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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以上便是传记作者们所言的麦尔维尔生平简介,但是很明显,尚有诸多内容他们并未谈到。他们略过了马尔科姆的死,以及斯坦威克斯的离家出走,就好像这些事情无关紧要一般。毫无疑问,长子的不幸身亡令做父母的痛不欲生;毫无疑问,次子的失踪又令他们心烦意乱。当马尔科姆在十八岁时开枪自杀后,麦尔维尔太太肯定跟她的几个兄弟有信件往来;我们只能揣测,这些信都被压了下来。诚然,到1867年,麦尔维尔的声名已不比从前,但可以料想,这种事件的发生,还是可以使媒体想起他的存在的。这可是新闻,况且美国的报纸必定会毫不迟疑地大加挖掘的。对于这个男孩儿死时的情形,难道就没有什么调查?假如他是自杀,那是什么造成他这么做的?为什么斯坦威克斯要出走?他在家里的生活状况究竟如何,竟迫使其走上这一条路?又怎么会从此杳无音讯?就我们所知,麦尔维尔太太是一位善良慈爱的母亲,然而奇怪的是(仍然就我们所知),她好像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同儿子取得联系。麦尔维尔的葬礼只有他的夫人和两个女儿参加,而且我们获悉,她们是仅有的仍旧在世的直系亲属,通过这一事实,我们只能推断:斯坦威克斯已经去世。根据记载,晚年的麦尔维尔非常疼爱自己的孙辈,可他对自己子女的感情却让人捉摸不透。刘易斯·蒙福德所写的麦尔维尔传记很有见地,他无情地描写了麦尔维尔与子女们的关系,读来十分可信。他好像是个残酷苛刻、没有耐心的父亲。“其中有个女儿,她一想起父亲的形象来就深感某种憎恶……的确,当他花十美元购买一件艺术品、一张印版或是一尊雕像,而家里连面包都快没有的时候,她们的黑暗回忆还有什么可奇怪的?”憎恶是个十分强烈的字眼:我觉得“渴望”或是“气愤”更适合用来表达女儿们对父亲不够关心自己的感受。肯定还有什么别的因素导致她们的怨气。麦尔维尔似乎喜欢开一些她们没有兴趣的玩笑,如果你体会出言外之意的话,会怀疑他有时候酩酊大醉地回到家里。我必须得马上说明:这只是揣测而已。斯托尔教授在《思想史学报》上的一篇文章中表示:麦尔维尔“绝对是滴酒不沾”。对此我可不信。他是个喜欢聚首作乐之人,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水手,他很可能常跟其他人一同饮酒。我们知道,在他作为乘客首次去欧洲的时候,曾经彻夜不眠,跟一位名叫阿德勒的青年学者豪饮威士忌、高谈阔论;后来有朋友从城里来箭头看他的时候,在去附近名胜游览的路上,“听到好多香槟、金酒、雪茄之声”。麦尔维尔的部分职责是检查进港船只,可以确信的是,他到船上没多会儿就会被拖到下面喝几杯(除非那个时代的美国船长们跟今天的大不相同)。如果对生活倍感失望的他想从酒精当中寻求慰藉,也是很正常的。我得补充说明的是,他跟海关的众多同事并不一样,对自己的工作绝对是尽心尽责。

        麦尔维尔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人,基本没有什么明确的证据能够让你获悉他的性格;但是从其前两部书中,你可以比较清晰地知道他在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就我而言,《奥穆》比《泰比》更具可读性。它是对麦尔维尔在茉莉亚岛经历的直接记叙,从总体上说可以当真,而《泰比》则像是一个事实与幻想的大杂烩。根据查尔斯·罗伯茨·安德森的说法,麦尔维尔在努库希瓦岛上仅仅呆了一个月,而不是他冒充的四个月,他在去泰比人山谷的路上所经历的奇遇并非他所说的那般惊心动魄,而他逃离这些所谓食人成性者的危险也没有那么大;此外,他所讲述的逃跑故事纯属无稽之谈:“整个逃跑情节本身十分地夸大与虚假,显然是匆匆写出来的,为的是把自己表现成一个英雄,而不是考虑故事符不符合逻辑、够不够生动细致。”麦尔维尔不该为此受到责怪;我们已经提到,他不停地为热心听众讲述自己的冒险故事,而谁都知道,每次讲故事的时候,你很难抵抗住诱惑而不把故事讲得好听一点、刺激一点。于是在动笔写作的时候,把自己在无数次讲述中已经任意渲染的故事写成中规中矩、缺乏刺激的内容,就实属为难了。事实上,《泰比》似乎就是麦尔维尔把当时各种游记中的内容汇编到一起,再加上对自身经历绘声绘色的描述而成的。勤奋严谨的安德森先生指出:麦尔维尔不光时不时地重复那些游记中的错误,还在不同场合使用了其原作者的措词。不过,不管是《泰比》还是《奥穆》,都是用当时的习语所写的上佳之作。麦尔维尔已经倾向于使用文学词语而非日常词语了:比如说,他喜欢把一栋楼叫做“大厦”(edifice);一个茅屋不是“靠近”(near)另一个,甚至不是在另一个“附近”(neigy);他更愿意“疲惫”(fatigued),而不是像大多数人那样“累”(tired);他宁可“显露”(evince)情感,而非“表现”(show)情感。

