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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租车(不幸的“伊卡洛斯”仍在修理,租来的替代车是辆古怪的、不那么讨人喜欢的“金黄鹂”)里黑乎乎,德雷尔依然神秘兮兮,一声不吭。要不是他的雪茄烟还在有节奏地发光燃烧,别人还以为他睡着了。弗朗兹也默默无声,心里不安地琢磨自己会被带到哪里去。车子拐了第三或第四个弯之后,他完全迷失了方向。

        到目前为止,除了他居住的安静的住宅区以外,他只探访了城市另一端的椴树大街以及它的周边地区。介于这两个富有活力的绿洲之间的是空白的未知地区。他的目光投向车窗外面,昏暗的街道渐渐获得了某种光亮,随后又一次昏暗,又一次充满光亮,又一次变得暗淡,又一次大放光明,直至黑暗孕育出成熟,昏暗的街道突然迸发出神奇的五彩光芒,宝石般的瀑布,让人眼花缭乱的广告。一座有尖塔的教堂在红棕色天空的映衬下悄然掠过。不久,汽车在潮湿的柏油路上轻微颠簸几下,在人行道的路缘处停了下来。

        只有到了此时,弗朗兹才明白了。宝石蓝的字母嵌着一颗钻石闪闪发光,最后一个元音拉得长长的,一个闪闪发光的四十英尺标志牌拼出了字母D*A*N*D*Y——现在他记起来了,以前曾听人说起过,他真是个傻瓜!德雷尔拽着他的手臂,领着他走到十扇灯火通明的橱窗中的一扇。宛如温室里盛开的热带花朵,领带和袜子千姿百态竞相争艳,各种衬衫被折叠成长方形,或者在镀金树枝上随意地挂着;橱窗深处,一个直挺挺站着的东方之神穿着一件乳白色的睡衣,他是那个花园的神仙。但是,德雷尔不让弗朗兹在那儿浪费时间沉思遐想。他带着他巧妙地穿过其他橱窗:光洁奢华的鞋子,海市蜃楼般的服装,层层叠叠的典雅帽饰、手套和拐杖,活泼可爱的体育用品天堂,依次在他面前闪亮登场;随后,弗朗兹突然发觉自己进入了一个昏暗的通道,那里站着一个老头,他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头盔的面甲上有一枚徽章,老头身边站着一个双腿修长、穿着毛皮衣服的女郎。他俩都注视着德雷尔。警卫认出了德雷尔,举手至帽檐处行礼。那个眼睛炯炯有神的妓女朝弗朗兹瞟了一眼,收敛地让开了道路。弗朗兹跟在德雷尔身后,消失在院子的昏暗处,他们一走,女郎又开始与警卫交谈起来,谈论风湿病及其治疗方法。

        院子在没有窗子的墙壁间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死巷。巷子里有一股潮湿的味道,夹杂着尿味和啤酒味;一个角落里有样东西,它不是被人弃置的东西,就是一辆辕杆朝天的大车。德雷尔从口袋里取出手电筒,一道暗淡的光束浮光掠影,勾画出一个门窗花栅的轮廓,下行的楼梯上人影晃动,还有一扇铁门。德雷尔稚气十足,欣喜不已地挑选了那个最神秘的入口,打开了门。弗朗兹躬身跟着德雷尔进入了一个昏暗的石头通道,通过手电筒移动的圆形光束辨认出那是一扇门。如果试图不按规矩开这扇门,门就会疯狂鸣响。不过,即便对于这扇门,德雷尔也有一把小巧玲珑、声音很轻的钥匙,弗朗兹再次躬身进入。在他们经过的阴暗的地下室里,可以依稀分辨出东一堆西一堆的麻袋和柳条箱,脚底下踩着窸窸窣窣的某种东西,有点像稻草。转过活动横杆又是一个角落,然后又是一扇门。进门就是一架楼梯,光秃秃的没铺地毯,楼梯向上伸展,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他们拖着脚步攀登石头的阶梯,就像在探索一个被掩埋遗弃的庙宇。他俩如痴如梦,不久突然进入了一个巨型大厅。手电的灯光穿越大厅,在一些金属挂架上晃了晃,随后沿着层层叠叠的纺织品、巨大的衣柜衣橱、晃动的镜子、熊腰虎背的黑影移动。德雷尔停住脚步,放好手电筒,在黑暗中轻声地说:“注意!”弗朗兹听见德雷尔的手在摸索,突然孤零零一个梨形强光灯泡照亮了一张长长的柜台。整个大厅——一个无边无际的迷宫——其余的部分依然沉浸在一片漆黑之中,弗朗兹觉得有点阴森怪诞:一盏强光灯单单照着这个角落。“第一课。”德雷尔严肃地说,随后炫耀似的走到柜台后面。

