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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镜子里

        西蒙的公寓是我们家的镜像版,有着相同的格局:一间卧室,一个没有浴缸的淋浴间,还有一个集厨房、客厅、饭厅三大功能于一身,在出租的几周内被房屋中介夸赞为开放式设计的空间。中间的门厅狭窄又没有窗户,只有一盏孤零零的射灯在朴素的漆面上画着明暗相间的同心圆。

        在我驻足门槛的短短几秒钟内,我就发现这是一间缺少装饰的公寓。贝克和我在装饰公寓时走的是另一个路子:主要的灯饰是小型“水晶吊灯”——花十镑就能在任何一家家居用品店买到的玻璃仿造品;目之所及的所有墙面上都挂有打印出来的风景画或者休假游玩时留下的纪念照;好几面形状、大小不一的镜子营造出空间扩大的错觉。我一直相信看一个人如何装饰自己身处的环境对于了解这个人很有意义。拿我自己来说,从我对公寓的布置就能看出我对俗气的东西没有抵抗力、爱堆砌杂物、总是想要更大的东西。

        那么,西蒙的公寓透露了他的什么信息呢?表面上看来,什么都没说,徒增神秘感。我窥视门厅,却看不到一丝有关西蒙性格的线索,找不到东西去填补他给我留下的模糊印象里的空白。老实说,我甚至都不确定那能被称作“印象”。比起现实,它更像是幻想,那种用来让我们日常肥皂剧里的小角色丰满起来的不成熟的幻想。就事实而言,我可以在便利贴上写下所有我知道的关于西蒙的事:他四十来岁,独居,仪表整洁,礼貌得无可挑剔(和人总是保持一臂距离),讲话带着伦敦东区的口音,不发词首的h音,从事需要穿衬衫的工作,有时候需要穿西装外套,但是不打领带。然而我从来提不起更大的兴趣对他到底做什么工作一探究竟。

        我不晓得自己在门口迟疑了多久。记忆里那迟疑的瞬间似乎一直延续着,像昆虫被困在琥珀里一样,但我知道这只是事后诸葛亮。通往厨房、客厅、饭厅三合一房间的门半掩着,电视机开得很大声。我推断这是他对我的敲门声没有反应的原因。我在朝屋内的那一面门上更使劲地敲了敲,然后喊了他的名字,但依旧没有回应,只传来电视机里的嘈杂声。

        往前走还是转身?好奇和警惕在我心里开始了一场短暂而激烈的斗争(事实上,更多的是好奇对警惕的一顿重击)。然后,我朝着那半掩的房门走了四步半,停了下来,手臂悬在半空,关节僵住了。

        西蒙死了。我不需要再往前靠近去确认这个事实。他坐在房间那头的躺椅里(离我大概8英尺远),眼睛睁得大大的,背部异常僵直。然而,我的判断和他的坐姿无关,甚至和他呆滞无神、只有电视荧幕的光亮在虹膜里闪烁的双眼无关。不仅如此,我的判断只是出于一种“少了什么”的感觉,出于对自己是公寓里唯一一个人的确定。我是人,而西蒙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我的第一反应是我需要抽根烟,但很快意识到自己把烟落在挎包里了。不过西蒙的咖啡桌上正好有包20支装的万宝路牌香烟。而且……毕竟……为什么不呢?贝克讨厌我在公寓里抽烟,无论我把头伸出窗外多远他都讨厌。但西蒙似乎没有这样的疑虑。抽烟对于我此时面临的情况来说是完全合理的反应。于是我走进房间,从桌上那包万宝路里抽出一根——里面还剩七根——然后环顾四周找打火机。我在烟灰缸旁边没找着,那么下一处可能有打火机的地方就是西蒙裤子的前口袋了。不过去翻尸体的裤袋这个想法还是过头了。我转而去厨房用瓦斯炉点烟,小心翼翼地不让头发碰到明火,然后靠着灶台开始思考。

