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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友的意义

        每晚五点,我都处于一种很恍惚的状态,有点类似崩溃的边缘。暴躁,易怒,迟钝,又敏感。迟钝是对周围的一切事物,敏感是对我面前的稿子。演戏的人会入戏,写稿子也一样。每晚五点,就是我入戏最深的时候,紧皱眉头,死盯屏幕,眼睛已干涩到疼痛,却停不下来。周围任何打扰都会让我的狂躁瞬间飙升,改完最后一行,上传,发布,整个人就瘫倒在工位上,缓一会儿,猛喝两口水,收拾书包回家。冬天黑得早,出了门,就消失在望京的黑夜里。

        昨天,我刚出公司,手机响了。基友打来的。说基友,表明我俩没有真正搞过基,真搞过就做不到这么坦率。他问我啥时候去他那儿,请我吃饭。我说,等我心情好了吧。

        这个意思,其实是等我不那么忙的时候。在北京这种大到没边没沿儿的城市,约人吃饭,别人说忙,等闲了再聚,意思就是心情不好,懒得出来。而跟基友说话,得倒过来,不然就感觉不够基。

        前两天,基友在群里发消息,问有没有人买书,一起凑单。我赶快把他拦下来,问你要买多少钱的书。他说三百块,台里项目报销,可以给你返现。我说那好,你等着,我分分钟发你,别再找别人了。他说,谢谢。

        谢毛啊,这事儿我占便宜呀。

        本来我刚买过几百块钱的书,没有什么再要买的。但有便宜谁不爱占,我就挑了两本,七十多块,挑多了我也不好意思,占人便宜也得有个分寸,就发给他了。

        他说,多挑几本,我可以送你一本。

        我说,我靠,难道不是全送我的吗!

        他默然了。

        停了老半天,说,算了,都送你吧,趁你现在还没什么名气,多巴结巴结你。

        就冲他停的这老半天时间,就可见思想不坚定,态度不积极,认识不到位。什么叫狠斗私字一闪念,回头我还得多教育他。

        前天,他给我发了个微信,说收到了我在武侯祠寄的明信片,感激涕零,说哥没有白请你吃饭,还没忘了哥。我没告他那是我给别人寄明信片,找钱找不开了,人家饶了张,留着也是浪费,就做个顺水人情,寄给他了。

        别觉得我不够朋友。我几乎从来不寄明信片,而人生中的第一张明信片,就是寄给他的。虽然我有时候会收到明信片,但我根本就不回,我是属貔貅的。而基友相反,他总是一到逢年过节,就疯狂买明信片,然后天南海北地寄出去。但他那些朋友都跟我一样,属貔貅的,他圣诞节寄出数十张,盼到过年还盼不回一张,一边骂骂咧咧抱怨他们太薄情,一边又买一堆春节贺卡寄出去了。我就踹他一脚:谁特么像你这么滥情!

        那个冬天,我们还在同一家单位,每天晚上下班后,我都要去他办公室,去蹭点什么。蹭什么呢?我是一个作风特别艰苦朴素的人,对物质方面基本没有什么要求,除了钱。在冬天的夜晚,我所需要的东西很简单,暖气,i-Fi,就够了。这些他的办公室有,我家里也都有。那么,我去他办公室到底图什么呢,我也想不通。

        想了很久,明白了。我需要身边有个活物。一个人生活久了,会有点沉闷。晚上回家关了门,空洞洞的房间,会让感觉有点寂寞。尤其是当楼上呻吟声连连传来的时候,简直就想拿拖把捅一捅天花板,要不是怕楼上男子被我吓出毛病,我早就那么干了。我这辈子很多亏就吃在太悲天悯人上。所以这个时候,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活物,就去了基友办公室。

        我不会跟他说话。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压根儿没在一个层次上。我觉得他做的很多事情毫无意义,他觉得我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因为闲得蛋疼。所以我压根儿不想跟他交流。我们整个晚上不说一句话。他干他的,我搞我的,弄完,我说我回去了,就走了。我喜欢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在一块儿纵然没有任何交流也不会彼此尴尬,想说话的时候他还会回应。关键是你还不用自备打气筒。

        有一天,我忙完手头的事儿,发现他桌上又堆了一摞空白的明信片,纸质上好。你知道,对一个有书法癖的人来说,面前放一张精美的纸张是多大的诱惑。这就好比一具裸体摆在色情狂的面前,一台裸机摆在程序猿的面前。我忍了好久,还是没有按捺住,开口提了个无耻的要求:

        二货,我给你寄张明信片好吗?