        值得怀疑的是,弗朗兹是否从这次荒诞的夜间课程中学到了什么——一切都太奇怪,德雷尔扮演了售货员的角色,而且过于怪诞。然而,尽管标新立异、荒谬绝伦,这种一个角落光照耀眼、四周犹如鬼怪深渊的布局,有着某种含义;在这个深渊里,白天被弄了又弄、模糊不清的纺织品,此时都疲惫不堪,千姿百态地静静休息着,这种景象长久地留在了弗朗兹的记忆中,富有某种昏暗奢华的色调,至少一开始是这样。在这种基本的背景之下,他当售货员每天忙忙碌碌,这种辛劳日后开始粗略勾画出平凡、复杂、经常是疲惫不堪的生活状态。德雷尔安排这个晚上向弗朗兹示范如何销售领带,不是依据个人的经验,也不是依据对遥远岁月的回忆(尽管他确实在柜台后面干过),而是他不切实际,想入非非。他所示范的不是真实生活中销售领带的方式,而是如果售货员既是艺术家又有超凡洞察力,那么他可能这样销售领带。

        “我要一条蓝色平纹领带。”弗朗兹在德雷尔的提示下用呆板的学生腔说。

        “当然可以,先生。”德雷尔轻快地回答,同时从一个货架上轻捷地取下好几个薄纸板箱,敏捷地在柜台上打开箱子。

        “你觉得这条怎样?”他不无忧虑地问,手里将一条有花纹的黑红两色领带打了个结,举着它离开一段距离,就像一个有主见的艺术家那样欣赏这条领带。

        弗朗兹一声不吭。

        “一种重要的销售技巧,”德雷尔改变语气解释说,“来,看看你是否掌握了要领。现在,你到柜台后面去。这边这个箱子里有一些纯色领带。他们价值四五马克。这边是时髦领带,我们通常说‘花色领带’,价值八马克、十马克,或者甚至十四马克,愿上帝宽恕我们!好了,现在你是售货员,我是个年轻人,一个笨蛋,抱歉——缺乏经验,犹豫不决,容易上当受骗。”

        弗朗兹很不自然地走到柜台后面。隆起肩膀,眯着眼睛,好像近视眼一般。德雷尔用颤音高声说:“我要一条蓝色平纹的……呃,别太贵了!”“要微笑。”他低声提示说。

        弗朗兹弯腰打开一箱子,笨拙地取出一根蓝色平纹领带。

        “哎呀,我知道你会这样!”德雷尔开心地说,“我知道你没有明白,要不然你就是色盲!那就再见啦,各位!你干吗一定要把最便宜的领带递给我呢?你应该按我刚才的做法行事——先用一条奢华的领带把那个傻瓜弄得昏头昏脑,别管它是什么颜色。但所展示的那条领带一定要华丽昂贵,或者昂贵典雅,那样也许会迫使他‘心头咯噔一下,多花一个先令’,就像他们在伦敦说的那样。来,拿着这一条,在你的手上打一个领结。等一等,等一等——别那样匆忙。在你的手指上晃一圈。就这样!记住,节奏稍有迟疑,顾客的注意力瞬间即逝。你快速翻转领带,使他神志迷乱。你必须在那个白痴的眼前使领带艳丽生辉。不,你打的不是领结,是肿瘤。看着,手伸直了。我们来试试这根昂贵的血红色领带。现在我们假设我在看这根领带,可我依然不受诱惑。”

        “可是,我还是要一根蓝色平纹的,”德雷尔高声说——随后,再次低声说:“啊呀,不是这样——继续将那根血红色的领带伸到他愚蠢的面孔前面,也许你会瓦解他的抗拒力。看着他,观察他的眼睛——如果他看着那根领带,那么你已经初步成功。只有当他根本不看,开始皱眉头,清他该死的喉咙——只有在那种时候,你明白吗,只有在那种时候,你才给他他想要的东西——当然啰,一定要选择三种平纹蓝领带中最贵的那种。不过,即便你顺从了他粗俗低级的要求,你还是要稍微耸耸肩,明白吗,现在看我的——带点轻蔑地微笑,好像在说‘这一点儿也不时髦,坦率地说,这是给农民的,给赶大车的车夫的……不过,如果你真想要它的话’——”

        “我要这根蓝色的。”德雷尔用滑稽的声调说。

        弗朗兹越过柜台面无表情地把领带递给他。德雷尔一阵狂笑,在大厅里引发了一阵强烈的回声。“不,”他说,“不,我的朋友。根本不对!首先,你应该把领带摆在你的右侧,然后问他需不需要其他什么,比如,手帕,或者某些时髦的饰纽,只有当他想了一会儿,摇摇他笨拙的脑袋时,只有在那时,你才拿出这支自来水笔(这是礼物),在小纸条上写下价格,让他拿去给收银员。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常规的了。不,留着它,我说。这一部分明天皮夫克先生还会给你演示一遍的,他非常迂腐。好了,我们继续吧!”