        然而这两本书作者的形象十分清晰,我们不需怎么想象就能看出,他是一个耐劳、勇敢、坚决的年轻人,活泼热情,喜欢开玩笑,害怕工作但并不懒惰,快乐、亲切、友好、无忧无虑。跟所有这个年纪的年轻小伙子一样,他深深为玻利尼西亚女孩儿的美貌所陶醉,如果他不接受她们甘愿给自己的好意,那就不正常了。如果说他身上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的话,那就是他对美有着由衷的喜爱,而年轻人对美往往是不怎么在意的。他对大海、天空、青山的精彩描写都蕴含着某种强烈的感情。他胜过其他二十三个水手的地方或许表现在他“生性爱思考”,而且对此很清楚。“我是属于沉思型的,”他在多年后写道,“当年出海的时候,我常常在夜里爬到高处,坐到其中的一根帆桁上,把身子蜷缩在夹克里,任自己的思绪自由驰骋。”

        这个明显颇为正常的年轻人,却变成了写《皮埃尔》的那个愤怒的悲观主义者,我们对此该作何解释?是什么把这位平凡无奇的《泰比》作者,变成了富于想象、力量、灵感、表现力的作者?有些人认为,是一阵癫狂使然。这种观点被其崇拜者愤然地予以否定,似乎这是件可耻的事:当然了,这并不比心怀妒恨可耻到哪儿去。我在本文中无需论及《皮埃尔》。这是一本十分荒谬的书,其中有意味深长的话:麦尔维尔是在痛苦与辛酸中写这本书的,他的激情不时造就出有力而感人的篇章;可是事件不像是真的,人物动机没有说服力,对话也僵硬做作。《皮埃尔》给人以这样的印象:此书是在神经严重衰弱的情况下写成的。但这跟癫狂并不一样。假如真的有什么证据证明麦尔维尔曾经精神错乱的话,那么就我所知,也没有人出具过。还有人暗示:麦尔维尔在从兰辛堡搬到纽约以后,由于受到集中阅读的影响太深,以至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说他被托马斯·布朗爵士折磨得发狂,就如同说堂吉诃德被骑士的浪漫精神折磨得发狂一样天真幼稚,根本无法让人信服。不知道究竟怎么着,平庸的作家就变成了颇有些天才的作家。在这个充满性意识的年代,寻找性爱上的根源来解释如此奇怪的情况,是再自然不过的。

        《泰比》和《奥穆》写于麦尔维尔和伊丽莎白·肖结婚之前。两人结合后的第一年,他又写了《玛迪》。该书的开头直接从他的船员经历接下去,而后就成了异想天开了。故事十分冗长,而且在我看来有些乏味。对于该书主题的解释,我实在比不上雷蒙德·韦弗:“《玛迪》所追求的目标,就是把那种圣洁神秘的愉悦感(在求爱期间曾触动麦尔维尔心弦)完完全全地支配:这份愉悦感,他在深爱母亲的苦痛中感到过;这份愉悦感,在他对伊丽莎白·肖的爱情中曾令其不知所措……《玛迪》是追寻逝去魔力的朝圣之旅……它追寻的目标就是伊拉,一个来自快乐之岛奥鲁利亚的少女。为了她,人们要进行一次穿越文明世界的航行;尽管他们(小说中的人物)寻找时机大谈国际政治以及其他一系列话题,伊拉终究没有找到。”

        如果有人耽于猜想的话,会将这个奇怪的故事看作他对婚姻感到失望的最初迹象。要想揣测伊丽莎白·肖(也就是麦尔维尔太太)属于何种人物,我们必须依照存留不多的几封她所写的信。她并不擅长写信,而且信中所揭示的恐怕也远远不够,但它们至少证明,她很爱自己的丈夫,而且她是一个通情达理、心地善良、注重实际的女性,虽说有点狭隘和传统。她无怨无悔地忍受贫穷。对于丈夫的发展,她无疑感到十分迷惑,而他似乎一心要丢开《泰比》和《奥穆》给自己带来的声誉和名望,更是令她伤心不已,可她仍旧相信他、仰慕他,直至最后。她并不属于智慧型的女人,但她却是个善良、宽容、温柔的妻子。