        我之前见过一次尸体。那是在祖母的葬礼上,氛围和现在对着西蒙的尸体很不一样。那个场合有种公演的感觉,所有人——包括我、母亲、牧师和风琴手——都是演出的一员,严格按照既定剧本里的舞台指令行动。此刻我却是一个人在思考,而且还算平静地接受了眼前的事实。同时,我对身处的状况感到莫名的兴奋。当然,吸烟总能使我更强烈地觉得自己活着——这和“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形成美妙的矛盾——但除了吸烟,还有别的事情让我兴奋。这兴奋的感觉是如此清晰、生动,就像在大热天里喝冰水,我都能感到自己指尖处的脉搏跳动。我在心里暗暗记住下次见到芭芭拉医生,要告诉她我此时的种种感受。除了她,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因为我不认为这些感受适合向其他人倾诉。

        我把烟一直抽到了滤嘴处,然后打开冷水水龙头浇灭了残余的部分,冲洗了水槽,接着毅然决然地走向西蒙坐着的椅子。我只犹豫了一下,便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脸颊。他脸上的肌肉像是人造的,有种橡胶和胶乳的触感,但没有我猜想的那么冷冰冰。不过我之前的猜想和现实完全不符。你以为死亡是冰冷的,但实际的温度只如放凉了的洗澡水,又或者是暮春里伦敦傍晚气温的微凉。

        座机附近没有电话簿,而我的手机自然也和香烟一起被落在挎包里。但是我依稀记得有个1开头的非紧急报警电话可以让我报告眼前的情况。换作贝克,他肯定一秒钟就能想起这个号码,因为他对数字比我在行。但我并不想返回我们的公寓去和他解释这一切。我觉得自己来处理这个状况是对我能否成为一个可靠的人的一次重要测试。我处理完以后会有充足的时间来和贝克解释。

        于是我拿起电话,开始拨打所有我能想到的1开头的三位数电话号码。实际上并没有太多可以尝试的号码组合,但我还是试了四次才拨打了正确的号码:111是自动应答的国家医疗保健体系求助热线;100把我接通到电话公司;123原来是语音报时,后来我也意识到自己是知道这个号码的功能的。当我拨通101时,我发现自己的手指已经不耐烦地在墙上敲啊敲,提醒我应该在开始这愚蠢的号码试拨之前先再点支烟。就在这时,电话接通了,应答的接线员是位女警。

        “我发现了一具死尸。”我告诉她。我认为“一具死尸”是最精练的解释,因为这个用词隐含的语境能够让我免于杀人的嫌疑。至少我觉得是。

        “一具尸体?”接线员重复了一遍。

        “一具死尸,”我确认并再次强调了我的用词,“我邻居的死尸。”

        “好的。请问你能留下姓名吗?然后告诉我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我叫艾比。阿比盖尔·威廉姆斯。”

        “艾比还是阿比盖尔?”

        这似乎是个奇怪的问题。

        “叫哪个名字有关系吗?二选一,两个都可以。我的出生证明上写着阿比盖尔,如果你想省掉拼写双元音的麻烦,也可以叫我艾比。”

        一阵沉默。

        “好的,艾比。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并没有太多可说的。我来到他的公寓,发现他死了。他的身体已经凉了而且僵硬了。”

        “你确定他死了?”

        “你什么意思?”

        “你有没有查看他的脉搏?我可以告诉你怎么看,如果你需要的话。”

        我看了一眼对面西蒙紧绷的脖子和下垂的手腕,没有让人接近的欲望。“他的身体已经凉了而且僵硬了,”我重复了一遍,“他明显已经去世一段时间了。”

        “你确定?”

        “是的,我当然确定!”电话那头的女人是个笨蛋。“他死了。他没有脉搏已经很多个小时了。”

        “好的。我能理解这是个令人不安的状况。但是艾比,你应对得非常棒。我在派人过来之前,想再了解一些细节。你说去世的人是你的邻居?”

        “对。他是。他生前是我的邻居。他住在走廊对面。我的男朋友在做意大利面的酱料,所以我来问他借个西红柿罐头。但正如我们之前交流时确认的那样,在我到他家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去世了。”

        “艾比,你的语速很快,”——当然,我认为这是相对而言的——“我需要你说慢一点。你的邻居叫什么名字?”

