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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之死

        从牛津返回伦敦的火车之旅风平浪静,令人愉悦。我享受着充足的咖啡和宽敞的伸腿空间,周围没有做肉类买卖的男人破坏气氛。我把卡伯恩教授和我的聊天内容从头到尾回顾了一遍,依然不知道我的文章具体要写什么。但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闭上双眼后,能看到一百种可能性像宝矿里的钻石般在闪耀。我只需要从中挑选一部分,然后把它们打造成璀璨夺目的项链。想到这里,我不禁微笑起来,决定先不想工作了,等到晚上再说。我闭着双眼,把脸转向窗户,感受午后温暖的阳光。窗外,阳光透过树木和绿篱洒下来,随着火车飞驰而过,形成一道道耀眼、迷人的金色闪电。

        到了帕丁顿站后,我在一等座旅客休息室里给芭芭拉医生打了个电话,因为我觉得需要及时告诉她今天发生的事情,趁着我还记得清。电话转到了语音信箱,意料之中。现在是上班时间,她应该正在和病人面谈,但给她留言也可以。

        “芭芭拉医生,我是艾比。你听说过认知失调吗?我想你听过。我刚刚见了一位进化心理学专家,是他告诉我的。他说认知失调很罕见,但我觉得自己一周至少会有两三次。我们下次见面时应该聊聊这个话题——对此我非常期待。回见。”

        我想芭芭拉医生听到后会开心的:这段留言措辞如此工整,内容如此有趣。而且我能够在遇到危机之外的情况下给她打电话,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今天从一开始就是极大的成功,而且现在还不到下午四点钟!当我离开休息室时,我决定以后只坐一等车厢出行。出行的规格差任何一点,都会像在浪费时间。

        我们家通常不会有材料可以调制一杯辨识度高的鸡尾酒,不过我有先见之明,在回家的路上去了一家持有准许外卖酒类执照的店铺。我一边浏览架子上的烈酒,一边在谷歌上搜索,找到了大约两百种鸡尾酒的配方。我先挑了自己喜欢的鸡尾酒名字,然后把那些配方太复杂的、太单调的、需要用到生鸡蛋的都去掉,最后决定调一杯“午后之死”——一小杯纯苦艾酒加上冰镇香槟。这是海明威发明的鸡尾酒。虽然我不是他作品的粉丝,但我绝对欣赏他愿意挑战酒精的极限。可惜的是,店铺里只有卡瓦酒。不过,混合苦艾酒和卡瓦酒与维基百科上描述的混合苦艾酒和香槟酒的效果非常相似:先是起泡,然后乳化,接着几秒钟内就会变成乳白色。

        贝克进门的时候,我像尽职的家庭主妇那样,在厨房里等着他。他拿着我塞进他手里的酒杯,陷入了漫长的沉思,然后问:“嗯,这是什么?”

        “‘午后之死’,”我解释说,“我可不会告诉你配方,你来猜一猜。”

        “不,我不是问这个,”他澄清道,“我们在庆祝什么吗?”

        我大笑着拍了拍他的手臂。“可能吧,我也不知道。我采访完卡伯恩教授了。我去牛津见他了。所以我的下一篇文章有着落了。”

        “卡伯恩教授……那个研究猴子的人?”

        “是的,那个研究猴子的人。”

        “噢,那真是……太好了。他之前不是一直忽略你的采访邀请吗?是什么让他改变了主意?”

        “他没改变主意,所以我不得不想个新法子。”我用双手示意贝克看我的装束,从肩膀一直往下到裙摆。“我让自己难以被忽视。”

        这时候,我开始了对自己一天经历的叙述,错综复杂而又引人入胜。我没有告诉贝克一等座的事,因为他会为我的奢侈不高兴。不过,除了这部分,所有的细节我都告诉他了。我感觉自己在讲一个充满有趣好玩的剧情转折的故事,然而当我讲完之后,贝克只是点点头,脸上是深思熟虑的表情,这有点奇怪。他喝了一小口杯里的酒——这是他尝的第一口——马上恶心作呕。“天哪!这是法国的潘诺茴香酒加香槟吗?”