        德雷尔撑起身子,颇沉重地坐到柜台上,于是投下了一个清晰的黑影,黑影的脑袋在前,逐渐延伸,融入黑夜之中,黑夜似乎越来越浓越来越静。他开始在纸箱里摸索丝绸制品,并指导弗朗兹如何用手触摸,如何观察色彩色调去记住各种领带,如何培养一种——换言之(弗朗兹听蒙了)——色彩和触觉的记忆,如何从艺术觉悟和商业感觉出发从脑中抺去已经销售一空的款式和样品——以便让头脑腾出空间记住新的款式和样品,如何在瞬间用马克确定价格,随后在价格标签上添加芬尼。他好几次跳下柜台,怪模怪样地做手势做动作,模仿被他推销技巧所惹恼的顾客;粗野的顾客还没开口问价,就被告知价格,因此表示反感,对圣人一般的顾客来说,价格不是问题;还有为孙子买领带的老太太、波茨坦的消防员,或者无法说清任何事情的外国人—— 一个法国人要买cravate,一个意大利人想买cravatta,一个俄国人和气地恳求买一条galstook。德雷尔会立刻自问自答,手指轻轻压着柜台,每次都发明一种风格不同的特别语调和微笑。然后再次坐到柜台上,轻轻晃动一只脚,脚上穿着擦得铮亮的皮鞋(他的影子也在晃动,在地板上映成一个黑色的翅膀),他谈论了一个售货员对于人类制造的东西应有的疼爱和喜欢的态度。他承认,有时人们会对过时的领带和淘汰的袜子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因为它们依然完好如初,可是却完全没人要了;八字须下他古怪、梦幻般的笑容挥之不去,他眼角处嘴角边的皱纹一会儿皱起一会儿展开——与此同时,相形见绌的弗朗兹倚着一个衣柜,呆呆地听他说教。

        德雷尔停顿了——弗朗兹明白:课程结束了。他禁不住贪婪地看了一眼此时散落在柜台上的真实生活中色彩缤纷的神奇商品。德雷尔再次掏出手电筒,关了墙壁上的电灯开关,领着弗朗兹走过一大块暗色地毯,进入到大厅幽冥昏暗的深处。他边走边掀去一张小桌子上的帆布,将手电光聚焦在袖口链扣上,链扣在它们蓝色的丝绒衬垫上像眼睛一样闪闪发光。再往前走几步,他若无其事、嬉戏似的倾斜一个浮水气球,使之从支架上滑落,无声无息地滚进黑暗之中,很远,很远,一直滚入波美拉尼亚湾,以及海湾柔软的白沙滩上。

        他们沿着石头通道往回走,在锁最后一道门时,德雷尔不无愉悦地回想起他留在身后的那一片令人费解的狼藉,他没想到的是也许某个其他人要为此承担责任。

        他俩一走出昏暗的院子,进入灯光闪烁的潮湿街道,德雷尔就叫了一辆路过的出租车,主动提出让弗朗兹搭车回家。

        弗朗兹犹豫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生机勃勃的林荫大道上的欢闹景象(终于见到了!)。

        “你是不是,和一个”(德雷尔看了看手表),“睡眼蒙眬的心上人有约会?”

        弗朗兹舔了舔嘴唇,随后摇了摇头。

        “随你便,”德雷尔笑着说。分手时,他从出租车里伸出头来高声说:“明天去商店,九点整!”

        光滑的黑色柏油马路蒙上了薄薄一层暗淡斑斓的色彩,马路上不时有清晰的裂缝和椭圆形的凹坑,雨水形成了一个个水潭,在深处映照出逼真的五颜六色的倒影—— 一条朱红色的对角斜线,一个钴色的楔形物,一条绿色的螺旋线——疏疏落落,组成了一个潮湿的颠倒的世界,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宝石的几何图形。万花筒似的效果似乎在暗示,有人在人行道上不时抖动万花筒,以变换无数彩色玻璃碎片的组合图案。与此同时,生命的辕杆和涟漪从身边掠过,记录了每辆汽车行程的印迹。商店的橱窗放射出耀眼的灯光,将亮光向外散发、喷射、泼洒,使之融入丰富的黑夜。

        每个角落都是难以用言语表达的幸福象征,每个角落里都站着一个穿着发亮丝袜的妓女,他根本没时间去细看她的相貌:另一个妓女已经在远处招手,在她之后,还有第三个。弗朗兹心里十分清楚,那些亮着的神秘信号灯会把人们引向何方。每盏路灯都像穗状星星伸展着它的光环,每处玫瑰色的光辉、每阵金色光芒的迸发、恋人们的侧影相互紧挨一起搏动,每个门洞和过道的凹处都有成双成对的恋人,那些抹了口红的半启着的嘴唇在他的面前一闪而过,黑色、潮湿、温柔的柏油马路——所有这一切都正在获得一种特殊的意义并正在寻找一个名字。