        “西蒙……”我磕巴了几秒钟,尝试回忆他邮件上的信息。“西蒙……”看来我是想不起来了。“我不记得他的全名了,”我坦承,“我其实和他不怎么熟。”

        “那你知道他多大年纪吗?”

        “四十来岁吧,可能四十出头,我猜的。”

        我听见电话那头键盘被敲得噼啪作响。“请问你能再确认一下你的地址吗?”

        “伦敦西二区艾斯丘大道129号。”

        “好的。我正在派警车过去,十分钟内应该能到。”

        “太好了。我们公寓楼有个对讲机,按十二号房间,我会让他们进来。”

        “谢谢你,艾比。”

        “不客气。”

        “这很——”

        我意识到在我按下结束通话键的时候电话那头还有话没讲完,所以我也不知道后面接的词是“重要”,还是“极其重要”。我又抽了半支烟,等着看看电话是否会响起。

        没有响。

        我回到自己的公寓,看到贝克还在煸炒洋葱去水分。那只洋葱已经变成了覆盖在锅底上的一堆焦糖色的鳞片。我把西红柿放在了搁架旁。

        “西蒙死了。”我告诉他。没有比直截了当更好的方式来说明这件事了。

        “死了?”贝克看着我,似乎等着我抖包袱,“怎么,他非要和你打一架才肯把西红柿给你,然后场面失去控制了?我猜这解释了为什么你这么久才回来。”

        我微微噘嘴。“没开玩笑。我到他家的时候他已经死了,死在躺椅里。”

        “死了?”

        “死了。”

        “你是指……真的死了?”

        “天哪!还能是假的?难道要说‘几乎死了’?他死了!就是死了。身体冰冷、僵硬。”为什么没有人相信我在这件事上的判断?

        “哇,那真是……”贝克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往左一瞥,皱起了眉头。“嘿!”

        “怎么了?”

        “你还是把西红柿拿过来了?”

        我耸了耸肩,说道:“有什么差别?我们依然需要西红柿。没有它,你做不了意大利面酱。”

        “好吧……我想你说得有道理。”又是一阵沉默。酝酿了很久之后,贝克问我:“你还好吗?”

        不知怎么的,这个问题惹怒了我。“我当然还好。我为什么会有问题?”

        “嗯,你知道的。”他稍微指了指厨房的墙,更确切地说,指向了墙那头西蒙的公寓。我们两家只相隔大约8英寸厚的砖墙,墙上贴着瓷片,做工低劣。想到西蒙和我们离得这么近,现在还坐在他的躺椅里,很是古怪。

        “我很好。”我重复了一遍。

        贝克点点头,但看起来还是不相信我的话。他脸上故意摆出的平静表情告诉我,他已经在默念要说的下一句话了。

        “听我说,艾比,也许你应该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你看起来——”

        “非紧急报警电话是多少?”我问道。

        “101。”他脱口而出。

        “答对了。”

        “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打电话报警。”

        “我打过了,警察应该快到了。”

        “哦。那你为什么——”

        “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知道这个号码。我觉得你可能知道。我想洋葱要糊了。”

        和大部分男人一样,贝克没能力同时做几件事。趁他转身去处理煎锅时,我溜进门厅。过了大约一分钟,对讲机响了。

        我鼻子紧贴着玻璃朝窗外望去,好看清街上发生了什么。之前的疑虑消失了。刺眼的蓝光不停闪烁,那是一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我好奇为什么来的是救护车而不是……带冷库的厢式货车,或者说遗体收敛车。也许他们仍然怀疑我的判断?你可能认为报警热线接线员上岗前需要通过某种能力测试。也许真有这种测试:通过了,你就负责接听紧急报警热线999;没通过的话就去接听非紧急报警热线101。