        “不,是苦艾酒加卡瓦酒。店里没有香槟卖。别这样看着我,这可是广受认可的鸡尾酒,海明威发明的,因此得名‘午后之死’。”

        贝克把酒放回桌上。“艾比,听着。你今天感觉怎么样?”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有不祥预感的样子,看得我想笑。

        “我很好。不只是好,是棒极了。”

        “好吧。但是这一切……我是指,香槟、心血来潮的牛津之行——这一切有点——”

        我双手捧起他的脸颊,给了他一个吻,这看起来是让他闭嘴的最有效的方式。“我很好,”我又说了一遍,“这是卡瓦酒,不是香槟。而且这也不是一次心血来潮的出差。我为了促成这次采访已经忙活了一个月。传统的方法没有用,所以我赌了一把,并且成功了。杰斯已经告诉我她会买这篇稿子——她甚至还提到为我开辟专栏的可能性。我感觉很好,而且我完全有理由感觉这么好。”

        “是,不过……”贝克不自觉地拿起了酒杯,举到嘴边,鼻子一皱,又把它放回了桌上,“我只是不想你劳累过度。过去的一个月不好过,你需要慢下来,至少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你要休息,努力睡个安稳觉。”

        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他说这话有点居高临下、让我领情的意思了,但我不想和他争论,以免破坏我这一天的好心情。“好,”我说,“我会慢下来。我会保证自己睡眠充足。作为交换,我想你放松一下,喝掉这杯鸡尾酒。相信我,你需要努力去习惯这个味道,但绝对值得一试。”

        贝克看着酒杯,再次皱眉。他看起来并没被我说服。

        当然了,虽然我表态要努力睡个好觉,但这不是一个我按下某个开关就能马上实现的目标。贝克刚进入梦乡,我就起床了,这时大概是晚上十二点。虽然在黑暗中蹑手蹑脚地爬下床让我感觉自己有点滑稽,但没关系。要让贝克理解我深夜不睡觉的习惯太难了。半夜失眠不是个问题,除非你自己把它看得太严重。如果我只睡三四个小时,但都是能让我恢复体力的深度睡眠,那我睡这么久肯定足够了吧?看起来是这样的。假如我浪费时间在床上担心自己睡不着,只会继续受到失眠的困扰。熬夜直到我真正觉得累了才是更明智的做法。也许我活动完身子后有可能一觉睡到天亮。

        事实证明我的逻辑无懈可击。我工作到凌晨3点30分,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上床睡觉,在早上8点32分醒来,然后开始拆窗帘。贝克已经出门了——他可能不想叫醒我——所以没有理由不直接动手。我的睡眠健康需要来次彻底检修,特别是我已经决定重质不重量。而且,卡伯恩教授是对的:改变显然应该从窗帘开始。我忍受它们超过两年了,现在它们气数已尽。我用力把窗帘拽下来,塞进一个大垃圾袋,然后打了个三重结。把自己从破窗帘中解放出来的感觉太好了,就像毫无眷恋地结束一段失败的恋情,不想和对方再有任何联系。

        一个小时以后,我已经梳洗、更衣完毕,走在去商店的路上了。我把窗帘扔进了公寓楼的轮式垃圾桶里,没有半点犹豫和后悔。鉴于它们已经无法发挥窗帘应有的作用,我甚至都没想过要把它们拿到慈善商店——送到那里去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举动,就像传递电影《七夜怨灵》里那盘被诅咒了的录像带一样。

        我早就想好了替代品长什么样,在脑里勾勒出的理想窗帘的形象是如此清晰、生动,仿佛我伸出手就能触碰到它们。基本上,那是简·爱小时候住所里的那种窗帘:厚重的天鹅绒质地,像瀑布一样下垂,颜色是血液凝固后的红色,密不透光,感觉它们都能挡子弹了。可当我来到牧羊人的布什市场时,我发现卖室内装饰品的店铺里并没有这样的料子。此外,摊贩完全帮不上我的忙。

        “要找到这样的窗帘不该这么难,”我和他说,“我想要挂在112厘米乘130厘米的窗户上,深红色天鹅绒窗帘。在伦敦的某个地方应该能买到。”

