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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事变发生那一年十一月末,我干掉了一个人。没多久,我就被拉去打仗,虽然在大陆也杀了两个人,可是在那初雪纷飞的夜里,把我的手染红的血色,到如今还那么鲜明地留存在我的心板上。

        那桩事,从头到尾,对我来说都是个哑谜。然而,最最使我费解的,却是…我为什么会去干那一票?我让自己的手染成腥红,却不知那血的意思。

        我是受了一个男子的请托,才把那人做了的。好像可以说那是一道命令,恰似战场上受长官的命令,向前冲杀那样,我连问一声为啥都未被允许,便握起了刀。

        当然,我是想了又想的。为什么那男子要我干——不管我如何绞尽脑汁,还是想不出理由。那男子,我很熟悉,相信对他我不会看走眼,但是不论我怎么想,我还是觉得在一般常情下,他没有非做不可的原因。其实,那只是我如此觉得罢了。后来我才明白过来,原来背后还是有着没有人能想象到的原因。

        这里,还是从我第一次和那个男子碰上的情形说起吧。

        我有时会在睡觉时舔枕头,而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必定会在梦中想起那个晚上的事。

        朦朦胧胧里,有个白白的东西浮现上来。我吃力地拖着麻痹的身子,拼命地想挨向那白白的东西——后来,有人告诉我,那个晚上我醉得一塌糊涂,在地上爬着,像只饿瘪了肚子的野狗那样,舔着那个男子的白色袜子。

        我在一家铸铁厂当了四年的学徒,却因一次小小的打架事件被开革,然后整整两天,我粒米未进,在街上失魂落魄地游荡着,末了来到那家酒店猛灌一通,后还把过来劝止的警察击倒,自己也倒卧下去了。

        突地,我号啕大哭起来。不是因为人家对我好才高兴起来的。我从小就没好好地吃过一顿白米饭,因此当我看到眼前摆了满桌子看也没看过的精美食物时,觉得自己未免太凄惨太凄惨了。

        不错,我是饿得半死,可是我还是使劲地压抑住就要伸向筷子的手,放声痛哭起来。

        “几岁啦?”

        “二十——一。”

        “倒看不出来。”

        那男子说着,用左手,从满桌子的菜肴上头,把火柴盒朝我扔过来。

        身上是蓝色有条纹的衣服,年纪大约三十二、三吧。面色微白,短短的头发,使人想起剃刀的眼光、瘦削的腮帮子、好像在那里漾着阴影。还散发着一种似是野地上的曝尸般的臭味。这男子好像要掩住发自敞开的领口的臭味般地,微驼着背脊。

        我是不抽的,我摇了摇头。

        “不,我是想请你帮我点点火。”他说着,把一直塞在被子里的右手抽出来,摇了摇。

        “看,只有小指头,我不会划火柴。”我从有洋文的烟盒取出了一枝,点上了火交给他。我做梦也没想到这就是我落入那个世界的一种仪式,也更想不到半年后我会为此而让血染红了手。

        男子不动手,却用嘴唇接过去,然后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这才把嘴里的烟往那小指喷上。

        “怎样,愿不愿当我的手?”噪音里含着不胜其烦的味道。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子,不,我该称他贯田大哥啦!当时他好像觉得我那过分苍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指头,有点像他自己在一年前因某种事故而失去的手指头。

        那是叫“萱场组”的,以下街木材场为中心,霸占着势力圈的一个小小黑道组织。

        组里的后面有一条水植淸澈的法印河,从石墙和仓库中间潺湲流过,河上经常浮着一根连一根的木材。组里的家伙们每当穿起印有组织纹章的外套,便会从身上发出木材的香味。尤其到了夏天,海湾里的风一吹,它便带上了一抹腥臭味,笼罩住整个组。

        据说,直到大正末年,组里还控制着整个法印河的木材的一半,极一时之盛,不过我进去组里时,虽然年轻小伙子们依然发着充满朝气的喊声在处理木材,可是时代的阴暗风潮,像把垃圾吹成一堆般地,使海边的繁荣景象渐次褪色。

        或许是由于发生了那件事件,加上战争的漩涡一卷,组也解散了,因此愈发地使人觉得,大门口上那面在一个大圈圈里印上一个“萱”字的布帘,也显得失去了光彩,有气无力地垂挂在那里。

        其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老板萱场辰藏在十年前大病了一场,差一点没向阎王报到,之后又害了心臓病,从此等于是一病不起;另一方面则是上上代人以来的对手唐津组——也是木材场的老板之一——竟然和军方挂上了钩,行情陡涨,还把势力伸向对岸的这边的缘故。从前,属于萱场组的摇钱树,叫“花五陵”的花街,在那个时候也全部落入唐津的手里。

        老板每年都有两、三个月时间,到伊豆去养病,这期间便由一个叫“番代”的,代理一切。

        两年前,一直是老板左右手的鴫原有一次在和唐泽的一场小冲突里不幸丧生,以后就由这位番代取代。

        贯田大哥和已故的鴫原,算是同辈的,因此比起番代,虽然斤两不免轻了一点点,不过在组里,有时面子也十分大。

        这都是因为老板特别眷顾大哥的缘故。老板萱场辰藏目前有位老板娘叫阿慎,年纪差得就像父女,那以前,老婆叫做喜久江,是害了肺病死的。这位喜久江老板娘给老板养了个小开,就是辰一少爷,可惜少爷在大哥入组以前就死了,害的也是肺病。听说,少爷和大哥,不但是年岁、身材差不多,连喜欢学问、书画,常默默地在河堤上吹着晚风独自散步,少爷都和大哥也很像。

        传闻里,老板不快乐时,只要一提大哥的名字,暴烈的火气就会平息。

        还不只这些呢!