        又过了十分钟,他们把西蒙的尸体装进袋子里,放在手推车上运走了。没过多久,警察就来敲我家的门。那时外面天快黑了,我给自己倒了杯红酒。贝克给自己和两位警察都沏了茶,除了我。屋里唯一的女性,独享唯一的一杯酒。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周三晚上9点45分喝又浓又甜的茶,这完全是疯了。我是唯一一个选了合适饮品的人。

        其中一位警察告诉我们他俩的名字,警员某某和警员某某某,我听完就忘了。没等他们自我介绍到一半,我就分心了,想着我们和警察双方的力量存在根本性的失衡。我们的互动处处暗示着这一点,确切地说,从交换姓名就开始了。他们要我们提供名字,我们只知道他们的姓和头衔。我记得曾经和芭芭拉医生谈论过,在21世纪头十年,全科医生们似乎集体决定放弃称呼病人的姓,以教名替代。不过芭芭拉医生坚称过去二十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是逆潮流而行(某种程度上因为她不是全科医生吧)。她当医生后不久就意识到,病人欣赏她能够做到除了是医生,还是可亲的人。比起米尔布鲁克医生,病人更愿意和芭芭拉医生打交道。不过,话说回来,我猜要让警察减少威严、重塑可亲的形象是不可能的。你不可能听到彼得警员或是蒂莫西督察这样的称呼——这种想法,让我不由得一阵窃喜,甚至胃都有些抽筋。过了几秒,窃笑的后遗症显现出来,不过被我用打嗝掩饰过去。两位警员似乎都没察觉。

        他们又让我说一遍事情经过,然后集中盘问我此前为了叙述的简洁而略过的细节。第一个问题和房间里来源不明的烟味有关。他们问我之前有否留意到房间里有烟味。

        “不,那是我抽烟留下的,”我澄清道,“我抽了一根烟——不,是一根半——在我发现他的尸体以后。”

        “你不应该那样做,”警员某某责备我,“那里可能是一个犯罪现场。”

        “噢。好吧,我那时候需要抽根烟。而且贝克不喜欢我在公寓里抽烟。”我看到两位警察相互瞥了一眼,于是补充道:“并不是什么奇怪的控制欲。只是一段关系中你学会妥协的一件事,你懂的。我的意思是,我们家很和睦。”我把手放在贝克的腿上,朝他微笑,示意他给点支持。谁料他一脸“你在胡说什么”的表情。事后看来,这个表情还是事出有因的。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变成了话痨,可能是因为房间里太挤、缺少空气吧。当然,我们的公寓不是按四个人的居住人数来设计的——住一个人都嫌小。此时的情况是,贝克和我坐在双人椅上,两位警察从餐桌那里拉来椅子坐着。想象一下,我们四个人各自坐在洗衣机的一角,这就是我们所处空间的大小。难道我和警察的对话不是更像一场审问吗?

        “我们能从头开始说吗?”警员某某某问,“你到底在他的公寓里做什么?”

        “西红柿,我想借罐西红柿。”我以为这一点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警察缓缓点头。“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去他公寓,但之后呢?为什么你走进他的公寓?什么事情让你感觉不对劲了吗?”

        “没有,当然没有。”

        “那你为什么进去?你提过门是关着的。”

        “对啊,门是关着的。”

        “他可没在等着你。”

        “没。”

        “你习惯不打招呼就进门拜访?”

        “不是的。”我决定不提这是我第一次去西蒙的公寓,不提我其实对他了解甚少。现在这个状况已经够难解释的了。“我一时冲动试试推门,”我说,“并没想到门会开。我以为它是锁着的。”

        “但门没锁,所以你进去了。”

        “对。”

        “这又是一时冲动?”

        “对。差不多吧。我的意思是,电视很大声,所以我想可能他没听到我敲门。”

        “真巧,”警员某某指出,“你今天刚好要去他家。”

        “是啊,我也觉得真巧。”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抿了一口酒,等着看是否还有别的问题。

        “天哪,艾比,‘我们家很和睦’?”

        “听起来很奇怪吗?”

        “对,奇怪得很!”

        “哦。”

        “你喝醉了吗?”