        摊贩哼了一声。“去骑士桥

        他这样回答当然是想表现得粗鲁无礼,但实际上,这好像也不是一个多荒唐的建议。我能想到的最佳方案是逛遍韦斯特菲尔德购物中心的家居用品店。可是今天又是一个明媚的夏日,要被困在一个购物中心里,让我只想仰天长啸。

        于是,几站地铁过后,依靠谷歌的搜索功能,我来到罗兰爱思家居店,买到了心仪的窗帘:天鹅绒质地,褶子很深,褐红色,能够完美地遮挡阳光。这套窗帘售价229英镑。考虑到我以前没买过窗帘,而且假设好的窗帘可以用一辈子,这似乎是个合理的价格。我选择五点过后送货到家——既然现在来到了伦敦市中心,我打算在这里逛上一天。如果来到骑士桥却没有逛几家服装店的话,是一种犯罪。

        不过,开始逛街之前我还是先给姐姐发了条短信,问她想不想一起吃个午饭。自从星期一以来,我已经忽略了她发给我的三条短信和一个语音留言,我觉得她的耐性已经到了极限。我所处的位置离她工作的地方不是很远,而且今天似乎是个适宜重新开始的日子。再加上我不想一个人吃午饭。用短信快速地和我商量后,她同意下午一点见面。然后我就直奔高档百货公司哈维·尼克斯。

        与其说我发现了心仪的裙子,不如说是裙子找到了我。那条裙子在离我还很远的时候就抓住了我的目光:钴蓝色,缎面,细肩带;裙摆正好落在膝盖之上,能够很好地修饰我的腿形;领口开得很低,但我只要穿对了文胸,就能驾驭。

        穿上这条裙子后,我就知道自己没办法脱下来——不单是指我买定了,我还想直接穿回家。唯一的问题是今天我没有穿对文胸:我需要穿无肩带的,多加点胸垫也无妨。不过这不是克服不了的难题,甚至要解决起来一点都不难。一位店员护送我去内衣区,在那里我买到了能够完美搭配这条裙子的文胸。这款文胸能让我的罩杯升两级,而且多方位聚拢托起我的胸部,穿上它能够突显裙子的迷人之处。十分钟后我离开哈维·尼克斯的时候,我的信用卡可借余额又少了640英镑,但同时我也有了立马赚回这些钱的计划。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有两篇新稿在成型,肯定都很好卖。

        (1)“你适合哪种蓝色?”(600字)

        我知道最适合自己的两种蓝色:淡蓝色和钴蓝色。前者和我的瞳孔颜色相配,后者和我的肤色很搭。不过蓝色可以有如此多的变化,总有一个色度能搭你能想到的任何发色、瞳孔颜色、肤色和场合。我现在立马就能想到十几种蓝色:海军蓝、蔚蓝、洋蓝、纯蓝、皇家蓝、牛津蓝、浅灰蓝、矢车菊蓝、午夜蓝、冰蓝、天蓝、太平洋蓝。把这些蓝色排成一列后,有些蓝色可能难以辨别,但是蓝色是百搭的这一论点依然成立。只要细心挑选,小蓝裙没理由不能像小黑裙那样成为每一个女人衣橱里的必备单品。小蓝裙既有小黑裙的百搭性,又比小黑裙大胆、摩登。

        (2)“盛装星期五。”(至少800字。)

        这基本上是一篇对我现在进行着的时尚实验的评述:把晚礼服当作便服来穿。毕竟,为什么要自我限制呢?在合适的日子里,鸡尾酒会礼服同样可以是逛公园,甚至是逛超市的理想装束。穿着如此令人兴奋、引人注目的裙子走在街上,不为出席任何特别的场合,这让我感觉好极了。我觉得自己让这一天变得更美好了。不只我自己,所有和我擦肩而过的路人都能受益。我为他们平淡无奇的周五午饭时间带来了一片鲜艳的色彩。

        所以,两篇文章加起来最少1400字,算上因为税率差带来的收益后——因为我买的东西现在和工作相关——我已经赚钱了。只要稍微发挥想象力,我也许还能找到办法让窗帘也为自己买单。“文学启发的当代家居装饰”,或者其他顺着这个标题往下想的内容。这也许不能成为史上最畅销的新闻稿,但我有信心会有媒体对它感兴趣。

        我和姐姐约在离莱斯特广场不远的一家高档比萨店见面。店里有个巨大的、浮夸的木制烤炉,隔着玻璃门就能看到。两位健壮的男士正用雪铲把比萨送进炉中。我只是迟到了几分钟——最多十分钟——但弗朗西斯卡已经坐在店里,脸上开始出现不耐烦的表情,好像我耽误了她非常重要的正事一样。毫无疑问,的确是这样。

        我笑着朝她挥手,她做出夸张的表情表示自己一时没反应过来,然后从下往上打量我。“噢,艾比,你穿的是什么?”