        弗朗兹像梦游者一样慢慢地走着,汗流浃背,陶醉得浑身倦怠乏力,皱巴巴的温暖的枕头召唤他回去,他又钻进了被窝,全然没有注意到自己是如何重新踏入住宅、踏入自己的房间的。他舒展身子,用手掌抚摸自己毛茸茸的双腿,心烦意乱,不能自主;睡梦几乎即刻向他鞠了个躬,递给他梦乡的钥匙:他明白所有这些电灯、声音,以及各式各样香水的含义,一切都融汇成一种独特的让人乐而忘忧的景象。此时此刻,他似乎置身于一个四周布满镜子的大厅,奇妙的是,大厅开了一扇门,通向一个有水的深渊,在最意想不到的许多地方水光粼粼:他途经一辆完美可靠的摩托车(房东老头正在用他红色的鞋后跟发动那辆车子),朝一扇门走去,弗朗兹打开那扇门,心头不由得涌起一阵预料之中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狂喜,他看见玛莎站在床边!他急切地想接近她,可是汤姆不断地碍手碍脚,玛莎哈哈大笑,把狗轰走。于是,他已经相当清楚地看见玛莎光洁的嘴唇,她的脖子因喜悦而变得更加丰满,他也开始忙乱,解开衣扣,从狗嘴里扯下一根带血的骨头,心中升腾起一种难以克制的甜蜜;他即将紧紧抱住她的屁股,可是突然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沸腾的激情。

        玛莎叹了口气,睁开了眼睛。她以为自己是被街上的噪音惊醒的:他们家的一个邻居有一辆噪音极大的摩托车。可事实上,那只是她丈夫在纵情地打鼾。她记得自己没有等他回家就上床睡觉了,于是,她就尖声叫他;随后,又伸手越过床边柜,开始狠劲弄乱他的头发,只有这一招最管用。他停止了打鼾。他咂了一两次嘴。床边柜上的台灯亮了,映照着她那只粉嫩的手。

        “狮子醒啦。”德雷尔边说边像孩子一样用拳头揉眼睛。

        “你们去哪里啦?”玛莎瞪着眼睛问道。

        他睡眼蒙眬地望着她乳白色的肩膀,望着她一个裸露乳房玫瑰色的乳头,望着落在她脸颊上的一缕乌黑的长发,他温和地呵呵一笑,慢慢向后倚靠在一摞枕头上。

        “我领他去参观了‘花花公子’百货商场,”他谨慎小心地嘟哝道,“给他上夜课。现在他能够在他爪子或尾巴上系领带了。非常有趣,非常有教育意义。”

        噢,原来是这么回事。玛莎感到一阵宽慰,多么高尚的行为!她几乎想主动……可她也太困了,困乏但非常高兴。她一言不发便关了电灯。

        “星期天我们去骑马,怎么样?”黑暗中一个温和的声音低声问道。可是她已经进入了梦乡。三个好色的阿拉伯人为了得到她正和一个古铜色躯体的英俊奴隶争论不休。德雷尔用更加温和、更加商量的口气再次提问。一阵令人沮丧的沉默。他翻转枕头,寻找比较凉快的凹面,他叹了口气,很快鼾声又起。

        早晨,德雷尔匆匆享用了一个煮得半熟的鸡蛋,外加黄油吐司(人间最美味的一餐),随后急匆匆赶往商场,弗丽达告诉他汽车修好了,在门口等候。德雷尔记得,在过去几天里,尤其是最近一次撞车之后,他头脑里反复出现一个有趣的念头,可是不知怎么的,一直没有结论。不过,他必须小心从事,用委婉的手法。直接提问问不出个所以然来。那个无赖会敌意地一瞥,否认一切。园丁会知道吗?即便知道,他也会庇护他的。德雷尔把咖啡一饮而尽,他眨了眨眼睛,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当然,也有可能弄错了……

        他抿掉了最后一滴甜甜的咖啡,把餐巾往桌子上一扔,急匆匆出门而去;餐巾从桌边慢慢掉落,软绵绵地落到了地板上。

        是的,汽车已经修好了。新喷了一层黑漆,前灯换上了铬钢边框,散热器护栅顶上的装饰性标识是一个长着蔚蓝色翅膀的银色男孩,一切都熠熠生辉。司机有点尴尬地一笑,露出了难看的牙床和牙齿;他摘下蓝色的帽子致意,并打开了车门。德雷尔不以为然地看了他一眼。

        “哈罗,哈罗,”他说,“这么说我们又在一起啦!”他扣上了外套所有的扣子,然后继续说:“这一定花了点小钱吧——我还没有看过账单。不过,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我甚至愿意花更多的钱,只要开心。说真的,那次经历真是够刺激的!不幸的是,我妻子和警察都没看出其中的奥妙。”

        他试图再想点其他事情说说,但就是想不出来,于是就再次解开外套的纽扣,钻进了汽车。

        “我仔仔细细看了他的面相,”伴随着汽车发动机轻轻的旋转声,他略有所思地说,“但还不可能作出任何结论。当然,他的眼神有点躲闪,当然,他的眼睛底下有两个小眼袋。不过,这对他来说也许是正常的。下一次,我要好好观察他一下。”