        “没。”其实,喝了两杯酒后,我有点晕乎乎,但贝克不需要知道。这是两码事。“他们一直都在交换眼神,你肯定也注意到了。他们是为了让我紧张。”

        “他们看对方是因为你说抽了一根烟——对不起,是一根半烟——你在一具尸体旁边抽烟。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举动。”

        我耸了耸肩。今晚发生的事情有哪部分是正常的?

        “我好奇发生了什么。”过了会儿,我继续说道。这个问题也不是第一次提了。喝完了一瓶酒,我们坐回双人椅上,又开了一瓶。

        “天知道,”贝克回答,“话说回来,他多大了?四十?四十五?”

        “嗯,差不多吧。反正没到要死的时候。”

        这句话说出来真的非常荒谬,但是贝克似乎没注意到。他正用两根手指摩挲我的颈背。

        “这大概不是自然死亡,”我说,“我的意思是,虽然看起来不像犯罪现场,但仍然……”

        “嗯。”

        “健康的人不会四十岁出头就突然去世的,对吧?这里面肯定有蹊跷——自杀,或者其他。虽然……好吧,你肯定也听过这些突如其来、意料之外的死因:血栓、大出血、动脉瘤,等等。”

        贝克的手指跑到我的文胸肩带下,按摩我的左肩,而且似乎还在逐步下移。男人的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我至今还没发现能够转移他们对性爱的注意力的话题。我换了个姿势,往后靠,好改变他手的方向。不过我的小花招似乎被误读了。

        “你知道,我现在并没有心情做爱。”我告诉他。

        “噢。”贝克脸上的表情疑惑中带有失望还有一丝不满,就好像过去那一个小时我都在用眼神邀请他上床一样。“因为西蒙?”

        “唔,是吧,他是一部分原因。”我撒谎了。

        “你还好吧?”

        我犹豫了,就那么一会儿。

        “不,你当然不好受。你——”

        “我很好,”我重申,“不是这个问题。”

        是什么问题?我不知道。毕竟,性爱又不是多么古怪的想法。我们都喝了酒,况且,今天还是星期三。并不是说我们已经到了时间表上需要做爱的阶段,但也不再是纯粹的一时性起。星期三似乎是周间性爱的最佳时机。我想我俩已就不只在周末做爱达成默契。

        “我有点搞不明白,”贝克承认道,“西蒙的死让你失去性致,却没有让你忘了拿他的西红柿?”

        我默不作声。

        贝克认真地看着我几秒钟,然后牵起我的手,说:“瞧,如果这能让你感觉好点,我们开始前可以先默哀两分钟。”

        我忍不住笑了——正中贝克心意。他尝试按我的意思去促成做爱这件事,不管我的心思多么令人困惑。

        “或者做完后再默哀,也可以边做边默哀。你选吧。”

        我翻了个白眼。“嗯,我们当然可以沉默地做爱。我们是英国人。”

        “我允许你事后抽根烟,就在床上抽。我会压抑我所有奇怪的、充满控制欲的本能。”

        我不得不承认,“抽烟许可证”在我同意做爱这件事上起了决定性作用。

        这次做爱出乎意料地好,虽然有点奇怪。做爱过程本身并不奇怪——完全是老套路:十五分钟前戏,接着是五分钟男上女下的运动。更多地,是我对性的反应有点奇怪。起初,各种各样的想法在我脑子里到处飞。我在考虑明天要穿什么去采访米兰达·弗罗斯特,又在我脑子里的那面镜子前检查形象是否够酷、冷静和犀利。然后我想起了西蒙,想起我的食指触碰到的他肌肉时的感觉。就在这时我的想法又变了。我开始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超脱了现实。我的灵魂出了窍,在我上方的某处飘浮着看床上发生的一切,似乎那是来自某部艺术片的某个镜头,然而事实上那只是一部色情片。

        当我的思绪回归现实时,一切都不同了,虽然我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因为我不知怎的喝下了分量刚刚好的酒——足够让我放松,但不至于让我麻木。也许是因为我的性欲在过去好几个月里一落千丈之后终于复活,甚至也许是因为我想起了西蒙。他的死让我在那一刻觉得活着真好,拥有温暖的、活动自如的身体真好。无论是因为什么,我很快达到高潮。过去那么长时间里我的性爱体验都是马马虎虎的,这次终于得到释放,尽管来得晚了点。

