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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达·弗罗斯特的猫

        它们分别叫做贾斯珀和科林,住在距离诺森伯兰郡几英里外的潮汐岛林迪斯法恩的一间双卧室的农舍里。

        我来之前听说过林迪斯法恩,但不知道潮汐岛是什么。结果我发现这个名词非常简单易懂,你只要稍加思考,它的意思便显而易见。林迪斯法恩是一小片伸进北海的狭长土地,一天内有两次被涨潮切断和大陆的联系。往返小岛有两条路:你可以沿着20世纪50年代通车的堤道开车;或者步行穿过沙坪,那里有条由高高的木桩标示的崎岖小路,每隔二十米就有一个木桩插进地里。这两条路每天都有最多十二个小时淹没在水位可达六英尺深的潮水中。这里一共有三间搭建在支柱上的小屋——路边一间,沙坪上两间——它们是为被潮水所困的行人和司机准备的避难所。不过当地人告诉我,他们已经很久没看过有车被困在海水中了。几年前,议会出资搭建了一个巨大的电子显示屏不分昼夜地公示安全的通过时间。自那以后,行人和车辆困在潮水中的情况明显减少。

        然而,即便没有孤零零的小车陷进涨到几英尺深的潮水中,每天看着道路被大海吞没也有种预想大灾难来袭的愉悦。来到这里以后,我每周至少有一次会走到堤道上看着海水涌上马路,百看不厌。我甚至还为此写了篇文章,标题是“想象世界末日的来临”。

        半年多前,米兰达·弗罗斯特告诉我她住的地方与世隔绝,这个描述并不夸张。她的农舍坐落在一条小路的尽头。涨潮时,这条小路会迅速变成泥泞小径,之后就成为通往大海的人行步道。离农舍最近的建筑物是个谷仓,两者相隔大概二十码;要找到离农舍最近的街灯,得从谷仓朝村庄的方向再走二十码。我必须补充说明,这座村庄是林迪斯法恩岛上唯一的居民区,因此它没有名字,也不需要有名字。岛上的总人口不超过两百人,也许还有几千只羊。

        当然,夏末和初秋时,岛上的游客会多很多——我想村庄外的停车场可以容纳几百辆车——但他们总是聚集在广场上,或者在城堡和修道院里。因此,无论何时,我很少能在路上遇见大批远足者。进入十一月后,我常常一整天都见不到一个人。

        除了人烟稀少以外,我来到岛上之后还对这里的夜晚留下了深刻印象。岛上的夜晚有时候可以是绝对的漆黑和寂静。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我在伦敦住的时候曾经无数次祈祷能度过一个宁静、漆黑的夜晚,可来到岛上之后的头几夜我却无法入睡。事实上,我之前从来没有在这样的环境里待过。我一直都住在城市里,也不知道待在一个完全没有声音和光线的环境里是什么感觉,所以对此毫无心理准备。在无风无雨的夜晚,除了自己的呼吸声和地板冷却时偶尔发出的吱嘎声以外,你什么都听不到。你会觉得自己就像漂在虚空中的一丝念头。

        第一晚,我直到太阳升起、小鸟开始歌唱时才睡着。后面连续三个晚上,我都开着落地灯入睡。

        我从来都不擅长辨别口音,尤其是北部的口音。约克郡口音,兰开夏郡口音,纽卡斯尔口音——它们在我耳朵里听起来几乎一样。在岛上住了三个月以后,我想我辨别口音的能力有所提高,但我还是不能确定这里是否有鲜明而有特色的口音,更别提描述出来了。我只知道这里每一个和我说话的人都来自北方,让我觉得自己每次开口说话的时候都最好举起写着“”的牌子。

        我说标准英语,而且一直认为我所说的理所当然是标准英语。但是最近我意识到,来自伦敦和周围六郡以外的地方的人其实会把标准英语当作一种口音。我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去岛上一家名为“皇冠与锚”的酒吧里喝酒,和其中一个服务生发生了小争执。作为一个没有口音的人,我向他坦承自己很难分清多种多样的地区方言。

        他看着我,嘴上挂着略带挑衅的笑容,然后说道:“但你的确有口音,亲爱的。”

        自那以后我发现,如果一个男人用“宠物”这个词来称呼你为“亲爱的”,那么他来自纽卡斯尔。

        “抱歉,你说什么?”我回了一句。

        “你的确有口音。”

        有那么一会儿,我认为他的说法显然荒唐透顶,觉得他肯定是在故意惹恼我。他这个人有问题。

        “不,我没有,当然没有。我有什么口音?”