        大哥随时都让他的寡默,彷佛一把闇夜里的伞般地张开,把脸色遮住,因此没有人摸得淸他的底细。这也正是使得大家不得不对他敬畏的原因。

        我的活儿,正是当大哥的手。我和他一起住在距组里约两百多尺远的排屋里的一间,起居在一块,帮他穿衣服,给他点香烟,在浴室里擦洗他身上每一块皮肤,可是隐在他默默无语里的话语,我委实是半句也不懂的。

        我觉得,甚至番代,也都好像畏惧他几分。番代这人随时都把狡猾的眼光射向周围,用他那张薄薄的嘴唇吆喝小厮们,可是碰上了大哥,总会装出一脸的笑。

        不光是番代而已,连老板也一样。我敢打赌,老板一开口就是“贯田啊!”

        “贯田呢?”宠信有加,骨子里却也是出自对大哥的畏惧。

        我由大哥领着去见老板,是被大哥收留后的第三天早上,记得与大哥初逢晚上还在绽放着的樱花,那天已被雨水冲光,嫩叶开始发出熏人的香味。

        我在大哥肩后缩着身子跪坐,但见老板投过来一瞥不愧是主宰一个组织的充满男性气概的锐利眼光,接着便又用满脸的笑纹,把那冷酷的眼光给包裹住了。

        “是个很不错的孩子啊!”

        老板几乎是谄媚般地向大哥说。满是皱纹的唇缝里,微露出黄褐色的牙齿。

        老板撑起上半身,让薄薄的睡衣贴在细瘦如柴的身躯,使我联想到枯朽的废木根部。看来,已经是把半个身子纳在棺木一里的人了。

        事实上,组里的后屋已经搁好了一个棺木,就在等候着老板的死似的。

        那是十年前,老板害了一场心臓病,差一点就要翘辫子的时候,他亲自央求棺材店做的。据说,棺木做好,正要抬进来时,人却奇迹般地好转了。不但人小器,身材也矮小的这位老板,虚荣心倒够大,订的是一副桐木的棺。那时已是大正末年,萱场组如日中天的时候——然后,十年歳月过去了,那副棺木像是什么豪华奢侈的装饰,给放在里屋里,那是个宽广的房间,榻榻米都半腐了,墙也斑剥,充满阴截,只有那个棺木的桐材木理还那么新鲜。

        我进组那年,整个夏天萱场都去伊豆养病。看到没有人的里屋里,棺木在夏阳烧灼下,彷佛发看白色的火焰,不禁想象到它是在为过住岁月的荣华,而拼命地嘶喊着什么。

        我不知大哥观感如何,若说我,我不得不承认实在没法喜欢这样的老板。老板把棺木视同家寳。传闻说有一次有个小厮打扫时碰伤了它,结果被砍去一根指头。我总觉得老板是在靠那个全桐木的棺材,来向手下们逞现已经开始倾斜的权威。事实上,卽使是老板在的时候,它也取代了老板的宾座般,以堂堂威严,威压着组里的空气。

        就在这样的夏天里某日,发生了一件事。

        大伙儿为了避开猛夏的阳光,聚在玄关里的时候,大姊头——就是老板娘阿慎——气急败坏地出来了。

        “是谁啦,把一只死麻雀放在老板的棺木里头?血渗进木理啦,怎么办呢?老板从伊豆回来后看到了,那可怎么得了啊!”大姊头虽然只有老板的女儿大小,可是倒也很能从背后帮病弱的老板撑持局面,可见是个有毅力的女人。这时,只见她柳眉直竖说:“麻雀是被扼死的,一定是有人故意干的恶作剧。谁?你们该晓得,把棺木弄污,等于是污辱了老板本身。”大伙面面相觑,谁也开不了口。就在这当儿,有人站出来了。

        “是我。”

        是大哥那副静静的噪音。

        “阿征……你是干嘛的?”

        “是麻雀闯了进来,我想试试左手管不管用,于是就……是我的疏忽。我会向老板谢罪。喂,阿次,你过去把麻雀拿掉吧!”我是缩在大哥肩头后的,听了这话,我便默默地进里头去了。

        在棺木里头一角,麻雀确实是嘴边挂着血死在那儿。那小嘴好像还在啼叫着。

        “好在是阿征哪!”大姊头也进来了。“我还担心会像上次那样,弄得天翻地覆呢!阿征就不会有了,喏,看看这些污渍。”大姊头指了指棺沿,散着几点黑污。

        “这也是阿征不小心用有墨污的手碰的。是好久以前了,那时鴫原还在,当时的阿征就像现在的你,不时都黏在鴫原的身后——那一次,老板也没吭一声。一开始,老板就对阿征另眼看待的。”大姊头说着,言外有言似地笑了。

        我看着那些墨渍想:怎么会这样呢?原来大哥知道是我干的好事。那时候,确实没有人看见的。就是因为没有人,所以我才一看窗口有一只麻雀就……大哥确实是知道的,所以才替我担待起来。

        回去后,大哥用平常的眼光看了我一眼,就从袖口里掏出了香烟。我知道大哥虽然没事人似的,可是他分明知道一切,而我倒也一点都不觉得害怕。

        我低下头,万分腼腆地舔了舔嘴唇,把火柴凑过去。

        “嗯……”

        大哥有意没意地发出了一点声音。我觉得那是对我的回答。陡地,我想到,原来那墨渍,说不定也是大哥故意弄上去的呢。

        ——事件也就是这一年年末,在大哥和我的这样的关系下发生的。不过在进入本题以前,我还有一件事得说淸楚。

        是有关那个女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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