        “很高兴你能说服我做爱。”事后我告诉贝克,把头靠在他的胸膛。他的手游移到我的后腰以及更往下的地方,却没有任何行动。当我试着再和他说说话时,他已经睡着了。

        但我却非常非常清醒。

        我翻身平躺着,抽了一根烟,接着又一根。然后我只能躺在黑暗中等着我的大脑活动停下来,别的什么都干不了。我越来越希望自己做爱前没有关掉床头灯,这样我至少还能读会儿书助眠。

        我发现我们的卧室像夹层房。窗帘不够厚,挡不住街灯的光;双层玻璃也没密封好,挡不住伦敦交通的噪音。夏天房间里还会特别闷热。如果我有机会设计一个卧室,我会把它设计得既凉快又幽静,好像在海底一样。

        时间已是凌晨1点37分,最终我承认自己入睡失败,起了床。我像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地打开卧室的门,关上,然后打开客厅的灯,给自己倒了杯水。我想喝咖啡,但我这时还留有一丝睡意能在破晓前来袭的希望。

        抛开一切不说,抛开我不到七小时以后就要精力充沛、衣着得体地去采访米兰达·弗罗斯特不说,深夜里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的清醒有着某种奇怪的乐趣。公寓变得陌生——像是过完圣诞节取下节庆装饰后的样子,或者外出享受长假后回家进门时看到的场景。我感觉此时身处的公寓和我出门去借西红柿前的完全不一样。西蒙的死好像打开了一个入口,让我进入一个细微改变了的现实中。我意识到,这时候我最想做的事是回到隔壁,静静地坐在那个空房子里就好。但当我偷偷溜出公寓,尝试推开隔壁家的门时,发现它已经被锁上了。

        我只好打开我家客厅的窗,尽我所能地探出窗外,抽起了烟。楼下的街上空空荡荡,只有偶尔开过的出租车。对面的房子一片漆黑,就是一堆毫无特色的砖房,融为一体,分不清彼此。我把温暖的烟和夜里凉爽的空气一并吸进肺里,开始好奇:在伦敦有多少人在一个平常的周三晚上孤独地死去?这其中又有多少死亡来得突然、莫名所以?肯定有这么几桩,而且数量多到足够让西蒙的死仅仅是统计表中的一个数字而已,连在《标准晚报》上占据一个段落的报道资格都没有。当然,如果我不是住在伦敦,事情会大不一样。在英国其他地方,人不会多到像被关在层架式鸡笼里饲养的母鸡,而且人们会更容易为邻居的去世而悲伤。在世上其他地方,去隔壁借食物不会引人皱眉或侧目。但在伦敦,一个有着八百万人口的城市,我不可避免地觉得因为我去借西红柿才导致了西蒙那令人难以置信的死。就好像我打破了现代城市生活的基本准则,而西蒙的死是我不得不接受的惩罚一样。也许我应该告诉警员某某:我今天去西蒙家发现他的尸体不是巧合,而是一种因果的必然。

        胡思乱想让我眩晕,我离开窗边,尝试读会儿书。可我无法集中精神阅读,所以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查看电邮。我只收到了一封新邮件,姐姐发的。她想要确定我并没有取消出席月底家庭聚餐的计划。我回复她我还在筛选缺席的借口,接着开始浏览谷歌主页。今天的“每日格言”来自爱因斯坦:“愚人和天才的区别在于天才是有极限的。”明日天气预报:阴天。阴天,又是阴天。我心血来潮,在搜索栏里输入“无感情,死亡”,接着花了十五分钟完成关于变态人格的测试,还阅读了一篇讲述一个男人对母亲死于车祸麻木不仁的论坛帖子。我点击了一个又一个链接,漫无目的地在网络世界里闲逛。

        然后,我偶然看到了“猴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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