        按照两人的约定,今天早晨他去商场,把弗朗兹介绍给皮夫克先生。皮夫克先生身材高大魁梧,举止庄重,衣着考究。他的眼睫毛呈金黄色,肤色稚嫩,说句保守的话,从侧面看去,他既像人又像茶壶,肥肥的耳垂上戴着一颗次等的钻石。他尊重弗朗兹,因为他是老板的外甥,而弗朗兹却对他笔挺的裤缝和表袋里露出的那块透明的手帕感到十分羡慕和惊叹。

        德雷尔甚至没有提及昨晚的课程。在德雷尔的完全赞同下,皮夫克没把弗朗兹分配到领带柜台,而是指派他去体育用品部。他用极大的热情教导弗朗兹。他的训练方法与德雷尔的手法大相径庭,因为他们做了许多演算,比弗朗兹预想的还要多。

        弗朗兹也没想到,长时间站着,他的脚会那么酸痛,还要长时间机械微笑,他的脸也感到酸痛。与往年秋天一样,商场的体育用品部要比其他部门安静得多。各种健身器材、乒乓球拍、条纹毛围巾、装有黑色防滑钉的足球鞋,以及白色鞋带卖得很好。对游泳衣持续不断的少量需求是因为公共游泳池的存在,但是上述体育商品的旺销已经过去,而冰鞋冰刀、滑雪板、滑雪橇旺销的季节还没来临。因此,没有蜂拥而来的顾客,也就不会妨碍对弗朗兹的训练,他完全有空闲时间学习销售技艺。他的主要同事是两个姑娘,一个红头发尖鼻子,另一个金发碧眼胖乎乎、精力充沛、狐臭熏人;还有一个身材像体育运动员一样健美的年轻男子,戴着与弗朗兹一样的玳瑁眼镜。他漫不经心地告诉弗朗兹他在游泳比赛中赢得的各种奖励,弗朗兹非常羡慕他,因为他自己也是个游泳好手。在施维默的帮助下,弗朗兹为两套泳装挑选了布料,还出售了一些领带、衬衫和袜子。也是在施维默帮助下,弗朗兹懂得了销售行业的一些小诀窍,施维默的销售技巧比皮夫克还要精到,皮夫克的主要作用是在商场四处巡察,妥善安排顾客和销售员之间的洽谈。

        开始几天,弗朗兹头昏眼花,茫然不知所措,在别人面前很不自然,他只能克制自己不要颤抖(他的部门通风好得过了头,房间会自然形成穿堂风),他只是站在角落里,尽量避免引起注意,极力模仿同事们的一举一动,记住他们专业的举止和语调;随后,突然,他忍不住清楚地想起了玛莎——她用手摸发髻的样子,或者瞧她的指甲和翡翠戒指的模样。不过,很快,在施维默同意和关注下,弗朗兹开始独立销售。

        他永远记住了他的第一个顾客,一个胖老头,他要买个球。一个球。这个球立刻在他的想象中弹起,变成许多球向四处散开;弗朗兹的头变成了商店里所有球类的运动场,小球、中球、大球——分片缝制起来的黄色皮球、印有制造商紫色标志的白色绒毛球、石头一样坚硬的小黑球、供休假使用的橘黄和天蓝两色超轻球、橡皮球、赛璐珞球、象牙球,它们都向各个方向滚去,只剩下一个球,在他的脑海里闪闪发光。顾客平静地补充说:“我要给我的狗买个球。”

        “你右侧第三个货架,耐咬!”施维默立刻低声提示,弗朗兹宽心一笑,可眉毛上早已急出了汗水;他开始打开箱子,开错了一个箱子,又开错了一个箱子,最后终于找到所需的那个球。

        大约一个月左右,弗朗兹已经完全适应了他的工作;他不再慌乱紧张,敢大胆叫发音不清的顾客重复他们的请求,敢用居高临下的态度给那些懦弱和腼腆的顾客提出建议。他肩膀相当宽厚,身材修长但不是皮包骨头;他愉快地观察着自己的身影,在一排镜子前、在显然对他非常痴迷的女店员们的注视目光中、在他胸前三个银色弹簧夹子的闪闪亮光中:舅舅的自来水笔和两支铅笔,铅笔是丁香味铅质的。的确,要不是一些细节露出破绽,他也许已经可以被当作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非常平常的售货员,那些细节也许只有天才侦探才能察觉——鼻孔和颧骨有一种破坏性的僵硬感,嘴巴四周露出一种奇怪的怯懦,似乎他总是上气不接下气,或者好像刚刚打过喷嚏,那对眼睛,那对眼睛,戴了眼镜也很难掩饰,焦躁不安的眼睛,悲伤的眼睛,既残酷无情又茫然不知所措,有一层不纯的绿色阴影,虹膜四周有一些赤红如火的血丝。但是,他身边唯一的侦探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人,她总是提着同一个小包,她并不费神前来巡察体育用品商铺,而是常去检查领带领结销售部。