        我亲了一下她的脸颊,接着往后退几步,转了一小圈。“你觉得好看吗?”

        “这衣服看起来很贵。”

        我笑容满面。“弗朗西斯卡,它确实很贵。”

        “我以为你最近手头紧?”

        “不,没那么紧张了。我要写每周专栏了——也许。”

        “也许?”

        “几乎确定了。”

        我的姐姐会心地点点头。“嗯。所以你还没签合同?你还没真正拿到稿酬?”

        “我有很多选题可以写。”

        “这条裙子还是有点过火了,你不觉得吗?”

        她把话题又拉回到裙子上来,快速地扫了一眼在我臀部那里开始往外展开的裙摆和让人想入非非的乳沟。我耸耸肩,指了指她身上那件朴素的白衬衣和底下那条乏味的灰西裤:即使温度已经接近27摄氏度了,弗朗西斯卡还是拒绝露出腿部,她认为那会降低自己在办公室的地位。“我想确保我们不会撞衫。”我对她说。

        “我想可以这么说,在伦敦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穿成你这样,”她反驳道,“你知道吗,街上很多人都在看你。”

        “很好。这是一个社会实验。我在研究如果我穿晚礼服而不是便服,大家对待我是不是会不一样。比如说,在地铁上是不是会比较容易被让座。”

        “我的天!你不是要穿成这样去坐地铁吧?”

        “我已经试过了,感觉非常好。”

        “好吧,但如果裙子破了怎么办?”

        “裙子怎么会破?”

        “我不知道——被门夹住或是其他原因。”

        我不禁笑出声来。“弗兰,你真是保守得可爱。你就像那些不愿意揭掉新家具上塑料膜的女士一样。”我伸出手拍了拍桌子那头她的手,她的脸色沉了下来。“放轻松。我们点些酒吧。我发现了最棒的鸡尾酒,叫‘午后之死’,由苦艾酒加香槟调制而成。我来买单。”

        弗朗西斯卡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艾比,那不算是鸡尾酒,是你编造出来的。哪个正常人会喝那样的东西?”

        “海明威。上谷歌查查。”

        “我不需要上谷歌查。我不喝酒。我俩当中有人还要上班。”

        “噢,别活得这么累。我也是要工作的人。事实上,我现在就在工作。”我用拇指勾起其中一条肩带,发出了令人满意的一声“砰”,“只是我的工作比你的有趣多了。”

        “是的,嗯,你的结论太主观了。我刚好很喜欢自己的工作。它充满挑战又令人兴奋,而且还有很多上升空间——”

        “天啊!你听起来像在念招聘广告。”

        弗朗西斯卡朝我大吼:“你都不知道我的工作是什么——根本不了解。”

        “那是因为每次你解释给我听,我都会听到睡着。”

        “艾比,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你还在为上周末的事情生气吗?”

        “不,绝对没有,早就忘光了。”

        “真的吗?因为看起来你约我吃午饭只是为了侮辱我。”

        “我当然没有这样想。别太敏感了。”

        “那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一定要说出个理由吗?我刚好在这附近,想和我姐姐吃顿饭。这有什么奇怪的?”

