的家庭冲散了。在我说“我的家庭”时,我指的是我和曾经与我相依为命的阿九。等我回头看那个从小长大的家时,我看到的是两个营垒,两个阶级—— 你的外公虽然在浪潮尚未卷来时就已去世,可是关于他和金三元布庄的旧事,并没有因为他的死便被封在历史的古瓶里。金三元的辉煌和显赫早已属于过去。但记忆是个喜旧厌新的家伙,总要百倍夸张地高扬过去,忽略现在。对于那样的过去,我却渴望忘记。在浪潮的这头,我抛却身后的一切,充满激情地朝着一个崭新的时代走去。在浪潮的那头,阿九忧心忡忡黯然神伤地观望着。

        我和阿九的关系就这样渐渐地疏远起来。

        一直到你出生。

        小锁,生你的时候,我已经三十二岁。那时我已结婚十年。在这之前的十年里,我一直没有怀孕。你父亲在战场上多次负过伤。其中的一次影响到了他的生殖能力。结婚以前医生就告诉过我,我们有孩子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在当时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 母性的萌发还是很后来的事,确切地说,是在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所以在最初的几个月里,即使是最剧烈的妊娠反应,都没有使我意识到我已经怀孕。

        临产时,你父亲正在省城开一个至关紧要的会议,是警卫员送我去的医院。在经过了将近二十个小时筋疲力尽的搏斗后,医生决定施行剖腹手术。当时我任凭疼痛将我凌迟肢解,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呻吟出声。后来我昏迷了过去。昏迷中我走进了一条白色的隧道。隧道里的阳光被滤去了重量,无限温暖轻软,如同在周身铺裹了最好的天鹅绒毯。我躺卧在天鹅绒毯上恬静地歇息,流连忘返,却听见一个极其迫切的声音在隧道的那端声嘶力竭地呼喊。

        “飞云,飞云!”

        醒来时有一双手在给我擦汗。片刻的眩晕之后,我看到了阿九憔悴的脸。我们已经很久不曾见面了。阿九老了。那年阿九其实刚刚五十岁,却有了很深的额纹。

        “你过去好一会儿了,是我硬把你叫回来的。”阿九露出一个自豪的笑,嘴唇干裂,渗出细细的血丝。

        “两个,是双胞胎。”

        小锁,你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意外。在我怀胎的十个月里,连医生都没有查出是双胞胎。你躲在你姐姐的身后,悄悄地得意地酝酿营造着一个极大的惊喜。你把我们所有的人都镇住了。你打破了我们原先的一切计划。你的小外婆只好为你日夜赶制衣服被子,才使你和你姐姐各有包装。你爸爸连夜请警卫员为你钉了一张小床,才使你不委委屈屈地挤在你姐姐的身旁。

        那天在医院里,我的大床旁边是你们的小床。床上躺着你和你的姐姐萱宁。你的姐姐个子不大也不小,是个一切正常的漂亮女婴。你却不是。你小得如同一只乳兔,一只粉红色的乳兔。你怕光。你的眼睛紧紧地闭着,淡黄色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你握着一只铜钱大小的拳头,举在额上挡光。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三十二年前的自己。我的心里突然排山倒海似的涌上一股热流。我伸出一只手来抓你,另一只手来抓阿九。孩子,我可怜的孩子。不管你有多瘦多小,我也要养活你。阿九能把我养大,我就能把你养大。一定。

        我对你的偏心,大概从第一眼见你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阿九从怀里掏出两把长命锁,一人一把地放在你和你姐姐的枕边。

        “你是大锁,你是小锁。”她喃喃地对你们说,“你们是外婆的锁,外婆一生一世的锁。”

        从那天起,你就是妈妈的小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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