        弗朗兹遵从皮夫克精心构想、毫无瑕疵的建议,学会了奢靡的个人卫生习惯。一个礼拜他至少要洗两次脚,几乎每天更换浆过的领子和袖口。每天傍晚,他都用刷子刷套装和皮鞋。他使用各色各样高级美容液,闻起来像春天的花朵和皮夫克。他几乎从不错过周六的淋浴。每星期三和星期天,他都要穿上干净衬衫。他十天内至少一定换一次厚实的内衣内裤。他想,如果母亲看到他的洗衣账单,她一定会吓一跳的!

        他欣然接受工作的单调乏味,但是他极度讨厌必须与其他职工一起就餐。他曾希望,他会在柏林逐渐改掉青少年那种病态的过分谨慎,但是,这种小心谨慎不断寻找机会来折磨他。吃饭时,他坐在那个金发胖女人和游泳冠军之间。每当胖女人伸手到面包篮拿面包或取盐瓶时,她的胳肢窝就会飘来一阵阵恶臭,这使他想起学校里一个令人讨厌的老处女教师。坐在他另一侧的冠军有另一种缺陷——那就是,他一说话就溅唾沫星子。弗朗兹发现自己又重拾了学生时代的习惯,他用他的前臂和肘部遮挡餐盘,防止唾沫落入。他只陪施维默去了一次公共游泳池。泳池里的水太凉而且非常肮脏,他同事的室友,一位用强光灯将皮肤照成棕褐色的年轻瑞典人,举止很不自然。

        不过,从根本上说,百货商场、亮光闪闪的商品、与顾客(顾客似乎像不断改变嗓音和更换面具的同一个演员)轻松或文雅的交谈,所有这一切日常工作都只是肤浅的小事,翻来覆去老一套,感觉也大同小异;它们对他的触动甚微,好像他是那些时装模型中的一员,蜡质或者木质的脸,身上穿着用定型熨斗烫得笔挺的衣服,在它们的临时支座和舞台上,处于色彩缤纷的腐败状态;像在一出滑稽剧中,它们的手臂半曲半伸,有着乡村田园般的魅力。年轻的女顾客、奔跑如飞留着短发来自其他部门的姑娘售货员几乎根本不能激起他的性亢奋,她们像家具或皮具的静止彩色广告一样,在好看的电影开映之前,长时间一个接一个地在银幕上亮相,没有音乐伴奏;他工作的所有细节像这些广告一样既必不可少又无关紧要。六点左右,一切工作全都突然停止。随后音乐就会开始播放。

        几乎每天晚上——在那个“几乎”中潜藏着多少可怕的忧思——他都会去看望德雷尔夫妇。只有星期天他才会在他们家吃饭,而且也不是每个星期天都吃。在工作日里,他会在同一家他吃午饭的廉价餐馆里匆匆吃一点,然后乘公共汽车或步行去他们的别墅。二十多个夜晚过去了,一切照旧:边门蜂鸣器嗞嗞的欢迎声,漂亮的灯笼照亮了常青藤一般弯弯曲曲的小道,草坪散发出的潮湿气味,沙砾路嘎吱嘎吱的声响,在屋子里回响、召唤着女佣的门铃声,突然亮起的灯光,弗丽达温和的脸,突然——屋里充满了活力,收音机里的音乐声温柔地回荡起来。