        麦尔维尔爱她吗?他在求婚期间可能写下的信没有得以存留,要说他当时是被一种“圣洁和神秘的喜悦”所触动,那只能是一种浪漫的设想。他是娶了她,但男人可不单单是因为爱情才结婚的。可能是他已过够了漂泊的生活,想要安定下来:这个怪人的一大怪处便是,尽管他号称自己“天生喜欢漂泊”,可在他少年时代首次去利物浦以及在南海生活的三年之后,他对冒险的渴望便日渐冷却。之后的行程只不过是旅游观光而已。或许麦尔维尔结婚是因为家人朋友都觉得他该结了,或许他结婚是为了抵抗那些让他沮丧的喜好。谁知道呢?刘易斯·蒙福德说“他跟伊丽莎白在一起的时候并不怎么开心,而离开她的时候也不怎么开心”,还说他不仅对她有爱情,而且“在漫长的分别时间里,欲望在内心积聚”,而随后却是匆匆满足并厌腻。他肯定不会是第一个发现以下现象的男人,即对妻子的爱,分开的时候要比相聚的时候多,对性爱的期待要比实现性爱更让人激动。我觉得麦尔维尔很可能对婚姻的束缚感到厌烦,或许妻子给与他的,没有他所期待的那么多,但他还是长期维持婚姻关系,让妻子为自己生了四个孩子。就人们所知,他对她始终都很忠诚。

        凡是专心读过麦尔维尔的人,都不难发现他对男性美的欣赏。从巴勒斯坦和意大利返回后,他做过一次有关雕塑的演讲,专门谈到“望楼的阿波罗”这尊希腊罗马雕像。其主要价值就在于它代表了英俊貌美的青年男子。我已经谈过托比(就是和他一起逃离“阿库什尼号”的那个男孩子)留给麦尔维尔的印象了,在《泰比》当中,他又详细描述了自己交往的那些年轻人的身体之美。他们的形象比起同他调情的那些女孩子来可生动多了。但在此之前,十七岁的他乘船驶往利物浦时就跟当地一个名叫哈里·波尔顿的男孩儿交上朋友。以下是他在《雷德伯恩》里对此人的描述:“他属于那种身材不高但十分健美的小家伙,拳曲的头发、光亮的肌肉,就好像蚕茧里生出来的一样。他的肤色是一种泛着光彩的褐色,像女孩儿一样娇柔;他的双脚很小、双手很白;眼睛大大的,黝黑而柔美;诗歌不说,单是他的嗓音就有如竖琴。”有人曾怀疑这两个孩子匆匆去伦敦游玩的真实性,甚至是否真有哈里·波尔顿这个人;可如果说麦尔维尔创造这个人物是为了给故事增添一段有趣情节的话,他这么个充满男性气概的人居然塑造出一个如此明显同性恋的人物,就实在让人奇怪了。

        在“美国号”快船上,麦尔维尔的好友是个英国水手,名叫杰克·蔡斯,“身材高大而结实,眼睛大而清澈,眉宇纤细,留着深棕色的大胡子”。“此人身上具有如此惊人的判断力和好感,”他在《白外套》中写道,“谁要是不喜爱他,就是不说实话,”接着又说:“不管你在何处随汹涌的波涛颠簸,亲爱的杰克,带上我最好的祝愿,愿上帝保佑你,不管你身处何方。”话语中透露出麦尔维尔罕见的柔情。这个水手给他留下的印象如此之深,以至于他专门为他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比利·巴德》,这本书在五十年以后、麦尔维尔去世前三个月才完成。故事集中表现了主人公的惊人之美。正是由于这一点,才使得全船的人都很爱他,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才间接导致他的悲惨结局。

        很明显,麦尔维尔是个受抑制的同性恋,根据我们的阅读所得,在当时的美国,这种同性恋要比今天普遍。一个作者的性取向如何,并不关读者的事,除非它影响到了作者的写作,就像安德烈·纪德和马塞尔·普鲁斯特那样;假如真是这种情况的话,而且事实就摆在你面前,那么很多看似隐晦难懂甚至不可思议之处,就会非常地简单明了。我对麦尔维尔的这一取向如此赘言,是因为这可以解释他对婚姻生活的不满;性爱上的挫败感引发他内心的变化,使得所有对他感兴趣的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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