        他歪着头,一张仿佛四十多岁大叔的老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目光。我早已夺过明信片,吩咐他拿一只笔过来,要最好的那支。

        他从笔筒里挑了MUJI的笔给我。这是他为考公务员专程坐了四十分钟地铁到西单买的。结果还是比我差了几十分。没办法,这就是智商的差距。我并不是说我的智商比一般人高,因为我也没考上。

        我接过笔,在卡片上笔走龙蛇:

        “二货你好,最近好吗,生活感情都挺好吧。我的字写得太大了貌似。咦,真的是这样子呢!你看,写满了。”

        真的写满了,就剩地址栏了。我丢给他:地址你自己填吧,填好放邮筒就行了,我走了。

        推开办公室的门,我才想起邮筒在我回家的路上,他走还得绕远一些。不过我可不愿意大冬天拿着卡片丢邮筒,多冻手。谁寄不是寄,能收到都一样。

        我的处女明信片就这样寄给他了。一毛钱都没找他要。想想怪亏的。

        这次他收到明信片,高兴坏了,说太好了贤弟还记得我,我请你吃饭。我心说,目的达到了。

        但也不至于这么着急。我住望京,他住八宝山,跑一趟得穿越整个北京城,怪麻烦的。因此,虽然从我离开原单位到今天已经好几个月了,我们都还没再见过。不过也无所谓啊,干嘛猴急猴急的,是吃饭又不是搞基。

        他说:“我可能要去驻站了,伊朗。”

        我说:“噢。”又说,“挺好的。”停了会儿又说:“那你可得请我吃顿大餐了。——定了吗?”

        “还没定。不过基本没问题。”

        我真不知道去一个鸟不拉屎、没有任何亲戚朋友的地方有什么意义。虽然伊朗的鸟也拉屎,但总之这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也不是一点开心都没有,还是有点的吧。但是我说不出来。

        我一直觉得,对一座城市的感情,就寄托在这座城市里寥寥几个人的身上。来到一座城,想到谁在这里,或是谁曾经在这里生活过,这座城市就会打上他的烙印。虽然这座城里的人有千千万万,而他只是大海中的一粒沙,但在你看来,那一粒沙大如须弥山,是大海的中心。假如他是个大傻逼,你会觉得这座城市都洋溢着傻逼的气息。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北京吃过这么多家馆子,流连过这么多条街巷,这座城市的根须就因此像无数触角扎入了我的身体,渐渐融化了我的生活,让我对这里生出了亲切和眷恋。却在某一瞬间突然明白,不是的。不是这些馆子和巷子,它们不是活物,只是化身。

        真正让你流连不去的,是寥寥几人。你和他穿梭过这些巷子,流连过那些馆子,这座城市才活泛起来,这里的春天才朗润起来,秋天才明净起来。这座城市因此沾染了他的味道,布满了他的气息。他虽然藏身于你看不见的地方,却并没有消失,也没有离开。任你永远不管他,只要你一触,他就动,就微笑,就有温度。

        而一旦离去,就不一样了。这里的春天秋天会失色,大街小巷会变冷。因为从前属于活物的一部分,已经不再了。景物依然是一样的景物,但亲切的气息在消散。四季依然是分明的四季,但熟稔的味道在黯淡。于是你感到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在变空。不是渐渐地蚀空,是突然地一下子没有了。如果对你重要的几个人,都离开了,一座城市就会变成空洞的躯壳,丧失它存在的意义。

        我不会等到所有对我重要的人,都离开这座城市时,再独自嗟叹。我会赶在那寥寥数人离开之前,先行一步,让他们尝尝心里空掉一部分的滋味。男人呀,就是要心狠手辣一点。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想俘获一个人的心,就让他拼了命地占你便宜,总有一天,他会不好意思。到那时候,所有欠你的,都会还给你。

        (补记:这篇文章写于2014年深秋。现在是2015年夏天,我买书的七十块钱他还没有报销给我。他以为我忘了,其实我不能释怀,又不好意思开口,因此补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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