        他耸耸肩。“时髦的口音。”

        我花了十分钟时间试着和他解释“时髦”和发音清晰的区别,但我肯定他没搞懂。

        当然,我刚到岛上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开口说话来证明自己是个外地人。我的行李有限,因此我带来的大部分衣服都不适合在这里穿。我还处在对外表过度在意的时期:我加倍努力地去照顾自己,其中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确保我每天看起来都光彩照人——因为我知道一旦放任自流就收不回来了。如果某天你选择了素颜出门,那么在你发现之前,你已经穿上了从上周就开始穿的牛仔打底裤,头发也是三天没洗了。

        所以我第一天走进村里的时候,可能穿得有点太讲究了。不是穿得像参加伦敦时装周那样夸张——只是披上了时髦的七分长大衣,脚踏帆布鞋,搭配稍贵的合身牛仔裤——然而还是太讲究了。在这样的乡下,任何比抓绒衫精致点的衣服都被认为是华丽的服装,而且我前一天晚上还把指甲涂成了闪亮的银色。

        坐在邮局柜台后的男人缓慢地、不带任何掩饰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你好,”我说,“我想买十二张一类邮票,谢谢。”

        他花了几秒钟才点完头,然后行动起来。岛上没有人是做事麻利的。

        “你要在这里过夜吗?”他问。

        苏格兰口音是为数不多的我能自信地辨别出来的口音。事实上,我甚至能指出苏格兰不同地区的口音之间的某种差别:如果你的苏格兰口音不重,那么你来自爱丁堡;如果你的苏格兰口音非常重,那么你来自格拉斯哥。但那不代表我能迅速破译用苏格兰口音说出的话。正当我开始翻译问题的时候,他已经接着说下去了:

        “很快就要涨潮了,如果你要走的话,别拖太晚。”

        “哦,对,”我明显看起来像在等待救援一样,“不,事实上我会在这儿待一段时间,而且我知道潮汐的时间。”

        男人斜眼看了我一会儿。

        “你是拍电影的?”

        “抱歉,你说什么?”

        “电影、电视。有很多人来我们岛上拍电影和电视剧。很多都是来为史剧画面取景。”

        “噢,我明白了。不,我不是拍电影的。”

        “啊,那你是朝圣者?”

        我觉得这是句玩笑话。

        “不,显然不是。”

        “逃亡中?”

        “我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

        “哈!”

        “事实上,我是看门人兼猫保姆。米兰达·弗罗斯特的房子和猫。你认识她吗?”

        “认识。我是为数不多的认识她的人之一。奇怪的女人,有点像隐士。”

        “对,就是她。”

        “你是米兰达的朋友?”

        “不,算不上。事实上,根本不是。我们只见过一面,为了工作。事情有点复杂。我是名记者——这是我白天不用照顾猫的时候的工作。我之前采访过她。”

        我知道我话里信息量很大,但我每说一句,男人的脸上就增添一分困惑。

        “你采访过她?”他终于开口问。

        “对。”

        “为什么?”

        “抱歉,你想问的是?”

        “你为什么要采访米兰达?”

        “呃……我觉得原因很平常。”

        他茫然地看着我,依旧眯着眼睛。

        “她是名诗人,”我解释道,“国内最杰出的诗人之一,仅次于安德鲁·姆辛和卡罗尔·安·达菲。”

        他没有反应。

        从此以后,当我碰到有人问我和米兰达·弗罗斯特的关系时,我都会略去复杂的背景故事,直接告诉他们我是她的侄女。虽然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得简单。老实说,我很惊讶,在人口这么少、面积这么小的岛上,我遇到的人里,只有五位知道米兰达·弗罗斯特的存在,只有一位知道她是名诗人。

        虽然他说的可能只是俏皮话,但邮局里的苏格兰男人不是第一个认为我来到岛上是为了逃避某些事情的人。妈妈、芭芭拉医生,还有贝克——他们都质疑我为什么要到岛上来。我也质疑过自己来岛上住的决定——或者说,在刚到岛上的几周内质疑过。我想这与我离开圣查尔斯和伦敦的方式有关。

        出院那天我没有和贝克见面,虽然我没有刻意避开他,真的没有。我在星期五早上出院,他要上班。他想来接我——我们出院前一晚在电话里讨论过——但最后我还是告诉他我不确定是否能面对他。我觉得我们坚持此前得出的共识比较好:我俩都需要空间和时间。

        做出这个决定并不容易。我和贝克的公寓里安静得可怕。那种安静当然不是我在医院里感受过的安静,而是伦敦特有的安静——窗外的车流透过玻璃传来的白噪声。在医院里住了几个星期之后,我觉得出院后看到的一切似乎都成了静止画面。