        她通常独自一人。德雷尔是个古怪但守时的人,他会分秒不差准时回家就餐(弗朗兹称之为晚饭),还有晚茶;如果他认为自己会迟到,他总会打电话告诉一声。有他在场,弗朗兹感到很不自在,几近麻木,因此,在那些日子里,弗朗兹慢慢养成了某种冷冰冰的亲近,以应对德雷尔自然流露的快乐。不过,当独自与玛莎在一起的时候,他常会有一种感觉,在他脊椎顶端的某个地方会产生一种倦怠的压力;他的胸部堵得慌,他的双腿软弱无力,他的手指会长时间感受到与她握手所产生的那种轻快的力量。当玛莎在房间里四处走动或跷着腿坐着时,他能在半英尺距离内估算出她大腿裸露的确切程度,他不用细看她绷紧的亮光闪闪的长筒袜,几乎也能感觉到她左腿鼓出的腿肚子压在右腿的膝盖上;她裙子斜向的皱褶柔软、富有弹性,男人会很乐意将脸埋在其中。有时,玛莎站起身来,经过他身边,走向电唱机,灯光照射的角度恰到好处,可以透过她裙子轻薄的布料映出她大腿的曲线;有一次她的长筒袜出现了梯状抽丝,她就舔了舔手指,飞快地轻轻涂抹丝袜。有时,倦怠感过于沉重,弗朗兹就会利用玛莎眼睛张望其他地方的机会,在她的美貌中寻找某种小瑕疵,一旦找到,他就能让头脑清醒一点,思想冷静一点,运用这种办法去平息他各种感官的骚动。偶尔,他的确有这样的感觉:他得救了,他找到了她的瑕疵——嘴边一道深深的皱纹,一边的眼眉之上有一个凹痕;从侧面看,丰满的嘴唇有点过于凸出,嘴唇之上有一小撮软毛的黑影,脂粉掉落时尤其引人注目。不过,只要她一转动脑袋,或者少许改变一下表情,她的脸蛋马上又有了那种可爱的魅力,于是他就会再次陷入甚至更深的秘密深渊。通过那些快速瞥视,他把她彻底审视了一番,他的眼睛追随、预测着她的一举一动;当她后脑勺圆发髻上的小梳子的一端松动时,他就预测她那只举起的手的动作,动作很普通,可对他来说却别具魅力。最要命的是,她赤裸白净的脖子、她细腻圆润的皮肤肌理、她轻薄短裙下偶尔露出的胴体,是那么优雅那么具有魔力,他为之倾倒。每一次新的拜访都会在他的玛莎魅力合辑里加上一笔,回家之后当他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他就会心满意足地回味这些记忆,选择其中一个任自己胡思乱想,尽情玩味。一天傍晚,他发现她的手臂上有个极小的棕色胎记。还有一次,她从座椅上弯腰去拉平翘起的地毯一角,他窥见了她的乳沟,当黑色丝绸连衣裙上身绷紧时,他才松了口气。还有一天晚上,玛莎正准备去跳舞,他看见了她的两个胳肢窝,它们是那么光滑和白净,像雕塑一般,看得他目瞪口呆。

        她问起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这是个枯燥的话题,还有他的故乡,这是个更加乏味的话题。有一次,汤姆将鼻口部捂在弗朗兹的大腿处,然后打起了哈欠,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味道扑鼻而来——一股腐烂发臭的鲱鱼味,腐尸的味道。“我的童年就是这种味道,”弗朗兹一边推开狗头一边嘟哝。玛莎没有听见或者不理解他的话,于是就问他说了些什么话。不过,弗朗兹没再重复。他谈到了自己的学校,谈到了灰尘和无聊,谈到了他母亲让人难以消化的馅饼;他还谈到隔壁肉店的老板,一位身穿白色西装背心的绅士,曾经有一段时间,这家伙每天来吃晚饭,他吃羊肉的样子既专业又令人恶心。“为什么令人感到恶心?”玛莎惊奇地打断他的话。“天哪,我唠唠叨叨在胡说些什么呀!”他心想。他上百次呆板地描述了家乡的河流、划船、跳水潜泳、在桥下喝啤酒。

        玛莎会把收音机从歌曲调至演讲,他会毕恭毕敬地聆听西班牙语课程,聆听有关体育运动益处的讲座,聆听施特雷泽曼先生调解的演说,随后——又把收音机调回到某种奇怪刺耳的音乐。她会给他详细讲述一部电影的情节,讲述在通货膨胀的岁月里,德雷尔幸运投资的故事,讲述一篇去除水果斑点的论文的要点。在讲述的整个过程中,她始终在想:“他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有所行动?”与此同时,她感到很有意思,甚至有点感动:他是那么不自信,没有她的帮助,他也许永远不会开始。然而,慢慢地,苦恼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十一月就这样耗费在了一些琐事之上,就像你陷在某个乏味的小镇里无依无靠,金钱无为地浪费在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玛莎模模糊糊有点怨恨,她记得妹妹接二连三早已有了至少四五个情人,威利·沃尔德年轻的妻子同时有两个情人。然而,玛莎已经年过三十四岁,应该是立刻行动的时候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玛莎已经奉父亲之命嫁了人,有了漂亮的别墅、古董银器、汽车,她单子上的下一个礼物就是弗朗兹。然而,这件事并非那么简单,有一股异样的微风、一种特别的激情、一种多疑的软弱闯入……

        弗朗兹怎么睡也睡不着,于是就打开了窗子。时光正值秋冬之交,夜间的天气变化多端;突然,不知从何方飘来一股温暖湿润的空气:夏天迟到的叹息!弗朗兹身穿黑白条纹睡衣,站在窗前,手扶窗框;随后,身子向外倚靠在窗上,他心情忧郁,长长地吐了口唾液,静静地听着,等着唾液溅落到人行道上。不过,他住在五楼,不像在家那样住在二楼,因此什么声音也没听到。“咔嗒”一声,他关上了窗户,又钻进了被窝。那天晚上,像一个人突然意识到自己患了绝症那样,弗朗兹意识到他认识玛莎已有两个多月,毫无用处的胡思乱想正在慢慢耗尽他的激情。他对着枕头,用半下流半夸张的语言,装模作样自言自语地说:“没关系——毁了我的前程总比等着脑袋开花好。明天,对,明天,我要抓住她,把她摔倒在沙发上、地板上、餐桌上、破碎的陶器上……”发疯的弗朗兹!