        弗朗西斯卡抬起一边眉毛,但没有说话。

        “好吧,”我继续说,“让我们重新开始。我们不聊工作,我也不会逼你喝任何和有趣沾边的东西。听起来怎么样?”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好像想说点什么但又在怀疑说出来是否明智。然后她只是叹了口气,点点头。“好吧。你可以帮我要杯毕雷矿泉水。天哪,我们赶紧开始点菜吧。我一个小时后要回办公室。”

        还没坐够十分钟,我也开始纳闷自己之前为什么会觉得约姐姐吃午饭是个好主意。我又忘了,弗朗西斯卡和我已经再也无法进行友好的对话,不管我们聊天的主题是什么。令人悲伤的是,她曾经也是个有趣的人,曾经。二十二岁的弗朗西斯卡不会瞧不起苦艾酒加香槟,仿这种喝法是某种糟糕透顶的失礼之举。想到她在八年的时间里变成了坐在我对面的这个打扮中性、只喝毕雷矿泉水、毫无幽默感的职业女性,我感到沮丧。老实说,她真的在破坏我一天的好心情。

        尽管如此,我还是努力让我们俩的对话——虽然越来越像是我的独白——保持轻松愉快。我和她详细讲述了我的牛津之旅,还有我怀疑自己是个认知失调的慢性患者。但她好像完全不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她好几次打断我,提出最不相关的问题——为什么我没有受到邀请却径自出现在卡伯恩教授的办公室?为什么我突然对猴子这么感兴趣——好像我之前没有和她解释过一样!她明显没有认真听我说,所以我决定放弃这段叙述,另择话题。我和她聊起那天跟爸爸的聚餐,告诉她我觉得玛丽会是很棒的后妈。她用眼神告诉我,我聚餐时的表现极其不成熟。我反驳她,说她过于宽容了,一直都是。我想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的生活受到父亲失职的影响比我少得多。我俩最后陷入了带刺的沉默中。对我来说,我已经厌倦一个人在那不停地说,而弗朗西斯卡好像也决心要保持冷漠,审视我的一言一行——比平时还要厉害。她不停地朝我投来警惕的目光,搜索我身上奇怪的地方,眯着眼睛扫视我漂亮的蓝裙子,眼里尽是不认同。我估计她是在嫉妒我,她的内心肯定也有一部分希望能穿得光彩照人去上班。

        离开餐厅时,我感觉自己像中了滚烫怒火的飞镖一样,就连酒精都无法让我平息。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想让弗朗西斯卡毁掉我美好的一天。下午才刚开始,我还能再逛差不多三小时才回家。我决定去文身。

        我的逻辑是这样的:我今天已经用信用卡刷了差不多900英镑,不妨凑个整数。而且因为我已经放纵了一把——姐姐会说我过度放纵了——我真的应该给贝克买份礼物。文身不仅是件美好的事情,它还能在贝克抱怨我对自己的纵容之前先发制人,如果能打消他抱怨的念头更好。

        我的身上已经有了一处文身,一个小小的部落龙图腾,刺在右脚踝上,并不显眼。我的新文身,在某种意义上,会更隐蔽。它会刺在我的胸上——在我的左胸靠近右手的一侧,准确来说,是心脏的位置。我想要的图案已经鲜明地刻在我的头脑里:一只蝴蝶,不超过面值50便士的硬币大小,樱桃红色的翅膀半张,就好像抓拍到了它降落在花上的时刻,又或是准备起飞的一刹那。这个文身精致、浪漫,女人味十足,十分性感,而且满载蝴蝶经典的象征意义——重获新生。它是如此完美,我激动得都想哭了。这就像给贝克买了一幅画,画在最隐秘的画布上。

        我在科文特公园边上找到了一位不错的文身师,名叫埃尔。我给她看了我的龙文身,好让她明白我不是一个新手。没过多久,她就开始按照我的具体描述勾勒我的蝴蝶文身。

        在胸部文原来也没比在脚踝文疼多少——至少,这痛楚恰到好处,能让你感到皮肉下一股温热的电流在跳动。文身师很快就完成了创作,然后帮我清洁了伤口,敷上缓解疼痛的药膏,穿上衣服,接着告诫我在接下来的两小时内不能触碰文过的地方,要等少量的出血自行止住、红肿消退。

        我在维多利亚河堤花园里那洒满阳光的草坪上躺了一个小时多一点,直到该回家的时候。当我站起身时,我感觉自己完全陶醉在惬意之中,就像一片乘着微风飞舞的羽毛般轻松、自由。

        进门的瞬间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贝克已经到家了。他走到门厅迎接我,而我还站在衣钩旁一动不动,一脸疑惑。

        “你今天回来得不是一般的早。”我指出。

        “我下午请假了。”他的表情令人费解。

        “谁去世了?”