        我让妈妈把车停在公寓楼外等我,告诉她我五分钟后就会下来。但我想我只花了三分钟。我从衣柜底翻出一个压皱了的帆布背包,往里塞衣服——只塞了衣服,而且哪件离我最近就抓起哪件塞进包里——然后,我离开了公寓。

        “这就是你的全部行李?”妈妈看着我把包抛到后座,问道。

        我耸耸肩。“我不需要打包太多东西。”

        “哦。”

        我能看出接下来的十五分钟里她一直想再说点什么,但直到汽车开上高速公路驶离伦敦时她才开口:“亲爱的,你真的确定这样做好吗?”

        我爱妈妈,而且对她充满感激:在我需要她的时候,她抛下一切来拯救我。然而,在妈妈家的客房里醒来,身边只有一包皱巴巴的衣服,没有比这更能让我明白自己的生活偏离了轨道。

        我一直告诉自己,严格说来,我不是搬回去和妈妈住,因为我从来没在这栋房子里住过。我上大学后不久,妈妈就从伦敦搬到了埃克塞特,而我只在那里做过客——过了几个圣诞节,放暑假的时候待过几个星期。所以,我不需要觉得自己搬回了儿时房间并为此感到丢脸。不过,妈妈每天早上都会拿杯咖啡到我房间,为我拉开窗帘,帮我煮早餐,这真的很难不让我觉得自己回到了十年前。

        另外,妈妈也一直对我极强的烟瘾有意见——有时候她会说出来,有时候会用眼神暗示,或者直接全程监督我。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妈妈想要好好照顾我。那些每隔几天就整齐叠好、放在我床上的衣服;那些在午饭时间打来看看我情况如何的电话,都明显表达出妈妈对我的关心。

        为了让妈妈放心,我开始了整理积压的电子邮件这一巨大工程。收件箱里一共有804封未读邮件,整整23页。仅仅是数字就足以让我眩晕。我面对着那一行行整齐但难以看懂的文字,盯了半个小时以后,明白自己无法独立完成这项任务。于是我喊来妈妈帮忙。说得更具体一些,在接下来大约一个小时里,是她坐在电脑屏幕前整理邮件,而我只需坐在躺椅里给她下达指示。

        我猜这是代沟,但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妈妈不能把生活其他方面的常识运用到信息技术领域。最令人疑惑的一点是,和其他人一样,她每天上班都用电脑。事实上,她在一家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工作,所以她甚至还要为客户提供如何建立在线简介以及如何在社交媒体上营销之类的建议。老天保佑那些在社交媒体领域比她懂得还少的公司,它们估计快要破产了。

        “来吧,”我对她说,“从删除所有垃圾邮件开始,那应该是最简单的了。”

        “很好。”妈妈等着我进一步的指示,我点头示意她继续,她弹了弹舌头,“那第一步要做什么?”

        “就从那些明显是垃圾的邮件开始删。”

        “阿比盖尔,这是你的邮箱,不是我的。我怎么会知道哪些是垃圾邮件,哪些不是呢?”

        “很明显,真的很明显。”

        妈妈叹了口气,带着没来由的恼怒。“给我一些例子。”

        我揉了几秒太阳穴,好让她知道自己有多愚钝。

        “先删那些来自eBay、乐购超市和亚马逊的邮件。接着删来自银行和信用卡的邮件,国民西敏寺银行的除外。然后删有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邮件。”

        “你出过事故?”

        “没有,当然没有!删掉所有说我中了奖的邮件。删掉所有医药公司发来的邮件。删掉——”

        “噢,说真的,艾比,为什么你会收到医药公司的邮件?你到底买了什么?”

        “删掉任何提及伟哥、火辣单身女和阴茎增长术的邮件。”

        “你的表述不用这么粗俗。”

        “天哪,妈妈!这是互联网——粗俗是保持互联网蓬勃发展的燃料。删掉任何主题全是大写字母的邮件。删掉任何主题里有超过一个感叹号的邮件……”

        一个小时以后,804封邮件减少到77封。这些就是过去一个多月里积累下来的待阅邮件。有很多是关于工作的;有很多在问“你在哪儿”的;有两封是让我无法直视的信用卡账单;有贝克和弗朗西斯卡发来的邮件;甚至还有一封是爸爸写给我的。爸爸的邮件大概是我最难处理的一封邮件了:他试图表现得善解人意,可那些话被妈妈大声念出来以后,我难堪得手脚都缩了起来,在躺椅里越陷越深。