        第二天到了。下班后,弗朗兹回到家里,换了袜子,刷了牙齿,系上了新的丝绸围巾,怀着必胜的信心,大踏步地朝公共汽车站走去。在路上,他不断说服自己:她一定喜欢自己,她只是出于高傲才掩饰自己的感情,这太可惜了。只要她能朝他倚靠过来,好像是不经意的,在模糊的细纹唱片之上,用她的脸颊蹭他的鬓角;或者就像那天晚上一样,她故伎重演——如果,在一瞬间,在前厅的镜子前面,她将背靠着他的背,一边转过她香气袭人的脑袋一边说:“我比你高一英寸,”或者如果——不过他振作起精神,默默地对公共汽车售票员说:“这是软弱,我不应该软弱。”就算她今晚比平时更加冷静——不管怎样——就是现在,现在,现在!……按门铃的时候,他的头脑里闪过一丝胆怯的希望:也许,德雷尔碰巧已经回家?德雷尔没有回家。

        弗朗兹穿过前面两个房间,心里想象着如何能立刻推开那边那扇房门,进入她的卧室,她身着黑色低领长裙,脖子上系着翡翠项链;他立刻抱住她,紧紧地抱住,抱得她骨头嘎吱作响,抱得她昏厥过去,抱得她口吐白沫。他的想象力是那么丰富,一瞬间,他眼前浮现出自己渐渐远去的背影,他看见了自己的手,看见自己打开了那扇房门;那种感觉是对未来的一种短暂遐想,而对未来是不可以胡思乱想的,因此他很快就得到了惩罚。首先,当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他脚下一绊,把那扇房门一下子撞开了;其次,玛莎称之为“闺房”的房间里空无一人;第三,玛莎进来时身上穿着一条米色套裙,是高领的,还有一长串纽扣!第四,熟悉的胆怯又死灰复燃,他变得茫然不知所措;于是,他只希望自己说话还能利落。

        玛莎已经下了决心,今天晚上他可以第一次亲吻她。这是她做事的特点:她选择了月经期的一天,以防自己过快屈从,在一个错误的地方屈从,屈从于一种渴望,对于这种渴望她已经无法再抗拒了。她期待那种谨慎的克制的拥抱,因此没有立刻在沙发上靠近他就坐。她按照习惯打开了收音机,拿来一小包银色盒子的Libidettes(维也纳香烟),重新整理一下窗帘的皱褶,打开了乳白色灯光的台灯,关掉了吸顶灯,随后(选择了可以想象的最糟糕的话题)开始告诉弗朗兹,前天德雷尔如何启动了某个新的神秘项目——希望这是个盈利的项目;她捡起一块粉红色的毛料方巾,将它盖在一把椅子的背上,到这时她才在弗朗兹身边坐下,不太自然地弯曲起一条腿,将之压在屁股底下,随后整理了一下裙子的褶裥。

        不知是何原因,弗朗兹开始称赞起舅舅,说他诚惶诚恐非常感激,他是如何越来越喜欢他等等。玛莎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他一会儿抽烟吐烟,一会儿手持香烟至膝盖附近,卡纸烟头掠过裤腿的布料。香烟的烟雾像幽灵牛奶一样依附着裤子布料上的绒毛游动。玛莎伸出一只手,笑着触摸他的膝盖,仿佛在玩弄这烟雾形成的幽灵恶魔。他感到了她手指的压力。他饥渴了,出汗了,完全阳痿了。

        “……知道吗,我母亲每次来信都向他致敬、致意、致谢。”

        烟雾散开了。弗朗兹仍在用鼻子嗅着,特别紧张的时候,他总这样。玛莎站起身来,关掉了收音机。他又点燃了一根香烟。此时,她把那块粉红色的方巾披在了肩上,就像有着老派浪漫情调的女人那样,坐在中型沙发的另一端,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木讷地一笑,开始详细描述昨天报纸上刊登的一桩趣事。就在这时,一脸沮丧、皮毛油光发亮、无可奈何的汤姆用爪子轻轻推开门进来了,弗朗兹竟然第一次对着这条受惊的狗说话。终于,感谢上帝,受人爱戴的德雷尔回家了。

        弗朗兹回家时大约十一点。当他蹑手蹑脚沿着走廊,朝恶臭的小盥洗室走去的时候,听见房东屋里传出一阵咯咯的笑声。房门半开着,于是在经过时,他朝房窥探了一下。老恩里希特身上只穿着衬衫式长睡衣,正手脚并用撑在地上,他满是皱纹、汗毛灰白的屁股正对着一面明亮的穿衣镜。他深弯着腰,脸部充血,脑袋四周白发苍苍,活像《印度王子》滑稽剧里那个教授的脑袋,他正在透过自己两条赤裸的大腿形成的拱门向后费力地张望自己的凄惨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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