        “没有人去世,艾比。没有发生那样的事情。弗兰上班的时候给我打了个电话。她很担心你,我也担心你。”

        我没说话。这对话太不真实,像在梦里发生的一样,完全讲不通。“听我说。你要不要过来坐会儿?”

        “不,我不想坐下。我站在这里就很好,谢谢。”

        “艾比,别这样。”

        我怒气冲冲地摇摇头。

        “行,好吧,”贝克说,“那我们就在这儿。”

        “在这儿做什么?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艾比,你的躁狂症发作了。你表现不正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且情况正在失控。对不起,我应该早点和你说些什么的——更早的时候就该对你说——但我之前希望这只是一个过渡期。我以为给你一些时间,事情就会自行解决。然而并没有。你需要去看医生。”

        “天啊!这就是你要说的话?听着,我不知道弗兰和你说了什么,但你也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她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但其实她根本毫无头绪——”

        “她说她根本插不上嘴。”

        我哈哈一笑,但是贝克没有停下来。

        “窗帘在哪儿?”

        “窗帘?”

        “对,窗帘——它们在哪儿?”他指向卧室,好像在向陪审团展示证据A一样。

        “贝克,窗帘在垃圾桶里,那就是它们应该呆的位置。新的窗帘没过多久就会送来了。”

        “我们什么时候讨论过要买新窗帘?”

        “啊,看在老天的分上!我不知道这件事还需要讨论。我们又不是要买该死的……一匹马!”

        这时,我不得不擦去笑出的眼泪。这一切极其可笑,如果从合适的角度来看的话。

        “你今天花了多少钱?”贝克问。

        我把手放在胸口,深呼吸了几次,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没花钱。一分钱都没花。”

        “艾比,裙子。”

        “没花钱。”

        “这裙子是你买来的还是偷来的?”

        “都不是。窗帘和裙子都是刷信用卡买的。我下个月就能还上卡债了,等我——”

        他再次打断我。“其他的衣服在哪?你穿着出门的那套?”

        “行!我把那套衣服也扔了。它们已经穿旧了,而且我没法拿着它们逛一整天。你看,我在做实验。”我提高音量,加快语速,好阻止贝克再次打断我的话。“不,贝克,先别说话,我能解释这一切。我想弗朗西斯卡肯定没有告诉你,这裙子实际上不用花钱。你看,现在正是写时尚特稿赚大钱的时候,你不知道也是可以原谅的,但是——”

        “艾比,停下来。拜托,停下来。听听你自己在说什么。你正在滔滔不绝。”

        “我在脑子里都算好了,如果你不信,可以来检查我的数学怎么样。如果我能写大概一千五百字的话,每五百字的稿酬是,比方说,三到四百英镑,那么——去他妈的!别管数学了。我有很棒的东西要给你看。”我拍了拍胸部,文身还没消肿,这一拍疼得我皱起眉头。贝克马上抓住我的手,放在他的手里,如此小心翼翼,好像我是个瓷娃娃一样。我猛地抽回我的手腕,声音又提高了八度。“不,别这样!这不公平!你没有在听我说话!”

        “艾比,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去给芭芭拉医生打电话。我想你得和她谈谈。”

        “别把芭芭拉医生卷进来!她不会站在你那边的!”

        我的嘶吼起了作用。贝克后退了一步,举起摊开的双手。“行,好的。你不用做任何你没准备好的事。但是请你过来坐下。我给你拿点水,然后我们再聊聊。冷静地聊聊。”

        我能看出这会是场没完没了的对话——看来只能逗乐他了。我把挎包丢到地上,一屁股坐下,就在门厅中央。“好,好极了。给我拿点喝的。我会坐在这里,想出五个理由说明你和弗朗西斯卡根本不知道你们在胡扯什么。”

        “行,好的,就这样做。你坐在这里,我给你拿点水。我爱你。”

        我盯着双腿间的地毯,令人反感的浅褐色。过了一会儿,贝克点了几下头,然后回到了厨房。

        他刚从我的视线消失,我便悄悄起身,拿起挎包,走出门外,再也没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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