        “他努力了,你知道的。”妈妈说。但听起来没有说服力。

        米兰达·弗罗斯特发来的邮件夹在这些邮件中间。那是九天前发来的邮件,主题栏写着“猫?”,正文却为空。

        “这完全是一封空白的邮件,”妈妈告诉我,“什么都没写。我想她肯定错按发送键了。”

        “不,她没按错。没事,我知道她在说什么。”

        不用说,我已经完全忘掉米兰达·弗罗斯特很久之前给出的提议。但她发的邮件是我回复的第一封邮件。而且目前来看,她的邮件是最容易回复的。

        我们没有碰上面。考虑到她要坐火车、坐飞机还要避开涨潮时间,米兰达·弗罗斯特在我到达小岛的几个小时前就已经离开了。我花了七个小时从埃克塞特去到贝里克郡,接着打了辆出租车去她的农舍。她把前门的钥匙放在一个盆栽下,在厨房餐桌上留了张纸条。

        猫和人不一样。它们是天生的食草动物,偏爱少食多餐。因此,我通常一天喂贾斯珀和科林三次,分别在早上七点,下午一点和晚上七点。当然,这些只是我建议喂食的时间。不过如果你早上过了七点后很晚都没喂它们的话,你会发现科林(两只猫里体型较大的那只)会来找你。请不要放任它挠卧室的门。它们吃湿猫食——每餐半小袋——另外,你每天晚上都要加满饼干和水。贾斯珀时不时会消失二十四小时,不用担心。它喜欢外出打猎。如果你在花园里发现了啮齿类动物的尸体(它很少把它们带进屋里),堆肥箱旁边有把小铲子。

        你可以在村里买到牛奶、面包和其他必需品,不过其他的日用品我都会让人送货上门。我附上了送货员的联系方式。他一周会来送一次猫粮,你可以在现有订单上添加任何你需要的物品,我想这很简单。

        我还附上了我的手机号码。有急事可以打给我,其他时候请勿打扰。

        附:偶尔会有游客在花园里闲逛,四处张望,或者直接敲门问能不能参观一下房子。我不是在开玩笑。他们把整座小岛当作一个博物馆。运用你的聪明才智,别让陌生人进我的屋子。

        又及:如果你又发疯了,村里有名医生。她已经退休了,但曾经帮我治好了被蜜蜂蜇后的过敏反应。我肯定她能够帮忙看看你的情况是否危急(她的电话和地址我也附上了)。

        在和她保持一个非常安全的距离的前提下,我发现自己对米兰达产生了暂时的好感。是的,她依旧是一个反社会的人,上帝保佑她在美国的学生——由这个女人授课,我只能想象这四个月会是多么漫长的心理折磨。

        尽管如此,至少她是坦诚的。和米兰达相处,你不需要担心她究竟在想什么。这也是我向她坦白我最近住进精神病院的其中一个原因。

        当然,精神病仍然被视为一种耻辱,但我已经不再为此过分苦恼了。我从十几岁开始就会定期发病,早就不会因此尴尬不安。但是你无法阻止别人为你感到尴尬和担忧。他们和你相处时会变得小心翼翼,好像最简单的一句评论,或是措辞失当的提问,都足以让你崩溃——就连医疗保健人员有时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你不得不经常提醒人们你和他们没多大不同:你们都是血管、思想和情感的复杂结合体。你不得不提醒他们:看精神科医生或者接受药物治疗并不会像额叶切除手术那样把你原有的性格完全切除。

        我知道在米兰达·弗罗斯特面前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些事。我会告诉她发生了什么,她会立马作出反应,而且我不必花费几个小时去破译她想表达的意思。不过,我觉得她不会给出不好的反应。我在这方面已经培养起非常可靠的第六感。即使米兰达没有得过精神病——虽然我觉得她可能得过——但我肯定她认识的人里有人曾经崩溃过,因为她而崩溃的人应该不少。

        事实证明我不必担忧。

        我给她回复了以下信息:

        收件人:

        发件人:

        发送时间: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18:40

        抱歉这么晚回复。我疯了,在精神病院里住了一个月。我现在好了,也很乐意帮忙照顾你的猫——我想你还能接受吧?

        几个小时内我就收到了她的回信。

        收件人:

        发件人:

        发送日期: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20:27

        我没问题。我想你已经恢复到可以照料两只猫的程度了,否则你还会被关在精神病院里。

        你正在接受药物治疗吗?村里没有药房,但是贝里克郡离这不远,坐公交或者出租车很快就能到。早上来回一趟很容易。如果你对此没意见,我明天会发给你更多信息。

        如果所有人都能给出这样的反应就好了。

        我的妈妈和姐姐花了两个星期尝试说服我现在还不能独自生活。就连芭芭拉医生也表示反对,直到我同意一周接受两次电话会谈才软化了她的立场。贝克的反应最激烈,不过我也料到了。

        “为什么?”他在一次典型的兜兜转转、令人沮丧的通话中问我——我们一再重复这样的对话,直到我出发前往小岛那天为止。“你讨厌北方!你去伯明翰只待几个小时都会偏头痛发作。你这是要惩罚自己吗?”

        “不是,当然不是。只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钟。

        “艾比,我试过了——真的,我试过了。我给了你空间。我已经有两个月没有见你了。但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我没有办法再继续这样下去。这对我不公平。”

        “我知道。对不起,但我无能为力。我只是需要这么做。”

        “你不需要这么做。你是选择这么做。至少坦承这一点吧。”

        我没有说话。

        “你知道吗,艾比,有时候你真他妈的令人难以忍受。”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说句公道话,我没有解释清楚我的决定。但那时候我自己也不是真的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直到我来到了岛上。

        独处有很多种方式,而且独处不等于孤独。我最近才意识到这点。我在岛上住下以后不曾感到孤独,就算在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也不会感到孤独。但我在伦敦的时候常常觉得孤独。在伦敦坐地铁时,好几百人挤着你,你却依然会陷入痛苦的孤独感中。

        在林迪斯法恩,我逐渐找到独处的新方式。旅游旺季结束后,我会一个人在圣玛丽教堂待上几个小时——当然,在教堂的服务时间之外。我这么做不是因为找到了上帝或者其他神奇的东西,只是因为坐在这座了不起的老建筑里,凝视着雕像、彩色玻璃窗和高耸的石柱,能让我平静下来。我想这肯定和这座教堂的历史感以及它承载的建造者的共同努力有关。在圣玛丽教堂里,你可以独享绝对的清静,但仍然会感觉自己融入了一个宏大的故事中。

        我还会去位于小岛东北角的沙丘和海滩。那里离村庄足足一英里,所以你只会偶尔碰见形单影只的遛狗者。大部分的时间里,你可以坐在沙丘脚下,眼前只有沙子、大海和天空。这是涨潮时的又一个好去处,海水极其快速地涌上陆地,你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陆地的面积每分钟都在缩小,这会让你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与世隔绝。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那么多游客被吸引到岛上来一开始就是为了体验这种感觉,当然那些留下来长住的岛民也是如此。很奇怪,地理意义上与世隔绝长达六小时的体验居然能够抚慰人心。这种体验太疯狂了。在伦敦,六个小时已经够我飞往另一片大陆。但在这里,我发现自己越来越享受度过这些悠长的时光,享受我的整个世界被困在这四平方公里的沙石地上。

        事实上,我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人生活过太长时间。老实说,从十五岁开始,我的恋爱空窗期就从没超过两周。

        我可以说是一段接着一段地谈恋爱,在两段恋爱的过渡期还常常处于劈腿的状态——显然这不是我特别引以为豪的一件事。总的来说,我并不为自己的恋爱史感到骄傲。

        我有十年的恋爱经验,和大概十几个人发生过性关系,我试着给出更准确的数字,但实话实说,我可能遗忘了一两个人。不过,总体的趋势比具体的数目更重要。如果把贝克排除在外——我们在一起已经三年了,把他算上会影响统计数字的准确性——我在过去十年内平均九个月换一任男朋友。我的结论是:我不擅长谈恋爱。事实上,我不久前才得出这个结论。

        早前我告诉芭芭拉医生我很不擅长谈恋爱,那时我刚开始找她做心理咨询没多久。更具体地说,我告诉她,我从未觉得可以指望男朋友让我开心——我更加确定,从长远来看,自己也不能让他们开心。

        我记得她的确切回答:“艾比,你完全正确,但原因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不能让任何人开心,正如没有人能让你开心,因为真正的快乐来源不是别人。你必须学会独自一人也能过得幸福。然后你就可以开始考虑怎么和别人快乐相处了。”

        那时候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但现在我想我懂了。这是我来岛上住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之前我没能跟贝克、妈妈还有姐姐解释清楚。

        我正在学习一个人生活,学习独自一人也能过得幸福,而岛上几乎没有事情会打扰我完成这项任务。这里只有我、米兰达·弗罗斯特的猫和空旷的地平线。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为什么要来林迪斯法恩,我会告诉他们:我正在努力好起来。

        这是我能给出的最完整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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